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作家靠筑梦生存,振笔疾书,挥洒出一个又一个满足少女少男纯洁心灵的美梦。但少女少男的心是很难捉摸且相当喜新厌旧的;尤其当今新人辈出,多得是才能出众、筑梦技术高超的新作者。即使已晋身为老作家之列,仍要有所警惕;因此,不断充实自己是必须的功课之一。抬出这么个大理由向出版社解说暂时遁逃的原因,是任谁也反驳不了的!充电是何等伟大的事!即使出版社严重缺稿也不能反对。何况目前出版社的稿子堆得有好几座山那么高,那差得了两部稿?没法子,想冒出头的人太多了!
  “四月份才打算给我稿?大作家!你与练华都是我们“青春”的主力台柱,怎么可以同时说休息就休息?”田牧莲夸张的呼叫着。身为出版社的主编兼催稿大王,她最擅长以一张名嘴哄得人服服贴贴,再怎么没名气的作家只要在她眼中尚有利用价值,一律吹捧得让人飘飘欲仙,让他(她)以为出版社的存亡完全操在他(她)手上。
  像此刻,一听到原颖人说出尚无小说大纲且要出游一事,马上换来田大主编捧心饮泣的面孔!
  要不是和她打交道了三年,原颖人必仍会一如初时般当真认为自己多伟大而懊恼不已呢!
  “得了!我看过新上市的书了!有两位新作者前途不可限量。而且我知道你手中还有七本稿未出,一本我的,二本练华的,以及其它几位大大知名的老作家,垮不了的。你就只会诳我,在萧诺面前你那会这种演法!”原颖人老大不客气的点破她的夸张。她就是太好骗了,才会在三年来舍生忘死的拼命写,生怕出版社会因没书可出而垮掉!换作是其它作者,多得是以不同笔名投稿于不同出版社;照她们的说法是:鸡蛋不可全放在同一篮子中,换笔名是为怕得罪各个出版社。这类到处游走的作者,准会笑死忠的人太愚笨!大家心知肚明得很,青春出版社已小有名气的作家中,只有练华与原茵没有将稿子投到其它出版社。
  原茵是死忠而且笨,而练华则是讨厌变来变去的麻烦;她们绝不相信笔名换来换去,稿件投来投去,就会增加多少知名度与销路。写不好就是写不好,即使再会耍手段,也还是没有出头的机会。换几家都一样。
  “休半个月太长了,还是咱们折衷一点,你趁休假时草拟故事大纲,回来咱们讨论讨论。”田牧莲从书桌旁抽出一把读者给原颖人的信件,也抽出一份去年度出书销路的总排名——她深谙适时刺激的效果。
  原颖人接了过来,双眼上下扫描,边道:
  “我回来会给你大纲,也要这么要求萧诺吗?”该死!又排在萧诺后面,只有一本卖得比她好一些。
  “不,她快手得吓人,不必人催,她自会有稿出现。倒是你近来步调懒散,加油吧!两人同住一起不会有压力吗?”田大主编一副吸血鬼的狰狞面孔。
  “你就是巴不得我们自相残杀到死!”丢开纸张,媚眼一扫,心想可以暂时躲开这女人的轰炸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田牧莲纤纤玉指刮了下她白玉似的面颊——
  “把我当小人看,天理何在!我们还打算今年多加一些宣传重点在你身上,让你的声名凌驾在萧诺之上。还不快快感激我!”
  “古人说:大恩不言谢!何况这小恩小惠又未必有成效,还敢来邀功!”
  “是是是!你大作家的金科玉律,小女子受教了!一同吃饭去吧!顺便挑几本书回去看。真是的!愈来愈有萧诺的架式,百分之百的难缠。”转眼又是另一种姿态。
  身为主编,恐怕必须有十八般武艺才成了!而……像萧诺?倘若自己可以学得她那般冷静淡漠的心肠倒是件不错的事!偏她只是外表与人不易相处,内心却比谁都神经敏感,学了个半调子可不好受。
  哎!她只是个以练华为竞争对象的可怜作家!
