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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刀、石头、布!” 几经猜拳决定,三把定输赢,结果输家乃由花神主子载誉而归。没法子,命运之神就偏爱她嘛,所以她也无话可说。 依计划,她将以最妖娆翩然的姿态出现在他的面前。 当一切准备就绪,她们也调整好何年代…… “哇——” 揉着摔疼的双膝,她几乎要破口大骂众花精的粗鲁,害得她不光跌个狗吃屎,臭态百现,还趴伏在一个男人的鞋前,以她最自以为傲的下颚,舔舐在一双还算晶亮的皮鞋上。 呜,无言哀悼自己的命运多舛,霉星带衰,一出师便不利。 ☆ ☆ ☆ 谷冠侯才踏出自家大楼公寓,准备前往平面停车场取车上班。 天外突飞来一名女子!他还以为,又一感情不顺的自杀跳楼事件。 可厉害的是,这名女子跳下楼来竟平安无事,还毫发无伤。教他不禁好奇,她究竟是由哪层楼掉下来的? 若他知道,定会教那些寻生寻死的女子,若只是一时意气用事想寻死,大可尽往那层去,至少有前车之鉴的她,证明在那层楼跳下,绝对摔不死。 下一日就毋需劳师动众,不光出动消防人员搭救,还得累着他们警察同仁去谈判,更甚者,还要麻烦殡仪馆人员再来收拾残局。 抬头望向大楼顶处,没有破坏的迹象。 她是由从二楼跳下才会无大恙?冠侯纳闷着。 也许是职业病,处理意外灾害、照相存证、丈量失事现场是必要程序,于是 “小姐,你可以起来吗?” 乱没礼貌的!看到她这么漂亮的妞,不吹口哨便已是不给面子,而见她摔在地上,也没有展现绅士风度地扶她一把;这还不过分,过分的是现在还问她,可以自己起来否? 她起身第一件事便是拍去一身灰,再来便要他吃不完兜着走! 待她一双靓眼摆出最泼辣的蛮样,准备好十吨量火药炮轰来人之际,耳边传来最新的讯息—— “主子,他是您魂萦梦牵、朝思暮想所要寻找的目标。所以请您莫忘保持良好形象,好好完成任务。” 及时的提醒,让她悬崖勒马。柳眉挑挑,锐利凶辣的眼神霎时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楚楚可怜的无辜模样。 “喔——”假意扶着头,弱不禁风地摇摆身子,一路倒向他而去。 冠侯才奇怪她神情变化莫测,先是活像要吞食下他的喷火目光,现在却来个跳楼余生症候群,颠颠倒倒、余晕犹在——脑震荡。就算金马影后也没她演技精湛。 尤其在她倾身一面倒之际,冠侯巧妙避开,当她身染超级病菌般的避之唯恐不及。 芦苇心忖,莫非他怕她揩他油、吃他豆干吗?他怕吃亏,她更怕哩,闪这么快,害她差点再跌一次。心里老大不高兴着,此刻又来了讯息—— “主子,据小道消息传回,他对女人不感兴趣,而且对女人的接近还很感冒。主子,您这回找来的任务可精彩了。”原来如此,他不爱女人,那他一定是爱男人喽!不对,男人爱男人,怪嗯心的,不行,得助他矫正回来。 一手仍捧着头,有气无力地说着:“可以拜托你送我去医院吗?” 冠侯面有难色,却也不敢拒绝,毕竟他身为人民保母,理应不分好恶,一视同仁才不枉职业道德,只是—— “你确定不是急症,不需叫救护车,只要由我送去便可?” 叫救护车,那他两人往后就难有交集了,她还想有他奉陪玩下去哩。 “不用劳民伤财,我不过受点轻伤,哪需劳师动众地请来救护车。一些重症、急症的病人比我更需要它,只是我担心我的请求会劳烦你。” 