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记于二十三岁的冬天。
  我不知道在那名坏男孩信誓旦旦中,怀着怎么的心情;而我更未曾探索过十年来所认定的姊弟情,在他心中留下的是什么样的印象与影响。
  十岁时,他以为我暗恋他,才对他好。
  十三岁时,他不再怀疑我的“关怀”纯属做作,便大方的决定我可以当他的女人,他打算娶我,唉,口气施恩也似。
  他一直都说着要娶我的话,未曾停过。然而我真正忽略了一名小孩子的意志力与实践力有多强。尤其在这一点坚持上,他从不抱持玩笑的态度。而我,却是在今年的秋天,才猛然了悟了他是真正想娶我。
  怎么办呢?我爱他吗?我不爱他吗?
  爱情这堂陌生的课题未曾修过,又哪知怎生模样?
  比这点更令我挂心的,是他们学校捎来的休学通知书,他不见了,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走掉了。
  九月份的那场相会,不能说是愉快的。不过后来由报纸上得知,高雄那一次的械斗,终教警方一网成擒,其中担下最大罪状的——谢天谢地不是他,名单上也没有他。
  他到哪儿去了呢?
  而,另一种会令我慌乱的情绪也日渐困扰住我。
  不敢再把他的话语当儿戏,他说他要娶我。
  他似乎退出了黑道,自作主张的当成我允婚的条件。他的性格,怕是一辈子也改不了吧?
  十年的相处,我没扭转过他什么,也无法让他敞开心胸看清世上仍有美好的食物。他不管黑白,不理是非,善恶之间根本不予分界。
  十年下来,只成就了一件事——他要我。他只信任我,他可以为了我改变他的路……
  他困住我了,真的。
  而我,恐怕在十年前早已作茧自缚而不自知吧?/
  搁下笔,看着窗外呼啸的北风撞击玻璃,恶形恶状的企图破窗而入,染指一室的温暖。
  快过年了……
  今年特别的冷,而他,孑然一身的他,会到中部与她见上一面吗?
  他现在又做些什么?
  而她心中有一个预感,他们恐怕会好久一阵子见不上面了……
  翻看厚重的记事本,十多年来涂涂写写的习惯,让心情陈述于纸上记下点点滴滴。
  他困住她了吗?
  为何每一个心情记事都有坏男孩影迹浮现?她的哭、她的笑、她的怒、她的惦念,呀……何尝不是自己招惹来的?
  二十三岁的冬天,在此划下失落的句点。
  纪衍泽这三个字,像一滴浓墨,强悍的滴落在纯白无垢的宣纸上,不断的渲染扩散。除非割掉已脏的那一点,否则,宣纸永远回不了最无垢干净的最初。
  叹了口气,怎么也叹不掉心中的抑郁。
  谁来告诉她,爱人与被爱是什么?
  婉拒了洪俊城的表白,将一份可能会很美好的感情往外推。想来,她是不懂爱人的。
  胡乱想了一长串,却什么也里足不前。
  她想,纪衍泽真的困住她了。
          *         *         *
  在他眼中,世界由丛林构成。只有弱肉强食,没有是非对错。所以,他向来对常夕汐所坚持的道德正义嗤之以鼻;但,却也因为她崇尚光明,相信世界皆美好,吸引住他的视线,收服了他一颗放荡不羁的心。
  这世上,原本不该有任何东西可以动摇他的,当理所当然的亲子温情都只是他生命中的泡影,由暴力血腥取而代之时,他还能看向什么光明?认同什么社会公义?拳头才是免于自己受迫害的武器。
  没有人真心对他好,他也不会善待任何人。
  如果常夕汐从未涉入他生命中的话。
  纪衍泽自认是个软硬都不吃的顽石,也有着充足的大男人主义。但这些原则居然在她的哭泣怒骂中轻易动摇。
  原来,他目空一切的心中,容忍不了一丝丝常夕汐鄙弃他、讨厌他的可能性。为了这一点,他甚至不惜摒弃他手上拥有的一切。
  法律道德之于他是屁也不值,然而她却是他的重心;而她,则死守着法律道德——像食物链,互相牵制。所以他退出了可以大展身手的黑社会,退出了他经营四年人脉的校园。
  那个小道姑似的女人原来在他心中地位那么的重要。他不要全世界,只要她。
  所以一切得重新来过。没关系,他不在乎。
  这是个人吃人的丛林世界,常夕汐不会明白;谨守在法律许可的正当工作环境,演的尔虞我诈也是相同的一出,只差没有刀枪血腥的画面出现而已。
  提早入伍当了二年兵出来,压抑了马上去探望常夕汐的想望,首先决定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再去找她。那个蠢女人一定会为他的“脚踏实地”、“流汗努力”的工作而高兴得泪流满面。
  啧!她的脑袋一向与正常人不太一样。