  与田牧莲前往川菜馆吃午饭,才坐定,就发现侧方桌子旁有一双注视她的眼眸,一个同样衣冠楚楚却眼光放肆的人。应该是昨天那个男人吧?
  台北果然很小,又因是盆地地形,把人全挤到盆底来相会了!所以有二百万人口的台北事实上小得可怜。
  那男子有一双眼尾上扬的桃花眼,漂亮得不得了!要不是那一双墨黑的浓眉紧锁住些许端正,恐怕早轻佻到骨子里去了!他对她露齿一笑,眼光在无墨镜的遮掩下,放肆得紧。
  “认得的人吗?看来很有派头。”田牧莲低声在她身边问着。
  原颖人差点习惯性的回予他一笑,猛然想起他与她根本是陌生人,才收住笑容,伴随口水一同流进胃中,冷漠的扳回了脸。幸好幸好!没失态,否则就真的像花痴了;尤其在主编面前,她更要有作家的样子,否则让人想将她归类到私生活不检点的一方,那可够她心碎了!于是急忙否认——
  “不,完全不认得!我三年来天天告诉你,我没交过男朋友,之前是因为壮志未酬,不谈儿女私情;如今是惊觉年华已老,前途渺茫,没学会求偶的花招,那有可能认识男孩子?”
  “看来你的春天就快到了,谈个恋爱来增长见识如何?而且那体面男子看来花得很,必是一流情人、十流丈夫,且是那种谈“婚”色变的人种,你可以很放心的尽情浪漫。这种人绝不会想套牢你,你大可自由自在写个一百年小说,又有人可以谈情说爱,出门不必付车钱饭钱的惬意过一生……”
  这女人就是话多,而且自私得让人想不唾弃她都难。
  “将来如果你失业了,可以去当皮条客!不然当吸血鬼也成。你就是巴不得我写到老死,没有家累来烦我。到时我写的书没人看了,你养我?”她杏眼一瞪,企图以凌厉的目光让田大主编吓到抱头鼠窜!
  可惜呵!一个艳丽又带点傻气的外表是不太容易让人害怕的,顶多看来像在发娇嗔,所以田牧莲大呼吃不消——
  “别对我拋媚眼!我上有老公,下有子女,不能与你双宿双飞,你的电波扫错对象了。”
  “唉!你真是吃定我了!”与那种人生气无异是加倍让自己生活痛苦。人家堂堂一个见识三教九流的大主编,什么阵仗没见过?她小小一个闭门造车的作家那是对手?
  田牧莲嘻嘻一笑。
  “我吃你作啥?你的秀色我可是吃不消!难得长相艳冠群芳,不去当明星,来当爬格子的作业员已够蹧蹋了,再不善用天生美貌钓个财貌双全的男友,就真的暴珍天物,我要替老天叹息了!”
  财貌双全?世上真有这种男人吗?忍不住又瞄了眼一直放肆看她的隔桌体面男。外表尚可,但财?别妄想了!一个年轻男子有钱只有一个原因——他老子是富翁。否则没有人会在三十岁以前坐拥财富。但公子哥儿?不不不!留给一心巴望当凤凰的人去追求吧!然后攀上枝头任人使唤一辈子当个小媳妇,何苦?
  才想着,那男子显然以为得到了暗示,握着一杯酒移驾了过来。
  “我们见过,昨天下午。”他潇洒的举杯,上扬的美丽唇线逸出柔和的男中音;他唱起歌来一定不比费玉清差,非常的舒服悦耳!但脸上表情过分自信自得。
  “我不认识你。”原颖人不客气的响应,低低的嗓音充满百分之百的冷淡。
  “可以坐下来吗?”他己拉开椅子了。
  “请便。但我们要结帐了。”原颖人抄起帐单,一手拉起正在喝茶的田牧莲,害她差点呛死!
