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你必须经过‘蜕身’的过程,才能完整发挥你体内的力量。”白逢朗回狼族查了古书典籍。原本想了解殷佑这种特殊的体质必须注意什么,但却发现人狼共存的体质将使他的法力被禁锢。
  而所谓的“蜕身”,其实就是蜕去狼形,永生以“人”的相貌呈现肉体的模样。其实在数万年前,狼族早已是“人”的模样存在了,只有灵魂是原形;所以当年殷佑甫一出生就又狼又人的变来变去,着实震惊了狼界,成日有人千里迢迢的飞来拜访金狼王,求见小金狼。
  金狼王殷祈也鲜,居然收起门票来了,要求各参观者以各族的圣物当门票。是白狼族人,就得带一袋银钤树果实制成的香茶;是绿狼族人,就得带他们独有的药草“绿晶”一株……
  结果一大堆灵丹异草、香茶、妙果堆满了联邦政府的国库,让白逢朗头疼了好一阵子。因为货品总是源源不绝进来,消化速度却又不及,后来在日、月、星三人共同“请求”下,殷祈只好暂时放下逗弄爱儿的乐趣,到狐界、神界……一大堆地方去进行贸易活动。最后换回来了狼界罕见的奇花异果、食品等东西,平均分送各族,也算是造福人民了。
  心思再拉回来,白逢朗凝视着眼前这个流有殷祈与若棠血液的男孩,他身上有双亲最优秀的遗傅,而性格上尚似殷祈多一些。但因为殷佑的成长并没有按正确的步骤来,以致于如今看来十六、七岁的他有时像孩儿般的顽皮爱玩,有时又有着五百岁之人该有的沉稳成熟……但也有人类十来岁少年具备的反叛与忧闷性格。
  不知这些互相冲突的心性会不会令他难以调适?
  “小佑,今夜就替你蜕身吧,你也好趁最后一个月学习统驭体内的力量,并控制它。”“那该怎庆做呢?我记得若是没有意外的话,原本助我蜕身的人应该是弄潮的第一个女儿,也就是管家的女儿,但当年的变化太大,使得一切都不同了……”
  白逢朗点点头。
  “是不同。当你提早跑去人界时,就注定了改变。但唯一不变的是管家的女儿身上都拥有祈咒师的体质,而在第二十代更是强烈,所以你能在十年前苏醒。该是你遇到的就不会错过。当年你父王以血液救回四家族的生命,等于耗尽了他毕生的修为与性命。因、果、循环便是如此;如今在五百年的轮回后,将转嫁到你身上。”
  殷佑垮下脸。
  “如果我没有偷跑来人界,就不会有那么多事了,我好像是灾星。”
  “不。”白逢朗严肃道:“就算事情不是因你来人界而引发,你们该历的大劫也终究会以另一种形式发生,也许会更惨烈。”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金狼族必须历此大劫。”别族就算有也没复杂到灭族的。
  “因为你父亲统合了狼界各族。你明白的,身为一个天下共主,尊显的背后便是承担了苍生的苦难,这是当年你父亲打算扛起的,因为他实在不乐见大家自相残杀,为了无谓的小事起干戈。因此他征服了各族,建立联邦,带动修行的风气,让大家专注于提升自己的性灵,而不重物欲。其实这是违背动物界生存法则的。动物们通常在竞争中走向毁灭,从不曾和平共处。再加上他身为共主所承担的,便注定了金狼族的大劫。”
  “但是一整族──”不会太多了吗?
  “全族同意过后,才跟着你父亲去打仗,因此一起受罪。但你父亲将他们保护得很好。”他微笑。自己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殷祈有多么深不可测了。谁会想到他竟是以那样的做法来守护他的子民呢。
  殷佑张大好奇的眼──
  “怎么说?保护什么?”
  “回到狼界后,你便会知道。”白逢朗不欲多言,只道:“我已请韩璇她们把今晚的时间空下来,让四家族的人辅助你蜕身。”
  白逢朗轻掏了下殷佑的肩膀,表示话题已经结束。
  殷佑跟在他身后走出和室,轻声问着:
  “如果当年我没偷跑,会怎样呢?”
