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大喜之日,一切从简。
  新人在堂中拜过天地,病奄奄的闵正由侍仆扶回房去,新婿携了娘子的手,踩过红毡,扶入了新房。
  精雕细琢的红眠床,绣帘悬在床眉上头,花草簇拥着凤凰。新人坐在大红幔下,红烛烧得正旺,烨烨的火光在新人华丽的宫装上跳着、闪着、心慌意乱着。
  她的头垂得低低的,彷佛头上那顶珠冠不胜负荷。微一动,冠上一排珠帘子便颤了起来,使得掩在帘下的那张娇容,好象也在颤瑟。
  他缓缓移步过去,为伊揭帕。
  她没有抬头,但他瞧见了她脸上两行泪。
  他一震,伸手要握她手,陡然她缩了开,表明了、道明了她的不情不愿、无心无意。他觉得整副心肠像被马蜂所螫满,血淋淋、火辣辣的痛不可遏。
  她说过的话又在他脑门上响──
  “我只为青狼嫁你,我只为青狼嫁你,我只为青狼嫁你……”
  一遍遍轰击着他,把他逼疯了。
  她对他真的无一丝情意吗?他是如此刻骨地爱着她!凌秀突然用力将真真一抱,压在床板上重重便吻;她在他强大粗暴的怀抱里嘤咛,然而她的人,冰凉、呆板、没有反应。像一扇永远不会敞开的门扉。
  他移开来喘气的当儿,真真启了她那发红的唇,说:“你答应今晚就要放了青狼……”
  青狼,青狼,她心里只有青狼!
  剎那间,凌秀感到一股蛮暴可怕的力量从他体内的隐密处窜上来,像另一个灵魂,将他整个的控制住了。
  正当此时,外头响起急迫的叩门声,凌秀蹒跚穿过贴了囍字的粉红帘子,出去应门。是伺候书房的小厮。
  “宋大人,不好了,老爷他──”凌秀那阴霾怪异的神色,使得这小厮话到一半就断了,凌秀也不理睬,径自跨出门槛,像个醉了酒的人歪歪倒倒一路的走,走到了汲文斋。
  这幽僻的轩馆有一股死亡的气息;闵正快要死了,他苍瘦的脸漫着一层混浊之色,生机一点一点的在离开。
  “真真交给你了,好好照顾她、爱惜她……”他竭力做临终的遗言。
  凌秀只呆呆立在那儿,也不流泪,也不下跪,僵硬的面孔像副面具。
  “她只是一具空壳子,跟你一样,已经没有生命力了,我没办法爱她,没办法留下她……”
  “凌秀,你──说什么──”只存一丝生气的闵正一惊,伸出枯手揪住凌秀缎红的袍子;
  而凌秀仅仅一拨,便拨下他的手,面无表情看他一眼,转身而去。
  “凌秀──”闵正使了最后的劲嘶喊,生命的一线却在这里溘然断了。
  闵正死了,双眼瞠在那里──
  彷佛留下惊异,留下悔恨。
  而凌秀双眼所蕴的,是一种决裂,一种疯狂的眼神。他跌也似的重新进了新房,差点把喜帘扯裂。真真固然已如同稿木死灰,还是不由得感到惧怕。
  她为青狼的生死感到惧怕。
  但是凌秀的举止这时候却显得出奇的缓和,他什么都没说,踅到檀木桌前,用两只玲珑的玉杯斟了洒,从从容容擎到真真跟前,温存地唤一声“娘子”。
  “我们喝盅交杯酒。”他对她微笑。
  那琥珀黄的酒汁轻轻漾着,杯底的红彩牡丹花变得蒙蒙胧胧。他要她拿住酒,肘弯儿与她一勾,她怔着,杯缘凑在唇边,他却用力一推,一杯酒如数进入她嘴里,火一般的流过咽喉。
  真真呛了起来,凌秀拥住她,迷离徜怳,痴痴望着。
  “我依旧记得初次见到你的情景,就在你家书斋外,你靠在黄陶大鱼缸上,逗那水里的金鱼玩耍,腕儿有串银钤子,叮叮当当地响,你梳着双髻,还是个八、九岁的小丫头呢,那年我也才十三,但是,但是,我在心里告诉自己,将来我一定要娶这姑娘为妻……”
  说到这里,凌秀伸手轻抚真真的粉颊,她却在他的触碰下战栗。
  “这么多年的工夫,无论是与你相见或不相见,我都受着相思之苦,不管我人到哪里、在做什么,一颗心、整副脑子,思的、想的、念的都是你,这种煎熬、这种苦,你明了吗?
  你懂吗?”
  他摇起头来,现出沉痛的表情。“不,你不懂的,否则你不会辜负我的一副心肠,多年的爱恋,你不会眼中无我,你不会去爱上那个番子!”他的话越说越激厉。
  “难道我宋凌秀就真的比不上那个半人半兽的番子?难道我在你心中的价值是这么的微贱?枉我对你的一片痴爱,浓情深意,你宁可爱那番子,不愿爱我?真真,真真,你让我好痛苦,好断肠;是你,是你负了我,是你作践我、糟蹋了我!”
  他的样子、他的嗓子都变了,双眼睛织起红丝,那脸泛着青,透出阴气,嘶声道:“我……
  我不能再爱你了,不能再留你了……”
  真真欲挣扎,他却将她抱紧,轻轻“噢”了一声,呢喃道:“你流血了……我来为你拭去。”
  凌秀的手指抚过她嘴角,指上一抹鲜血。真真大惊,她的嘴角在淌着血水!凌秀只是含笑望着她。
  “你心里念念不忘青狼,对不对?你想见他,他也想见你,”他笑了,脸扭曲着。“可以,我让你和他见上一面,就在这旖旎的洞房,我亲自去带他来。”
  凌秀猛把真真放开,起身往外走,在喜帘之前打住,回过头。“不过,”他慢幽幽说,“这是他死前见你的最后一面,也是你死前见他的最后一面;你呢,会拖得久一点,你喝下的那杯酒会让你熬上一整夜。”
  帘起又落下,真真扑上去叫,“凌秀──”她的身子却猝然痉挛起来,撞在桌面上。
  抖着、喘着,真真抬起头,望见对面雕花铜镜里她自己的脸。血,从她的眼梢、嘴角、鼻子汨汨地沁出来。真真震骇得捧住脸,想要立起,然而一阵剧痛穿过她体内,倒下去时,她衰竭地喊:“青狼!”
