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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自己的容貌,江青云一向是很实际的;她绝对不是天仙绝色那一流的人物,心知肚明自己只是“清秀”而已。清秀的定义是:在台中街头随便看一个女人,都可以称之为清秀,只要不是歪嘴斜眼的女人,一律是清秀的范围!
  便宜得一斤一毛钱都没人买。
  所以,当有人站在她面前叫她一声“美人”时,她心中第一个反应是看看身后的人群中几时会出现一个大美人;因为她向来欣赏美男子与美女。如果发现身后根本没有所谓的美人,才会肯定那人是在叫自己。那么第二个反应绝对不是轻飘飘的乐坏头,而是认为对方的视力有问题。
  此刻,她正双手交叉横胸,不悦的瞪视着眼前这位棕发蓝眼的外国男子。
  这个男人不知道跟踪她多久了,而他手上那架相机看来非常昂贵,但看在她眼中却非常刺眼,有股想将之砸烂的冲动。当她发现这个外国人在跟踪她时,正好看到他对着她按下快门。她厌恶拍照,尤其痛恨有人未经她允许而偷拍她。
  原以为狠狠瞪他一眼后,他必然会急忙逃开。但是,她却估计错了他脸皮的厚度,也许外国人的脸皮厚度是要加倍计算的。在她进入速食店不久后,那个外国男人竟然明目张胆的找到她的桌位,然后坐到她对面,并且露出俊美的笑容,以一种熟稔的笑脸对着她看。
  这个跟踪她大半天的外国男人,打一照面说的话,是这样的“你是我见过的台湾女人中,最美丽的一个。你真是一个大美人!”很纯正的中文,虽然还带了点外国腔。
  对于这种上门搭讪的人,江青云没有吼回去叫他滚蛋就代表她心情还不错。这个厚脸皮的外国男子一脸的笑意与俊美已吸引住众多注目的眼光,他非旦没有被她的冷眼吓退,还夸张的展现他的笑容;他那笑容也代表了她若不开口说句话他绝不走的无赖。
  “你确定你的视力没问题?”她穷凶恶极的瞪他。
  “我叫乔治·柏特,你好风趣。”外国人双目炯炯,如耀目的蓝宝石在阳光下闪动。
  “客气。”她撇撇嘴。
  若不是这个老外太会做戏,就是他的审美观有问题。江青云不客气的上下打量他——除了一张俊美得可以比美阿德尼斯的脸外,他也是个衣架子,随便一件平常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出色得不得了。他是个模特儿吗?一个带点神经质的模特儿?
  至于江青云为什么还不赶走他的原因大概在于他的笑容天真无邪,一点也不像大家想像中的色狠。长相俊美的男人通常就这一点吃香。
  “你做什么跟踪我?”见他一迳傻笑,江青云冷淡的开口问。
  而他——乔治·柏特,笑得更灿烂。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大男人却有着十七、八岁少年的纯真笑容,那是很眩人的。他回答:
  “因为我们算是认识很久了,江青云。”
  一颗手榴弹抛到她手中也不比这句话让她震惊!她张大眼也张大嘴,脱口叫……
  “我居然这么有名吗?我怎么不知道我的大名竟然可以远播海外,连随便一个老外都可以轻易叫出名字的地步!”
  她当然不是高兴,事实上她是气昏了,她不喜欢这种感觉!成何体统!这个陌生人——而且还是老外,竟然叫得出她的名字,又好像对她的一切了若掌!这这简直太离谱了!
  “青云……”乔治又要开口,而且已亲昵的省去姓氏了。
  “是那一家征信社给你我的资料的?我要去把它的招牌给拆了!”她打断他的话,推理的第一个结果是这老外向征信社取得她的一切资料。真是太不道德了!
  张口欲言的乔治却没机会开口,一个又尖又高的声音由远而近的传来,是个女高音。
  “乔治!你又乱跑了!我们在孔庙那边找得要死,你却一个人晃到这边悠哉,也不与我们打一声招呼!”
  一个美丽喷火、身材圆润的女人,穿着一身火红紧身洋装,款摆生姿的走了过来;表情虽是嗔怒,却仍十分美丽。她的一双玉手正勾在身边一个英挺的男子臂弯中,那个男人很高……雷拓!江青云双眼半眯了起来,开始觉得那个女人没那么美——她竟然不知羞耻的“挂”在雷拓身上!这看在江青云眼里,简直不能忍受!
