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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岔路,通往一个很特别的地方。 阳明山脚下,天母附近,两旁全是秃田的公路上,很容易看见这条岔路。沿着这条仅可容一辆计程车通过的岔路直走到底,有几幢相连着没有围墙的西式平房。离平房200码处,是一幢漂亮的二层楼别墅。房屋并不特别,特别的是,此地和公路那一边的农舍,乃更远处的美军眷属区似乎完全不发生关系。 它是孤立的、与世隔绝似的。 别墅的四周有高高的墙,有厚厚的大铁门,把那式样相同,并连着的几幢房屋关在铁门外。别墅里很静,几乎整天、整月、整年都没有声音。因为它是此地早有的一幢房屋,所以别墅外的几家人对它都很陌生,只知道那儿住了一对有钱的夫妇和他们那十分漂亮的女儿。其他的,连每天出来买菜的工人和那个似保镖的男人,都沉默不语。 当然,他们也知道别墅的主人是10年前最出名的律师施廷凯,和他那以美貌出名的太太王静文。 黄昏了,几幢屋里都亮起了灯——除了最前面那一幢空置着的。别墅依然被沉静和黑暗所笼罩。岔路上走来一个斯文秀丽的女孩子,她抱着书本,走得安详轻盈,长头发很飘逸,有一丝古典气质。她是文爱莲,住在中间那幢平房。她是东吴大学国文系的学生——学国文的,难怪那么斯文、典雅了。 走近了家,她听见一阵熟悉的吉他声,夹着很美、很脱俗的民歌。她微微笑起来,那一定是杜之颖。她知道,今天之颖回来比较早。 果然,她看见赤着脚,穿着牛仔裤的之颖坐在屋前的草地上,旁若无人,自得其乐的弹着,唱着。她真羡慕之颖,她从来没见过比之颖更洒脱、更自然的女孩。之颖身上那一丝恰到好处的男孩子味,使之颖显得那么特别。她高兴之颖是她最好的朋友! “之颖!”她站在两家草坪之间的矮灌木树边招呼。 之颖看她一眼,掀一掀眼帘算是打招呼。她仍在弹着,唱着。爱莲的英文最差,她听不懂之颖到底在唱什么,但是,她喜欢那歌声里朴实的乡土气息。站了半分钟,她自顾自的走回家。她知道之颖怪毛病最多,唱歌的时候最讨厌被打扰,甚至之颖那唯一的男朋友韦皓也不例外! 之颖!她摇摇头。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个朋友。之颖有时不羁得像天空中的浮云,有时拘谨得像第一次踏入社交场合的小女孩。有时天真、稚气,有时又老练、成熟,有时热情、活泼,有时又冷漠、阴沉。之颖是一个很难捉摸的女孩,是个难以相处的人,可是,爱莲能肯定一点,她们是好朋友,而且,之颖十分、十分善良! 之颖弹了一阵,突然间扔开吉他跳起来。她的行动永远那么心血来潮似的。她以一个跳低栏的姿式跨过灌木树,奔到爱莲窗下。 “文爱莲,替我打个电话给韦皓,”她连名带姓的呼唤着——不见得不礼貌,反而亲切、自然,“叫他立刻来,说我想他!” “你自己进来打吧!”爱莲在窗口出现,只有她家有电话,“那种话——我怎么说得出口!” “你打!”之颖命令式的指着爱莲,“如果不把你训练得大方一点,你这种个性的女孩,将来怎么见人?” “之颖——”爱莲涨红了脸,好为难! “立刻打,叫他八点钟来,迟一秒钟都不行!”之颖不顾爱莲的窘迫,转身而去。 她知道爱莲会打电话,爱莲那个女孩子柔得像柳条,软得像一团棉花糖,不加点压力,不逼着她,她简直什么都怕,什么都不敢做。这么美的一个女孩,之颖觉得——可惜了,她要改造爱莲。 抱起吉他,盘着腿再坐下来,她又开始唱了。她唱的民歌都好柔和,好美,好有感情。她不喜欢那种充满反叛味道的歌,她喜欢民歌中的爱——像《红色丝带》之类的,用爱来感动人心,不比抗议和反叛更好? 天色更暗了,她预备回屋子里帮妈妈开饭。这个时候,她看见施家别墅的墙角似乎站着一个人,是——那个叫阿保的保镖吗?她不喜欢管有钱人的事,有了那么高的围墙还要请保镖,施家做过什么亏心事吗? 她不屑的冷哼一声。搬来此地一年多,从来没见过施廷凯夫妇,只有他们的漂亮女儿施薇亚像蝴蝶似的进进出出,男朋友多得数不清。这家人老的古怪,小的新潮,使她厌恶! 施薇亚那部奶油色的西德NSU轿车缓缓开过来。在台北很少女孩子自己拥有汽车,施藏亚却开得那么潇洒,这是她值得骄傲的地方吧! 她把汽车停在铁门外,对车里一个英俊的男孩子笑一笑,按两声喇叭示意开铁门。但是,事情是那么出乎意料之外,墙角里的人,窜了出来。他一把拉开车门,不理三七二十一的拖出车中的英俊男孩,不由分说的就是一阵乱打。每一拳都是那么用力,那么狠,那么劲,打得那英俊的男孩绝无还手之力。砰砰的拳头直传到一边的之颖耳中,她无法相信这一瞬间的变化,那墙角的黑影不是阿保?施额亚呢?怎么不制止? 之颖下意识的提着吉他奔过去。她看见施额亚吓呆在车中不能动弹,脸上的肌肉扭曲而颤抖着,她看见施薇亚不知所措的捂住嘴唇,连求救的声音都发不出来! 英俊的男孩脸上有血渍,从嘴角里流出来的,他已被打倒在地上。而那打人的男孩——一张冷酷的,含恨、含忌的脸,满含杀气,手上戴着黑色皮手套,身上穿着黑色紧身衣,他是有备而来。 之颖看见他从裤袋里模出一把弹簧刀,她知道不能再迟疑,她飞奔着过去用力按了施家门铃,按得又强又长,然后拉大了嗓子叫。 “你们快出来,有人打架动刀——”她是勇敢的,她几乎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安危,就算阿保赶出来,也来不及救地上昏过去的男孩。