  “何必想这个永远不会有答案的问题?”
  “我会像喜欢悠悠一般的去喜欢上弄潮的女儿吗?”
  白逢朗由着他去钻牛角尖自寻烦恼,背着双手走下楼去了。在楼梯的底端,一张盈满笑意的丽颜正等待着他。他永远会因她毫无保留的热情感到受宠若惊,胸口充盈着满满的温暖,迎了过去。
  “悠悠,你回来了?我告诉你,”甫见到心爱的人儿已放学回来,顾不得还在二楼,身子一翻就飞了下来,但他的声音梗在看到于悠手上那封已拆开的航空信。
  天哪!已经拆开了!
  地啊!他今天怎么会忘了检查信箱……
  死了!现在抹油还来得及溜吧?
  “佑──佑。”好重的咬音,即使是四声的读音,也不必那么用力嘛。他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啊,你有信哪?”
  “为什么这封信上说已写过两百七十三封信,却得不到我的回音?”于悠微笑地问。
  殷佑点点头。
  “这有两种可能性,第一,他说谎;第二,他寄错地址了。”
  “这些年来都是你收信的吧?”
  “怎么可能?我是最近才变成实体的,怎会!”
  于悠轻敲他额头。
  “少来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在那之前你已经可以用法术做出一些坏事了。”也不想想她可是与他生活了十年的人,连她也想唬?欠扁!
  “我哪有做什么坏事!你别冤枉我。”他脸上是百分之百无辜的表情,脚下则先步一步的退……
  于悠向前一跳,扑住他,不让他逃,两人跌入沙发中。殷佑赶紧搂住她细腰,怕她不小心撞伤,以致于他被扶手撞到手肘,龇牙咧嘴的忍下痛呼声。
  “承认吧,你污走了我两百七十三封信。”她俏鼻顶着他的,作势要掐他脖子。
  “反正他是不重要的人,又没关系。”
  “就算可以这么说,你也没权利过滤我的信件。”她K了他一下,并不真的生气,只是认为他不该做出这种行为。坏小孩。
  “你真的想跟他通信吗?一个陌生的呆瓜男值得你挂心吗?”殷佑闷闷地瞄她。
  “至少我该回信感谢他一下呀,这么多年没回信,太失礼了。”
  “不许你回!”突地,他土匪的抽去她手中的信件,立即火化成灰烬,让于悠连阻止都不及──
  “佑,佑!我生气了。”这家伙真是长不大!
  但殷佑可反倒是得意兮兮的嘴脸。
  “别气嘛!你知道我受不了别个男生爱慕你。你不能教我眼睁睁看别人肖想你而不作声像个死人似的毫无反应,不是吗?”
  “你──莫名其妙!”简直是强词夺理。
  “才不是莫名其妙。我就不相信你感觉不到那家伙偷偷爱着你,意图这么明显──”“你别胡思乱想行不行?人家他可能只是思念故乡,所以想要与老同学通信──”殷佑捧住她小脸。
  “你骗谁?!当年那家伙还对你告白了,你别说你忘了!”“告白?”于悠楞住,想了一下。“哦,那不算。”“他说‘我喜欢你’还不算?!那要怎样才算啊?直接求婚送上结婚戒指吗?”“拜托!我根本和他不可能的好不好!”他们确定还要为这么无聊的事情吵下去吗?“为什么?你明明很想跟他通信。”醋味四溢,他就是要争出个是非曲直。
  “那是因为……”瞧着他判官似的脸色,她不开心了。“哼,不告诉你。”
  别开小脸,决定上楼休息,不理他了。
  “等等,别走!”殷佑见她跳下他腿,连忙拉住她一只手。“说完再走。”
  “咿!才不要。”她对他吐舌,摆明了不合作到底。虽是被他拉着,但因为他不敢用力,最后便变成她拖着他走。
  “悠悠……说嘛。”他亦步亦趋的蛮缠着。
  “不要不要不要!”
