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蔺舫要出国那天,阿壁正在宿舍整理行李准备返乡,有个同学跑进来告诉她,有封署名蔺舫的信。
  她接过来一看,心里波涛汹涌。
  那一手苍劲有力的毛笔字迹,令她联想到一个已经死去的人——仇剑。
  自从听蔺舫说太子长得很像仇剑之后,她曾找出后期仇剑寄给白素的信封上的寄件人地址,并以大传系系报名又收集五十年代的田野调查,暗中查访仇剑其人。
  可惜,没有机会和仇剑当面会谈,因为死人永远也不会说话了。
  透过追随仇剑多年的管家陈述,她才得知,原来仇剑是某大报杜的第一代经营者,因早已退休,所以晚近较不知名,他终身未娶,用一生等待一名叫白素的女子出现,但是等到华发满头,仍没等到。终于在去年的元宵节那天,白素出现了,他耗尽一生等待的佳人真的让他等到了。
  但是身体一向键朗的仇剑,却在佳人出现的当夜,含笑归西。
  那位管家说:“老爷子回来的时候,心情似乎很好,脸上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他笑着拍拍我的肩膀说:‘我终于等到她了,她仍然像当年一样温柔婉约,没时间了,我要赶快去会她了!’他当时以为老爷子要出远门啊,没想到老爷却回房去,静静地躺在床上睡觉,一直到隔天早上,我去请他用早餐时,才发现老爷子走了。”
  阿壁看着信封上的字迹,与仇剑写给自素的不谍而合。
  “一个已经死去的人怎么会写信给蔺舫?!”阿壁真是又惊又疑,看一眼时间,蔺舫应该还没上飞机,现在送去给她还来得及。
   
         ☆        ☆        ☆
   
  蔺舫望着床上一堆堆叠放整齐等待装入行囊的衣物,脸色淡然,没有喜怒哀乐,即使到了这一刻,她的心仍摆荡不定,因为要忘记太子是一件艰巨困难的工程。
  莫子仪开门探问:“蔺舫,楼下有个叫阿壁的女孩来给你送行。”
  “阿壁—”,她们不是说好了,省掉饯别那一套,两个人抱头痛哭的场面很难看的。
  她才轻轻唤了一声,阿壁就咚咚地跑上楼来了,善意地向莫子仪露齿一笑,随手将他关在门外。
  等不及要将那封信拿给她。“蔺舫,学校里有封你的信——”
  “咳咳——”她假装咳嗽打断阿壁的快人快语。
  “李嫂麻烦你帮我倒杯水。”
  不知情的阿壁又说了。“我告诉你呀,那封信——”
  “顺便帮我同学倒一杯,她话说多了口很渴的。”
  她这样暗示,阿壁总该明白了吧,这个苯阿壁。
  李嫂应声遏出去之后,阿壁的嘴还闭得紧紧的,像装了拉链似地。
  “可以说了啦!”她知阿壁的性子。
  “我怎么知逋李嫂是SPY嘛!”阿壁委屈地撇着两片唇,掏出那封信。“学校里有封你的信,今天送来的,快看看。”
  没有留寄件人的地址,她很快瞄过信封上的字迹,似曾相识,忙不迭地撕开来看。
  我的头发又长长了,什么时候来帮我剪了它,想见你,真的。我会穿好你喜爱的牛仔裤等你来。
  下面留一行地址。
  她的手因高兴而抖动着。“是太子!”
  阿壁的手也科动得很厉害,不过她不是高兴,而是害怕。“那是仇剑的笔迹。”她看过他写给白素的信,所以认得。
  “是太子,太子来找我了!”她欣喜若狂地奔下楼去,险些撞翻李嫂手上端着的两杯果汁。
  信里全然没有留下署名,但是她知道是太子没错。
  他们曾相约,再见面时,她要帮他剪去一头长发,他也会蜕变成一个穿着牛仔裤的现代太子。
  冲到楼下时,母亲喝住她。“蔺舫,你要去哪儿?”
  她头也不回地往门外去,倒是跟在她身后的阿壁尖叫出声。
  “啊——鬼呀!”