  “颖人……”田牧莲又咳又叫的任她拖着走。不时的回头看那位应当很尴尬的可怜男人;不料却见到那男子脸上完全无怒色,反而噙微笑,双眼闪动兴味与挑战的光芒,饮下手中的酒,像在宣誓什么。霎时,敏感的田大主编立即明白——有什么事将要在不久的将来发生了!
         ※        ※         ※
  在悠闲的度假时光中,看着一叠读者的来信,是件多么快乐的事!
  稿费的多少是出版社给予的肯定;信件的多寡是读者给予的支持。一个写作的人大都靠掌声来支撑写作的欲望;知道有那么多人喜欢你,或持反方向的批评,都代表他们全用心看过自己所写的书,不论是谁,都该偷笑了!连萧诺也暂时搁下她那些漫画,一早与她窝在小木屋铺着地毯的阳台上,迎着暖阳度过一早鸟语花香的时光。
  并非全部的来信都是盛情支持的人,有些是批评,有些是捣蛋,也有些是倾诉自己的心情故事。像现在,在笑了两个小时之后,原颖人忧心冲冲的抬头问萧诺:
  “我的书真的不值一看,了无新意吗?”
  萧诺反问:
  “有几个人这么说?”
  “三个。”泪珠在眼中打转,显然信心大失。
  “那有几个人说你的小说精采好看又温馨?”萧诺又问。
  “一百二十七个。”
  萧诺冷淡的道:
  “你宁愿去在意那三个人的批评而无视于一百二十七个人的支持,你有病啊?世间那有十全十美的事!连总统都有人批评了,何况小小的你与我。”
  骂得真好!原颖人心情好多了,小心的问:
  “你——也曾收过他人批评甚至恶意捣蛋的信吗?”她不太相信萧诺会有,她太受欢迎了!
  “怎么没有?!骂得狗血淋头!可是我们又不能写信骂回来,更不能狗腿的回信:是是!大人您教训得是!小女子受教了!不吐血才怪!只能将信挫骨扬灰,咒骂之余还编来草人钉上五寸钉。那些可耻的人根本不敢留下回信地址!我们能如何?作家呢!多少要有点心胸,装也必须装出来。你记不记得多年以前有位叫“席绢”的作家曾经接到连续三封骂人的信?骂到最后甚至写道:因为你是席绢我才花力气骂你,换作是其它作家,大爷我还不屑一骂哩!多可悲的一个女人!被人骂了还得把它当施恩看!那读者八成以为他在教训他家的狗。”
  “可是后来那位男读者又写信道歉了呀!”原颖人也曾听到过这段血泪往事。
  “放屁!先桶你一刀,再替你包扎,伤口已成,弥补不回来了。那女人就是太热情的回信,直到那一封信之后开始挑着回信了,然后黯然消失于小说界,目前不知流落何方。”萧诺顺手又拆开另一封信。她的信永远比原颖人多一倍。
  “大概也是江郎才尽了,不趁机引退,留着硬撑也难看。”世界原本是现实的,她不必寄予太多同情,毕竟将来她引退后也可能成为别人的谈笑话题。
  “呸!”萧诺将新拆的信往纸袋中丢。.
  “怎么了?”
  “骂我的。说我抄袭前人,又写得很难令人发笑,已步入陈腔滥调之林。”
  原颖人惊呼:
  “不会呀!他们为何骂得这么凶?”可见毒辣之人,功力仍有高下之分,她就没收过这么可恶的信。
  “他们当我的小说是笑话大全,无聊!要看笑话不会去看“笑林广记”!如果他们看得懂的话!要我本本写爆笑的情节?!我从不觉得我的书多好笑,轻松当然必要,可是二十来本写下来,本本要求让他们爆笑,搞到最后,不是书死,就是我亡!不了!我偏不写,下本我写大悲剧!”
