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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作品与赏析(五)



18.考验和等待:《秋歌》。


《秋歌》写作于1975年。
这是一个爱情的考验和等待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无疑与琼瑶这时的心情是相吻合的。


《秋歌》讲述的是一个自尊自重的女孩董芷筠,因弱智的弟弟竹伟闯了祸,认识了富家子弟殷超凡。殷超凡被美丽能干的芷筠吸引住了。
殷超凡回到家中,就被大惊小怪的母亲留在了家里,因为他是殷家生了三个女孩后的惟一的儿子。殷超凡没有履行自己第二天就去乍筠家的诺言,到了第五天,他才被家人放了出来,到了直筠家。
芷筠对他的到来,充满了说不出的感情,她曾等过殷超凡,可殷超凡不来,在她以为他不会再来时,他却又来了。
殷超凡带芷筠去吃饭,他说自己学的是土木,爱的是艺术,干的是管理,他即兴编了一首诗给芷筠:


在认识你以前,世界是一片荒原,
从认识你开始,世界是一个乐园!
过去的许多岁月,对我像一缕轻烟,
未来的无限生涯,因你而幸福无边!
你眼底一线光彩,抵得住万语千言,
你唇边小小一笑,就是我欢乐泉源!
这世界上有个你,命运何等周全,
这还不算稀奇,我却有缘相见!


芷筠为之心动了。
殷超凡要带芷筠和竹伟去郊外游玩,芷筠不愿和殷超凡太快发生亲密的关系,她拒绝时,芷筠的邻居霍立峰却来了,引起了殷超凡的误会。殷超凡掉头而去。
芷筠并不知道殷超凡会为霍立峰生气,但她在冷静的思考中,在理智上,芷筠都确认殷超凡不会再来找她了。但是,在潜意识中,她却总是若有所待。日子一天天过去,每天下班回家,她都有一种难解的、心乱的期盼,希望殷超凡能来找她。
在公司里,顶头上司方靖伦对芷筠也有着异乎寻常的好感,可芷筠拒绝了。她知道自己是喜欢殷超凡的。
殷超凡忍不住对芷筠的思念,他又回来找芷筠,他不愿不战而退,芷筠告诉他,不需要战,自己是他的,殷超凡狂喜起来。
假期里,殷超凡带着芷筠和竹伟到郊外玩,他们没有目的,觉得哪儿的风景好,就到哪儿停下来,最后他们来到了一处风景优美的地方,把那儿取名叫“如愿林”。
回到了市区,殷超凡带到自己常去的一家餐厅用餐,在这儿芷筠碰到了三姐雅佩和爱着自己的范书婷,面对着咄咄逼人的书婷,殷超凡竟不知该如何是好,尤其是他们对弱智的竹伟的嘲弄,更让芷筠受到了伤害,她选择了离去。
殷超凡追上前对芷筠解释,可芷筠却不想听,她认为殷超凡欺骗了自己,而巨他没有诚意,他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
殷超凡说:“就因为太有诚意,才处处用心,处处遮瞒!你动不动就说我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我敢说我的身份吗?我敢告诉你我出身豪富吗?你如果有点思想,也不能因为我是殷家人而判我的罪!你讲不讲理?你有没有思想感情……”
芷筠含泪道:“我不管你的动机,我只知道你一直在欺骗我!即使你没有欺骗过我,经过今晚的事,我也不能和你继续交往了!殷少爷,你请吧!”
芷筠赶走了殷超凡,自己也痛苦万分,老板方靖伦看出了芷筠有心思,芷筠对方靖他说了自己的痛苦,而且哭倒在方靖伦的怀中,但却被别的员工看见了。
这时,殷超凡并没有放弃芷筠,他又来到芷筠上班的地方,芷筠在方靖伦的帮助下,离开了办公室。她请求方靖他以友谊的形式来帮助她,方靖伦说男女之间没有友谊,“有的,只是,像火边放着冰块,要不然就是冰块溶解,要不然就是火被扑灭,要长久维持现状,是不可能的!”
方靖伦送芷筠回家,却看见殷超凡已经等在芷筠家门口,殷超凡见又一个男人送芷筠回来,他生气地跑掉了。
殷超凡跑回家中,把自己关了起来,他甚至不愿和家人说话,和他感情最好的三姐雅佩问他为什么生气,他怪雅佩她们的出现破坏了她们,雅佩却冷静地指出,是芷筠受到了伤害。
殷超凡醒悟了过来,他带着花盆,去他们曾经一同去过的如愿林挖了一株他们都喜爱的紫苏,向芷筠道歉。他们又和好如初。
上班时,方靖伦又看到芷筠的笑容,知道问题解决了,他由衷地为芷筠感到高兴,他要芷筠以后有困难第一个就来找他商量,芷筠答应了,但为了殷超凡,她决定辞去这份工作。
殷超凡决定立即和芷筠结婚,并让芷筠去见他的父母,芷筠知道自己无法逃避,答应了。可回到家中,弟弟竹伟却在霍立峰的教导下,打了邻居的孩子,芷筠为此痛苦万分,殷超凡对芷筠说,以后竹伟将是他们两个人的责任,他会帮芷筠。
殷超凡回到家中,知道自己的父母会反对芷筠,但在殷超凡的据理力争下,父亲终于同意见芷筠,不过他却另派人去调查芷筠的身世。
殷超凡的父亲殷文渊见到了芷筠,很是欣赏,但得知芷筠有一个白痴弟弟,却使他不能同意儿子和芷筠的婚事。
芷筠意识到殷超凡父亲对自己的态度的变化,可殷超凡却沉浸在幻想中,他想先和芷筠结了婚再说。芷筠不同意他的想法,但答应他考虑半个月。
一天早上,霍立峰来找竹伟,想教他打架,正在睡觉的芷筠听见后,穿着睡衣跑出来阻止,这时,殷超凡来了,他看了芷筠的穿着,气得大骂芷筠。竹伟见姐姐被欺负,他不听芷筠的劝说,把殷超凡打了一顿,被打得肋骨断了两根,左手臂骨折,内出血,脾脏破裂,开刀割除了脾脏。
殷文渊找到芷筠,他答应不告竹伟,但条件是芷筠必须离开殷超凡,芷筠别无选择,她答应了。
殷超凡醒来后,呼唤芷筠,姐姐告诉他,父亲是不会派人去找芷筠的,只有他自己好起来,才能尽快找回芷筠。几个月后,殷超凡出了院,他到处找芷筠,可芷筠就像是消失了一般,一点消息也没有。殷超凡又去了他和芷筠常去的如愿林,他想到芷筠对他未说出口的话,就是想要他自己能独立。
殷超凡搬了出来,但他答应家人自己找到工作安顿好后会和他们联系。
殷文渊看到了儿子的决心,也被感动了,他开始寻找芷筠。芷筠被殷文渊找到了,她租用了一块土地,种花谋生。
殷超凡来了,芷筠的弟弟竹伟竟学会了他们曾唱的一首歌:像奇迹一般,竹伟居然把这支歌唱完整了。