  “悠──”“你别吵啦……啊!”正在上楼中的她因为距离没量好而踩空了一脚,整个人往后倒去──“小心!”殷佑牢牢将她搂住,站得稳如泰山,完全将她的重量吸纳,却没有半点动摇。
  她背抵着他胸怀,感受到他略快的心跳,以及安全的守护,一时之间有些怔仲……
  “走稳一点嘛,别吓人。”他将她身子转过来,然后像抱小孩似的,一手勾住她腰,一手环过她膝盖窝,抱了起来,吓得她低呼不已。
  “别这样抱我,人家又不是小女娃!”她槌着他肩膀抗议。
  他灿亮的灰眼满是笑意与顽皮,直看着她道:
  “走路都走不好,不是小女娃是什么?还是让我抱你上楼吧。”他才不肯放手呢。
  于悠心底怪怪的,却厘不清那是什么感觉,也只有任由他了,因为亲密早已成习惯,他这么做并不会令她觉得不舒服,反倒想到了好笑的事。
  “我从来没想过你会有抱得动我的一天,因为你一直是我可爱的狗狗。”
  他笑,亲了她下巴一记。
  “还狗狗呢,今天晚上我就要‘蜕身’了。你该知道了是不是?”以后可就没法子任意变身了。
  “嗯。刚才水恋有说。”她垂下眼睫,掩住大眼中的失落,不让他看见。
  “不开心?”他仍是发现了,停住了行进的步伐。
  “蜕身对你有益,我怎会不开心?”
  “但你喜欢我的小狼外表对不对?”
  “也是、也不是。我只是害怕变化,害怕沧海桑田的物是人非……当你不再是我的狗狗之后,某种程度上,我们过去的十年种种,也得正式划入记忆的范围了。
  像是一个句点,不能延续,只能换段换行的写出别的生命轨迹。”
  殷佑拍了拍她。
  “你别多愁善感了。我们无法抗拒成长,但不变的是我会永远与你在一起。”
  “佑佑……”她抬起水盈盈的大眼,像是努力要忍住泪水,且心事重重。
  他的心都要碎了,低哑的开口道:
  “你希望我怎么做,才能让你不再挂心这些愁绪?”
  于悠含泪的绽出美丽的欢颜。
  “佑佑。”她眼中终于扫去阴霾了。
  “嗯?”他决定为她上刀山、下油锅,万死不辞。
  “趁你还没蜕身之前,我们到院子里玩飞盘玩个过瘾吧。今天我在山下买到了萤光的飞盘哦,声音很好听,飞得也很远,快!我们快下楼,千万别浪费这仅剩的几个小时。你要变成小金狼才行哦,不可以变成大狼,因为那实在太不可爱了……”
  “……”
  口吐白沫,以昏倒做为严重的抗议。
  “这小子在傻笑个什么劲儿?”朱水恋将所有的坐垫浦放在阳台上,忙完了工作后,终于忍不住问。
  “别理他,他被飞盘K中十来次,八成脑震汤了。”季曼曼撩着短发,望着月亮的位置,以确定施法的时间。
  晚间十点左右,屋内的人全上了顶楼,就等一个好时辰,坐定方位以助殷佑蜕身。
  殷佑才不理会别人投给他的嘲弄眼光咧。
  嘻嘻嘻……自从由于悠口中问出答案后,他一扫下午的哀怨心情,此刻可以说是快乐得不得了!
  哇哈哈哈……那个笨班长不管再怎么肖想于悠都没有用啦!因为管家有一条祖训是“童”、“管”两姓不得通婚。而那个班长叫童智岳,正是姓童,所以一切心思都是白搭、没用的!真是大快人心啊!
  原来当年弄潮的长子继承了管又寒已故师尊的姓氏,延续别人的香火去了。为了怕日后有近亲联姻的事件发生,祖训便明文订下这一条。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咳!
  哦,笑得呛到口水,咳咳咳……
  于悠端了饮料上来,见他咳个不停,递上开水道:
  “怎么突然在咳嗽?生病了吗?”