  蔺舫的母亲脸色不悦地丢句话。“那个鬼叫连天的女孩是谁?”莫子仪忙着解释阿壁的身份。
  然而此时的阿壁已吓得溜到蔺舫身旁,又开始结巴了。“她……是……谁?”她指着蔺舫的母亲。
  蔺舫开门要外出,母亲走过来拉住她的手。“不准出去!”脸色很难看地瞅着蔺舫。
  “妈——”她的眼神含恨,锐利如刀。
  阿壁又尖叫。“什么——”她差点跌倒在沙发上,惨白的脸蛋,一阵青一阵绿,像惊吓过度。
  在她们母女互不相让的对峙下,阿壁努力地爬起来,踉踉跄舱地踩着不稳的步履附到蔺舫耳边,嚅嚅喃道:“她长得好像白素的母亲,我在鬼屋里看过她的相片,一模一样。”阿壁的眼瞎盯着她的母亲瞧,眼神既害怕又想看。
  “你在说什么?”她不敢相信阿壁所说的,怎么会这样呢?但下意识地甩开母亲的手,站到几步远外,好像母亲的手会突然推过来,她会闪避不及地撞了墙角,哎呀,她的头好痛——
  阿壁也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这件事太复杂了,我看你还是快去见太子或是仇剑吧,天啊,管他是谁,快去找他吧。”她以身子掩护蔺舫逃出门去,不让她母亲拦住,并告诉她母亲。“让蔺舫去吧,这样对你们都好!”她可不希望历史重演。
   
         ☆        ☆        ☆
   
  南国的艳阳天,热情得吓人,虽已是近黄昏,大地仍被曝晒得发烫。
  置身在陌生的城市里,蔺舫拿着地址条边问路人边寻找,辗转在巷弄间,她早已被烈日烫得双颊白里透红了,像抹了胭脂。
  “你要找他呀?!”一位欧巴桑朝她打量。“你走到底,路尾有棵大树,大树旁边那间又破又旧的老房子,那里就是他的家。”
  她转身朝路底奔去,听见后头的欧巴桑叨念着。
  “听说他赚大钱回来了,但是看那一身穿着打扮,不太像喔,倒是皮肤保养得很好,吓死人了,跟年轻时一样……”
  没仔细听那欧巴桑又臭又长的闲话,她连蹦带跑地来到大树下,走进倾圮的竹篱笆里,那间又破又旧的老房子,伫立在眼前。
  她不敢相信那样的地方能住人,当牛舍恐粕都不够牢固呢!
  在她出神之际,背后刷一声,有东西从树上掉下来,并且那东西就站在她身后,观看她。
  “你终于来了!”
  她被那熟悉的声音吸引,回过头去。
  落日余晖映在太子的后方,使他的正面雾茫茫的,有点漆黑,不太真实,她怀疑那是自己的幻觉。
  伸出犹豫的手去摸他的脸庞。“是真的,不是幻觉。”她嘴着泪水破涕而笑。
  大概是太久没见到他,又太想念他,一连串的巧合异象,使得她把想像和真实都分不清楚了。
  “你到底是谁?”仇剑还是太子?她的手正好摸到他的唇,想到两人如此相爱,却从未亲吻过,心里不知为何有丝凄凉。
  他伸出手来覆盖在她手上,紧紧抓住,怕她跑了似地,嘴角含笑,一个使劲儿将她拉靠过去。
  “你来的正是时候,太阳要下山了,这里的落日很有名的。”他转个方向,她的背贴在他的胸前,两人凝望着夕阳。
  可是她不是来看夕阳的呀,她是为他而来的。回头看他,那一脸孤独又坚毅的五官,是她梦里的蓝图。
  他的手环过她的肩,仍是紧紧地抓住她的手。
  见她不专心欣赏落日,他便附唇至她的耳鬓处,细声地呢喃。“听说当太阳沉下海平面那一瞬间,会发出声音,能倾听到那声音的人,就会得到幸福。”
  她笑了。“你唬我?”
  他一脸正经。“真的,不信你听听看!”
  两人专注地望着海天一色的连接点,晚霞发出红光,洒得人兜头兜脸都是艳彩,夕阳温柔地投入大海的怀抱,像一对恋人。
  她当然想得到幸福,就像这一刻这样。她很认真地想要。
  “有没有听到‘噗通’一声。”他说得好像是一个铜板掉进水里去似地。
  鼓起腮帮子,撇着双唇。“你耍我!”她气嘟嘟地捶打他的胸膛。
  他狂笑不止,优游满足于这样小儿小女的小把戏。
  “哇,瞧你刚才的神情——好认真啊!”他一出口又挨她打。
  “你那样子——好美。”他抓住她如雨点的乱拳,这回换他认真了,倒不是看落日,而是盯着她透红的脸庞看。
  她气恼了,这个人那么多谎言。“少骗人了。”心里却是喜孜孜的。
  “是真的,我要把你现在的样子留下来。”不懂他在说什么。
  兴之所至似的,他像想到什么方法来了。“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说着,拉着她的手往外跑。
  “要去哪儿?”她都还没进他家门,喝囗茶水呢,怎么就要走了。
  是不是他怕自己家里太寒伧了,才不敢让她入内。
  傻太子呀,难道他还不明白,她爱的是他的人,她爱的是他那颗爱她、疼她的心吗?其他的一切根本与她的爱无关。
  他在一间华丽的婚纱摄影礼服公司门前停下来,回头看她,嘴角微扬,是欢喜的模样。
  望着婚纱公司闪闪烁烁的招牌,她像陷入一种迷离梦境般,搞不清楚太子究竟在做什么?
