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认得岷峨千雪浪


  乐知音从电梯里出来,把花篮放在桌上细细端详。
  一看,她不禁笑得几乎从椅子掉到地上。
  篮子里的,原是用红色鸡冠花砌成的一只大公鸡,下面还有十几只鸡蛋,真的鸡蛋。
  哈哈大笑之余,乐知音拨了电话到“朗尼电业”。
  “孙朗尼!我服了你!亏你想得出来!”乐知音想起朗尼在校园饭堂炸鸡时的样子。
  孙朗尼亦是哈哈大笑:
  “炸了几年鸡赚学费,怎忘记得了!你喜欢吗?”
  “喜欢,太喜欢了。”知音说。
  “那便别说我没送过花给你,我只是没约过你而已。”
  朗尼还是幽默得来事事清楚的。
  “朗尼,你可知道有鸡冠的是公鸡,不是母鸡?”知音看着那十几只鸡蛋。
  “噢,是吗?”朗尼说:“我们的电子产品是不大分性别的,中性的,不男不女的。”
  知音一手拿着听筒一手叉着腰。
  “你说我不男不女?”
  朗尼理所当然地说:
  “是不是女人,你自己知道,用得着我告诉你吗?这回没送错花圈,我已经十分成功了。”
  “错!公鸡是不会下蛋的。”
  “对,公鸡不会下蛋,但它的母鸡女朋友跑掉了,它只好代她看守那些蛋。”
  “没句正经!”知音道:“下回你得送我只母鸡才行了。”
  孙朗尼又复哈哈大笑。
  “我很吝啬的,花儿给你看,那十几只蛋,我可要来吃了,你肯请我来吃吗?”
  “唔,”乐知音道:“录影完毕到我家吃。你不来录影便没得吃。”
  “又要胁我!”朗尼颇享受女孩子的乍娇乍嗔。
  “等到你来,鸡蛋都变成臭蛋了,你要是不想吃臭蛋,便得这星期五来录影。”
  朗尼仍在吃吃地笑。
  “朗尼,”知音哄着他:“我弄得一手美味的茶叶蛋,你乖乖地来,我便弄给你吃。”
  突然朗尼没了反应,过了三秒钟,才听见他的声音。
  “干吗方才没了声音?我还以为断了线。”知音奇怪。
  “我刚才按熄了键钮,”朗尼低声地说:“我的秘书拿文件进来,听见你说什么茶叶蛋,你乖乖地来的,惊奇地瞪着我,我得打发她出去。”
  乐知音想想,心里也觉可笑,堂堂电子业雄狮,让秘书听见有个女人叫他乖乖的,真是老板的尊严尽丧。
  “朗尼,秘书怎会听得见我说什么?”知音一向是按钮白痴。
  “我没拿起听筒,按了扩音器的钮,那么你的声音便清楚点,”朗尼道:“不过你小姐的嗓门不小,还是让秘书听了两句。”
  乐知音根本不晓得他在按什么钮。
  “总之,星期五下午六点到电视台好吗?”知音说:“录影只费你两小时。”
  朗尼翻翻日记:
  “六时不行,我得等个日内瓦客户的电话。他答应星期五瑞士时间十二时给我电话。”
  “从中午十二时谈到下午六时?”
  知音问。
  “小姐,”朗尼没好气地说:“你知道有时差这回事吗?日内瓦比香港迟六小时。他们的正午十二时是我们的下午六时。”
  知音不大放心:
  “假如你不准时,我们怎知道要等你等到几点钟?你挂电话给他不行吗?”
  朗尼在商场上多年经验了。
  “这回的形势是,他求我多过我求他。我不要给他挂电话,十二时是我指定的,他不会敢迟过十二时挂电话来。”
  知音没从过商,免不了不知所云:
  “噢,是这样的吗?先挂电话那个要吃亏?”