  “没……咳,没什么啦。”他接过水,缓缓喝下,并将她搂近,好把懒洋洋的头颅栖放在她肩上。
  “大概还要等半小时吧。”于悠看着圆月,想着下次月亮再度成圆时,他就要离开她了……“你记得我教你的咒语吗?”“嗯。”她对咒文的记忆力非常好。也许就像佑佑以前对她说过的,她有祈咒师的体质。
  “别难过嘛。即使我蜕去狼形,但灵魂本质还是你最心爱的小金狼,了不起以后我抽出灵魂让你缅怀一下我超可爱的模样喽。”
  唉……她又不是在伤心那个。以一个下午的时间,她让自已调适过来了。而此刻,心中介怀的是这个“蜕身”的工作,原本该在五百年前完成,由五百年前某名管姓少女手中辅助完成……
  不知为何,她非常地介意,竟有些钻牛角尖起来了,即使理智上知道这样想很没道理、很无聊,但……
  “如果五百年前一切都没变,没有战争,而你正常地长大,那么,当你来人界找那位能助你蜕身的少女,将会发生什么事呢?”从佑佑黏她的情况看来,极有可能也会相同的去蛮缠住一位小姑娘。而古代的社会又不比现代,通常跟一个男性夹缠不清,就只有嫁他了事。想起来……很不舒服……很讨厌。
  “你在暗示什么呀?我是那么没格调的人吗?”殷佑抗议她的言外之意。
  “你就是。说不定你在‘未来湖’里看到了我家祖先可爱的女儿,才急呼呼的来人界找小朋友玩,来个先下手为强──”“冤枉啊!当时弄潮生了两个儿子,哪来的女儿?而且当时我那么小,除了贪玩之外,哪里会想到男女之情这方面的事?”居然质疑他感情的忠贞,太过分了!
  “小时候不懂,长大可不就懂了?反正当你长大后就会看到那名少女了,然后你就会扑过去──”“你当我色情狂啊?”
  “你是狼。”她严肃的道。
  “对啊。”一时之间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
  “所以唤你色狼当之而无愧。”罪名确立。
  古代的冤狱是不是这样产生的?殷佑差点昏倒吐白沫。
  “悠悠,你明知道我爱你,怎么可能再去爱别人?你别忘了,狼是所有动物中最深情的,奉行一夫一妻制。”
  “是呀,跟任何女孩都可能组成一夫一妻嘛。”
  这下子,殷佑总算听懂了,也很头痛,“你在对从没发生过的事吃醋,这没必要吧?”
  于悠努了努嘴,不说话。
  “就像我不能吃那个班长的醋一般,你也不能。”
  “关那个班长什么事了!”她陌他一眼。
  “如果我没出现,依照他写信写得不死心的情况来说,你也有可能被他孝感动天呀,然后嫁到外国去了。”
  她笑打他一下。
  “什么孝感动天!胡说,才不会呢,我才十六岁,不会想嫁人这种事。”
  “耶!如果他拚命写信写到你二十五岁,我就不相信你不会心动。要是我不曾出现,你搞不好就嫁他了,哪还管祖先阻止什么不能联姻的事。”
  她捏着他的挺鼻。
  “强词夺理。明明没有节操的人是你,你却用另一个不搭轧的例子来反驳,过分!”“反正终究我没跟弄潮的女儿见过面,你就饶了我吧,这种醋吃得多冤哪。”“谁在吃醋?”她凶巴巴地问。
  “你呀。”还不承认。
  “哪有你吃得凶!”十年来根本没有男生能近她十公尺以内,都是他老兄的杰作。
  “谁都不许垂涎我的悠悠!”他大手一张,牢牢搂抱着她。这是他一生一世的信念。
  她抬头看他,分不清这是小男孩般的占有欲,还是他所谓的爱情。就像他们很习惯的依偎一般,在情感上也掺杂了各式各样的情分,使他们很难去界定这是爱情作祟还是友谊、亲谊……
  “时间差不多了。”白逢朗打点好了方位,宣布道。
  大伙全走向他,由他依四方位安排好护令使者的位置,让殷佑坐在中间。
  再划出一道结界,防止在施法时有意外产生。
