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略觉惊奇,“这么快?”
  百灵低下头,“他爱的是你,因为我而失去了你,使他暴怒,我在做小人。”
  我矢笑,“百灵,你太天真了,如果他爱我,他早就娶了我,他这个人,爱的只是他自己。”
  “但是你使他念念不忘。”
  我说:“念念不忘有什么用?很多人死了只狗更加念念不忘,然而对我有什么好处?我难道因此不用上班了?”我激怒的说,“这并不使我生活有所改变,”
  “但至少你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他重视你,他买了那屋子给你住,装饰得似皇宫。”百灵说。
  “百灵,凭你的相貌才智,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换取这些东西,那还办得到。”我转头看着她,“你真的那么重视物质?”
  “但是我爱上了他,”她说。
  在太阳下,我直接的感觉是“女人真可怜”。
  我说:“你爱人是因为你得不到他。”
  “不不——”
  “他不尊重女人。”我说,“他不尊重任何人。”
  “他是突出的,他的气质是独一无二的,我会心甘情愿与他姘居,可惜我不能嫁一个没有地位的男人。”百灵说。
  “什么叫没有地位?”我问,“塔门同胞?唐人街餐馆的侍役?码头苦力?中环小职员?你倒说来听听。”
  “一切不如他的人。”百灵低低的说。
  我苦笑,百灵说得对,一切不如他的男人都不可能成为我们的男伴,但是要找一个好过他的,又不是我们日常生活可以接触得到。
  百灵说:“我告诉你一件事。”
  “他离开我之后,杰,你还记得那人吗?杰约我出去吃饭,我去了。我们叙了一阵子旧,不外是说说工作如何忙,生活如何令人失望,他颇喝多了一点酒,提议去跳舞,我与他到夜总会坐了一会儿,很是乏味,他不停地请我跳舞,数月不见,他胖很多,白蒙蒙的一张面孔,村里村气,那样子非常的钝非常的蠢,于是我建议走。”
  “他坚持送我回家,我说我可以自己回去。”
  “他迭了。到门口我请他回家,他半真半假地想挤进来,一边晃着那张大白脸笨笑,他说‘唉哟!一定有个男人在屋里!’”
  “你知道,我的火辣辣大起来,发力一把推得他一退,把门重重关上,去他妈妈的蛋,我自己的屋子,自己付的租,他管我收着什么在屋子里,反正我赵百灵没有求这种人的一天!”
  “他以为我陪别的男人睡觉,非得跟他也亲热亲热,他也不拿盆水照照!”
  百灵皱着眉,低声咒骂。在这个时候,我仍是她的心腹。
  我接上口,“叫他撒泡尿照照。”
  “从前是怎么认识这种男人,”百灵黯淡地笑,“想起那人走路时脑袋与屁股齐晃的景象……现在明白了,丹薇,何以那个时候,你情愿在家中发呆,也不跟这些人出去。”
  我呆杲的听着,太阳晒得人发烫,我有点发汗,但手心是凉的,整个人有点做恶梦的感觉。
  是的,大家都不愁男人,如果没有选择,男人在我们处吃完睡完再洗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走,又不必负任何责任,何乐而不为。
  但自由与放任是不同的。
  我们不是贞节牌坊的主人,但是也得看看对象是谁,比他差的人吗?实在不必了。
  我说:“百灵,我觉得口渴,我想喝茶。”
  “好的。”百灵与我站起来,我们走出公园,太阳仍然在我们的背后。
  百灵说:“他把你那问屋子整间锁了起来,不让人进去。”
  我说:“干吗?上演《块肉余生》吗?别受他骗,我最清楚他为人了,他只是不想其他的女人进去顺手牵羊。”
  “我认为他很爱你。”百灵说,“他爱你。”
  “他爱他自己的屁股。”我说,“对不起,百灵,我的话越说越粗,你知道厨房里的人,简直是口沫横飞。”
  “我觉得很难过,”百灵说,“我真是寝食不安,日日夜夜想念他。”她用手撑着头。
  “你必须忘了他,他并不是上帝,时间可以治疗一切伤痕,你能够养活自己,别做感情的奴隶。”
  “我不能控制自己。”她说。
  “你并没有好好的试一试,你工作太辛苦,新闻署经常加班至晚上九点,要求放一次大假,到新几内亚去,看看那里的人,你还是有救的。”
  “丹薇——”
  “人为感情烦恼永远是不值得原谅的,感情是奢侈品,有些人一辈子也没有恋爱过。恋爱与瓶花一样,不能保持永久生命,在这几个月内我发觉没有感情也可以活得很好,真的。”我说。
  百灵疲乏地看我一眼。
  我伸伸手臂,“看,我多么强壮。”
  “你在生活吗?”她问。
  “当然。”我说,“例假的时候约朋友去看戏吃饭——不想见人时在家中吃罐头汤看电视,买大套大套的武侠小说,我还有一份忙得精疲力尽的工作。”
  “老的时候怎么办?”百灵说。
  “这有什么好担心的?”我说,“也许我永远活不到老,也许等我四十了,还是可以穿得很摩登,与小朋友们说话,同时看张爱玲小说与儿童乐园,快乐并不一定来自男人,我并不憎恨男人,有机会还是可以结婚的,没有机会还是做做事赚点生活费,我知道做人这么没有抱负简直没有型没有款,但是我很心安理得。”
  百灵抬起头想了一想,说:“你现在是一个人住?”
