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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尝试集》


  我在新诗的明义开宗第一篇写胡适的《尝试集》,一则他是新诗国度里探险的第一人,二则《尝试集》的问世最早。
  这个扭转三千年文学史的局面,推动新时代大轮,在五四后十年的思想界放出万丈光芒的胡适博士,将来自能在学术史、思想史、文学史上获得极崇高的地位,文艺创作里没有他的名字,原是不关重轻的。但他的《尝试集》不但有筚路蓝缕,以启山林之功,艺术也有不容埋没者在,我们又哪能舍而不论?
  我们要谈《尝试集》,不能不把《尝试集》以前诗界略为介绍。中国诗经过黄金时代的三唐,元气发泄几尽,到了宋人便苦无新可翻,无巧可造,所以他们只好一面以议论为诗,使感情作品带上理智色彩;一面则在词上讲究,使词代诗而为新兴艺术。元代戏曲发达,诗则无可言。明代前后七子鼓吹唐音,笑啼皆伪,诗的精神几乎完全被他们葬送。到了清代则为诗的回光返照时期:王士祯的神韵说、袁枚的性灵说、沈德潜的格调说,均有前人所未发的议论,而诗的内容和形式,亦有突过古人者。道光间龚自珍,咸同间金和、郑珍亦为一代诗人,清末黄遵宪、康有为感受西洋文化,诗的意境声律,往往能够别开生面。但诗到此时,光荣之局已终,以后便陷于油干灯尽的境地了。至清末民初二、三十年的旧诗坛分为四派:第一派以王闿运为代表。其诗虽有“今人诗莫工于余”之自负,而一部《湘绮楼集》只有无数《拟鲍明远》、《拟曹子建》……的假古董,丝毫不能表现作家个性和时代意识。第二派以陈三立、陈衍、郑孝胥为代表,诗宗北宋黄庭坚、陈师道,而舍其做诗如说话的长处,学其矫揉造作的短处,“江西魔派”早有定评,不必细论。第三派以易顺鼎、樊增祥为代表。易晚年好为捧角之诗,淫靡滥恶,达于极点。樊则好次韵叠韵,徒以典故对仗为工,亦不足称道。第四派以苏曼殊、柳亚子为代表。二人皆为南社巨子。苏诗尤风流哀艳,沁人心脾,但仅能为绝句,家数太小,尚不及王次回,更不能上跻温李。且其末流成为一种靡靡之音,除填塞小报,供人茶余酒后之消遣外,别无用处。以上四派旧诗如垂死人之呻吟啽呓,气息恹恹,表明旧诗“寿终正寝”之期已经不远。我们要想表现民族雄大的心声,或自由抒露现代的感情思想,非另取途径不可。新诗创造的意识,早酝酿于有识者之胸中,只等机会到来,便爆发了。
  胡适是个有历史观念的人,他知道中国文学历代均有变迁,诗的花样也变化不少,现在实行诗的改革,决不算创举。而且他做白话诗有两层意见:第一、诗体解放的要求他说:“文学革命的运动,不论古今中外,大概都是从‘文的形式’一方面下手,大概都是先要求语言文字文体等方面的大解放。欧洲三百年前各国国语的文学起来代替拉丁文学时,是语言文字的大解放;十八、十九世纪法国的嚣俄、英国华次活(Wordsworth)等人所提倡的文学改革,就是诗的语言文字的解放;近几十年来西洋诗界的革命,是语言文字和文体的解放……新文学的语言是白话的,新文学的文体是自由的,是不拘格律的。初看起来,这都是‘文的形式’一方面的问题,算不得重要。却不知道形式和内容有密切的关系。