  “有空我慢慢解释给你听。”朗尼似乎成竹在胸:“他们要求个低点的价钱,我要他们付我要的价钱,他们若在星期五十二时整下不了决定,我那批货便不运给他们。”
  “半分钱都不减?”知音问。
  “半分钱可以减,多减便不行了。”朗尼一谈本行便信心十足:“我若先给他们挂电话,岂不是让他们看得出我愿意大大地妥协?我一连几天不跟他们通讯,直把他们吓得依照我的条件才谈。”
  知音想,十年不见,朗尼已非吴下阿蒙,做生意做得手挥五弦、目送飞鸿那么熟练了。
  他这电子业雄狮不是徒得虚名的。
  老同学如此了得,她心里大感快慰。
  “这样吧,”朗尼说:“一谈好我便来,嗯,晚上九时吧。”
  “要是谈不拢怎么办?”知音倒比他紧张。
  “谈不拢我便不能来接受你的访问了。”朗尼严肃了起来。
  “那我会恼你的!”知音亦严肃起来了。
  “你恼我,我可以哄回你,例如再送篮母鸡鸡冠花兼十二只荷包蛋之类。”
  “孙朗尼,母鸡没有鸡冠的!”
  知音既好气又好笑。
  孙朗尼把声音放温和了:
  “你这只母鸡却有呢!别气,若我晚上九时不出现,你可以用茶叶蛋和荷包蛋掷我!”
  “唔,不依!茶叶蛋和荷包蛋掷不死人的,我……我用举重的哑铃掷你。”知音边说边四处望,她的屋子里的确有五磅重的铁哑铃,用来稳定那摇摇欲倒的坐地灯座的。
  “你有那么好的眼界?”朗尼打趣她。
  知音不服气:
  “我由此刻起便练习,到时掷破了你的脑瓜子可别后悔,亦不许怨我。”
  朗尼的声音更柔了:
  “我不想后悔,也不想怨你。那么,我只好星期五准九时到电视台了。”
  知音终于放心了。
  奇怪地,跟朗尼十年不见,这个电话,令她对他感到亲密了好些。
  整个下午,她的心既忙且甜蜜。
  一时追思跟李颀的缠绵。
  一时回味跟朗尼的对话。
  白白的脸庞倚着红彤彤的鸡冠花甜甜地微笑。
  嘴唇在笑,心都在笑。
  她好久没这种感觉了。
  她歪在床上,抱抱李颀睡过的枕头。
  好重的男儿气息。
  她俯伏在李颀睡过的那边床褥上,汗的湿痕早干了,但从他毛孔分泌出来的味道仍在。
  她拿出那条熨焦了的粉蓝色裙子,穿上了,照照镜子。
  一不做二不休,她干脆把上衣褪掉了,穿回访问他那夜的外套。
  一幕又一幕,一句又一句的,脑子里重映着、重映着。
  李颀,情深似海。
  然而,李颀如今是个辽阔的汪洋了,她不晓得她是否这汪洋上惟一的一条船。
  她没忘记当她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李颀曾跟她的中学同窗好友水文君搞在一起。
  她绝对不怀疑他爱她。
  但是她不能肯定他没有别的女人。
  正如李颀所说,他是个拾荒的人。
  而她,永远要摘到天上的星星。
  李颀说他只会为她一个人而伤心。
  难道,他以为她不会为他而伤心吗?
  她吃醋。
  李颀没怀疑过她对他的忠诚。
  她的心乱作一团,从前是李颀风雨无阻地等待她;如今,却是她苦苦等候他了,他没说过何时再来。
  此际,孙朗尼变成了她的救生圈。
  跑出客厅,凝视着朗尼送给她的花,她低低地叹着:
  “朗尼,谢谢你。”
  电话突然大响,把正在出神的她吓得直跳起来。
  监制的电话,一轮急口令:
  “李颀和程安邦明午四时一起开记者招待会,你要去,我们会拍一些你与他们的谈话。”
  知音几乎不会动。
  程安邦什么时候回香港了?
