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穿着泳衣,躺在长条木板的小型码头上晒太阳,黄昏的阳光照在肩膀上,觉得温暖温暖。这真是美妙的假期,我想。
  那只叫“莉莉白”的游艇,仍然停在湖中央。
  昨日我听到洋汉子朝我吹口哨的声音,今天呢?
  我可以看到游艇甲板上有人走来走去,我眯着双眼,湖两边鸟语花香,多么好的风景,我是否应该嫁给史提芬呢?
  我转了一个身。
  就在此刻,我看到“莉莉白”号象一只模型船被捏碎一般,迸散开来,电光火石之间,化为一片火海,几乎是一两秒种间,就听到轰隆隆的爆炸声,震耳欲聋,强烈的热气浪向我侵袭,乌烟火舌把整艘游艇吞没,一切化为乌有,碎骸被炸出老远,有些就落在我身体,打中我身体,发出激痛。
  我惊得呆了,非但没有伏下,反而站起身子来。
  木条码头被震得上下浮动,我几乎站不稳,正在此时,有人捉住我双足,我蓦地尖叫起来, 低头一看, 那双手全是血,人头!一个人头冒出水面,微弱地叫:“救命!救命——”
  爱徒生的童话:
  人鱼公主在十五岁生日那天,浮上海面,在暴风雨中救得一个王子。公主爱上王子,求女巫将她变为人类,忍痛吞下哑药,长出双足,人鱼公主结识了王子,但王子并不知道,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在一个夏日的夜晚,王子将与邻国的公主结婚,人鱼公主的姊姊来找她,递予她一把尖刀,说道:“快,快,在天亮之前,将王子杀死,回到海底来,恢复长春不劳的人鱼身份。”
  人鱼公主握住尖刀,哭了一个晚上,终于不忍杀死她所爱的人。
  天亮了,伊化为蔷薇的泡沫,消失在天空中。
  我一直喜欢这个故事。
  史提芬说我:“廿八岁的女人了,尚不肯面对现实。”
  史提芬是我大学同学,很好的男孩子,但不是可以结婚的那种,他喜欢无忧无虑的日子,做一点点工作,维持朴素简单的生计,是以不肯回到香港来挣扎图强,他在英国湖区一间中学教书,过着神仙般生活,但连手表都买不起。
  这次我趁着假期前去探访他,带着一只米奇老鼠手表,价值港币三十八元正。
  他到火车站来接我,我们拥抱良久。
  “你好吗,老史,你好吗?”
  “你呢?你快乐吗?”
  我叹口气:“老史,你怎么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问及如此复杂的问题?”
  “什么!你仍然不快活,你有什么理由不快活?”他朝我直瞪眼。
  “我所有的忧虑,只有耶稣知道。”我也向他瞪眼。
  “嘿,听听看,”老史舞动着双手,“这个女人,月薪一千镑,得闲到湖区来逛,转头又到巴黎购买新装,可是就爱发这种牢骚,请问你怎么受得了。”
  我白他一眼。
  他替我抬起行李,扔进他的车尾行李箱,我上了他的老爷车,走一步退三步地到了他居所。
  哗,那所平房。
  简直只会在童话中发生:花圃里一行行黄色的洋水仙与紫色的鸢尾花,一行粗壮的梨树上开满了白色的碎花,风吹上来,花瓣与粉蝶齐齐飞舞,白色的斜屋顶,透剔的玻璃窗……而且这所房子就在湖的旁边,碧蓝的天空,浅紫的湖水,风帆点点,直情如风景明信片一般。
  我傻了眼,“哗,老史,你敢情做了神仙了你。”
  他得意的说:“怎么样?就差没小鹿班比来向你问好呢。”
  “朝这里走十幢房子,就是绥斯渥夫的故居。”老史说。
  我长叹一声,放下行李。
  “打算在我这里住几天?”老史问。
  “七天。”我说。
  “嫁给我,你可以在这里住一辈子。”他 说。
  我在窗口看出去,颇为心动,为什么不呢,此处无案牍之劳形,无丝竹之乱耳,就这么一辈子……
  “如何?”他的手搭在我肩上。
  我抬起头来看他,“就这样?对牢一副风景画片过三十年,为你煮饭洗衣服生孩子?”