  青狼到底在哪里?夜风飒飒,周滚眉拉着马,匿身在霞外居边门的暗处,心急如焚。
  自青狼在荒坡落网,滚眉便一直不安到今天──背叛青狼是死路,背叛凌秀也是死,但在凶险的人生局势当中,滚眉最后选择的,是对得起自己良心的那条路。
  趁凌秀成亲之日,他拎了喜酒直上牢房,把狱卒灌醉了,破门放出青狼。
  哪知道青狼一听真真被迫与凌秀完婚,竟似发狂一般,逼着滚眉带他来到霞外居。
  他发誓:“我一定要把真真带出来!”
  这一潜入,也有些时辰了。青狼呀,老兄,滚眉心底打着鼓,口里喊苦,你人在哪里?
  青狼人在乌黑的后埕,不意撞上个打灯笼的老婆子,她虽是满脸震惊,喘吁吁的,却道:
  “你……你就是我家姑娘喜欢上的那个人吧?”她突然用袖子拭泪。
  “你来得好,快去带了她走吧!她虽嫁了,怕也没得日子活了。”
  就靠这自称罗嬷嬷的老婆子指引,青狼来到上房,红光中四下凄清,真真一身美丽的衣裳,人倒在桌下,头上的珠冠都滚掉了。
  青狼大惊失色,忙将真真抱起,这一看,更加骇然──她面如薄纸,七孔流血,满肩的刺绣花草,星星点点都溅了血,她的气息只剩游丝般的一缕。
  “真真!”
  那锥心的唤叫,使她睁眼,她抓他的豹衣说:“快逃,青狼,凌秀要……要杀你……”
  “那畜生把你怎么了?”
  “他……在酒中下毒……”她手往桌子一抓,花乌螺钿的桌面上还落有猩红色的粉末。
  青狼狂急地抱她起来。“我带你出去,叫人救你!”
  “不,不,”真真喘道,“我知道……我没得救了。”她娇小的身子又是一曲,大量浓血从口中冒出来。
  他慌得为她拭血,热泪却像滂沱的大雨直落下来。真真抖索着伸手去抚他的泪脸。
  “不要伤心,青狼,我……屈服了凌秀,如今凌秀杀我,正好……成全了我,”这薄命的佳人忽对他绽出一笑,凄绝,而又美绝。“死前,能再见你一面,我……也无憾了。”
  “真真,心爱的!”青狼抱着她恸哭。眼睁睁见心爱之人死,与英雄绝路没有分别。他觉得他也要死在这一剎了。
  真真又起一阵强烈的痉挛,剧痛使她凄惨呻吟,她揪住青狼的手,哀伤道:“拿出你的刀来,送我走,别……别让我受折磨……”
  青狼的一双眼睛被热泪烧痛,也烧模糊了,他的脑子一阵一阵的发黑,刀在他手里猛颤,真真一声声痛苦地求着他……那把爬着百步蛇纹的刀在那片美丽的胸瞠刺下去,热血飞溅到他脸上,与泪相溶,他听到她用最温柔的声调说了最后一句话:“郎君,来生再会……”
  现代闵敏噩梦,魇住了她。
  梦境狂乱,她挣扎着,不能醒来。
  她在风声鹤唳之中。四野,是一阵又一阵悚人的战啸,她惶惶不安;身上,冒着一道又一道的寒气……有个人横檔着她,要逃也不行,都骇僵了,望着那人的相样。长的发,黑森的眼;他将一把刀举起来,刀上历历绘着百步蛇纹。
  真真……
  他一声唤,她整个惊栗起来,忽然悲伤不能自己。一步步惶恐地向他走去,一步步看清楚他的面孔……深浓的一副眉眼,藏着一股伤心色,凛凛使人心痛。她想问为什么?想伸手抚触他忧郁的眉心──他陡然扬起手来,手上不再是百步蛇纹的刀,是卷起来的一份报,扫向她的脸。
  又是那股愤忽,那一条条凌厉的指责,句句都螫入她的心。
  “你要做的是新闻记者,不是新闻技术员,做报导要有生命力,要有关怀面,也要有那么一点人性──”不!
  闵敏被她自己惊醒了,梦里的那声呼喊,嗡嗡的在耳朵里响,她猛坐起来,粉绿的被子揪在胸口,颈子上一片汗。
  她冷得直打颤,虽然房间里温暖馨香,绝没有寒意。
  是那梦的关系,她作的是什么梦?梦的是什么人?使她这样子耸动心惊。
  梦的前半段已经是暧昧不明了,她只记得一股子凄怆,现在回想,还留着心碎的感觉。
  梦的后半段有一张脸……她的脑子绘出他的轮廓,那雕刻般英俊而深刻的五官,教人一看就不能忘的,一个男人──高腾云。
  闵敏整个地都想起来了,闭上眼睛,靠在枫木床头板上,恨这个男人。
  他在办公室骂她还不够,追到梦里来,继续讨伐她。同事们安慰她,不要想太多,一件事情做得再好,都有人不满意,记者写稿得罪人,那是宇宙自然常态。
  但是闵敏一时之间,还不能接受这个宇宙自然常态。她是这个世界上怀有崇高理想那批人当中的一份子,如果你跟她说这个世界已经没救了,她争得让你的脑袋都掉下来。
  如果你跟她说,她是个技术员,不是记者,那么脑袋掉下来的会是她自己。
  闵敏进报社之初,是待在编译祖,每天埋在国际新闻堆中,呃,基本上她觉得,这是比较容易让人就在编辑台上睡着的工作。
  她脑筋很灵活,很快想到用麦克笔把“为新闻,有热情,有冲劲,有理想”这十二字专业格言大大写下来,摆在自己桌上,希望给上司一点联想。
  可是很奇怪,她这几个字能大家造成的感动和注意,好象也没有比马路上“禁止车辆回转”那几个字,还要来得强烈。
  于是一天,她发现自己微不足道的一只手,在会议桌上举了起来。她只有一分钟的时闲,因为就要散会了。众人发愣地看她,又用去半分钟,她拿剩下的半分钟说了一句话:“我觉得编辑部二线的工作人员,应该有上第一线磨练的机会。”
  当时老板那表情,和六祖慧能顿悟的时候差不多。
  第二天,市政组的组长便要闵敏去报到,然后交代她去把市长太太和议员太太吵架的新闻写回来。
  她写回来了。可惜的是,那天她穿的一件漂亮的黄纱衫的袖子,在人群推挤中被扯裂了,没有捡回来。
  不过闵敏对于跑新闻、抢新闻所出现的种种状况,一点都不介意,三不五时裂开一只衣袖,踩断一只鞋跟,统统说得过去──只为她实在太爱、太爱这份工作了。
  闵敏绝对相信记者工作是人生最好的历炼。每天出门采访都像在上学校,这个社会就是大教室,每一个碰到的人,都可以做为她的老师,她所学习是人生世相,社会百态。
  她自然要感觉到骄傲,能有哪一行业,比之记者工作更精采、更富内涵的?你每天都在仗义执言,为社会利益挺身说话,你的报导引起回响,甚至督促了改进,能有哪一种成就,还要令人满足、令人欣慰呢?