  为什么他俩还一起开记者招待会?
  监制说:
  “他们会合作拍一部电影。你顺道邀请程安邦上‘知音十一时’好吗?”
  “我……我……”
  知音一时连魂魄都乱了。
  一个是重拾旧欢的青春梦里人。
  一个是自己孩子的父亲,她双手把贞操奉献给他的人。
  李颀和程安邦是认得的,那个风雨之夜,李颀在画情敌的肖像。安邦,安邦,在那风浪海角上,在那黄色的小帐篷内,凝视着狂风卷起千堆雪花的白头大浪,等她,念她。
  两雄相遇,她不敢想像会是什么场面。
  “知音,知音,你没事吧!”
  监制半天没听见她的声音,便放大嗓门喊了起来。
  “噢,没事,没事。怎么……怎么程安邦回到香港我们都不知道!”
  “管他呢,不外是电影公司的宣传伎俩,故作神秘。”编导说:“程安邦踏遍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命运是这样的了,是你的便是你的,不是你的便不是你的。”
  李颀难道不晓得程安邦会跟他合作一部电影?
  没可能的。
  李颀已是香港第一小生,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绝对没可能任由电影公司摆布。
  在未得他同意之前,电影公司没可能贸贸然从美国把程安邦请回来。
  程安邦肯来并不出奇,虽然他当过一两部好莱坞电影的男主角,但中国演员在白种人社会发展的机会到底不多。
  他需要回来,他的根基还没有李颀的巩固。
  李颀是知道的。
  那解释了为什么他那夜上来。
  他要在程安邦未到之前,证明乐知音是他的女人。
  “知音,你不是病了吧?”监制见她再度半晌不作声,有点担心。
  知音想:逃避得多久呢?不如面对现实。
  “好,我去。”
  放下听筒,知音虚脱地躺在床上。
  窗外还是雨声淅沥。
  雨令她想起安邦,她记得那风雨之夜,安邦搭的人字形黄色小帐篷。就是那儿,她解开了衣钮,把自己交给了安邦。
  她记得两人抱膝坐在狭小的帐篷里面,安邦静静的凝神听风听浪,黄色的光映到他的脸上,出奇地好看。
  安邦,顽童与诗的组合。
  那夜,安邦回眸,目光一片温柔,甚至有超乎这个世界的仁慈。
  她记得安邦说:
  “这帐篷不要拆了,就留下在这向海的砂泥平台上,他日走过,你会记得今天。”
  他是那么的仁慈,他甚至护着她和李颀,应付着她妈妈,让他们幽会。
  那时的安邦,内心是何等痛苦。
  他独自躲在面向滔滔大浪、在风雨中飘摇的黄色小帐篷里,直至她去找他,烈风暴雨把帐篷吹塌了,压在他俩身上。
  “就让我搂着你,听一天雨,至少,这一天是属于我们一辈子的。”
  十年来,每逢烈风暴雨,她便会想起安邦,那个带着痛楚的心悄然引退,把她交到他哥哥手中的人。
  李颀是知道她爱过安邦的,他替安邦绘像时,泪承于睫,他害怕失去她。
  结果,两个男人都没得着她。
  她怀着安邦的孩子,嫁给了他的哥哥,做了他嫂子。
  十年烟浪茫茫,安邦始终没找过她。
  他可知道她这十年对他的思念?