她大步走向那黑衣冷酷的凶手,用吉他挡住他的刀,“住手!你不能想杀人!你不可以——” 黑衣男孩呆了一呆,他全神贯注在打架上,他没看见之颖,也没听见之颖的叫唤。但是,他并不怕之颖,他那神色几乎全世界的人都不在他眼下,他能为所欲为,他杀人、打架就像做游戏一样。他不出声也不走开,突然连人带刀扑向之颖。 车中的施额亚这才惊极而呼。同时,铁门开了,孔武有力的阿保冲出来。之颖的父母、爱莲的父母也都赶着过来。所有人都吓坏了,所有人都替之颖担心。一个女孩子啊!怎么敌得过手中有刀的男人? 但是之颖一点不慌,她几乎绝对冷静的看着那人扑过来。她的时间算得那么准,当那小刀只差一尺就刺到她时,她的吉他整个敲在那人头上。她是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吉他碰的一声裂了,碎了,行凶的男孩也被阻止了。这时,阿保冲上来,用身体挡住之颖。阿保眼中满是惊疑,行凶的男孩不久前还是施薇亚的男朋友啊!他记得那是有钱有势的李少爷! 那男孩知道今晚的计划无法完成,他狠狠地再踢了昏倒在地的男孩一脚,扬长而去。阿保想追,脸色苍白、全身战抖的施薇亚制止他。 “让他走,阿保!”她软弱地叫。 然后,她扑倒在受伤男孩的旁边,哭泣着。 “定邦,你——没事吗?”她低呼着。 之颖皱皱眉,伤成这样怎会没事?这些千金小姐,除了交男朋友还会什么?她蹲下来看一看,对施薇亚说: “他昏过去了,最好送医院,”之颖很镇定,“不想别人知道就快点请医生回来,士林有!” “我——我——”施薇亚不知所措,“请你帮助我!” 之颖吸一口气。她并不喜欢施薇亚,但帮忙数人却是另一回事,她天生侠义心肠。 “阿保,快打电话请医生,”她吩咐,阿保立刻去了,“爸,你来帮忙抬他进去!” 杜幕贤和爱莲父亲急忙过来,七手八脚的抬着那男孩进别墅,在客厅沙发上放下,然后他们退出去。施薇亚眼泪汪汪的望望男孩子,又看看之颖,这时,她把之颖当成救星了。 “他——不会死吧?”她傻傻地问。 “没有那么容易死的,施薇亚。”之颖不客气,“拿些冰来。有酒吗?最好也拿点来2” 施藏亚不住地点头,一分钟就拿来了。她已渐渐安定下来,她还周到地拿来毛巾。 之颖替那男孩用冰敷额头,又灌了一小杯酒,说也奇怪,那男孩竟醒转了。 “他醒了,外伤不要紧,等医生来吧!”之颖站起来,“我回去了!” “小姐,我不知道该怎么多谢你才好,是你救了他,”薇亚说,“请问你——” “杜之颖,”之颖淡淡地说,“就住在那边!” “我知道,我见过你。”薇亚感激地望住她,“你这么年轻,这么勇敢,又懂急救——” “你知道吗?”之颖笑了出声,“我看电影学会的!” 她不理会薇亚惊愕的神情,大步走出去。 她第一次走进施家别墅。很好笑,她发现自己对里面的一切全无印象,似乎没看见,是忙着救人吧!只有一点,施家别墅里每一处地方都满铺地毯——她都没看见,她只感觉到脚下软绵绵和无声无息。 妈妈已把饭开在桌上。经过刚才的意外,打破了之颖家按时吃饭的规律生活。杜家只有三个人,除了之颖,就是杜慕贤、江淑怡夫妇。夫妇两人都在教书,之颖在政大外交系念二年级,生活过得稳定而安详。杜家不富有,20年的积蓄只买了这幢与世无争的房屋,有计划地安排了之颖成长后,夫妇俩过着退休生活。这个连街道名称都没有的地方本来是极安静、极令人满意的,谁知今晚竞也有行凶打人的事件发生,真是世上无净土? 慕贤感慨地叹口气又摇摇头。 “那个受伤的男孩子醒了吧?”他问。 “用冰敷了一下,又灌了一杯酒,醒了!”之颖不在意地;说。 “是你动手的吗?之颖!”幕贤看女儿一眼。 “施菇亚吓得像个傻子,当然我动手啦!”她耸耸肩。 “你不懂医学的事,下次不许自作主张,”慕贤的脸色严肃起来,“万一弄巧反拙,你怎么对得起人家?” “不是我说你,之颖,”妈妈淑怡也说话了,“救人当然是:每个人该做的,你也得考虑一下眼前的情形,一个女孩子去对抗一个持刀的男孩,你想到过危险吗?” “没有!”她再耸耸肩,“我只是想如果我不挡住,那昏倒:的男孩可能会死在地上。我又没失去知觉,能躲能闪,顶多受点伤而已!” “这孩子!”淑怕摇摇头。之颖说的是实情,能见死不救吗?她也不便深责,“以后做事要冷静点!” “我还不够冷静?”之颖看看表,差五分八点,韦皓应该就到了,“不冷静的人,怕不早吓呆了!” 她站起来帮着淑抬收拾碗筷,又抹干净桌子。再看看表,八点差一分,韦皓若是迟到,她会砍了他的头——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而近,半分钟,韦皓上气不接下气地站在她面前。 “赶死我了。”韦皓是个高大而相当漂亮的男孩子,“坐计程车赶到公路局车站,班次不对。坐十路公共汽车到士林,再转计程车到街口,然后跑来。迟到了吗?之颖!” 之颖笑一笑,很满意。 “你很好,很准时。”她说,“下次习题无条件借你抄一次!” “嘘!”韦皓急忙制止,看看慕贤夫妇,“抄习题的事也可以讲得那么大声?” “为什么不?”她不在意,“只要人做出来的事,没有一件不能在阳光、灯光下说的!” 韦皓摇摇头,不敢再接腔。他和之颖从小学同学到现在。中学时男女分校,他们仍然时时来往,想不到那么巧的,他们同时考进政大外交系,这是缘分吧!难怪他们好得这么自然。 “你既然来了就坐着等我一阵,我有点事要办,”她想一想,“这样吧!我叫文爱莲来陪你。” “哎!不用——”他想制止她。 她不理会,自顾自的跑到门边,扯着嗓子叫。 “文爱莲,过来,立刻过来,”她说,“帮忙我陪陪韦皓,我去看施菇亚!” 爱莲几乎是立刻就出现在门边。怎么?她早预备过来?她不敢跳那排灌木树的,那么,她怎能来得这么快? “你想他,才叫他来,为什么又要我陪?”爱莲的眼睛闪动着有如宝石。 “你不等于就是我吗?”之颖推爱莲进屋子,她一溜烟的跑向施家别墅。 按了门铃,阿保立刻来开门。他也不问什么,径自带着她走进屋子。 医生已替受伤的男孩敷了药。刚才还是英俊的男孩,现在左眼淤黑,腮边又有纱布,半个脸肿起来,难看极了。施薇亚已换了衣服,小心地服侍在一边。 “哎!杜小姐来了,”薇亚轻轻碰那男孩,“就是她救了你的!” “谢谢你,杜小姐!”那男孩立刻说。 不知怎的,之颖对这男孩印象并不好。脸孔脂粉味特别重,身上西装那么讲究,细皮嫩肉,难怪刚才没有还手之力,一挨揍就昏了。施菇亚的男朋友?之颖冷冷的应了一声。她这人就是这样,印象不好,心里不高兴,所有的情绪都写在脸上。 “他叫潘定邦,澳洲的华侨,”薇亚介绍着,“想不到会遇到那样的事,真遗憾!” “我是来看看可还需要帮忙,”之颖说得直率,“我认为刚才的事应该报警,那个人想杀他!” “哎——算了,”薇亚脸色微变,急速地看定邦一眼,“这样的事登在报上——很难堪!” “怕难堪或是怕死,你们自己考虑!”之颖的话一点不留余地,“那个行凶的人你们认识吗?” “是——以前的一个朋友,”薇亚更不自在,“李立奥!” “李立奥?”之颖皱皱眉,似曾相识的一个名字,是——是——“是那个什么将军的儿子,被好几间大学开除过的李立奥?” “是他!”薇亚脸上掠过一阵惊悸,提起这个名字她都怕,她永远忘不了李立奥刚才的凶像。 “那么,你们就得更加小心了。”之颖摇摇头,“李立奥是有名的狂人,报上登他打架、伤人的事已经有过好几次了!” “我们会小心的,谢谢你!”薇亚连忙点头。 受了伤的潘定邦,显得那么殷勤的轻轻握住薇亚的手。之颖暗暗皱皱眉,她生平最怕这种貌似温柔、多情的花花公子,潘定邦也许以为为女孩子受伤,该是情圣吧! “你们或者说我多管闲事吧!”之颖稚气地说,“闲事管到这里为止,我得走了,男朋友在家里等我!”她笑一笑,扬长而去,连个再见都不说。 “这个女孩子有点嬉皮土味道!”潘定邦说,“她还在读大学吧?” “人家救了你还批评人家是嬉皮士,好意思吗?”薇亚斜睨他。 她是个修长、纤细的女孩,打扮入时,服饰新潮,脸儿很甜、很美,就是洋味儿太重了一点。这也难怪她,从六岁开始进台北美国学校,去年毕业立刻考进西北航空公司当空中小姐,这其间,周围接触的人十分之八是洋人,不洋味儿重才怪。 “嬉皮士不一定是坏,那位杜小姐——很有味道!”定邦认真地说,“我们和她一比就显得俗气了!” “哦?”薇亚眉毛一挑,颇不以为然。 “我不是指外表,你明白吗?”定邦说。想不到这脂粉味重的男孩倒满有见地的,“她的眼光好淡泊,她的笑容好洒脱,她的话好纯真,她真的特别!” “去追她吧!”薇亚显然忌妒了。虽然,她和定邦之间还不曾达到爱情的地步——是定邦在爱她。 “我?”定邦指指自己,笑了,“我爱的是你,难道你还不明白?” “不许胡扯!”薇亚脸色微红。虽然她的环境和到处旅行的工作使她成熟,她依然只是个20岁的女孩。 “天地良心!”他握住她的手,含情默默地凝视她。 她没有挣开他的掌握。她对他印象不坏,却也从来没有今天这么亲热过。她一直和李立奥要好的——哎!别提这个名字了,她忍不住心脏阵阵收缩。今晚——她对定邦有些歉然,他是因她而受伤的,她该对他好些! “刚才的事——你不怨我?”她轻轻问。 “为你受伤是我的光荣!”他说,很诚恳。 “定邦——”她有些感动。她受的是美国教育,使她有美国女孩同样的天真和肤浅。 “我会以事实证明,为你,我愿意忍受任何的打击与伤害!”他愈发认真了。 “我知道——你对我好,我会记住的!”她低下头。不知怎的,她不敢正视他。 “你记住,我永远爱你!”他轻吻她的腮。 她的心乱了。潘定邦该是最好的对象,富有、英俊、良好的教育、有名望的家族,何况又为她受伤,她应该选择他,只是——李立奥,她放不下! 很奇怪的,她明知立奥冷酷、凶暴,有一次又一次的坏行为,但是,她不恨他,不怪他,不讨厌他,甚至立奥刚才那么发狂的打定邦!选择立奥不会有幸福的,是吗?她不可能选立奥,她只是——放不下! 真的,放不下!她怎能放下已有一年的感情? 她不明白立奥怎么会知道定邦的,她并没有爱上定邦,至少在目前。立奥怎么傻得来动粗?动武?他明知她怕暴力,反对暴力的,他为什么来?忌妒? 哎!立奥,她已开始害怕他了!她要避开他,要躲开他,不是因为定邦,而是她怕!立奥那样的男孩,像炸弹一样随时会爆炸的啊! “薇亚,我们认识了三个多月,我该拜见一下令尊,是吗?”定邦突然说。 “爸爸?”薇亚一震,下意识地看看楼梯,“哎!下次约好再见他吧!他在写回忆录,不喜欢被打扰。” “当然,当然!”定邦连忙点头,“你替我约好,行吧!” 她不置可否的浅浅一笑。 “痛吗?”她摸摸他的伤处。 “还好,我会再请医生看,不必担心!”他拍拍她的手,“我也会小心留意李立奥!” “哎——你不会跟他打架吧?”她真担心。她说不出是担心他或是立奥。 “我不是打架的人!”他淡淡的笑。 她看他一阵,突然问,失去了一切兴趣。他们本来约好回来换衣服去夜总会,现在别说夜总会,坐在那儿都不对劲。 “你该早点休息,我送你回去!”她说。 “我叫计程车吧!