  “我们要照相!”他站在门口上大声吆喝,右手搂紧她的纤腰,很霸气的占有,像一种宣告。
  正在忙碌的店员被太子的声音谅动,停下手上的工作,转头注视他们两人,嘴里不禁轻呼道:“哇,好一对俊男美女,你们的婚纱照拍起来一定很美,可以放在店里的橱窗当广告耶。”
  两人相视而笑,煞为满意那位店员的狗腿。
  看着满橱柜的白纱礼服,倒令她不知从何选起。
  独具眼光的太子为她挑了一件改良式的短旗袍,藏青色的丝缄,配上斜边上的紫色中国结式的钮扣,十分复古风味。
  他对蕾那件不像婚纱礼服的旗袍品头论足。“这件看起来比较像以前你穿的那件。”
  只要他喜欢,复古也行,她到试衣间换上衣服,走出来时,太子的眼睛都亮了起来,看了许久也没眨一下眼。
  “跟我想像的一样美丽。”他看得教她不好意思。
  “喂,有人在啊。”她指的是站在一旁掩嘴而笑的店员。
  看得傻了眼的太子,对她的话完全无动于衷,几乎不舍得将眼光移开来。
  “他真的很爱你!”店员小小声地告诉她。
  她知道,因为她也以同质量的爱回报于他,不管他是谁?她不想猜疑了。
  拍照时,他们摆出和仇剑白素的相片里一样的姿势。
   
         ☆        ☆        ☆
   
  后来他们坐上计程车,在陌生的城市里流浪,他们像两尾鱼儿,优游在银河般的车水马龙里。
  “以前我住这里时,没这么多四轮的车子。”他望着窗外感伤地说着,脸上有一抹忧伤。
  她不解太子的话中意,也不想去理解那么许多,微困的眼皮重得快塌下来,将头枕在他的胸口,这样亲密的举动已不会教她害臊了。
  计程车司机问道:“先生,您要到哪儿?”
  是啊,太子又要带她去什么地方啊?和他在一起总有数不完的惊喜,她闭起眼来休息,倾听下一个惊喜。
  “旧火车站。”他的语气没有惊喜的欣然。
  火车站?那不是送别的地方吗?他们要去送别谁呀?
  她睁开眼问:“有人要离开这里?”仰着他的鼻息,她真的不能没有他了。
  “恩。”摸着她的发丝,用脸颇烫贴着,舍不得的神情闪过他的眼中。
  她紧张起来。“我不走。”抱紧他的腰,他是要送她走?
  她再度泣不成声。“你怎么忍心送我走呢?”她的头摇成几千几百个否定,心里是笃定的,再也不会离开他了。
  当初离开他,是她挣不开现实价值观的牢宠,才被母亲所要挟,经过那么久的等待,他才又鼓起勇气和她联铬,这一次自己不会再傻了。
  太子抿紧薄唇,锁眉闭目,将她牢牢地抱入怀中,他的不舍千倍于她。
  旅客不多的旧火车站面临被拆毁命运,它的一木一瓦将留在人们的记忆深处。
  月台出入口,蔺舫说什么也不肯放开太子,泪湿了他的衬衫。
  “你为什么要送我走——”她那几乎哀嚎的哭声,窜入太子酸楚的喉头,刺激泪腺分泌。
  “要走的人——是我!”
