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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塞哥维亚回来以后,Echo不再像以前那样故意地躲着荷西,她想,一切应该自自然然的,随缘,不必刻意追求什么也不必刻意躲避什么。她从不主动去找荷西,但每次荷西来找她,只要她在且闲着,她就会很乐意地同荷西约会,不再借故推辞。两人的接触越来越多,感情也逐步升温。 刚从塞哥维亚回来不久,荷西有一天便把Echo邀请到他的家中去。 在客厅同荷西的妈妈寒暄了几句,荷西便将Echo径直带进了自己的房间。他指着床头的那面墙,对Echo说:“你看!” Echo抬头一看,发现自己的放大黑白照片布满了整面墙壁,照片已经发货。黄昏的夕阳从窗户射进来,透过百叶窗,金黄的柔美的阳光在照片上投下一道道的光纹,有一种说不出的浪漫情调。 Echo看着照片中剪短发的自己,沉默不语。很久,才问身边的荷西:“我从来没有寄过照片给你,这些照片是哪里来的?” “偷来的。”荷西毫不讳言。 Echo惊讶地看着荷西,没见过做“贼”做得这么脸不红心不跳的。 她凶巴巴地推了荷西一把: “怎么偷的?” “在徐伯伯的家里偷的。你常常给他们寄照片,他们看过了就把照片摆在纸盆里。我去他们家找毛鸟里玩的时候,就把他们的照片偷来,拿到相馆去做底片放大,然后再把原来的照片偷偷地放回盒子里。” “那你们家里的人出出进进怎么说?” “他们就说我发神经病了,那个人已经不见了,还贴着她的照片发痴。” “这些照片怎么都黄了?” “是嘛!太阳要晒它,我也没办法,我就把百叶窗放下,可是百叶窗有条纹,还是会晒到。” Echo顺手将墙上的一张照片取下来,墙上赫然一块白色的印子。 Echo回头看荷西。荷西也正看着她,一脸的歉疚,似在怪责自己没有把Echo的照片保管好。 荷西,他深深地爱着她,可他从没对她要求过什么,甚至为了她,他可以不见她,可以不让她知晓他的思念。他爱得很苦,很艰难,却无怨无悔。 七年,这么长的时光,照片都发黄了,荷西爱她的心却没变。 七年,她的爱情经历了太多的沧桑,她不停地追寻、渴望,跋涉过千山万水,荷西却始终站在原处默默地等待,等待命运之神将她疲累的身心送进他温暖的怀抱。 Echo看着照片,看着墙壁,看着荷西,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眼睛有湿热的感觉。她抬头看天花板,让眼泪晾干在眼眶里。 突然,她一转身,同荷西面对着面,眼睛深深地看进荷西的眼里去,好一会儿,她才用颤抖的声音问荷西:“你是不是还想结婚?” 荷西呆呆地看着Echo,仿佛她是个幽灵似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虽然,从一开始,他把Echo请到自己的房间来,给她看这一切,就是为了向Echo表白自己的决心,请求她给予他追求她的机会,但是他没想到一切会是如此的顺利,顺利到他一下子接受不了的地步。他呆住了,惊呆了,喜呆了,他久久地望着她,乞盼着她能重复一遍。 “你不是说六年吗?你一直等着的是不是?我现在站在你面前了”这一次他听清楚了。他一把握住Echo的手,欣喜地看着她,幸福就这样一下子便来临了,他竟有些手足无措。 突然,Echo又甩掉了他的手,掩着脸,伤心地哭起来,嘴里胡乱地嚷着:“还是不要好了,还是不要好了,不要,不要了……”在幸福面前,她又一次想抽身而逃。对于爱情,她是勇敢又怯懦的。 作家、女教授胡品清早在Echo就读台北文化学院的时候,就这样品价过她:一个个人费解的,拔俗的,谈吐超现实的,奇怪的女孩。像一个谜,喜欢追求幻影,创造悲剧美。等到幻影变为真实的时候,便开始逃避。 可是荷西是轻易不会让Echo逃了。 他赶忙把Echo捂在脸上的手掌掰开,紧紧攥在手里,任Echo怎么用力也挣脱不了,他丝毫不放松。 Echo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满脸的泪在荷西的眼前晃动。 “不要了,荷西,不要了……” 荷西抓住Echo的肩膀,又捧住Echo的脸庞,焦灼地问:“为什么?