你别再出门了,万一——” “笑话,我不能因为李立奥而把自己困在屋子里,我总要出门的,”她打断他的话,“我开车送你!” “或者——请那位杜小姐陪你一起?”他设想周到。 “别麻烦人,我不怕!”她摇摇头,扶着他走出去。 薇亚的奶油色NSU经过的时候,之颖和韦皓正坐在门前的草地上。韦皓刚听完惊险的一幕,他也不肯相信,那样可怕的事,会发生在这僻静的地方? “你用吉他救了那个潘——定邦,是吧?吉他呢?”他盯着之颖看,“碎了吗?” “当然,我用了那么大的力——” “用了那么大的力,知道吗?你是害怕!”他哈哈大笑,“害怕的人才会孤注一掷的用尽力气!” “别那么大口气,你去试试和李立奥打,那个狂人!”之颖翻翻眼睛,她最恨韦皓讽刺她。 “我为什么要打架?”韦皓夸张地做一个姿式,“我韦皓堂堂大学生,岂和那种人一般见识?” “你害怕,不是吗?”之颖也笑起来。 “别互相数落了,唱个歌来听听!”他说。双手枕着头,无拘无束地躺在草地上。 “吉他坏了,怎么唱?”她摇摇头。 “那么别出声,躺下来陪我数星星!”他说。 之颖点点头,突然看见爱莲寝室窗前人影一晃。爱莲吗?她今晚怎么回事,又古怪,又别扭。之颖没有立刻躺下,她注视着那扇窗,想起刚才的情形。 她从施家别墅回来时,客厅中只有韦皓和爱莲。韦皓还是那副天塌下来都不理的劲儿,又说又笑,爱莲坐在他对面,安安静静的凝视着他,似在聆听,又似在沉思。爱莲本来沉静、斯文,这副模样并不出奇,奇的是迷漫在客厅中的那丝气氛!之颖能肯定地知道有些什么特别,但又说不出特别在哪里。 然后,爱莲坚持要回家,怎么也留不住,她可从来不是这么倔强的啊?她现在又在那儿偷看——是偷看吧!那个小丫头心里有些什么古怪? “韦皓,你有没有发现文爱莲今晚好特别?”她低声问。 “特别?爱莲?”韦皓动也不动的望着夜空中闪烁的星星,“我不觉得,很正常嘛!” “比我更粗心!”之颖摇摇头。疑问放在心里好不舒服,连数星星的心情都没有。她拉大嗓门叫:“文爱莲,快出来,我看见你了!” 似乎,爱莲屋中起了一阵骚动,有砰砰碰碰的东西落地声,爱莲被吓着了吗?之颖总是这么叫她,可从来也没像今晚这样把东西都弄掉。 过了一阵,爱莲斯斯文文、羞答答地走了过来。 “妈妈说你叫我,是吗?”她不看韦皓。 “妈妈说?你没听见我的声音?”之颖不能相信。 “我在后面!”她避开之颖的视线。 “坐下,看着我,”之颖显得凶巴巴的,其实她绝无心机,又善良,又爽直,“你今晚怎么回事?告诉我!” “我?没——没有事。”爱莲脸都涨红了,“我怎么会有事呢?我在熨衣服!” “我不信,伯母什么时候舍得让你熨衣服了?”之颖摇头,“我明明看见你在房里——哦,我知道了,是不是交了男朋友?” “哎——不,怎么会呢?”爱莲羞不可支,几乎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你别瞎说!” “我瞎说吗?韦皓,坐起来,帮我审爱莲!”之颖叫。 韦皓不动,带着丝恶作剧的笑容,欣赏着面前两个绝对不同类型的女孩。他怀疑,个性差异如此之大,怎么可能成为好朋友的? “别欺负爱莲,我不能帮你审她,”韦皓说,“免得爱莲说我助封为虐!” “好啊!什么时候你变成好人了?”之颖几乎跳起来,“每一次都是你欺负爱莲的!” “男孩子不欺负女孩子!”韦皓拍拍胸口。 “说好话!是你的外交辞令吗?”之颖含笑着一拳打到韦皓胸口,被韦皓更快的接住,“别忘了我也是外交系的!” “怎么敢忘记未来的第一名女大使?”韦皓捉住她的手打趣着,“口说不赢,台下交易也不成,还会动手的杜之颖啊!” “你找死,韦皓!”之颖真的跳起来。 淡淡的月光照在她脸上、身上,有一份令人兴奋的“活的劲儿”。她不美,比不上爱莲,更比不上施菇亚,但她另具一格,她以气质取胜。她的眼睛相当大,而且灵活,可是多半时候是冷漠的。她脸上的骨头很多,有点像去年得电视最佳女主角奖的苏珊圣詹丝,很有性格,而且,有性格得可爱。嘴唇薄,牙齿白又整齐,身材很高,有五尺六时,而且相当瘦。说起话来有时傻兮兮,有时又伶牙利齿,突出奇招。她真的谈不上美,但是,从许多人里,你能一眼看见她,而且不容易忘怀。 韦皓看得有点发呆。这是他十多年来唯一的玩伴兼女朋友?他对她熟悉得就好像自己一样,可是——他不能清楚知道,他到底爱上她哪一点?那气质?那豪爽?那顽皮?那善良?或者那永远出人头地的功课?他说不出,他真的说不出,他只知道,他爱她——或者说喜欢! 也许,爱她的每一个优点和缺点吧! “别闹了,之颖,”他也跳起来捉住她欲打过来的手,“好好地坐下来,让我们三个聊聊!” “你们俩聊吧2我还有功课!”爱莲想避开。 “不许走!”之颖拦住她,“一天到晚之乎者也,平平仄仄还不够?我替你纳闷!” “各人兴趣不同嘛!”爱莲始终不看韦皓,她似乎有意在躲避。 “下次替你找个老夫子男朋友!”之颖说。 “那怎么行?”韦皓立刻抗议,“爱莲那么美的女孩子,配个老夫子?你未免太残忍!” “你以为我真忍心?”之颖拥住爱莲的肩,“我们的爱莲将来必是伟大的国学家,该配一个——教授吗?” “你去配教授!”爱莲用力挣脱了她,一溜烟逃了回家,留下一缕淡淡的清香。 过了好一阵子,韦皓才摇摇头,似赞叹地说: “我几乎不相信,现在还有这么害羞的女孩子!” “害羞得使人有点怕!”她也摇摇头。 “怕什么?”他不懂。 “怕伤害她,怕没有力量周全地保护她,怕——” “好了,好了,”他大笑着摇头,“男孩子若有这么多顾忌,怎么能追女孩子?男孩子只知道勇敢,前进!” “我怎么从来感觉不到你勇敢、前进的?”她看他。 “因为我们从小在一起。我们自然地、不知不觉地共同走到了我们的目的地!”他说。 “是吗!不肉麻?”她摔开他的手,走向屋子。 “问星星吗?”他追上去。 □□□□□□□□ 放了学,之颖和韦皓总是一同从木栅坐公路局车到台北。若没有约好看场电影什么的,韦皓就转公共汽车回家,之颖总是取了寄放在火车站的脚踏车,悠闲自在地慢慢骑回阳明山脚。她喜欢脚踏车的自由自在,虽然头顶太阳,却总比挤公共汽车,一站又一站的停好得多。何况一转入士林的公路,掠耳而过的轻风,带着青草、泥土气息,那才叫做享受呢! 家离市区是远了一点,尤其她每天到木栅政大上课,平日还无所谓,下起雨来就真烦恼。之颖却不放在心上,她喜欢这个地方,台北市找不到比它更安静、更空旷的环境,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可又不是天天下雨! 转入回家的岔路,远远的,她就发现了一件事。一部载货的大卡车停在屋前,一些工人正忙碌地在搬家具用品。有人搬来那空置了半年的屋子?怎样的一家人?嘿!货车司机真好本事,这么狭窄的路他也开得过去?之颖一直以为只能通计程车呢! 她加快了脚踏车速度,一下子就到了屋前,停在货车旁边——她可从来不否认,她是有点多管闲事瞎热心,虽然她并不喜欢交朋友。 一个年轻少妇模样的女人在指挥搬运工人。之颖在一边默默地打量,新搬来的邻居似乎很能干、很精明。穿着长裤衬衫,用一条丝巾束住了头发,脸上、身上都是汗,却忙得起劲。一眼望去,是个很有教养、很有见识的少妇——该有28岁左右吧! 之颖把脚踏车推回家放好,跟妈妈打个招呼,脸也不洗一把便拍拍牛仔裤走向新邻居。那位少妇正在付钱给货车司机及搬运工人。之颖等了一阵,直到那些人离开。 之颖走向前去,伸出右手自我介绍。 “我是杜之颖,住在那边,”她和少妇握握手,“我来看看可有要我帮忙的地方。” “哎——”少妇抹一把额头汗水,她虽然对之颖笑,之颖能感觉到,她的眼光倔强,而且有些戒惧。戒惧?为什么?之颖像坏人吗?“一塌糊涂,还是由我自己来吧!丁范公司忙,请不了假——哦!我是丁太太,或者叫我慧玲,陈慧玲!” 之颖点点头。她不习惯称呼年轻人为“太太”,显得很陌生,她也叫不出“慧玲”两个字。她从来不善于交朋友,而且慧玲似乎拒绝了她的帮忙,她的眼光变得好冷漠! “那么,我回去了!”之颖转身欲走。 “或者——杜之颖,”慧玲倒叫得挺熟落,一秒钟之内她又改变了主意。她看出之颖不高兴?“愿意帮我挂窗帘吧?” 之颖随着她走进屋子。之颖很熟悉,三幢相连的房屋完全同一格式,当初是由一个业主建筑的。她默默地接过慧玲递过来的草绿色厚窗帘,跃上窗台毫不费力地挂着。慧玲也绝不浪费时间,把搬运工人放好位置的家具重新调整排列。 屋中并不如慧玲说的那么一塌糊涂,碍眼的是几个巨大的厚纸盒,还没打开,不知里面装些什么。慧玲的家具都很讲究,看得出是很不错的家庭。这样的邻居,倒也不必担心,不是吗? 之颖装好最后一幅窗帘,正待跳下来,忽然看见巨大的纸盒后面人影一晃,定定神,什么也看不见了。是什么?小猫?小狗?或者是——哦!纸盒后面悄悄的探出两只又圆又大的黑眸,畏惧的,戒备的,羞涩的,陌生的,是个小女孩,是吗? 之颖开心地跳下窗台。她一向最喜欢孩子,自己没有弟妹,爱莲也只有一个哥哥,远在台中读书,突然之间来了个孩子,多么奇妙的事啊!她奔到纸盒后面,想一下子把小女孩举起来,她喜欢听那娇嫩的咯咯笑声。只是,小女孩像只受惊的兔子似的,比之颖更迅速地躲在墙角,用一对探索的、有敌意的眼光盯住她。 之颖呆了一下,小女孩这么小,怎么会有这样的神情?似乎完全没有孩子应有的天真,似乎完全不懂人事,不懂最起码的礼貌。 “别怕!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我们做朋友,好吗?”之颖伸出一只手,试探着慢慢走向她。 小女孩沉默得令人吃惊,眼中光芒依然敌视、戒惧。她长得很美,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小小的唇,像个小苹果一样,只是,她有缺乏阳光的苍白! “哎——之颖,”慧玲很快地赶到小女孩身边,并立刻抱起她。小女孩把脸埋在母亲怀里,显露出一对黑眸,“我忘了介绍,这是我的女儿玫瑰,今年五岁!” “玫瑰!”之颖伸出友善的手,玫瑰完全不理,“姐姐带你出去玩,好吗?我们去爬山,去采花,去捉蝴蝶。你喜欢蝴蝶吗?告诉我!” 玫瑰仍然不响,仿佛没听见似的。母亲慧玲的脸色变得好难堪、好尴尬。 “忙了一整天,玫瑰累了,妈妈带你睡觉!”她自言自语地抱玫瑰走进睡房,然后,独自走出来,“玫瑰这孩子怕生!” “她很可爱!”之颖由衷地说,她心里却在怀疑,这母女俩都有点古怪,“上学了吗?” “还没有!”慧玲不愿再谈似的,立刻又开始工作。 之颖帮忙放好冰箱,又装上电视天线。回到客厅,慧玲已拆开那几个巨大的厚纸盒。之颖吸一口气,长了20年,从来没看过这么多名贵的玩具,简直像个小玩具店。有澳洲的袋鼠,有英国的卫生熊(消过毒的,可以放心的被孩子们咬!)有日本长毛狗,有美国洋娃娃,还有许多她甚至从没见过的!丁家夫妇为玫瑰买这么多外国玩具,这一笔费用真是惊人,玫瑰真幸福! “都是玫瑰的!”慧玲笑一笑,眉梢眼角却有忧郁。 “全新的,还没玩过!”之颖像孩子般开心地参观。 慧玲不置可否。她从许多漂亮的玩具中,找出个又旧又破,毛已脱落变成光秃秃的一只狗熊似的玩具,看一看,默默地送进玫瑰的房间。 