还记得那个秋季,
我们同游在一起,
我握了一把红叶,
你采了一束芦获,
山风在树梢吹过,
小草在款摆腰肢。
我们相对注视,
秋天在我们手里。
你对我微微浅笑,
我只是默默无语,
你唱了一支秋歌,
告诉我你的心迹,
其实我早已知道,
爱情不需要言语。
我们相对注视,
默契在我们眼底。


芷筠和殷超凡依偎着,彼此望着,手握着手,心贴着心,在这一瞬间,都有种近乎虔诚的情绪,体会到冥冥之中,似乎有那么一个庞大的力量,在支配着人生的悲欢离合。
《秋歌》的结尾,好像已经预示着琼瑶和平鑫涛之间的等待已经有了结果。
19.勤苦写作:《人在天涯》


1976年,平鑫涛和妻子终于离婚了。
也许是因为琼瑶心境变好的原故,琼瑶这一年创作了三部作品:
《人在天涯》,《我是一片云》,《月朦胧鸟朦胧》。


琼瑶在《人在天涯》的后记中道:


今年年初,我又从国外归来。
前前后后出国的次数,自己也不记得是第几次了。我的生活,长久以
来,就是“写作”、“休息”、“旅行”三件事来占据的。“写作”的时
候,我总是夜以继日,不眠不休,不见人,不应酬,不回信,不接电话……
全神贯注地写,因而被亲家们给予“六亲不认”的外号。“休息”的时候,
我就完全变了,我看书,交朋友,聊天,看电影,尽量放松自己的情绪,
完全不去想我的写作。而“旅行”的时候,我不止是在享受,我也忙于观
察和吸收,追寻和体验,对一切新奇的事物,我总在近乎感动的情绪下惊
叹而欣赏。这样,我活得好忙,也活得好充实。出国的次数多了,就想以
国外为背景来写部小说,但是,这只是个念头而已,我对国外的任何地方,
都只是走马看花,缺乏深入的认识,真要写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毕竟太困
难。因此,这念头在脑中闪过,却从未有任何力量,吸引我去实行。
若干年前,我第一次去罗马,我立即被那个城市所震撼了。我疯狂地
迷上了罗马,当时,就很激动地说过一句话:“所有有关艺术的神话,应
该发生在这个地方!”不久之后,我又二度去罗马,坐在翠菲喷泉的前面,
坐在古竞技场的拱门下,坐在国会方场的台阶上,坐在罗马废墟的断壁残
垣里,我忽然间,觉得有股庞大的力量,把我给牢牢地抓住了,我对自己
许下一个宏愿:我一定要以罗马为背景,写一部小说!“宏愿”是有了,
却没有“故事”。我无法去杜撰一个空中楼阁般的故事,也无法“无中生
有”,这愿望就埋藏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埋了四年之久。
直到今年一月,我在美国,去了旧金山,去了洛杉矾,去了华盛顿,
D·C。接触到很多留学生和华侨,听到很多的故事,包括一些稀奇古怪、
令人难以置信的奇闻。在这些故事之中,有一个故事却深深地感动了我!
一月底,我从国外倦游归来,一下飞机,就被“家”的温暖给包围了。
奇怪,出国的次数越多,对于“家”的感情就越浓厚,对于自己“国家民
族”的观念也就越深重。海外,即使是集声色之极的拉斯维加斯,即使是
雾蒙蒙的金门大桥,即使是华盛顿的国家博物馆,即使是日本的富士山,
即使是东京的宝家歌舞,即使是京都的庙宇楼台……都抵挡不了“家”
“国”对我的呼唤!回到台湾,回到家里,我满足地靠在沙发中,由衷地
说了一句:
“是我开始写《人在天涯》的时候了!因为,我有了‘故事’,也有
了‘感情’,还有了‘动力’!”
我坐进了书房,没有延误一分钟,立即执笔写《人在天涯》。虽然我
刚经过一段疲劳的旅行,虽然正逢春节,虽然旅美多年的锦春妹第一次返
国,我都无暇旁顾,又恢复了“六亲不认”的我,埋头在我的作品中。
《人在天涯》虽然有一个真实故事为蓝本,但,不可否认,我更改了
若干情节,也夸张了若干情节。真实故事写成小说,要想完全“写实”,
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连“传记”都做不到百分之百的真实。我把这故事从
美国搬到欧洲,一来偿了我的夙愿——以罗马为背景写一部书。二来,我
认为这故事如果发生在欧洲,比发生在美国更动人而合理。三来,不论罗
马也好,瑞士也好,美国也好,对我而言,都是“天涯”!
我执笔写《人在天涯》的同时,正好联合报在海外发行世界日报,邀
稿甚殷。因此,这部书原为皇冠杂志所预订,经协商后先给了《联合报》
与《世界日报》,再由《皇冠》杂志转载。也打破了我历年来所坚持的一
个原则——书未完稿前决不发表。这本书是边写边登的,因而,也带给我
极多的难题。在写作前,我认为两度去罗马,而且有份很细密的日记,写
这本书决不成问题。谁知一旦着手,才知道自己所了解的,毕竟只是皮毛。
对雕塑,对艺术,我也只能欣赏而无研究,这本书写得十分辛苦。为了怕
出错误,我直接或间接地请教了多位在欧洲留过学的音乐家和艺术家。在
这儿我特别要向这些帮助过我的朋友们致谢。包括:林宽先生、席德进先
生、郭轫先生、徐进良先生、纪让先生和白景瑞先生。如果这本书写得真
实,是诸位先生帮助之功,如果有错误,是我记录之失,无论如何,若有
谬误之处,请读者们多所包涵。虽然有各位先生的协助,这本书仍然有若
干问题。例如,欧洲的艺术学院是学分制或学年制,就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有的说是学年制,有的说是学分制。经我求证结果,在罗马的“国家艺术
学院”,是学年制,欧洲其他艺术学院,多为学分制,于是,故事中,我
采用了后者。再例如学位问题,艺术学院毕业后,是学士?硕士?还是博
士?最高能修到什么学位?各种说法,莫衷一是。终于,我综合各方面的
资料,认为这学位只有一个“称谓”,并无“艺术博士”的存在。又例如
欧洲的艺术沙龙,是一年四季皆有?还是每年一次?凡此种种,我所写的,
可能会有错误,虽然与故事情节及主题,并无太大关系,却不能不加以说
明。


回忆这些年来,我从开始写作至今,已有15年以上的历史,这是第一
次,我写《人在天涯》这种题材。我常说,我不“求变”,可是,随着年
龄的增长,见闻的增加,我体验的不同,我的作品可能会自然而然的“变”。
这本书,和我以往的作品,我相信有一段距离。我不知道我的读者们,会
不会喜欢它?因为赶时间,这些日子,我不眠不休,在书桌前熬了不知多
少个通宵!(碰巧有两次,我所住的地方竟通宵停电,我只能秉烛而写,
在烛光摇曳下,字迹模糊,连格子都看不清,虽然烛光很诗情画意,仍然
弄得我“眼花绦乱”,对古人的秉烛夜读,不能不深深佩服!)这一个月
来,我对志远、志翔、忆华和小荔子,比对我自己还熟悉,只由于故事有
若干真实性,我写得辛酸,写得激动,写得泪眼模糊!
我爱这个故事,我爱这故事中每个人物,如果这故事不能感动别人,
是我写作的失败,不是故事的失败,如果它能得到一点点“共鸣”,我愿
已足!走笔至此,我觉得心里有千言万语,难以尽述。我从来不解释自己
的作品,15年来,不论褒与贬,我皆默默承受。对于《人在天涯》,我也
不想再多说什么。无论你喜欢与不喜欢,我“努力”过了,我“耕耘”过
了,我“写”过了。1976年3月5日夜。


