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老友重聚,异变迭生


  佛林特·火炉在一块长满青苔的大石上疲软地躺下来,他的矮人老骨头已经为他劳累够久,也该让它好好休息了。
  “我根本就不该出来冒险的。”佛林特咕哝着看着脚下的山谷。他的音量虽然很大,但四周却没有任何的人影。多年独自冒险的生涯养成了他自言自语的习惯。
  他用双手用力拍着膝盖,激动地说,“如果我再有冒险的念头,我就他妈的不是矮人!”
  对一位在沁凉秋日下跋涉终目的年迈矮人而言,这块被午后阳光温暖的大石躺起来格外舒服。佛林特静静地躺着,让阳光和思绪混合所产生的暖意沁人身心。他终于到家了。
  他看着四周,目光搜寻着那些熟悉的景物。脚下的山脉构成了盆地旁的屏障,整个盆地则沉浸在秋天色彩斑斓的景致中。山谷中的树林抹上了各式秋季的色彩,闪亮的金红揉合了树林后卡者理山脉的浅紫色。湛蓝的天空完美地倒映在清澈的水晶湖中。
  林中缓缓的飘出了几缕炊烟,而这也是索拉斯仍然存在的唯一证据。一阵混合了家乡芬芳气息的轻烟慢慢将山谷包围起来。
  佛林特坐定后,便拿起根树枝,顺手抽出背包中闪亮的匕首,心不在焉地雕了起来。亘古以来,他的族人就有种将无生命物体照已意雕塑的渴望。在退休之前,他曾是个铁匠。当刀锋触及树枝时,他的思绪飘向从隐在林间的烟囱中所飘出来的炊烟,双手也跟着停止了动作。
  “我自己家中的炉灶也早就熄了。”佛林特轻声地说道。他用力地摇摇头,对自己的多愁善感有些厌恶,使劲地削起木头作为报复。他大声地对自己喊道:“我的屋子空旷了好一段时日。屋顶搞不好已开始漏水,把家俱都给浸坏了。什么鬼冒险!这是我做过最蠢的事。活了一百四十八岁,我应该要学到教训才对!”
  “你永远学不到教训的,矮人,”远处一个声音回答他,“就算你活到两百四十八岁也不可能!”
  佛林特丢掉手边的木头,双手冷静地从匕首游走到背后的斧柄上,同时对着小径张望着。这个声音很耳熟,是多年来他所听到的唯一熟悉的声音。但他想不起来是谁。
  佛林特眯着双眼注视着被日落余晖所照耀的小径,他注意到小径上有人漫步而来,于是走到一株松树的树荫底下,好让自己看得更清楚些。来人的步伐散发着蛮不在乎的优雅,那是专属于精灵的优雅。但他的体魄却有着人类的壮顿和结实的肌肉,满脸的落腮胡更是人类才有的特征。在绿色的斗篷遮蔽下,佛林特只看到这人的褐色皮肤和红褐色胡须。他的肩上背着长弓,左手边的腰际则挂着把长剑。他穿着软皮靴,皮靴上有着精灵族喜爱的精致雕饰。但在克莱思的世界里;是没有任何精灵去留着一脸胡子的……没有精灵会留胡子,除了……
  “坦尼斯?”佛林特对着逐渐走来的男子狐疑地问道。
  “正是在下。”来人的满脸胡须中裂出一个宽阔的笑容。他张开了双手,在佛林特阻止他之前,便将他从地上一把抱了起来。
  矮人紧紧地抱住朋友,但又突然想到自己身为长者的尊严,于是便又使劲挣脱了拥抱,落回地面。
  “五年的日子仍然没有办法让你懂得什么叫礼貌,”矮人抱怨道,“特别是对像我这样有着年高德劭的人,你竟然当我是袋马铃薯一样地抱起来!”佛林特看了看小径,“希望这一幕没有被熟人给瞧见。”
  “我怀疑还有人会认得我们。”坦尼斯说道,饶有兴味地打量着他的朋友。
  “时间对我们而言,不像对人类那么有意义,这段时间对我们几乎没有影响。五年对他们来说是段很长的时间,但对我们来说就像几分钟一样。”然后他笑了。“你一点也没变。”
  “对其他人而言就不一定了。”佛林特靠着石头坐好,重新开始雕刻了起来,他抬头看着坦尼斯,“为什么要留胡子呢?你已经够丑了不是吗!”