之颖更怀疑了。那么多新的不挑,挑一个又破又旧的,是刻薄女儿?是舍不得让玫瑰玩?看来不像,若刻薄,若舍不得,可以根本不买啊! 之颖四周看看,差不多已整理就绪,再没有她帮忙的地方。她知道慧玲并不“十分”欢迎她,不是对她有什么成见,而是不欢迎每一个外人! 这个家庭有秘密?她可不是探人私隐的人! “我回去了,”之颖看着鞋尖,有点闷闷的。她虽然不讨厌慧玲,却肯定地知道,她们不会成为朋友,至少不像和爱莲之间的友谊,“需要帮忙在门口叫一声好了!” “谢谢你,非常谢谢你!”慧玲重重地握一握之颖的手。有人说握手重的人重感情,讲义气,但是这个慧玲怎么闪闪缩缩的? 之颖淡淡地摇摇头,背着双手走出来。经过草地,用力踢飞了一块石头,连续两个低栏姿式,她已站在家门口。听见妈妈从厨房响起锅铲的叮当声,她一下子忘怀了慧玲的诡秘、玫瑰的怪异,何必管别人那么多闲事呢?吃了妈妈炒的好菜,计划怎么度周末吧2 她冲进厨房,淑怕正把一盘青椒鸡块搬出来,她顺手抓了一块飞快地放进嘴里,馋得像个孩子。 “好棒,好棒!”鸡块在嘴里又烫又辣,她还要不停地赞美,眼睛、鼻子、嘴巴一起在动,脸都涨红了。 “看你!”淑怡笑骂着,“刚才又跑到丁家去捣乱了!” 之颖狠狠地咽下那块鸡,深深吸一口气,才说: “别冤枉人!我在帮忙!” “愈帮愈忙吗?”淑怡说。 “妈妈,怎么总把我看成这么不中用?”她抱着淑怡的手臂,“明天我没课,有什么工作分配给我做!” “又想打什么坏主意了?”淑怡停下来。 “让我替你改考卷,只改是非题,选择题,”她说得一本正经,“我想赚点外快再买个吉他!” 淑怡看着稚气的女儿,看了好半天,终于笑起来。 “明天去买吧!买回来唱那个《红丝带》给我听!”她说。 “不需要做工?”她高兴得叫起来。 淑怡往厨房走去,站在门边回过头来。 “你爸爸说这两天听不见你的歌声,怪不习惯的!”她说,含有深意地笑一笑。 “是我唱得好,是吧?”之颖得意地倒在沙发上。 “我们被你打扰得习惯了!”淑怡走进去。 之颖笑了。摇摇头,自得其乐地踢掉皮鞋,盘着腿坐在沙发中间。没有吉他自己也觉不惯,好像身上少了样什么东西似的。之颖和吉他,吉他和之颖,真是很相配的,就像蓝天配白云一样——不,配得多俗气,就像嬉皮士配长头发,配摩托车,配赤脚——不,太新潮,就像——哎!就像之颖配吉他,天生一对! “韦皓晚上会来吗?”淑怡在厨房提高声音问。 “不来!”之颖动也不动地像在打坐,“明天来!” “晚上你预备做什么事?”淑怕洗好手出来。 “冥想!”之颖做一个古怪的表情,“坐在外面草地上冥想,吸收夜空中的灵气!” “疯癜!”淑怡摇头。她虽然爱女儿,却并不真正了解之颖。她知道之颖说冥想是认真的,“爱莲怎么从来没有你那些稀奇古怪的思想?” “爱莲是爱莲,之颖是之颖,韦皓是韦皓,怎能全然相同?”之颖说得一本正经,“亲爱的妈妈,你可曾见过天上相同的浮云?你可曾经过完全相同的日子?请你告诉我,亲爱的妈妈!” 之颖用念诗般戏剧化的声音,好像那些头戴桂冠、身穿长袍的英国田园诗人似的,惹得学文学、教英文的淑怡开心地大笑起来。 “之颖,你在演戏吗?”淑怡指着她。 “妈妈,你知道新搬来的丁家有个小女孩吗?”之颖神色一整,转变话题。 “没看见!只有丁太大忙进忙出的!”淑怡摇头。 “她叫陈慧玲,小女孩叫玫瑰,很美的名字,”之颖沉思着,“只是,她们都很古怪!” “怎么?才认识,就背后批评人?”淑抬不以为然。她是个好老师,女儿也该是个好学生! “你就会明白!”之颖耸耸肩,“五岁了,照理说应该进幼稚园,他们却搬来这偏僻、不方便的地方。慧玲的样子,似乎有什么事怕被人知道似的!” “之颖,你又在多管闲事了!”淑怕爱怜地看着女儿,“我知道你是好心。有的时候,这好心往往会烦扰了别人2” “好吧!我不管!”之颖又耸耸肩,“爸爸什么时候回来?我肚子饿了!” “到门口去看看吧!差不多了!”淑怡说。 有人在轻轻敲门。之颖、淑怡一起转头,纱门外站着的是个意外的客人,是施菇亚! “哎!你。”之颖从沙发上跳起来。和薇亚身上时髦的新装比起来,之颖的牛仔裤“拙”得可爱。 薇亚手上捧着一个大纸盒,她微笑着问: “我能进来吗?杜伯母?” “进来吧!孩子!”淑怡亲切地说。 施薇亚推开门,一步步慢慢走进来。平日总见她开着汽车,出意外的那晚谁也没心欣赏,她实在是相当美的女孩子,尤其一举一动,走起来是很“模特儿”的。她的眼睛有点野气,浓密的长睫毛配着发光的黑眸,但是,她身上那种出自好家庭的教养和气质,使那丝野气不很明显。 “这几天我当班,跟飞机到三藩市,所以一直没来,”薇亚说,除了交许多男朋友令人厌之外,她实在并不坏,“除了再次致谢,我送杜小姐一样东西!” “叫我之颖吧!”之颖看看那又长又大的纸盒,“礼物带回去,我不习惯收别人的东西,那种事——也不必谢!” “拆开看看好吗?”薇亚依然微笑,她保持良好风度,“不能算是我送你的礼物呢!” 之颖看看淑怡,犹豫一下,终于接过纸盒,很快地拆开它。 那是一个十分精致、十分名贵,又十分新潮的吉他。棕色的吉他面上,全是新潮图案,有卡通,有花朵,有蝴蝶,有星星,还有两个缩写的英文字母GE,是之颖的名字吗?她看得发了好一阵子呆。 “吉他!”她张大嘴唇,喃喃地自语,“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吉他!” “那是你的,之颖。”薇亚好诚心地说,“我在三藩市特别为你找的!” “我的?”