从琼瑶的自述中可以看出,她的写作生活是多么的辛勤和辛苦,一个作家的成功,是多么的不容易,一分辛劳一份收获,这真是千古不变的名言。


《人在天涯》讲述的是高志翔到罗马去学习美术,优秀的哥哥八年前就到了罗马,现在,终于可以见到哥哥了。
可见到了哥哥志远,志翔发现,哥哥好像并不像信上所说的那么好。
但哥关心他,要他安心学习,并把他带到了自己的好朋友忆华那里。忆华是一位老华侨的女儿,志远一心一意地想把忆华介绍给自己的弟弟,因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忆华。
志翔对志远的这般安排并不领情,但初来罗马,他忙着吸收,而且志远不要他去歌剧院找他,因此,他根本见不到哥志远,反而和高家父女俩熟了起来。
志翔问高家父女,哥哥在哪座剧院演唱,高家父女沉默了,忆华叫志翔永不要去问志远。
一天,志翔去找志远,才发现哥在剧院只是一个搬运工。
志远说出了真相,几年前一次滑雪中,自己被冻坏了嗓子,无法再唱了。
志翔听了哥哥的遭遇,他就不想念书了,他想自己应找份工做,以便还清因出国而带来的债务。志远告诉弟弟,不要辜负自己的期望,要他用心地念书来报答他。
志翔开始用心念书,有一天,他去看街头的雕塑,碰到一个女孩子朱丹荔。他带朱丹荔一起玩,可他并不富有,穷得连朋友也不敢交。
朱丹荔有良好的家世,她要志翔陪她玩,志翔是不敢缺课的,他知道自己肩负的责任,知道哥哥的期待。
朱丹荔走了,志翔进入了一种疯狂的创作中。
不知情的志远还以为志翔和忆华相爱了,志翔处处为志远考虑,伤害了忆华。而且,志翔也明确表示,自己不爱忆华。
33天后,朱丹荔又到了罗马,她思念志翔。志翔看到朱丹荔,高兴地跳了起来,可朱丹荔要他安排自己,他才明白过来,因为他没有能力去安排朱丹荔。
朱丹荔妥协了,她把自己安排好,住进靠近志翔的女子公寓。她的父母追来了,要她回去,她不肯,父母要见一见志翔,她也不肯耽误志翔的上课时间,父母对她无可奈何,只好由她去。
志远安排了一个星期的假期,决定让志翔和忆华好好去玩一玩,可志翔想去打工,以减轻哥哥的负担。朱丹荔知道了志翔的假期计划,她骗志翔说瑞士好找工作,把志翔带到了自己的家中。
朱丹荔的父母对这个任性的女儿毫无办法,只好接受了志翔。
而志远发现志翔留下一张纸条走了之后,大发雷霆,忆华哭了,志远不知忆华为何而哭,他还安慰忆华自己会把志翔绑回来,忆华哭得更厉害了,志远慌了手脚。忆华把自己对志远的爱意说了出来,志远其实也深深地爱着忆华,他们终于拥抱在一起。
志远取消了旅游计划,理解他的忆华也同意了。
可志翔在朱丹荔的陪同下,在瑞士尽情地玩耍、作画,连开学都忘了。志远找到了志翔,志翔深为羞愧,他没有和朱丹荔告别,就回到了罗马。
志翔又用功学习,他创作了一幅作品《少女与马》送去参展,但没有获得成功,他更消沉了。
一天,志远下班回家,看到一个女孩坐在家门口,原来是朱丹荔,她想知道志远有怎样的魔力,吸引着志翔。志远留下她,因为只有她才能治好志翔的忧郁。
志远在拼命地工作,他的身体终于不行了,他住进了医院。
志翔不愿意用朱丹荔的钱,也不想用高家父女的钱,他接替了哥哥在剧院里搬运工的工作。在工作中,他创作了一幅作品《手》,却得到了好评。
哥哥终于出院了,和忆华结了婚。
而且,他们准备回到自己的祖国,他们同唱着一首歌:


破车快飞!破车快飞!
穿过罗马,越过废墟,
一天要跑几千里!
快到家里!快到家里!
爸爸妈妈真欢喜!


