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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10月7日哥达尔明附近的亨克利公地的沙丘上正在举行一次海军特遣队的演习。当时有一个人看见一只干枯的棕色的手从一个小土墩里伸出来。他再仔细一看,又见到一部分干缩的变了色的腿。 立即通过野战电话召来了萨里瞥察局的人。警长韦布看见手和腿时,他就判定这是一个要专家来处理的案件,立即布置一个警卫,用雨衣盖住土墩。第二天中午,到场的人有:警察局长尼柯尔森少校、萨里郡警察厅探长罗伯茨、其他各种警察官员,包括摄影师、由验尸官指定的我的老朋友埃利克·加德纳医生。我作为萨里警察局的法医学顾问也参加了。著名的侦察警长特德·格林诺正从伦敦警察厅出发到现场。 罗伯茨看了看警戒线周围的地区,摄影师开始照像。我收集泥土的标本,检查手的残余部分。拇指和第二、三个手指从紧靠根部的地方被咬掉了,象是老鼠咬的。手和腿都已木乃伊化。因此死亡至少有几周的时间。 我提议加德纳和我最好自己动手挖,因为尸体很易损坏。我们戴着手套扒开草皮和泥土。“是五个星期或六个星期前埋的”在翻开一块面朝下的草皮以后,加德纳很有信心地说。长在上面的石南属植物还带绿色而且已经开花。加德纳很熟悉萨里的石南属植物。“在这一地区,石南属植物大约在9月初开完花。”他解释说,这一观察给警察提供了对凶杀案的初步“时间估计”。 尸体埋得很浅,腐败得很厉害。我们用勺子一勺一勺地舀,而不是挖,因为我们很想知道里面有什么东西。是山顶上宗教仪式的葬礼?是性暴行后勒死?是在伦敦刺死后或是在城市附近堕胎死亡后隐藏的尸体?都有可能。 死者的衣着是女装:一件有许多污泥、质地低劣的带花边领子的青白色夏季女上衣,一条带子围在腰部,一件女式长衬衣,一件汗衫,一个乳罩和法兰西紧身短衬裤。所有的内衣裤都是破旧的,但并不凌乱,她的两条腿也只是稍微分开。一条头巾松松地缠在她的脖子上,在前面打的结很松,不可能勒死她。她脸朝下,右臂伸开躺着。脑壳后面被撞得粉碎,而且由于虫害的作用,她的头已经变成许多碎块。“一件很重的钝器,”我告诉警察,“也许是一根铁棍或木棒或是标桩。”她穿了短袜却没有穿鞋。我看见一只袜子是撕破了的,踝关节上下都有挫裂创,泥土深深的嵌在里面。每一个伤口上方都带有一线从上向下的擦伤,下面那处伤口有向脚趾方向延续的擦伤。“我认为她是被别人拖到这里来的。头朝前,也可能是抓住她的右臂。我估计她的鞋子掉在路上。” 当时在那无遮无拦的荒野上,刺骨的寒风吹得我的秘书全身发抖,而我却因为很热而脱掉我的茄克衫。腐败的恶臭刺鼻,头顶上有一群群苍蝇在嗡嗡叫,尸体的残骸上有许多蛆虫在爬来爬去。这样,可以肯定尸体在埋葬之前暴露了好长时间让绿头苍蝇停留并产卵。“可能有一到二天,”我告诉警察。我认为可能有两批连续产卵,较少可能三批。“尸体没有完全盖好,可能是用松松的树叶子或一件衣服或一条毯子盖着的。” 侦察警长格林诺到达后,组织人员寻找作案凶器、鞋子、大衣和拎包。成群成群的绿头苍蝇蛆虫使我们在那个时候很难发现更多的线索。我能看出右前臂有某些损伤,但蛆虫在上面爬,看不清楚。用来苏水将这些蛆虫杀死需要花一、二天时间,在实验室我们还得花一个星期才能将打碎的颅骨拼凑起来。我建议加德纳,要求验尸官威尔斯·泰勒允许我们将尸体搬到盖氏医院去完成这一工作。 验尸官同意了。我们谨慎地将腐败的尸体,用防水布卷成一包。