  首先找到的是一份工地建工人的工作。没学历、没背景、没工作经验,理所当然只有卖努力赚钱。豆大的汗一颗颗和入沙土中,换取区区数百元的报偿。幸好他贪玩电动的年纪早已褪去,否则这种薪水连度日都成问题。
  出人头地一向是他秉持的信念。不想被人看轻,更不愿让妻子(也就是常夕汐,没其他人选)吃苦,他是很大男人主义的,所以他必须趁此好好思考未来。
  二十二岁是他人生的起步,他有的是时间与精力在丛林中搏斗,迟早将那些庸才却位居要津的人给踩在脚下。
  奋力将最后一包水泥甩入推车中,抓着湿透的毛巾抹上汗与尘密布的脸。天气太热,早把上衣脱掉了,精健的上身不仅肌肉纠结,更因纹了一条眼镜蛇盘踞在左肩头,而令所有人员退避三舍。连之前不断挑他的工头也闭上了他呱呱叫的鸟嘴。
  他们都戒惧他,那很好。这些草食性的小角色不入他眼,连动动拳头都显浪费。
  “李主任,他是谁呀?”营建部门经理的爱女随父出巡,一来工地便目不转睛的“吞食”着远方男子的好体魄。尤其隐约可见的刺青更满足了她对黑社会人物的幻想。
  随侍的李主任了燠热的脸,递上汽水时回道:
  “哦,他叫纪衍泽,临时工,刚退伍。脸色一向不好,倒是工作挺认真。我猜他一定有混过黑道。”回答时不忘奉送自己与同仁交流过后的小道消息。
  “真的?好酷!”她吹了声口哨。
  “艾春,别忘了你是有未婚夫的人了,别贪玩。”李经理低声警告着。
  “知道啦。”她风情万种的向纪衍泽扭了过去,手上那瓶汽水正是要借花献佛来吸引他注意。这种体格的男子,长相应该不会太差吧?
  果然,她看到了一张并不英俊,却酷味十足的脸,眉眼间几分邪气更令崇拜黑道的她心荡神驰。
  “来,喝汽水。我是你上司的女儿。”
  他甩也不甩,受够了老是吸引这种花痴似的女人上门。难道没有层次高一点的女人吗?据说他长着一张“大哥”脸,听起来挺爽,不过他可不需要什么幻想当大哥女人的花痴来烦心。她们看上的并不是他,他早已明白,毕竟他只有一张吓人的脸。
  会真正因为他是他,并且源源不绝付出关爱的,世上只有一个人。
  “我允许你叫我的名字,艾春。”
  他看是“叫春”!臭女人,狐臭味重得连香水也掩不住,双重的恶臭让他想打喷嚏,更想吐。
  “滚开。”他走到放凉水的地方,舀起一杓水往头上淋下,许久没修饰的头发猛力甩动,溅了身后的女人一头一脸。
  “喂!你好坏!”也好酷!她口中娇嗔不已。
  “喂!你怎么敢对李小姐无敬!”狗腿工头立即见机跑了过来叫嚣,一逞自己的英雄气概。“李小姐,你不要怕,有小的在,这个流氓不敢对你怎么样的,凭我柔道一段的功夫,他绝对不敢乱来,我——哇呜!”惨叫声终止了他的自吹自擂。
  一块砖头“不小心”的由纪衍泽推动的推车内滚下,好巧不巧的正好砸中工头的脚丫子,当场K出惨绝人寰的大叫声。
  “哦,不好意思。”他耸肩,将推车推向砌墙的师父那边。没有意外,又听到第二声惨叫,车轮辗过了工头的另一只脚,并且使他昏厥了过去。
  太意外了,连续两次的不幸。
  如果工头了解纪衍泽,那么他绝对会庆幸他从未真正惹火这么一个人。加上当兵二年,戾气敛息不少,不屑与虾兵蟹将斗气,否则呀,以往挑他的人,从没一个可以全身而退的,不死也剩半条命。
          *         *         *
  毕业之后的常夕汐,并没有依顺父母所安排的进入亲戚服务的大公司,以求有更多跃上枝头的机会,不然也至少可以在众多才俊中钓到一名如意郎君。她进入一家私人经营的未婚妈妈之家服务,肩负行政工作以及纾解未婚有妊少女们的心结与怨恨。薪水不多,工作几乎是全日无休,因为她与这些少女们住在一起。
  很巧的,二个月前退伍的洪俊城在考上研究所后,也成了“未婚妈妈之家”的义工。二人复又重逢,初见时她不是不尴尬;当年拒绝了人家,一直于心有愧,难得他好风度的仍以朋友方式相待,至今相逢仍是一贯的温文儒雅。
  能够以朋友称之,真的是很幸运的事。毕竟他是一个很好的人,不当情人也可以当很好的朋友。
  今天是周末,原本是她的轮休日,不过她却忙坏了。一名未足月的小孩几乎让她人仰马翻。而小孩的母亲一大早被洪俊城送去了医院——因为她第四度自杀。
  这名小女婴被她取名为“小蓉”,一出生便带着残疾,是个唇裂儿——在她生母多次企图堕胎不成功后惊险生下来的孩子。出生二十天,没有亲生母亲抱过、过。常夕汐只得多肩负一个保姆责任,等待社会机构的安排了。
  不管是基于什么不堪的理由导致未婚生子一途,正常人总会有一丝丝血浓于水的天性吧?但例外的也不是没有。小蓉的母亲不要她,加上她身上有残疾,怕是送到育幼院也不能获得那些不孕夫妇的青睐吧?