  因而闵敏一头就栽进去,每天为着她的新闻工作追赶跑跳碰,不嫌苦、不怕累,也可以不吃饭,而依旧是活活泼泼,斗志高昂。
  记者群中,抱着理想的人数,也不在少,然而闵敏特别有一种天性上的纯真盎然、对人生的热情。她在工作上所体会到的那种快乐,正是一个人的天分得到发展。
  她很努力,最期望获得欣赏。
  高腾云最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出现,她是新闻界的新兵,还需要信心,而他直接造成打击。
  闵敏用最缓慢的速度,做一个深呼吸,丢开被子下床。一双腿纤长圆润,走过象牙木地板。
  这间八坪大,灰红色调的套房,一个好处是,它开了一幅引人入胜的落地玻璃窗;人只要能望得出去,所在的空间就不致显得那么狭窄迫人。
  闵敏把覆在额上、曲如波浪的头发拨了拨,踱到落地窗前。她睡时穿的是一件俏小的白色紧身背心,底下是更小的白色底裤,遮隐不住一圈细腰,一身婀娜结实的线条。
  好在是深夜里,不至于担心这副撩人的体态,教人给窥见了。
  隔了一条街,与她面对面的,是那座白日里属灰白色,而入夜后成了灰黑色的庞大建筑,光影点点,那里面一向有许多病人,也有许多医师。
  而其中一个就是高腾云。
  光是想到他,闵敏心头便又涌现那种莫可名状的感受──好象认得他,曾经与他相亲,应该记得的,却都忘记了,被一道空空白隔绝开来,有说不出来的沧桑,说不出来的绝望……
  二天来,这感觉在心里牵萦,使得闵敏心神不宁,比较他对她的那场指责,影响还要更大。
  他把她抱到会议室的沙发时,其实她还有隐微的一丝意识,感觉到他的动作俐落而温暖;
  为她拂开头发,为她解开衣领,他的手抚过她的额头、面颊、皮肤,每一下触碰都像个温柔的关心在那昏沉的片刻里,她感到这一生从未有过的甜蜜和依恋──对一个男人。
  一个狠狠贪骂她,伤透她的心的陌生男人。
  闵敏抱着胳膊,把自己靠在落地窗上,把纤丽的影子描在青霜似的玻璃片上,她却瞧不见自己一张明秀可爱的脸蛋,出现了委委屈屈,又不服气的表情。
  不,她绝不是高腾云说的那样。
  做为一个记者,追求的即使是新闻的客观信实,也绝不是放弃了对人的那份关怀。
  对于哮天村的灾变,正所以要关怀、了解村民的痛苦,闵敏在灾后三度进入危险的山区现场,甚至于摄影记者没能跟上来,是她,拿着自己那部傻瓜相机,打着哆嗦,拍下哮天村一幕幕怵目惊心的景况──山崩了,屋垮了,地盘流失,人还被埋在土石流底下,尸体一具具被挖出来,幸存的人俯地嚎哭……而灾区四围,不见苍山,不见翠林,光秃秃的陡坡全是人工种上去的经济作物,在松软脆弱的地质上。
  人把大自然毁了,大自然终于回过头,把人也毁了。
  难道,她在抹去热泪之后,能够不把事实写出来吗?难道,她要把报导仅仅停留存同情关怀的层面,而不做分析,不做探讨,不公布真相,不告诉大家──人是怎么自己把自己毁灭掉的?
  她错了吗?
  闵敏忽然觉得嘴唇在颤瑟,她咬住它,把额头抵在玻璃上。才跑了半年新闻,她的眼泪好象洒得太多了。
  在哮天村现场就已经偷偷哭了一场,回报社看照片,又是眼热心酸,动笔描述灾民的情形。
  写一行字,掉二行泪。
  她真个和台湾高山地质一样的脆弱!
  可她就是搞不懂,明明“山地悲歌”一篇报导,得到那么多的掌声,她偏偏只在乎高腾云一个人说的话。
  她不要他藐视、不要他反对、不要他误会;她要他嘉许她,欣赏她!
  老天,他只是一个陌生人!
  闵敏抬起头,盯住楼外夜色里的大观纪念医院,全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在意一个把她拿来和“轮胎”一起打比方的男人?
  经过不安宁的一夜,心头还悬着纠葛,天一亮,闵敏依旧全副精神抖擞,去做她该做的事。
  这是她的过人处。
  九点不到,她赶到市政府。哇,果然看见一群为数二、三十人的莺莺燕燕,早盘踞在广场上。昨天便得到消息,特种营业人士要向市政府抗议强力取缔。
  天气清凉,群莺们更清凉──一律比基尼!
  警卫要维持秩序,碰上推挤却很为难,因为男女授受不亲!
  她们向市长要求工作权!
  市长要把她们送到“妇女福利中心”妥善处理!