之颖紧紧地抓住吉他,仿佛傻了一样,“我的吗?我的吉他坏了!” “收下这一个,如果你喜欢的话!”薇亚说,“请你相信我的诚意!” “哦!”之颖怔一怔神,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不,不,妈妈答应明天买一个给我,我——不能要你的!” “因为我的缘故,吉他才会坏,别使我过意不去。”薇亚很会说话,“除了这是一个吉他之外,还有一份友谊,之颖,你接受吗?” 之颖实在喜欢这个吉他,这种型式的,台北还没见过吧?吉他是她唯一最着迷的东西,她看看淑怕,稚气的。 “妈妈,我可以接受吗?”她问。 “你多了一个朋友,之颖!”淑怡说。 之颖高兴得连谢都忘了说,立刻忙着调紧琴弦,试音什么的。她所有的情绪都写在脸上,别人也不会怪她。 薇亚看来也很高兴,这样纯真的女孩子在她周围是难找的,她高兴认识了之颖,高兴之颖成为她的朋友。 “我回去了,之颖。”她站了一阵,说,“如果你愿意,可以到我家去坐坐!” “好,以后一定去!”之颖头也不抬,全神贯注在那个新吉他上。 薇亚和淑怡打个招呼,悄悄地退了出去。她了解之颖的心,就像一个孩子突然得到一样渴望已久的东西,哪还有时间理会其他人? 之颖弹一阵,哼一阵,唱一阵,又调一阵弦,终于满意了。她用手掠一掠头上的短发,抬起头来。 “一定花了不少钱吧?施藤亚!”她问。 “问谁?薇亚早走了!”淑怕摇摇头,“肚子还饿吗?” “不饿了,”之颖站起来,赤着脚往外走,“我到草地上弹一阵,这个吉他比我那个老的好多了!” “再打坏一次吧!反正有人会给你买个更好的?”淑怕在窗口打趣。 之颖耸耸肩,盘膝坐在草地上。她看见岔路口有人走来,是爸爸或是爱莲?这里只有这么几个人。她不理会,开始弹一首歌。 那是一首很美的日本民歌,叫《午夜吉他》,很幽怨,很感人。难得的是这首曲子里没有传统的日本风味,尤其用吉他奏出来,竟有些北欧的味道。之颖很喜欢这首曲子,不是那幽怨,而是那感人的旋律。她每次弹这曲子,心中总有丝淡淡哀愁,有丝莫名的伤感。她一向是个快乐的女孩,这种哀愁和伤感却来得这么自然。很遗憾的是她不懂日文,不知道歌词里说些什么,否则,她相信自己能把曲中的意境表达得更完美些。 她浑然忘我地弹着,欣赏、享受着。音乐是一种享受,尤其是纯朴的吉他声,能使人心灵平静,感情升华。她忘了时间,忘了饥饿,直到淑怡站在她面前。 她随母亲回到屋里,发觉慈爱的父母已等了她将近一小时。她歉然而感动,她虽然什么都不说,都不表示,她心中却暗暗地感谢上帝,她是最幸福的女孩! 晚餐后,她帮淑怡收拾了一切,又回到屋前草地。 她看见爱莲坐在窗前,又在平平仄仄了吗?天下真有这么安静得像绝无波纹湖水的女孩?爱莲虽然是她唯一的好朋友,她却不真正了解爱莲,了解绝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是吧?爱莲的世界里到底是些什么?她真安于那种近乎孤寂的安静?不说男朋友,她连要好的女朋友也只有之颖。虽然优美、丰富、古老的中国文学是她的兴趣,却真能填满她的生命?她幻想过爱与被爱吗?她羡慕过之颖和韦皓的感情吗?之颖无法相信柔弱的爱莲是个深藏不露的人,爱莲只是羞怯,只是胆小,对吗? 之颖心中想着爱莲,手指却灵活地跳动着。她下意识地弹着《午夜吉他》,一次又一次。不知道弹了多少时间,四周更静了,慕贤夫妇已熄了客厅里的灯回到寝室,爱莲也不在宙前。之颖有个感觉,天地之间似乎只有她独自一人,那所有孕育在大自然中的灵气都属于她——不,不只是她一个人,一个长长的、挺挺的影子,幽灵般的移到她面前,黑暗中,有一股逼人的气势。 之颖慢慢抬起头,她不知道是谁,肯定的是个陌生人。她不怕,即使不能保护自己,她也能叫喊,父母都在屋里,她伯什么?何况,来到这里的人——她相信是被夜空中灵气吸引来的。必然不会是坏人! 可是,她看到一张尖锐的、冷傲的,有些残酷、十分傲慢的脸。不是陌生人吧?她看过这张脸,在什么地方?一定见过,是——哦!他不是打人的李立奥吗? 她心中着实吃惊了。李立奥来做什么?为什么一声不响地站在她面前?为了报那一吉他之仇?看来——不像!他眼中没有那晚阴森的杀气! 她定定地迎着他的视线,不能表示她内心的吃惊和胆怯啊!他们互相对峙着,过了好半天,似乎,那么奇妙的,那种无形的敌意消失了。 “你知道我是谁,你不怕?”李立奥问。他的声音和他人一样冷削、傲慢。 “没有理由要伯你,我们不是仇人!”她也冷漠。 他没回答,又过了一阵子,他忽然笑了,笑得很冷酷,露出一排白森森、整齐又锐利的牙齿。 “知道吗?我本来是想吓吓你的,很少女孩子会不怕我!”他说。 “吓女孩子的不是好汉!”她仍旧盘膝坐着。 “我从来没说过自己是好汉!”他嗤之以鼻。除了过分冷削、傲慢,他竟是个很英俊的男孩子,“别人说我是太保,是阿飞,我只求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你是太保,是阿飞吗?”她问。不知怎的,她虽然目睹他行凶、打人,对他印象却并不坏,至少比那个潘定邦好,因为他像个真正的男孩子! “我是流氓!”他自嘲地冷笑。 “这么说,打人、行凶是你的专业了?”她说,并没有讽刺的意思。之颖这样的女孩还不懂什么是讽刺。 “报上登过不少次!”他竟颇为得意。 “这不值得夸耀,”她淡淡地说,“不法分子多得很,只是他们没有你幸运,没有有财有势的父亲做后台!” “这么说,你知道我是谁了?”他又笑一笑。 “哼!”她冷冷哼一声。她已安心,他不是来寻仇的。 “你刚才弹的是什么曲子?很好听!”他转开话题。 “《午夜吉他》!”她耸耸肩,“日本民歌!” “没有日本味——”他忽然想起什么,“你的吉他上次被我的头弄坏了,这是新的?” 他不说她打他,他倒风趣。 “我不会再用这个来打你,”她笑起来。李立奥绝没有传说中、想象里的坏和可怕,“施薇亚从三藩市带回来送给我的!” “她回来了?”他的眼中光芒一闪,有些激动。 “刚才来过!”她回答得很坦白。他既不伤害她,也不会伤害施菇亚吧! “能不能替我做件事?”他说,“约她出来,好吗?我有话跟她说!” “你自己去找她!”她拒绝得好干脆。 “上帝说过,要爱你的仇人,帮我一次忙!”他蹲下来,面对面地望着她,说得很真诚。 “我不是教徒!”她笑了。他也稚气! “你知道我是不能再去找她,阿保不会放过我,我不是他的对手,”他焦急地说,“我一定要见她!” “今晚你来是为讨好我,让我替你做这件事?”她看着他。她真是这么想,她一向直肚直肠的,“我不答应!” “为什么不?因为我打过人?”他忽然发怒,一手抓住了她的手臂,“你知道吗?我爱她,她也爱我!” “放开我!”她也恼怒了。这男孩又霸道,又凶恶,她却吃软不吃硬,不行就是不行,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行,“李立奥,别人怕你我可不怕!” 他呆怔一下,果然立刻放开她。 “帮帮忙,我非见她不可,否则会铸成大错!”他情急地叫。 “脚长在你身上,你要见她自己去,谁抓住你了?”她抚摸一下发痛的手臂,稚气地仍在生气。 “你——真不帮忙?”他眼光又变阴冷。 “说不帮就不帮,我杜之颖说一不二,别以为我怕你!”她叉起腰,也是凶巴巴的。 他凝视她半晌,阴冷的光芒消失,他又笑了。 “你今年多大?跟薇亚差不多,是吗?”他摇摇头,“怎么稚气得像个13岁的小女孩?” “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帮你!”她肯定地说。 “因为我打过潘定邦?”他歪着头。他实在很够男子气的。 “不是因为你打过人。”她摇摇头,“我讨厌潘定邦的脂粉气,讨厌他的过分殷勤、温柔。只是施菇亚爱他,你不明白吗?” “你胡说!”他强忍住那份暴怒,他的脸都涨红了,“蔽亚爱我,不是他,你胡说!” “但是,施额亚对他那么好,那么温柔,那么体贴,”她反驳着,“她根本不理你!” “这是误会,这只是个误会!”他喃喃自语。他那么认真,那么焦急,那么委屈似的。无论他是怎样的人,是太保,是阿飞,是流氓,是独行杀手,他的爱是真的。 “既是误会,你向她解释吧!”她有些心软。一个暴戾、冷削、残酷的男孩说爱,说误会,更容易感动人。 “我见不到她,你替我约她出来!”他充满希望地注视她。这一刻,他当之颖是唯一的救星。 “李立奥,我觉得这种事还是自己做比较好。”她从草地上站起来,“男子汉大丈夫,就算输,也要输得光荣,何必婆婆妈妈的求人帮忙?” 他呆一呆,怎样的一个女孩?豪迈得远超过许多男孩子,不由得令人另眼相看!他吸一口气,咬咬唇,重重地点点头。 “你说得对,男子汉大丈夫不需要求助于人。”他的声音有些兴奋,“你是杜——之颖,是吗?你虽然不是教徒,今晚也替我祷告一次吧!” “我答应你。”她耸耸肩,“我若是施菇亚,我会选你,然后再改造你的残酷、好斗!” “谢谢你选我,不过,我并不残酷、好斗。”他很慎重地说,“许多事我从不向人解释,即使冤枉,即使背黑锅。我相信——有一天你能了解我!” “为什么?”她不明白。 “因为你和别的女孩子不同!”他突然伸手抚乱了她满头短发,“杜之颖,我是独生子,你就做我的妹妹吧!” “别肉麻!无论如何,我不会帮你,你要靠自己努力。”她摇摇头,“我这个人是不接受马屁的!” “不是拍马屁,我很欣赏你!”他由衷地说,冷削的脸上有一抹难得的真诚笑容,“一言为定,你是我妹妹了!” 她摇摇头。几天前还以刀相搏,今晚却又称兄道妹的,人与人之间的事真是难讲得很,比天上的浮云变化还大。说不定——施菇亚真爱他? “我要进去睡觉。”她打个哈欠,绝不做作,“李立奥,你打算这么直接冲进去吗?” “不,我知道薇亚的习惯。”他摇摇头,很有把握,“每次长途飞行回来,第二天一大早她一定会去中山北路洗头,我等她!” “你怎么知道她什么时候去?万一八点钟就走呢?”她说。她下意识地已在帮他了。 “我从现在起站在这儿等,一直等到她出来!”他想也不想地说,说得那么理所当然。 她有点感动。她相信他是真爱,只是,施薇亚为什么会放弃他? “许多人说你除了是太保,是阿飞,还是个会挥霍的花花公子。”她真诚地说,“我发觉你不是。李立奥,我会替你祷告,真心的!” “谢谢你!”他再一次抚乱她的短发,转身朝黑暗的施家别墅走去,一下子就融入黑暗中。 她等了一会,隐约地看见他坐在高高的墙脚下,才放心地回家。 她真的跪在床边替他祷告。她希望——真相爱的人,能得到好结果! 李立奥是个真诚的男孩!她祝福他! ------------------ 扫描校正:Luo Hui Jun 小勤鼠书巢:http://book999.yeah.net ,http://book999.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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