  萧诺可能也动了气,不过面孔上仍是淡淡漠漠,平静得让人钦佩。原颖人决心学她这一点。
  “可是有些人的批评很中肯、很受用,看出了我们不知道的缺点。上回我就收到一封有十五张信纸的来信,其中将我写的三十本小说做了优缺点评量报告,我感激得要命,连忙奉送上我的新书致意。”
  “若批评的人都是这种人就好了!只希望我们不会重蹈“席绢”那可怜女人的命运就行了!读者大人依然是我们下笔的动力与希望。”
  原颖人笑道:
  “我们散步到饭店吃午饭吧!别看信了。还有十四天要过呢!一次全看完了会空虚的。”
  萧诺也笑了,起身道:
  “好!顺道去书局买信纸邮票。趁空闲时快将“信债”偿一偿。”
  二人披上薄外套,穿着凉鞋,沿沙滩步道往市区行去。
  作家们的快乐与痛苦——读者!双方皆痴狂,所以小说会令人不可自拔的沉迷。有人不停的写,有人没命的看!多么蓬勃的市场,一个梦工场。
  走了半小时,终于抵达市区里唯一一家大书局。中南部的硬件建设带来了实际人了,只要稍稍有领先,她会先怀疑自己的眼睛度数。
  萧诺耸肩。
  “一般反应说我这本不好笑。”她早料到这种结果。读者才不管她这本书的立意为何,反正再用心写的小说,只要不好笑,一律被批评为滥竽充数,水准大退!
  “也许你太叛逆,到底你期望自己定位在何处?”至少原颖人不会自找麻烦,常常转型,让自己写得辛苦,读者看得不适。她被定位于温馨柔雅风格,三年来写得顺利,从不会有异心企望千变万化,但萧诺会。
  “叛逆、善变,有何不可?我要挑战自己能力的极限,是褒是贬不计,至少我尝试过。”她挑了几本新出炉作者的书,再转到别柜,看其它出版社的新书。
  谁能说她错?也许读者骂归骂,对她的叛逆也是欣赏得很;目不暇给之余,仍无法为她定型。原颖人看得出萧诺的善变完全导因于大多铁口直断的读者大人们。
  他们说练华“好笑”,她就偏不再“好笑”。
  他们说她“古装”好看,她就会厌倦了古装。
  他们说她“系列”小说不错,她早已转战他处,对一大堆伏笔视而不见。
  简而言之,这个女人专与读者作对!偏偏读者来信永远一箱一箱的送来,让原颖人这个乖乖牌好生嫉妒!
  与她一同走过去,正也想挑几本别家出版社当红作家的小说回小木屋看时,一个轻轻悦耳的声音从她右后上方传来——
  “是因为不失赤子之心才看文艺小说,而不挑成人应该看的读物吗?”
  原颖人差点吓掉了手中的书!距离太近了!连忙向前一大步,再转回身看那无聊男子。然后再度吓了一跳!似乎是七、八天前一再不期而遇的那个男子嘛!第二次见面,她一点面子也没留给他。
  “别说你不认得我。”他先下手为强的说。
  “但我的确不认得你!”她小声的响应,在书局内谈天简直是天地不容、破坏宁静的大罪人!连忙转身往柜台走去,萧诺已结完帐在门外等她了。
  她记得台湾的地形延伸到南部时可是一片平坦,为何这人也挤了过来?台北人来南部做什么?
  结完帐,出了书店大门,原想装作任何事也没发生,与萧诺往餐厅方向而去。但这实在是驼鸟心态,而且可想而知那男人不会因一点点挫折而退却。瞧他那副死皮赖脸的样子的确很很难缠。
  所以,那个穿着一身品味、看来挺正点的男人长手一伸,挡住了她的去路,移近的脸庞上,两只黑眼眸正定定的看着她。
  “现在经过三次确认,毕竟是算得上认识了!我叫罗京鸿,二十八岁,未婚。”
  原颖人终于肯定这个男人脸皮很厚,而且不接受拒绝;她有些无措的看向萧诺,萧诺只好冷淡的开口代问:
  “罗先生有何指教?”