  “青云!”雷拓显然也为这种巧合感到讶异,脱口叫了出来;不过,他还来不及说什么,乔治已抢先开口:
  “看看我找到了谁?雷拓,你还向我保证我绝对找不到她!我心目中的东方佳丽不正在我们面前吗?老天!她比照片上更美。”满脸的欣喜与得意洋洋,说完后还一手横过桌面,试图不着痕迹的握住青云的手,以示热情。
  不必青云自己闪躲,雷拓已替她省了事。他以最快的速度坐到青云旁边,握住青云的手,顺便打开乔治的禄山之爪。
  “青云,他叫乔治,是我在美国的朋友。”
  “是你对他提起我的?雷拓,你吃饱了太撑是不是?”她低吼。一边想抽出自己的手。与雷拓沾上一点点关系都是极不妥的,她心中开始不安,因为他牢握自己的手,虽说他手劲不大,却也令她挣不脱。
  “雷拓,我还有事,我要走了。”别说是挣不脱他的手了,如果他不站起来,她根本等于是被困住了,别想离开这些人。
  “吃午餐了吗?”雷拓对她的要求充耳不闻。
  “吃饱了。”光气就饱了。今天的他特别的厚脸皮。
  一旁被忽略漠视的方香如不甘被冷落的娇嗔:
  “她是谁?阿拓。”一手搁在雷拓肩上靠得紧紧的,并且以睥睨的眼神斜视江青云,两道要杀人的目光不时刺向雷拓握住江青云的手。
  如果眼光能杀人,江青云相信自己必然会当场毙命!而那妖女对雷拓的昵称燃起她心中熊熊的无名火;她还没有向他算到处宣扬她大名的帐,现在又添上一笔新仇!即使不愿在大庭广众下丢人,她的脸色也充份显示出她濒临爆炸边缘的怒气,她一字一字的咬牙道:
  “我——要——过——去!”
  “雷拓,青云小姐要走了,你快放开她呀!快起身让她走出去呀!我会送她平安回家的。”由不得雷拓开口,乔治已经喳呼的张罗了。
  波涛暗涌在两个大男人之间,一样的居心叵测。
  情敌当前,雷拓那有空理会一边猛抓他,企图引起他注意的方香如?于是像挥蚊子似的将她的爪子移开,紧紧盯着乔治道:
  “送她回去?乔治,我想你是忘了你来台湾才一星期,连东西南北的方位都还搞不太清楚,送她?身为她的青梅竹马,当然应是我送才对喽。”他很优雅的站了起来,以西方的礼仪扶着青云的手肘走出来。
  她不喜欢这样!别人在谈论她,却将她当隐形人似的搁在一边各说各话。
  在走出去的同时,她用她尖尖的三寸鞋跟用力的踩了他一记。
  雷拓眉头皱了一下,她可真是泼辣!
  “青云?”
  “放开我!”她低叫,用右手推他,想救出自己的左手,脱开他的掌握;不料脚下一个踉跄,她竟跌入雷拓的怀中——是了,这就是雷拓的目的,让她出糗!
  不必她挣扎,乔治连忙站出来扶好她。“小心!小心!”
  青云忙不迭的挥开乔治停留在她手臂上的手。她非常讨厌与人太过接近,男女都一样,保持一点距离才能以策安全。至于雷拓——老天爷!她仍半依在他胸膛中!没有那么敏感大概是因为打小自大一起生活,多年来,习惯了!除了会有些心慌意乱之外,倒没有那么厌恶。
  不过,她在打开乔治的手时,不忘狠狠瞪雷拓一眼;而他的表情却得意的像只偷了腥的猫,丝毫没有半点悔意,甚至还对她眨眨眼。
  她楞住了!这是雷拓吗?那个老实温文儒雅又与世无争的雷拓?十年是一段漫长的时间,他到底是有些变了!那里还有温文老实的影子?甚至有些促狭得一如……一如那个雷煌笑起来的面孔!他们果然系出同一个老祖宗!