20.往事追忆:《我是一片云》


《我是一片云》写作于1976年,是琼瑶作品中份量较重、较为受人重视的一部书。
这一年,是琼瑶较为心平气和的一年,生活中的矛盾,似乎开始理顺,似乎露出了一线曙光,她的写作似乎也变得轻松,文笔似乎也更为潇洒自如,游刃有余。
琼瑶在1976年曾想一个人到欧洲去旅行,她这时的心情,也颇有“一片云”的味道,这部小说,也许是她飞来飞去时所产生的灵感。
云,其实就是琼瑶的梦,这个梦还具有特别的意义,那就是她和平鑫涛之间秘密和不由分说的恋情。
琼瑶在《我的故事》中,曾谈到这一点。那时,她和平鑫涛认识还不久:


鑫涛,他成为我生活中相当重要的一个人。他是我的“出版人”,也
是我的“经纪人”,他是我的“读者”,也是我的“评审”,他是我的
“朋友”,也是我的“老板”,他是我小说的“支持者”,也是我梦想的
“实现者”……我们开始受彼此的影响。我变得倚赖他,信任他,顺从他。
他变得也会做梦,也会糊里糊涂起来,当我在云雾里的时候,他也会陪我
钻进去,去体会我的境界:
我是一片云,天空是我家,
朝迎旭日升,暮送夕阳下!
我是一片云,自在又潇洒,
身随魂梦飞,来去无牵挂!


我的境界不太实际,他跟着我钻进去,居然也会像云一样飘起来。我
把他带进我的每一本小说,让他接触我笔下的人物,而每个我笔下的人物,
总有一部分是“我”。他对我认识得越多,就越加迷糊起来,他不知道像
我这样一个人,这样带着满脑子的梦幻,完全不懂人情世故的人,怎么活
过了二十多年的岁月!“在这世界上,像你这种人,老早就应该绝种了!”
他说,然后就悚然一惊地说:“不行不行!如果你绝种了,我怎么办?”


越是平静的日子,越容易使人沉浸在往事的追忆之中,《我是一片云》正是琼瑶对往事追忆的寄托。


《我是一片云》讲述的是20岁的宛露,从小就说“我是一片云”。宛露,似清晨小草上的露珠,清新无邪,对她的第一眼注视,所有的感受,是她的翩翩生动,是环萦着她的亲情的温馨。这20年,父母和哥哥无私地爱着她,让她在其中自由地生长发展。20年,这亲情给她遮挡了尘世的丑恶,使她20年人生如花,几乎没有四季的变化,所以她好像总是长不大,她欢乐无尽,惟一的苦恼便是没有烦恼。
可是,宛露一球击中了孟樵,激发了孟樵的爱;宛露的青梅竹马顾友岚的归来,又使她迷惘于友情和爱情;孟樵的爱如惊涛巨浪,友岚的爱如隐形的潜流。盂樵之爱,是情感之爱,所以易于冲动;友岚之爱是理智之爱,故偏于稳重。两股动静迥异的爱浪以宛露为中心,相互拼斗,鼓荡生风,形成一个力的漩涡、一个强劲的力场;从此宛露开始了烦恼的生活。
从内心深处,宛露偏向孟樵,可她的家庭的每一个成员都偏向世交的顾友岚。
宛露在孟樵狂热的爱之下,去见了孟樵的母亲。孟樵是孟母守寡多年带大的儿子,因此她对他的女朋友,在潜意识里是很难接受的,第一次见到宛露,她就对宛露的口无遮掩很是反感,她气走了宛露。
宛露在孟樵的哀求下,答应了向孟樵的母亲道歉,因为她爱孟樵。宛露到了孟家,母亲当着孟樵的面,对宛露很好,可孟樵一离开,她则变了脸,宛露又被气走了。
这时,宛露没有想到的事情又出现了,她不是段家的亲生女儿,她灰心了。
宛露写道:
“我是一片云,天空是我家,朝迎旭日升,暮送夕阳下!我是一片云,自在又潇洒,身随魂梦飞,来去无牵挂!”“我是一片云,轻风吹我衣,飘来又飘去,何处留踪迹?我是一片云,终日无休息,有梦从何寄?倦游何所栖?”
顾友岚这时却安慰她,自己早已知道她的身世,但仍然爱她,这使宛露异常地感动。可这也没有敌过孟樵对她的吸引力。孟樵又来找她去向母亲道歉,宛露去了,可孟母对宛露说:“孟家是世代书香,从没有出过一点儿差错,孟家所娶的女孩子,也都是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但是樵樵已经迷上了你,我也只好接受你,慢慢的训练和熏陶,我想,总可以把你从一块顽石,琢磨成一块美玉,你的底子还是不错的。”
