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把一个男人,而且还可能是敌人的男人大刺刺的带回家会不会显得太大胆了些?她耸肩自问。
  朱水恋打开客厅的大灯,十坪大的空间立即明亮起来。这里当然不是‘殷园’,而是她自大学以来在‘殿华’作牛作马赚到的钱所购下的私人小窝,共五十坪,两个房间,一个工作室,以及小小的厨房与客厅,目前仍有五百万的贷款扛在肩上。唉,台北居,大不易。
  虽然是自找麻烦了一点,但拥有私人的公寓实在是很爽的一件事,比钓到白马王子更值得庆祝。所以即使‘殷园’又大又舒适,她们这些有经济能力的人还是各自筑了个小巢,把别墅当成度假中心,住在市区上班也方便。
  当然,以‘殷华’的年营业额来说,她们这些大股东哪有叫穷的道理?每年分到个人名下的少说有上亿之谱。是呀,上亿元的捐款感谢状。
  祖先有明训:四家族受殷族之泽被,得以开枝散叶,绵延千秋万世、平安顺利,理应为殷人日夜祈福造其阴德……也之所以,‘殷华’所有的盈余百分之七十全数捐给慈善机构,救助世界各地的儿童、饥民;百分之二十赞助文化事业,剩下的全数回馈给员工……真是千金散尽,两手皆空呀。谁会相信朱水恋除了每个月的薪水奖金以外,从不曾拿过公司更多好处呢?
  所以为了早日偿清房贷,她三不五时就巴着韩璇要求加薪,并且拗到了更多的津贴与生意谈成时可抽的红利成数。
  现在她一个月底薪十万,业务冲得凶狠一些,甚至可以领到一百万左右,但那种情况毕竟不是常有。她是很想抗议啦,但是由于其他人也是相同待遇,她能说什么呢?韩璇还拿出比她们更多的钱去维持‘殷园’的开销哩。她跟曼曼顶多每月汇个五万元作数。穷嘛!
  “殷园’的员工有四个,还不包括每月来整理庭园的园艺公司费用。各项费用加起来每月至少要支出三十万以上。要她说,她早卖掉这座大而无当的宅子了事。但那又不行。据说那个地方可以延伸殷族的咒力,保护她们无灾无恙、邪灵不侵。也就是风水与殷族合得不能再合的意思啦。
  她所认知到的‘护令使者’工作,就是维持‘殷园’,不让别人入侵破坏。
  那么,倘若把一个居心不明的男子带入‘殷园’会发生什么事呢?是男子破坏了好风水,还是好风水阻却了所有恶人的进入?
  值得一试,但不是现在。她得与璇她们知会过再说。
  “欢迎光临,这里是我心爱的小窝,贵得我肉痛。”她转身去厨房冰箱拿出两罐果汁。
  “请坐”
  白逢朗已打量完这间充满绿意的客厅。浅粉绿的墙壁、雪白的沙发、雪白的窗帘,小阳台外是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绿色植物……以及盆栽蔬菜。地板则是由各种不规则、深浅不一的绿所拼成,几乎塞进所有的绿色。
  这不像是一间随时等着迎客的客厅,反而像是私人的起居室,并不打算招待人的自我空间。可以想见屋主在此间活动时会有多么轻松自在、不受拘束。
  此刻,他眼前的女子便是表现出轻松的意态。踢掉了室内拖鞋,身子半挂在长沙发的扶手上,双足曲在沙发上,像是随时准备小憩一番。
  那么,他该客随主便的安坐下来吗?
  “坐呀!”她再邀了一次。
  “谢谢。”他优雅的坐在单人沙发上。
  朱水恋低笑道:“实在很奇怪,我明知你有问题,偏偏就是不怕死的带你回来,只因为你说你才刚抵达台湾,没有落脚的地点。真是发痴了我!”将果汁丢给他,自嘲的拍了下自己面颊。
  对于她的说词,白逢郎仅是微笑以对。学着她拉拉环的手势,算是顺利喝到清凉的果汁。在他的记忆中,白狼族一向很受善待,至少他行走各方,都能与人相处愉快。他们从不加害别人,以和为贵,也乐于助人,所接触到的外人,也都以气息清朗者为多。
  他之所以会随她回来,倒不是为了银铃印,而是她身上散发的明朗气质。不管她额上的印记从何而来,他至少可以肯定未水恋是正直仁慈的人——即使她浑身是刺,无人敢惹。
  她身上的善意……呃……非常热切的善意,使得他接受她的邀请。有一点说不上来的原因,也许是在白狼族待了五百年,习惯了各种温暖和煦的气息,突然遇上这么个热力十足的活泼灵气,也就被吸引了。
  “白逢朗,如果我说我很喜欢你,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大胆?”她搂着一只胖抱枕,双眼舍不得移开他面孔。
  “我只会说谢谢。”他笑。
  不会吧?帅哥死会了?她眉毛暗自打结。
  “你心中有人了?”是谁?出来单挑!