  很有趣,很热闹,也有很多问题必须关心。闵敏忙了一上午,稍有空档,随采随写。
  群莺散去了,她还没走,溜进市府大楼,到新闻处、公关室逛一逛,向熟人打招呼。跑得勤快,再加上那么一点敏感度,往往能碰到意外的好新闻。
  不过闵敏今天碰上的倒不是新闻,是一个人。
  她在三楼大厅,远远瞥见他从电梯踏出来,一直风度翩翩,颀长的身影,其实还没有把握是他,心就先跳了起来。
  他偏巧朝她的方向过来,她的心跳得更快。
  他看见她了,似有几分惊喜,泛起笑容,快步走过来,道:“闵小姐!在这里碰见你,真是太巧了。”
  闵敏脸粉红的,叫声:“邵议员……”
  邵天俊他是哈佛回来的政治学博士,家里是中部极有底子的大家族,去年县议员选举,一举就拿下最高票;还不到三十岁,年轻,诚恳,热心,走到哪里都受人欢迎。
  尤其受女人欢迎。
  因为他的文质彬彬,那常蕴含笑意的眉梢眼角,不算最英俊,但是很迷人的一副相貌。
  他是一种典型,让女人把一片芳心寄托在他身上的那一种。
  闵敏又觉得一阵臊意了,想到半年前第一次采访邵天俊。他正因为掀了河堤工程的几笔内幕,得罪县、市政府两方,媒体蜂拥上前采访他,闵敏也在其中,挤到他跟前才喊了声:
  “请问邵议员──”她脚上一只咖啡色鞋子掉在他裤管下,她愣了,他也愣了,但是他先回过神,俯身下去帮她拾鞋子。
  “先把鞋子穿上,再问问题好不好?”他慢条斯理道,眼底闪烁着笑意。
  闵敏整张脸烧红起来。隔天,各报几乎都登了一张“邵议员为女记者拾鞋子”的花边照。
  闵敏第一次在新闻界是这样出名的。
  事后他请闵敏喝咖啡,闵敏一定要请客,他笑吟吟的。“那太好了,欠你这一次,就会有下一次了。”
  闵敏心里忍不住直叹息,他真懂得怎么让女人快乐。
  “下一次”的机会虽然没有再碰上,闵敏却和邵天俊另外有了进一步的接触,因为这一场哮天村的灾变。
  固然他是当地出身的议员,他的家族与当地据说有百年的渊源,但是他更具有一种人文关怀,对哮天村种种的问题,前因后果,相当重视,也相当了解。
  因而写报导的时候,闵敏找上他几回访问他、向他请益,他索性指定一名助理协助她,提供许多资料。稿子见了报,署名邵天俊的一大捧火鹤花送到报社来,同事围住闵敏,都哗然了。
  现在与他不期而遇,依然记得他送的那捧花,心里欣欣然的,问道:“邵议员怎么会到市府来了?”
  他笑,“手里一件调解案,不跟市府里的人周旋周旋,还真扳不过来。”
  邵天俊之得人缘,也和他一种坦率、不做作的态度有关系。
  “谢谢你那天送的花……”她说,俏脸有点热。
  “你的『山地悲歌』,非常有力的一篇报导,我很欣赏。”
  闵敏的脸更热了。倒不是为着邵天俊的恭维,是他一双直视着她的眼睛。
  他忽然抬起银质的腕表,瞄一眼。
  “十二点半了,你吃过午饭没有?”
  她摇头,她忘了。现在被人一提,饿了起来。
  “市府楼上的餐厅不错,一起吃个饭吧。”说着,邵天俊抬手往她背上轻轻一搭,推她向前。这时候的他,倒很果决。
  金红色带点法国风格的餐厅,客人不少,但是邵天俊有办法拿到靠窗一个幽雅的位置。
  他为闵敏拉出丝绒椅时,闵敏隐约地想:改天她得换套妩媚的裙装,也许是银蓝镶条纹的那一件,找个机会出现在他面前……她把她军装似的小夹克脱了,披在椅背上。平日夹克、靴子的装束,只是在工作上图个简便而已,其实漂亮的高跟鞋,她也是有几双呢!
  邵天俊在明柔的灯光下端详她,他系的那条抢眼的铬黄格子领带,结下凹一个洞,像个带了笑的酒窝,她被瞧得不太好意思了,他却开了腔:“光看你,这么漂亮的女孙子,很难想象你也能和大家一样冲锋陷阵的跑新闻。”
  闵敏在眼睫下觑着他。这句话让女记者不以为然。
  他自己笑了,举起桌上一杯淡酒。“失言,失言,但绝无对你轻视的意思。”他很爽朗地把酒喝掉。“原谅我了?”
  闵敏不由得也笑。“只要你不再怀疑我的能力。”
  “现代女性就是有傲气。”邵天俊摇头,和她话起家常。“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父亲三年前去世了,”闵敏叹一下。“妈妈跟着兄嫂在美国定居。”
  邵天俊扬眉。“这里没别的亲人?”闵敏拿水晶杯啜一口,摇头。他又问:“家人放心你-个人在这里?
  她耸个肩。“他们老催我过去,我不想去。”
  “为什么?”
  她搁下杯子,双手交叉起来。“我是学新闻的,离开了这块土地,能有什么发挥?”
  邵天俊给予一个肯定的点头。
  闵敏反过来问他,“邵议员呢?大家都知道,你在国外有更好的机会。”
  “我做的是为民服务的工作,离开了这块土地,能有什么发挥?”尽管是模仿她的口气,他的面色却是严肃的。
  两人相对,微微一笑,发展出惺惺相知的那点味道来。
  上菜之后,他突然问:“没有男朋友?没有心上人?”
  闵敏的心头扑朔迷离地,闪过一条人影,怔了一、二秒,她摇头。
  邵天俊笑道:“这么说,要追你是有机会喽?”
  “邵议员真爱开玩笑。”
  “如果我不是开玩笑呢?”他又拿一双闪动的眼睛瞅着她了。
  闵敏赶紧低下头,抖开白色餐巾,正耍拿刀叉,一只手却从桌对面伸过来,邵天俊将她的手覆握住。
  “闵小姐,我没有让你不愉快吧?”
  她心跳着,抬头看他,忽然顽皮起来,说道:“市府餐厅常有记者惠顾呢,邵议员,一个大意,明天报上又给你刊上一张『邵议员牵女记者的手』,你吃得消吗?”