  “哇……哇……”
  刚饱,尿布也没湿,但任何一个清醒的时刻,小娃娃几乎都是在啼泣的状态中,不抱着不成,一放下她会哭得更凄厉。
  “秀文,我去缴费用,二小时后回来。”将小孩背在身前,拎了一大堆必备品,她对助理交代着。
  “你要带那个爱哭鬼去呀!”助理咋舌地问。
  “,免得还要大家分神照应。”
  “亏你有耐心照顾到现在,我们虽有爱心,但早也被折磨得无力了。天哪,世界上怎么有这种睁开眼就扯喉大哭的小孩子呀!害得大家心中直发誓这辈子死也不生小孩。”
  她微笑低斥:“别胡说。我走了。”
  搭上了计程车往市区驶去。怀中的小小人儿习惯性的哽咽、嘤泣了几声,时大时小,整张脸红通通的。她微笑抚着小娃儿的头,不自禁的想起纪衍泽——他曾经也是坏到令全世界放弃感化他的黑羊。
  在社会体系中,人性的趋向大致是相同的;但在“大致”之外,也有少部份无法以常理定论的心性。
  曾遇过这么一名顽劣小男孩,磨练出金刚不坏之身,如今面对一名失去母亲关爱的小女孩,并不是太困难的事。世上有那么多失职的父母,又哪里产生不了叛逆到反社会的小孩?
  二年多了,他真的未再与她联络,连只字片语也没有。以前住的套房仍空置,偶尔她会回去打扫,察看信箱,全然的空无一物。近年住在中部的亲戚有意将这间套房脱手,一旦卖了,她与他唯一能联络的管道,便彻底的断了。
  她想,即使纪衍泽曾去台中的老家找她,父母也断然不会告知于她吧!
  他还记得她吗?一个口口声声老叫着要娶她的人,如今依然是相同的想法吗?
  而,多年来情感上的空白,会是刻意为他空置的吗?牵念着他,却搞不清楚那份牵念出自怎生的情愫。她所笃定的“姊弟情”是正确的答案吗?她没有机会印证。
  忙碌的生活让她无法深想。但每每在失眠辗转时刻,总不由自主想起他。
  他正在做什么?有没有脱离黑道?他……有没有感情上的依归?那样任性霸道蛮不讲理的劣童,有没有成熟一点?
  “小姐,XX银行道了,小心一点,附近正在施工,路面坑坑洞洞的,也有积水。”司机先生好心的告知。
  “谢谢你。”付完钱,打开车门便险些踩入污泥中。
  由于市中心已没有可资建设的地段,商业大楼一幢一幢往郊区伸盖过去,扩张了商业区的版图。
  怀中的婴儿又哭了起来,她连忙轻柔安抚。阳光太猛烈,连她都汗流浃背,难怪小婴儿会啼哭不休。她走入一只雨伞下避暑,想拿出开水小孩儿吃。看到三三两两的建工人也走过来喝水休息,才知道这里是人家的休息区,她腼腆一笑。
  “对不起,我一会儿就走。”
  “没关系啦。”工人挥挥手,对这名年轻小姐微笑以对,并且热心的搭讪:“小孩子很不好带喔,听说吃『惊风散』有用。”
  “谢谢。”她仍是笑,将怀中小孩哄住了哭声后,决定先去把事情办好。今天是周末,银行只上班半天,她还得与银行襄理讨论贷款的问题——咦?那个身影好熟悉!
  不由自主的,她走向施工的地方,走向那名正在铲沙土的裸背男子,并且忍不住低声叫着:“衍泽!”
  男子飞快的转过身,利目四下逡巡,最后定在一名袋鼠——哦不,一名抱着小孩的女人身上。
  是常夕汐!
