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杰”选举的意见


  目前朋友们谈起“十大杰出青年”,认为每年都有这选举,却是选了之后下文欠奉,“十杰”之后干什么,消息渺然,似乎选了之后便了事。
  又碰见位朋友说,某年当选的其中一位,几乎惹上了刑事案,本身有点问题,不过却当选了,虽然每年当选的,都是敦品励行的人居多,不过难免令人有良莠不齐之感。
  以上是近日听回来的一些话。适逢同文张少奇亦在“快餐厅”中谈及“十大杰出青年”选举的事,足见亦有一小撮人关心,我也有点意见。
  “香港青年商会”每年举办“十杰”选举,原意当然是表扬对社会有贡献的杰出人士,立场是正确的。不过,很多事情都是立场正确,可是做起来便有点难以控制,以致发生问题。
  首先我认为当选“杰出青年”的,品格一定要高尚,因为在这名衔之下当选的,并非每一行的“状元”,而是“杰出”和“青年”,那么,我觉得除了成就之外,还要看一看品行。品行不好,怎能成为青年人的榜样?
  说到榜样,便涉及当选之后的问题了。假若当选之后毫无下文,又从何有机会做“榜样”?选了出来只是个开始,选了而没有行动,便失了大部分意义,青商会最好能够组织一下当选人士,继续鼓励他们对社会作出贡献,才不枉“杰出”之名。
  当然,这是个很大的心理负担,继续要“杰出”,恐怕吓怕了很多人。不过,这也未尝不好,这么一来,真正有诚意服务社会的人才会参选,只想出出风头而不想做事的大可裹足不前。
  “杰出”的准绳也很难定个标准,每年的当选者有名人也有借借无名的人,成就亦有很大的差别,所以,“十杰”选举,我们只能以鼓励形式视之,而不能当作是什么标准。而当选的人对此不应有反感,因为这不等于说你不当选便不杰出,难道没去参加过“香港小姐”选举的女人便不漂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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