  他大笑,把手收回去。但显然他并不在乎给人拍了照片去。
  闵敏很想慢慢吃完这顿饭,不要太快结束和邵天俊相处的时刻;然而,她的时间有限,而身为一位当红的政治人物,邵天俊更是一寸光阴一寸金。
  他们在三十分钟后,由餐厅下了楼,闵敏小心不使自己过于流露出依依不舍的表情,倒是邵天俊直率地说了:“今天这顿饭就可惜吃得太仓卒……”他蓦地想起来似的,“我都还没请你喝咖啡呢。”“你请我吃了饭。”她提醒他。
  “吃饭和喝咖啡又不一样,”没想到他分得这么清楚,闵敏绝不和他辩。
  “我们一定要找时间一起喝咖啡,而且──”他对她微笑。“不要这么匆忙。”
  闵敏只感觉晕陶陶的,像被人喂了一杯醇酒。
  两人在大厅分手,邵天俊转往停车场,闵敏则慢慢走出中府广场。午后的广场显得空旷,天色阴了,赌气似的,飘着雨呢。
  闵敏立再那儿,也蹙了眉,望着不高兴的天空,要数落它两句话。
  真真!
  一声唤叫。闵敏猛颤一下。什么人?她心里惊问,左右张望着,在呼唤谁?
  广场周围,尽管有人车往来,然而都与她毫不相干。她无缘无故感到心慌起来,挪动脚步。没有方向的走,追着那声音。
  她的确清清楚楚的听到,不是幻想,那声音割她的心,她却不明白怎么一回事。
  闵敏摇摇鬼曳走着、寻着,摸不着头绪,愈来愈心急,冷不防撞上一个人的胸膛──“闵小姐!”
  闵敏茫然抬起头,隔半晌才认出来,扶着她的人是前一刻才和她分手的邵天俊,正拿关切的押情看着她。
  “怎么了?怎么才一下子,你的脸色变这么难看?”
  什么道理闵敏自己也说不上来,摇摇头,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胡走,走到停车场来了。
  她对他微弱一笑,赶快编个理由。
  “刚刚瞄见一个熟人,追他追丢了,弄得头有点昏,饭后还真不适合做激烈运动!”
  让他以为她体力有问题,总比脑筋有问题要来得好吧!
  “真的没事?”
  她做个深呼吸。“没事。”
  邵天俊似乎相信了,扬头往前望。“我临时想到一件事,正想回头去找你,你就来了。”
  闵敏好奇心起。“什么事?”
  他放开她,一串金质车钥匙在手里叮当响着。“我集合了一批地质、水土保持方面的专家,明天要到哮天村勘查,如果确定那地区不适合居住,一定要说服居民赶快迁村才行,你要是对后续发展有兴趣,也许愿意跟着一起来?”
  哮天村。闵敏心一动,一口便答应,当下和邵天俊约好时间地点。她忽然冥冥有种奇异的感触,觉得刚才那一声呼唤──正是来自哮天村。
  隔日,闵敏六点钟不到便起了床,忙着准备出门,心情从昨天延续过来,有一股急躁和心慌。
  她关心哮天村,愿意再回去看看,甚至继续追踪报导。这当中,高腾云给她的那番刺激也大有关系;她必须回去,要一个肯定,肯定自己没有做错,没有遗漏什么……至于那股子心慌感,纠缠不去,又和这座村落有什么关系?她不知道,只是着急。昨天已向组长报备过,现在她是迫不及待的想上路了──”“呃,不是,闵小姐,临时出了点问题,今天的行程取消了。”他的助理这么说,“邵议员会和你联络,亲自向你解释的。”
  闵敏挂了电话,缓缓在床边坐下来,有点发呆。
  其实,行程临时变卦,也没什么稀奇,也晓得这趟路不是快乐的郊游她干嘛这样子嗒然若失的?就因为她摆脱不了哮天村在呼唤这样的感觉──无论如何都要去这一趟。
  黑色大包包就搁在脚边,所有行头,笔记本、相机、录音机……都在里面。闵敏拿靴子头踢着包包,踢着、踢着……她霍然跳了起来。
  扛起背包冲出门时,她领略到人长了一副头脑的好处──它能思考,并且懂变通。
  她是包车去的,寻往浊水溪的上游。车过日月潭,这个古来名为水沙连的名胜地,她下车在小杂货店补充饼干和矿泉水,忍不住又买了包着名的蜜饯。继续上山,朝中央山脉的方向。
  原来一小时的车程走了二小时,因为深山沿途残破难行。司机停车在蓊郁的山麓路断之处,闵敏和他约好三点钟之前会下山。
  她把赭绿色的夹克脱下来系存腰上,背着包包,不厌其烦走了半小时的碎石坡,石垒间有粉红的石楠花,她黑色的背心底下,沁沁地都是汗。
  她很快穿出一片赤杨疏林,眼前一惊,见到土崩石落黑赫赫的一片山壑──已经来到布农族三百年的祖居地。
  哮天部落。
  四野苍茫,闵敏朝那片崩圯的险境一步步踩过去。深壑里起了雾,山林绿黝黝的,风里有松涛声,闵敏忽感到一阵恍惚──她听见的是松涛吗。抑或是歌声?
  风呜鸣地吹过山林,彷佛捎来歌吟之声。一重又一重的合音,山一样的迭上天,水一样的浑然而来,那是布农族人在吟唱,祈求丰收和平安,从洪荒一般古老的年代,遥遥地传了来……一声鸦叫,在碧微的天空不知哪一处,她从自己的懵懂里醒过来,觉得心窝好痛好痛,好象才刚刺下一刀,正迸着血。
  四面山野起了雾,她无依地站在那儿,被一种悲怆感笼罩住了……闵敏晓得,这和她置身在哮天村灾变的现场没多大关怀,那股悲怆感来自她自己,像是生命的远处,很遥远的记忆。但,那究竟是什么?
  她听见沙沙声,有人穿过那片赤杨林来了,雾中出现一条人影,慢慢停住,隔着满地落叶和她对望。
  那人高大黝黑,穿蟹青色半身风衣,两手抄在口袋里,一双眸子很深很深,远远地,都像要吞没她的灵魂。他,是高腾云!