  雨愈下愈大了,到了翌日下午,三号风球已经悬起。
  乐知音夜不成眠,一脸苍白。
  对着妆台,她无心涂脂抹粉。
  她还没脱下那套粉蓝色的衣服,略略地整理好了头发,披上件银色束腰的雨衣,架上黑眼镜,便出发去记者招待会的地方。
  李颀加程安邦的号召力显然十分强,到场的记者踊跃得很。
  知音抵达现场时,前徘已没位置坐了,反正“香江电视台”的摄影人员已挤了在前边录影,她干脆静静的、远远的站在后面,黑眼镜和雨衣都没脱下。
  电影公司已经开始介绍李颀和程安邦的合作计划,乐知音的耳朵却一片空白,什么都听不进去。
  李颀挥洒自如地左右让记者拍照。程安邦一抬眼,看见那架着墨镜穿着银色雨衣的女郎,一时间忘掉了面前对着几十部相机,离开了座位,一抖双袖,双臂暴长地扮着大猩猩,抓耳扒腮地向乐知音走来。
  安邦的样子没怎么变,不论她躲在什么后面,他还是认得她的。
  乐知音躲在墨镜后的双眸,已泪盈欲滴。安邦最后一次见到她时,不,她最后看见他的一眼时,他便是这样扮着大猩猩走的。
  十年的悠悠思念,此刻都到眼前来,知音倚在墙壁上,连眼都不敢眨,她知道眼皮一合,泪珠便会滴下来,墨镜再也藏不住蓄在眼内的雨潭凄水了。
  李颀一觉察到此情此景,便几个箭步追到乐知音面前,三人站着,相对无言。安邦站直了身子,收起了谐趣,恍如隔世地凝视着知音。
  安邦不顽皮时,脸孔老有一重诗意的。
  他合拢着的双唇很安详,嘴形很精致,一切十年间没说的话,都在眼神和嘴角传达到她心里。
  李颀深邃的双眸逼视着知音,他不能在大庭广众中吃醋,但他无论如何也不要让程安邦接近他的小盛。
  李颀毕竟惯于应付记者众多的场面,便大大方方地介绍:
  “乐小姐,这是程安邦先生。安邦,这是‘香江电视台’的乐知音小姐,著名的节目主持人。”
  乐知音惟有伸出右手跟程安邦握了一下手,安邦在她掌心捏了一下,千言万语,只靠这一捏按进她的血脉里,
  李颀觉得她的脸色不对劲,出奇地苍白,忙扶她坐下:
  “乐小姐今天似乎不大舒服?”
  乐知音语噎华堂,勉强地点了点头。
  一坐下,雨衣的下摆微微分开,李颀隐约看见那条熨焦了的粉蓝色裙子,防范之意虽然未减,醋意却冲淡很多了。
  电影公司的老板客气地说:“今天风大雨急,乐小姐仍赏面光临,实在感谢得很。”
  “哪儿的话,哪儿的话。”乐知音强自镇定,客套了几句。
  “香江电视台”的摄影师和录音师都准备好了。
  “乐小姐,我们开始拍你们的谈话了。要不要摘下太阳眼镜?”
  “不摘了,我今天眼睛疼。”
  乐知音自问没有将眼睛赤裸裸地呈现人前的勇气。
  “乐小姐,稍为补点口红好吗?太苍白了。”摄影师说。
  乐知音像机械人听到命令似的,涂上淡淡的口红。
  “补点胭脂。”摄影师说。
  “没带胭脂。”乐知音有气无力地答。
  “你真的不舒服了?”李颀关心地问。
  “不,我没事,昨夜睡得不好,累一点而已。”乐知音从皮包掏出个粉盒,往脸上印了几下。
  “开始吧。”她对摄影师和录音师说。
  “程安邦先生,我代表观众欢迎你到香港来。”
  “谢谢。”程安邦的答案出奇地短,一点也不像从前爱说话的大顽童。
  李颀觉得知音不在状态,便自己开口:“我很高兴能跟安邦合作,我看过他的两部电影,的确是华人之光。”
  “过奖了。”安邦只说了三个字。
  知音心乱如麻,挥手对摄影师和录音师说:
  “不……不拍了,我……我……”
  李颀温柔地呵护着她:
  “乐小姐既然精神不好,便不用拍了,不要紧。”
  摄影师提醒乐知音:
  “问问程安邦先生有没有空上电视,做‘知音十一时’的嘉宾。”
  “啊,是。”
  知音定了定神:
  “程安邦先生,我主持个叫做‘知音十一时’的访问节目,每逢星期一晚上十一点播出的,你能抽空接受电视访问吗?”