  她觉得两脚发软,支撑不了身体的重量。仰起头来,看到一个流泪的男人,一只流泪的左眼。
  太子的泪滴落在她的唇上,是凄凉的味道。
  他低下头,吻去了她的泪。
  “我等了你四十年,去年元宵节终于等到你,才知道你走了又来了,但是——你一如当年的青春,而我却垂垂老已了,所以,我愿意用今世的生命换得一回重逢,再重温一回我们当年的爱恋,啊,我的白素……”
  “我要跟你一起走——我不要孤孤单单一个人留在世上一带我一起走,仇剑!”她的哀求声,撕扯着太子欲断的愁肠。
  他挟起她潸然的脸庞。“你知道是我?”一把搂紧那具颤抖的身躯,用尽他全部的爱搂紧她。
  她的两泓泪海,翻腾成啸,排山倒海而来。
  突然一句陌生的声音。“哎呀,瞧她哭成那样,你就带她一起走嘛!顶多车票钱我帮你出啦!”月台口的剪票员实在看不下去了,这时代竟然还有如此痴心于情的男女,连他都感动了。
  敖开蔺舫的身体,拭去爱人的泪,他又何尝舍得走呢!“我来这里的程序和你不一样,只能做短暂的停留,现在咐间到了,我得回去。”他深深地凝视着爱人的眼。“但是,我会继续等待,等待下一回和你一起出现在人世间。”看到她滚烫的泪滑下来,他再度将她抱住,不想放开,哦,老天爷,你为什么要如此捉弄人呢?
  蔺舫在他怀里抽噎着。“不要留下我一个人孤伶伶地活着……”
  他咬紧牙关,严词厉色地说:“你不能违抗天命,一定要活下去,而且要快快乐乐地过完你的今生,答应我?!”
  她摇头,拼命地摇头。为什么上辈子不能结合,今生还要拆散他们,为什么?他们只是相爱而巳啊?
  “答应我——”他绝不能让她有轻生的念头。
  他在她哭泣的泪眼里,越来越模糊了。“为什么?”
  谁能给她一个合理的答案呢!
  “为了我——”四目相交,受炽爱所煎熬。“你一定要活下去!”这一生是上天欠她的,只是少了他的参与……
  蔺舫抽搐不已,连心都痛了。她爱他,为了他,不借放弃一切,更愿惹为他做任何事,但是要她苟活在没有他的世界,这个要求对她而言,太残忍了。
  “答应我?!”他捧起那张无辜惹人怜的泪脸,一定耍听到她的承诺才放心。
  不知是哪来的力量,引她点头应许,做出她今生最痛苦的决定。
  两人又一阵紧紧的拥抱,这是今生最后的拥抱吧!
  我的爱人!
  终究还是要离开了,他安心又伤心地放开她的手,走进月台去,回眸做最后的凝望,恋人如昔,而他依旧深爱。
  对着月台外大吼,怕她听不到。“我们会再见的,一定会的——”他用力挥着手。
  蔺航早已泣不成声,看着渐行渐远的太子,几乎要消失在她的泪水里,忽然想起。“仇剑——再见面时,我们如何相认?”万一他找不到她?或是他忘了她?越想越心焦,来生的变数太多了。
  太子的声音缥缥缈缈,快被夜风吹散了,仍声嘶力竭喊着。“还记得你以前常唱给我听的那首白光的歌“魂萦旧梦’吗?”
  “记得啊——”
  “你一唱,我就知道你来了!”
  花落水流,春去无踪……醉人东风……青春一去永不再回头……燕飞蝶舞,各分西东……
  原来,那是她前世常唱绐他听的歌,莫怪到了今生仍是念念不忘,她的眼泪淹没了一夜。
  “我会循着歌声找到你的——”
  在月台上,两个人,三行泪。
  这不是一直出现在她梦境里的那一幕吗?
  可惜,这一回不是梦,永远也醒不过来。
  尾声二○八七年、电影街的散场时分,人潮自戏院旁的安全梯涌出,淹没到大街上来。
  一个孤独而美丽的倩影,在人潮之中随波逐流,脸上流露着落寞的神情,脑海里还咀嚼着刚才的电影情节吧,为电影里那对离别的恋人几番寻寻觅觅,最终仍不得相聚而感伤。
  想她自己啊,她又在茫茫人海里寻觅什么呢?
  早过了相信童话故事里有白马王子的年纪,但她仍童心未泯地等待着生命里那位真命天子的出现,无聊吧!一个即将年过三十的女人,竟还有这般不切实际的想法。
  下班后,她经常独自一人前来看电影,卸下冷漠的伪装面具后,拒绝和公司的同事做任何公事以外的接触,怕她珍藏在心底的过时爱情观遭到挪揄,所以一直以来,在弱肉强食的公司,她要求自己收拾起真性情,扮演一位企业女战士,而梦幻的爱情,就把它保存在电影的情节里。
  只是,每回看完电影,她的心里就越是惆怅,越加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等什么?像站在迷雾里找不到出路。
  三寸高跟鞋踩在人行徒步区的红砖上,蹬蹬作响,摩肩擦踵的人群越聚越多,她的脚步越走越急,一心想冲出拥挤的闹区。
  脚下一个不慎,踩到什么硬物,踉跄了半步,险些跌倒。
  “唉呀——”一个浑身污垢不修边幅的流浪汉抱着脚惨叫。
  她踩了人了!