这时无数的蛆虫从尸体的胸部、腹腔涌出来。下午五时左右,在盖氏医院停尸室里,用石炭酸水浸泡尸体时,成千上万的蛆虫还在挣扎。 警察在亨克利公地上继续搜索。史密斯巡佐发现一把折刀,开着,已经生锈,还有一个帆布口袋,里面有一块肥皂和一串项链。因为没有要求他寻找这些东西,他把它们全丢掉了。 蛆虫被杀死后,警长韦布来到盖氏医院,看着我脱去那些衣服。他说以前他看见过这件女上衣。这个女人的面貌已经辨认不出来了。但我可以把她的一些特征组建起来。她的牙齿和骨骼的X线检查提示她在19至2Q岁之间,身高5英尺4英寸,手和脚都很小。头发棕黑色、很细、剪短,死前几个星期漂白过。其上颌两个门牙已被敲断,但可以看出门牙向前突出,引人注目地盖过下门齿。 对警长理查德·韦布李说,尽管这不是很详细的描绘,但已经足够了,况且还有她的衣着。他记得在发现这具尸体之前六至七星期,在他的办公室看见过这个人。她的名字是琼·珀尔·沃尔夫,住在树林里一个小小的用树枝、树叶子临时搭成的小棚子里。这是一种印第安棚屋,是她的一个当兵朋友,加拿大印第安人,名叫奥古斯特·桑格利特为她盖的。他住在附近的威特利兵营。她告诉韦布说她已经怀孕了,他就送她到医院去,最近她自己出院了。第二天桑·格利特来拜访过韦布,要找琼,并说要和她结婚。 她什么时候死的呢? 起初我认为她已经死了5周、6周或7周。她的部分乳房和大腿已经变成白色物质,恶臭、摸摸很油腻,叫做尸蜡。尸体脂肪的这种硬化和肿胀在温暖的气候条件下,通常最少需要5或6周。但蛆虫是产热的。大量的蛆虫侵扰会升高组织的温度,以至在一个月内足以形成尸蜡。 她是怎样死的呢? 她的头颅受到一次非常强烈的打击,颅骨被打得粉碎,这一击肯定是致命的。颅骨碎片大的有38块,加德纳在我的实验室工作了整整一个星期天和两个晚上,整理、钻孔,用金属丝串起来,将它们拼在一起固定好,一直到把它拼成一个完整的头颅,只是在后面由于丢了一块较小的碎骨而有一个明显的缺口。这样大的暴力打击一定立即使她丧失知觉,也许在几分钟内就死去。 但还有其他损伤有待解释,包括头部前面三处刺创。因为没有软组织,我就不能肯定这些损伤是生前还是死后发生的。然而从右肘下方的另一个刺创取了一块软组织作显微镜检查证明伤口有生活反应。因为头部的三处和这一处有同样的特征,因此我就推断这些损伤也是活着时候造成的。我还可以进一步推断:头部的损伤集中在左侧和顶部,推测是平时惯用右手的人从前面向下猛击而成。抵抗这种攻击的自然保护动作就是举起右臂去挡,因此伤口在前臂。右手还有几处更加相似的刺戳性损伤。很明显当时她还活着并能够抵抗。 头部的两处刺创已经穿透颅骨,但很浅。这种损伤可能引起剧烈的疼痛,晕眩,以后也许会虚脱,但却不会立即丧失抵抗能力。她还会抵抗或逃跑。 她的门牙可能由于脸朝下摔倒(在逃跑?)时被打掉或拳头打击所致。照我看来,右颧骨的压迫性骨折是由于不同的原因造成的。颅骨后面的缺损处有六条放射状排列的骨折线,它提示打击是朝下用力的;颧骨的骨折可能是俯卧时撞击造成,在脸朝下倒下去以后受到猛烈打击,这不是偶然的,而是最后一次用大头短棒之类的凶器猛击引起的——是凶杀。 用的什么凶器? 除了上面我所说它是一种重的钝器外,我所能补充的就是,它大概是一根直径为1-3/4英寸的大树干或木棒。颅骨后面的缺损刚好就这么宽。用来刺伤的凶器更为清楚。右前臂的伤口拖出一块肌肉碎块,手掌的伤口也一样挂着一条肌腱。凶器的尖端必定有象鹦鹉嘴一样的钩状东西。