  “当然。”程安邦又是只答了两个字。
  知音有五内摧伤的感觉。
  安邦反常的寡言,显然内心非常痛苦。
  “知音,跟程先生一起拍几句预告宣传,十秒便行。”摄影师不明白为什么乐知音今天似乎什么都忘记了。
  “十秒?就让程先生说吧。”乐知音道。
  程安邦知道她的感受,亦知道她为什么不愿意脱下太阳眼镜。
  李颀,免不了亦是知道的。
  他明白他在场,令知音很为难。
  “我先走了,开工去了,你们慢慢谈。”
  安邦感激地望了他一眼。
  “程先生,你只需说几句简单的话。”摄影师耐性极佳:“一次说不好,我们便再来过,不用急。”
  安邦本就是能言善道的,看见知音这样子,惟有捺着惆怅,很专业化地对着镜头说:“我是程安邦,一个念书不行的顽童。我怎么有机会在好莱坞拍戏?我会在‘知音十一时’告诉各位。”
  录音师打了个“成了”的手势。
  摄影师亦竖起大拇指:
  “程先生真棒,第一次便行,时间刚好十秒!”
  “谢谢!”安邦说。
  “乐小姐,我怎么跟你联络?”安邦问乐知音。
  她把地址电话都写给了他。
  安邦紧紧地握着她给他的字条:
  “珍重。”
  珍重,是她十年前对他说的最后两个字,如今听在她的耳中,仿佛安邦又会很快便从她生命中跑出去了,她不晓得应喜还悲。
  “珍重。”安邦再说了一次,再凝视了她一眼,走了。
  十年不敢想念的人。
  十年都藏在心底的人。
  十年梦中不会出现的人。
  刚才在乐知音面前出现了,仿佛已葬的记忆复活,她知道那是十年的无悔。
  程安邦没有忘记她,他的眼神告诉了她,他在掌心温柔的一捏告诉了她。
  他重演十年前临别的情景告诉了她。
  怎么这十年过得那么快?怎么过去离开她那么快?
  对旧日的追思,有如一拳又一拳地捶在她心窝上,怎么那么的疼?疼得她跌坐椅上,站不起来。
  摄影师看看不对劲:
  “乐小姐,我们收工吧,你真的病了,快去看看医生。”
  乐知音忘了自己应了什么,到她再度发觉自己的存在时,她在开着车子回家。
  她疲累地泊好了车子,耳朵好像听不见任何声音,整个世界是那么的孤寂,静悄悄的,她惟一可以躲避的地方,便是她的家,那个只有她自己一个人的家。
  看医生?谁陪她去?
  乐知音,成功而又坚强的女性。
  她本能地按了电梯,一踏出去,正要拿钥匙开门,门外已有个人靠墙站着。
  “安邦!”
  知音不由自主地扑到他怀中,安邦一接触到那软绵绵的身躯,十年的时光恍若一刹,四周没有了别人,一切就像昨天。
  安邦强忍了内心的激动,挂上了副顽童的微笑:
  “女房东,李颀在里面吗?”
  “别胡说八道,你以为他在里面?”知音让程安邦一逗。既好气又好笑。
  安邦空空的双手作了个挽着两箱行李的姿势:
  “他没来,我可要搬进来了!”
  知音把钥匙插进锁孔:
  “进来吧,别捣蛋了。”
  安邦看着她的背影,心里一阵凄怆,乘她开门时急急用手擦掉了夺眶而出的泪,在她未转过头来之前,急忙换上个笑脸。
  知音回过头来:
  “死性不改,刚才在记者招待会中扮沉默,扮黯然神伤,害得我……害得我以为是真的。”
  “世华!”安邦笑着唤。
  一听见自己的真名字,知音顿时回到十年前。
  “盛世华,真又怎样,假又怎样?你还是你吗?”