  也总算罗先生看到了目标以外那株清淡的小花。萧诺外表清清秀秀,味道淡淡冷冷,不容易让人印象深刻,所以,罗大公子也只是敷衍的说着:
  “我只是想请教二位芳名。”目光仍狂野的盯住他的猎物。
  “她叫李清照,我叫李太白。”萧诺先下手为强的拉了原颖人就走。
  不知那个第二次遭拒的男人有没有跟上来?原颖人偷偷的附在萧诺身边说:
  “他会信吗?”太扯了!谁也不会信的。
  “谁管他信不信?我反正给了他两个名字,他又没说要正确答案,也无法追究真伪。”
  也是!好好的一场休闲假日,无端出现莫名奇妙的人岂不大煞风景?何况那男人百分之两百像极了她书中的花花公子。这种人才不会与她生命有任何交集呢!条件再好,一旦缺乏忠实、给人花心的印象,都得倒扣一千分!谁会要一个爱拈花惹草的丈夫?想让自己早死也不是这法子!她要的是……要的是一如她书中男主角一般,即使生活困顿,仍然充满乐观,不怕苦,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也许不解风情,也许不会说好听的话,更甚者,不善表达自己,但那却是她心仪的人种——嗯!她心中偷偷设定的对象,绝不会是那个自称罗京鸿,而且看来花得不得了的男子!
  幸好那男子并没有太牛皮糖;她当然没有回头看那男子的后续动作,只有更加快速的进入饭店的餐厅。
  “不喜欢那种男人?你们外表挺配的。你让人一瞥惊艳,他看来花不溜丢。”
  原颖人撑住发疼的头,再一次申明:
  “我不是烟花女,死也不会看上那种人,也不想让人当玩玩的对象!我只想找一个好男人共度一生。”
  萧诺耸肩。
  “好男人?怎么去确定一个男人好或不好?你都可以外表美艳、内心娴淑了,为何不能接受刚刚那雅痞也许是个外表花心、内心忠实的人呢?”
  这女人根本是在找她碴!原颖人叹口气——
  “别想用这理由耍得我头昏。不管他是不是,或会是什么样的人,我全不要!一个太主动又太活泼的男人会令我害怕!”
  “想要人追,有幸真有人来追了,又怕死了对方企图不明!你果然适合当闭门造车的作家,典型的逃避人格。”萧诺开始对她面前的一大盘食物进攻,反正别人的恋情与她无关,她是来度假的。
  原颖人不回答,反正习惯了也不必太在意;而且她似乎也说对了,她不太习惯有人来追求她。一旦有男人接近她,她会草木皆兵的认为他们都怀有不轨的企图。
  追根究柢,她会小姑独处到二十六高龄实因她本身的问题。
  这会是小说写多之后的症候群吗?当神仙太久了,对世事的幻想与要求超过现实太多?
  “我的要求太高了吗?”忍不住担心的低问,脑中努力回想那个自称罗京鸿的男子的轮廓。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我不会多说些什么。只是提醒你,小说世界中的好男人绝对不会存在于世界上,你喜欢的求偶方式只合用在你的笔下世界。现实世界中那有什么事件件掌握在手中?别忘了,我们也只是造物者笔下的人物而已!怎么演,由不得我们。不过,老实说,你应付男人的手段太青涩,完全不像你笔下女主角的俐落。”
  “现实生活毕竟不同嘛!”
  一时想不起那男子完整的面貌,所以干脆甩到脑后,专心吃饭;反正,她真的不会喜欢那种花得半死的男人啦!才不花心思去怀念他呢!