怎么不要?” Echo定定地看着他。 幸福就在眼前,就在这个男子的怀中,他的怀里跳动看一颗真爱她的心。 幸福就在伸手可及的地方。 青鸟,永远等待不到的青鸟,你也肯在我这里驻足的吗? 不,幸福永远是遥不可及的,青鸟,是永远等待不到的。 一切都是幻象,幻象。 海市蜃楼一般。 幸福,哪一次不是清清楚楚地摆在她的眼前?她接受了,相信了,一心一意地付出了,等到她张开双臂,要真正去拥有它的时候,收获的总是一枚苦果。 苦果已经吞得太多太多了。Echo的新愁旧恨一下子都涌了出来,一张张脸庞飞快地闪过她的脑际:舒凡,那狠心的抉择;画家,那第一次婚姻的欺骗;德国教师,那死在婚礼前夕的无缘人? 还有20岁以前,发生的好多次苦涩悲凄的单恋,暗恋;还有飘泊海外时,各色各样的男友;日本追求者,德国男友,化学博士……她或是迷迷糊糊地接受疼爱,或是对对方也充满了感激和好感,或是根本不接受对方,来个君子之交淡如水,不管是怎样的交往,一提到婚姻便触礁。 最后,回忆的焦点凝聚在德国教师的遗容上,凝聚在一锤锤装钉棺木的响声上。 他说过,他保证过,他会给她带来幸福,他为她点燃了满心的欢喜和希望,可是一切都随着他的死一起埋葬了。 埋葬了,还能复活吗? 心碎了,再怎么修补也有裂痕。 幸福就在伸手可及的,Echo都不愿伸手去碰触。 一伸手,便消失了,那是一个特大的肥皂泡,美丽地诱惑着Echo的手。虽然它大得Echo见不着它的边际,可是肥皂泡就是肥皂泡,再美丽也一戳即破。 阴谋! Echo悲愤地想着,她几乎看见了命运之神的身影。他眼巴巴地看着她,等到她的手一抬起来,一触摸,一切便都会消失得失影无踪。消失不了的,惟有她的创伤。然后,他便会发出一阵阵得意的狞笑。 Echo睁开眼睛,荷西仍旧捧着她的脸,焦灼地寻找着答案。 Echo叹口气,悠悠地说: “你那时为什么不要我?不坚持要我?如果那时候你坚持要我的话,我还是一个好好的人,今天回来,我已经不再完整了,我的心已经碎了。” “碎的心,可以用胶水把它粘起来。” Echo一把推开荷西的手,咬牙切齿地朝着他低吼:“粘起来?用胶水?这些年来,我修补得还不够吗?总是旧伤还没痊愈,新的伤口又来了。我舔它,我吮吸它,可是不管我怎么修,伤痕都一道不少地摆在那儿。粘起来?粘过以后还是有缝的”荷西把Echo的手抓在手中,慢慢地拉向自己的胸口,说:“这里还有一颗,是黄金做的,把你那颗拿过来,我们交换一下吧!” 说完,他把Echo的手紧紧地按在自己的胸口上。 Echo的手心感到一阵灼烧,这颗黄金做的心跳动得很狂野,充满着青春和生命的活力。 荷西微笑着看着Echo,无限的温柔中透露出无比的坚毅。 “荷西——” 这一声竟喊得无比的凄惋。是的,该是告别一切,割裂一切,重新面对生活的时候了,破碎的心,扔掉它! Echo闭上眼睛,扑进荷西的怀里,和大海一样宽阔的胸膛,它坚实有力,它温柔地起伏,它激情地跳跃,它让Echo找到了家的感觉,安逸舒适,自由自在。 荷西紧紧地拥抱着Echo,给予Echo他们相识以来他的第一次作为一个情人的深情的拥抱。他拥抱着她,拥抱着整个世界。 他的所爱,经过漫长的等待,终于在他的怀里了,怎能让他不欣喜若狂呢? Echo柔软的身体紧? 的怀中柔柔地波动。 一股巨大的幸福感狂乱地冲撞着荷西的心,喉咙紧张得一阵干涩。 他的唇擦过她的脸颊,轻点她的鼻尖,向下捕捉住她的唇。 她的唇微张着,等待着他。 世界上所有真心相爱着的情侣,他们的吻都是一样的。 一样的美丽。 一样的销魂。 七年之后,Echo终于同荷西走到了一起。他们的恋爱是一种恒温式的恋爱,热情似火和柔情似水达到了绝炒的融合,水不至于多到将火熄灭,火也不会浓烈到把人烧死,没有头脑发热的时候,也没有降至冰点的时候,什么都恰到好处。 没有疯狂,也没有过多的浪漫,两个人在一起陪着对方快乐地消磨生命。 那时,Echo除了当小学教师外,还眷《实业世界》写稿。 一次,已经到了交稿的前一天了,Echo仍然一个字未写,写不出来。 这天清晨6点半,Echo跟荷西走在马德里的一个大公园里,Echo心里惦记着交稿的事情,烦得不行。 她对荷西说: “明天我不跟你见面了,因为我一定得交稿了,编辑部的人一直催命似的,今天不睡觉也得把稿子拿出来。” 荷西舍不得一天见不着Echo,便说: “这样好了。