颅顶三个洞的边缘形成斜面,就好象弹坑中间的露水池,中间有小孔,看起来象是凶器的喙样尖端插入头部,扭转或弯曲以后再拔出来。 当通知警察去搜查凶器时,史密斯巡佐报告他发现了一把小刀后来又丢掉了。在详细搜索后,找到帆布袋,但小刀没有了。史密斯记得它象通常的小刀,没有什么特别。 侦察警长格林诺带给我各种刺器,包括发给加拿大军队用的骨柄大折刀,但没有一种和创口相吻合……,没有一种刀身有那种重要的“喙形”刀尖。 警察从荒原一直搜查到树林。在差不多到达谷底一条小溪时,发现了左脚鞋,离埋尸体的小土墩有350码远。再过30码远的地方发现了右脚鞋。在同一个地方,发现了一根很重的白桦木标桩,在粗大的那一端有头发嵌在树皮里,它的直径正好是1-3/4英寸。这不是倒下来的树干,也不是块枯木,而是砍下来作木栅栏或棚屋支柱用的。这根木桩太粗糙,找不到指纹,我也不期望在上面找到血迹。因为出血还没有开始,这根木桩大概就已经离开了皮肤。木桩的一端已被压裂,头发就嵌在裂开的树皮间。我用放大镜找到了八根头发,在显微镜下与死者头皮那里取来的头发进行比较,所有自然特征都完全一致,在人工漂白的特征上也完全一致。毫无疑问,这很木桩就是凶器。 这时格林诺就决定面询桑格利特,他是死者的当兵朋友。格林诺事先打电话给威特里兵营,桑格利特被关在禁闭室。格林诺到达后带桑格利特到哥达尔明警察局,给他看死者的衣服。格林诺的脸冷酷无情,他问桑格利特是否认识这些东西。桑格利特,这个加拿大印第安人毫无表情地说认得这些东西是琼的。他说最后一次见到琼是9月14日,以后就不知道她到哪里去了。她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没问,人家也没告诉他。“我要你告诉我关于你和她的关系方面的所有事情。”格林诺说。 桑格利特既不会谈也不会写,但当然会讲。在格林诺的鼓励下,他把琼和他的事情一连讲了5天。警官们换班把他所说的全部记了下来,同时其他的警察将他的衣物、毯子都带到我的实验室来。没有发现毛发,但毯子上有三处斑痕污染。如果在埋葬之前用毯子包裹死者的尸体,斑痕的区域就会和死者头部、右手和右脚等损伤部位相一致,这些斑痕的联苯胺试验①(①血痕检验中的预备试验。——译者)全部阳性。这方法对血痕来说具有高度敏感性,但不具有绝对的特异性。内政部化验员罗谢·林奇作了更具特异性的试验,由于毯子最近洗过,这些试验阴性。但亦可能意味着这些斑痕不是血迹。桑格利特的军裤也被洗过,得出同样含糊的结果。有怀疑的理由,却不是证据:沈涤破坏了这些试验。 桑格利特的所有东西里没有小刀或其他刺器。当格林诺问到加拿大军队发给他的小刀时,他说已经送给琼了。她用来在棚屋里切面包开罐头。 在桑格利特作冗长的谈话时,搜索人员在小溪的另一侧发现了更多琼的东西。她的身份证(19岁半),一本宗教小册子,一个绿色袋子装有宗教纪念品,一个小小的白色大象(吉祥物),一个十字架,一本《新约全书》,一封她在医院写的日期为8月24日的信,很明显是寄给桑格利特的(称呼“我亲爱的”),讨论有关她怀孕和将来结婚的问题。格林诺将这些全部给桑格利特看,不加任何评论。桑格利特证实这些都是琼的东西,但毫无表情。 最后他结束了陈述并签了名。然后他说:“我猜你们发现她了,我估计我将受到谴责。” “是的,她死了!”格林诺回答说。他正式告诫桑格利特。 “她可能自杀。”这是桑格利特唯一的评论。 桑格利特的陈词长达一万七千字。本领确实不小。无论在哪个方面,它都远没有归罪于自己。