  她真为自己的处境感到无辜。原本她应该在忙了一早上后,坐到这家速食店享受一顿垃圾食物犒赏自己的胃。那里知道会蹦出来一个视力有问题的老外,再来一个与她命中相克的雷拓,又加上站在一边企图用眼光将她千刀万剐的妖女……她何其无辜!
  无奈的叹了口气。被这几个人一搅和,那还有什么用餐的心情?她可不打算加入这一出三人行的闹剧之中。
  拿起大袋子背上肩,绕过雷拓。
  “我走了。”毫不留恋的转身离去。
  才走出速食店没多久,雷拓立即跟了出来,走在她身边,低问:
  “在生我的气吗?”
  表情有些懊恼与惶恐,这使得他俊美的面孔添上几分忧郁:这又像极了她所熟悉的那个雷拓了,不复见刚才的顽皮与促狭。
  她低头不语,还在思考,雷拓却已心急的抓住她的手“青云,你跟我说话呀!”
  江青云快速的抽回自己的手,孩子气的将手藏在背后。她不要雷拓碰到她!每次他碰她时,手掌好像有电,又会生热,让她心慌又无措,全身热呼呼的,还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压迫感,让她连脉搏的跳动也不规则了起来。她不喜欢这样!这种虚弱的感觉不应该出现在她这个铁娘子身上的!她是个悍婆子,人人都知道的。
  “雷拓,我那里犯到你了?你要这样子害我!你明知道我讨厌不相干的人知道我的名字,偏偏你硬是到处招摇,还驰名国际!这对中华民国台湾的国民外交非常有助益吗?真是太伟大了!”心中愈想愈气,气焰顿时高涨。气势汹汹的质问过之后,更是努力、大步的在人行道上重步走。她泄愤的方式,向来是“压”马路:当她走到双腿无力后,肯停下来,就代表她的怒气已消得差不多了。
  知道雷拓在身后跟着,她故意在人群中左闪右闪,能把他甩掉自然最好;可是,自她有记忆以来,雷拓别的长处没有,跟人的本事倒是一流,至少从来不曾跟丢她。现在更是不可能了,他身高腿长发挥了最大的功效,可以准确目测到她的方位,他的长腿一步抵她二步,她跑得气喘如牛也没用。
  走了很长一段路——将近二十分钟左右,江青云转入公园入口,像一个心脏病发的老太婆一样“爬”到一张椅子上喘气。真的是老了,禁不起这几分钟的折腾!她顺过气不久,才有余力四下看看。如果雷拓不是被她甩掉了,就是自觉无趣的掉头走了,完全看不到他的影子。回去陪那个肉弹了吗?在松了口气的同时,她心中又燃着一股无名火,他甚至还没向她解释那个外国人的事,居然就跑了:
  一瓶插着吸管的运动饮料出现在她眼前。炙热的大太阳当头照,乍见这一瓶周身冒着冰水珠的铝罐饮料,任谁都会口水直流,只希望一口将它吸尽以清凉消暑。
  她抬眼横了雷拓一眼,不客气的拿过饮料,两、三下就灌光光。瞄准不远处的垃圾桶,一个空心命中。
  他没走,这使她心情变得非常的好。不过,她脸上的表情一点也没有冰解的迹象,让人看不出端倪。雷拓坐在她身边,手边一份报纸微微扇动,替她送来阵阵清凉的风。
  而雷拓也知道她气消了不少,现在是解释的好时机。
  “他是我在哈佛时的朋友。两年前不小心让他看到你的照片,其实也只不过是几张大头照,了不起再加上一张小时候我们的合照;你不爱照相,相片没有几张。然后他追问你的名字,我只随口说过一次,想不到他就记牢了。”
  “那来的照片?你又怎么会有我的?还有,只凭几张大头照居然就可以使那老外见到我本人后就摆出一副思春发情的面孔,痴呆的看着我,是什么原因?你灌输了他什么不三不四的想法?我可不知道自己美到可以成为某人的梦中情人!”她咄咄逼人的口气,手指直戳他肩膀;火气是消了不少,气焰仍是很高。
  雷拓皱眉。
  “青云,好女孩不可以请出“思春发情”这一类的话的。一点也不端庄。”
  她拒绝改变话题。
  “少给我顾左右而言他,回答呀!我要的是答案。”
  “这里太热了,七月天,又是中午时刻,再熬个三十分钟,我们二人都可以上桌了,成了两道烤鸭。”他道,拉起她的手,非常自然的握住,看了看四周的地形。“我们找个有冷气的地方坐,任你拷问。我今天一下午都属于你了。”声音轻轻柔柔的像在询问,语气却又有些挑逗,可是没有她反对的余地。
  而,打他拉住她的手起,江青云心里又浮起了熟悉的燥热感,心口又急快的跳动了。他能若无其事、自然的握住她的手,她又怎么能小家子气、忸怩的挣脱?那不就弱了自己的威风?于是这次她没有甩开他的手,只不过为了表达自己的不甘不愿,她抬眼瞪他。适巧,他正低头看她,嘴上泛着一抹温柔的笑意。这样深沉的温柔,又似乎包含着千言万语,她居然不敢正视了!忙别开眼,一时心中纷乱,理不清自己的思绪,只知心中的燥热一直往上浮。他……
  怎么用这种奇怪的眼光看她?
