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新年舞会进入第三天,到今天为止,代理男主人凯·罗兰·威那斯还没和任何一个女孩共舞过。
  于是在本来看他不是委顺眼的几个男人之间,开始有他一定是因为到住宿学校支,太久都没跳舞,舞技退步了等等传言。
  可是这流言还来不及蔓延开来,凯就上前邀请了依莎贝拉共同跳这支华尔滋。
  凯与生俱来的优雅姿态加上后天培训的流畅身段,让那些曾经想要嘲笑他的男人拉立刻噤若寒蝉。
  真无聊!
  虽然心底是这么抱怨着,但凯俊美的脸孔仍是保持着最温文的微笑。
  拉着笑容灿烂的依莎贝拉翩翩起舞,凯的心思却不断飘到阳台边。
  从这个角度虽然看不见,但他知道施卫的确是待在那里的。
  心不在焉地审视着依偎在自己臂膀里的美少女,凯很讶异自己居然曾经不考虑恋爱就决定婚姻的对象。
  就一个结婚的对象而言,依莎贝拉确实是十全十美的选择。
  端庄美丽的外表、雍容华贵的气势加上高贵传统的出身,她的确配他的最佳人选。
  事实上,凯也在上次的舞会之后做了一个初步的决定——放眼现下,能为威那斯家族带来最丰厚的额外利益,且最适合担当威那斯家女主人的,不消说,就是依莎贝拉·格林·威那斯了。
  可是这个决定却在一星期前被整个推翻,原因是凯尝到了恋爱的快乐。
  为了敷衍了事也是挺麻烦的,他还得殷勤地邀舞;凯实在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
  脚底踩着舞步,凯的心神却早已飞到天边。
  另一方面,施卫还挺有闲情逸致地待在宽敞的阳驯欣赏风景。
  一来他并不想认识这些只有一面之缘的人,二来待在这里比较自在,所以施也乐得一人待在阳台。
  闭着双眼,感受带着寒意拂过脸颊的冷风,这种干燥的感觉在施卫的故乡并不存在,即使是在寒冬十二月,他的家乡也没下过雪。
  “那个……”
  一个轻柔的声音伴随轻盈的脚步声响起,施卫意外地睁开双眼。
  站在他眼前的是一个有着蜂蜜色长卷发及棕灰色大眼睛的少女,有些迟疑地看着他。
  “有事吗?”施卫挺直身体,好奇地问。
  “施先生,你好,我叫做丽丝·冯·威那斯,是凯的表姐。”少女突然间做起自我介绍来。
  “呃,你好。”施卫有点诧异。
  不晓得这个少女是从哪里来的勇气,居然敢一个人跑到阳台,还在他面前做自我介绍。
  “施先生,听凯说你是他在学校里认识的朋友?”
  “不要叫我施先生,听起来好奇怪。”施卫不自在地扭动身躯,不习惯一个看起来和自己年纪相近的人这么正式地称呼自己,“请你叫我施卫就好了,威那斯小姐。”
  “那也请你不要叫我小姐,听起来好像我老了好几岁,请叫我丽丝就好。”
  丽丝打趣的回答让施卫笑了出声,爽朗的笑声也让丽丝回以微笑。
  “你特地跑到这里来做自我介绍,请问有何贵干?”
  “嗯,因为想认识你嘛!”
  “哦?你不去争取和你表弟共舞的机会可以吗?”
  “虽然凯的确长得很俊俏,可惜我对年纪比我小的没兴趣。”丽丝脸不红气不喘地说。
  “那你为什么还特别在新年来参加这场舞会?”
  “没办法,家族传统。”
  丽丝耸耸肩,自然的表情让施卫对她产生好感,其实施卫本就是一个相当容易和刚认识的打成一片的人,凯只是当中的例外。
  “那,丽丝,你说要认识我,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我两个月前刚从中国回来,没想到在国内这么快就又碰到中国人了。”
  “咦?令尊是从商吗?”
  “你怎么会知道?”