  坦尼斯抓了抓下巴,“我所到过的某些地区,对具有精灵血统的人相当不友善。
  这个胡子是我父亲给我的礼物,“他的口吻中带着一些讽刺。”在隐藏我的血统上颇有助益。“
  佛林特嘟嚷了几声,他知道这不是事实。虽然这名半精灵不喜欢随便动手,但也不是会刻意躲避冲突的人。木屑继续四处飞溅。
  “我所到之处对任何血统的任何人都不友善,”佛林特把木头拿在手里,开始检查。“不过我们总算是到家了,那些都是过去式了。”
  “我听说的可不是这样。”坦尼斯把斗篷拉起,让阳光照不到他的眼睛。“海文的追寻者高层任命一个叫韩德瑞克的家伙,接掌索拉斯的大神官职务。这个家伙和他的新教派搞得索拉斯天翻地覆。”
  坦尼斯和老矮人心有灵犀地俯视着眼前的山谷。阳光逐渐黯淡,让树林中的住屋露出形迹来。晚风带来了阵阵家园的炊烟味。隐约还可以听见母亲呼唤孩子回家吃饭的声声。
  “我没听说有这回事。”佛林特静静地说。
  “宗教迫害……审讯……”坦尼斯的声音在斗篷下听来十分的沉重。比佛林特记忆中还要来得深违、来得低沉。矮人皱起了眉头,他的朋友在这五年中有了些变化,而精灵是从不改变的!
  但坦尼斯只算是个半精灵,他是一名因暴力而产下的子嗣。在克莱恩大灾变后的日子里,在那些让各族分崩离析的战争中,他的母亲被人类的战士强暴,因而生下了他。
  “审问!据说这些审问是针对那些不认同大神宫观点的人而来的。”佛林特从鼻子发出声音。“我不相信追寻者的神,从来都不信。但我不会在街上大声嚷嚷。
  自扫门前雪是我的生活方式。
  海文的追寻者高层们仍是群品德高洁且睿智的人士。只不过被索拉斯的这颗老鼠屎弄坏一锅粥罢了。这倒让我想起另一件事,你找到你所追寻的目标了吗?“
  “你是指有关古老真神的线索?”坦尼斯反问。“或者,你是问有关心灵上的平静?我动身寻找的目标就是这两样。你是指哪一个?”
  “我想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你找到了一个,另一个自然随之而来。”佛林特大声说着。他把玩着手上的木头,看来似乎仍对它的外型不太满意。“我们是要整晚站在这儿闻着晚餐的香气呢?还是要进城去吃顿晚饭?”
  “走吧!“坦尼斯挥手示意。两人向着索拉斯前进,坦尼斯的步伐让矮人不得不加快自己的脚步才能跟上。虽然离他俩上一次共同冒险已有了段时日,但坦尼斯仍然下意识地减缓了步伐,而佛林特也不自觉地加快了脚步。
  “你连一丁点线索都没找到吗?”佛林特追问。
  “一点也没有。”坦尼斯回答。“跟我们很久以前知道的一样,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牧师和神父,侍奉的全是人们自己捏造出来的神。我也听过一些关于治疗的神迹,但全是骗局和障眼法,还好雷斯林教过我怎样去分辨…岘”
  “雷斯林!”佛林特呼了~口气。“那个脸色苍白,骨瘦如柴的魔法师。他几乎可以算是半个江湖艺人了。老装着一股可怜兮兮的样子,又爱四处打听不该知道的秘密。若不是他那双胞胎哥哥老袒护着他,他说不定早被人家打得再也施展不出魔法。”
  坦尼斯庆幸胡子遮住了自己的笑容。“我看这个年轻人比你所想的更具有魔法的无份。”他说,“而且你必须承认,他像我一样,始终不遗余力地拯救那些被假道学牧师所蒙蔽的人们。”他叹了一口气。
  “可是你也不曾因此得到任何感谢。”矮人自语道。
  “是不多。”坦尼斯说,“就算他们心里明白那全是骗局,他们依旧需要一些信仰。那你的冒险呢?你不是要回到老家去吗?”
