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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琪已经死了! 马汉明从恐怖的杀人现场跑出来,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坐上车子,迅速离开 那座大厦,终于到达一个远离肇事地点的地方,可以稍稍松一口气了。 他掏出一张相片——他从死去的碧琪身上取出的相片,就在灯下看。 他骤然呆住。 那张相片,是他和颖怡的合照! 他不记得何时与颖怡拍过这张相片——他们在澳门的赛车场上,颖怡亲热地为 他揩着汗,他则刚到达车道上的终点,身上还穿着赛车手的服装。 他和颖怡的相片怎会在碧琪的身上?碧琪从何处得来,又保存在何处?或者她 原本就认识他们两人的? 太多解不开的疑团,这时候他才发现最可怕的事还在后头,他装着信用卡的皮 夹子不见了,遗留在凶案的现场! 这一下,他才真正地呆住—— 这个发现对他的打击可真大,他把头枕在驾驶盘上,苦苦思索。他但愿自己记 错了,但不幸的是,他这个想法完全不正确,他那个皮夹子的确是遗留在碧琪那里。 他在脑海里回想,当他进入碧琪屋里时,里面很暗,那是屋里没有开灯的缘故, 邻屋的灯光从敞开的露台曳进来,勉强使他看到碧琪屋里的物件。当时他心里正纳 闷碧琪为何开了门锁而不在屋内,脚下随即绊到了一具俯伏的人体,翻过来看才知 是碧琪。 当时他半蹲在地上检查碧琪是否还有呼吸,他的皮夹子便是在那时跌了的。 那张相片也是那时在碧琪身上取到,因怕有人发现,他取到相片后便匆匆离去。 他的皮夹子留在现场,内有他的信用卡、驾驶执照,有关他身份的资料! 想到这里,他不禁双脚发软。把留有个人资料的证件留在杀人现场,不就是向 人证实他去过那个地方?凶案的嫌疑都会落在他身上,他的脚印、指模——一切足 以证明他有可能杀人的证据…… 他不敢再往下想了,他要把皮夹子拿回来,怕也得去。 重回那个地方比当初贸贸然不知道时去需要更大的勇气。是谁杀碧琪?她为何 被杀?这些事他都无暇考虑,只知道若不拿回证件,他就脱不了关系。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那些场面是要避免的。 当他回到那个地方时,大门仍是他离开时那样虚掩着,他庆幸还没有人发现, 忙推门进去赶快找皮夹子,然而他跟着却像傻子般呆住。 不可能的,根本就不可能! 碧琪不见了,碧琪原本俯伏的地方空空的,碧琪的尸体不翼而飞! 这个发现带给他的惊吓,比刚发现尸体时更甚,他盯着碧琪伏尸的地方足足半 分钟,才醒悟到要快些离开现场。 幸而皮夹子仍在,他俯身捡起,急忙离开那里…… 跟着那几天就在提心吊胆中过去,他留意着报纸新闻有没有关于发现尸体的报 导,密切注视随时有新的发展。 没有。一切风平浪静。写字楼工作如常,没有人为了数天没见碧琪上班而奇怪。 马汉明回想当晚碧琪打电话给他时说:“我有一样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与你 有切身关系的,你不来的话会后侮!” 马汉明肯定她的死与此事有关。她身上带有他和颖怡的相片,这一点最令他想 不通,就如同她的身份之谜。为结识他而安排被抢劫的假戏,到他的公司工作借故 接近,对他表现款款柔情,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目的? 几天来的忐忑不安使他几乎忘记了颖怡的事。直到一天,写字楼来了两个警探, 颖怡的事才被重新提起。 ------------------ 亦凡图书馆扫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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