  “通常这个时期会出国的都是为了经商嘛,先不说这个,你是到中国的什么地方去了?”
  上海。
  “那离我家乡满远的就是了。”
  “你住在中国的哪里?”丽丝说着,不由得拉紧了领口,以防冷风灌入。
  “非常南边的地方。我舞进去好了,看你好像委冷的样子。”
  施卫并不觉得一阵阵吹来的微风会让人发寒,但看来可能是他的体温比一般人高,比较不怕冷。
  两人一同走进屋内的景象引起一阵不小的骚动,当然连还在舞池中脱身不得的凯都注意到了。
  卫!
  搞什么鬼!那个女的是谁?
  凯在心里吼叫着,如果不是蜜拉昨天的劝告及时钻入他的脑海里,他一定不顾一切地冲向前把施卫抢回来。
  天啊!他到底在想什么呀?
  施卫和那他叫不出名字来的女孩谈笑风生,凯觉得自己的心脏好像被人用刀子划了一道伤痕。
  为什么这支舞这么冗长,为什么音乐还不停止?
  或许是凯握着依莎贝拉腰肢的手指瞬间加重了力道而不自觉,后者突然抬头蹙眉,不解地看着他。
  “抱歉。”凯向依莎贝拉道歉。
  凯在心中诅咒着这首好似漫无止境的舞曲。
  好不容易在最后一个旋律演奏结束后,凯终于忍无可忍地拖着依莎贝拉到那两个聊得旁若无人的人面前。
  “凯,轻一点,我的手好痛。”依莎贝拉的埋怨让凯几乎想抛下她,但将蜜拉的告诫铭记在心的凯现在需要她来掩人耳目。
  “对不起,不过,依莎贝拉,你认得那个和我朋友在一起的女孩吗?”
  “谁?啊!那不是丽丝吗?”
  “丽丝?”
  “是你的表姐,不过你们应该有段时间没见面,听说她前一阵子刚从中国回来。”
  “中国?”那是卫的故乡。
  谈话之间,两人已经来到施卫和丽丝的眼前。
  “好久不见了,凯。”丽丝眨着眼睛,来回看着自己的远房表弟、表妹后说道:“嘿,你们两个人看起来是那么相配,真是天作之合!”
  丽丝的话当然是没有恶意,相反的,任谁听来都心有同感,但这话听在现在的凯耳里,却像是诅咒一般让人生厌。
  施卫对这句话自然是毫无反应,而依莎贝拉不用说则是一脸欣喜。
  “听说你刚结束旅行回来,丽丝表姐?”试着不着痕迹地靠近施卫身边,凯隐藏不悦,试着转移话题。
  “是啊,刚才跟施卫聊天时,又想起之前在中国的生活。”丽丝叹了口气,有种相当怀念的意味。
  “哦,是吗?”
  “凯咬咬牙,皮笑肉不笑地没把自己的情绪爆发出来。”
  她居然直呼卫的名字!
  “那里真的是一个和英国迥然不同的国度呢!”丽丝说着,突然看向凯,“啊,不过你对这种话题八成没什么兴趣吧?”
  身为威那斯家族的一员,丽丝当然很清楚凯一家都有种族歧视。
  “怎么会?我也很想知道卫是从什么样的地方来的呀。”
  凯站在施卫的身旁,握紧拳关克制自己别将他拉开。看着那个笑得开怀的远房表姐,凯有股想将她逐出家门的冲动。
  “怎么说才好呢?虽然看起来有一些凌乱,却又意外地井然有序!而且人都很好客喔,我住在那里的时候,经常被邀请参加家庭聚会,很好玩的。”
  “家庭聚会?是舞会吗?”一生还没机会可以踏出国门的依莎贝拉好奇地问着,对她而言,那就像是在听一个遥远的故事般。
  “有点不大一样,不是真正的舞会,比较像是一些人聚集在一起聊天,该怎么说呢?卫,你们都怎么称呼这种聚会的?”
  凯心想:丽丝你不要得寸进尺!
