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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录集》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人看到侄儿非常富足,便想谋夺他的财产,于是把侄儿骗到家里,趁黑夜将他灌醉、杀死。这个人的儿子与儿媳感情一直不好,就想趁这个机会以捉奸为名把自己的儿媳一并除掉。于是就拿着刀闯进房中,砍下了儿媳的头颅。然后又割下己死侄儿的脑袋向官府报告。 尹知县把两个脑袋放在灯下仔细观看,只见一个脑袋颈上的皮肉向上紧缩,另一个却不见紧缩。尹知县就问:“这两个人是同时被杀死的么?”答:“是的。”又问:“这妇女有子女吗?”答:“有一个女孩,才儿岁。”尹知县就说:“你得暂时寄押在监狱里,等天亮后再审。”于是派人立即把孩子领到县衙来,和颜悦色地仔细询问,终于了解到真实情况,凶手只好低头认罪。 尹知县为什么看了死者颈上的皮肉收缩情况,就判断两个人不是同时被杀死的呢?原来尹知县正是根据伤痕有无生活反应来判断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的。 尸体上的损伤可以是生前形成,也可以是死后形成。其区别就是有无生活反应。出血和凝血是重要的生活反应。人活着时,心搏存在,血液在血管中有压力,血管受损,尤其是动脉破裂,有大量血液流出,甚至呈喷溅状。生前伤,可在皮肤形成皮下出血。在形成创的损伤中,创口内有凝血块形成。如果骨折,在骨折处有骨熟人廕,骨折周围软组织有出血。死后伤,一般无生活反应。虽然损伤尸体的低下部位或大血管时,有时死后出血也可能出现,但出血量很少,且不凝集,呈流动性。 生前切断肌肉,则肌肉有明显收缩,创缘皮肤内卷,因此创口显著哆开。死后不久损伤,创口皮肤也是哆开的,由于收缩不明显,创口哆开不太宽。死后较久形成损伤,尤其是尸僵形成以后损伤,创口哆开很小,创缘没有收缩现象。 生前受伤,局部组织因受刺激,数分钟后就开始出现炎症反应。可见到局部发红、肿胀,出现炎症分泌物现象。损伤后受到感染,可出现化脓现象。从受伤到死亡经过的时间越长,炎症反应就越明显,甚至可以皮下出血颜色改变,创口结疤、骨痂形成。死后损伤没有炎症反应。此外,生前受伤,因为呼吸、消化、泌尿功能仍然存在,创口流出的血液可以吸入肺泡或吞入十二指肠,还可以出现空气栓塞等现象,这些都是生前伤的明证。通过检验损伤有无出血现象,组织有无收缩,有无炎症反应等情况,从而可以推断损伤是生前形成还是死后形成。 ------------------ 转自:中国司法鉴定资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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