  白逢朗被她的问题问得一怔,平和的心臆悄悄震荡着睽违已久的涟漪……
  有多少年没再想起了呢?偶一浮现,竟仍是静不下心,无力自己。
  那张巧笑情兮的绝世容颜啊……
  “是个大美人吧?”朱水恋酸兮兮地问。
  “呃?”他看着她,微微启了口,却终究无言。
  她斜睨着他,一颗填满嫉妒的小脑袋正兀自幻想着这么一个优雅绝俗的男人可能会倾心的女子模样。那个女人可能也长若仙人一般的容貌,不食人间烟火,只喝朝露养颜,啃树皮美容,不知‘荤’字怎生得书。或许也是白衣的爱好者,而且穿起来不像女鬼,绝对像仙女,或者是像于悠那种清纯甜美又偶尔展现神秘感的无敌美少女。反正绝对、肯定不是她朱永恋这种市侩型美女,而且摆明了喝酒啃肉的俗女就是了。
  老天一向不肯善待她的恋情。瞧!她盼了八年的第二只白马居然是心里有意中人的,有没有天理呀!
  她用力吁出一口闷气,决定道:“无所谓!你去喜欢你的仙女,那并不妨碍我喜欢你的决心。就这样了!”
  “就这样?什么样的这样?”他疑惑地问。发现再一次跟随不上她脑袋运转的速度。他们刚才似乎并无谈到什么可以下结论的话题不是?
  朱水恋移身到他面前,索性坐在茶几上与他对视,差点被他的美色迷得忘了开口说话。久久才道:“就是——我们各爱各的这样。”他觉得她豪放也好,认为她大胆也罢,反正她个性就是这样——勇于放下感情去爱她所爱。谁说单恋的一方必定要羞答答才可以?她又不是含蓄的闷葫芦,真得那样岂不憋毙她了?
  她以为她该看到一张惊慌为难且不忍伤人的面孔,但这位白先生呢,在愕然过后,是这么回应她的:“我不太明白你的话题重点,可否从头解释起?为何短短几句不连串的闲谈,可以定下各爱各的这种结论?是否有什么重要的话是我漏听了呢?”
  哇咧……
  是白逢朗的领悟力太差还是朱水恋的口语表达有问题?莫非今天的艳遇全被归为一场鸡同鸭讲?事实上他们各自讲着外星语言,却自为沟通顺畅?
  朱水恋陷入深深的困扰中。
   
         ☆        ☆        ☆
   
  只要遇对了人,冰山绝情女也会融成—个火山热情女。朱水恋二十四个年头以来,给企图追求她的男人吃足了排头,绝非故意拿乔,而是她知道那些男人都不对。既然不对,她是半点机会也不会给的。她的一颗热呼呼的劳心只为某一种类型的男子跳动。
  任何女人其实都是热情如火的,只要感觉‘对了’。
  今天,她给自己买了束玫瑰花,盛开的(比较便宜,也比较美丽)那种。心情很好,慢跑完后,一路捧着花散步回来。当然,不会忘了持两份早餐回小窝。
  她的屋里收藏了一名绝世美男子。想来是有点不可思议,但面对着那样一张牲畜无害的脸,任何妖鬼魔物也得变无邪起来了。知道白逢朗无其它目的的,她当然顺理成章的留人下来。镇日看着也就够本了。
  对一个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的人该了解多少?
  她知道他对吃食不讲究,甚至还是个素食主义者;有点脱离俗世,反应不是太快,一切都慢条斯理的……这些是她初步的观察。
  太习惯了都会生活的快步调,突然面对这么个老处于状况外的美男子,沟通上有障碍是必然,她决定试着当个慢郎中、将全身的螺丝转松一点。
  他到底是打哪来的呢?
  他会待多久?想达成什么目的?
  是否……是否有个伊人在远方等他归返?
  昨天嘴上是说得很干脆啦!单恋是自个儿得摆平的私己事,绝不教他为难。但谁做得到?
