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先生?”
  张伯圣唏哩呼噜地吃着牛肉面,视线直接跳过头版头条的议事杯葛新闻,仔细阅读市长黄大洲再度为捷运币案向全体市民道歉的消息。
  “先生?”
  搞什么鬼!两年前早该通车的大众运输系统,拖到现在仍处于道歉阶段,那帮政府官员何时才能从“忏悔”进展到“弥补”,真正替百姓做点事情?
  “先生?”
  对于这种令人不愉快的报导,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眼不见为净。他随手扔开头版,翻出底下的体育专栏。
  “先生!”
  耳边忽然响起一声大喊,他吓了一跳,抬头直直对上一双灵活的眸子。
  好!直觉在心中喝彩。多漂亮的眼睛,黑白分明,一双瞳仁反射出晶亮的活力,真是个清灵有神,直像会说话似的。
  他左右各看两眼。这张桌子只有他一个客人,既然大眼睛的主人站在对面瞅着他看,那几句“先生”无疑是在叫他。
  “你叫我?”最好再确定一次,毕竟以前向来很少被异性主动搭讪。
  “嗯!”大眼睛点了点头。“我肚子好饿,从早上到现在都没有吃东西,身上又没带钱——”换句话说,这位先生,你可不可以当冤大头,破费请我吃一顿?
  请她一顿?那有什么问题?反正多一个吃面,价钱也不会贵到哪里去,只是——防人之心不可无,明哲保身比较要紧,他可不希望请她吃到一半,忽然涌进一批她的亲朋好友,冲着他齐喊“我们肚子饿,身上又没钱。”
  “你只有一个人?”
  “我发誓!”大眼睛举起右手保证,似乎看穿他的心思,害他乱不好意思的,心中升起一句陈年老调: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好吧!请坐。”他拉开椅子,转头吩咐面店老板:“再来一碗牛肉面,多切两份豆干、一盘牛肚。”
  面点小菜很快便送上桌来,只见大眼睛吃得狼吞虎咽,脸颊塞得像两颗棒球。
  这就是美女占优势的地方,他暗想。即使在大块吃肉、大口喝汤的时候,看在旁人眼中依然是娇俏讨喜,什么“不文雅”、“不端庄”的评语全给抛到九霄云外了。
  她穿着一件嫩白洋装,质地轻柔,衬着那身莹白的肌肤,简直亮眼得叫人移不开视线,走在大街上铁定是所有男人注目的焦点——当然,这还必须等到她长大以后。至于现在,她顶多只能抱抱芭比娃娃,跟在大人后头咣着要去儿童乐园,因为大眼睛的年龄绝对不超过十岁。
  “你叫什么名字?”
  “婉儿。”她百忙中抽空回答。
  瞧她这副馋相,想必是饿得很。伯圣下意识为她拂掉脸颊上的葱花,忽然忙不迭地收回手。
  他疯了?居然随便碰陌生女孩的脸颊,最近性骚扰的新闻满街都是,如果平白无帮为自己惹上这种见不得人的罪名,岂不是太呕了?
  “你姓什么?住在哪里?”
  她的小嘴巴腾不出空间说话,只好投给他一个灿烂的微笑。伯圣心中一笑,忽然有种无以名之的熟悉感。他似乎见过这张娇丽的脸孔、这抹可人的笑靥。莫非是他朋友的女儿?
  “你的父母是谁?”