冠侯自承对她的请求确实是心不甘情不愿,但看在她如此“明事理”的分上,他决定破例载她上医院,免得这世上挂了个通情达理的女子,却少了一个有道德爱心的他。 “你可以自己走吧?” 她颔首称是,冠侯这才引领她来到停车之处,并替她开车门。 “就近,还是有指定医院?” “您方便就好。” 冠侯戴上墨镜,系上安全带,以平稳车速载她就医。出发前,他还拨了行动电话向局内同事报备,这才敢放心迟到。 ☆ ☆ ☆ 来到医院,登记入院初诊卡。 “你叫什么名字?住哪?” 坐在急诊床上的她当场愣住了,她怎么忘了随身记忆这些小细节?她既来到人间,怎会漏掉个人的基本资料呢?那群专供情报资讯的小花精怎没给她个底,人家才第一问,便将她问倒了,这会怎办事呢?! 心底才犯嘀咕,情报又联系上 “抱歉,那人蛇集团头头来不及给资料才会导致讯息中断,没关系,现在又连上线了,主子,您尽管安心,我办事您放心。” 就是因为她办事,她才会更加不放心!“废话少说,还不快快传其入脑。” 千分之一秒的时间,所有的资料全输入芦苇的脑海,她这才能顺利回答,不致穿帮。但她总觉得当个失去记忆的人才精彩,省得他问东问西,届时漏洞百出,岂不更糟?主意一打定,一竿子资料全洗带成空白。 招手示意他过来。 冠侯犹不知个中道理,人也来了,劈口便问:“不过问你住哪、姓什么,你干嘛神秘兮兮、故作玄虚?” 她尴尬地笑道:“对不起,我忘了,我姓什么叫什么、家住在哪都想不起来,不过我好像……” “好像什么?”他觉得她很烦人耶!简单的事,她干嘛复杂化,还弄个丧失记忆来凑热闹,他很忙的,而且她又是他的大忌,他根本懒得甚至不屑理她。 “好像……”正当她话接不上,支支吾吾着,急诊室医生也在紧要关头适时地走向她来。 “麻烦一下,你太太需要做更进一步的检验,请你先到挂号处填写一份资料。” 太太?他未婚耶,何况他对女人也不感兴趣。 “医生,医生,我和她——” “什么话都别说,先检查要紧,你请往那走。MiSS.陈,麻烦你带这位先生过去挂个号。” “是,刘医师。” 护士丝毫不给他发表意见的机会就请他离开,也中断了他们的交谈。 断得好,芦苇还为接下来的回话伤神呢。 冠侯才莫名其妙,先是在他面前坠楼,到了医院又成了他的妻子,这一串飞天而来的意外,真教人错愕不已。 病历表拿在手上,可是他不知该从何处下笔,他总不能老实地在姓名处填上“无名氏”,住址处写下“不详”,而生日则是“莫宰羊”吧?索性—— “小姐,我可以不填吗?” “当然不行,没名没姓,病历怎归档?” 此时他真恨自己的一时妇人之仁,才会引来这场无妄的大包袱,拾金不昧还可获表扬,但捡到一个人,究竟是该送局报案,还是登报寻人启事,或是送到社会局? 如果他救的是一个男人,他还不会这么生气,偏偏他今生逢女灾,只要遇上女人,他的灾难便停不下来。 “可是,她说她忘了,我也不知道该填些什么。” 患了失忆症确实可怜,她既已失忆,身为人民保母的他,就该负起帮她寻回亲人并送她回家的责任才对。 “那,再麻烦你一件事。” “又是再麻烦?你可是个女的耶。” 一时气炸,冠侯也口不择言,但他的口不择言,可引来护士小姐的不满。 “是女的又怎样?你歧视女性哦,小心我上公平委员会控告你,告你对女性不公平。”半警告、半带玩笑地亏他。上公平委员会只能告得到消费司讼,要告他歧视女性,得上女权会。不过话又说回来,他被女性欺侮得还不够惨吗?