  “什么意思?”
  世华紧张地按着太阳眼镜,惟恐它掉下来。
  “让我看看你。”安邦线条精致的嘴唇还是那么诗意。
  他轻轻地拿开了她的手,轻轻地脱下她的太阳眼镜,细细凝视了她微现红筋的倦眼,没说什么。
  世华不安地回避了他的逼视。
  “我要看你时你避开,待会你想我看你时,你可得求我了。”
  安邦一贯地谐谑。
  “我没心情开玩笑。”盛世华边说边把雨衣脱掉。
  “我却心情大好呢,有机会跟你的旧情人李颀合演一部电影。”安邦逗笑地说。
  世华让他弄得啼笑皆非,在她的幻想中,安邦会抱着她不放、不放,补偿这十年的梦魂未能相会。
  怎知他却只顾说笑。
  “我方才的黯然神伤,不外是想弄得你心神大乱,气跑我们的第一小生李颀。”
  安邦又在扮得意得抓耳扒腮的大猩猩。
  “坐下吧!你这么的绕着我团团转,令我头昏眼花,我昨夜睡不好。”世华坐下了,安邦还在扮着猩猩闹着玩。
  “别扮猩猩了,我不是十八岁了,别当我是小孩子。”
  世华期望中的重逢,并不是这么若无其事的。
  她有点失望,更加失落。
  安邦终于坐了下来,面对着她。
  “世华,我只希望逗你欢笑,不想令你难过。”
  世华别过了头。
  “世华,你不想念我吗?”安邦问得有点轻佻。
  世华心里酸苦,安邦只顾开玩笑。
  安邦观察了她一阵:
  “我知道你想问我:你想念我吗?只是啊,小姑娘变了老姑娘,不好意思问了。”
  世华站了起来:
  “你说什么?”
  “世华,面对现实,你如今二十八岁了,不是十八岁了。”安邦道。
  世华咬咬牙:
  “我们的孩子已经九岁了,你见过他吗?”
  安邦顿时静默了下来。
  “你见过吗?”世华再问。
  安邦摇摇头:
  “没见过,连照片都没有见过,安雄不要再见我,那怪不得他,他害怕儿子知道他不是他的爸爸,我才是。”
  世华仍有余忿:
  “你妈那儿呢?总有孙儿的照片吧?”
  安邦苦笑:
  “安雄一直没有跟母亲来往,连照片都没寄过一张去。”
  世华每提起儿子像有枚橄榄卡在喉头:
  “你就是逃避。”
  “逃避你还是安雄?”安邦说。
  “逃避一切。”世华苦从心头涌上:“连一眼都没有看过的儿子,你便不会对他有感情,你便不需要负责任,你便不需要理会我。”
  安邦摇首喟叹:
  “世华,你是走下坡了,你几时变得婆婆妈妈了?当年,是谁要嫁给安雄?那是你的抉择?”
  “如果你为了这个而十年不见我,我反而开心点。”
  安邦的脸又升起一重苦涩:
  “世华,为什么你不问我怎么过了十年都不结婚?”
  世华的脸上亦升起一重苦涩:
  “小雄在三岁时,我已经跟安雄离了婚,那七年,你在哪儿?”
  安邦站起身来,面对纵横交错地洒在窗外的雨水:
  “我凭什么来找你?我是个念书不成、一无所长的人,我不是安雄,我不是击剑冠军,我不是什么太空物理学博士,我只是个无业游民,一个超龄的无业游民。”
  盛世华脑海中翻起页页往事:
  “安邦,你也变了,从前,你几时想过这些东西了?爱情,是有条件的吗?”
  安邦的脑海中何尝不是翻起页页往事?
  “世华,别恼我再说一次。二十八岁的女孩子,爱上一个人是可以无条件的。二十八岁的女人,还懂得无条件的爱吗?”