形式上的束缚……使良好的内容不能充分表现。若想有一种新内容和新精神,不能不先打破那些束缚精神的枷锁镣铐。因此,中国近年的新诗运动,可算得是一种‘诗体的大解放’。因为有了这一层诗体的解放,所以丰富的材料,精密的观察,高深的理想,复杂的情感,方才能跑到诗里去。五七言八句的律诗决不能容丰富的材料,二十八字的绝句决不能写精密的观察,长短一定的七言五言决不能委婉道出高深的理想与复杂的感情。”(见《谈新诗》)第二,新文学的实地试验但丁、赵叟(GeoffreyChaucer1340—1400)用土白制诗,规定他们本国国语,这是胡适所常常提及的。但丁时代,意大利用的都是拉丁文,但丁则谓宜用活的言语著书立说,何必恋恋于死文字。他政治上失败出奔,乃作二书,一曰De Vulgari Elopuentia,讨论文字之起源流别,而于意大利方言讨论尤为详细。二曰Convivio,其中也有几篇关于采用意大利国语著书之议。后来他自己真的采用意大利各地方言中,最优美,最富普遍性的脱斯堪尼(Tuscany)言语。而著其《神曲》(The Divine Comedy),初亦不免惹起许多人的嘲骂攻击,但他的创作是那样宏伟壮丽,读者被吸住魅住,才知道鄙俚的方言之中原来有这样的活力,这样的真生命,这样高贵的典型,在死文字里,是难以找出的,所以不再反对国语文学的提倡了。十四世纪的英国,受教育的人皆以说法语为荣。大诗人赵叟独和威克利夫(Wychiff)二人一意以英语为诗文翻译之用。后来英语也被规定为国语了。若但丁不著《神曲》,赵叟不做英诗,便是著了一屋子书,宣传国语,还是没用的。要人相信国语的功用,就须拿证据来。《神曲》等之成功,便是活文字胜过死文字的证据。
  胡适明白这一点,一面发表旧文学革命论,一面便新文学创作试验。
  关于《尝试集》的起源,胡适已在自序上说过,是民国五年在美国留学时开始的。集名则取陆游“尝试成功自古无”反面的意义而题的。全集出版则在民国八年八月。
  关于《尝试集》的分期,最好照着胡适的自定。他说他的诗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期为刷洗过的旧诗,其中《蝴蝶》、《他》为例外。至于《赠朱经农》、《黄克强先生哀辞》为七言歌行;《中秋》为七言绝;《江上》、《十二月五日夜月》、《病中得冬秀书》、《赫贞旦答叔永》、《景不徙篇》、《朋友篇》、《文学篇》,皆为五言绝或五言古。词如《沁园春》、《生查子》、《百字令》,不过改字句为白话而已,形式则沿用旧调,毫无更改。
  第二期为自由变化的词调时期这时期的诗虽然打破了五言七言的整齐句法,虽然改成长短不整齐的句子;但是初做的几首如《一念》、《鸽子》、《新婚杂诗》、《四月二十五夜》,都还脱不了词曲的气味与音节,惟《老鸦》与《老洛伯》为例外。
  第三期为纯粹的新体《关不住了》那一首译品,胡适自命为新诗成立的新纪念。《应该》、《你莫忘记》、《威权》、《乐观》、《上山》、《周岁》、《一颗遭劫的星》,都极自由,极自然,胡适认为可算得他自己新诗进化的最高一步。