  他大步移近,一双由最初的讶异惊喜转成疑惑与预期迸发的怒气——
  “这小表是谁?”顺眼瞄了下。“好丑,应该不是你背着我偷生的。”不说兔唇,小表头形不正,头发竖直如鸡冠,肤黑眼小鼻子大,一对招风耳更是大得离谱,更别说一脸哭相有多么惹人嫌了。
  “你怎么这样说,不可以以貌取人。”她伸手轻了下他肩膀——出自多年的习惯。然而看到他裸着上身,面孔不知道为什么竟涌上热辣辣的火焰,教她怎么也不敢正视。
  “干嘛,热晕了呀?”半弯着腰打量她,也不禁看略施脂粉的美丽面孔比记忆中更好看了几分。就是她怀中的小孩碍事,哭得让人想丢到臭水沟中安息。
  “这小表哪来的呀?”他不悦地的问。
  “我现在服务于未婚妈妈辅导机构,这孩子是里面个少女生的小孩,情绪一直不太稳定,很可怜的。”
  “这么丑,又这么爱哭,我看她大概想重新投胎,何不做做好事让她安乐死,下一次也许会得到好看一点的容貌。”他一点也不同情;各人自有其命,最好认命。
  “说这什么鬼话,不许乱说!对了,你这二年多来跑去哪里了?为什么你会在这边工作?我查过了,我汇到你帐户的钱似乎一直都没动用过。二年多来你怎么过日子的?”她有满肚子的话要问,心中因再度重逢而溢满着前所未有的欣喜。尤其看到他脚踏实地的工作,几乎令她泪流满面。他真是个好孩子,有什么会比浪子回头更可贵的呢?
  他就说这女人一定会高兴得淅沥哗啦。
  “我去当兵。走吧,快中午了,我们去吃饭……”
  “哎呀,我还得赶着去银行……”她低呼。
  他拉住她,往反方向走,根本是连问也不问。“吃饭,我饿了。”走到他的中古重型机车边,抓过T恤套上,对办公室里面叫道:“喂,我下午请假。”
  “纪衍泽,你说什么?现在是赶工期……”工头拐着脚出来叫嚣,不过撞上那双野兽般的利眼后,虎啸当场变成喵呜,不敢逼视他,只好转向打量他身边秀丽温雅的女子,一身上班族打扮,就是怀中那名婴儿不协调了点——哦……搞大了女人肚子,如今女人上门纠缠了对不对?他一定要向经理的千金打小报告。
  不过没有人管这家伙心中在想什么,因为常夕汐早已被恶质男子挟持上车,吃饭去也。
          *         *         *
  忍着想把那名爱哭小表丢出去的冲动,纪衍泽回应着常夕汐几乎是没完没了得问题。
  二年半前他回高雄,本已立意要摆脱那些毒贩,不过警方代他省了事,他搭上的那一票人全被生擒去牢里蹲,黑道另一波势力占领了那些人的地盘。当然之后仍有一些混混想吸纳他去卖命,不过他既已无心成大功立大业,当然全拒绝了事。自是又免不了又是一些大大杀杀来撇清立场。
  后来决定不玩了,索性远离这些人,撇个一干二净,入伍去也。反正他一向对啃书没兴趣,五专能够混四年已经很对得起她的期望了。
  “我警告你哦,我可是没混黑道了,接下来也该轮到你实现诺言了。这几年你没做对不起我的时吧?”讲完了古,他利眼瞄她,警告她不得出口攸关任何“红杏出墙”的字眼。
  她瞪他。
  “口气这么坏,会吓到别人的,你应该和颜悦色一点,对你的人际关系有帮助。”
  “你烦不烦?!你还真适合做生命线的工作,可以把死人烦得活过来。我只问你有没有偷人,你讲到哪边去了!”他不耐烦的叫着,塞入最后一口烩饭后,鼓着双颊瞪她。
  仍是这种不修饰的坏口气,唉,死性不改。
  “我没交男朋友,我一直很忙,也很担心你,你一直都不跟我联络,我很担心。”
  他揉揉鼻子。
  “哪那么,婆婆妈妈!何况我也不知道你的电话。”
  “我有抄给你呀。”
  谁知道八百年前抄的东西丢到哪一个垃圾坑去安息了?!他向来没有保存东西的天分。
  看他皮皮的表情,也约略猜得出来她为他整理出的小册子早已骨无存。
  “衍泽,你真是——气死人。”轻轻数落了一下,将面前半盘炒饭推到他面前,示意他吃,才道:“反正你平安无事,我也不说了。现在你住哪里?工作累不累?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
  这女人永远都这么鸡婆!他一脸烦厌样,然而心中却抑止不了一波又一波的暖流涌过。伸手握住她的手,笑道:“我现在住堡寮,等我想到要走哪一条路,会打算买房子的事,到时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要不是爱哭的婴儿横阻中央,他早偷到她的香吻了。他婚后一定不要生小孩,烦死人又打扰人。