坦诚的宛露告诉孟母,自己只是段立森的养女,自己的生母其实是个舞女,这个打击对孟母太大了,她不能接受这样的儿媳妇;孟樵却认为她是在编故事,也不相信她。
宛露冲出了孟家,她病倒了。顾友岚每天下班后都来看宛露,他温柔、诚恳,但却语重心长地说:“宛露,我不希望自己是个代替品!但是,我要你,我也爱你,这份爱,可能远超过你的想象。我不知道我在你心里到底占多少分量,却知道你并没有如疯如狂地爱上我。宛露,爱情是一件很微妙的东西,我自己是否被爱,我心里有数。可是,宛露,即使你不爱我,我一样也要你,因为,有一天,你会爱我,超过那个孟樵!”
宛露被友岚打动了,她决定一个月后嫁给友岚。
孟樵对母亲说:“你的爱会杀掉我!你知道吗?宛露对我的意义,比生命还重要,你难道不明白吗?”
明白过来的孟樵去找宛露,可段家却对他说不在,不到一个月,他在段家门口看到了大大的喜字,宛露成了顾家的新妇。
新婚的日子悄悄地过去了,友岚每天又要上班,宛露的生活也相当无聊。起先,她总要往娘家跑,还是习惯性地缠住母亲,后来,哥哥兆培结婚了,玢玢进了门,婆媳之间相处甚欢。于是,宛露那莫名其妙的自卑感就又抬头了,她想,自己既非段太太所亲生,也不该去和玢玢争宠。在一种微妙的、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心情下,她回娘家的次数就逐渐减少了。
一天下午,宛露忽然跑到工地去找友岚。友岚正爬在鹰架上检查钢筋,宛露用手遮着额,挡住阳光,抬头去看那高踞在十楼上的友岚。从下往上看,友岚的身子只是个小黑点,这样一仰望,她心里才有些概念,她总以为友岚的工作很轻松,待遇又好。工程师嘛,画画设计图,做做案头工作就可以了,谁知大太阳下,仍然要爬高下低,怪不得越晒越黑,看样子,高薪也有高薪的原因,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也真亏友岚,他在家里从不谈工作,也从不抱怨,更不诉苦。说真的,友岚实在是个脚踏实地的青年,也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丈夫。
宛露的寂寞顾友岚看在眼里,他劝宛露要个孩子,可宛露因为自己是弃儿,对另一条小生命的到来,有些恐惧,而且她怕受也会害了孩子,她又回去上班了。
孟樵出国三个月后回来,又来找宛露,因为宛露眼光朦胧如梦,似乎总在哀悼着什么,宛露并不快乐。
宛露迟归了,她回家后想和顾友岚谈离婚,可面对顾友岚,她又不忍开口。
宛露回家和母亲说:“友岚只能使我像一湖止水,平静而无波,孟樵却可以使我像火焰般燃烧。”她让母亲向顾家提出离婚。
段太太说:“宛露,你醒醒吧!婚姻本身就是平静无波的东西,当止水并没有什么不好!要知道,湖水越深,才越平静,感情也是如此。平静无波的止水不易枯竭,燃烧的结果是化为灰烬。宛露,宁可变成止水,千万不要化为灰烬!”母亲拒绝了宛露的要求。
顾友岚也知道宛露有些不正常,他说:“我不要你逃避,更不想囚禁你,如果我囚禁了你的人,也无法囚禁你的心,我想过很久很久,你必须自己面对这份选择。”
宛露选择了顾友岚,可见到孟樵后,她又选择了孟樵。
这一次,顾友岚没有放过她,他还是要宛露,顾友岚一夜未睡,他去上班时,从高高的鹰架上掉了下来,宛露疯了。
疯了的宛露什么都不会说了,无论问她什么,她都回答“我是一片云”。
孟樵从宛露的养母段太太和生母许太太手中接回了宛露,他希望有奇迹出现。


