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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麻。 什么?我问。 肉麻,乔硕人,你肉麻当有趣。 是南星七号的评语。 不管你事,我说。 谭世民送我回家。 落妆时有一丝失落。热闹过后,仍是落寂,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聚了也是白聚。 “怎么样?”南星讽刺的说:“跟没有感情的人在一起,说虚假的讨好话,装出爽朗的笑脸,事后多么空虚?人家欢场女子身不由己,你是何苦来?” 他听上去像我的太婆。 “忠言逆耳。”他叹口气。 我躺在床上想:如果南星七号是地球人,他会长得什么样?相由心生,一定是个书呆子,架一副近视眼镜,对任何人都谆谆善诱,但逢人都把他的忠告当耳旁风……我笑出来。 “哼!”南星七号不服气。 “最好的办法便是带我到你的基地去参观一下,顺带亮一亮原形。”我说:“事实胜于雄辩。。” 我睡不着,听录音带。 白光的声音唱出“……眼波流,半带羞,红的灯,绿的酒。。。” 我陶醉在她的歌声里,觉得自己真不失为一个幸福的人。 “为什么一个女人的歌声能另你这么高兴?” “你不会明白,地球人并不如你们想象中那么简单。一本好的小说,一首好的歌,都能另我们高兴。”我转一个身:“我要睡了,如果你怕我的恶梦,最好暂时回避。”我闭上双目。 白光唱下去:“假惺惺,做人何必假正经,你想看,你要看,你就仔细的看看清,一本正经,何必呢,你的眼睛,早已经溜过来溜过去,去偷偷地看过不停。。。” 我窃笑。南星七号可听得懂这首歌? “……红着脸,跳着心,你的灵魂早已经,飘过来,飘过去,在飘飘飘个不停……” 我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一到七点半自动睁开眼睛。 放假,我同自己说,总得有个计划,整整三十天难道就这样让它白过了不成,一年也总共得三百六十五天。 可惜此刻天气这么热,不是旅行的好季节,不然可以在近处走一走。 从来没去过东南亚,同事常说槟南有个沙滩很美,也许应当去见识见识。 坐在早餐桌子上,我显得非常无聊。 “早。” “啊,早,你来了。” 敢情好,他不用采用交通工具,一下子飞越数千公里,来到我家,且不用拍门,直出直入,多么简单敏捷。 我随即想到,我们人类旅行,也应当这样一瞬间就可以到达,反正老板要的也不是我们的肉体,只要精神到办公室就可,免除舟车劳顿之苦。 那么在办公室里隔些现成的躯体,每天有人打扫,像打字机写字台一样,每间公司必备,谁用都不打紧,谁的脑电波控制这些躯体,就做什么样的工作。 多棒。 “乔硕人,你的想象力真丰富。” “真的,我们花太多的时间在臭皮囊上,划不来,每天去上班,挤在车上就两个小时,这些时间应当省下来学习,或是生产。” “你真是个工作狂。” “没法子,习惯了,改不过来。”我耸耸肩。 他笑。 我想起来,“南星,今天是你第二天做记录,你还剩下一日。” “我知道。” “你老板一共给你多少天做这项实验?” “你们的时间,约一个月。” “这么短的时间,怎么够?”我讶异。 “你们地球人研究一只蜂巢需时多久?” 我不理会他声音中的蔑视,“一百年还不够,有很多细节一辈子也得不到结果,你应当向你老板申请多些时间,要不就是他看不起你,派你来这个落后的星球,”我笑,“我相信别人一定得了好差使。” “你这个女人……”他跳起来。 “你想令地球人自卑?仍需努力,哈哈哈哈,挑拨离间,无中生有,推倒油瓶不扶,隔岸观火,那真是我们全褂子的武艺,这样吧,咱们谁也不要看不起谁,好好地做朋友,如何?” 他怔住半响,出不了声。 我象打电话找人那样叫:“喂喂?” “别的地球人,没有你这样调皮捣蛋。” “我不喜欢你挑剔批评我们,”我说:“落后有落后的乐趣,咱们又不妨碍你们,你如果肯停止表演你的优越感,我也就不同你抬杠。” “好好好,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 电话铃又响。 会不会是谭世民? 我取过听筒。 “硕人?” 我马上认出是周志恒的声音,这次是真的开心。 “志恒,你也不来关心我一下,我要失业了。” “小三小四说你差点没哭出来。” “这倒没这么严重,你怎么安慰我?” “你还需要我的安慰?”他冷冰冰的,“争着来讨好你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志恒,不要这样好不好,你何必假装对我冷淡?我知道你的心是热的。” “你真肉麻。”志恒说:“汗毛都给你说得紧起来。你什么年纪了?几时长大呢?” “你替我担心?” “我为什么替你担心?” “那你为什么打电话来?” “是不是嫌我多事?” “出来散散心如何?”我问他。 “没有空。” “周志恒,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 “大热天时,”他说:“到什么地方去?” “周志恒!” 他笑,我恨得牙痒痒地。 “那还得等我下班再说。”他说:“我过一刻再给你电话。” 我吁一口气。 从来没见过比他更难捕捉的男人,滑不留手。条件也不是那么好,只不过孤傲的书生气实在够吸引,明知即使嫁给他还是要吃苦的,不过还是忍不住要同他来往。 “啧啧啧,矛盾。”南星又有意见。 你懂什么。 “为什么我不懂?你喜欢这小子,是不是?但又不甘心他没有成为你裙下不贰之臣。” “好好好,算你什么都知道。” “A君跟B君都不是你理想人选。” “难道踏破金鞋无觅处,得来全不废功夫,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大笑,“那个人不会是你吧?” “喂!” 我收敛笑容:“不准批评我的男朋友。” “什么都不准批评?” “对,我的劣根性根深蒂固,绝不接受批判。” “从来没见过你这么调皮的成年人。” “我受了刺激,举止有些反常,平日也还不至于这样。” 南星说:“在我们那里,生活非常沉闷,也没有人像你这么活泼可爱。”他言下有无限遗憾。 我又忍不住笑出来。 “你真爱笑。” “我又不能哭。”我反驳。 他不回答。 “如你不嫌我们落后,你可以留下来。”我说。 “你心中对我一丝害怕也没有?” “没有。” “你相信我是外星人?” “相信。” “那为什么不怕?” “大事避无可避,要怕也怕不来,要是南星人决定要侵略地球,我们不如顺其自然,我情愿对牢一只甲虫尖叫害怕。” “你真的想知道我从什么地方来?” 我有一丝意外,“你打算告诉我?” “今夜我告诉你。” “你明知我今夜约了周至恒。” 他很坚持,“今夜,你推掉周至恒。” “你是故意的,是不是?你知道我等这个约会已有一年,你这个奸人!” 他狡猾的说:“乔硕人,选择在你。” “为什么这样卑鄙?”我问:“为什么?” 他咕咕的笑,“没有选择,不见高贵。” “哼!”我说:“我管你从哪里来,我不感兴趣,我还是得去见周至恒。” “我不相信,你言不对心。” 也只有他知道,“你太不公道,我怎么知道你的大本营是否精彩?” “何必再加考虑,跟男朋友吃饭,天天都可以去,你不是时常有机会看到外心人的基地。” “在什么地方,如果在荒山野岭,我才不去,治安太坏,单身女客有事没事,最好别往外跑。” “你放心,在一个你想象不到的地方。” “那志恒会打电话来。” “那你真要想想清楚了。” “你不是好人,南星七号。” “还不都是跟你学习。” 我气结。 我说:“我最恨别人威胁我,我想你大概还没有搞清楚我的脾性,太不幸了,南星客,我决定赴周至恒的约,因为我喜爱那个男人,对不起!” “你!” 我瞪‘他’一眼。 “上天入地,我管你从什么地方来,”我不屑的说:“大不了火山,或是深水底,在小说中看过千百次,你那宝窟未必有小说中十分之一精彩。” “你会后悔的。”他非常赌气。 “我后悔?打十二岁与父亲吵架,给父亲敲一顿板子之后我没有后悔过。一人做事一人当,学艺不精,从头来过,我会为这种小事后悔?我连眉头都没皱过!” 这是真话,我可以感觉到他为我的倔强震撼。 我扁扁嘴,“这算什么!你没有见过秦始皇的兵马俑?也因同样的意志力建造成功。一个月我们的时间就想为地球立论断,看来你们除了交通工具比较发达,偷听器设计精美,其余一概马马虎虎,谈也勿要谈。” 他不见了。 “喂……” 他没有回答我。 我说:“根本不是做大事的人,动不动闹意气失踪,你只剩下一天半了!” 他还是不回答我。 周至恒下午没课,他通知我来接我出去。 