  雷拓的笑容加深了!很聪明的不对她双颊浮上的红云发表意见——除非是不要命了,但心中却乐坏了。上回他就发现,青云对他也有着一种理不清的感情,并不是他一厢情愿。那个发现让他心中有了踏实感,对前途乐观了起来。
  他可不要让她再逃避下去了。
  向来,这个性格男孩子气、牙尖嘴利、让人望之生畏退避三舍的小女人,是不懂脸红为何物的。但,她此刻竟脸红了,因为他!雷拓开心的想大叫!她的刀子嘴虽然很伤人,但他还是喜欢她,宁愿永远坐在她身边听她骂人,也不愿走开——他,雷拓,要定她了!
  “走呀!还不走!”她窘迫的低叫,没勇气看他的笑容——那个白痴状。
  “哦!哦!走了。”雷拓急忙应了声,拉起她往公园门口出去。
  挑了一家火锅城吃午餐。坐在冷气超强的餐厅中吃热呼呼的火锅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青云对火锅的汤头情有独锺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顶着大太阳也会垂涎麻辣火锅的滋味。雷拓真是太了解她了!
  在狼吞虎咽得半饱之后,江青云才有心情听雷拓解释原由。
  雷拓抽出手帕横过桌面擦去她脸上的油渍,自然得像老夫老妻似的。收回手后才若无其事的说:
  “第一,乔治知道你的长相,是因为他看到了我们毕业纪念册上头的那几张照片;唯一一张成人照片是四年前国中同学会上拍下来的。因为我没回国参加,同学中几个有联络的就洗了一份照片寄给我。加上他对东方历史与文学的好奇,连带将你想像成古代仕女,迷得一塌糊涂。你知道,你的瓜子脸给人一种古典的感觉。这次他藉公事之便来台湾,一直央求我带他来看你,我一直推托,心知你不爱惹上这种事,也不以为乔治有认识你的必要。想不到,你们还是不期而遇了。再来,我没有灌输他任何不乾净的想法,是他太一厢情愿。相信我,我甚至比你还讨厌他追求你。一直以来,他除了知道你名字之外,再也没有更多的了。”
  青云端详他诚恳的表情,他话中蕴藏着一份难解的深刻讯息在传递给她。
  可是她接收密码的功力太差了,完全不明所以,不过心跳又跳快了一拍。
  这等狗屁倒灶的事,她可没心情去理。每天被公事搅得昏天暗地,那能分出多余的时间去当老外的古典美人?想到“美人”这二个字,不觉又是一阵鸡皮疙瘩。她与美人沾不上边,刚才那妖女倒是名副其实的美人。
  “那美人呢?丢下她不管了?”她的口气有些不善。特别想到那女人贴在雷拓身上的情形就怒火中烧。那个花痴!简直丢尽了全天下女性的脸了!在二十世纪末的现在,那还有那种“小鸟依人”的弱女子存在?妇女解放运动都几百年的事了,她竟还兴这一套……不过,男人也许只吃那一套。
  “她自己知道路回家。”对于方香如,他也没有多谈的兴致。
  由于食物还有一大堆,她的胃也还有一半是空的,再吃个半小时是跑不掉的。不找话题聊就太闷了,江青云再三对自己声明——她可不是关心他哦!