21.活泼轻松:《月朦胧鸟朦胧》


《月朦胧鸟朦胧》创作于1976年下半年,这时的琼瑶,似乎因为平鑫涛已经是自由之身了,所以心情显得特别的愉快,《月朦胧鸟朦胧》的创作显然也受其影响,整个的主题和作品的基调都显得活泼轻松。
《月朦胧鸟朦胧》讲述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刘灵姗,在电梯上偶遇一个调皮的孩子楚楚,作为幼稚园的老师灵姗,帮着保姆制服了这个调皮的孩子,可孩子的父亲韦鹏飞却不领情,刘灵姗气愤地指出楚楚的恶行,灵姗的话让整天沉浸在酒中的韦鹏飞清醒了,他惊奇地看着这样一个聪明灵慧的女孩。他把孩子送进了灵姗所在的幼稚园。
原来,韦鹏飞认识楚楚的母亲裴秋桐时,他正在念大一,而裴秋桐呢,不过是15岁的孩子。韦鹏飞大学毕业,裴秋桐只有18岁,他们毅然决然地结了婚,22岁的韦鹏飞当了丈夫,而裴秋桐更是个好年轻好年轻的小妻子。婚后三个月,韦鹏飞去受军训,一年后,楚楚出世,韦鹏飞做了父亲,裴秋桐从18岁的小妻子变成19岁的小母亲。军训完后,韦鹏飞立即拿到了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奖学金,在那个时代,留学似乎成了必经的一条路,如果韦鹏飞眷恋妻儿不肯出国深造,他将大逆不道。因此韦鹏飞的家人,都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韦鹏飞身上,众望所归,韦鹏飞出了国。三年后,韦鹏飞拿到了硕士学位回国,才发现只剩下了女儿,失去了妻子。
韦鹏飞逐渐从酗酒中解脱出来了,他在和灵姗的不断交往中,逐渐爱上了灵姗,而灵姗呢,也喜爱上了韦鹏飞。
刘灵姗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一个正在谈恋爱的姐姐,一个正在上学的弟弟,有一对开明的父母。
一次偶然间,灵姗发现了韦鹏飞写给秋桐的一本《爱桐杂记》。


