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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某女士常对人说,她平生最不喜接近的人物为老人,最讨厌的事为衰迈,她宁愿于红颜未谢之前,便归黄土;不愿以将来的鸡皮鹤发取憎于人,更取憎于对镜的自己。女子本以美为第二生命,不幸我那朋友便是一个极端爱美的人。她的话乍听似乎有点好笑,但我相信是从她灵魂深处发出的。“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也许不是天公不许美人老,而是美人自己不愿意老,女人殉美的决心,原同烈士殉国一样悲壮啊! 我生来不美,所以也不爱美,为怕老丑而甘心短命,这种念头从来不曾在我脑筋里萌生过。况且年岁是学问事业的本钱,要想学问事业的成就较大,就非活得较长不可。世上那些著作等身的学者,功业彪炳的伟人,很少在三四十岁以内的。所以我不怕将来的鸡皮鹤发为人所笑(至于镜子照不照,更是我的自由),只希望多活几岁,让我多读几部奇书,多写几篇只可自悦的文章,多领略一点人生意义就行。 但像我这样体质,又处于这个时代,也许嘉定的雾季一来,我就会被可怕的瘴气带了走,也许几天里就恰恰有一颗炸弹落在头顶上,或一粒机关枪子从胸前穿过,我决没有勇气敢同命运打赌,说可以夺取“老”的锦标。然则现在何以忽然用这个题目写文章呢?原来一则新近替某杂志写了篇《老年》,有些溢出的材料,不忍抛弃,借此安插;二则人到中年,离开老也不远了,自然而然会想到老境的种种。所以虚构空中楼阁,骗骗自己,聊作屠门之快,岂有他哉。 形体龙钟,精神颟顸,虽说是一般老人的生理现象,但以西洋人体格而论,65岁以内的老人如此,便不算正常状态。我不老则已,老则定然与自然讲好“健”的条件,虽不敢希冀那一类步履如飞精神纯粹的老神仙的福气,而半死半活的可怜生命,我是不愿意接受的。 老虽有像我那位朋友所说的可厌处,但也有它的可爱处。我以为老人最大的幸福是清闲的享受。真正的清闲。不带一点杂质的清闲的享受。 这里要用个譬喻来说明。当学生的人喜爱星期六下午更甚于星期日。普通学校每天都有功课而星期六下午往往无课。6天紧张忙碌的生活,到这时突然松弛下来,就好像负重之驴卸去背上担负而到清池边喝口水那么畅快。况且星期六下午自1时到临睡前10时止,也不过九、十个钟头,因其短促,更觉可贵,更要想法子利用。或同朋友作郊外短距离的散步;或将2小时的光阴化费于电影院溜冰场;或上街买买东西;或拜访亲朋。有家的则回家吃一顿母亲特为我准备的精美晚餐,与兄弟姊妹欢叙几天的契阔。晚餐以后的光阴也要将它消磨在愉快的谈话与其它娱乐里,然后带着甜蜜之感,上床各寻好梦。到了次日,虽说有整天的自由,但想到某先生的国文笔记未记,某先生的算学练习题未演,某先生的英文造句未做,不得不着急,于是只好埋头用功了。懒惰的学生不愿用功,而心里牵挂这,牵挂那,也不能安静。老年就是我们一生里的星期六。为什么呢?世界无论进化到何程度,生活总须用血和汗去换来,不过文化进步的社会,人类精力的浪费比较少些罢了,由粗的变成精的,猥贱的变成高尚的罢了。种田的打铁的以为我们知识分子谋生不需血汗,其实文人写稿子买米下锅,艺术家拿他的作品去换面包,教书匠长年吃粉笔灰,长年绞脑汁读参考书编讲义,无形的血汗也许比他们流得更多。生活的事哪有容易的呢!当少壮中年辛苦奋斗之后,到老年便是休息的日子来到。少壮和中年不易得到闲暇,即偶尔得点闲暇,心里还是营营扰扰,割不断,拨不开。惟有老了,由社会退到家庭里,换言之,就是由人生的战场退到后方,尘俗的事,不再来烦扰我,我也不必再去想念它,便真正达到心迹双清的境界。 “有闲”本来要不得,本来是布尔乔亚的口气。但不被生活重担压得精疲力尽的人,不知闲的快乐;不到自己体力退化而真正来不得的人,也不知闲之重要;不是想利用无多的生命从事心爱的事业——例如文人之于写作,学者之于研究——而偏不可得的人,也不知闲的可贵。动辄骂人有闲,等自己遇着上述这些情景,也许失了再开口的勇气呢。 