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卜杰这一走就是两个月。
  起初云霏以为他是在跟她冷战;几天不见他影子,感到不放心,忍不住一通电话投进他办公室,秘书小姐说老板出国考察业务,最快要一个月后才回来,有事交代她代为联络。
  就有这么薄情寡义的人!真不够意思!要出门远行也不说一声。留下她赌气似地每天左思右想,像是唱独脚戏。云霏因此还积了满肚子的气,一时无处可发泄。
  这段时间里,云霏感觉自己仿佛被世界遗弃般。卜杰走了,爱也纯随自安蓝四海云游,而等待志光的消息就只是一张烫金喜帖——志光和小棋的婚礼赶在一年将尽前举行了!单是看喜帖的精致设计和宴会厅的安排即知是大手笔。云霏没有这般好兴致去凑热闹,她连帖子都没有打开来看,就收进抽屉最底层。
  她不知道自己何时已“进步”到能做到如此漠然。
  这回,她不只是沉在河流的底层,而是沉在世界的底层了!索性谢绝一切干扰,完全闭关,全力着手翻译工作和开始进行第二部小说。
  这样一来,她又进入完全自我的一套生活规律。爱咪照样画画、游戏、准备三餐,都不用她操心,反而让她茶来伸手、饭来张口,诸多便利。
  新稿子进行得十分顺利;有了第一次的种种曲折磨练之后,表现技巧上的问题较能掌握,往往一下笔就灵感泉涌,无法间断;她也乐得投注其中。一头钻进文字世界,将一切“奇思幻想”摒除脑外,藉以让一些痛楚渐渐远离。
  就这样,云霏蜗居在自己的一方天地中,写累了睡,睡饱了又开始振笔疾书;而想停下来的时候,她就看书、看录影带,或拉爱咪看子夜场电影,大部分时光就这么宁静而平和地流逝。她的心力有了成果,小说的进度稳定,她感觉自己整个人也渐渐充实饱满起来,慢慢摆脱了曾经让她痛哭的伤害阴影,事件的脉络逐一地清晰展现。只有在夜阑人静时,她倚窗独坐,面对一片黑暗细细思量,听见自己心底最幽密隐蔽的声音,她才不得不承认那份小小的骚动——
  她想念卜杰。
  她不得不承认,她真的思念他!
  也许人都要拉开距离才看得清思念,也才看得见自己。
   
         ★        ★        ★
   
  飞机还没落地,卜杰就迫不及待地往下望。
  从未有过如此归心似箭的体验;以往惯于当无牵无挂的空中飞人,四处皆为家,这趟国外之行刻意拖长了旅程,但地有如跟自己作一场角力。拗不过的时候,就弃归乡。直到熟悉的土地映入眼帘,才知道家的牵引力量大得令他吃惊,那是主宰他的磁场——
  家;还有那个“家”里的人。
  他先叫了车将行李运回大厦,匆匆打理好门面,即开车直奔那有云霏和爱咪的地方。
  一进屋子,却叫他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都人了夜了,屋里也不开灯,一片乌漆抹黑;而客厅里是一片混乱,杂乱无章的书报、杂志、椅垫和宣传单丢满地,还有四处凌乱未收拾的碗筷与饼干盒,墙上甚至巴着一只大型蟑螂!看到有人进来,咻地爬到墙沿“叽”地飞越他头上,然后溜进沙发底下不见踪影。
  怎么回事?屋子遭小偷了还是云霏她们出远门?该不会是搬家吧?!她们在的时候,房子总是干干净净的,尤其能干的爱咪会爬上爬下做好清洁工作,十分爱惜这个美丽的地方;她总不说这是一幢房子,而把它看作是个家。千万、千万不是她们在他不在时履行承诺“尽快”搬成了家了吧!
  卜杰一口气冲进云霏的房间,感谢老天爷!有人在。然而细看之下,他的心脏扑通直提到喉咙口。
  房里只捻亮床头昏暗的小灯,云霏一动也不动地躺在床上,爱咪坐在床边的高脚椅上打瞌睡。
  她一睁眼见是他,消瘦不少的一张小圆脸一扫阴霾,终于露出一丝欣喜笑意,只是仍掩不住大眼睛里盛着的疲累。
  “呵!太好了!你终于回来了!”她娇娇地轻吁,“你不要怕,这不是天花,医生伯伯说霏霏长水痘了。”
  “多久了?”看来情况满严重,卜杰不禁暗暗自责,应该早打电话回来的!如果自己缩短了业务行程,说不定云霏的情况会好些。他抱下爱咪,她似乎快累得连站着都会睡着,眼皮要用牙签才撑得开。
  “好久好久了。”她张开手比成最大最长的样子。“真好,把霏霏交给你照顾啦。”
  她像爬山那样爬回自己的小床,两秒钟不到就掉进甜蜜的梦乡。
  卜杰先请了熟识的医生出诊,确定病情无碍,只是要充分安静休息补充水份、注意卫生。大人长水痘确实比较麻烦,尤其她伴有些发烧现象,退了烧就没事,只是起码要再一个礼拜才可能完全恢复了。
  卜杰早已忘记自己长水痘是几世纪前的事。在床前看着安静熟睡的云霏,别有一番不同感受。难得见她如此安静驯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定律在作祟吗?尽管她类似奄奄一息地躺在那儿,脸上又是布满大大小小褐色的圆痘痘,他还是爱看她,比平时更甚!完全沉静下来的她竟让人有种——怜爱的情绪。让他想陪伴她,盼她快快痊愈起来,又是那副健壮、傲气十足的模样,怜爱?云霏若听到这两个字一定会笑掉大牙,要不就搬出她那套女权主义的本事抨击他的论调,骂他男性膨胀、沙文本位……
  唉!先珍惜这种千载难逢的“和平”、“宁静”吧!
