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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开发区里,几乎所有的旅馆都经营“性产业”,只是具体的经营方式有所不同而已。从纯理论上来说,这些旅馆应该属于“连带经营”的性质。也就是说,它们除了从事“性产业”之外,同时还可以接待普通旅客。只不过随着“性产业”行情的变化,它们可能时而以性交易为主,时而又以其他业务为主。可是,这样的“连带经营”的旅馆,只存在于“车站区”那一小块地方。在“小香港”和“小九龙”,尽管所有的旅馆都不拒绝普通旅客住宿,但是实际上很少有普通旅客跑到那里去住宿。在笔者考察期间,只知道有过两个外地来推销的普通旅客在那里住宿过,而且真的没有嫖。所以,这样的旅馆实际上也是专业经营的性质,只不过是经营方式上与路边的那些“专业店”不同而已。 笔者在两个旅馆中进行了“入住考察”①。一个是“养妹子”的类型(以下简称C旅馆),另一个则是留客的类型(以下简称D旅馆)。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养小姐的旅馆,对小姐实行“三包”:包吃、包住、包介绍客人。留客型的旅馆则相反,什么都不管,只是允许小姐在自己这里长期包租房间卖淫。 -------- ①这两个旅馆并不是随便挑选的。笔者事先已经到7个旅馆进行过一般考察,发现它们在经营方式上分为“养妹子”型与“留客”型两类之后,才选中了C旅馆与D旅馆。 二者的情况分别总结如下。 C旅馆位于“小香港”的边上,离公路还有200米的距离。这里是原来的村庄的外缘,目前仍然属于当地村民的地盘,没有被开发区吞掉。当地村民在这里盖起了两排楼房,都是三层的,而且每一排都是连成一体的,看上去就像是两座整楼。不过每家都只占有楼里的一个单元,就像城里的居民住宅楼一样。所有的单元都被办成了旅馆,都在门外挂着大小不一的招牌。C旅馆就是其中的一个。两排楼房都是横着朝向公路。从公路那边开始数,C旅馆处于第三个。② -------- ②处于第一个的那家旅馆,自备的小姐多达5个,可是它的老板是一个很凶悍刁钻的男人,笔者入住考察失败,才选择了C旅馆。 这两排楼房都相当漂亮,是瓷砖贴面,建筑规格和内部装修水平都远远超过北京的一般居民楼,与这个开发区里的那些商住楼相比也毫不逊色。据说,原来这个地方是给村民们盖自己的住宅用的,但是在开工之前的1994年,开发区的“性产业”就已经发展起来了,所以村民们一致决定,把这两排楼房建成专业的旅馆用房。据说,为此曾经几次修改建筑设计和装修要求。到1996年夏天,楼房正式交付使用,所以这里的旅馆都很“年轻”。 C旅馆的老板是当地村民,但是他当时去广东跑买卖了,所以笔者一直没有见到他。老板娘大约35岁左右,当地人叫她hua姐。她爱说话,抽烟很凶③,打麻将很利害,也很出名,但是管店管得也很细、很严。 -------- ③光是笔者每天敬她的烟,大约也有一盒左右。 她手下只有两个“养妹子”,是一对表姊妹,也是老板娘这一边的远房外甥女。她们把老板娘叫做“阿姆”。她们的家乡离这里只有40华里左右。她们都是第一次出门在外。那个表姐姓wang,29岁了,但是显得更老一些。她在家乡有丈夫和两个孩子。她在这里主要是当女佣人,偶尔会有客人喜欢年纪大一些的,那时她才有机会卖淫。表妹姓liu,自己说自己17岁,其实表姐说她19岁了。她主要是卖淫,平时什么都不干,连衣物都是表姐给她洗。 据hua姐说,1996年夏天刚开张的时候,她主要在操持自己家的小卖部,这个旅馆里的事情主要是她老公在管。一开始,她老公曾经招来过3个湖南的打工妹,可是其中一个说什么也不肯卖淫,呆了没几天就回家乡去了。老板娘可怜她,也怕她出事,还给了她20元的路费。另外两个妹子倒是同意卖淫,可是才一个月左右,觉得自己的翅膀硬了,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后来她老公又收留了两个外省小姐。