  其实自己大可无动于衷地走掉,以她一贯的冷漠,不去加以理会那些无家可归的社会边缘人,他们就像游魂似的,没有人关心他们的死活。她顿了一下,被那种卑鄙的想法击中,自己不也是这样的孤魂野鬼吗?
  站在那位蓬头垢面的流浪汉身边,她满脸歉疚地瞅着那只因无鞋可穿以致被她踩得血流如注的脚,惊慌地大叫。“哎呀,流血了!”蹲下来急忙从皮包里拿出面纸,为他擦拭止血。
  他扔掉她的面纸,从自己身上撕下一块破衣布,绑紧在脚跟旁,有一种临危不乱的冷静。
  她显得笨手笨脚,弄伤了人,只会仁足在那儿,不知怎么办?
  “对不起!”万万想不到一个在职场上冷若冰霜的女强人,会开口向陌生人道歉,那句话说出口,连她自己的耳朵都不敢相信,也许是受了刚才电影情节的影响吧,让她多了一点人的温度。
  流浪汉始终低着头握住受伤的脚盘,不言不语也不理会她。
  “我送你去医院包札吧!”她的高跟鞋又细又尖,底下可能还有细菌呢。
  杂乱蔓长的发须挡住他的五官,使她看不到流浪汉的表情。
  “你在过儿等我,别走,我去开车过来。”他仍没有任何表示。
  既然对方不回答,就当是接受她的安排了。“别走喔,我马上回来!”
  他仍是不吭不响,她心里猜想着,这个人会不会是个哑巴?!
  走了几步后,不放心地回头寻找那流液汉是否还在原地。啊,他不见了!
  她立在原地,放目张望,这时的人群渐散了,稀稀落落的徒步区上,却不见流浪汉的身影。
  算了,也许他们有他们的自尊吧!
  当她走回停车场附近时,对面熙来攘往的电视墙前,围了一圈人,不知发生什么事,心想,可能有艺人在那儿表演吧!她一点兴趣也没,直接朝停车场走去。
  一对和她擦身而过的学生情侣,勾肩搭背地说着。
  “那个人好可怕哦,浑身脏兮兮的,脚丫子一直流血,他好像不会痛似地,还拼命唱歌,真怪异。”
  “唉,那种流浪汉呀,就是故意作怪,好引人注目嘛,变态!”
  “喂,你别这样说啦,其实那个流浪汉满年轻的,而且仔细看,他的五官还挺帅的。”女的修正男的说词。
  男的醋劲大发生气了。“你怎么知道?”自己的女朋友说一个流浪汉帅,令他难堪嘛。
  “那是因为我经常看到他在电视墙旁边出现,而且每次都唱那首没听过的歌,总觉得他好像在等谁似地。”
  那对学生恋人边吵边走向电影街,倒是她的步伐停顿下来了,望着对街,空茫茫的眼神,毫无目标。
  阴郁低吟的歌声穿过拥挤的人缝间飘了出来。“花落水流,春去无踪……。”
  那歌声如泣如诉,像来自遥远的年代,缥缥缈缈地袭入她的每个细胞,唤起一场很久以前的记忆,牵引了她的步伐移动过去,无视于眼前的红灯。
  一声紧急煞车声,计程车司机探出头来冲着她骂。
  “喂,找死啊!”其他的车子也纷纷停下来,让她先过,真怕了她,不要命的女孩!她像走在虚无的空间里,只听见歌声,其余的一切充耳不闻。
  走到电视墙前,那男人仍低着头吟唱不歇的情歌。
  她望着那只被她踩伤的脚,视线由下而上,缓缓地浏览到他的脸上,轻轻地唱和着。“青春一去,永不再回头……”
  男人的歌声戛然而止,身躯因错愕而微微颤抖着,慢慢地抬起头来,有如电影里的慢动作,挺起胸膛,扬起下颌望向她,透露期待己久的眼神。
  四目相会,炯炯有神的眼瞳中,跳跃着记忆中那张熟悉的脸庞,前尘往事,今生来世,在思绪里翻涌而出。
  周遭的人潮流动如河,流不走记忆的呼唤。
  “是你——”她的喉间迸出惊呼声。
  男人的眼里闪烁着泪光,薄唇轻颤着。“是我!”
  两对互相凝望的眼眸,一场很久很久的记忆封印于焉开启。
  在川流不息的电影街上,散场时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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