  唉……忍不住将头埋入花束里……
  “哎唷!”有刺!“可恶!有没有职业道德呀?居然卖我没把刺清干净的玫瑰花!”她低咒着,一路爬上七楼,咕咕哝哝的开门进屋。
  “早安。”温和的男中音自浴室的方向传来。
  俊男出浴吗?她立即瞪大杏眼看过去,开口招呼:“早安。”啊……不是浴中美男图。
  白逢朗依旧是一身白长袍的打扮,及肩背的银发以一条黑带子松松绑住,整个人看来清爽精神,站在浴室门口,正逢一道阳光由小阳台斜洒而入照在他身上,像天人降世的圣景,教她看呆了过去。
  “怎么了?”他走近她,轻点了下她鼻尖上的红点,是一滴细细的血珠子。
  “啊,没事,只是被花刺扎了下。”她接着强调:“而且花刺没有留在肉里,你可以省去其它英雄救美的手续。”
  “什么?”他再度感到想理解她的语言涵意是如此困难,只能以更多问号回馈。
  朱水恋挥挥手,将手中的花抛向远处的餐桌,力道恰好,让花束轻轻的降落。解释道:“我以前常看歌仔戏、京戏什么的,还有古装连续剧,通常女主角被琴线割到手,或被花刺刺到、绣花针刺到时,男主角都会‘刚好’在场,并且吸吮着女主角的伤处,以表现怜爱之心。我常一边看一边想,若是女主角被刺到的是臀部,那该怎么办才好?还有,我被刺到鼻尖,如果你来替我吸血,会不会觉得有点恶心?毕竟鼻子上可能有油脂、粉刺、青春痘……恶……”很庆幸不必有这一道手续。
  白逢朗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她的异想天开,虽然已经很习惯她的惊人之语,但要不发傻还真困难。
  “你……多虑了。”他只能这么说。
  “我当然知道。”她轻揪他衣袖一同往受桌方向移动。‘好玩嘛。我不常有机会这么人来疯的。”
  “是吗?”
  “是的。因为你现在才出现呀。”在其他人面前,她是‘殷华’的业务女强人朱水恋,是朋友们开玩笑。斗嘴的好伙伴。但在单恋的男人面前,她只是一个满心爱恋,且对爱情怀有诸多奇怪想法的女人。因为倾心的男子已出现,让她莫名东想西想着一大堆古怪。
  “可否请问我做了什么吗?”朱水恋对他异常的热情是从何而来呢?他甚至还未做出一件值得她开心的好事。以往都是他帮助了对方才得到盛情敞怀以待。
  “你让我的心有所寄托呀!”她笑道。
  “我不明白。”
  “没关系。吃吧,都是素食。等会我开车载你出去兜兜,顺便帮你打点一些用品。”
  白逢朗讶异着她强势而独裁的口气。
  “谢谢,但我并不需要。”
  他在拒绝,很温和但坚定的拒绝。朱水恋怔了一下,开口道:“你千万不要认为你在吃软饭。我当你是朋友才这么说的。我并不是在冒犯你。”她是不是伤了男人最宝贵的第二生命——自尊?
  怎么谈到饭的软硬了?早餐里并无稀饭这食物不是吗?白逢朗压下这不太重要的疑问,只道:“你肯让我暂时居住在此,我已相当感激。至于其它私人事务,我尚可自行打理,千万别替我费神。”
  “呃……呃……那今天……今天……”他的意思是不是今天不会跟她出门约会了?
  “若你愿意当我的观光向导,我非常感激。改天好吗?”喝完最后一口豆浆,他对她微微一笑。
  “哦……好的,就改天。”
  呆呆的看着他向她挥手道别,出门去也。朱水恋快活了一早上的阳光心情迅速让阴天取代,失了所有的胃口。
  她与他,又轧错线了吗?
