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


  若干年前,一个法国手表客户跟《明报周刊》合作,举办“情书比赛”,投稿非常踊跃,其中不乏情文并茂的佳作。
  表现情感,永不过时,除非个个都变成机械人。
  我不认为情书过时,人不能为了扮时髦而放弃任何表达爱意的工具。假如女朋友不欣赏你开枪,打西洋剑给她看吧。假如女朋友不喜欢电脑,便刻个图章给她玩玩吧。追求之事,务求打动对方的心,中西古今,十八般武艺出齐也无妨。
  现今打电话、坐飞机、传真画公仔都方便,人自然懒得提笔写信了,不过有必要时,情书还是要写上一写的。说出来肉麻的话,写出来有时会细致点。
  最时髦的追求方法,自是银弹攻势,送女友几千万,至少她不会不睬你。请问各位才子,肯妄自菲薄到这个程度,认为自己毫无吸引力,惟钱一途吗?
  人生在世,至紧要随意所之,喜欢怎么追求异性便怎么追法,无须自我限囿。一时兴到写情信便写,不想写时便不写,根本不用考虑。
  说到古老,没有古老得过性引诱的,这个最古老的方法千秋万代也行得通,故亦不宜轻视。
  时髦,时髦个什么?迫不到女人才是失败。要是有男子追我,却自命时髦洒脱而毫无表示,我何从动心起?故作有型,他自己去跟自己闹恋爱好了。
  文学、音乐、图画、语言、动作、表情,全部都有其动人之处,不用白不用。
  何况情书,是只写给对方看的,又不是登报写文章,只要有真情挚意,对方喜欢便成了。讲肉麻,何止情书肉麻,情人通电话所说的更加肉麻。又见过哨牙女士学香香公主吃花,旁人想呕,男友大乐,怎么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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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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