当时格林诺没有别的办法,只得把桑格利特放走。格林诺确信他已经抓住了凶手,但是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一指控。 两天以后,我回到亨克利公地,和格林诺、韦布、加德纳大夫一起讨论这个案件的犯罪经过。 我认为事件是在发现琼的身份证的那个小山谷开始的,很可能其头部先受到刺伤。这时她必定是跑下山去,因剧痛和恐惧而大声呼叫,于是凶手就追上去企图使她沉默下来。她的装饰品(首饰)、十字架必定是被扯掉的,拎包裹的东西在她跑的时候散落出来。由于她头部受伤以后头晕目眩或昏厥,而且血又从头部伤口流到眼里。在跑到小溪时她绊倒在地。——她重重地倒下,敲掉了很容易受损的门牙,这更使她头昏眼花,但几乎可以肯定她仍然能够叫喊求援,这又招来一记使她沉默的打击。其后,她很可能慢慢地站起来,摇摇晃晃,然后再一次倒下去,右颧部先着地,俯卧着遭到白桦木标桩的最后一击。她一定几乎立即就死去了。凶手扔掉标桩,把尸体拖进大树下的丛林中,用毯子或树叶子,或两者一齐盖上,白天在那里停了几小时,可能有一天之久(以致苍蝇有时间产卵)。 结尾往往都是不明确的,有一些回答不了的问题,未能解释的秘密。为什么凶手要回来,无疑是在晚上,为什么将尸体拖到远达1/4英里又相当陡的小丘上去,为什么要从较为隐蔽的丛林中将尸体拖到开阔地带,然后又只上几英寸的泥土?即使一个很强壮的男人,几乎也不可能在远远不到一小时内完成这样的攀登和掩埋尸体。花这些时间和精力如果将尸体更深地埋在丛林底下可能有意义得多。这是不是红色印第安人特有的葬礼仪式呢? 格林诺仍在寻找小刀。他询问了许多加拿大士兵,然后得到了一个线索。二等兵克劳威尔在8月出去采黑莓,发现在一间小屋上面的一棵树上插着一把小刀。在前一天,他听见小屋里有人谈话。“它看来好象是军队里使用的小刀,但并不是加拿大军队发的。这把刀有黑柄,刀刃尖端有一个钩。”格林诺查对了那小屋,那就是桑格利特的棚屋。 克劳威尔说已将那把刀交给负责官员。警卫班长哈丁说他已将刀交给桑格利特。“它是英国军队发的,不是加拿大的。”他记得“刀刃的尖端有一个钩。” 格林诺命令在犯罪现场附近的树林中继续搜查。 一个月过去了。这期间英国第八军团在作战,打赢了阿拉曼这一仗,俄国人在斯大林格勒围困住了德国第六军团。对任何地方的军队来说,这时不会对一条堵塞的排水沟发生兴趣。威特尔兵营禁闭室附近的洗衣室,有一条水沟老是堵塞。一个士兵值班搞清洁,不辞劳苦地伸手下去,拖出湿透的纸团和雪茄烟头。水还不能流干,他再次伸手去,又拖出许多的纸和雪茄烟头,同时也拣到一把小刀。这是一把军用刀,不是加拿大的军用刀——黑色、骨柄,其末端有钩的单刃刀。克劳成尔和哈丁都认出这把刀。格林诺将它送到伦敦警察厅检查指纹:没有结果。然后又送到罗谢·林奇那里,联苯胺试验阳性,但血痕确证试验阴性;最后送到盖氏医院给我。我用这把刀子和头颅前面的三个刺伤口都进行了比较,格林诺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这把刀子和每一个伤口都完全吻合,转动刀刃可以形成“斜面边缘”。 格林诺在再次面审桑格利特时没有拿出这把小刀来,甚至在开始时提都没提它。只是在提了一连串无关紧要的问题以后他才非常随便地说,威特里兵营团警察告诉他,团部警察在棚屋附近的树上发现插着一把黑柄小刀的时候,桑格利特曾认定那是他的刀子。 桑格利特正好掉进陷阱。他说那刀子不是他的,是琼的。