  一时之间,勇往直前的劳心,竟畏缩了起来。
   
         ☆        ☆        ☆
   
  白气变得淡薄,不似之前的强烈耀眼。
  白逢朗坐在云端做着每日的功课,三小时之后收气归元,拢在他周身的银光逐渐凝聚缩小,最后化为一颗莹白得半透明的曼珠,在双掌间消失。收功之后,他这才注到银铃咒的白气显得虚弱不济。
  银铃咒会随着依附之人的精气神而发挥咒力。那么,此刻的朱水恋想是心清欠佳、精神倦怠了?那样一个热力四射的人会有失去精神的时候,也算是罕见。
  心情低落的原因应该不致于是他消失三天的关系吧?星期日那天,他曾再度回去过,但没遇到她,于是留下一张字条感谢她收留一夜的盛情,以及道别。
  他在图书馆内创览了史册与地理图表,大约知道人界这五百年的变迁之后,决定先前往中国大陆去寻找根源。那边有长期居住在人界修行的白狼族同伴,更好打探起当年与金狼王有渊源的四个人界家族。
  他确定朱水恋只是凡人,额上的印记是别人加诸于她身上的,也许是有心人为了引诱他现身的招数,在不知情况如何之前,他不愿贸然解去她的印记,因为那摆明了告诉藏身在暗处的人他白逢朗已出现。
  所以来水恋那边的事只能先搁着,他宁愿以更小心谨慎的方式来寻找解答。
  他身上有着殷佑迫切需要的三分之一狼王今,而其他野心份子也知晓要得到狼王今,可以由他这边下手。以前他居住于白狼族内,无人敢擅闯,此时弓引他到人间,确实比较好下手。
  金狼族历劫五百年,已盼到否极泰来的契机,所以小王子殷佑确定是苏醒了,而其他道行高深的野心份子也虎视眈眈的等待至今,就为了狼王令的现世。
  没有狼王令,殷佑什么也不能做,甚至修持的法力也被困宥如初生婴孩,此刻他的处境无疑是危险的。这令人心急,尤其白逢朗并不确定金狼王殷析所寄望的那四个人界友人是否仍一本初衷的守护着殷族的气场、血脉,与唯一的复苏希望。
  朝代更迭、战乱频频,中国这片土地上有太多的伤亡与颠沛流离,太多的身不由己,令人不忍怪罪于倘若那四家族早已不再守护殷族……
  往最坏的方向去思索,不免担心起小王于此刻处境的艰难。若那四个家族早已不再守护、传承,那么殷佑恐怕会是处于最糟的状况。
  试想,一只甫出世的小狼,它有多少存活的机会?
  没有法力,没有自保能力。又被野心份子长期追踪。那些人可以轻易嗅出它存在的气息,轻易毁掉它……若是那样,殷族便真的要灭亡了。
  遗憾的是他并不认得那四个家族,无从追查起他们后代的情况。若不是他曾沉睡了一百年,他可以从旁确保那四个家族坚持守护任务,直到五百年届满。然而该历劫的人向来不会轻易得到帮助,他终究是使不上力。
  断了这一边的线索后,他改而追寻‘星’、‘日’的下落。两方皆是艰难的任务。‘日’在五百年前那场战役中死亡,并以死亡立咒——他一向是好冒险的狂野人物,像是根本不在乎能不能在各种机缘巧合下解开咒语、得回他的烈火剑与法力。
  其实白逢朗并不感到惊讶,也不忍苛责他的玩心,因为‘日’就是那种连命都可以玩掉的人,根本没什么顾忌。真不知被他所封印的‘狼王令’有没有现世的一天。两、三百年来他一直在轮回里推算寻找,却不见下落,只求‘日’来得及出现在这交关的时刻。
  再想到‘星’,不免也要叹气。
  “星’并设有死亡,但没有死亡并不代表会比死亡好过多少。五百年前那一战,他被五大高手布阵以待,遭了暗算,还得勉力应付对手,更心系封印‘狼王令’,结果他最后选择全力封印,露出大空门任由对手毁掉他的形体——最后,在‘日’的援助下,‘星’没有消失,却被弹出天外,就此消失,生死未卜,至今追寻不着。
  找不到拥有狼王血液的四家族,是因为错失了先机,也因为当年殷祈设下保护的结界,阻却了野心份子的追杀,但同时也截断了白逢朗寻人的线索。
  也许他该去找黑狼王,他们肯定盯了五百年,只是无从下手而已。
  就这么办吧。待他抵达中国,与族人打探过后,接着我黑狼王黑威。他知道黑威出关了。那些在大战中元气大伤的头号份子陆续出来了,就等殷佑苏醒的这次大好机会。目标仍是狼王令。
  据说半个月前黑狼少主黑扬不知为何消失无踪,黑威正暴跳如雷。内情也许不单纯,他该注意。
  白云已飘至中国北边山区,他感应到同类的气息,轻身往下跳,宛若飞鸿,优雅的落向地面。
  及地后,他转身望向来时路的天空,远处的白气,益加飘渺得不复见。
  不知怎地,竟有些挂心。
  她不该是气弱的人啊,那样一张精神奕奕的脸蛋,该是一脑子奇思怪想,满是惊人之语,气质如夏日,袭得人热辣一身才是。
  多罕见的姑娘,他想。
  没有察觉,那位罕见的姑娘已在他心底深烙了印象,顽强的抹灭不掉。
  这可是千百年来第一遭呵。
   
         ☆        ☆        ☆
   
  今天星期三,艳阳高高挂天际,冷气吹得人舒心,繁华的台北依旧踏着她的小快步,驱动经济繁荣的表征,任何一种形式的颓废都不该出现,破坏它的一致性。
  “殷华’的十八楼业务部,活络的外杨振奋不了上司头子冰凉的心,闷在办公室里将自己化为一颗没有自我意识的橡皮图章。谁端文件进来她就负责戳印,看也不看;此刻要是任何一尾衰男拿结婚证书、财产让渡书进来,她只怕卖了自己都还不知不觉。
  三天了啊……
  自从君别后,无心赚钞票……
  朱水恋下巴搁在办公桌上,哀悼自己第二次初恋的结束。那人……是不会回来了。她知道。
  老天爷从来就无意善待她,她再度认知了这个残酷的事实。以前季曼曼那女人就嘲笑过她的择偶标准,说她适合找那种个性强烈的男人来配对,而不该妄想温文如水的男人,因为根本不搭。温雅的男人不会来追她,而她对那种男人也仅止于天真的幻想而已,真遇上了,相处过后,包准无聊得喊救命。
  朱水恋承认自己是性格强烈的人,但那并不表示她无法欣赏性格平和的人不是。
  何况任何一种爱情的开端不都是由欣赏、好感来做起步的?她二十四年来一心一意、贯彻始终的锺意白逢朗那种类型的男人,难道是区区一句‘天真的幻想’所能涵盖的?