  每当丽丝肆无忌惮地直呼施卫的名字时,凯额头的青筋就增加一道。
  “我猜你说的是闲话家常?”
  “啊!没错!我很喜欢喔!只可惜不会说中文,有很多时候只能看着人家傻笑。对了,卫,可以拜托你一件事吗?”
  “嗯?”
  “既然你是从中国来的,我想你应该会吧。”
  “什么?”
  “可以帮我写一幅字吗?”
  “一幅字?”
  “就是用那叫什么……啊,对了,毛笔写的字,可以吗?”
  “可以是可以呀,你要那个做什……”
  “可以吗?真是太好了!”施卫的话还没说完,丽丝兴奋的话语就打断他的话,“我好喜欢那种字,看起来实在好漂亮喔!”
  “可是有一个问题,我需要特殊的工具。”施卫说出他的不便之处。
  “笔墨纸砚吗?我有,从中国带回来的,而且现在还带在身上。”
  “你干嘛把这种东西随身携带?”
  “因为那很漂亮嘛!那,明天下午我去你的房间找你,你再写一幅送我吧。”
  “我的房间!”丽丝说出口的话让施卫吓了一跳,不晓得要怎么告诉她自己并非和她们一样住在客房。
  “这样不大好吧,丽丝表姐。”凯终于忍不住了,这个刚和卫认识的女人,凭什么摆出一副跟卫很熟稔的样子!“一个女孩子单独跑到男生房间……”
  “有什么关系?只是请他写一幅字而已。”丽丝毫不在意地说。
  你!不要得意忘形!凯在心中大吼。
  凯皱起眉头,不悦地转身,技巧性地把施卫挡在身后。
  “那这样好了,明天舞会的时候你把那些工具带来,让我和其他人也有机会看看卫写字的模样。”
  这不是询问,而是已然下了决定的命令句。
  “只要卫愿意,我倒也无所谓。”
  “就这么决定了。”凯说道。

  凯刻意挑选这个时间是相当别有用心的。
  第一,当然是因为他死也不想让施卫和丽丝独处一室,可是又很难找出其他理由拒绝丽丝的提议,所以只好得用参加舞会的宾客们当借口;二来,他已受够了抱着一个他没兴趣的女孩子在舞池中央打转,却只能悬着一颗心,担心着施卫到底在做什么。
  而现在,他不但可以正大光明地守在施卫的身边,也不用浪费时间在依莎贝拉身上。
  前来参加这个家族舞会的来宾泰半都没离开过英国一步,所以对他们而言,施卫将做的表演是既新鲜又有趣的。
  现在东方文化已成为西方人所向往的艺术,施卫的挥毫更是吸引了这些附庸风雅的人士的注意。
  不过这一切对凯而言,只是不让施卫和丽丝独处的方法罢了。
  原本应该是衣香鬓影的舞池,现在摆设了一张长型的桌子,上方摆着一些相当精致的器具,只不过对围绕在它们旁边的多数人来说,这些只是装饰品,因为多半的人根本不晓得使用方法。
  施卫站在桌子边,等候兴奋地磨着墨的丽丝。
  “好!”放下手中的墨条,丽丝掩不住雀跃地催促着施卫,“接下来就是你的工作了,我会磨墨,可是连毛笔怎么握都不会就是了。”
  “可是,我没用毛笔写过英文,再怎么说,毛笔都是用来写中国字的。”
  一旦手握毛笔,施卫又想起小时候被祖父强逼着每天写十张宣纸的日子,不过就是因为曾经有过这么辛勤习字的一段岁月,让他的字虽然还称不上名作,但也可说是佳作了。
  “无所谓啦!你就写中文,然后旁边有英文注明意思就好了。”
  “那首先你希望我写些什么?”