  “你回国来打算做什么?先当你父亲的助手吗?你堂哥似乎是个很厉害的角色。你不担心?”
  雷拓眼光里有丝闪烁,戒慎的看向她。
  “你见过我堂哥了对不对?一个很英挺的男人对不对?他在哈佛是出了名的“撒旦”,具有致命的吸引力,你以为呢?”
  说起那个雷煌,青云不禁又想到三天前他们第二次见面的情形。他仍是一派的高傲与偶尔跳脱出的顽皮,带着一点点捉弄,让她觉得他在逗她似的。可是没理由会那样的呀!他长得真的不错,可是那与她有什么关系?非亲非故的,雷拓怎么会问这个?又一脸担心:
  “青云?”雷拓有丝着急的唤。
  “我很担心你的处境。有那一种堂哥,对你而言一定非常辛苦。不过,你放心,毕竟你才是那个正统继承人,他能力再强也只能当你的手下。”可怜的雷拓,还没入主新扬企业,就已经承受那么大的压力了!可想而知,他未来的路会更辛苦。江青云当然是讨厌他的,不过向来保护他惯了,现在会想安慰他也是正常的,那是两回事,不相冲突。
  “他胜过我很多,不是吗?”他苦笑两声,双眼却比刚才清朗,并且隐含了一丝欣喜。
  “只要你努力,才不会输给他!你也是哈佛出来的呀!”
  “那就好。”他突然握住她双手,包在他双掌中。他有一双白皙又修长的手,可是手指与掌心间却很粗糙,并且还长了茧。
  江青云一时倒忘了要抽回自己的手,反倒翻过他的双掌,仔细看那两手布满不协调的厚茧,与他贵公子形象差太多了。
  “这是什么?”
  “弹奏乐器也需要靠气力呀。我小时候就有了,进了音乐学院更是没日没夜的勤练钢琴与小提琴,就这么来的,消不掉了。”
  还以为他的手掌应该很柔软,她居然料错了!
  “青云,你会帮我吗?”他的表情转为认真,却问得江青云一头雾水。
  他在说什么?
  雷拓并没有多做说明,只是用一种深不可测的眸光看她;也因为他问得没头没尾,她一个字也没回答。回到公寓后,她心中还挥不去雷拓那张充满希冀的面孔。他在打什么哑谜?
  “阿姨!”一入门,一个小小的身影扑到她腿上。江青云一把抱起四岁的小念恩。今天的小念恩梳了两条麻花辫,一张圆圆的小脸再加上一双圆滚滚黑白分明的大眼,怎么看怎么的可爱!不怕生,嘴又甜,脾气好得不像话。像这样的小孩,江青云必定毫不考虑就生他十个八个。
  可是,就遗传学而论,她江青云恐怕没那福气。她这面孔或许有点机会生下漂亮宝宝,可是就火爆脾气而言,一个江青云为害人间就够了,不必再生出一个一模一样的来加害自己,想早死也不必用这方法!有时候她也受不了自己的拗脾气。
  “回来啦?”厨房口探出一张美丽的面孔。
  “嗯!”江青云抱小念恩到厨房,看饭桌上摆着几样热腾腾的菜。问:
  “这么丰盛是什么原因?”
  小念恩的母亲——史君华,睁着一双圆圆大眼看她。
  “我忙了一天到底是为什么?上星期是谁提醒我今天是她二十七岁生日呀?”