  来不及收拾意外的情绪,马上那种似曾相识之感又朝她袭来了,闵敏感觉自己想要热泪盈眶的跑过去,投入他怀里,什么都不管,只要他拥抱她、安慰她,与她相会。
  为了强力控制白己,闵敏人几乎发起抖来。她不懂,真的不懂。一见到高腾云,她的情绪、她的行为都要走样!
  她咬住嘴唇想:不知道这样子算不算也是“上辈子有仇”的一种?
  高腾云徐徐走过来,扬着一道浓眉。“是你?你怎么在这里?”
  “那你又怎么在这里?”闵敏反问。
  “我这是回自己老家,”他的目光往四野一梭巡。“我的祖先在这块土地已经生活二、三百年了。”他看见她的表情。“怎么,很吃惊?”
  不,闵敏不是吃惊,而是恍然大悟。难怪高腾云对“山地悲歌”那篇报导,反应那么激烈。他是骄傲的布农人,哮天部落的子民!
  “你在这里长大?”
  “我在这里出生……”微一顿。“只待到十岁。”
  闵敏很好奇。“然后离开部落,出去发展,结果发展得很好,成了部落的光荣?”她话里并没有讥讽的意思。
  “离开部落也不是我自己伟大的生涯规画。”说着,高腾云忽往坡地迈上去,闵敏自动跟上。在最后一阶,他回身向她递出手,她把手交给他,由他拉上陡坡。
  隐隐的,闵敏觉察他并没有放开她的手;隐隐的,高腾云不想放开她的手,他握着她。
  不等他开口,闵敏就懂了,伶俐地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坡左的荒烟蔓草中,有座颇完整的石庭,庭上一幢半倾圮的石板屋,也是杂草丛生。
  “我小时后就住在这栋屋子里,”高腾云缓缓道来,“我家出了好几代的头目,住屋规模来得大些屋地板下还葬有好几位祖先。”
  这个闵敏知道,屋内葬亲,是布农族一种伦理观念。“你十岁之后呢?”她实在想知道他的事,顾不得礼貌了。
  他望着石板屋,面容沉着。“十岁那年,我父母误喝假酒死了。一天,一对做医学研究的英国老夫妇经过哮天村,看见我蹲在路边剔着肾蕨根吃,他们于是决定,要在他们的家庭加进一名布农小孩,并且以培养英国绅士的方式栽培这个孩子。他们是我见过最好的父母之一。”
  原来如此,头目之子天生的英气,加上后天人文的熏陶,造就出他那种非凡的气质。
  只有在谈到贝恩夫妇时,高腾云微微流露出笑容。闵敏望着他,心头轻荡着──天呀,他脸上带着笑意的样子真是动人!
  她故意让自己踉跄了一下,他果然出手来扶她。现在,他们两人接触的面积有扩大的迹象。
  到他十八岁,贝恩夫妇退休还乡,他们要他跟着回英国。
  “你为什么不要?”她问。
  高腾云凝望群山起伏,久久才说:“我不想离家更远了。”
  闵敏突然眼眶热起来,不知为什么,她不自觉的挨近他。
  贝恩夫妇留下一笔钱,回乡去了,他后来考上医学院,使远在欧洲的贝恩夫妇十分高兴,但两老毕竟年纪大了,难再回来探望他,高腾云从此独自生活……“一直到现在?”
  闵敏追问。“一个人?没有个伴?”
  “一直一个人……”高腾云掉头看她,似笑非笑的。“追根究柢是记者的本性吧?”
  她很愿意把自己的舌头打个结,问题是它不肯被打结。她脱口道:“我不相信你身边没有个女人在!”
  他的笑意出来了,这个凝重的男人也有那种带了一点坏的表情。他把她拖近了一些。“谁说我身边没有个女人在。我有,而且还是个非常女人的女人。”
  闵敏仰着红红的脸,他的下巴就在她的眉睫上,坚整、有气概的下巴,决意耍扰乱你的心……那下巴动了,他低问:“你为什么又回到哮天村?我以为这个山地部落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
  “利用价值?”她凛然问。
  高腾云面色渐渐阴暗下来。“你利用它写了一篇报导,大大出了一番锋头,不是吗?”
  闵敏心发凉。“我写它不是在利用它出锋头,我是因为责任,因为──”关心!她在心里喊,充满伤心气愤,但没有说出口。因为“责任”加上“关心”两个大冠冕,一抬出来,她打赌高腾云马上会说她根本在贪着“麦格塞塞奖”。这个男人对她没有一点好评价!
  闵敏变成受了委屈的小孩,咬住嘴唇,把高腾云一推,翻了身走。
  才两步,她整个人被拉回去,落入高腾云的怀抱。“为什么哭了?”他问。
  她不知道她哭了,就算她真哭了,也和他没有关系──女人才不要为坏心的男人流眼泪!
  “嘘……”他将她制伏在臂弯里,嗓子压得很低,说:“对不起……我有时候是过分了点。”
  闵敏哭得更凶。
  一声轻叹,一张温热的嘴覆到她唇上。她突然静止下来,尝到咸味道,是眼泪……她还真哭了呢,模模糊糊地想。
  那咸味道很快消失了,开始漫起一种甜润感,吻的动作绵绵地来,在抚慰着她。唇舌厮磨的那种亲密感,让人心都酥了,力气没了,脑子也变得迷迷昧昧。
  要不是坡底下传来一阵人声,闵敏永远不会再清醒。是高腾云先移开来,望着仍然在怀的她;那双眸子太深奥了,不知他在想什么,她慢慢回过神,才顿然脸红心跳。
  他刚才做了什么?不──是她做了什么?她让他吻了她!
  人声越来越近,高腾云往下眺望,蹙眉嘀咕:“哮天村现在好象比迪士尼乐园还要红。”
  闵敏也见到了,底下七、八人浩浩荡荡而来,领头的那个是……“邵天俊!”她诧异的喊出来。
  “是呀,邵天俊,据说是对哮天村最关切的人。”高腾云的语气带一丝嘲弄,闵敏纳闷瞧他一眼。
  但是她最感纳闷的还是邵天俊,他明明通知她今天取消行程。“我下去看看。”她说,这回不敢再瞧高腾云,怕自己心慌慌的,红着一张脸下去。
  闵敏才下坡地一半,邵天俊一抬头,见到她,脸上掠过一抹惊异,有点异样似的。但他很快泛出笑脸,高喊:“闵小姐!”