  看来连施卫握住毛笔的方式都是一趣,只见周围的人都指着他的右手,交头接耳地不知说些什么。
  “这个嘛……就写我唯一会的几个中国字好了。”丽丝有些羞赫地笑了两声后,五音不全地说了句在场只有施卫一人听得懂的中文,“我爱你。”
  “你唯一学的是这句话呀?”施卫惊讶地问。
  对于出身民风保守国家的施卫而言,要把这么露骨的言语挂在嘴边是很困难的事,这也是为什么他无法忍受凯动不动就对他告白的原因之一。
  “对呀,我不容地用阿拉伯话跟土耳其语说这句话喔!”丽丝骄傲地微笑,“每跟爸爸到一个地方,我都会跟当地人学这一句话。”
  “喔。”
  施卫不予置评地点点头,提起手腕开始落笔。
  看着自己全然陌生的文字逐渐呈现眼前,站在施卫身边的凯终于按捺不住地开中发问:
  “这到底代表什么意思呀?”
  像是图画的文字,他却完全无法从中猜测其意。
  “等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别着急嘛!”
  站在施卫另一边的丽丝,无奈地制止自己性急的表弟,当然这是因为她感受不到凯傍徨的心情。
  好不容易完成了丽丝的要求,但他在落款处签上的却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这三个中国文字的英文翻译。
  “什么呀!”
  凯意想不到的激烈反应让在场的人士都吓了一跳,只是这么日常的一句话有什么值得讶异的地方吗?
  “啊!我只是没想到这三个中国字写会是这样,看起来简直就像一幅美丽的图画,”凯慌忙地为自己的失礼解释。
  可恶!
  施卫一次都还没对自己说过,丽丝竟用这种方法得到他朝思暮想的东西!
  瞪着丽丝的凯,并没有发现自己的眼神是那样地饱含怨忿,但却让站在一旁的葛雷斯吓出一身冷汗。
  随后,围观的人士也陆续上前,恳请施卫挥毫写下几个他们想要的字样。看来施卫要是仿效郑板桥写字维生的话,那么他现在想必已经赚进一笔不少的钱了。
  一整个晚上,正如凯所愿地在施卫蘸墨写字下结束,总算让他暂时从舞会的梦魇是逃脱,可是兴致勃勃地围绕在施卫身边的少女们,却又让不能光明正大触碰施卫的凯嫉妒得不得了,所以整个夜晚他都是在松了口气和吃醋交错的情绪里度过的。
  “你今天好像委高兴。”
  在寝室里,凯坐在床沿,望着半倒在棉布躺椅上看书的施卫,提出这个问题。
  “是很高兴。”施卫头也没抬地回应。
  “哦?是因为被一群美人围绕的关系吗?”
  再迟钝的人也听得出凯话里的讽刺意味,所以施卫放下书本、抬起头来,警戒地回望他。
  “你是气我抢了你的风采?还是气本来应该对你唯命是从的女孩子,今天都绕在我身边采蜜?”
  施卫的回答让凯先是张口结舌了两秒,然后又举手蹂躏着自己柔软秀丽的金发。
  “为什么你会做出这种结论啊?”
  “不然是什么原因又惹你不爽?”
  看来施卫当真没把凯的告白听进耳里,停滞了几秒钟后,施卫又冷冷地问着。
  “因为我讨厌让别人靠近你!你还不懂吗?”凯激动地站了起来,一个大步就冲到施卫的面前。
  “什、什么呀?”
  被凯狂焰般的气势压倒,施卫说起话来变得结结巴巴的。
  “我喜欢你!卫,为什么你就是不相信!”
  “脑袋有问题的人才会相信这种鬼扯蛋!”
  天下岂有男人被男人告白的道理?更何况这个对自己告白的人又是这样憎恶自己的!
  “卫!”
  不晓得问题出在哪里,不明白自己的心情为什么就是无法传达给对方,凯突然间颓丧地跪坐在施卫的面前,额头枕在施卫的膝上。
  “干、干什么呀你!”施卫惊吓得直想跳开。
  凯及时压制住施卫的反抗,将双手环过他的腰际锁住。
  “不要动!一下子就好,就让我这样。”
  施卫一头雾水地僵直身体,让凯像是撒娇似地靠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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