         ※        ※         ※
  看海——这是每位作者下笔行文时必会描写到的动作;欢喜时看日出,忧伤时看日落,相遇时,分手时,怀念时,海边都是营造情境的绝妙好地点。即使“海边”这地方早被数万本小说一写再写的成了老掉牙的场景,可是,它依然是作家的最爱与必到之处。
  所以,原颖人起了个大清早,上海边去了!说要捡贝壳——如果台湾的海边还有那种称为贝壳的东西的话!而且,只要白色沙滩还没有变得像石油一样黑,像福德坑一样充满垃圾,也许她还会脱下凉鞋,赤足踩它几脚——女主角都那么做的嘛!身为作者,总得尽职的亲身体验一番。
  小木屋里理所当然的只剩下坐在屋檐下努力看读者来信的萧诺了。
  才看了十来封信,侧方相连的另一间木屋发出了敲打的声响,她转头看过去,看到了一个穿休闲服、有着漂亮面孔桃花眼的男子——就是昨天在书局向原颖人搭讪的那一个了!萧诺露出诡异的笑容,道:
  “别跟我说什么“人生何处不相逢”的鬼话,你费尽心思的目的是什么?我那室友还不到倾国倾城的地步,而且她也没有她外表看起来的会玩。”
  罗京鸿只手撑住栏杆,帅气的跳过木墙。与她相同席地而坐在木板廊道上。甩了甩垂落额前不拘的发丝。
  “会在垦丁遇见你们真的纯属意外;但不讳言,在台北时,我的确决心要交到那个小美人来当女友。”
  “你看来不缺女友。”她丢了瓶果汁给他。“还是你喜欢挑战?认为她只是在吊你胃口,其实欲迎还拒?所以你也开开心心的打算接招了?!”
  正式对阵,罗京鸿立即明白眼前这个看来乖巧文静、毫无危险性的斯文女子并不容他小看!然后他立即机警的打量她上下,看到她身边一堆小山也似的信。拈起了一张,信未拆封,上头署名是:练华大作家收。
  “作家?”他也是个各方面书籍皆涉猎的人;虽然文化界的作家他不可能皆有所闻,但多少会有一些印象。但“练华”?有这个人吗?
  萧诺扯出一抹淡笑。
  “阁下恐怕是有些孤陋寡闻了!”
  “恐怕是。”立即的,他明白她是那一种作家了!专写少女看的小说,被知识份子批评为上不了台面的那一流作家。果真是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也没有台北上班族应有的明快精干,而那一张嘴倒是直率得让人意外,一不小心就会让人下不了台。
  “对我们这种作家很歧视吗?”
  “我有什么资格去歧视?!总不能因为我不抽烟,就歧视那些会抽烟的人吧!置身在外,我有何评断的资格?!”
  萧诺颇赞赏的笑了。
  “听起来很顺耳,但更深思的去想,我们这种人居然跟香烟的功用差不多,厉害厉害!损人损得几乎让人无从发现。”
  这女人根本是在找碴!罗京鸿没辙的苦笑,知道这女人非常不好惹,于是连忙换话题:
  “我还不知道你的本名呢!”
  “萧诺,而我那朋友叫原颖人,职业也是骗小女孩零用钱的文艺作家,专司风花雪月,骗死人不偿命,对社会毫无建树的一群。”
  “你很讨厌我吗?”他看了看自己,认为自己仍是与二十八年来的每一天相同的帅气与潇洒,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可是为什么来到这里,这两个女子对他都出言不逊,并且理也不理呢?还是身为“作家”,她们坚持“与众不同”与“怪僻”的信念呢?
  萧诺耸肩。
  “我对你观感如何有什么重要?我只是一个在你追求女友过程中扮演“路人甲”的角色罢了!而你在我的生命中,也不过是一个平空掉下来任我消遣的对象而已。难不成你老兄祈盼天下女子全为你心神俱失吗?当心惹来一身病!好了!如果你想找她,看在你娱乐我十分钟的份上,我建议你往海边的方向去找人。”
  话完,收起她的信,回屋内去了!连一声再见也没有。那代表——他与她不是朋友——也的确是那样没错啦!而她甚至连敷衍一下也不肯。
  罗京鸿呆呆的瞪着木门瞧,并没有太大的懊恼;事实上他这辈子还不曾因女人的出言不逊而失了风度,那是绅士大忌。即使面对生平第二次闭门羹,他也只是笑了一笑,低喃:
  “这个作家对人不留情份,倒不知另一个作家有什么特别的怪僻了!不过,看来是不太可能风情万种了!”缓缓往海边的方向走去,他打猎的兴致更高了!那个叫原颖人的小美人会是什么样的人?他迫不及待想去挖掘了!