他今天之所以会如此排斥女性,还不是日积月累而来,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呀! “随你便,我带勤中,没空陪你瞎扯。” 病历表一扔,正欲离开,却在芦苇的叫声呼唤下给止步。 “别走,你还没付钱呢。” 有没有搞错,受伤的人是她又不是他,再说又不是他害她受伤的,凭什么要他负责付费?送她来这,算他今天心情不错,可别得寸进尺、软土深掘了! “你自己没带钱吗?” 她点头回应他的问话。 没法子,她都坦诚没钱了,他也不好要她马上去办“乔治与玛莉卡”借钱来偿医药费;再者,她现身份不明,谁肯借钱给一个来路不明的人?唯今之计,只好先替她垫医药费,领她出医院,其它的后续问题只好返回局内再作打算了。 ☆ ☆ ☆ 离开医院后,秉持办案精神,追根究底、问出蛛丝马迹自是不能免的程序,冠侯在车内便开始了讯问的动作。 “你为什么跳楼?是感情问题,还是债务问题?” 她何来的感情纠纷可闹,她该有情欲吗?截至目前,她并没有属意的人或仙,平淡无欲的日子让她乐得轻松自在,何必学人困情关找麻烦受哩! 债务?对啦,她就是欠他一面之债,才会找上他的嘛! “我什么都忘了。”偶尔学学失忆女王宫X花来点记忆,再来段失忆,才够吊人胃口。“但我又好像记得我叫冬苇。” “冬苇?那姓什么呢?” 姓呀,那可麻烦了,究竟要挑哪家姓呢?百家姓中随便揪它一个吧! “就姓沈吧!” 姓氏可以草率指派的吗?他只听说过乱喊名以便避开查缉的,却不曾听过有人连自家祖宗流传下来的姓氏也可以乱认、乱喊的,而他何其有幸,眼前竟遇见一位? 不过那也好,总比什么都不知来得好。 “沈小姐,名,你是记起来了,那请问你住哪?” 芦苇回答地快速:“不知道。” 不知道住哪?那她还真是个大麻烦。不管了,先送回局里再说;只要进了局里,备过案,她便从此与他各不相干。 ☆ ☆ ☆ XX分局。 分局内热闹滚滚,清晨的牛郎酒店扫黄行动收获丰盛,一票女客有老有少、有夫之妇、上班女郎、粉领新贵全网进分局内。 分局顿时宛若市场般嘈杂纷闹。 在局内安静不语的现行犯,莫不是羞赧担心上了电视报纸登了头条;而叫嚣不已的,莫不是些在风尘中打滚的女人,天不怕地不怕,只怕案底又添上一条。 “X老母,拍什么拍!没见过美女是不是?” 局内已鸡飞狗跳,冠侯还犹豫要不要将冬苇送进局里办,还在踌躇的当日,身后又进来个浑身酒气味浓的醉汉,罪名是酒后乱棍、破坏公物。 “六三五八,他是你的,带去做笔录。” 学长将醉汉交给他,也因此让他暂且忘了将冬苇交付局内的事。 这醉汉挺麻烦的,醉得乱七八糟,吐得他的桌子一塌糊涂。那酒后反胃的秽物更够恶心,他的脸色已够铁青,不见清洁人员前来,反倒看到冬苇迅速清理掉桌面呕吐成形的图腾。 吐过的醉汉似乎清醒不少,只是冠侯问他没两三句话,他却趴在桌上呼呼大睡起来,鼾声还大如击鼓般。 既然睡着,他也没得问讯了。 冠侯一八四公分、七十九公斤的大块头,加上又是个练家子,扛起才一五八公分、四十六公斤的“娇小”醉汉绝不成问题,拎也持得走。 待他将醉汉安置妥当,局内却还是人山人侮,只因这一批进来的人,竟多达八十六位之多,包括牛郎、酒客,够他们忙上一个上午了。 冠侯也主动过去协助登记名单、察查身份。 待他完成时,时已过午,想将冬苇备入局内案件,又恐失人道,索性也替她叫份便当,感谢她方才的清理之功。 