黄菊开时伤聚散,曾记花前,共说深深愿,重见金
英人未见,相思一夜天涯远。罗带同心闲结编,带
易成双,人恨成双晚,欲写粉笺书别怨,泪痕早已
先书满!


这是韦鹏飞在记载自己和秋桐的日记的扉页上题写的一首词。
在杂记中,韦鹏飞记载了秋桐的一些事,如19岁的秋桐喜欢音乐,喜欢怀抱吉他,扣弦而歌。她为韦鹏飞作了一首歌:


我认识一个傻瓜,他长得又高又大,他不会说甜言蜜
语,见了我就痴痴傻傻!他说我像朵朝霞,自己是一只蛤
蟆,我对他微微一笑,蛤蟆也成了哑巴!


灵姗深深地觉得自己不如秋桐,可韦鹏飞愿烧了《爱桐杂记》以表明对灵姗的爱,他对灵姗的一片痴情打动了灵姗,灵姗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和死去的人争什么。
灵姗的母亲却提醒灵姗,“人都有一种贱性,失去的东西,往往是最好的,得不到的东西,更是珍贵的。”
灵姗说:“爱情也可能转移,要做到终身不渝需要两个人充满信心,去不断地培养,爱情是最娇嫩的花,既不能缺少阳光也不能缺少水分,还要剪草施肥,细心照顾。”
就这样,灵粉和韦鹏飞恋爱了。
可在一次圣诞节的狂欢夜中,灵姗无意中见到了秋桐,秋桐和一个鼓手在一起,这时的秋桐只是为了爱而活着,为了这个鼓手而活着,可鼓手并不能专情,早在和秋桐同居前,他就和秋桐说好了好合好离,这时,正是这个鼓手又有了新的目标,而秋桐正在失意时。灵姗喝醉了,她忘了和韦鹏飞的约会,她感到自己根本不能和秋桐比。醒后的灵姗责问韦鹏飞,为什么说秋桐死了,韦鹏飞说自己只讲过秋桐去了,并未讲过秋桐已经死去了。在韦鹏飞的保证下,灵姗与韦鹏飞和好了。
可楚楚知道了灵姗要做她的后母,这个原本就很叛逆的孩子,此时就像刺猖一样,对灵姗竖起了刺,经常趁韦鹏飞不在时欺负灵姗。此时,灵姗反而不太敢管教楚楚了。
聪明的秋桐知道了灵姗正在教她的女儿楚楚,她忍不住母性,请求追求灵姗的邵卓生带自己和灵姗见面。心软的灵姗答应了秋桐的要求,让她们母女见了面。可此后秋桐就不断地背着灵棚和楚楚偷偷见面,直到有一次灵姗发现楚楚不见了,灵姗才知道真相。灵姗找到秋桐,接回了楚楚。
邵卓生突然来找灵姗,因为秋桐忍受不了陆超的离去,她要杀了陆超,灵姗和邵卓生匆忙赶去,却发现陆超情愿被秋桐杀死,也不愿和秋桐回去。秋桐无奈之下,杀了自己。
灵姗和邵卓生把秋桐送进了医院,秋桐对邵卓生说下辈子嫁他,灵姗看着没有生机的秋桐,她回家拿来了《爱桐杂记》,还叫来了韦鹏飞和楚楚,看着她的恋人韦鹏飞及女儿楚楚与前妻秋桐重逢时“笑在一起,哭在一起,抱在一起”的情景,灵姗觉得自己是多余的。她拒绝了邵卓生的两伤心人组成伤心家庭的建议,她独自出走,硬着心肠到阿里山“观云海,看日出,看原始森林”去了。但到了夜晚,灵姗却“望着一窗皓月,满山岚风”,“魂牵梦萦”,哭得肝肠寸断。
最终的结局是秋桐已经死过了一回,获得了新生,她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决定嫁给邵卓生。而韦鹏飞也追到了阿里山,找到了灵姗,各自都有了一个美好的归宿。