仿佛哈理孙女士曾说她爱老年,老年不但可以获得一切的尊敬,结交个男朋友,他对你也不致怀抱戒心,社会也不致有所疑议。我读此言,每发会心的微笑。今日中国社交虽比从前自由,但还未达到绝对公开的地步,事实上男女间友谊与恋爱,也还没有定出严格分别的标准。你若结交一位异性朋友,不但社会要用一只猜疑的眼在等候你的破绽;对方非疑你有意于他而不敢亲近你,则自己误堕情网,酿成你许多麻烦。总之,在中国像欧美社会那种异性间高尚纯洁的友谊是很少的,甚至可以说完全没有。我以为朋友只有人格学问趣味不同,不应有性的分别。为避嫌疑而使异性朋友牺牲其砥砺切磋之乐,究竟是社会的不大方与不聪明。但社会习惯也非一时可改,我们将来若想和异性做朋友,还是借重自己年龄的保障吧。 爱娇是青年女郎天性,说话的声气,要婉转如出谷新莺;笑的时候,讲究秋波微转,瓠犀半露,问年龄几乎每年都是“年方二八”。所以女作家们写的文章,大都扭扭捏捏,不很自然。不自然是我最引为讨厌的,但也许过去的自己也曾犯了这种毛病。到老年时,说话可以随我的便,爱怎么说就怎么说。要骂就摆出老祖母的身份严厉给人一顿教训。要笑就畅快地笑,爽朗地笑,打着哈哈地笑。人家无非批评我倚老卖老,而自己却解除了捏着腔子说话的不痛快。 人老之后,自己不能作身体的主,免不得要有一个或两个侍奉她的人。有儿女的使儿女侍奉,没儿女的就使金钱侍奉。没儿女而又没钱,那只好硬撑着老骨头受苦。年老人身体里每有许多病痛,如风湿,关节炎,筋骨疼痛,阴雨时便发作,往往通宵达旦不能睡眠。血液循环滞缓,按摩成了老人最大的需要。听说我的祖母自30多岁起,便整天躺在床上,要我母亲替她捶背,拍膝,捻脊筋。白昼几百遍,夜晚又几百遍。我姊妹长大后,代替母亲当了这个差使,大姊是个老实女孩,宁可让祖母丫头水仙、菊花什么的,打扮得妖妖气气,出去同男仆们厮混,而自己则无日无夜替祖母服劳。我也老实,但有些野。我小时最爱画马,常常偷大人的纸笔来画,或在墙上乱涂乱抹。我替祖母按摩时,便在祖母身上画马,几拳头拍成一个马头,几拳头拍成一根马尾,又几拳头拍成马的四蹄。本来拍背,会拍到颈上去,本来捶膝,会捶到腰上去,所以祖母最厌我,因此也就豁免我这项苦差。我现在还没有老,但白昼劳碌筋骨,或用了脑力以后,第二天醒在床上,便浑身酸痛,发胀。很希望有人能替我捶捶拍拍,以便舒畅血液。想到白乐天的“一婢按我腰,一婢捶我股”,对于此公的老福,颇有心向往之之感。朋友某女士年龄同我差不多,也有了我现在的生理现象,她为对付现在及将来,曾多方设法弄了个小使女,但后来究竟不堪种种淘气,仍旧送还其家。她说老年图舒服,不如养个孝顺儿女的好,所以她后悔没有结婚。 听说中国是个善于养老的国家,圣经贤传累累数千万言,大旨只教你一个“孝”字。我不敢轻视那些教训,但不能不承认它是一部“老人法典”,是老人根据自私自利的心理制定的。照内则及其它事亲的规矩,如昏定、晨省、冬温、夏清、出必告、返必面、父母在不敢远游那一套,或扶持搔抑,倒痰盂,涤溺器……儿女简直成了父母的奴隶。奴隶制度虽不人道,而实为人生安适和幸福所不可无。游牧民族的阶级只有主奴两层。前清的大官,洗面穿衣抽烟都要“二爷”动手,而古罗马的文明,据说建筑在奴隶身上。现代文明人用机械奴隶,奴隶数目愈多,则愈足为其文明之表示。细微动物如蚂蚁也有用奴的发明,奴之不可少也如是夫!但最善于用奴的还是中国人。奴隶被强力压迫替你服务,心里总不甘伏。有机会就要反叛。否则他就背后捣你的鬼,使你呕气无穷。至于儿子,既为自己的亲骨肉,有感情的维持,当然不愁他反叛,一条“孝”的软链子套在他的颈脖儿上,叫他东不敢西,叫他南不敢北,叫他死也不敢不死,这样称心适意的奴隶哪里去访求呢?不过叫青年人牺牲半辈子的劳力和光阴,专来伺候我这个无用老物,像我母亲之于我祖母,及世俗相传的二十四孝之所为,究竟有点说不过去。儿女受父母养育之恩,报答是天经地义,否则就不是人,但父母抱着养儿防老的旧观念,责报于儿女,就不大应该了。有人说中国当儿女的人能照圣贤教训行的,一万人里也找不出一两个,大半视为具文,敷衍个面子光就是。真正父子间浓挚的感情似乎还要到西洋家庭里去寻觅,所以你的反对岂非多此一举?