  “为什么不!你期待着什么?”
  我亦不知道。
  我打开衣箱,老史扬出我的衣服来。
  “狄奥的内衣,品顶高毛衣,貂皮大衣……你就甘心为这些做奴隶?”老史问。
  我板起脸,“你太没礼貌了。”
  “香港女人,我不明白你们。”
  我不出声。
  “你已经二十八岁了。”老史说。
  我知道。
  “大学一年时我已向你求婚,”他温和的说:“到现在已经九周年纪念,怎么?还沦落红尘不能自拔。这些年来,你还去不够舞会?用不够锦衣美食?愁眉苦脸的赚了来,愁眉苦脸的花了去,为的是什么?”
  我躺床上说:“为市面繁荣。”
  他笑。
  我翻了一个身,“为自虐。”
  “何苦来?”
  “这是香港作风。”
  “那么别做香港人。”
  我烦恼说:“我明明黑头发黑眼睛,不做香港人,你让我做什么呢?”
  “你又来了。”
  “老史,你别等我,你就随便找个人结婚吧,养几个白白胖胖的孩子,教他们念‘水仙颂’,老史,”我搔搔头,“我是这样的虚荣,我一无可取……”
  “够了,够了,”他吻我的脸。
  “老史,我是不会与你结婚的。”
  “别说得那么决绝,”他吻我的耳珠,“说不定过一阵子,你会前来巴巴的求我呢。”
  我微笑。
  “好好利用你的假期,休息一下,在回去搏杀,祝你早日再升一级,抱着枕头与奖章做老姑婆。”
  “老史,你好不刻薄的。”
  “名流是不会喜欢你这样的女人的。”他扮个鬼脸,“你太活泼太有意思,人家要的是洋娃娃……”
  我一个枕头摔过去。
  “你累了。”他笑道。
  我是累了,所以来探望他。
  与老史在一起,犹如与兄弟一般,我喜欢他这个伴,每年我总到英国陪他一星期,历年来他也到香港,但不到半日,人群就把他挤得怕。
  “嫁给我。”他说。
  “到香港来。”我说。
  “我怕香港多过爱你。”他说。
  所以我一直没嫁他。
  你让我离了这个地方,活得再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人生乐趣。
  我已经习惯了香港,人踩我,我踩人,穿着漂亮名贵的衣服挽着鳄鱼皮包开着跑车挤着交通出去搏杀,下了班轧俱乐部夜总会,周末坐游艇学开飞机听音乐会与名男人约会。
  或者是无聊的吧,但那种热浪与烦忙使我排解了时间,我拒绝我也不能够再过清静简陋的生活。这条路终于走到什么地方,我也并不知道,呵,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老史问我:“你的薪水加到什么地步了?”
  “刚够花。”我木着脸。
  “朝老板眨眨眼不就可以加了?那些洋老头看见你巧笑倩兮,骨头都酥了一半。”他夸张地:“你爱加多少薪水便加多少。”
  这么容易。我两手叠在胸前,不出声,有这么容易吗?
  我有数星期的时间来思考前途问题。
  当务之急是换了泳衣到温德米尔湖畔去躺着晒太阳。
  我跟老史说:“走吧。”
  “把我当小白兔?我不去。”他赌气。
  “你不去在家干吗?”
  “改卷子。”
  “嘿!”
  我自己去了。
  躺在长条木码头上,铺块毛巾,我听到洋人对我吹口哨,于是微笑。女人总喜欢这样原始直接的赞美。我将眼睛张开一条缝,看到一只白色小游艇,约三十余尺长,上书“莉莉白”号。
  我转一个身。
  太阳在我背上温暖温暖,一只强壮的手按在我肩上,我跳起来。
  “喂,是我。”老史的声音没那么好气,“吃饭了,你在这里都快烤焦了。”
  我懒洋洋的:“有人朝我吹口哨呢。”
  “得意得那个样子!”他说。
  我们结伴回家,他已煮好了晚餐。
  我笑说:“结婚后你就不会如此服侍我了。”
  我将米奇老鼠表取出送他。
  “啧啧,这算是订婚礼物吗?”他问。
  “这顶适合你,你是他们其中之一。”我说。
  “去你的。”他说:“你才籍童话及卡通生存呢,哼!”但他开心的戴上了那只表。
  我哈哈大笑。
  啊,跟老史在一起是快乐的,这么可爱的男人,我何必要将他变成一个丈夫。
  我何必要将老史变成一个丈夫,以柴盐由米酱醋逼得他无立足之处?我有赚钱能力,不必做这等伤天害理之事。
  这是我真正的假期,我想。
  半夜自梦中惊醒,大叫。
  老史扑过来,“什么事?”