  常夕汐觉得被他包里住的手心传来电流。因做了粗活而显得粗糙的大掌,已是一双男人的手,有力、黝黑而结实,似乎展示着它能守护一方天地供她安憩的讯息。
  他——是个能担起世界的男人了。
  羞涩与莫名的无措令她抽回双手,假意拍抚又要哭闹的婴儿,以躲开突来的不自在。
  可恶的小表!他脸沉了下来,索性坐到她这边,伸手搂她入怀。这样那只小袋鼠就阻隔不了他的行为了。
  “衍泽,不可以……”
  “你是我的老婆。”他吻住她,探撷记忆中美好的滋味,只属于他的,也只能是他独享。
  “唔——”她的低呼被他接收而去。怀中的娃娃在哭她知道,他的双手似铁箍住她细腰,她也知道。他强势掠夺她的吻,却是无力阻止的事。
  不同的是,她的唇麻麻的,她的身体燥热了起来。当他舌头滑入她口中,逗弄她丁香舌时,她虚软的靠入他怀中。这不是她的初吻——很遗憾的,她的初吻没什么太深刻的感觉,只有伤心与难堪;当时对象是他。
  往后的每一次,对象也没变的仍是他。她在无力阻止的情况下,只能说他的吻并不讨厌,也不算恶心,其他的,老实说她没什么感觉。
  追根究柢也许只能说她真的迟钝。
  可是好奇怪,为什么在同一个对象的情况下,这次她会有触电的感觉?是因为天气太热吗?还是因为他不再是小男孩,在她心目中已当他是大人,又因他没走向歹路,让她肯定他变得懂事的事实?是不是因为如此,她对他已不再是“姊弟情”了?
  唔……可是她仍是大他三岁呀……
  “笨蛋,呼吸呀!”发现她憋得粉脸胀红,几乎休克,他移开唇,低叫出来。
  “喔!”她连忙大口大口吸着气,然后娃娃的啼哭声大大的加入其中。
  纪衍泽真的很想揍昏这名小表,忍不住低咒不已。
  “我们以后别生小孩,吵死人。”
  “我喜欢小孩。”她红着脸反对。
  “生了送别人。”他宽怀大量的允许她生,反正送别人养就成了。
  “你!”她了他一下,忙着哄小孩,不理他了。
  似乎每次都这样,没有机会深想些什么或回味余韵,就被他大断了思绪。然后弄得她对情感更加迟钝迷糊。此刻,她必须整理一下两人之间的情感,也——趁此回味那吻的感觉。好奇怪,会走到这一步。
  他也不语,搂她靠上他的肩,静静坐着,心贴着心,满意着现况——她在他怀中,她属于他,永不改变。
  真好!她是今生今世都不会背离他的人,唯一的。
          *         *         *
  “汐姊,外面有一个流氓说要找你。”会计小姐张惶失措的飞奔上二楼的办公室,打断了正在对理事长做报告的常夕汐。
  “流氓?”夕汐不明所以的随着会计手指的方位,由窗口探视下去,大门口站的哪是什么流氓,不过是纪衍泽而已。“喔,他是我朋友。”
  坐在一边的洪俊城也一同看下去,然后再由常夕汐眼里迸发的光彩中正确的猜测着:”是你的邻家恶男?”
  “是,对不起,我出去一下。”
  理事长忧心忡忡的问道:
  “没问题吗?看来不像善类,要不要叫俊城陪你下去?”她心目中流氓的形象正是长那副模样。
  “不是的,他是我朋友。”再三保证之后,忍不住叹了口气,不说了,先下去再说,免得衍泽等得不耐烦的冲上来。
  毒辣的九月太阳光下,半倚在铁门边的壮硕男子全无树荫遮掩的任其曝晒,倒是没意外的一脸不耐烦。
  “这么久!”他拉了拉汗湿的前襟,见她走近,不由分说拉她到一边树荫下。
  “今天怎么来了?不必上工吗?”她从口袋中掏出手帕,拭去他脸上的汗。实在是一脸横肉相呀,如果他能和颜悦色一点,也许就不会那么吓人了,别人也不会先入为主的认定他是流氓。
  “今天领钱,我们去吃好料的。”说风就是雨,他老兄拉了人就准备走了。
  “衍泽!”她讶然笑着,急忙拉住他的手。“我还在上班呢,别闹我。这样好了,我们晚上一起吃饭,在我的宿舍好了,你去买菜,我煮给你吃。”
  “不要。”他拒绝,笃定了非要她陪他现在走人。
  她叉起腰,一副准备要训人的架式,不过却没有施展的机会,就教他一把搂入怀中,用力亲了两下。
  “我准备搬离工寮,租一间套房,你也一同住。”
  “不行的,我这边有工作,晚上也要帮忙……”
  他不善的眯起眼,妒火暗燃。
  “你的时间全给了不相干的人,那我呢?”