  关于《尝试集》的评论,我以为胡氏诗有以下特点:一、具明白清晰的优点胡适本是一个头脑清楚,见解透彻的哲学家,其文字言语都如一股寒泉,清沁心脾,其诗亦天然近于白居易。他自己说十六岁时做笔记,曾抄《麓堂诗话》中的“作诗必使老妪听解固不可,然必使士大夫读而不解亦何故耶?”加以密圈。他自己少时所作《弃父行》及游美时《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均有香山风味。胡适若生于百年以前则其诗当为宋人《击壤集》一路,或与清中叶郑珍相仲伯,这样的诗和白话相去不过一间,宜乎其一变即为白话诗了。
  胡适答钱玄同《什么是文学》曾说:“我曾用最浅近的话,说文学有三个要件,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动人,第三要美。因为文学不过是最能尽职的语言文字,因为文学的基本作用,还是在达意表情,故第一个条件是把情或意明白清楚地表达出,使人懂得,使人容易懂得,使人不会误解。懂得还不够,还要人不能不懂得,懂得了,还要人不能不相信,不能不感动。我要他高兴,他不能不高兴;我要他哭,他不能不哭;我要他崇拜我,他不能不崇拜我;我要他爱我,他不能不爱我,这是‘有力’,这个我可以叫他做‘逼人性’。美,孤立的美,是没有的,美就是懂得性,‘明白’、‘逼人性’、‘有力’三者加起来自然发生的结果。例如‘五月榴花照眼明’一句何以美呢?美在用的‘明’字。我们读这个“明”字不能不发生一树鲜明逼人的榴花的印象。”这些话用之于胡适自己作品也可说是最恰切没有。
  或谓象征主义(symbolism)的文学,惯用缥缈、模糊、恍惚、隐约的笔法,写其心头瞬息起落之灵感,甚至创说话只说三分,留下七分之说,使读者随自己兴感而推想,使其在他人作品上获得自己创造之喜悦,所谓利用“暗示”(suggestion)的力量是也。中国诗家之李商隐、温飞卿,词家之吴文英;法国之魏仑(Verlaine)、马拉梅(Mallrarme);比利时之范尔哈仑(Verhaeren)、梅脱灵克(Maeterlinck);德意志之霍卜特曼(Hauptmaun),谁说他们不是大文学家?谁说他们的作品不动人不美呢?像胡适的作品过于明白,读之每觉“一览无余”,不堪玩味,故周作人说这派文学为“水晶球”。
  这话说来,未尝没有理由,不过实在是一偏之论。要知道诗家的派别是非常之多的,你可以做象征派的诗,我也可以做非象征派的诗,你说诗以“不明白”为美,我也可以说诗以“明白”为美。白居易和李商隐有他们自己立得住的地方;雨果、华茨华兹不见得会比魏仑、范尔哈仑坏。不随波逐流,不浮光掠影,深入而痛切,把自己的感情思想,用优美的艺术表现出来,便是好作品了。派别怎样,是丝毫没有关系的。
  二、富于写实的精神写实主义是新文学运动时唯一提倡的宗旨。所以胡氏作品表现这种特色,它严格地排斥一切陈词滥调,实行“做诗如说话”的条件。不立异,不矜奇,老老实实写他的日常生活。好处则如聚家人父子,絮语家常,虽然柴米油盐的琐碎,却使人感到一种和蔼亲切之趣。坏处则体裁枯燥,缺乏声色之美,而且轻视“想象”(imagination),抹煞了诗的精髓。但词藻虽为诗不可少之物,而数千年来腐辞烂调,陈陈相因。写景则夕阳、芳草、茅屋、板桥;写女子则朱颜、皓齿、云鬓、蛾眉;写愁则中酒、如醒;写别则骊歌、折柳……我们若到旧诗王国里去巡礼一回,至少要沾些晦气。若非下大决心,一举而将这些丛生的荆棘,摧陷廓清,哪能撒下新鲜种子?刘熙载评韩愈之“八代之衰,其文内竭而外侈,昌黎易之以万怪惶惑,抑遏蔽掩,在当时真为补虚消肿良剂。”我说胡适之白描主义也是文学上一剂最有力的消肿药。