  佛林特表情严肃了起来,继续踱步,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最后他低声道,“我根本就不应该回去的。”他抬头望着坦尼斯。他埋在浓密白眉下,几乎让人看不清楚的眼神,暗示这是个令人不快的话题。坦尼斯心里明白,但还是追问下去。
  “那么那些个矮人牧师的传说呢?”
  “全是一派胡言,根据长老们的说法,矮人牧师早随着三百年前的大灾变神秘消失了。”“就像精灵牧师一样。”坦尼斯轻声说。
  “我看到——”
  “嘘!”坦尼斯比了个警告的手势。
  佛林特随即止步不前,“怎么了?”
  坦尼斯指了指,“就在那片树丛中。”
  佛林特盯着那一片树丛,开始动手卸下背后的战斧。
  落日的余晖中反射出一道金属的光泽。坦尼斯瞥到金光一闪,失去了踪影,却又随即浮现。就在此时,太阳西沉了,夜空中留着一抹云彩,树林渐渐被黑夜的阴影所笼罩。
  佛林特死命地瞧,“我什么也没看见。”
  “我看得见。”坦尼斯说。他一直凝视着最后看见金属光泽的地方,他的精灵视力让他逐渐看清拿着金属的生物,及其身上所散发的温暖红光。这只有精灵才看得见的景象。“什么人?”坦尼斯喝道。
  接着,一阵让半精灵毛骨悚然的怪声成了唯一的回答。那是种空洞的呼呼声,刚开始很低沉,慢慢的,音调逐渐拔高,最后变成了一连串尖锐的鸣鸣声。在这个声音的环伺之下,出现了另一个声音。
  “精灵旅者,赶快回头吧!留下这个矮人。我们是佛林特·火炉吐在酒吧地板上的冤魂,我们是英勇战死的吗?”
  控诉的声音再次沸腾,鸣鸣声也跟着变得更尖锐。
  “不!我们是羞愧而死,因为没能让一个丘陵矮人醉倒,而从此被葡萄的怨灵所诅咒!”
  佛林特气得胡子发抖,坦尼斯一边大笑,一边使劲按捺着矮人的肩头,不让他一头撞向前面的树丛。
  “都是被精灵视力给拆穿的啦!”冤魂的声音变得充满了欢乐,“还有矮人的胡子看了让人乱讨厌一把的!”
  “我怎么会没想到!”佛林特哀怨地说。“泰索何夫·柏伏特!”
  树丛里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接着,一个小个子的人影出现在小径上。是个坎德人,一种全克莱思普遍觉得和蚊子一样讨厌的种族。由于他们骨架天生就小,所以很少长到超过四尺高。这名坎德人和佛林特一般高,但孩子气和娃娃脸让他看起来似乎要再矮一些,淡蓝色的绑腿及毛背心,与平淡无奇的长裤构成强烈的对比。
  褐色的大眼闪烁着促狭的眼神,笑容仿佛一路堆到了尖耳边上。他略带嘲弄地鞠了个躬,让他最自判骄傲的马尾盖住自己的鼻子。随即又笑着直起身来。坦尼斯看见的金属反光是他腰间、肩膀上所背之众多袋子上的金属扣环。
  泰斯靠着自己的胡帕克杖,向他们笑着。就是这个杖制造出那怪声的。坦尼斯曾看过不少坎德人半空挥舞着这种木杖,制造出吓走敌人的尖锐鸣叫声,他早该认出这声音的。木杖的尾端十分尖锐,并且包着铜衣,另一端则是分叉的,装着皮革制的投石器,这种组合是坎德人的独特发明。这种木枚是用一整株柳条制成的。虽然总被克莱恩世界的其他种族嘲笑,但胡帕克杖对坎德人而言不单是方便的工具和武器,同时更是他们的象征。坎德人最著名的一句俗语,“所有新辟的道路都需要胡帕克杖,”通常接着的下一句话会是,“而路,是永远不会变旧的。”
  泰索何夫突然张开自己的双手,飞快地跑向前。
  “佛林特!”这位坎德人紧紧的抱住矮人,佛林特有些尴尬,满心不情愿地回抱了一下,便立即退了一步。泰索何夫笑了笑,抬头望向半精灵。
  “你是谁啊?”他倒抽了口气。“坦尼斯!留了胡子我就认不出你来了!”他对着坦尼斯伸出短短的双手。
  “不,谢了。”坦尼斯笑着说,挥手示意坎德人站远点,“我还想要留着我的钱包。”
  佛林特突然间警觉了起来,摸摸口袋,“你这个混蛋!”