当局里弟兄发现警局内除了汶怡一名女成员外,还多了个女子跟着他们一块吃便当,那尴尬就像—— “她是谁?你又是谁?” 冬苇将矛头指向冠侯,大伙目光又向他投来。 分局长问道:“冠侯,你们熟识?” 冠侯这才搁下便当,解释道:“今早我准备出门上班时,她由我们那栋大楼坠落,我送她到医院,医生又宣布她得了失忆症,所以我就带她回局里。情形就是这样。” 他说的是天方夜谭吗?据他们了解,冠侯住的那栋大楼有二十三层高,从一楼至三楼还是整个挑高设计,想自杀还得爬上四楼。若从四楼往下跳,就算福大命大,多少也会带点擦伤痕,可仔细看清这名女子,非但毫发无伤,还身强体健、坐跳走动全无问题哩。 冠侯如想以这么烂的借口来撇清他不爱女人的传闻,恐怕是没几个人会相信的。 “学弟,坦白从宽,绝没人敢说你谈恋爱的,再说我们也乐见你有个好归宿。” 他又不是女人,干嘛有归宿?再说,他还有惧女症,非男勿近呀。 “郑重否认,我和她毫无干系。”便当拿着闪边去,不想再多做解释。 咦,他又恢复往常拒人于千里的常态,看来他们之间真的没暧昧。向前拉他一把。 “算我们误会你,别生气。” 他怎敢对学长发脾气?就算不看僧面也要看学长是分局长的分上给他面子。 “我怎会生气?只是不想有人误会罢了。” “那你打算怎么安置她?” 她是烫手山芋,不扔不行;只是扔,也要扔得漂亮,别落人口实说他无情无义、见死不救。 “若将她登入协寻名册中,可以过关吗?” 将她交给警方?他们分局内的事已够多了,别再添桩小事来麻烦,再说他们警局又不是开托儿所的。 “不能交代。另找其它方法吧!” 上面不是对外倡导,警察是人民的保母吗?既然警察是人民的保母,警局顺理成章也该成为监护所。他们有义务协助她回家的! “学长,拾金若想不昧,请问该送到哪去?”冠侯问。 “送警局。” “那好,拾人若想不昧,是不是也该送警局?” 嘿嘿,想套他?门都没有!他若这么好哄骗,今日这个分局长的位责就不是他所能待的了。 “也许你可以考虑送到社会局来得妥当。” “不需公文函送?” 不用麻烦,只要一通电话,到府收送。不过他也不想冠侯清闲:“也许你可以亲自跑一趟,我知道社会局里头有一位办事人员对你颇有好感,给你机会积点阴德,行行善事也不错。” 一说到那名人员,他便起了一身疙瘩掉满地;他都已出口承不喜女色了,她还穷献殷勤的。 平常下班时间到,他大大方方地通行无阻,但现在,他总得躲躲闪闪才敢回家,比过街鼠辈还心惊胆战,唯恐她突然从哪就给冒出来,狠狠地给他一个惊喜,届时,他恐怕会被活活吓死。 “那不要了,我再另想法子好了。”心底怨艾,连学长也不帮他,狠心看他自生自灭而不伸援手。 草草扒完便当,远远而准确地将便当盒投向垃圾筒,找个清凉之地、冷气风口下好好睡个午觉。 ☆ ☆ ☆ 冬苇对他们互踢皮球的言论并不生气,对她来说,她只是来帮助他,而非来阻碍他并加重他的负担的,故她很认分地乖乖吃完便当后便在一旁发愣。 汤星宇虽是有家室的人,但欣赏异性的眼光却不因为如此而终结。 站在一个男人的立场来看冬苇,她是特殊的、灵性的,若他现在能再年轻个五岁,或者是尚未娶妻,他一定会一眼便“煞”到她。 冬苇双瞳莹亮如灿星,那皮肤更是超脱自然的白里透着红润,鲤鱼带勾的嘴角,色泽清红鲜艳的唇……莫非咱们的学弟真是道道地地的同志,否则怎甘心将她硬推出门? “冰箱有饮料,渴的话可以去拿。” 说完,人便自行离开座位。 