  日、月、星在结界之外,站定形成三角形,唯一的作用是看戏兼以防万一。目前叛军已消灭得差不多,但难说会不会有其他宵小觊觎狼王令,想伺机而抢。
  一切就定位后,就见殷佑召唤出体内的狼王令,将它移至头顶上方。一长串的咒语驱动着圣令发出金光,将殷佑笼罩住。
  当殷佑由人形化为狼形时,金光已强烈到令人睁不开眼。于悠指示其他三人咬破手指,结出手印──
  那些流有狼王血液的血滴,并未向下滑落,竟飘浮在半空中,缓缓涌向金光的中心点。在于悠的咒语下,当血滴与殷佑融合时上立于中天的月光像是一只探照灯似的,笔直垂下一束光源与咒法融为一体……
  蜕身的过程已开始──
  金光中,逐渐浮现一根一根的金毛,愈来愈多、愈来愈多的围绕在金光之中,形成华丽灿目的流光。
  当金光由强烈趋于和缓时,飘浮的金毛在失去力道的搅动后,几乎要四散于风中了,但白逢朗此时突地施法围出一大片布幕,在金毛即将飞散时,罩住了所有、收纳了来,形成一小只布袋;取后缩为巴掌般的大小。
  整个过程历时十五分钟。当金光尽敛时,大伙见到的还是殷佑,没多一个眼睛,也没少一枚耳朵。
  季曼曼甩了甩微微作痛的手指头。
  “有成功吗?怎么还是一样?”
  “逢朗,你在做什么?收集胎毛要做毛笔去卖吗?”朱水恋问着心上人。
  “不是,它有其它作用。”白逢朗将袋子收纳入袖子中,轻轻地道。
  于悠站在殷佑面前。他仍盘坐在地上,调息自己体内汹涌的波动,并试着驾驭那些如猛虎出柙的巨大力量。
  她不打扰他,眼光定在他额头。那破碎的疤痕中间,似乎隐隐浮现出什么图腾似的……那是什么?
  她知道他那道伤疤的来由。也就是他第一次溜来人界,差点成了狩猎者的战利品所留下的伤痕。但隐在伤痕底下的……那是什么?
  比别人多具备了特殊的感应力,使得于悠总能很精准的察觉不对劲的地方。
  “怎么了?”韩璇走过来问。
  “璇,你看不看得到他眉间的金光?”
  “我看不到。”她见到的只有浅红色的伤疤。
  “金光拱聚在伤疤底下,像隐隐约约在形成一种特殊的图腾……”于悠连忙拿过韩璇正在批阅的文件,以空白的背面试图绘出那图形。
  白逢朗等人走了过来。
  “那是什么?”水恋问他。
  “金狼族的封印。”白逢朗微笑的看着。
  “什么意思?”韩璇盯着纸上复杂的线条。
  “没什么意思。”星罗淡淡地讽道:“不过就是金狼王在自己儿子身上动了些手脚罢了。”
  “啧!有说等于没说。”季曼曼嗤声道。
  “逢朗?”还是指望由正常人来说明比较简单明了易懂,不致于听完后还得吐出三桶血抗议。
  白逢朗正要说明,但已收功完毕的殷佑已发出凄厉的哀嚎,哇哇大叫不已──
  “怎么会这样?臭父王!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可恶!可恶!不去冥界救你了!哇──呀!”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也就是狼界),有一个金狼王子,名叫殷祈。在取得全族的支持后,决定统合狼界各族;资源共享,福祸共担,制定统一的律法,不再姑息任何一族去包庇犯罪,也不再容许恃强凌弱的事件不断上演,搞得狼界无一日安宁,仇恨绵延了世世代代。
  身为一个天才型的修行者,他不到一千年的时间便已是全狼界法术最顶尖的人,更可怕的是他独创了许多前所未见的咒术,要不是殷祈生性淡泊,又以玩乐为重,若兴起君临天下之野心,也不是达不到的事。
  殷祈的观念是这样的:连他这么个旷世奇才,无与伦比、谁与争锋的人都没想当狼界至尊了,其他那些三脚猫,既无德又无能更无智的家伙若敢去妄想,岂不是存心侮辱他?