  “是的,我连佣人都没有。”我坦白说,“不能负担。”
  “丹薇,我对你不起,如果没有我一时自私,你或者已经成少奶奶了。”百灵始终还是天真的。
  我笑,“算了,我或者是个好妻子,但决不是好情妇,我还是有点自尊心的。”我摊摊手。
  “你真的不气?”她再三地追究。
  “一切都是注定的,”我拍拍她,“回家好好休息,别想大多,我不能帮你,你必需帮助你自己,与他的事,当看一场电影好了。”我说,“你开心过,是不是?”
  “谢谢你。”百灵说,“你是宽宏大量的。丹薇。”
  “百灵,”我说,“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她问。
  “别再来找我了。”我说,“我不大想见朋友。”
  “对不起,丹薇,我不再会有颜面见你。”她低头。
  “颜面?颜面是什么?”我笑,“何必计较这种事。”
  “丹薇,我这次见你,是特地告诉你,我并没有得到我想要的。”她说,“他离开了我。”
  “谁得到与我无关,我反正已经失去他了。”我感慨的说,“曾经有一度我是这么的爱恋他。”
  “请你原谅我。”她又旧话重提。
  “当然原谅你,好好的工作。”我说,“百灵,别想得大多,这并不是我们的错。”我笑笑,“把责任推给社会。”
  百灵看我一眼,“你总是乐观的,丹薇,有时候我很佩服你,你总是乐观的。”
  我淡淡他说:“是的,我还是对生命抱有热爱,我什么也没有得到,但是我呼吸着空气,喝着水,享受着自由——事情可以更糟糕,我要感激上帝。”
  “但是我从来没有碰到幸运的事,”百灵说,“我一向生活得很上进,读书。工作,莫不是依正规矩,连搭公路车的时候都看‘十万个为什么’,我得到些什么?所以我学着往坏路上走,谁知又太迟了。”
  “百灵,别说得这么丧气,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我认为我目前的待遇甚差。”她说。
  “他什么也没有留下给你?”我问。
  “少许现款。”她说:“很伤自尊心,我情愿他什么也没留下。”
  “百灵,别抱怨了,有人比你更不幸。”我拍拍她肩膀。
  “再见,丹薇。”她说。
  “慢着,百灵,你会好好的生活,是不是?”
  “是的,我会。”她说,“我想或者会到外国去走一趟。”
  “再见。”我说:“祝你找到你要的。”
  我回家,带着一颗蛮不愉快的心。
  按照平日生活习惯,我洗头兼洗澡,然后捧着一大叠报纸看。
  张汉彪生气了,他也不来找我,我们算是宣告完蛋。
  我开了电视,不知道看些什么,但是光听听声音也是好的,幸亏天天忙得贼死,一双腿老站着,早已卖给珍珠甜品部了。
  问题是我的体重,近厨得食,我已经胖得令人不置信了,衣服穿不下,别的地方不打紧,最可怕的是个肚子,仿佛衣服都不合穿似的。
  我瞥了瞥肚皮,并没有下决心节食,算了,谁来注意。
  我上床睡觉。
  迷蒙中听见电话铃响,我翻一个声。知道,一定是催我明天早上上班。谁听这种电话谁是傻子。
  电话不停地轰着。
  老娘说不听就不听。
  它终于停了。
  我也终于睡着。
  事情更坏了,没隔半小时,有人按铃,敲门。
  我抓起睡袍,才跳起床,外面的声音却已停止了。
  我心里想,这些人如果以为我一个人住就可以欺侮我,这些人错了。
  我懂得报警,我决不会迟疑。
  既然已经起床,我点起一支烟,坐在沙发上享受,如果有无线电,还可以听一首歌。
  电话铃与门铃忽然都休止,静得不像话。
  在这种时候想起酒店厨房一个伙计,二十多岁,储蓄够了,最近去一次欧洲,回来巴黎长巴黎短,传阅他的旅游照片,不知怎地,在那照片中,他还是他,两只脚微微“人”字地站着,双手永远坠在外套口袋中,把一件外衣扯得面目全非,脸上一副茫然无知的神色。
  他与我说:“周小姐,在巴黎有一幅画,叫……”
  我看着他。
  “叫……蒙娜,对了,就蒙娜。”他愉快且肯定的说。
  我怎么能告诉他,那幅画叫蒙娜丽莎,问任何一个六岁的儿童,都可以正确地告诉他,那幅画叫蒙娜丽莎。但既然他本人不认为是一种无知,一种损失,我是谁呢?我又有什么资格说。我闭上我的尊嘴。
  在深夜中想起这个人,在深夜中可以想起很多人。日常生活中被逼接触到的人。如果有钱,何必上班,何必与这种人打交道。
  曾经一度我有机会脱离这一切……我有机会,但是为一点点的骄傲,为了证明我不是区区的小钱能够买得动,我放弃了很多。
  再燃起一支烟。
  我打算再睡,熄灯。
  门铃又响了起来。
  门外有人大嚷:“丹薇!丹薇!”