她们原来在这个开发区里的一家酒吧里干,后来酒吧老板要卖店,她们就自己找到C旅馆来。老公这回学精了,首先没收了她俩的身份证,让她们跑不了。可是没想到老公跟其中的一个小姐勾搭上了。hua姐当然不能容忍,马上赶走了那两个小姐,又把老公赶去管小卖部,自己在旅馆里当上了专职总管。可是小姐总也不好找,也留不住,前后换过十几个外省或者外乡的,最长的也就是呆上一个月就跑了。到笔者考察时,hua姐手里还扣留着两个小姐的身份证,可是八成是假的;而且小姐们出来的时间一长就知道了,在这个行当里,身份证其实没什么用。于是hua姐只好利用中国人最可靠的关系网,把自己家的远房外甥女给找来了。那是5个月以前的事情。到现在,三个女人每天一起操持着这个旅馆,虽然说不上红红火火,但是却同舟共济。 当然,这对表姊妹的亲朋好友们,谁也不知道她们在卖淫。可是这个开发区的“性产业”实在是太出名了,她俩的老家又实在是太近了,所以hua姐最头疼的就是如何对付那些常来常往的亲戚和老乡。笔者曾经遇到了这样一幕喜剧: 在入住考察的第二天中午,笔者从外面回来时,在一楼厅房里,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跟笔者点头。笔者以为他就是老板,赶快敬烟,套近乎。他也问笔者在这里住得还舒服吧之类的话。可是刚刚三言两语,hua姐就在里屋叫笔者去吃饭。可是C 旅馆实际上是不包伙食的,笔者到当时为止也还没有在旅馆里吃过饭。尤其是,笔者进里屋后,hua姐不说话,表姐wang却拉笔者上楼去冲凉,说是中午天气好,北方人怕冷,还是中午冲凉好。上到楼上,表姐wang才告诉笔者,那个男人就是她爸爸,让笔者什么也不要跟他说。 然后,直到傍晚表姐wang送走她爸爸之前,hua姐都一直守在旅馆门前,把可能来这里的客人都拉到其他旅馆里去了④。到了晚上,表姐wang跑到公路边上去拉客。这是笔者在C旅馆的4天里所见到的惟一一次。后来她说,她们本来从来不出去拉客的,可是那天一个客人都没来,她只好自己主动出去。可是后来“阿姆”(hua姐)又把她叫回来了,还安慰了她。 -------- ④笔者在自己的房间里能够看到hua姐的活动,而且足以确认其中的一次。 不过,C旅馆的这种困境并不常遇到。表妹liu说,她自己家的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来过了。笔者问她,怎么才能不让他们来呢?她说,来了,别理他们就行了。笔者估计,这应该是很有效的,因为虽然说“穷在闹市无人理,富在深山有远亲”,但是乡下人最恨的也就是“人一阔,脸就变”,或者“一年土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 C旅馆的整个业务情况,也不过是惨淡经营而已。笔者在那里入住考察4天,呆在旅馆里的实足时间(包括睡觉)一共是86个小时。除去表姐wang的父亲来的那天,有大约5小时旅馆停止接客以外,在其余的81个小时里,总共只来过7个客人⑤。其中3个是自己带着小姐来的,两个是“打炮”,一个是“煲粥”。另外有一个客人点了表妹liu,但是不喜欢,没有“打炮”就走了,但是仍然付了房钱。所以真正买淫的嫖客只有3个,而且都是嫖表妹liu。 -------- ⑤C旅馆的所有房间,包括老板娘hua姐住的,都是多半截墙,上面是相通的。因此笔者在自己住的房间里,完全可以清楚地听出其他房间是否有客人。旅馆的厕所兼冲凉浴室在二楼,所以笔者故意住在三楼。这样,利用上厕所等机会,也可以听到二楼的情况。尤其是,在笔者考察期间,C旅馆里的嫖娼卖淫活动其实并不多,所以笔者还能够逐个地加以确认。不过,笔者毕竟必须睡觉,所以不敢保证一个客人都没有漏掉。笔者也向两个小姐核实过,可是她们都不愿意回答。 笔者曾经听到,表妹liu问那个看不上自己的客人,是不是喜欢老一些的,我们这里也有,然后就喊表姐wang过来。