  所以他只好一一收服了来,强迫那些自以为强国的部族签下联邦同意书,并以王血为誓。相较于两、三个强族的不乐意,弱小的部族可说是欢天喜地了。
  狼族五百年的盛世,可说是殷祈强力运作出来的。
  于是,当他心爱的妻子有了身孕,并吐得死去活来时,他便已推算出来自己将得付出什么代价──恐怕将会从他的儿子开始,下一代的金狼族子民都必须承受逆天而行的后果──度得过,生存;度不过,灭族。
  夫妻俩商量后,决定让自己的孩子去担起全族的劫难。而殷祈更以毕生之力去加强这胎中孩儿的承受力,反正他逆天而行的事件已太多了,不差这一件。
  殷佑能够活着出生,可以说是命大,因为在殷祈施法护他的同时,全金狼族的祈咒师也将全族的运势危厄导向王后的腹内,由小金狼一点一滴的承担。这过程里,死胎的机会是百分之九十。
  所以殷佑退化回数万年前的狼胎模样出生,可以说在胎儿时期便已打了一场艰苦的仗。
  当祈咒师将厄运送绘胎儿承受时,便无法反向的施予祝福,或助他蜕身。然后,殷佑这身护体的皮毛,同时又成了限制他习法的障碍。
  如果殷佑没能在出生的五十年内完成蜕身,那么当他修行的层级愈高,身体便愈负荷不了,最后仍是得暴毙而亡。而不修行,则只有十年的寿命……
  所以当狼王夫妇苦思着解决办法时,也就放任独生爱子成日顽皮捣蛋,没强迫他天天学习。最后还是顽皮的殷佑因为误闯了人界,开散了与人类的缘分,才让殷祈觅得一线生机。
  殷佑在人界所遇到的那一对人界情侣身上具有祈咒师的潜质,很少很少,但对殷祈而言却够了;特地将狼王令交付,就是为了藉此导引出他们的特质,相信长期蕴化下去,他们的下一代将能拥有辅助殷佑蜕身的能力,同时令牌也能保护他们不被邪异所扰。
  好啦!儿子的小命确定已能保住了之后,殷祈又开始忧国忧民起来了。
  他跟长老们关在会议室三天三夜,虽然是四十九票对一票,但他很没有民主素养地宣布:
  “儿子是我的,你们反对无效。”就这样,他独裁的下了一道决定!
  将全金狼族族民们的一灵一魂寄生在小王子身上,以皮毛掩护,封印咒令下在殷佑的眉心印堂。
  这种做法是为了以防万一。倘若金狼族注定了要灭族,那殷祈偏要藏起族人的一灵一魂,随着殷佑共存亡。
  在狼界,每一个死亡的人皆必须魂魄完整才会被冥界接引走,若是不完整的灵魂,就会停伫在原地,脱不出肉体,即使是死亡,也像沉睡一般。
  倒楣的殷佑不仅是个退化过的胎儿(请想像现代人生出北京猿人的模样),后来还因他的金毛有遮蔽作用,再加上他在人界受过伤,方便藏住封印,全族人的小命就放在他身上了。若有个万一,殷佑便是数万生命的刽子手……
  逆天之举可说是罄竹难书,也难怪冥王坚持要请他到冥界作客。
  但对殷祈而言,“规矩”这东西太没道理。所谓的“天规”,是用来挑战以求进步的。如果他能用方法使周遭人过得更好,那他会做;如果有法子可以守护他的族人,逆天又何妨?
  没被揭发是好运,就算被揭发了,至少努力过就好。
  一如他知道自己的孩子将要受苦,但他会努力让儿子得到生存的机会。而他也争赢了,不是吗?
  即使因为身上带有守护族人的封印,让殷佑原本只要睡一百年,却成了睡五百年……好命苦的殷佑啊。
  莫怪他要哇哇大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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