22.情感隐喻:《雁儿在林梢》


琼瑶和平鑫涛之间那种秘密而又伤心的爱情,已经成了她这段时期生活的基调,她已不再是《窗外》中的那个女中学生,也不再是《在水一方》中的那个杜小双,她已经是一个真正成熟的富有内涵的女人,对于生命的感动,已经不仅仅是生命的眼泪和欢笑,而是更为深刻的平淡和无奈的哀愁。
对于生命的感动,她表达的方式已经更为含蓄、婉转、缠绵和欲说还休。
这一部小说,虽然并不像《窗外》和《在水一方》那样可以找到她的真实生活场景,但依然是一部关于她心灵历史的情感自传。
《雁儿在林梢》讲述的是一个复仇者的故事。
美丽的丹枫为了姐姐的死,从英国回到了台湾。她见到了姐姐的爱人江淮。她写了一篇作品,也穿着一身黑衣,预示着她将进行的复仇。已经成为一个成功的出版家的江淮,并未注意到这一点,他把对碧槐的爱,转移到了丹枫身上。
丹枫写了一首诗:


春风吹梦到林消,鹊也筑巢,
莺也心焦,忙忙碌碌且嘈嘈,
风正飘飘,而正潇潇。
今朝心绪太无聊,怨了红桃,
怨芭蕉,怨来怨去怨春宵,
风又飘飘,而又潇潇!


丹枫为了复仇,她一边应酬着江淮,一边又化名为林晓霜,用她在英国学习戏剧的经验,去戏弄江淮的弟弟江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江浩爱上了精灵古怪的丹枫,而丹枫则爱上了江淮。随着真相揭露,丹枫退缩了,她害怕知道真相,何况知道了真相又能如何呢?毕竟她深爱着江淮。
江淮送了一只漂亮的雁子给丹枫,上面附着一张卡,卡上写道:


问雁儿,你为何流浪?
问雁儿,你为何飞翔?
问雁儿,你可愿留下?
问雁儿,你可愿成双?
我想用柔情万丈,
为你筑爱的官墙,
却怕这小小窝巢,
成不了你的天堂!
我愿在你的身旁,
为你遮雨露风霜,
又怕你飘然远去,
让孤独笑我痴狂!


江浩被林晓霜的失踪搞得昏了头,他来求哥哥,江淮这时才忽然知道丹枫可能就是晓霜,他拿来了丹枫失落的日记,像碧槐保护丹枫一样,他保护着弟弟江浩。
江浩终于知道了事实真相,他选择的是祝福江淮和丹枫。
在《我的故事》中,琼瑶坦诚了这部小说与她真实情感的联系:


我像一只雁子,一只我自己小说中写过的雁子。我曾为
那雁子写过一首歌,歌词是这样的:


雁儿在林消,眼前白云飘,
衔云衔不住,筑巢筑不了,
雁儿不想飞,雁儿不想飞,
白云深处多寂寥!
雁儿在林梢,月光林中照,
喜鹊与黄莺,都已睡着了,
雁儿睡不着,雁儿睡不着,
有梦无梦都草草!


这首歌,正是我当时的写照。其实,我这一生,在我
的小说,我的歌中,都可以找到痕迹。我留下来了,没有飞
走,守着我的树林,守着我残缺的梦。


那时,正是她和平鑫涛之间分分合合、风风雨雨,痛苦之中又掺着许多甜蜜奇特的日子,那时,带给她的是对生命更深更痛的体验,令她刺骨酸心。她的情感的体验,正是她这些小说生动、鲜活、获得巨大成功的源头活水。
在这部小说中,同样可以看到一些琼瑶真实生活的日常情景。
比如,平鑫涛送给琼瑶的一只纯白的小北京狗,琼瑶把这件事写入了书中:


他看到一只纯白的小北京狗,脖子上挂着一串铃铛,叮
铃铃的响着,滚雪球似地滚到他脚边来了。他站住了,好奇
地看着这小东西,记起最近一些日子来,常看到这只小狗。
邻居说,这是新搬来的一家人家养的。他蹲下身子去捉那小
狗,那小东西居然丝毫都不畏生,它抬起它那对乌溜溜的眼
珠,淘气地、友善地,而又灵活地转动着。他笑了起来,弯
腰把它抱进怀里,嘴里不自禁地叽哩咕嗜的对它说着话:
“嗨,小家伙,你从什么地方来的?嗨,小家伙,你的
鼻子怎么塌塌的?嗨,小家伙,你是不是迷了路!哈!”他
忽然笑起来,因为那小东西开始伸出舌头去舔他的脸。“别
这样,别舔我,我怕痒,哈哈,求饶,求饶!哈哈,我不跟
你玩舔人……”
“喂喂!雪球!喂喂,小雪球!你在哪儿?”


又比如这部书中,琼瑶把平鑫涛当作了江淮的模特儿,写江淮的经历,完全是平鑫涛自己的经历:


他弄了一个小型的出版社,面对无数大出版公司,据说
他工作得非常非常辛苦,苦得没有人能想象。他拉稿,他校
对,他到工厂去排字,他发行;从印刷厂的小工到送货员,
从编辑到校对,全是他一个人在做。你别看他现在拥有办公
大楼,洋房汽车,数以百计的员工,当初,他确实是赤手空
拳,打下这个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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