但是后来表妹liu说:那个客人看了看表姐wang,什么都没说就走了。表妹liu说,表姐对自己非常好,所以一有机会,她总是帮表姐拉客。可是表姐太显老了,所以到这里以后,一共也就只有大约10次被客人嫖过,而且多数时候都是半价(50元)。其实,表妹liu说,表姐的床上功夫很厉害,在她们家乡,女人们都知道的。 C旅馆的住店钱是每天40元,也有30元的时候。不过,进来打一炮也算一天。表妹liu的开价是“打炮”150元,“煲粥”一个钟200元。可是实际上的成交价往往只是100元和150元。由于C旅馆并不兴旺,所以在嫖客少的时候,虽然嫖客要求的只是“打炮”,但是表妹liu为了拉住回头客,往往是按照“煲粥”来等待,而且是跟嫖客睡上实足一小时,而不仅仅是一个钟。表姐wang就更惨一些,hua姐说,她什么都肯做,多长时间都可以。如果嫖客按照表妹的价格给她钱,她会很长时间念念不忘。 hua姐跟她俩怎么分钱,笔者一直没有搞清楚。hua姐只有一次顺口提到:“这里(指开发区)是有行情的。”虽然并不一定是说她自己,但是笔者推测,她们之间可能也不得不按照开发区的行情办事。否则,再好的亲戚,时间长了也难免不合。如果是这样,那么在“养妹子”的每次卖淫中,hua姐应该收取三分之一左右,也就是30元到50元。再加上嫖客付的房钱,hua姐可以通过每次买淫获得70元到90元。 不过hua姐也有特殊之处:她从来不加收包夜的房钱。她自己说,曾经有一个嫖客在这里连续包夜5天,但是由于都是包的表妹liu,所以她反而每天只收35元,为的是给表妹liu拉住一个常客。可是这个嫖客后来虽然打来过电话,却说自己出事了,再也没有来过。⑥ -------- ⑥这是hua姐在替表妹liu拉客时,对一个客人说的。是不是拉客技巧,笔者无法判断。但是表姐wang证实,C旅馆确实不加收包夜的房钱。 仅据笔者的访谈和观察,这三个女人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在日常生活里是亲戚,在买卖方面则是账目清楚。两方面既泾渭分明,又相安无事。在没有客人的时间里,表妹liu就乖乖地呆在门厅里看电视,表姐wang则在忙家务。hua姐则有时跑出去,有时请进来,找女人们打麻将。如果不是在这个“红灯区”里,人们会以为这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家在过着悠闲的日子。 hua姐自己从来也不卖淫,但是她也从来不避讳这种床上事,有时在嫖的过程中,会跑去敲门说:“开水放在门外了。”一次,一个嫖客刚出房间,她还问候到:“玩得爽吗?”她自己很喜欢说,她如何如何心疼这表姊妹俩,想帮帮她们赶快挣钱。那姊妹俩也确实有感恩戴德的表现。但是她们三个都从来没有流露过,她们是如何看待卖淫行为的,尤其是这种家族式的、三个女人合谋式的卖淫⑦。也许,在5个月里,她们自己早已经解决掉这个问题了,或者,她们从来也没有觉得这是个问题。 -------- ⑦笔者并没有傻到直接去问她们这个问题。 不过,她们三人都不出去拉客,只有当客人自己来到旅馆里以后,才做些口头广告。尤其是,她们二人都是“君子动口不动手”,从来也不在门厅里跟客人拉拉扯扯。只有上楼以后,表妹liu才偶尔地撒娇耍嗔。笔者估计,这可能是一种社区规矩,因为在这里的两排楼房里一共有16个单元,其中13家都是这样的“养妹子”的旅馆。它们门挨门的,如果都出门去拉客,如果都在门厅里动手动脚(在门厅里跟在众目睽睽之下差不多),恐怕就乱套了。 这个旅馆在公路的另一边,与前面讲的那两排旅馆楼遥遥相对。它离公路只有20米,招牌很大。它也是和另一个旅馆处于同一座楼里,只不过是分别的两个单元。这座楼是当地兄弟俩共同集资盖起来的,更“年轻”一些,只有半年。但是它有四层,整个建筑水平比C旅馆更高一些,各个房间更大一些,装修也更好一些。 D旅馆是由男老板直接管理的,老婆和一个5岁的儿子也住在这里边的一楼,还有一个女帮工,也是附近地方的远亲。