  “我也顺便告诉了你,我家没有过生日的习惯。想到自己差一点就在鬼月出生,心里就乱毛一把的!那还有心情过生日!人家说鬼月出生的人大多有阴阳眼,八字轻,常会见到一些奇怪的东西。”
  “你是说今天的生日不过了?大小姐。”史君华双手叉腰,一副要吃人的样子。但她那张温柔娴雅的慈母面孔,怎么也做不出穷凶恶极的表情,惹得江青云直笑。
  “可以打牙祭又有什么不好?本姑娘不怪你擅作主意让我记起自己老了一岁就不错了,什么时候可以开动呀?贤妻。”
  “再等五分钟。”史君华也笑了出来,连忙又转身炒菜。
  从高中时代到现在,能通过江青云火爆脾气考验而成朋友的,就只有史君华了。江青云向来没什么交朋友的心情,独来独往惯了!二十多年来,能让她挂念心中的,就只有雷拓和史君华。
  至于多年不见的史君华,能再重逢也算是奇迹。高三那年,史君华的父母猝死异地,举目无亲之下,她只好随亲戚到美国去了,之后两人偶有书信往来。这样平淡的日子在四年半前掀起了风浪,青云只由信中知道,四年半前君华的亲戚为了挽救濒临失败的生意,打算以君华作为交换。收到那封信,青云替柔顺无依的史君华捏了把冷汗;隔了半年,她突然收到一张喜帖,史君华决定接受安排嫁给那个华侨。更戏剧性的,在江青云心急得半死的第二天,史君华竟出现在她公寓门口,没有一句解释就昏睡了一日一夜。请医生诊断后才知道,她除了营养不良之外,还怀了四个月的身孕。
  这中间的过程,江青云自是很关心、好奇,但首要的事,就是将好友的身体照顾好。而且,她知道如果君华想对她开口,自然会说清楚,若不肯多说,就代表那伤痛太深。
  在小念恩出生之后,若华终于说出了她那些年的境遇,以及变数最大的最后一年有个华侨一直想得到她;尤其当君华二十岁之后,出落得更加标致,那股温雅娴静又充满东方神秘色彩的气息最是让人惊艳!何只老外,连华人圈都为之骚动。她的亲戚对她并不是不好,可是利字当前,连儿子女儿都可以当棋子筹码了,何况一个收留来的小孤女?在君华大三那一年,那个年纪足以当君华父亲的华侨等得不耐烦了,于是开始施加压力。她的亲戚不顾君华的苦苦哀求,竟应允了这门亲事。
  当晚,史君华绝望的跑了出去;身在异国,她什么也不能做,连要藏躲起来也不知道有什么地方可以藏身!她几乎是认命了,跑出去,只是因为柔顺的内心之中仅能以此表示一点点抗议。亲戚们没有拦她,是认定了她必定会回来。是的,除了这里之外,她又有什么地方可去呢?
  可是,她太没有警戒心了!夜晚的纽约市,独行女子即代表了危险。当她发现不对劲时,已被几个乞丐似的猥琐男子困在一条死巷子中,他们身上充满了酒臭与恶臭,一双双诡异的眼邪恶的看着她,像是一只只欲将人生吞活剥的禽兽。
  她几乎以为自己死定了!她拼命的挣扎,绝望的想逃出这些人身边。可是另一种消极的声音由心中响起:死了算了!两种不同的结果还不是相同的悲惨?!她即使逃开了这些人,终究还是要像个玩具般给那个老男人玩弄一生…
  当她这么想时,已经被推倒在地,衣衫在拉扯间已无法遮蔽身体!可是,就在她认命的闭上眼时,她听到男人哀号的声音,而警笛声由远而近——她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过度的惊吓早已使她陷入半昏迷状态;依稀只听到有人用英文在交谈,而且有一双有力的手臂将她抱入一个温暖的怀中……
  “那女孩有没有事?雷。”
  “没有,只是吓昏了。”抱着她的男人回答。
  “你认得她吗?”
  “她是我妹妹。”
  “哦!那就不必回警局做笔录了,下次别让她一个人晚上出来。”
  “知道了。”
  救她的,是一个东方男人,他的英文名字只有一个字,叫“雷”。她醒来后,“雷”一直训诫她的无知、不懂人心险恶;才说两句,史君华就泪如雨下,那个叫雷的男子立即慌了手脚,轻轻的将她搂在怀中。他是个不会说温柔话的男子,有严厉的面孔,却有一颗善良的心。
  如果她的一生注定要毁在一个老男人身上,那么她至少可以不让那人得到她清白的身子。自父母死后,这个叫雷的男人是唯一不求回报、真心对她好的人,她喜欢他。当夜,她“勾引”了他;那个男人起先是拒绝她的,可是她是铁了心了,不顾一切与他挤一张床,而……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原本以为她的人生就将结束于二十二岁的秋天,今后只当自己是一具没生命的娃娃,认命的嫁给那个娶过六任妻子、情妇一大票的华侨当妻子……至少,她人生之中有值得纪念的事了,不是吗?悄悄离开那个雷之后,她知道,她爱上他了。但是这付建立于萍水相逢的爱只有她才会珍惜收藏;至于雷……
  他绝对是不会记得她的!在他心中,她只是一个自动投怀的女人不是吗?以他的英俊挺拔,会对他献身的女子岂只她一人?