  胡适尝评杜甫“江天漠漠鸟双去,风雨时时龙一吟”,以为上句是很美的写景,下句便坏了,胡适之所谓“坏了”也者,大约以为龙是兴云作雨的神物,是种虚幻的东西,写在诗里不合事实,所以加以反对。但不知诗人原是些“梦游者”,最喜张开眼睛,白日做梦。他的身体虽寄居于现实界,而精神则常游遨于幻想界,现世所无,或昔有今无之物,诗人能以其“想象”凭空创造和补足。龙虽是神话中的动物,但它已在杜甫的“想象”中活起来了。何况大江滔滔,浊浪际天,气象本已雄浑,而风雨晦暝中的江景,更像涵孕着无数神奇、灵怪,不如此写,便不能将那时的气象表出。“龙吟”,说是诗人幻觉中听见的固可,说是诗人故意如此写,用以表现风雨中大江气象的也未尝不可。若如胡适之所云,则屈原、但丁、哥德等等都不能在文学占一席地,因为离骚、神曲、浮士德都是以丰富的想象构成啊!
  这是《尝试集》出版十年后我试作诗论的感想,到今还没有改变。不过现在想胡适这样说亦有他不得已的苦衷。他是个实验主义者,一切不合科学精神之物,均在排斥之列;他是写实文学的提倡者,对浪漫神怪思想,尤所反对况中国人头脑本不清楚,好为空虚荒渺之谈,轻视实际生活。胡适等所主张的“思想革新”正要从灌输科学思想入手,所以他对于文艺,也不能不发为这种议论而已。
  三、哲理化胡适本是一位哲学家,即其文学亦带上哲学色彩。他初作旧诗时,颇有创立“哲理诗派”的野心。《藏晖室剳记》第三册,跋《自杀》云“……吾国做诗,每不重言外之意,故说理之作极少。求一蒲伯(pope)已不可得,何况华茨华兹、哥德与白朗宁(Browning)矣。此篇以吾所持之乐观主义入诗,全篇为说理之作,虽不能佳,然途径具在。他日多作之,或有进境耳。”这是他民国三年七月七日的话,果然,他后来做诗,专在这方面努力。其《去国集》中之《秋声》,发挥老子慈、俭、不敢为天下先之三宝。《秋柳》发挥老子柔弱胜刚强的要旨。《景不徙篇》则解释墨经“景不徙,说在改为”;及庄子天下篇“飞鸟之影未常动也”的数句。他若后来不改而从事国故的整理,而继续为新诗的写作,也许为中国旧诗界创造一派从古未有之“哲理诗”。
  但是哲学是属于理智方面的事,文学是属于情感方面的事。我们研究哲学时,每须先将头脑放冷静了,然后才能寻究其中的道理。至读文学时,则以带着兴奋的心灵,欣赏其一切。若读“哲理诗”,理智与感情并用,同时冷热,很觉不痛快。况且这类诗必须安上“序”、“跋”才可知道它说的什么。我们读一种文学作品,不能以心灵直接游泳于作品中,却须凭藉桥梁渡船之属,趣味自然减低不少。但哲理诗在西洋亦为一大宗派,诗之长者每达数卷,我们若能做,亦未尝不好。
  胡适后来似乎也觉悟这种哲理诗不容易做得好,所以每有哲学思想,必用具体方法表现出来,如《一颗星儿》、《威权》、《小诗》、《乐观》、《上山》、《一颗遭劫的星》、《艺术》、《梦与诗》、《希望》,便进步多了。试举《乐观》为例:

  

  这株大树很可恶,
  他碍着我的路!
  来!
  快把他砍倒了,
  把树根也掘去,
  哈哈!好了!

  

  大树被砍做柴烧,
  树根不久也烂完了。
  砍树的人很得意,
  他觉得很平安了。

  

  但是那树还有许多种子!
  很小的种子,裹在有刺的壳儿里!
  上面盖着枯叶,
  叶上堆着白雪,
  很小的东西,谁也不注意。

  

  雪消了,
  枯叶被春风吹跑了。
  那有刺的壳都裂开了,每个上面长出两瓣嫩叶,笑眯眯的好像是说:
  “我们又来了!”
  坝上田边,都是大树了。
  辛苦的工人,在树下乘凉;聪明的小鸟,在树上歌唱——那砍树的人到哪里去了?
  这首诗据胡适自序说是为《每周评论》被封面作。但诗是有两面的,看里面固然是一首诗,看表面也还是一首诗。胡氏论诗有所谓“意境”,这便是“意境”,总之他的作品是“思想的艺术”,是“醒者的艺术”。
  胡氏自己颇为得意的是《应该》那一首诗。诗云:
  他也许爱我——也许还爱我——但他总劝我莫再爱他。
  他常常怪我,
  这一天,他眼泪汪汪的望着我,说道:“你如何还想着我?
  想着我,你又如何能对他?
  你要是当真爱我,
  你应该把爱我的心爱他,你应该把待我的情待他。”
  …………
  他的话句句都不错——上帝帮我!
  我应该这样做!
  这首诗虽收于初版的《尝试集》,别人也常引,究竟为谁而作则不知。直到《新文学大系》诗歌集出版,引胡适此诗,却多了一篇序,是胡适民国八年所撰,这个哑谜才揭晓了。序文云:“我的朋友倪曼陀死后于今五六年了,今年他的姊妹把他的诗文抄了一份来,要我替他编订。曼陀的诗本是我喜欢读的,内有《奈何歌》二十首,都是哀情诗,情节很凄惨,我从前竟不曾见过。昨夜细读几遍,觉得曼陀的真情有时被词藻遮住,不能明白流露。因此我把这里面的第十五、十六两首的意思合起来。做成一首白话诗。曼陀少年早死,他的朋友都痛惜他。我当时听说他是吐血死的,现在读他的未刻诗词,才知道他是为了一种很难处的爱情境地死的。我这首诗也算表章哀情的微意了。”
  胡氏在《谈新诗》那篇文章里自评此诗云:“这首诗的意思,神情都是旧体诗所达不出的。别的不消说,单说‘他也许爱我——也许还爱我’这十个字的几层意思,可是旧体诗能表得出的吗?”
  这首诗是借诗人的旧情人之口说的,从“他也许爱我”到“他的话句句都不错”一连几个“他”字,都指的那个旧情人。至“对他”、“爱他”、“待他”之三个“他”字,则指诗人之妻。盖诗人私恋一女,旧时代礼法森严,婚姻不能自由,迫于父母命,媒妁言,与他姓女子结婚,而心则不能忘旧恋。恋人秉性忠厚,故流着眼泪劝诗人,莫再爱她,应该以爱她之心爱他的妻子。
  胡适写这首诗,表性别的代名词尚未发明。指女性之第三身代名词,多用“伊”,用女旁的“她”是稍晚才有的。所以有些人每将此诗的性别弄错,以为是一个男子对旧情人说的。这样一来,好好一首哀情诗,弄得味如嚼蜡了。倪曼陀的《奈何歌》,可惜我们未能得见,胡适既说他这首《应该》是由倪氏《奈何歌》第十五、十六两首蜕变而出,当时若将之抄于诗后,做个比较,并用以证明旧体诗不能表达复杂的意思,岂不有意义吗?胡适译苏格兰女诗人的《老洛伯》亦为世界有名的哀情诗,与这首《应该》情调意境有些相似,不过《老洛伯》是翻译品,只好不去说它了。
  好为苛论者,每说胡适的诗不过是新诗的试验品,是后来成功者的垫脚石,在现在新诗界里是没有他的地位的。不知胡适的诗固不敢说是新诗最高的标准,但在五四后十年内他的诗还没有几个诗人可以比得上。诗是应当有韵的,他的诗早就首首有韵;诗是应当有组织的,他的诗都有严密的组织,不像别人的自由诗之散漫无纪;诗是贵有言外之旨的,他的诗大都有几层意思,不像别人之浅薄呈露。我们对他诗的格式现在看惯了,觉得太平常,太容易做,但有些新诗学着扭扭捏捏的西洋体裁,说着若可解若不可解的话,做得好,固然可以替中国创造一种新艺术,做得不好,便不知成了什么怪样,反不如胡适平易近人的诗体之自然了。
  何况以新诗历史论,《尝试集》在文学史上将有不朽的地位!

  选自《中国二三十年代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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