  “安邦,纵使天下间的女人不懂得,我都会懂得。”世华站起来,走到他身旁一同看雨。
  “每个下雨天,我都想起你,风和雨是属于我们的。然而,我害怕想你太多,我害怕只有我想你而你不想我。”
  安邦牵着她的手:
  “世华,我也害怕,但我没停止想念你。能有一个人令我想念,总好过没有。真正的寂寞是没有人可以想念。”
  世华牵着他的手,良久良久,她感受到他的爱。
  “世华,我不再是二十二岁了,我成熟了。”安邦看着她:“要是李颀不是当了大明星,仍然是个穷愁潦倒的画家,你还是会爱他吗?你顶多怜悯他而已。怜悯不是爱,在我一无所成时,我不要你的怜悯,除了黯然而去,我还有利么选择?”
  世华隔着玻璃,指头随着似泪纵横的雨水画着:
  “安邦,这么多年来,我每晚都带着个希望,希望你入我梦中,让我遇见,让我们交谈几句话。可惜,你不曾入我梦中。”
  安邦把她挟在身边:
  “有时,我做噩梦,梦见自己跑进你和安雄的家,安雄骂我:你连我的家都想毁掉?你亦骂我:我们一家三口,不需要你了,你只是个代替你哥哥养下孩子的工具!”
  安邦把前额靠在玻璃窗上:
  “从梦中惊醒了,我很惭愧,我凭什么闯进你们的家?也许,我只是个生育工具,为我不育的哥哥送你一堆精子而已。”
  “安邦,”世华轻叫了起来:“我的第一次给了你,是我自己要求的,那时我根本不知道安雄是不育的。你为什么要编造借口,完全不见我?”
  安邦嘿嘿地笑:
  “自卑的人是需要借口的。所以我说惭愧,惭愧我在梦中居然那么想。”
  “安邦,你没有自卑的必要。”世华把额角贴着他的额角。
  “人愈大便愈有了。”
  安邦的眼神是忧戚的。
  世华头一次醒觉他是如何的缺乏安全感。
  “安邦,你终于在好莱坞拍了两部片,当过美国电影的男主角。这回也算衣锦荣归了。”
  安邦想起四处钻营四处试镜,四处让人拒绝的彷徨日
  他不想说给世华听,那些令他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几乎尽丧的痛苦经历。
  他拍过的两部片,一部是演唐人埠的黑社会大哥,一部是演美国女作家的秘密华籍情人,他的演技受到好评,但在他心底深处,他有内疚,那些角色虽不至于辱华,但绝对不是像李颀所说的华人之光。
  “我很佩服李颀的度量。”
  “李颀一向是个不小气的人。”盛世华说:“其实他是与世无争的,但命运令他当了第一小生,红足十年。”
  安邦道:
  “告诉你个秘密,但别笑我。我就是因为妒忌李颀当了明星,所以我也当。为了你。”
  世华吻吻他的脸:
  “那你应看看李颀的例子。他的出身比你苦得多,但他从来没有自卑感。”
  安邦一手搂着她的臂:
  “我的情况就是:高不成,低不就。香港电影界以为我在美国当了两部片子的男主角便很了不起,其实我仍是边缘人。你知道,不是每部英语片都需要个中国男主角的,我的机会其实不多。”
  “安邦,回港发展吧。”
  世华帮他打气。
  安邦向她扮了个鬼脸:
  “这也是秘密,别告诉别人。我不能宣布打算在港发展的。我得装作美国有很多导演看中我。作真作假的都要常回美国。”
  世华倒认真起来:
  “这个我在访问节目中倒可以帮你忙。我们合作,说到假亦像真的一样。”
  安邦望着她笑,世华第一次看见他真正开心的笑,连自己的笑容也灿烂起来了。
  安邦知道,世华仍是爱他的。
  “这回是和李颀合作拍什么片子?”她实在不晓得两者间,哪一个才算正式男主角。