明天清早我再带你到公园走,走到后来,你的文章便出来了。” Echo点点头,仍然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稿子的事还是放不下。 这时,他们看到公园里的园丁正爬到好高的树上锯树。 “他们好可怜,这么冷,还要呆在树上。”Echo随口叹息道。 荷西却微笑地看着锯树的人,说: “我觉得那些被关在方盒子里办公,对着数目字的人,才是天下最可怜的人。如果让我选择,我一定要做那树上的人,不做那在银行上班的人。” 听了荷西的这番话,Echo想到自己为了赚点零花钱,每个月到了这个时候都要为稿债发愁,不也是和那些在方盒子里对着数目字的人一样的可怜吗? Echo被荷西的理论折服了。她回到宿舍当即便给《实业世界》的编辑写了封信:对不起,下个月的专栏要开天窗了,我不写了。 做一个自在状态的人才是最重要的。 其实荷西的理论不过是给Echo提供了一个偷懒的机会。 荷西说这番话,不过是表明自己的兴趣罢了:他选择工作,即使是大冬天,他也愿意呆在户外,和大自然亲密接触,而不愿意做一只文明世界中关在匣子里的蚂蚁。他爱谱水,爱航海,他的喜欢都是同现代社会的商品经济有极大的距离的,他愿意在原始的蛮荒地带做一个赤裸奔跑的野人。 总之,Echo是被荷西的这番自然人理论折服了。 人生有太多值得追求的事,为杂志撰稿只是一种获取物质资料的工具,既然是工具,就应该只是为人所利用,人一旦为工具所禁锢,人岂非自己便成了工具? 生活应该是最重要的,人首先应该对得起自己的心。 不负我心。 理论,说出来时总是非常简单,要实践起来又岂是件容易的事?更何况,有些理论根本就是实践不了的? 当你意识到你应该做一个自然人时,你便会时时觉得你在这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不合自然的。 痛苦便这样来临了,而且这种痛苦是无计可以消除的。 因为自不自然,这感觉本是人定的。人定的东西岂非本身就是违背自然的?再追求也仍旧是不自然的。 事实上,当你执着地追求一种自然时,你的行为便是不自然的了。 越追求自然的人,活得越不自然。 自然一旦成为一种追求,无论是呆在大沙漠里,还是呆在大森林里——都是一种矫情! 仍是冬天,仍是清晨,仍是马德里的公园里。 天气非常寒冷,Echo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把眼睛以下的部分都缩进大衣里西,只伸出一只手来丢面包屑喂麻雀。 荷西穿着一件旧的厚夹克,坐在Echo的旁边。 过了一会儿,荷西把那本关于航海的书合上。从Echo的手上拿起面包厄来喂麻雀,边喂边说——“三毛,你明年有什么大计划?”他问我。 “没什么特别的,过完复活节以后想去非洲。” “摩洛哥吗?你不是去过了?” 他又问我。 “去过的是阿尔及利亚,明年想去的是撒哈拉沙漠。” 荷西有一个很大的优点,任何三毛所做的事情,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在他看来却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跟他在一起也是非常愉快的事。 “你呢”我问他。 “我夏天要去航海,好不容易念书、服兵役都告一个段落了。”他将手举起来放在颈子后面。 “船呢?”我知道他要一条小船已经好久了。 “黑稣父亲有条帆船借我们,明年去希腊爱琴海,潜水去。” 我相信荷西,他过去说出来的事总是做到的。 “你去撒哈拉预备住多久?去做什么?” “总得住个半年一年吧!我要认识沙漠。”这个心愿是我自小念地理以后就有的了。 “我们六个人去航海,将你也算进去了,8月赶得回来吗?” 我将大衣从鼻子上拉下来,很兴奋的看着他。“我不懂船上的事,你派我什么工作?”口气非常高兴。 “你做厨子兼摄影师,另外我的钱给你管,干不干?” “当然是想参加的,只怕8月还在沙漠里回不来,怎么才好?我两件事都想做。”真想又吃鱼又吃熊掌。 荷西有点不高兴,大声叫:“认识那么久了,你总是东奔西跑,好不容易我服完兵役了.你又要单独走,什么时候才可以跟你在一起?” 