  原先在他大脑的认定中,凡文艺小说、漫画之类的东西,都是些不值一看,偏又充斥市场,使文化低落的东西。而创造小说的人皆幼稚不堪,其心性、人格都有待成长,写的东西只适合去骗骗小学生而已。所以,他,以及绝大部分成年人皆不当这一类作家是“作家”。
  但也由于有这么多小说充斥市面,里头男主角皆家财万贯、英俊无比,而女主角全是麻雀,正等着变成凤凰,导致黄金单身汉一个个出现,成了一大票女人猎夫的目标。稍微上相的男子全吃香得要命,只要穿得体面些,自称是某某公司小开,哇!彷佛全台湾的女人都出笼了!她们被小说下了蛊,全当自己是女主角,努力设法让小说世界在自己身上上演,让男人享尽艳福!待她们发现白马王子并不存在于世界上时,那些黑马早已拍拍屁股走人,又去当另一票女子的白马了!
  他可不同,他并不是那种装阔的男子,虽然还不到家财万贯,但家底是有的,月入数十万也是有的,标准的单身贵族、雅痞、黄金单身汉!正是女人们锁定的金字招牌目标!
  求学时,是校园王子、才子、财子。
  当兵时,来面会的女子一卡车又一卡车,差点挤破营地大门。
  出国两年,也是洋妞眼中神秘帅气的东方男子。
  如今回国后,更被众色女子大大看好,千方百计想勾上手当长期饭票。
  多么非凡的身价呵!女人那有不前仆后继的道理!所以他才会认为原颖人是在利用手段钓他;他闲时若相中面孔不差的女子,都不大会拒绝这种游戏,尤其他是百分之百不接受拒绝的。反正在此还有十天要待,又没半个姿色绝佳的女子相伴,逗逗她又何妨?日子才会过得有趣嘛!
  罗京鸿露出兴味盎然的笑容,买了一束玫瑰,以放电的桃花眼电昏了卖花的阿婆,信心十足的大步向海边而去。原颖人,他要在十天内摆平她!的进步繁荣;近几年来,已不再是台北独大的局面,各县市皆有大书局、大表演场、体育场,在育乐生活水平上,已不再北重南轻。所以看到这么大规模的书局,实无须太讶异。
  台湾南部曾被称为文化沙漠的原因并不是南部人不爱看书、不爱追求新信息,而是从没有人想过要在南部开发文化市场,没有人愿意到南部演出,便当成南部人对文化美育冷漠。事实上川流不息于书局的人潮让人感觉到蓬勃的希望。
  原颖人微微一笑。
  “我接到的信大多以南部人为多,写在后记中,居然遭到中、北部读者的抗议呢!看到那么多人在看书的感觉真好。”她也是天天必逛书局的人。
  萧诺笑——
  “我更惨!只提到台东与金门没接过信,便有各方人马指控我只重视那两个地方。”
  “那你怎么回答?”
  “你记不记得我第二十本书没附后记?抗议嘛,我也会。结果出书之后来信有一半在骂我,真过瘾!”萧诺用“皮皮”的表情说着。
  两人很自然的先走到放自家出版社小说的那一柜。有些书局会在柜子上贴出每家出版社小说销售数量;这一家也有。开春第一回合的阵仗,各有输赢!
  “咦!我这一本卖得比你好。”原颖人不太置信的盯着书目报表看。太习惯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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