冬苇耳边又传进讯息 “主子,汤星宇这人很好,他是谷冠侯这一生中最大的贵人,不过主子您的出现将改写这一切,因为您才是各冠侯这一生中最意外的大大贵人。” 又来了,给消息便给消息,干嘛又附带一、两句的阿谀奉承? “啐,少花言巧语——,办正事才是回报我最好的方法。” “嘻……我们是花精呀,说的话当然是花言巧语,主子您说对不对?”一阵笑声清脆悦耳,她也不忍再苛责她们了。 终也让她挨到下班,冠侯在下午这段时间内毫不理睬她,把她当成隐形人般漠视,而冬苇也很合作地完全配合他。 局里的同事莫不为他二人的一搭一唱感兴趣,他不看她、而她也不看他,默契十足得很。尤其让他们佩服的是,她相当地恬静沉着,一下午过去,不曾见她因不耐烦而起来走动;没人铐住她,也没上脚镣绊着她,她稳坐泰山般的姿势却不儿改变过,太神了! “冠侯,你带回来的这位小姐是个奇人哦。” 要调侃他,也得看他现在的心情是阴还是晴,或更甚是刮台风。全天下人都知道,他拒女成戒,也知道在他面前少提这禁忌问题。怎着,今天大伙好似和他结仇般老挑痛处重击,害得他今天不爽一整天,硬是消不下火。 “若真是奇人,或许可将她送上博物馆珍藏!” 语气之臭,千里可闻,同事们也没谁吃饱撑着自找麻烦。他口气不好,递喉糖嘛! “当我没开口说话。” 那是最好不过,算他有自知之明,懂得分寸。 快下班了,她呢?他不禁埋怨,要跳楼也不找别处去,至少现在也不会像个吊靴鬼般跟着他。 不耐地走向她:“我要回去了。” 冬苇点头说:“我知道,那我们走吧。” 我们?他一向是以“我”一个人称单位行动;以前是,现在也不例外。他最不屑见色忘友那孬样,既然痛恨必会拒而远之,即使她姿色不凡、体态也够诱人,但他仍敬谢不敏。 “抱歉,是‘我’要回去,不是‘我们’。至于你下一个去处,如果还没有着落的话,这里是二十四小时全年无休,虽说床铺硬了点,其它的还算可以,勉强可住人;而我也会尽做人的基本义务,帮你疏通疏通,破例让你留住一宿,明日一早,也请你自寻出路吧!”说完,便直往分局长办公室去。 说得条条有理、头头是道,可惜他的上司愿不愿意通融、卖他人情,还有待商榷哩! 她始终笑脸面对他的冷酷拒绝,她相信,他神气不了多久。 见他前去分局长办公室,不到五分钟,一副战败的公鸡般垂头丧气出来,她便可知一、二。 泰然自若,不敢面露得意,免得他男性自尊受挫。打击他并不是她这一回下人间的目的,是以忍气求和,以成大局。 ☆ ☆ ☆ 冠侯从不曾如此挫败过!而致使他现况的祸首竟是个女人,怪不得他如此痛恨女人,这实在不无道理。 自幼生长在母权至上的家庭里,谷家又严重的阴盛阳衰。自小,他的自卑心态就比常人重十倍,长大后极力为由自己争取男权地位,偏偏他的声势太微弱、势力太单薄,连个靠山也没有。母亲、大姐、二姐、三姐……至九姐,家庭会议席位上,他始终插不一脚来。 及长,他奋力挣脱女人国的世界,顺利考取男子私立中学后,他以为终于出头天了,哪知那才是他梦魇的开始。 高一,学人泡妞,递纸条、送情书,一切都很顺心地发展。在公车上,她是小鸟依人的恬静淑女,那形象让他推翻女人是可怕动物、是害人匪浅的刻板印象。 当他完全浸湿在甜蜜的恋爱初体验时,他心目中的小淑女竟残酷地背弃因青春当道而满面疮痍的他,移情别恋去;更过分的是,她的新欢竟当着他的面喊他“豆花”,男孩的自尊化做片片飞屑…… 那个年纪,正逢荷尔蒙分必旺盛,青春痘肆虐张旺最盛之际,它要长,他又怎能制止呢? 那人凭着家财雄厚,即使一掷千金眉也不皱一下的海派作风,重金夺得美人心。