  婉儿头也不抬,继续攻击眼前的牛肉面。
  瞧她神秘兮兮的模样。伯圣向来讨厌玩猜谜游戏,既然对方不肯合作,苦苦追问下去只是浪费彼此的时间。他恰巧不是那种找不到答案晚上就睡不着觉的人。
  “你自己慢慢吃,我会付钱。这里有一百元,如果想多切几份小菜,自己吩咐老板,我有事先走了。”伯圣从皮夹里抽出一张纸钞放在桌上,掉头就走。
  “唔——”身后传来一声含糊的叫嚷。
  他才迈出两步,腰间忽然多了一双小手臂紧紧圈住他。
  “喂,你做什么?”他吓了一跳。
  其他客人已经开始注意他们,空气间弥漫着嗡嗡的低语声,好奇的视线直接投射在他脸上,毫不避讳。
  “赶快去吃面,你不是很饿吗?”他有点狼狈了。
  婉儿不肯放手,嘴里还含着一口面条,眼眶红红的似乎要沁出水来,她这副可怜相竟让他莫名其妙地心疼了。
  不过,心疼她的人可不只伯圣一个,其他客人的眼光中融入一抹责难,窃窃的私语声越来越强烈。
  “你不要丢下我不管。”她吞下面条,好委屈地衷求他。
  这女孩表现出来的层弱是真是假他不知道,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他现在头也不回地离去,包准马上被十个以上的人压在地上,劈头就是一顿好打。
  从小到大仗着块头魁梧,打架方面他向来没吃过亏,然而好汉敌不过人多,犯不着为了一个陌生小鬼和“舆论”过不去。
  “我陪你吃面,总可以了吧?”乖乖牵着她的手走回去坐下,无奈的眼光落在手表上。
  看来今天赶不上跑银行一趟了。谁教他碰上一个大怪胎?而且还是眉目如画、我见犹怜的大怪胎,叫人连对她生个气都很困难。
  严格说来,他并不特别喜欢亲近小孩,有时甚至觉得他们问东问西的天性挺讨厌的。难得今天居然成为一个临时保姆,还真叫“天有不测风云”哪!而且不知为何,他一直无法除去自己见过她的想法。
  “吃饱了吗?”
  她终于心满意足地放下筷子。
  “吃饱就好,我真的要走了,你乖乖回家,不要乱跑。”付完帐后,匆匆离开那群虎视耽耽的“监护人”。
  生平第一次吃碗牛肉面吃得这样惊险万状!
  “叔叔。”
  张伯圣呻吟一声,转头面对那位自动将他们的交情从“先生”晋级到“叔叔”的小跟屁虫。
  “你一直跟着我做什么?我又没有糖果可以请你吃。”
  她笑得好娇甜可人,却依然不回答他的问题。
  这是怎么回事?她为何不怕他呢?据他厂内业务员的说法,一旦他板起脸来,足以吓跑所有买车的客户,为何这副凶神恶煞的面孔偏偏对她失灵了?
  “我送你回家好不好?”他简直在哀求了。
  “不好,人家要和叔叔在一起。”她说的语气好撒娇。“我喜欢叔叔。”
  什么?一个十岁不到的小女生喜欢上他?他该当它是个赞美抑或侮辱?
  “告诉我你父母是谁,我替你通知他们。”届时非好好训斥他们一顿不可。教女不严嘛!
  小婉儿突然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俏脸上写满失意和落寞,完全不像同年纪的小女生应有的表情——正因如此,伯圣不买她的帐。一番折腾下来,他已经知道小女孩是个演戏高手。
  慢着,这会不会是人口贩子安排的仙人跳?
  以前曾听朋友提起类似的经验,人口贩子安排旗下的小鬼纠缠陌生人,然后跳出来大声嚷嚷他或她诱拐别人的小孩,最后爱害者只好花钱消灾。
  “婉儿,你替谁工作?”他索性直接问了。
  即使演技再好的人,面对诡计被揭穿的疑虑也不可能无动于衷吧!
  谁知,她硬是没有如预期中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
  “我不用工作啊!只要好好念书就可以了。现在虽然刚放暑假,我还是不能打工,否则就会变成非法童工。电视上都是这么教的呀!”她很努力地教训他。
  伯圣觉得额角开始隐隐作痛。有谁想得到他伯圣也有被黄毛丫头训话的一天?原来期望她只是一颗被人利用的小卒子,如此一来,他才能在那名虚构的人口贩子身上发泄自己的怒气,此时却连这份小小的心愿都落空了。
  “真麻烦!”
  伯圣首次希望自己曾有更多和小朋友相处的经验,就不会像现在这般手足无措了。无奈的是——他没有。好吧!一个大男人该如何处置莫名其妙送上门来的小女生?
  “看来也只好这么办了。”他喃喃自语。
  “办什么?”她仍然不知死活,甚至得寸进尺地牵住他的大手。
  “跟我来。”
  “去哪里?”
  “去一个很恐怖的地方。”
  他故意吓她,试试她的反应。像她这样的小孩,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好,我跟我去。”婉儿笑得好开心,连步伐都是雀跃成分的。
  他为之气结。这女孩怎么连半丝惊觉性都没有?她的父母究竟是如何教育儿女的?