  他大吼着扑向坎德人,两人在一阵烟尘中互相扭倒在地上,坎德人的笑声不曾停绝。
  坦尼斯一边微笑着,一边试着将佛林特扶起来。突然间,他机警地回过身来。
  但,太迟了,他听到了马鞍上扣环互相撞击的银铃声与马匹的喘息声。半精灵迅速将手放在腰间长剑的剑柄上,但他已然失去了任何的先机。
  嘴里咒骂着,坦尼斯只能愣愣地看着骑者从树林的林荫中走出来。他骑在一匹四肢毛茸茸的小马上,小马仿佛为主人感到羞耻一般地低下了头。骑者头戴着类似军用的头盔,露出满是斑点的灰色皮肤,以猪般的粉色双眼盯视着他们。闪亮的盔甲遮不住穿戴者的臃肿身形。
  一股特殊的气味冲向坦尼斯,他感到一阵恶心。“大地精!”
  他想起对方的种族。他将长剑从腰间松开,端了瑞地上的矮人,矮人正巧打了个大喷嚏,翻身坐在坎德人身上。
  “有马!”佛林特说,一边又打了个大喷嚏。
  “看看你身后,”坦尼斯悄悄地回答。
  佛林特听出了朋友话中的警告,连忙挣扎着站起身来,泰斯(亲近的朋友们都这样称呼泰索何夫)很快地也跟着照作。
  大地精直着身坐在小马的背上,扁平的脸上带着不屑的表情看着他们。粉红的双眼反射着落日的余烬。
  “兄弟们,看,”大地精说,他的通用语有着很浓的口音,“咱们在索拉斯对付的就是这种蠢货。”
  大地精背后的树丛中传来刺耳的笑声。五个穿着简陋制服的他精士兵,很快地走了出来。他们或庄或右地站在首领座骑两旁。
  “现在……”大地精弯下了腰。坦尼斯眼睁睁看着他的大肚脯把马鞍头给完全遮住,一方面感到恐怖,一方面却又觉得荒谬得可笑。“我叫修马斯特。投德,是负责保护索拉斯不受外力侵扰的卫戍部队首领。你没有权力在天黑之后的小镇内走动,你被捕了。”修马斯特。投德用粗嘎的地精话告诉他身边的守卫。“如果你在他们身上摸到蓝色水晶杖,把它交上来。”坦尼斯、佛林特、泰斯面面相觑。他们都懂得地精话,其中泰斯说得最好。会不会是他们听错了?蓝色水晶杖?
  “如果他们胆敢抵抗,”修马斯特。投德特别加上最后一句,为了凸显效果,他改以通用语强调,“格杀勿论!”
  说完了最后一句话,他勒紧缰绳绳,让座骑一百八十度回转,朝着镇上飞奔而去。
  “地精出现在索拉斯!新任大神官可有好戏看了!”佛林特进出了几句话。他用力地抽出了背后的战斧,前后摇动了几下。在确定自己找回了平衡感之后,他以顶天立地的气势站在小径中央,“很好!”他宣布说,“上吧!”