荷西一向很少抱怨我的,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一面将面包屑用力撒到远处去,被他一大声说话,麻雀都吓飞了。 “你真的坚持要去沙漠?”他又问我一次。 我重重地点了一下头,我很清楚自己要做的事。 “好。”他负气地说了这个字,就又去看书了。荷西平时话很多,烦人得很,但真有事情他就决不讲话。 ——三毛《结婚记》 (作者语:这是三毛去沙漠结婚以前和荷西的一段非常关键的决定了二人此后命运的对话。三毛是Echo在沙漠文学时期为自己取的笔名,照理说荷西没到沙漠以前应该不知道“三毛”这个名字才对,但荷西在第一句问话中清清楚楚楚地叫的是“三毛”,难道是因为“三毛”这个笔名是荷西和Echo早就商量着取定的? 显然不是。因为在沙漠中,荷西曾经询问过三毛“三毛”的含义。 那么,我想,应该是三毛在创作中出现的笔误吧。既然是记实性的散文,既然写的都是真实的事,那么,当三毛将她的生活作真实的笔录的时候,这样的失误是很不应该的。)到大海中航行和去沙漠中探险,都是令Echo兴奋不已的事情,鱼和熊掌,她谁也不愿放弃,可惜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面临选择,选择并非海洋和沙漠谁更吸引人一些那么简单,海洋这边有荷西的爱情,航海是荷西一生一世的事业。 Echo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沙漠。撤哈拉沙漠这片陌生的土地,对于她来说,是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她有一个浪漫的愿望——成为第一个横穿撒哈拉沙漠的女探险家。 她要去实现她的愿望,她决定了的事情,她就一定会去做,这是多少匹马也拉不住她的。她父亲了解,荷西也了解。 那么,荷西是不会劝她的,劝她也没有用。那么,航海和去沙漠的时间加起来,她和荷西便会有好长一段时间不能在一起。 Echo并不觉得难受,她并不是热烈地爱着荷西埃其实七年的时间里,Echo对荷西的感情前后并没有太多的不同。她仍是不深不浅的喜欢着他,她仍是有他便能多一些欢乐,少一些孤单寂寞,无他也不会不快乐到哪里去。她乐意和他在一起,不过没有他也可以。 荷西没有她却不行,他不能忍受在苦等了七年后,在终于把她拥人怀中以后,他还要和她分离。 他有两个爱人,一个是大海,一个是Echo。他对海是离不开的,在大学时读的工程,但他还是去做了潜水专家。 如今三毛为了沙漠放弃了跟荷西去航海,选择便摆在荷西的面前。 荷西悄悄地作出了选择——二月初,荷西不声不响地申请到了一个工作,就正对着澈哈拉沙漠做事,他卷起行李,却比Echo先到非洲去了。 荷西来了个先斩后奏。到沙漠以后,一切安顿下来,才写信告诉了Echo自己的行踪,并要她放心地来。他知道,如果事先便告诉Echo自己的决定,Echo一定会不准许他这样做的。 果然,没多久三毛的回信便来了—— 你实在不必为了我去沙漠里受苦,况且我就是去了,大半时间也会在各处旅行,无法常常见到你……荷西的信却是一封求婚信——我想得很清楚,要留住你在我身边,只有跟你结婚,要不然我的心永远不能减去这份痛楚的感觉。我们夏天结婚好吗? 言词平实无华,却情真意切。 荷西的爱根本无需用语言来证明。 Echo把信看了十遍,然后把它揣在长裤口袋里。 结婚,是Echo从懂得爱情的那天起便渴望着的。 10岁情萌,爱上了同级不同班的光头小男生,每天晚上,都关上房门在黑暗中默默向神灵祷告,祈求神能让她长大后嫁给那个人做妻子,说是决不反悔的。这是第一次求婚意向。 13岁的时候,看了表哥的一本毕加索的画册,陶醉不已,后从画册移至那位西班牙伟大的绘画大师本人,决心把一个少女的全部爱情献给他,天天对着照片上那张77岁老人的脸,哀哀地乞求他不要死,等着她长大,等着她去嫁给他。这是第二次狂热的单恋浪潮。 20岁初恋。“初恋是人生很重要的阶段。它使我知道除了父母之爱,还有男女之爱。我把初恋列为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初恋往往都是失败,但这是第一道楼梯,非走不可,因意义重大。