“我以前忘记告诉你这把刀子,我从没想到它。琼通常将它放在挎包裹。她告诉我,在认识我之前,一个士兵给她的。”桑格利特说他和琼在棚屋里每天都用它。她把刀子插在树上。“这把刀是由一个宪兵队员给我看的,我告诉他这刀子是琼的。”他说那是一把黑柄刀。格林诺问:宪兵队员是否已经把刀子给了桑格利特。“不,那把刀子再没有拿回给我,也没给回琼。我一直没有看到过它。” “你认得它吧?”格林诺问道。桑格利特支支吾吾地说:“我不敢肯定。”他在第二部分陈词上签了名。格林诺立即要求韦布拘留他,指控他杀害琼·珀尔·沃尔夫。 桑格利特于凶杀案发生后5个月,在金斯顿·阿西兹受审。我带着颅骨出庭。刚好在休会饮茶之前到达。李费伯里小姐和我被请到监狱看守房里喝一杯。由于桑格利特就在附近,使人感到很扫兴。而桑格利特却与监狱看守一起喝得似乎很有味道。不用半小时,我就要列举证据,使他知道可能会处他绞刑。 指控他的其他证据很少。虽然大家知道他被关在禁闭室里,却没有人看见他到洗衣室去,在排水沟被堵塞以后曾有人感到怀疑。要不是格林诺的聪明的提问设置了圈套,桑格利特可能会完全否认他知道黑柄小刀。现在他只能没有说服力地否认洗衣宽排水沟里拣到的小刀就是他插在树上的那把刀。 当我打开我的纸板箱时,正如新闻记者所称的那样,法庭里发生了一阵骚动。以前很少有将受害者的颅骨带到法庭上来的。一手拿着小刀,一手托着颅骨,我给陪审团证明凶器和颅骨上的每处损伤是多么吻合! “这完全吻合,不是吗?”皇家律师埃利克·内维很自信地问我。被告辩护律师林顿·索普却提出不同看法:“没有一处是真正吻合的,是不是?”在我重复示范以后,他轻蔑地这样说。我说:“完全吻合。”这是至关重要的,在这一重要问题上,我决不能让步。 索普改变了方向:“任何其他小刀用同样的方法都可能与这样的伤口吻合吧?” “不是年何其他小刀都能这样吻合的。”(带钩的刀尖具有决定性意义) 后来索普试图证明这把小刀不能造成三角形伤口。我再次示范驳斥了这点。 “那么,也许我正好用错误的方法转动了这把刀子。”他说,“让我再用刀子来比一比颅骨的伤口。”我将这些都递给他,他又在试,“这刀子和左边的吻合,但与右边的却不吻合。” “它不能同时和两个伤口吻合。” “你认为必须有第二个动作才使它进到另一个伤口吗?” “是的。” “或者有一把刀背形状相当特殊的刀。刀背上有凹陷会一次刺戳造这两个印痕吗?”我解释说,这是不行的,并重复了我的观点,即小刀和伤口完全吻合,而任何其他小刀要与伤口吻合就必须磨成同样奇特的“喙形”刀尖。 很奇怪,我的这些证据并没有完全说服法官麦克那登先生,后来他对陪审团说:“无论这把刀子与颅骨的这个窟窿吻合与否,你都可以下结论说颅骨的这些伤口很奇怪,不能说出是哪一种刀子造成的。”审判官却认为臂和手的伤口重要得多——“那是可能认为更有说服力的一个证据。”——他指的是从前臂抽出来的肌肉和手掌钩出来的肌腱。 陪审团休会考虑他们的裁决,把刀子和颅骨也带去,讨论了两个小时。他们判定桑格利特有罪,却极力劝告给以宽恕,这使人感到十分惊奇。桑格利特在旺兹沃斯监狱被处绞刑。我做常规解剖时见到他的古铜色手臂上绣著珀尔的名字。 (伍新尧 祝家镇) ------------------ 转自中鉴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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