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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录集证》载有这样一个案例,说的是李光曾死的时候,仵作检验发现,死者仰卧在地上,脸呈黄色,双眼紧闭,上下牙齿紧咬,嘴微微张开。在咽喉下面有致命刀伤一处,从左耳后一直到咽喉,约一寸四分长,一分宽。伤口皮肉豁开,深达喉咙。伤口进刀的地方割得深,收刀的地方割得浅,以致于死者的喉咙都被割断了。另验得,死者左胳膊软,可以弯曲。这属于左手自己割颈而死,但死者的父亲李钺却不同意这个结论,说是被黄宝树鸡奸不遂杀死的,并带着尸棺到京城控告。于是官府又派人开棺验尸,最后通过古代的蒸骨法检验骨质,证明死者确系切颈自杀。李钺诬告而受到法律制裁。一件切颈自杀案,终于在细心勘验下真象大白,黄宝树的冤情得到洗雪。本案例正是根据死者伤痕的形态,结合自杀的一般规律,从而得出了是切颈自杀的结论。 切创是用锐器的刃口在人体表面沿长轴移动并施加压力,将组织切断而形成的损伤。切创可以分布于人体的各个位部。法医检验中以切颈最为常见。其他的如切腹、切腕、切断动脉等在法医检验中也时常见到。 菜刀、小刀、剃须刀片、薄铁片以及玻璃片、碎瓷片等,凡是具有锐利刃口或簿边缘的坚硬之物,都可以形成切创。切创的口呈纺锤形哆开,合拢时呈线状。创缘整齐、平滑。创角尖锐。创壁间无组织间桥,创口周围皮肤无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如果力量很大,税器刃口切及深部,可在骨质上留下线状切割痕迹。 菜刀既可作切创致伤物,又可形成砍创。如果是钝刀或卷刃刀、玻璃片、瓷片等刃口不很锋利的锐器形成的切创,由于牵位作用,创缘不很整齐,同时伴有表皮剥脱。 切创在自杀或他杀案件中都可见到。自杀的切创多在颈部,是切断颈动脉而致死的。自杀切创一般位于喉结上方。右手握刀,则切创多在左颈部;左手握刀,创口多在右颈部。创口由上向下斜线走向,一般进刀深,出刀浅。切割次数较多时,在主要创口的上下方,通常可见有多道平行排列的浅表切伤,这是自杀者害怕疼痛而留下的试探伤。他杀切颈,创口一般进刀、出刀都比较重,创底较深,伤痕严重。如果反复切割,伤口大多走向不一,排列不平行。创口上下无试探伤,创底深。他杀案件,手掌或肘、臀部有时可留下抵抗伤。此外,自杀案件中,也有切割腹部、生殖器的。 切创出现的部位,一定程度上可以反应案件的性质,也可以表现出自杀或他杀的某些特征。通常手掌、手指的切创,大多是因自卫夺取凶器形成;毁容切割伤多在面部;伪装切创多见于额部、胸部、腹部、四肢,但创伤浅表,并且是在自己的双手可以达到的部位。在与性有关的犯罪案件中,有切伤乳房或切伤男性生殖器,或者在女性大腿内侧造成切创等。根据切创的形态、部位以及伤痕方向,可以推断是自伤还是他伤,是自杀还是他杀,可以推断致伤致死方法和死亡情况。 ------------------ 转自:中国司法鉴定资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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