  当天晚上,卜杰就在房间里打地铺,定时帮云霏量体温,直到确定她已退烧才安心睡着。半夜里她有一次迷濛醒来要水喝,看见他,眼神显得很古怪,呻吟似地——“我一定又在做梦!”
  卜杰忍不住笑了。“又”在做梦?这么说,他很受她的梦境欢迎嘛。“不是做梦,我真的回来了。”
  云霏傻呼呼地笑了,“哦。”水也不喝,又安静地睡着了。
  隔天一早,卜杰回楼下自己房间里,稍事整理后到公司巡视一趟;中午再回到家里,爱咪已俐落地将杂物都整理干净,坐在窗边画画,云霏则是醒着的。
  爱咪高兴地直扑进他怀里撒娇,又溜下来,说是要去炒好吃的面给他尝尝。“霏霏还不太能吃东西,不过我也在锅子上煨了一些小鱼粥。”
  云霏一看到他就羞得拉被单高盖过头。
  卜杰动手去掀,她不不让。
  “干嘛,无脸见人啊?”
  “好丑!不要让你看到我这个糟糕样子。”
  卜杰笑着坐下来,“该看的昨天都看光了,现在这也来不及了。”
  云霏自动褪下两寸被单,露出滴溜溜转的眼睛。等确定他没有嘲笑的意思后,才啪地整个拉开;叹气——“算了!吓死你活该。”
  “不至于啦,反正跟原来的样子差不了多少。”
  云霏的身体还虚弱,但眼睛已恢复炯炯神采,瞪起人一样用力!卜杰拍拍她。
  “你是我所见过年纪最大的水痘病患。老病童哦。”
  云霏即使再讨厌他的“调戏”,仍不忘提醒他注意——“你应该长过水痘吧?否则小心被我传染。”
  “我免疫了。不过你得注意一点,医生说你要好好静养,不可乱抓痘子,当心会留下疤痕。”
  “还要多久才会好?我真受不了自己的样子。”脸上、手上、身上全痒得不得了,爱咪又不肯给她镜子,说是要做好事。
  “快好了,就快好了。”之后他总是用这句话来回答她的迫切期待。
  就这样,爱咪和卜杰分工合作,轮流照顾爱昏睡的云霏;卜杰一方面要照管公司业务,又要赶场照顾病人,便有疲于奔命的感觉;然而他累得很高兴,经过这一场病,他和云霏与爱咪的关系愈形亲密,简直像一家人了!
  这在他来说是完全崭新的体验,他很享受它。在那两个月的旅程中,他全盘回忆着和云霏相处的种种,始终在问要如何走下一步?这个女人在他的生命里扮演何等角色?他,又已准备好迎接一切了吗?这最后一个问题让他犹疑良久;因为云霏出现得太突然,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他好不容易治愈心灵的创伤回到生长的地方,原本只想全力专注于事业,绝不再让任何女人进入、扰乱他的生活,更不要让婚姻的梦魇有重演的机会,绝不——然而她们就是了出现了,理所当然地出现在他的房子里、在他的生活中,想挡都挡不掉!他没想过会被这个外表既不温柔可人也非艳丽出众的叶云霏所吸引。她不是炫目的美女,什么都不是,纯粹就是她;而爱情偏偏在他们之间流窜爆发。
  一半类似诅咒,一半有如命运注定。
  而一切犹豫在看到她安静的睡脸时粉碎殆尽。听起来很奇怪,不过他确实是在她长水痘熟睡时明了并确定自己是爱她的。
  那么,剩下的就是她的部分了。
  云霏在一周过后终于完全“恢复原形”。庆幸自己还算清秀、“还过得去”的脸孔没留下什么恐怖痘疤,这都得归功于有两个超级私人看护。对于卜杰细心看顾、尽力的一切大小事,她点点滴滴看在心里。这一晚,她放下稿子,拿着小镜子左照右照,卜杰又晃呀晃地晃上楼来,竟只穿着汗衫短裤,她也只好装作见怪不怪。
  “还照?已经美得会冒泡了。”他突然为发现这句话语的真谛所在而乐不可支。“我知道了,这个泡原来指的是水泡,就是水痘!”