见到他我还是高兴的。 他埋怨,“谁像鸟那么空闲,有事没事找人玩耍。” “周,你不知道我推掉了多么重要的约会才见到你。” “大不了是谭某约会。”他夷然。 “不是那个谭世民。”我说。 “幸好你说不是,拿他来同我比较,我吃不消。” “人家听你这口气,会以为你吃醋。” 他笑,“我知道你要我去跟谭氏拼个你死我活。” 我不响。 “女孩子都像一个师傅交落山的,都惟恐天下不乱。” 我想到南星客,他的基地到底在哪里?推掉他的约会,不知他是否真的生气,看样子他要冷我一冷,也许适才我对他是过火了,心中不禁闪过一丝悔念。 我老是学不会温柔之道,唉! “……硕人,你在想什么?魂不守舍?” “没有什么。” “丢了工作大不了找一份,明天开始买份南华早报看看。你这个人,说你大安主义,一下子又满怀心事起来。”他也有点不安,“出来了就高高兴兴的玩。” 我唯唯诺诺,“是。” “真不知道你心里想什么。” “至恒,假如有一个人,他真的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你会作何反应?” “那好呀,天涯何处觅知音。” “不,是真的你心中每一件事他都可以知道。” 至恒一呆,“太了解也不好。” “我的意思是,那个人有异能可以知道你心中每件事。” 至恒倒抽一口冷气,“那我逃还来不及,那太可怕了。” 我觉得也是。幸亏南星客还有一天半就要告别回老家去。 “硕人,你想到什么地方去了。”至恒笑。 但心中又依依不舍,因为南星客断然不会泄露我心中的秘密,能得一知己无所不谈,夫复何求。 至恒说:“硕人,你今天真的心事重重。” “我们到什么地方去?” “看展览,听音乐吃顿饭。” 我有点失望,这么乏味? 以前会觉得志恒懂得生活情趣,现在忽然认为他生活圈子异常狭窄,又自我中心。 正如谭世民宠坏了我,我跟着宠坏了至恒。说不定多出去几趟,世民也会觉得我无聊。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至恒问:“你这么一整晚都是呆呆的?” “我……呆?”我睁大眼睛。 “而且精神恍惚,在想什么?” 坦白地说,我在想念南星,他的本家,到底在什么地方?有些什么仪器设备,是什么形状?他有没有同伴? 唉,真的不应同他斗,我对他太有兴趣,是斗不赢的。 “乔,你像灵魂出了壳似的。” “什么……?”我抬起头。 至恒为之气结,“你这个人,我给你气死!是不是推掉了谭世民,现在心有不甘?” “谭世民?”我茫然。 至恒怒说:“看看,白痴女一样。” “送我回去吧,至恒,我今天不大舒服。” “我不相信,你有什么心事,非得说我听不可。” 我奇道:“你什么时候开始对我的心事又兴趣,你不是一向对我的需要漠不关心吗?” 他不出声。 以往至恒最喜欢说的话包括了“女人还不是希望男人娶她们,老是结婚结婚结婚,女人都是有潜质的女结婚员”之类的侮辱性见解。 不知恁地,以前我努力的包涵着他,并且小心翼翼摆脱小女人形象来讨好他,在他面前,完全平等,出钱出力,乖的像个灰孙子。 今日我发现,周至恒是个贱人,对他好,一点用处都没有,在那个过程中,我成了他呼之即来的女奴。 女人还是像女人的好,维持小器本色有啥不对? 不要为什么人改变什么,尤其是我并不想同他结婚。 我说:“送我回去吧。” “你到底想要怎么样?你要到啥地方去白相?别装出一副闷样好不好?给别的女人知道了,我二十年道行毁于一旦,我受不了。” “请送我回家。” 他也光了火,不再耍嘴皮子,“呼”一声开出车子,就送我回家,头也不回的走了。 奇怪,三年来我都视周至恒的约会为最佳娱乐,甚至在适才未出门之前,还这样以为着,但一刹那我自魔咒中解脱出来,我自由了。 在家里我夹好三文治往嘴里送。 在南星于他之间我竟会选了他,如今铸成大错。 “算了。” 算了?哼,南星又不知几时再出现呢。 “我一直在这里。” 鸡蛋三文治在我喉咙里险些呛住。 南星!我大喜过望。 ------------------ 录入者:Lin Zhang 整理者:风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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