  她就是很喜欢、很欣赏嘛!
  只不过……他跑掉了。唉……
  “你也够了吧?”季曼曼推门进来,忍不住啐了声,对朱水恋的死样子大翻白眼。“去追杀小金狼呀!去找元旭日练嗓门啊!反正现在有靠山,那家伙不致让你死得太难看。再不然找我练口才也好!”真是够了。
  “璇……”朱水恋的眼光直接跳过季曼曼,黏在随后进来的韩璇身上,身子也随之轻飘飘的移过去。
  韩璇任她偎着,一同落坐在沙发上。允许她的死气沉沉,但正事还是得谈的。
  “你说,上星期六遇见了知道你额上印记的人?”这是她提早由日本回来的原因。
  “于悠不一同来讨论吗?”朱水恋点头后问。
  “她得上课,晚上再告诉她与股佑也是一样。”
  “他叫白逢朗,一个很仙风道骨的男人,他甚至比你还俊美哦……”
  “哎哟,你最爱的娘娘腔。”季曼曼好优雅的轻呼着。
  “别忘了元旭日仍然想砍了你。”朱水恋斜睨过去,恶质的提醒她,那家伙永生不忘季曼曼亲吻他爱人的深仇大很。她小命最好捏紧一点,毕竟没人制得了那只喷火暴龙。
  “嗟!”季曼曼摸摸鼻子,闭上嘴。
  “白逢朗?”韩璇思索着这颇为熟悉的名字,在哪边听过呢?”殷佑是不是提过这名字?”
  “有吗?”
  “没印象。”
  韩璇点头,暂搁下这个疑惑,问道:“他还提过什么?”
  “他只说这是银铃印记,想问来处,我不肯说;我反问他时,他也就顾忌了。甚至不肯编个谎言来哄人,我认为他是正直的人。”她叹道:“我好喜欢他。他很俊美、很优雅有礼,看似温和好商量,却又有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气质,不是一般市侩男人比得上的。”
  “你是不是漫画看太多了?”季曼曼认为这女人简直幻想过度,把百分之七十的捏造加在百分三十的事实中,然后自己陶醉个半死。
  “你当我花痴吗?索行不良的人是你又不是我。”
  “小姐,你是花痴没错,而且只在特定人士面前发作,威力更大更恐怖。”
  “只要遇对了人,谁都有发花痴的机会,你等着,别笑得太快。”不理她,朱水恋问道:“璇,他不是敌人对吧?”
  “也许不是,但不宜放心得太早。现在的宁静只是风雨前的假相,任何事都不该掉以轻心。”
  “他走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再回来。”
  “会的。毕竟你身上有他要的答案。若在别处找不到,他自会回来。”
  季曼曼轻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假如他是对手,是想伤害殷佑的人呢?”
  朱水恋默然,拒绝回答。
  一百句笃定的‘不可能’也抵不过个万一,纷乱的心,该不该庆幸她的单恋还未太深?踩下煞车或许不会太痛?
  千思万想,就是不愿转念到对立的局面那上头。
  想再见他,又怕对立的不堪。
  多可笑!感情上来说,甚至八字都没半撇,却已这般浮沉不定,不是发花痴是什么?
  季曼曼那死女人说的真是该死的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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