老板姓H,30岁,当地的原农民。他自己虽然没有过什么特别的经历,但是他们H家却是当地的一个大族,可能有什么人在当官,而且兄弟也多。这座楼的另一个单元就是他的亲哥开的旅馆,也实行的是留客制,没有“养妹子”。 按照H老板自己说,兄弟俩之所以一起实行留客制,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他嫂子不让“养妹子”,怕丈夫学坏。其实主要原因并不在于这个,因为他自己后来也说到:由于D旅馆紧靠公路边,紧靠“小香港”,所以带小姐来的客人已经足够多了,完全可以不必“养妹子”。 D旅馆一共有12个房间可以出租,从2楼到4楼,每层4个房间。这里不仅室内装修和卧具可以称得上豪华,而且每层都有厕所,冲凉室也是另外分开的,相当宽大。这些显然都是专门按照旅馆来设计的。可是,所有的房间仍然是顶上相通的,鸡犬之声相闻,只不过隔墙更高一些,离天花板只有20厘米左右。 笔者在D旅馆入住考察了5天,并且在旅馆里包伙,呆在旅馆里的实足时间(包括睡觉)是102个小时。其间,笔者所能确认的是:有两个小姐分别长期包租了两个房间,带客人回来。还有两个小姐是住在别处的农民房里,但是她们与D旅馆显然有长期的关系,所以总是把客人带到这里来。在这里所发生的其余的嫖娼卖淫活动,都是客人把路边店的小姐带到这里来的。 在这102个小时里,笔者一共监测到17次嫖娼卖淫活动。可惜,由于笔者主要是靠听⑧,也由于嫖娼卖淫的人次较多,所以无法确认到底是哪些小姐接了多少嫖客,也无法判断嫖客是“打炮”还是“煲粥”。不过笔者向女帮工核实过,她也记得有十几次,所以笔者认为这个数字还是可靠的。 -------- ⑧由于D旅馆有3层楼可以出租,笔者无法经常地全面监测,所以笔者故意包租了二层最靠楼梯的那个房间。从里面可以清楚地听到小姐和客人上楼时的动静和交谈,而且他们也并没有掩人耳目的意识。但是,笔者无疑会漏掉或者弄混一些事件的。 D旅馆里最安静的时候是上午,从来没有一个客人来过。如果没有嫖客包夜,两位包租房间的小姐,直到12点左右才起床。在旅馆里吃过午饭后,她们有时再接着睡午觉,有时跑出去逛街。如果有嫖客包夜,一般是中午或者下午一两点起来后,嫖客带她们出去吃饭。也有一次嫖客自顾自地走了,小姐就在背后大骂他。 下午3点左右,两位包租房间的小姐就开始梳妆打扮了。打扮好以后,有时在门厅里闲坐,有时直接出去了。这时,她们并不是去拉客,而是跑到附近的一些小赌场里去,类似“三陪”那样跟赌徒们瞎混。这样,到晚上的时候,有的赌徒就会请她们吃饭(这里的赌场只有白天开门,晚上反而不开,所以傍晚时分就该散了⑨)。也有的赌徒会跟她们回到D旅馆嫖她们,但是这样的嫖客往往是外面来赌的男人,当地赌徒即使嫖她们,往往也是另外有地方,不到D旅馆来。 -------- ⑨这是因为,在这个开发区里,抓赌很厉害。当地人说,这是为了没收赌资。 从天黑到后半夜,是她们的正规工作时间。可是她们往往是到半夜以后才能带回客人来。笔者所记录到的最晚的两次,一次是凌晨3点40分,一次是2点55分⑩。在笔者入住考察的第二个晚上,才晚上6点,一位小姐就带回一个客人来。那嫖客只是“煲粥”,一个小时左右就走了。那小姐马上又出去,居然在10点40分左右又带回来一个客人,而且是包夜。后来女帮工告诉笔者,那个小姐因此特别得意,因为这是很少见的。 -------- ⑩D旅馆半夜1点就锁大门了。小姐带客人回来晚了,女帮工就必须起来给他们开门,动静很大。 笔者还记录到一次“三明治”活动,就是一个男人同时包了她们两个,三人在一个房间里过了一夜。据女帮工说,也有过两个男人包一个小姐的事情,不过不多,一两次而已。 那两位关系户小姐,由于不在D旅馆里住,所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只有带客人来的时候才露面。可是她俩跟店里的人都很熟。