  她的逃婚在于:她怀孕了!在婚礼举行的前三天,她偷偷回国。美国那边闹翻了天也与她无关,没有人知道她回台湾了。为了孩子,她决定活出自己的生命,再也不受人摆布。而地也不再是孤单一人,小念恩是她的至亲骨血,她要用所有的爱抚育她女儿,不再柔弱任命运作弄。
  一晃眼,也已四个年头了。
  青云动容的同时,不禁也想着小念恩的父亲;只知道是个东方人,不知国籍,不知道完整的名字,若华会爱上一个来历不明的人也真是神勇了,糊里糊涂就献了身。说感恩献身似乎较为实际,谈到“爱”就不可思议了。不然念恩的名字为何要取成“念恩”?
  但君华四年来拒绝众多追求者的唯一原因就是她深爱那个男人,真是太匪夷所思了!什么事都好商量,她爱人的事没得谈。江青云认为君华昏了头了,四年来也不想多说,吓退许多好男人也没办法,郎有情妹无意本来就没戏唱。
  也好,反正她有女儿了,还结婚做什么!男人也只不过是用来提供精子罢了。大多时候,一点用处也没有,生活中多了一个男人还真碍眼。
  “今天不上班吗?”一边吃,青云瞄了下时钟,下午六点半了。白天君华在公寓中带小孩,也替儿童故事书画插画赚取生活费。晚上有青云在,她就到二十四小时商店当夜间会计。虽然公寓是青云买的,不用付租金,但君华坚持要付分期款的一半。
  “我辞掉了。念恩已经大到可以上幼稚园了,我想将她送去幼稚园,然后找份白天的工作,晚上用来画图。”史君华喂着女儿吃饭,轻轻说着。
  江青云托首看她。君华太温柔贤慧了点,想在尔虞我诈的商场生存恐怕很难。虽然她英文底子好,可以当秘书之类的工作;可是,就青云所知,主管级的男人通常都不太安份,见到有点姿色的女人都会想入非非。君华这一踏入,恐怕不妥,她那里应付得来那些人心险恶?
  “你要找那方面的工作?”
  君华从桌下抽出一张报纸。
  “新扬百货明天开幕,目前还缺很多人,如果应征不成内部职员的话,当收银员也是可以的,时间固定,又可以配合念恩的时间。店员恐怕就不行了,时间太长。”
  新扬百货?雷煌管的地方?至少青云可以相信雷煌不是好色之徒。她拿过报纸,看看应征项目,念了出来:
  “秘书,待遇三万八起。事务职员,一万伍。企划专才,二万伍……唔,秘书好了,其他会计、店员、收银员的待遇都太少了。至于秘书,还可以在三万八之外加上治装费、加班费,一路加下来相当可观。”
  君华瞪她一眼。
  “我不要应征这种暧昧的工作,不管待遇多少,有没有与上司勾三搭四,反正流言一定会不断。”
  江青云拍胸脯保证:
  “雷煌那个人我见过,绝对不会与下属乱来,他公私分明的态度绝不会有流言传出。我就是放心他才让你去呀,他是雷拓的堂哥。你想,一个呆瓜的堂哥会有什么威胁性?”
  史君华嗤笑出来。虽然她没见过雷拓,而可怜的雷拓也老被青云形容成超世纪大白痴;可是,若华认为,青云是喜欢雷拓的,受上他而不自觉。好吧!
  如果青云都这么保证了,她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那么,我明天一早去应征好了。他们十点开幕,九点就开门了,早点去应征才不会耽误人家的时辰。”
  “我陪你去,在门外壮胆也不错,不管有没有被录取,我们都可以陪小念恩玩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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