若他有点志气,那时他该潇洒放手,偏偏他又死要面子,诅咒、重誓,就一心非她不可的执着!搞到最后,学业一落千丈,险以退学收场,精神状态也恍惚,差点进到精神病院休养。幸亏当年母亲强腕硬生生地给拦了下来,否则今天他也不可能站在这个岗位上威风了。 但那一日的遭遇,也就深深痛击了他的信心!当年代远去,他以为不幸不再来扰,便放宽心再度接纳女性参与他的人生。 那一回,他不敢掉以轻心,选择的条件也不再重蹈覆辙。美女一律挡在门外,温柔如水的女人亦谢绝;而谷家专出专权悍敛的女人,他也怕了。因此和他交往的女孩,只要有涉猎任一项,他便悬崖勒马,将她三振出局。 那一日,他真的有十成的把握,“女人”这名词,将不会再与祸水做同一归类…… 偌宜,是个外貌平凡、成绩平平,但家世背景不错的富家女。他想,现在就算有人拿再多的钱也收买不了她了吧! 除去一切变数的可能性,笃定从此风平浪静,所以他非常认真专注地投入这段感情。 她一直不曾让他失望过,只是外在的因素竟导致他两人无法长相厮守。 不以外貌取人,只因她的外貌长相算是安全型;而他那时也不再是豆花王子,脸上的痘影褪尽,已然还他一张清新干净的脸蛋。 身躯魁硕、相貌堂堂、不苟言笑,非常符合时下流行的酷哥典型,当时的他,想要吃香喝辣绝对没问题,但他却始终如一,专情于一人。 小宜的爸爸是得意于政、警、商三界的风光商人,商场得意后,他还打算竞选下届议员,达到政商融合的目标。 想玩政治,得花点心神在人脉的掌握上,恰巧他的三女偌宜与某官员之子是同窗,同窗的交情本有限,可绝的是,少公子已不止一次向伯父暗示,属意他家的偌宜,希望能促成这段姻缘。 先前,他还在考虑,但目前的情势看来,就算巴结也得逢迎上才行。是以他捉住女儿乖巧、听话的优点,对她大施亲情压力。 父亲的一席话,让偌宜痛苦万分。她非常喜欢冠侯,而且也将自己的未来许给他了,怎半途却出了状况? “爸,我并不喜欢邵又晖——” “别相信婚姻非要有爱情为基础那回事,很多夫妻的感情是婚后才培养的。” 可是那种婚姻不是没有对象的人才适用吗?她有男友了呀,这个父亲不也知情吗? “爸,相亲而来的婚姻才需婚后培养,那个邵又晖,和我同学那么多年,我一点也不中意他;他那个人太浮夸、太不老实,私生活又很糜烂,您若稍用点心打探,一定可以了解他是那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 野心还没壮大之前,他或许会花点心思去考虑邵又晖那孩子的品性,但现在不同,他得在选举前打好人脉基础,管他阿猫阿狗,只要有所助益,他都可以蒙上眼行事。 “偌宜,爸可以安排你和又晖相亲,但你是知道的,那助益不大。”言下之意,此事已成定局,要她别再费心思做困兽之斗了。 她是个孝顺听话的孩子,自小就极少违背父母旨意,即使心有不甘,也不会起而奋力反抗。 当一切已成定局,邵家也下了聘,偌宜仍不敢对当时兵期只剩半个月的冠侯提及此事,唯恐用情至深的他丧失理智当了逃兵,那时他的前途便要化为乌有了。 犹不知情的冠侯仍是一天一通电话,把所有薪俸全花在手机昂贵的通讯费上也在所不惜,他期待盼望的是退伍后两人的朝夕相处,而不是像现在这般分离两地,饱受相思苦的折磨。 退伍在即,不再像初来乍到般的每天扛着重枪跑五千公尺、上山下海操得头昏眼花,而是等待十天八天的待职假。这样的清闲,一来他不但可以寻出路找工作;二来也可以借机光明正大地前去找偌宜。