有一次,其中一位小姐跟客人约好到D旅馆来会面,于是她就在店里等了那客人将近一个小时,还帮助老板娘带孩子。 这些小姐都没有鸡头。H老板说,他跟五六个鸡头也有联系,以便让他们手下的小姐把客人带到这里来。但是他与他们并不是雇佣的关系,仅仅是朋友。鸡头们也不过是有时来吃饭而己,并不直接向D旅馆要钱。 在D旅馆里嫖娼,房钱有两种价格。“打炮”或者“煲粥”,时间在两个小时以下的,每次40元。如果是包夜,房钱就是50元。当然,这也是老板的开价,最后的成交价往往会低一些,“打炮”或者“煲粥”一般是30元,包夜则一般是40元。不过,H老板对那两位长期包租房间的小姐实行优惠,不管她们每天接待多少个嫖客,不论是“打炮”还是包夜,一律按照每天30元收取房钱。 这也是迫不得已。整个开发区里的“性产业”场所实在是太多了,旅馆也太多了。D旅馆虽然条件更好一些,客人更多一些,但是要想长期维持40元和50元的开价,实际上也是困难重重。H老板说:“来这里(指这个“红灯区”)的客人,一般都是老手,很会讲价钱的。只有小姐拉他们来,他们才会来(我这个旅馆)的。” 此外,笔者猜测,有一些客人可能更喜欢到小姐自己的住处去嫖,因为那里多少有一些“家”的味道。不过,小姐如果是自己另外租房住,客人恐怕就不那么愿意去了。一来不知道究竟有多远,二来不知道房间的条件怎么样,三来也担心那里可能是个欺诈的陷阱。所以,小姐哪怕是自己另外租房住,也往往把客人带到旅馆里去嫖。D旅馆临近公路,外表华丽,可以更让客人放心,所以就有两位另外居住的小姐也跟D旅馆结成关系户,把客人带到这里来嫖。但是笔者没有弄清楚,H老板是不是也优惠这两位小姐。 H老板最得意的是,无论包租房间的小姐还是结成关系户的小姐,都是愿者上钩,自己找上门来,老板不费吹灰之力。她们清一色是外省妹子,清一色是行家里手,也清一色是“游击队”。她们都是先在别的地方干,然后慕名而来。到了这个开发区,她们既不投靠路边店,也不联络鸡头,就这么自己找旅馆、包租房间,然后就自我开张了。大约干到两三个月,她们就会飘然而去,不知踪影。 可是,这个开发区可不是什么自由王国。众多的路边店老板和鸡头,毫无疑问极其痛恨这些散兵游勇的“不正当竞争”。他们当然会利用地头蛇的种种权力和优势,来进行“业内扫黄”⑾。因此,这样的飘萍式的小姐,对于她们所要投靠的旅馆是很挑剔的。首先,这个旅馆必须是有势力的当地人开办的,必须能够保护她们躲开“业内扫黄”。其次,旅馆老板绝不能妄图控制她们,绝不能成为实际上的鸡头,必须允许她们自由行事和说走就走。第三,旅馆老板必须认同这一点:双方是相辅相成和共生共荣的,所以至少不能从中盘剥小姐。 -------- ⑾这个名词,是笔者以前在椰林岛考察时听说的。那里的人们说:所谓“扫黄”,其实就是“养鸡的抓鸡,只抓笼子外,不抓笼子里”,所以叫做“业内扫黄”。 D旅馆和H老板,显然是整个开发区里最合适的对象,因此这里的这类“自由职业者”最多,呆的时间也最长。在其他的路边店里,这样的情况很少见。例如在B 发廊里,那位本地妹子和那位下岗女工,表面上似乎也很自由,但是她们实际上仍然是完全依附于B发廊,招客于斯,“工作”于斯,兴衰于斯。 不过,H老板说:他也曾经想过“养妹子”。他跟一个鸡头打过招呼,让他去搞四五个湖南妹子来,每找来一个妹子给鸡头200元。那个鸡头答应得很爽快,可是半个月了也不见人来。在这半个月里,H老板四处取经,发现“养妹子”实际上并不那么合算。四五个妹子住在店里,吃喝开销不说,还要占用至少两间客房。如果妹子们招不来客人,恐怕连自带小姐来嫖的客人也给影响了。再说了,如果客人少,妹子们最多呆上一个月,也就都跑了。那样,招妹子的钱就算白扔了,那可是总共1000块钱啊。思前想后,H老板决定,还是不养妹子了,继续采用留客制。 根据H老板和那位女帮工的回忆,D旅馆里至少接纳过10个小姐长期包租房间了,有联系的关系户小姐也有过七八个。包租房间的小姐都是两个人一起来,关系户小姐则都是单独干活。可是这些小姐最长的也不过是住了一个多月,最短的只住了不到10天。