  她轻抚他眉头。
  “别皱眉,你要适应许多不方便的时候,不能因为不顺你的意就使蛮力让人屈服。你当兵时都没学到这些规矩吗?”她好奇。
  “那些训练又没什么,喜欢整人的老鸟也不敢对我怎样。”因为他会打得她们奄奄一息。部队中还不是弱肉强食那一套,想找菜鸟欺负也要懂得挑软柿子吃。他这种长相,所有人会明智的选择对他敬而远之。
  看他一脸凶狠样也知道他没受什么欺压。她真是一则以喜,一则以忧。
  “走吧,工作留着明天再做。”他怕是不准备放人了。
  “喂!流氓,你做什么!”一声尖锐的质问介入了两人的小世界中。
  一名腹大便便的少女防备的站在她们身后,似乎刚由外头回来,以一种大姊头的声音叫嚣着。
  常夕汐搂住面孔霎时沉下来的纪衍泽,怕他火爆脾气被撩起。这小表即使不混黑道,也是容不得别人在他面前挑的,必须押住他的身形才保险。她对少女露出一笑:
  “小妃,散步回来了吗?刚才王大婶煮了绿豆汤,你快进去喝。”
  “这家伙是谁?来收保护费吗?我叫我那些朋友来砍他!”名叫小妃的少女紧紧瞪着高大男子。
  “哪里来的小太妹?”纪衍泽到底是个成年人了,不屑与小女生交手,只是问着常夕汐,并且对她搂住他的举动感到满意不已。
  “别乱说。”她在他身边警告完才对小女生说:“小妃,你误会了,他……他是我男朋友,我们自小一同长大,他不是坏人。”不必抬头也可以感觉到纪衍泽满意的嘴角几乎没裂到耳后去;因为他将她搂得好紧。
  “啥!不会吧?随便一个男的都比他好,你眼睛瞎了呀?洪大哥温文儒雅,方律师年轻有为,他们都对你有意思,你却把一个流氓当男友看?要不是我被搞大了肚子,我早”把”上他们其中一个人了。我跟你说啦,这种男人我见多了,没前途啦,只能是个“俗仔”啦,无三小路用……”小女生的数落声终止于自己衣领被轻易提了起来,让她足尖离地十来公分。
  “衍泽,不可以这样!她是孕妇,快放下她!”没料到自己困住他的身体也没有用,他只消伸手一提,便足以达成欺压人的效果。
  “小太妹,不该开口的时候,最好闭上你的鸟嘴。对了,谁是洪大哥?谁又是方律师?”他声音没有提高,光一张脸就足以吓得人口吐白沫。
  小妃挣扎得脸色胀红又转白,这时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这个“俗仔”不好惹,发起狠来是很可怕的。
  “放——放开我啦,好痛,不能呼吸了……”
  “衍泽,我要生气了!”常夕汐尖呼。
  威胁够了,他才放手,让小女生软软的滑坐在地上呼吸美好的空气。远方跑来一些人,让他皱紧了眉头。
  “小妃,还好吧?”常夕汐连忙扶起小女生,当她看到一大票人跑过来,心中暗自叫糟。
  “怎么了夕汐?”洪俊城戒慎的看着耸立在她身后的大块头,想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纪衍泽瞄了瞄他胸口的名牌,直接问他:
  “你在追我的女人?”指关节暗自卡卡作响,打算在那白面书生点头时将他轰到医院去反省。
  洪俊城看了看满脸惧意的小妃,以及板着面孔想训人的常夕汐,再看回头想揍人的男子身上。情况有点好笑,他低低笑了出来。
  “你好,敝姓洪,洪俊城,久仰大名。”伸出手,充满善意的打量这叛逆味十足的大男孩。
  “你知道我是谁?”他不客气的一手拍开他的友善。
  “当然。你是教夕汐挂心了十多年的人,纪衍泽。”
  “这里还有别个姓洪的,并且想追求我女人的人吗?”不理他的友善,纪衍泽逼问。
  “只有我姓洪,三年前曾暗恋过她……”
  话未完,便见得大拳头准备扑杀而来——
  “纪衍泽!”常夕汐死命抓住他。“你要是在这边闹事,我绝不原谅你,听到没有?!”这只野兽,怎么老是凶性大发。
  “他敢[犬肖]想我的女人,我杀了他!”他抱开她。
  她气极的挡在他面前,伸手扭住他脸颊,一边一个。
  噢!很痛吔!她以为她在教训小孩子呀!真是越来越得寸进尺,她真是料定他不会打她了吗?