  我怔怔地:“梦见我老板对牢我吼。”
  他没好气,“你自己喜欢这种生活,我有什么法子?”他朦胧间只穿一条内裤。
  我笑了,吹一下口哨。
  他喃喃道:“这年头的女人——简直叫人不敢娶老婆。”他生气而难为情地回房去。
  我点起一枝香烟,静静地吸。
  可爱的孩子,体贴的丈夫,安乐的生活,谁不想呢。深夜,美月,浪漫的湖边,树叶婆娑,在这一刹那,我想过去拥抱老史说:“我们结婚吧。”
  但连史诺比都说:“半夜三点半所想的事与清晨八时所想的事太不一样。”
  我决定明天再想清楚。
  第二天我与史提芬到街市去买海鲜,走过首饰店,他说“等一等”,进去买了副耳环,替我戴上,我感动了,整天用手挽住他。
  傍晚一起坐在木码头上看风景,那艘“莉莉白”尚停泊在湖中心处。
  史提芬跟我说:“到冬天,这里下的是鹅毛大雪,银色一片……”
  我温柔地把头靠在他肩膀上,不知怎地,忽然之间他生气了,推开我,“你这个头,乱靠乱靠,人尽可夫!”他霍地站了起来。
  我怔住,骂他:“你疯啦?”
  他吃醋了, 老远指着我说: “你有什么贞操感?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老史老史’叫一千声也不管用,没一点诚意,”他别转身走了。
  好家伙,简直要收买我的灵魂嘛。
  不要去睬他,过一会儿就好了。
  多么好的风景,上主呵上主,我是否应该嫁给史提芬?
  我转了一个身。
  就在此刻,我看到“莉莉白”号象一只模型船被捏碎一般,迸散开来,电光火石之间,化为一片火海,几乎是一两秒种间,就听到轰隆隆的爆炸声,震耳欲聋,强烈的热气浪向我侵袭,几乎把我卷下甲板,乌烟火舌把整辆游艇吞没,一切化为乌有,碎骸被炸出老远,有些就落在我身体,打中我身体,发出激痛。
  我震惊过度,呆得发不出声音来,非但没有伏下,反而站起身来。
  木条码头被震得上下浮动,我几乎站不稳,正在此时,有人捉住我双足,我蓦地尖叫起来, 低头一看, 那双手全是血,人头!一个人头冒出水面,微弱地叫:“救命!救命——”
  我本能地拉住他,惊惶中看到“莉莉白”号沉下,余下残骸漂浮在湖面。
  “帮助我!”那人微弱呻吟。
  我跃下水去,托起他的头,心中吓得突突跳,老史,该死的老史,该死的男人,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永不在身边。
  我把伤者扶上岸,他大腿受创,血涔涔而下,我害怕得不得了,用毛巾轻轻遮住他,问:“你没事吧?”
  远处已有救护车与警车的号角传来。
  “没事了,”我安慰他,“没事了。”其实是说给自己听。
  号角车还没到,已有穿制服的人员吆喝着赶到。
  他们奔过来,“小姐,你扶着的是何人?”
  我张大了嘴巴,呆瞪他们,我不知道是谁。
  他们抵达我面前,朝伤者一看,低嚷:“感谢上帝,他平安呢。”自我手中接过伤者。
  又有人问:“小姐,你有否受伤?”
  “我没事。”我说。
  大队救护人员已经赶到,一队队的警察。
  “我只是游客,”我结结巴巴说:“我什么也不知道……”
  “你的手亦受伤了,随我们到医院去。”
  “可是,可是……”
  可是没用,我被他们带到医院敷药、录口供,弄到半夜,再由警车送我回老史家。
  老史在门口踱步等我,本来满脸怒容,见到警车,因诧异而睁大了眼。
  我筋疲力倦,因受惊吓,呜咽地说:“老史——”
  “怎么了?怎么了?”史提芬抱住我,“我只离开你十分钟,你这个女人!”