  “我会卖掉你哦!”他恐吓她。“我真的会哦!”
  “叔叔骗人。”她根本不把他的威胁放在心上。
  伯圣仰头,无语问苍天。
  十分钟后,他走出警察门口。
  “你的做法是正确的。”他用力说服自己。“对于来历不明的小孩,本来就是该将她交给警方处理。他们会找到她的父母,送她回家。”
  既然如此,为何摆脱不掉心中的罪恶感?回顾身后,已经黏了他一个钟头的小影子忽然不见了,他反倒不太习惯,心中竟然升起一股荒谬的不舍。
  不舍?太夸张了。他们非亲非故的,没理由舍不得她呀!
  “这位先生请留步。”一位值班警员自门口叫住他。
  这回又有什么事了?他们查出他忘记缴罚单?
  “麻烦你进来一下,有几个问题想请教请教。”
  他的眉头纠结得几乎连成一线。刚才明明已经填好一大堆表格,还有什么事情好问的?
  “请坐!”
  他被半押半推,安置在一张办公桌前,对面有个老警察,此刻正以一副冰冷不悄的眼光斜睨他,另外一位主角——婉儿小姐在旁边喝茶、吃饼干,笑靥如花。
  “你是她什么人?”老警察的语气夹枪带棍。
  “我和她没有关系。”他一头雾水。为何寻获遗失小孩的善心人士反而得到贼般的待遇?
  “小妹妹,乖乖告诉伯伯,你叫什么名字?”老警察脸色一改,现在十足像个慈祥可亲的邻家大伯。
  “婉儿。”她甜甜的笑容摆明了想笼络人心。
  “好可爱的名字,谁替你取的?”
  “爸爸取的。”
  “爸爸叫什么名字。”
  “张伯圣。”
  伯圣吓一大跳,怀疑自己是否误闯了某个时空。老警察的视线活像两把利刃,戳进他无辜的胸膛。
  “报上你的名字!”
  “呃……张伯圣。”
  警察再度慈祥地面对婉儿。变换表情的速度简直可以入围金像奖。
  “婉儿,你背不背得出来家里的地址?”
  “可以啊!台北市南京东路四段一0一号之三。”
  “年轻人,你的地址呢?”凶神恶煞的脸孔又出来了。
  “南……南京东路四段一0一号之三。”
  “小婉儿,你记得爸爸的生日吗?”
  “记得,民国五十四年八月十七日。”
  “喂,你的生日?”
  “我……五十四年八月十七日。”
  三人同时缄默。老人脸上明明白白写着四个字:你是人渣;伯圣则张口结舌,盯着眼前笑意盎然的小祸水。
  “她明明是你女儿!”指控的字眼如子弹般激射而出。
  他完全呆掉了。“我……不是……我……她……”
  “不要否认,如果不是你女儿,为何知道这么多你的事情?”
  “我不知……”
  “自己有种生个女儿就得好好养,年轻人要有点责任感才行。”
  “她不是我……”“看你一表人才,想不到连自己的女儿都舍得丢弃。”
  “我没有……”
  “念在你是初犯,警方不与你计较,我命令你立刻带她回家。”老警察重重捶桌子一拳。
  “她不是我女儿啊!”他急忙逮着空档大嚷一声。
  “你还降否认!”老警察的气焰比他更盛。
  他连忙辩解:“警察先生,我确实是在路上捡到她的。我根本还没结婚,哪来的小孩?而且你自己算算年纪,我今年才二十九岁,这小女孩看起来倒有十岁了,怎么可能是我女儿?”
  “八岁。”婉儿快乐地纠正他。
  警察从鼻孔里哼出一口冷气。
  “你自己看看,她那对眉毛、眼睛哪一点长得不像你?”
  冤枉啊!全世界谁的眉毛、眼睛长得不是这副模样?分明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哦——我明白了。你还没结婚,二十岁起当上单身父亲,现在嫌孩子绊手绊脚不想养了,所以带到警局来谎报遗失,看看我们是否会将她送到孤儿院,另外找人收养她,对吧?”
  “我……”台湾居然有想象力这么丰富的警察?
  “还不快带她回去?如果你再重施故技,警方立刻控告你恶意遗弃!”
  砰!纸镇代替惊堂木重重敲在桌子上。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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