  这声“闵小姐”,却把立在坡上的高腾云震得一呆。闵小姐!这三天来,高腾云都快被青狼──那个平空冒出,也不知是真是假,是人还是鬼的家伙──以及他满口的闵姑娘逼疯了!
  高腾云一生滴酒不沾,然而那天深夜,听完青狼的整个故事,他却去拎回一瓶波本酒,和青狼一起痛饮,坚决要造成自己生平第一次的大醉。
  酒醒时,他会很高兴,因为青狼和闵姑娘只是一个梦,也许他会考虑把梦里的故事提供给那位写爱情小说的病人,让她去完成旷世钜作。
  可是隔天他眼睛一睁开,就感觉老天爷在对他耸肩头,表示爱莫能助。
  他狠狠眨三下眼,没有用,那个叫青狼的家伙,依旧在他眼前屹立不摇,一点也没有想要消失于无形的意思。他甚至来不及从床上翻起,那把现在动不动就来威胁他性命的猎刀,又在脖子上了。
  “去把闵姑娘找出来!”
  高腾云躺在那儿瞪着天花板。火星探测船都已经登陆了,要他去找一个二百年前活过的女人!
  他是学科学的,可是现在科学的表情很抱歉,好象在说,“这件事儿,你只好自己看着办了!”
  这件事儿三天来使高腾云心神不宁,神魂颠倒。固然他表面很冷静,不使青狼知道;然而在他内心,那个二百年前只用一片痴意、一片真心,竟至于被毒所害,最后凄惨死在刀下的薄命女子,已给他掀起了喧天的巨波!
  高腾云吃惊的发现,他脑中竟也响起一种呼号声:“真真,你在哪里?”
  此际这“闵小姐”三字,高腾云听来有如雷响,平日深思熟虑的脑子这时一团混乱,霎时就冲下坡底,把闵敏一揪,重重抓着她双臂,严声问:“他叫你什么?”
  闵敏骇了一跳,哑然望着他,不知他在咆哮什么。邵天俊见状,立刻过来干涉。
  “嘿,你这人是怎么回事?请你立刻放开闵小姐!”
  哪知高腾云转而看邵天俊,一双眼睛精光毕露。“你叫她什么?”
  似乎邵天俊受到一点影响,脚步挪了挪,愕然道:“闵小姐呀,还有什么?”他换一种口气,“你把人放开来行不行──”高腾云却不再理他,径自回过脸,目色凛凛盯住闵敏。她的面色这时候有些苍白,然而依旧是明眸皓齿一张甜脸蛋,高腾云记起对她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第一次在报社见到她如此,今天乍见她伫立在黄叶地,感觉更强烈,那绝不是一种寻常的情绪,除非,除非……
  “你叫什么名字?”他低声问,气息屏住。
  “闵……”她咽了咽。“敏。”
  高腾云看着她,久久,久久,脑子渐渐澄清,渐渐恢复成一个理智、冷静、现代化的人。
  “闵敏……”他喃喃念一渥,放开她。“幸会。”
  闵敏绷紧的身子这才放松下来。幸会!他非要用这种夸张的方式来问她名字吗?这又不是在舞台上演戏,需要来点刺激的!
  “这边走,闵小姐,”邵天俊趁机快把闵敏带开。“我要跟你解释呢,为什么通知你取消行程?实在是这边的居民最近对媒体很敏感,我担心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才……”
  “是这样。”她口中应着,有些心不在焉,频频回头。高腾云兀自立在那儿,两道视线追着她,她被它所纠缠,心慌意乱的。
  哦,她真希望邵天俊不要把手搭在她肩上,不要把她带走和他那批水土专家会晤可以稍待片刻,她要趁高腾云人还在那儿,多看他几眼、多和他说几句话、多靠近他一点点……等到闵敏随同邵天俊和一批专家巡视一周,又回到原点,她已经找不到高腾云的去向。
  天底下姓闵的人总有一打,不是每一个姓闵的女人都和二百年前那位闵小姐有直系关系,高腾云返回医院宿舍时,一路做逻辑化的推敲。何况,前辈子的闵小姐这辈子不见得又姓闵。换新鲜的,是人之常情。
  现在回想起来,他在山坡下死揪着人家问的那种样子,还真冒失!不过他晓得他再也忘不了,她双唇那香软的滋味……高腾云见他屋里灯光微亮,晓得青狼在里面。
  正因为担心青狼那副扮相一出去,保证吓坏沿途的老弱妇孺,还可能出状况,高腾云特别叮咛他别出门乱闯。青狼关在屋里,虽好比一头困兽,不过这节骨眼上,他对于参观现代都市,也殊欠一份兴致,天天只巴望高腾云找出真真的下落来。
  “巴奇灵会把我送到你这里,表示真真人就在你附近,你一定找得到!”
  青狼对巴奇灵是很相信,然而高腾云可没那么乐观。
  他推开们,灰米格调的单身宿舍一切,可是他那生来就有的敏锐感马上感觉不对──屋子空寂寂,青狼不见了!
  高腾云从屋内找到屋外,立在淡暗的草坪,甚感到惊疑……八成巴奇灵越想越不对,把青狼召回去了,少让他留在这里折腾人!
  他却不能死心,屋子前后的找。他这屋子是一列老旧平房,再过去一点,医院盖起了崭新的宿舍大楼,员工大都迁过去了,只有他图清静,还留在这里。
  半天,高腾云眉头深蹙,慢慢走回屋子。青狼是走了,还是出了意外?
  或者,他陡然在门口打住──根本就没有这号从二百年前来到本世纪的人物?
  这个容易解释,因为他终于在现实中疯了,给自己幻想出一个前辈子的英雄。
  那个前辈子的英雄,赫然像一团黑雾,在高腾云面前现身,他吃惊地往后一跳,对方也往后一跳,在廊上如两只刺猬对峙。
  和一个与自己生得一模一样的人打照面,谁都需要一点时间来恢复优雅的风度。高腾云喘了三秒,大叫:“青狼,你到哪儿去了?我四处找你!”他自己大约没发现,他的语气有一丝担心存在。
  青狼徐徐打直身子。“你久不回来,我到灰益子那头探探你的下落。”
  所谓“灰盒子”,是指高腾云工作的医院大楼。
  “有人撞见你没有?”高腾云马上紧张起来。
  青狼哂笑。“一个真正的战士,不会走一小段路就被人撞见。”
  分明话里带着刺!高腾云握了握拳头。
  青狼随他进屋子,质问:“你-整天去了哪里?”