  警官向我说:“小姐,多谢你合作。”向我敬个礼,开车走了。
  史提芬给我喝拔兰地压惊。
  “你真叫我急死了,”他还责备我。
  我喃喃说道:“那么大一艘船,忽然之间爆炸,只有一个生还者,太可怕了,史提芬,我要回家去了——”
  “说些什么呢?这是意外,”他急道:“全世界都有交通意外呢……”
  可是那么大一艘船……我呻吟,这样的意外足以使我精神崩溃。
  一连三日,老史的平房外,都有警察巡来巡去。
  我决定走了。
  老史送我到伦敦乘飞机,千里送君,终须一别。
  这次额外的依依不舍。
  密密的毛毛雨下,我们吻别,他说:“下次我会成功。”
  对于他的诚意,我至为感动。
  我狂怒,将一大叠文件扫到地上,跟女秘书说:“下午我告假。”抓起手袋,抢出门去。
  南施一把拉住我,“宝琳,看开点,你这个人,七情六欲都搁脸上,就这点吃亏。来,我们去饮杯咖啡。”她挟着我出去。
  在咖啡店内,我再也忍不住,向伊诉苦:“大姐,你想想这件事是否公允,升他不升我,他啥资历,我啥资历,就因他一半是白人?阴私刻薄,又不得人心,同样两个人并排摆一起,大姐,你挑选谁?这次我辞职是辞定了,我忍也忍够,做也做够,五年来我等的是这个职位,老板定要剃我眼眉毛,今早你有没有见到那夹杂种的表情?我忍无可忍。”
  忽然之间我无法控制眼泪,用手帕捂住了脸便哭起来。
  南施叹口气,“宝琳,你也太好强了。”
  “我凭的是真本领!”我大声说:“下的是真功夫,我放着大好的对象不结婚,捱着这一份鬼差,为的是什么?”
  南施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休息一会儿,把自己的前途想想清楚。”
  我心灰意冷,擦干眼泪。
  “打个电话叫他来同你结婚吧。”南施笑说。
  “在这个关头,还同我开这种玩笑。”
  “索性我也请了假,送你回家,来。”
  “大姐,”我说:“也只有你一个人对我好。”
  南施说:“因为你象我小时候。宝琳,做人锋芒毕露是不行的,你多早晚才改呢。”
  我不出声。
  到了家,我取出打字机,立时三刻写好辞职信,指出老板这次在升职方面未有给我公平的待遇。
  南施看了信,放下说:“写是写得真好,但何必不给自己留余地呢?”
  “你替我带回去,我有四个星期的假可以扣除,余下一个月,我赔钱给公司,这点点薪水,我还拿得出来。”
  南施摇头。
  电话铃响了,她代我接听,代我回答,说:“她不在家,她不舒服,去看医生。”
  “谁?”我问。
  “还不是阿尊阿积,来约你去看戏跳舞的。”南施不经意说。
  我倒在床上,五年来的心机……
  早知如此,不如结婚算了。
  我躺床上呻吟。
  南施拿起手袋走的时候说:“这是名副其实的无病呻吟。”
  她会替我把辞职信带给老板。
  我但觉心力交瘁,随时会得暴毙,只好按熄了所有的电灯,埋头大睡。
  醒来时大雨滂沱,雷电交加,我起床关了窗,忽然觉得寂寞孤单,苦不堪言。
  不如嫁人算了,我一刻也耐不住,写了一封信给史提芬,冒雨驾车到电讯局去把信传真寄出。
  回到家,电话铃不住的响,我不去理它,蜷缩在一个角落,按亮了电视。
  我只希望史提芬在我身边,多年来关心我的,唯有伊与大姐。
  我没精打采地想: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强人生涯原是梦,我还要捱多少次打击,才可以达成愿望?
  史提芬永远不会明白,单身女人出来做事,除了挤媚眼外,实在尚需要真功夫。
  我躺在床上听雨听到天明,晨早七时闹钟如常大响,顺手按熄,不用上班,显得手足无措。
  做些什么好?我茫然问自己。
  做个早餐吧。
  胡乱煎了两只蛋与香肠,煮了咖啡,取过早报,摊开在桌前。这不是我,有些什么不对了,我是这么的空虚彷徨,这不是马宝琳,马宝琳应永无软弱的时候。
  我扭开无线电,唱片骑师的声音清脆响亮地传出来,咦,这时候应该坐在车里呢,怎么还木坐在家?