  “你老是这么冲动怎么行!这会让别人怕你的吔,何况俊城只是我的同学,你凶什么凶!”
  “你比较凶。”他揉着脸抱怨,顺便扫了眼看好戏的人,看到一些人因他的瞪视而退了好几步,实在觉得被别人怕也没什么不好。
  这是一出“美女与野兽”的剧码吗?洪俊城好笑的打量着。男孩叛逆的面孔上有着目空一切的狂傲,是那种不把道德法律什么规矩放在眼中的人,但夕汐却可以使他放下身段,稍有节制。
  “小子,我警告你,少打我女人的主意,否则你会死得很难看!”纪衍泽仍不忘对情敌示威。那名白面书生一看就是专门诱拐女人的小白脸,不防着不行。
  “我们只是朋友。”洪俊城微笑着道:“何况,夕汐的心在你身上,没人抢得走,不是吗?”
  看来这小子挺识实务,纪衍泽不理会常夕汐气得通红的面孔,搂紧她道:“最好只是朋友。”
  撂完了话,掳了人便要走出铁门,常夕汐挣扎道:
  “我还在上班。”她伸手他,她简直要被他的蛮不讲理气昏。
  “请假。我们要约会。”
  上辈子八成是海盗兼痞子带无赖的男子,掳了佳人上机车,扬长而去,留下一票张望的闲杂人等,为常夕汐的眼光叹息不已……
          *         *         *
  “喂。”纪衍泽夹了一个寿司到常夕汐嘴边。
  她不吭声的别开脸。
  “你气什么呀!”他都给她骂过了,一路由郊区骑回市中心,只差没聋掉,她还在气个什么劲儿呀?这女人脾气愈来愈大了哦。而奇怪的,自己怎么愈来愈好,随她骂都不会太生气?
  “你要懂得尊重我,与尊重他人。”她闷声要求着。
  “我不是告诉你要约会吃饭了吗?又不是什么话也没说,抓了人就跑。”他反驳,硬是将寿司塞入她嘴中,并且喜欢起她吃东西的感觉,于是又夹了一朵青花菜到她嘴边。
  “那不算。我的意思是,不能在我上班时要求我跷班,而且不可以因为别人出言不逊就要打人。”
  “你根本没有真正的下班时间,而且你不要欺人太甚,我绝对不会放过上门讨打的人,我只能做到不主动去打人。我不是圣人,你搞清楚。”他不悦的说着。
  “反正以后不可以拖了我就跑。你可以晚上来宿舍陪我,然后也可以来当义工,享受帮助别人的快乐。”见到他沉下来的面孔,她也不好再多说些什么。老实说,现在的他已成熟了许多,至少到现在为止,都没看到他与人打架的痕迹。脾气坏是改不了的了,但他似乎已稍能自我控制,她不该一下子要求太多才是。
  当义工?
  “我哪来的美国时间当义工?那种伪君子的行为你自己收着用。自己的不幸就要自己担待,乞求别人帮助做什么?像乞丐似的!顺便满足你们这种人的『善心』,让世上的人赞扬满足你们的虚荣心。”他一向对慈善机构嗤之以鼻。
  “你以为每个人都与你一样坚强呀!如果没有这种机构存在,社会悲剧只会更多。”差点忘了他痛恨别人对他“行善”。
  他不想谈那些无聊的事,在她吃东西的同时,说着自己的打算:
  “我现在有二个工作机会,都是可以让我在十年内有成就的工作。”
  “现在的工作不好吗?”她怔了下,怕他又打算做什么不法的工作来飞黄腾达。
  他不悦道:
  “你那是什么表情,我要做的都是正当的啦。”
  “什么样的工作?”
  “一个是保全人员的工作,月收入七万以上。如果我努力工作四五年,大概可以自己创业。这种合法的保镖工作你可以放心了吧?公司会代为投保一千万意外险,如果我死了,你的生活也不会有问题……”
  “少胡说!”她脸色转白,斥叫道:“你一定要做这种危险的工作吗?”
  “不危险怎么会有钱?我打算早点存钱买房子好娶你咧。对了!”突然想起,他放下筷子在身上的口袋中找东西,最后在裤袋中摸出一只锦囊。“给你。”
  她疑惑的接过,看到他面孔可疑的闪过一抹不自在。这可真是奇了,让她不觉对锦囊内的东西好奇不已,轻轻拉开红线……
  里面是一只白金戒指,镶着一颗小碎钻。
  “我听说订婚的人都会有戒指。我今天领钱,把尾数付清了,就拿来给你。”他粗声粗气地道,并且补充说明:“你收着,等我以后有钱会买大颗宝石戒指来换这一只不值钱的东西。你敢嫌它小就试试看!”