尤其是她们来无踪去无影,又都说普通话,所以店里人也搞不清楚她们是哪里的人。她们很少说自己过去的事情,店里人也没兴趣问,只是能够看出来她们肯定是老手。 笔者对于D旅馆的描述,基本就是这些。但是在结束之前,有必要看看D旅馆的经济核算情况。这是因为,前面讲的C旅馆更像是一种家族经营,经济核算难免会有些失真。可是,D旅馆的H老板似乎很愿意表明自己是个经营好手,所以笔者很容易就按照他连续说的情况,帮他算出了这样一笔账: (一)基建支出 (1)买这里的地皮:2万8千元 (2)盖房支出:12万元 (3)装修与购置家具:4万元 小计:18万8千元 (二)开业费用 (1)经营旅馆业的培训费:150元(实际上根本没有培训) (2)缴纳的管理费、联防费和治安费(两种费用是分别的,一个交给村里,一个上缴开发区)、防火费和购置灭火器(也是分别的费用):1680元 (3)跑关系的花费:大约3000元 (4)开张请客的净花费(除去收取别人的礼金之外):2000几 小计:约7000元 这样总计下来,H老板为D旅馆已经投入了19万5千元。如果按照30年的折旧期来计算的话,那么经营D旅馆的每月基建成本就是542元。当然,由于H老板的一家也住在D旅馆里,所以按照12个可以出租的客房来计算,每个客房每月的基建成本则是45元。这只相当于嫖客一次包夜所交的房钱。也就是说,只要每个月能保证有12个嫖客来这里包夜,那么D旅馆就可以收回基建成本了。 前面说过,笔者在D旅馆的5天里,一共监测到17次嫖娼卖淫活动。如果生意总是这样,那么每个月D旅馆就应该有102次性交易。即使每次性交易都仅仅是“打炮”或者“煲粥”,都仅仅付给老板最低的房钱(30元),那么H老板每月就可以收入3060元。 D旅馆每月的日常支出很少,主要有这样几项: (1)缴纳旅馆的营业税和管理费:200元 (2)缴纳治安费与联防费:150元 (3)购买烧洗澡热水的罐装液化气:160元 (4)付水电费:60元 (5)购买低值易耗品:100元 总计每月日常支出不过是670元,而且在后三项日常消费里边,还包括了老板一家。至于包伙的收入,H老板说:“卖饭没有什么钱好赚,我不靠它。”所以在包伙方面,老板大约是收支相抵。 这样,670元日常支出加上每月的基建折旧542元,总共的经营成本是每月1212元。老板每月的毛收入是3060元,因此,老板每月应该能够收入的纯利润就是1850元。因此纯利润是基建折旧费的将近3.5倍,是所有经营成本的1.5倍。这么高的投资回报率,对于这个原来的农村地区来说,在其他行业里,恐怕是不大可能挣到的。 对于这一点,H老板心如明镜,而且很沾沾自喜,觉得自己的路子走对了。不过他也说:生意并不总是这么旺,尤其是春节前后,最长的一次连续3天,一个客人都没来,小姐也都跑掉了。笔者反问,那么肯定也会有比现在更兴旺的时候啊。H老板又得意了,说:“去年(1996年)年底,男人们好像疯了,(我这里)好几天都住满了。我哥那边也是(这样)。” 这样算下来,有多有少的,H老板还是能够赚到上述的纯利润。 可是,笔者在前面替B发廊算过经济账。那里的老板每月的纯利润是2000元到2500元之间,显然比D旅馆高⑿。笔者无法肯定,D旅馆的H老板知道不知道这个差距,但是笔者可以肯定的是:H老板所实行的留客制,对小姐的直接人身压迫和直接剥削,要少于B发廊所实行的“养妹子”制度。如果有人喜欢从传统的角度看问题的话,那么D旅馆所少收入的每月几百元的纯利润,就是其所付出的人道主义费用。 -------- ⑿虽然从纯利润率来看,二者差不多。但是身为原农民的老板们,可能更重视眼前的纯利润的绝对金额,而不是纯利润率。 ------------------ 亦凡公益图书馆扫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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