是的,这番话我自己也承认是多余的,但我平生就憎恶虚伪,与其奉行虚伪的具文,不如完全没有的好。所以我祈祷大同世界早日实现,有设备完全的养老院让我们去消磨暮景,遣送残年。否则我宁可储蓄一笔钱,到老来雇个妥当女仆招呼我。我不敢奴隶下一代国民——我的儿女,假如我有儿女的话。 婆媳同居的制度更不近人情,不知产生多少悲剧。欧风东渐,大家庭的制度自然破坏,有人以为人心世道之忧,我却替做媳妇的庆幸,也替做公婆的庆幸,从此再没有兰芝和唐氏的痛史;以及胡适先生买肉诗里的情形,不好吗?每日儿孙绕膝,这个分给一个梨,那个分给一把枣,当然是老人莫大的乐趣,不能常得,也算了。养一只好看的小猫,它向你迷呜迷呜地叫,同小嘴娇滴滴唤“奶奶”似乎有同样的悦耳;当你的手摩抚着它的背毛时,它就咕噜咕噜打呼,表示满腔的感恩和热爱,也够动人爱怜。况且畜生们只须你喂养它,便依依不去,从不会嫌憎你的喋喋多言,也不会讨厌你那满脸皱纹之老丑的。 人应该在老得不能动弹之前死掉。中国虽说是个讲究养老的国家,其实对于老人常怀迫害之意。原壤老而不死,干孔子甚事,孔子要拿起手杖来敲他的脚骨,并骂他为“贼”。书传告诉我们,有将老人供进鸡窝的,有送进深山饿死的。活到百岁的人,一般社会称之为“人瑞”,而在家庭也许被视为妖怪。这里我想起几种乡间流传的故事,某家有一老婆子活到90多岁,除聋聩龙钟外亦无它异。一日,她的孙媳妇在厨房切肉,忽见一大黄猫跃登肉砧,抢了一块肉就吃,孙媳妇以刀背猛击之,倏然不见。俄闻祖婆在房里喊背痛,刀痕宛然,这才发现她已经成了精怪。又某村小孩多患夜惊之疾,往往不治而死。巫者说看见一老妇骑一大黑猫,手持弓箭,向窗缝飞入射小儿,所以得此病。后来发现作崇者是某家曾祖母与她形影不离的猫。村人聚集要求某家除害,某家因自己家里小儿也不平安,当然同意。于是假托寿材合成,阖家治筵庆祝,乘老祖母醉饱之际,连她的猫拥之入棺,下文我就不忍言了。宜城方面对于老而不死的妇人,有夜骑扫帚飞上天之传说,则近于西洋女巫之风,但究竟以与猫的关系为多,也许是因为老妇多喜与猫作伴之故。我最喜养猫,身边常有一只,我也最爱飞,希望常常能在青天碧海之间回翔自得,只恨缺乏安琪儿那双翅膀,如其将来我的爱猫能驮着我满天空飞,那多有趣;扫帚也行,虽然没有巨型蓉克机那么威武,反正不叫你花一文钱。现在飞机票除了达官大贾有谁买得起。 当我死的时候,我要求一个安宁静谧的环境。像诗人徐志摩所描写的他祖老太太临终时那种福气,我可丝毫不羡。谁也没有死过来,所以谁也不知死的况味。不过据我猜想,大约不苦,不但不苦,而且很甜。你瞧过临终人的情况没有?死前几天里呻吟辗转,浑身筋脉抽搐,似乎痛苦不堪。临断气的一刹那忽然安静了,黯然的双眼,放射神辉,晦气的脸色,转成红润,蔼然的微笑,挂于下垂的口角,普通叫这个为“回光返照”,我以为这真是一个难以索解的生理现象,安知不是生命自苦至乐,自短促至永久,自不完全投入完全的征兆?我们为什么不让他一点灵光,从容向太虚飞去,而要以江翻海沸的哭声来打搅他最后的清听?而要以恶孽般牵缠不解的骨肉恩情来攀挽他永福旅途的第一步?若不信灵魂之说,认定人一死什么都完了,那么死是人的休息,永远的休息,我们一生在死囚牢里披枷带锁,性灵受尽了拘挛,最后一刹那才有自在翱翔的机会,也要将它剥夺,岂非生不自由,死也不自由吗?做人岂非太苦吗? 我死时,要在一间光线柔和的屋子里,瓶中有花,壁上有画,平日不同居的亲人,这时候,该来一两个坐守榻前。传汤送药的人,要悄声细语,蹑着脚尖来去。亲友来问候的,叫家人在外接待,垂死的心灵,担荷不起情谊的重量,他们是应当原谅的。灵魂早洗涤清净了,一切也更无遗憾,就这样让我徐徐化去,像晨曦里一滴露水的蒸发,像春夜一朵花的萎自枝头,像夏夜一个梦之澹然消灭其痕迹。 空袭警报又呜呜地吼起来了。我摸摸自己的头,也许今日就要和身体分家。幻想,去你的吧。让我投下新注,同命运再赌一回看。 选自《屠龙集》,194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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