那雀跃的心情,没经历过的人实在无法体会。 一样的时间,相同的两个人,但心态却是大不相同。 家人已替她决定订婚的日子,而那一天,却刚好是冠侯光荣退伍的日子。 相恋一年半,但他有四百多个日子是待在军中,两人之间的维系全赖科技文明的造物——手机,来传递感情。 没想到今天,仍是靠它来做分手讯息的传达工具。 “小宜,我的假已经确定了,是这个月十八到二十八号,到时我会过去找你,咱们一样老地方见。” 冠侯与偌宜,并未正式将彼此介绍给双方的父母,虽然他们都曾向家人透露已有意中人的讯息。 低调来往,唯恐的也是恋情曝光后会见光死。 十八号离今天只剩三天,偌宜不敢贸然告诉他自己已成定局且迫在眉睫的婚讯。 “冠侯,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他们之间还有什么不可坦白的?别说一个问题,就算一百个、一千个,他也应付她。 “你也和我客气?” “没有啦,我只是想知道你的看法。” “你问吧。” “我只是打个比方,万一我在完全没有选择权下另做他嫁,你会怎样?” 没有选择权的情况下嫁给别人?她怎会异想天开出这种问题来考他?但他还是全凭心思地汨一白回答: “我会一蹶不振,也可能因此进到精神病院,因为我的感情是很脆弱的。” 她曾听说他的过去,这也因此成了她的顾忌。但今天他这一番的袒裎,更加添了她内心的痛苦自幼家庭灌输给她的观念,让她没有勇气拒绝父亲的安排。 自小到大,父母从不会为难过她,独独这一件,便大大伤了她的心,教她无所适从。 “冠侯,你休假的那几日,”直到你退伍当天,我人都在美国,所以无法赴你的约,三十号也没法接你光荣退伍了。” 敏感的他自此也嗅出她言语中不安的讯息,但他还是告诉自己,别多疑,他们的恋情是稳定的;再说两年兵期只剩这最后十几天,他不能因猜疑这心魔而自乱阵脚。 “那,你何时回国?” “下个月十号。” “好,我十号再call你。” 此时偌宜已泪盈于眶,但言辞间仍不敢透露异状,只是沉默的时候比往常还多。 结果她在三十日当天,成了邵又晖的未婚妻。 不是外人传达,而是冠侯从报刊上看见这个消息。 说是青天霹雳犹不为过。那噬心之痛是外人所无法领略的,他也应证自己的话——一蹶不振!那时他只能以药物帮助自己入眠;那阵子,他心如槁灰,毫无生气,甚至几度想以自杀来结束生命。 大学时的学长汤星宇,也在这时适时出现,并伸出援手拉他一把。 犹记当年,他自困愁城,使尽方法堕落,镇日以酒精麻醉自己。 谷母完全无法相信,唯一的儿子竟没传承她的坚韧;她唯一的儿子,自始至终还是逃不过情劫。如果能够末卜先知,知道儿子在爱情面前如此软弱,以她强悍的性格,肯定会在他出生的时候便掐死他,也不用三番两次老要将他自情关陷境给扯回来。 汤星宇的出现,背后的推手便是谷母。 谷母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与汤星宇相遇,她便认出他来了。冠侯曾带他到过谷家,即使多年不见,但识人能力一流的谷母,老远便认出他来了。 “你是不是姓汤?” 星宇陪同妻小逛街,却被一中年、但姿色尚且不差的妇人给拦阻。 他还来不及承认,谷母又更进一步确认:“汤星宇?” 一句汤星宇,喊出了斑驳的记忆:“您是冠侯的妈妈,谷妈妈俞小姐!”他一句话中竟出现两个称呼,不知情的人也会莫名其妙。 谷母笑粲了!