  我去开门。他站在铁闸后。他!
  “开门!”他叫,“我看见你的灯光,我知道你在家!”
  “我不会开门的,你快走吧,邻居被你吵醒,是要报警的,快走!”我说,“你找上门来干什么?”
  他静下来。“开门。”
  “有什么道理?”
  “我有话要说。”
  “明天早上再说。”
  “我要给你看一样东西。”
  “我不要看。”我说,“你一向并不是这种人,你是永远潇洒健康的,你怎么会苦苦恳求女人呢?”
  “因为我碰到了煞星。”他叹一口气。
  “我还以为你是城中惟一的女人杀手。”我说。
  “开门。”他还是一句话。
  我终于开了门,他并没有马上进来,他递给我一个牛皮信封,叫我看。
  我拆开看了,是他的离婚证明书。
  我抬起头,把信封还给他。
  他靠在门框上,一声不响,他的头发很长,胡须要刮。衬衫是皱的,天气似冷非冷,他披着一件毛衣。
  “进来。”我说。
  他镇静的进屋子来,跟刚才暴徒似的敲门大不相同。
  “请坐。”
  他四周打量了一下,坐下来。
  我知道他心中在想:这么简陋的家,这女人是怎么活的?
  他开口:“我已经离了婚,有资格追求你了吧?”
  “你公司的业务呢?家财的分配?岂不太麻烦复杂?”
  “当运气不好,碰到一个非她不娶的女人,只好离婚去追求她。”
  “有这么严重吗?”
  “这件事经过多年,也只有这样才可以解释,不然为什么我总得鬼魅似在你身边出现。”
  我怔怔地站在那里,梦想多年的幻象一旦成真,比一个梦更像一个梦。
  在梦中,我曾多时看见他进到我的屋子与我说,他愿娶我为妻。
  这是一个深夜,谁知道,也许这根本是另一个梦。第二天闹钟一响,生活又再重新开始,他就消失在吸尘机与公路车中。
  “丹薇。”
  我看着他。
  “我向你求婚。”他说。
  他的声音平实得很。感情世界是划一的,小职员与大商家的求婚语气统一之极。
  他用手抱着头,“天呵,丹薇,请你答应我,我的头已开始裂开,你的生命力太强,永不服输,我实在没有精力与你斗法,我投降。”
  “向我求婚?”我用手撑着腰,“戒指在什么地方?”
  “丹薇,别这样好不好?我都快精神崩溃了。”他几乎没哭出来。
  我蹲下来,“喂,”我说,“看看我。”
  他抬起头来。
  我的眼泪旧汨流下来,“喂,我等你,都等老了。”我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平和过。
  人在最激动的时候往往有种最温柔的表现,我也不明白,我的运气,竟可以有机会与他诉说我的委曲。
  我想我只是幸运。
  当然婚后情形并不是这样的。
  婚后我们的正常对白如下。
  我:“昨日下午四点钟你在什么地方?当心我打断你的狗腿!”
  他:“又没钱了?不久将来你恐怕要回酒店去继续你的蛋糕事业!一个下午买书可以花掉两万!疯了!”
  我们并没有住在那问蓝白两色的住宅里,我们不是公主工子,堡垒不是我们的。与前妻分家之后他要重整事业,脾气与心情都不好,但他还是可爱的男人。我爱他。我早说过,很久之前,在这个城市里,我第一眼看见他,就爱上了他。
  他:“丹薇,至少你可以节食,把你那伟大的肚脯消灭掉!”
  我:“不回来吃饭,也得预先告诉我!”
  等他黑色的保时捷比等公路车还困难,真的,他的面色比车掌难看得多,但是我爱他。
  我想这不算是倾城之恋,但最后我得到了他,成为他正式合法的妻,我很满足,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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