  多年来我已失去思想的本能,我已成为上班升职的奴隶。为的是什么?换来的又是什么?在某一座建筑物内某一间公司展露我的才华是否就证明我有生存的价值?
  我用手支撑住额角。门铃响了。
  我去开门,门外站的是南施,她瞪着我问:“为什么不听电话?”
  “是你?”我问。
  “废话。”她进屋子,放下手袋,道:“老板找你。”
  “找我干什么?”我厌恶的说:“我是不会回去的了,他若有不满意之处,可以给我律师信。”
  “他神情很古怪,无论如何要我找到你,焦急得很呢,你说是不是奇怪?”
  老头一向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我好不明白。
  “来,算是给我一个面子,”大姐说:“跟我走一趟,还有,他把辞职信退还给你。”她把信放桌子。
  “咦。”老头是从来不挽留任何人的。
  “换衣服吧。”她说。
  我呆呆坐在早餐面前,忽然之间兴致索然,这场仗我已不愿意再打下去。
  “累了?”大姐太了解我。
  我摊摊手,“真不知道你是怎么爬到那个位置的。”
  “我没退路,”她微笑,“你至少尚有父母留给你的房子首饰,我有什么?我一回头,就掉阴沟里了,我能不走下去吗?”
  “你现在也出头了。”我说。
  “废话,老板还有老板的老板呢,工字不出头,多大的帽子也没用。”
  我笑:“干吗不筹钱街边卖咸脆花生去?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你以为我不想?”南施叹口气。
  我换衣裳,“我是决定结婚了。”我说。
  “那男孩子很好。”南施赞美的说。
  “史提芬?谢谢你。”我取过外套,“来,看看老头有什么话说。”
  到了办公室,还没见到老头,但女秘书却如获至宝,松了一大口气:“好了,好了,马小姐来了,马小姐,老板找了你一整天,急得象救火车,快进去吧!”过来挽着我手,怕我逃脱似的,我受宠若惊,什么时候变成一只凤凰了?
  以前我会觉得自豪,但现在,我只觉可笑,太迟了,我已决定从良了。
  我推门进老板房间,老头竟然在那里擦汗,我非常诧异,这外国老头老奸巨滑,二次世界大战时当过将领,活到现在,统率着这么大的财团,什么每没见过,我没见过他流汗失措。
  我不待他请,便去坐在他对面。
  “我辞职了。”我豁出去说。
  “这是误会,宝琳。”他说:“你回来就好商量。”看得出他暗暗松一口气。
  我脸上禁不住的狐疑之色,他从来不解释误会,香港中环人浮于事,谁跑了都不要紧,管理科学系学生三千块一个,个个都能干,个个都愿意爬在地上服侍老板。
  这不是他。
  老头说:“宝琳,你太冲动,我升奥哈拉,不表示不升你呀。”还直擦汗。
  我断然说:“来不及了,我不喜欢这个人。”我蛮有兴趣,这件事后面大有文章。
  “宝琳,无论如何,你要做下去。”他站起来。
  我吓一跳,他简直在恳求我了。
  怎么回事?“为什么我定要做下去?”
  “因为……因为我打算调走奥哈拉,你不会再见到你不喜欢见的人,因为董事局一定要你在这里做。”老头说。
  “但是我不想再做了,五年来我都坐在那个助理督导的位置,直至昨日下午为止,我要结婚了。”
  “天呀。”老头面色灰败。
  “为什么非我不可?”我忍不住问。
  老头按桌子上的通话机,跟女秘书说:“快请史蔑夫先生。”
  他自己跑去拉开了休息室门,毕恭毕敬站那里。
  这贼老头,莫非真是大老板到了?他吓得那样儿,妈的平时越是会作威作福的人,见了比他强的人就越是卑微,天生贱骨头。
  我坐在那里动也不动,静观其变,我在这种关头才发觉自己过去实在付出太多,老史一直是对的,我这样子牺牲自尊精力,为的是向上爬,可是我到底想爬到什么地方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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