这好小子,记忆不差嘛,都三年不曾见面了,他仍清楚记得,太好了。 “对了,旁边这位是……”为免说错话引尴尬,她还是小心地将疑问交由他自己回答。 星宇这才开始介绍:“我太太采俪,我女儿纶纶。” “喔,你好,我也自我介绍,我是星宇他直属学弟的妈妈,夫家姓谷,我本姓俞。以前我经常要冠侯的朋友喊我俞小姐,小姐比较年轻,谷妈妈太老气,而他们又不好意思喊我俞小姐,怕对我不敬,索性连谷妈妈也一并掺和一块用,才会有这么长的一句称呼。”话锋一转,她又问道:“现在在哪高就呀,星宇?” 凭她阅人无数的经验看来,他现在一定是有些许成就,瞧他容光焕发、面带润红,和学生时代的酸黄菜色差很多哩。 星宇不敢说高,只是客气一句:“在XX分局当小主管,没什么大成就。” 当警察?对呀,冠侯那孩子天生魁武,挺适合当警察的,她怎没想到呢?儿子那样高强壮硕,不去打击坏人还真是可惜了。 “星宇,谷妈妈可以拜托你一件事吗?” 谷妈妈俞小姐拜托的,他怎敢不收?只要不是红包送礼的事,他定全力以赴,以报当年老上学弟家吃便饭之恩。“您尽管说,只要在我能力范围内,一定帮您办妥。” “那好,我的事很简单……” 就这样,谷母一五一十将事情的始末全给说清楚。 星宇也爽快,一口便答应谷妈妈俞小姐所托付之事。 星宇的出现,也是冠侯人生的一大转捩点。因为学长的鼓励,冠侯才能重新站起来,并在顺境之中完成警职学业,而现在也分发在学长驻守分局当干员。 六年了,他仍记取教训,不再接近异性,也不准她们进到他的内心。 他也曾另寻出路,想学人当同志…… 他以为这么一来,他便可以完完全全解脱,但他想得太单纯了,完全没有考虑过自己适不适合当gay。 当他兴冲冲一头栽入,那人的手,恣情在他臀后爱抚,甚至变态地以壮硕阳刚抵触在他的后庭,那猥亵超乎他想像地下流…… 他以为自己只是单纯拒女成癖,只要接近同性,情况会好多了,谁知,愉快的Puop会,却在作恶的情况下,连滚带爬狼狈逃离现场。 然后他发誓不再折腾自己,因为那景象也够变态的了;他自认是正常人,无法消受那种感情方式。 也在这种坚守的信念下,衍生出另一种不可解释的隐疾——只要女性与他有肌肤上的碰触,他身体便会浮现数以难计的红色斑点。 他为此看过医生,可是无论是中西医都无法合理解释他的病因。开药方吃了,顶多可让病症消褪,但下次再碰上,相同情形,仍是百“疹”齐放,身上肌肤无一幸免,只除了那一张俊脸外。 就在他束手无策的情况下,星宇介绍他去见一名心理医生,也终于有人给了他最中肯又合理的解释 “这不是病,但也算病,只是它不是生理的病,而是心理的病。要它痊愈,只能靠你白自己了。” 这名医生也是在耐心倾听完他的病情,再从他的诊治遭遇中寻出蛛丝马迹,推断出他发病的原因,才做了这样大胆的结论。 由于心理医生的推断有根有据,即使冠侯有心逃避事实,也无所遁形了。 离开医院后,他也不再为这样的病状所困扰。心病自需心药医,既然病因在于他的心理因素,那也唯有他自己才能解套。 慢慢地,他发现他对某些特定的女性会产生排斥效应,故他也竭力去避免和她们接触。 而眼前这位,恰巧符合他的大忌! ------------------ 转自书香门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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