  云霏对这种人只能用摇头叹息表示。
  “喂,卜杰,我有句话要告诉你。”
  “喔,三个字的对不起?”他兴致勃勃的。
  云霏领会过来。“别想了你!”她第一次主动牵他的手,“是谢谢。很谢谢你这一个礼拜来的辛苦。”
  “我还以为是更具爆炸性和诱惑性的话呢。”他抱怨的表情。
  “那你可有得等了。卜杰,说正经的,我有个问题问你,也许冒昧些,请别介意,你——为什么会离婚?”其实她想知道的是,会逼他踏上离婚之路的是怎样的一个女人?经过这段日子的相处,她相信她已经认识了真正的卜杰,那个隐藏在冷酷鲁莽外表下热情温暖又柔情的卜杰,那个更为真实的他,是——相当迷人的、耐人寻味的。
  卜杰的反应却是一僵,随即一笑,却淡淡带过——“离婚还需要理由吗?两个人无法再共同生活,所以决定拆伙,不就这么简单?”
  云霏还来不及说些什么,卜杰已叹了口气,“云霏,或许以后有机会再谈吧。我看你已康复了九成九,又恢复了作家敏锐的触觉,四处挖掘探索。你实在有才华,应该好好把握机会与时间,有本事就好好写出象样的东西给欣赏你的人、特别是给曾经看不起、怀疑你的人看看。”
   
         ★        ★        ★
   
  两个半月不见爱纯,再见却恍若隔世,全然改换旧模样。
  云霏长过水痘后,像脱了层皮,肤色愈形白皙,而爱纯却是晒黑了,也更苗条而结实;以往最爱打点妆扮的她褪去所有饰物包装,简单素雅。她们约在集货市场街见面,云霏猛一看还认不出是她。
  “我的天!有人长完水痘会变漂亮的吗?你是古往今来第一号喔!”爱纯脑后是一束整齐黑亮的长马尾,整个人沉浸在奇异的氛围中,使她的素淡反而有种令人移不开目光的美丽。她挑起一双深蓝布鞋仔细端详检查,要她帮着看,“这双好不好?”
  “现在流行田园风?还是复古?”
  “我知道这不是高跟鞋,我要你帮着看,这鞋穿着下田合不合用?”
  自小当娇娇女被捧在手心长大的爱纯要下乡种田?云霏的疑问得到了解答。
  “我今天找你就是想谈这件事,”爱纯眼中是严肃认真的神气,还有那么一抹无奈的忧郁。那是种还放不下心的苦恼。“我已经托人把公寓卖了,或许以后就到大陆定居,很久很久才会回来一趟。”
  云霏注视着她。经过这许许多多事情,已没有什么会让云霏感到惊讶,她慢慢了解到一件事:任何事都可以发生在爱纯身上。就如同有人终生经历像是一本课本,有人生来就是部传奇,注定有一波又一波精彩有风浪。“是为了一个男孩子,对不?”
  爱纯笑了。连笑容都是淡淡的。“他叫吴建国,古板但规矩,可是他那人一点也不古板。他家很穷,一家就靠几亩田律持,听起来很夸张是不是?但我就是爱他,就是痴狂——我想我们两个除了有缘之外,实在找不着原因好解释了。”
  “我以为你是和白安蓝一起出去的。”云霓困惑地。
  “我们一起旅行一个礼拜就在上海分手了。我在南方遇到吴建国,安蓝现在可能还在西藏云游,我们从分手之后就没能再联络上。”
  “你哥知道你的打算吗?”
  “你发现最难告诉的就是他;你也知道,他是我最敬爱的人,可是我们兄妹大概因为年龄有段差距,总是没能那么亲近,我想最好还是由你来转告了。”
  她别有所指的表情令云霏脸一红,连忙撇清——“为什么是我?我跟他又没什么。”她一想,这又中了爱纯的计——此地无银三百两。“还是你哥说了什么?”
  “没有哇,你看你们俩根本守口如瓶密不透风的,谁能探听出什么?还不是我有火眼金睛,一看,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爱纯挤挤她。“我当初的预感满灵验的,你们能在一起是再好不过。说真的,我老哥是严肃一点,其实他是个十足的好男人,值得好女人来爱。唉!他要是知道我的决定,说一定又会有什么歇斯底里的反应。”
  “非走不可吗?毕竟你的根在这里,非得连根拔起吗?”
  “我试过,这两个月来我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就是耐不住想他,耐不住想要和他在一起的愿望。我不想再痛苦下去,人生不长,快乐短暂,既然有爱,为什么不尽力追求?所以这对我来说无所谓牺牲;我想要,有他我就会快乐。所以,祝福我吧。我明天还得去剪头发,留长发实在不适合出力做事,你得帮我多挑些实用耐穿的衣服、鞋子,种田人用不着绫罗绸缎,粗布衣是最适用的了。”云霏听了,唯有更细心、更周到的帮忙她张罗一切备用品。她终于明白,素净的爱纯是用着怎样一种敬慎珍受的心情看待这一切。
  是待嫁女儿的心。
  牵系着千里迢迢外的一份爱。
  爱,真的就如此义无反顾了吗?因着相思,可以牵引种子飞向异地,落了地,生了根,再无悬念。
  那需要多大、多大的勇气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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