  他脱了风衣,掷在黑色方块沙发上,呼一口气。“我回哮天部落去了。”回哮天村是临时起意,没告诉青狼,事实上自那晚听完青狼的故事,他便有种想回老家去看看的强烈渴望。
  “真的?你回部落?”青狼流露惊喜的声调,原本一直阴霾着的面庞,也欣欣然透出一抹兴奋。
  高腾云望着青狼,了解那是与他自己一样,对家乡一份思慕的感情。这个不速之客,打开始便是一副的来者不善,现在,高腾云倒对他产生了亲切感。
  “我真想瞧瞧过百年之后的家乡是什么样子,”青狼自顾自咕哝,“等我找到真真,也许我可以去看看……”
  他没觉察高腾云突然问噤声不语。
  “你没事回部落做什么?”青狼却又诘道,“有真真什么消息吗?”他的表情恢复其严厉。
  “没有头绪,”高腾云摇头,顿一下,“不过……”他几乎想伸指碰触自己的嘴唇,追索唇上可能还在的一抹香沁的滋味。“我今天倒碰上了个姓闵的女孩──”立刻高腾云的手腕被夹住,他极力忍住那痛得想杀人的冲动,咬牙对青狼道:“你能不能把我当伙伴,不是当死对头?”
  青狼那表情好象在说:我才不要和你这个弱不禁风,看来没多大用处的家伙做伙伴!不过他道:“我没把你当死对头。”
  “那你能不能把你的虎爪从我手上拿开?”
  青狼很惊讶,他没发现自己把高腾云箝得死死的。他把手拿开了,一迭声问:“那女孩,你说的这姓闵的女孩怎样?她怎样?”他一张脸再没有比这时候更明亮了,整个人像要手舞足蹈起来似的。
  高腾云揉着手腕,没好气的说:“你有点『战士』的威仪行不行?”他老早想找机会还牙了。
  青狼停下来,拿眼睛瞪箸他。高腾云摆手,“好,好,我说。”决定不惹“他自己”。
  “这女孩我想和你那苦──”高腾云一下把“苦命的真真”下半截吞回去。还是别糗人家的好,这一对,命苦的够命苦,哀怨的够哀怨了。“我想和真真扯不上关系,她……是个记者。”
  一道浓眉扬起来,那角度和高腾云的很逼近。“记者是什么玩意儿?”
  青狼问。
  “呃,记者是一种职业。”高腾云边说边踱到黑色镶白边的小冰箱前,取二罐冰啤酒,一罐递给青狼。很快响起“啪”一声,青狼灌一大口。高腾云忍不住想,这个“古早人”摸起文明产物,倒是熟练得很快。
  高腾云侃侃说下去,“他们专门打听各种消息,大的小的,有的没的,然后统统告诉人家。”但愿对一个二百年前的原住民而言,这算是深入浅出的说明。
  青狼似乎不能理解这一行的神圣性,咋舌道:“有人做这么无聊的事?”
  “喂,你说话尊重人家一点,”高腾云马上袒护起闵敏来。“记者是现代社会很重要的一种人物。”
  “我的真真在现代变成重要的人啦?”青狼惊奇地问,“现在的女人和过去不一样了吗?”
  “现代的女人和过去的确相差很大,她们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力量,争取和男性相等的地位,不能小看的。”
  如果这样,如果女人已经转变,有她们的力量,就不会再由命运牵着走,受屈而不能反抗,真真来到现代,不会再走上同一条悲路了……想到这里,青狼那张总是悲凄之色挥不去的脸,出现一种无比欣慰的神情。
  “可是,”高腾云咕哝,“她又不叫真真……”
  “废话,都过了几辈子,她当然会换个名字什么的,哪还叫真真!”
  高腾云瞠目。这位百年之前原住民的理则能力,好象比他还来得强一点。
  沉吟半天,高腾云还是持保守的立场,但青狼兴匆匆追问:“告诉我,这女孩她生得是何模样?”
  高腾云半闭起眼睛,在脑海精挑细绘闵敏的形貌。“她有一张甜甜的脸蛋,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很灵活很漂亮,会说话似的;她定定看住你的时候,保证你脑子一片空,恨不得跟了她走;而她的嘴……”
  他不能不停下来吸一口空气了。“她的嘴……那张嘴让我想到我们部落后山,每年春天山樱花开始结苞,小小紧紧的一朵,透出粉粉嫩嫩的浅红色……那真的是名副其实的樱唇,你会愿意舍了命去尝一尝它的滋味,那种柔软度,那种甜味……”
  在坡上,他吻她的时候,尝到的不止是柔软香甜,还有她的泪味儿,那使得他更感到销魂……一番尽致的形容,使青狼也悠悠陷入甜蜜的回忆中……埋伏崖上,他曾忘情地吻过真真,那是激狂、不顾后果的,然而她唇瓣香柔,轻轻的反啄,那吻温柔而不悔……此时青狼陶陶然的,感到喜不可抑。“是她,是她,一定是她!”
  高腾云愕道:“你怎么这么肯定?光凭我描述几句话,你连人都没见到呢!就算见了,她的样子很可能都变了,你也认不出来!”
  青狼却紧盯着高腾云,说:“如果她是真真,她见到你,就会忆起来,就会认出来,这种感应不管过了几辈子,都不会断掉,我有把握!”
  对闵敏那种似曾相识之感,又在高腾云胸中翻荡。他望了青狼许久,慢慢说了:“如果这样,那我就有把握,”很显然那种似曾相识之感,只是他自己的一个幻觉。“那女孩不是真真。因为她见到我,就跟见到陌生人没什么两样!”
  一腔热盼,满脸喜色,突然被一阵冷风扫过,全都散了。青狼颓丧下来。
  这一夜,两个男人又是悒悒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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