人的一生可以忘记很多个很多个曾经交往过的朋友,却忘不了初恋的情人。并不是这个情人是那么永恒,而是这个里程碑是这么重要。” 爱上台北文化学院的才子——梁光明,笔名舒凡,是Echo轰轰烈烈的初恋,为了求得感情的归宿与保证,Echo将结婚和离开自己让舒凡选择,舒凡选择了后者。 29岁第一次回台湾,在“明星”咖啡厅结识一位画家,接受他的求婚,是为了拯救他的灵魂,结果却让父亲赔掉一幢房子,原因是对方是个有妇之夫,信誓旦旦的骗子。 同年,遇到了今生第一个她愿嫁又可嫁的人——德国教师,相识,相爱,结婚,一切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结婚的前一夜,心脏病将婚礼变成了葬礼。吞下安眠药的时候,她在心中轻声地说:“你不是说你希望我的幸福是你给予的吗?现在我来了,来要你给我的幸福……”迈向婚姻的路,Echo走得太迂回曲折,命运之神刻薄得有些叫人受不起了。 Echo将手插进裤袋里,手指触到静静地躺在那儿的荷西的信,一股温暖的感觉流进她的心里——呵,荷西,我的恋人……18岁荷西便爱上了Echo,Echo是他的初恋,也是他今生惟一的爱人。 七年前,当他还是个大男孩的时候,他便在一个飘雪的冬夜向Echo求婚,要Echo等他六年,之后做他的用他赚的钱来养活的太太。 七年后,他用一颗黄金做的心换取了Echo这颗被岁月无情的风雨肆虐得七零八落的芳心,Echo终于做了他日夜渴望的恋人。 Echo在他和沙漠之间选择了沙漠——她梦中的情人。 他在大海和Echo之间选择了Echo——他爱得比海还要深的恋人。 为了能陪伴她左右,他放弃了自己多年的追求——大海上的蔚蓝夏季,先到沙漠找好了工作,为Echo闯沙漠建好了营地。 为了能留Echo在自己身边,他向Echo求婚,婚礼将在沙漠中举行。 结婚,总要跨过这道人生的门槛,对不对?婚姻是一座围城,站在城外的人都拼命地想冲进去,Echo正处在城外,正处在这座围城的门槛边。 人生,总得找个伴一起走才行,荷西,他会是一个好伴么? 当然是。 这是时间告诉Echo的答案。 当初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嫁给荷西,六年的婚姻生活却成了一段迷死人的爱情传奇,这当是出乎于Echo的意料之外的吧? 当爱情传奇伴随着荷西的永逝而成为奇绝的神话后,婚后变成了三毛的Echo在《一个男孩子的爱情》这篇发言中,这样说:这样一别,别了六年,我学业告了一个段落,离开西班牙,回到了台湾。在台湾时,来了一位西班牙朋友,他说:“你还记不记得那个Jose呀!”我说:“记得呀!”他说:“噢!他现在不同了,留了胡子,也长大了。”“真的!” 他又说:“我这里有一封他写给你的信还有一张照片,你想不想看?”我惊讶地说:“好呀!”因为我心里仍在挂念着他,但那位朋友说:“他说如果你已经把他忘了,就不要看这封信了。”我答道:“天晓得,我没有忘记过这个人,只是我觉得他年纪比我小,既然他认真了,就不要伤害他。”我从那个朋友手中接过那封信,一张照片从中掉落出来,照片上是一个留了大胡子穿着一条游泳裤在海里抓鱼的年轻人,我立刻就说:“这是希腊神话里的海神嘛!”打开了信,信上写着:“过了这么多年,也许你已经忘记了西班牙文,可是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在我18岁那个下雪的晚上,你告诉我,你不再见我了,你知道那个少年伏枕流了一夜的泪,想要自杀?这么多年来,你还记得我吗?我和你约的期限是六年。”就是这样的一封信,我没有给他回信,把那封信放在一边,跟那个朋友说:“你告诉他我收到了这封信,请代我谢谢他。”半年以后,我在感情上遇到了一些波折,离开台湾,又回到了西班牙。 在街上逛了一个晚上,Echo做出了决定。 第二天,她给同宿舍的三个女友留下了房租和钥匙,小纸条上写着:我去结婚了。 ------------------ 书路 扫描校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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