  原来,他当今天是文定的大日子,所以非掳她出来吃饭不可,而且坚持要吃贵死人的日本料理。
  她诧异的深吸口气,一时之间不知该怎么回应。
  感动于粗率表相下的用心与真心,也懊恼与他的快速莽撞,他们都没有来得及谈恋爱呢,他怎么老我行我素的搭乘太空梭行事!
  她甚至是前天才想通自己应该是喜欢他的,也愿意尝试把他当男朋友看,可是一切都只在适应中,哪有人一下子论及终身的?!
  “你嫌小?”他头顶冒出火气,粗话在酝酿中。
  “没有,不是,我很感动,只是……”她急切的打断他的胡思乱想。
  “没有最好,还不戴上。”他夺过戒指,往她无名指套过去,发现戒指有点大,耐心的调整成她的尺寸,蒲扇似的大掌生怕弄痛她白嫩的小手。
  “好啦,你是我的未婚妻了。”他好心情的咧嘴而笑,觉得自己辛苦工作已得到代价。
  “衍泽,我接受你的礼物,但我想我必须提醒你,我们还不算在恋爱。”她也一同打量戒指,以及感受自己一双手被盈握在他手中的奇特协调感。
  他将她双手放在颊边摸娑。
  “没关系,只我爱你就行了。”而且她属于他,那么他便有了全世界。
  他直率的告白令她胀红了脸。“爱”这个字,在她而言不是那么轻易就可以说出口的,而他总是直接的挂在嘴边。
  这个粗鲁蛮横的大男孩,有一长串的坏习惯、坏脾气,简直是罄竹难书,但他也是不造作,不回避的。
  看不顺眼就骂,被欺压就加倍还击,爱了——就直接说出口。
  他说爱她呀……
  不知何时,他已经坐过来她这边,搂住她道:
  “我们订婚了,你就是我的老婆。那么一来,如果我选择去大陆工作,也可以放心了,你应该不会背着我乱来,你是有身分的人了。”
  嗄?什么?几时说过要去大陆工作了?
  “大陆?”
  “对呀,当兵时有一个同袍,与我混得挺熟,一直要我与他去大陆帮他老爸的忙,可能是看中我能打。”他耸肩,伸手抹开她皱紧的眉。“我想过去看看,也许有什么我能做的。大陆是个充满商机的市场,我想学做生意。”
  “但——大陆的法令,还有商人的世界一向尔虞我诈,你会吃亏上当,怎么可以?我不要你赚大钱,平淡的过日子不是很好吗?”他太好冒险了,令人担心。
  “可是我想赚大钱。混黑道与混商场的道理其实是一样的,动脑斗智,偶尔也斗力。吃亏上当都是经验,适应了商场之后,谁还能骗得了我?”这女人把他看得太扁了吧?
  “你的兴趣是从商?”她不认为他的性子适合。
  他笑。
  “我一定做得来,放心。如果不行,了不起失败了回台湾做苦力,摆面档,安份过日子。我的年轻就是本钱,我不能当黑道老大来让别人害怕,那么我一定要当有钱人来堵住那些瞧不起我的人的嘴。这也是我先成功,才回来娶你的原因。你回娘家也会有面子。“
  想来,他真的很在乎、很痛恨那些奚落他,并且避他如蛇蝎的人。这种痛恨,是发愤图强的动力,但却是不健康的。她并不希望他罔顾自身安全,一味的想要功成名就。对她而言,那根本是无关紧要的事,世上有什么比平安健康更值得珍惜呢?
  但看到他眼中闪动如炬的企图心,她无法出口什么劝退的话。他以为她退让得够多了,而,只要他不从事非法的事,任何方式的力争上游,她只能抱持肯定的心去为他打气。只有她明白,愿意正当去做事,对他而言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毕竟他曾经有机会以拳头去叱吒风云,成就自己的霸图基业。
  如果男人的本性是鹰,就不该被当成驯鸽来饲养。
  他要飞,就让他去飞吧。
  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廉价的白金戒指,是他第一份以苦力换来的金钱所购得。
  他说是订婚戒指。
  他们,真的有未来可言吗?为什么他始终如一的笃定,未曾动摇呢?
  变数不是没有的,也许他的生命中只是未曾出现美好女子来倾心吧?
  她应该珍而重之的放下所有情感给这个小她三岁的男孩吗?
  看着他意气风发的面孔,她不禁失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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