  “我奉劝诸位最好赶快撤退。”坦尼斯把斗篷甩向一边的肩膀上,抽出了腰间的长剑。“我们刚从远方回来,既饿又累,又错过了与许久不见的老友所见面的时间。我们可不想被逮捕。”
  “或是莫名其妙地给宰了。”泰斯又添了一句。他没有掏出任何的武器,只是兴味盎然地看着这些地精。
  大概是为他们的气势所慑,地精慌张地对望着。其中一个地精偷偷地瞟了一眼首领刚走过的那条路。这群地精只懂得恐吓无辜的农人和路过的商人,对付带着武器且身经百战的战士可不是他们的专长。然而地精对克莱思其他种族的怨恨是股不可轻视的力量,他们终于还是抽出了长而弯曲的刀。
  佛林特大步跨向前,双手紧握着战斧的握柄,“除了溪谷矮人之外,”他喃喃自语道,“这世界上我最讨厌的就是地精!”
  一名地精冲向佛林特企图将他撞倒,但矮人的斧头以致命的准确及速度击中了目标,地精的头滚落到沙土上,身躯无力地倒下。
  “你们这些低等生物来到索拉斯做什么?”坦尼斯问着。同时技巧地格开地精笨拙的攻击。双方短兵相接,对峙了一阵,地精随即被坦尼斯推开,“你们效忠大神富吗?”
  “大神宫?”地精大笑了起来,狂舞着手上的武器冲向坦尼斯,“我们的首领服从……”这个蠢才自个儿撞上坦尼斯的刀锋,惨叫一声,颓倒在地上。
  “天杀的!”坦尼斯气急败坏地看着地上的尸体。“这个笨手策脚的家伙!我压根儿没打算宰了他,我只想知道他们的幕后主使人!”
  “你马上就会知道我们的主人是谁,绝对比你预料的还快!”
  另一个地精大吼着冲向分心的半精灵。坦尼斯很快地转身打掉它手上的武器。
  一脚踢中地精的肚子,把他给踢了个筋斗。
  第三名地精趁着佛林特还没站稳脚步的时候跳向他。佛林特踉踉跄跄地退了几步,试着重新抓回平衡。
  泰索何夫的尖锐声音这时响了起来,“这些烂货来者不拒,只要你记得丢给他们一些狗肉,他们就会永远——”
  “狗肉?”他精咆哮着放弃了佛林特,“换成坎德人的肉你觉得如何?你这个大嘴巴!”他精跳向显然没有佩戴任何武器的坎德人,紫红色的双手企图要勒住他的脖子。泰斯无辜稚气的表情未曾改变,如闪电般的从背心里掏出匕首,一刀掷了出去。地精抓着自己的胸口,难以置信地倒了下去,森林中传来趴搭趴搭的脚步声,其余的地精四散逃逸。战斗已经结束了。
  坦尼斯将手上的剑入了鞘,皱着眉头看着地上这些臭味四溢的尸体;这让他想起臭掉的鱼。佛林特把斧头刀锋所沾到的黑色地精血揩去。泰斯难过地看着他杀死的地精尸体。它面朝下地倒在地上,他的匕首被压在下面。
  “我替你拿回来。”坦尼斯好心地说,打算将尸体翻过身来。
  “不了,”泰斯做了个鬼脸。“我不要了。你知道的,那种气味永远都洗不掉。”
  坦尼斯点点头。佛林特把战斧系回背上,三个人又继续向着小镇前进。
  索拉斯的夜景随着天色缓缓暗去而逐渐明显,冷冽的夜空中,木柴燃烧的气味让人想起了食物、温暖以及安全的地方。三个人加快了脚步。许久都没有人出声,每个人的脑海中都回荡着佛林特的话:地精,出现在索拉斯。
  最后,永远无忧无虑的坎德人忍不住笑出声来。
  “话说回来,”他说,“那把匕首其实是佛林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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