  安邦想了想:
  “龙兄虎弟之类。李颀比我高大,他演哥哥,我演弟弟,兄弟情仇之类,剧本不算创新。”
  “那便得考你们的演技了。”世华说。
  安邦笑道:
  “剧本是会一边拍一边改的,要是改到不见了我,那你便知道我的演技比李颀差。”
  “旗鼓相当最好,观众最喜欢!”世华说。
  安邦耸了耸肩:
  “香港第一小生拍档好莱坞第一中国小生,我想不称第一也难。”
  世华端详着那张十年不见的脸孔:
  “安邦,不论你在好莱坞演什么角色都不会有辱国体。你很登样,好莱坞片子中没见过这么登样的中国演员。”
  安邦轻叹:
  “为什么华籍演员要登样?美国的男主角其貌不扬、不登样的多的是。我不要做所谓‘好看的中国人’的样版,我要做个扮得丑也令人钦敬的好演员。”
  世华觉得其志可嘉。
  她老觉得安邦有种很特别的气质,顽皮桃脱的时候,他应是个极好的喜剧演员。挂上如诗神态时,他应是个极好的艺术家型演员。
  两样加在一起,他演什么都可以。
  李颀则是典型的潇洒伟岸的正印小生相貌,很不相同的两个人。
  “兄弟情仇,女主角最好是你了。”
  程安邦开玩笑地说。
  盛世华摇头摆手:
  “受不了。”
  安邦大笑:
  “真实生活中,安雄和我的兄弟情仇的女主角正是你。哈哈哈,为了保护我哥哥的脆弱心灵,我连儿子、女朋友都让给他了,换回来的是什么呢?是恨!”
  安邦笑得泪水都出来了。
  “哈,哈,李颀和我,假兄弟的情仇,也还不是为了你?盛世华,你真有做女主角的运气!”
  安邦狂笑不已,笑得坐在椅子上,双手抱着头伏在餐桌上。
  “安邦,抬起头来,安邦!”
  世华推着他,安邦继续笑了好一会,抬起头来,餐桌上有点点水印。
  盛世华把他的头抱在怀里:
  “安邦,你说你只希望带给我欢笑,你自己呢?安邦,别骗我,别骗自己,你是不快乐的!”
  安邦的脸在世华胸前乱擦了一阵:
  “汗水而已,只有女人才有那么多眼泪。”
  世华低低地,像唱儿歌地说:
  “我是女人,我也没有那么多泪水,安邦,男人是可以哭的。”
  “我不哭,你那个李颀才会哭。十年前替我画张肖像,也吃醋吃得眼泪汪汪的。”安邦学着当年李颀画像时的样儿。
  “不过,他这人蛮好的,正如你说,不小气。也许根本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安邦对李颀的感情一半一半,半友半敌。
  “李颀仍是极爱你的,我看得出来。对我这么客气,好,一半算他大量,一半算是看你份上。我明白的。”
  安邦离港十年,如今回来,香港的繁荣已比十年前不晓得高了多少倍,他实在有点失落。
  “嗯,安邦你现在住哪儿?”世华问。
  “电影公司安排了个新世界酒店的服务公寓给我,蛮宽敞的,什么都有人做,换床单、洗洗熨熨的,就是欠个人烧饭。”安邦双眼向她一瞄。
  世华似乎脸有难色。
  安邦笑笑:
  “我这二房客做不成,不要紧,我也不想在这儿碰见李颀。”
  话刚说完,电话响了起来。
  安邦抢着过去听了,扮着女声:
  “喂,找盛小姐有什么事?”
  “程安邦,我是李颀,别耍我,我知道你在这儿。”
  “噢,盛小姐的家叫做这儿?好像是你的家一样,我是程婶,盛小姐的新女佣。”安邦仍扮作女声,边说边作着女人手势。
  世华正要把电话抢过来,安邦却马上恢复了男声:
  “李颀,你在哪儿?我也在这儿。”
  “我就在楼下。”
  李颀的声音微有不悦。
  “那你便上来这儿吧。”安邦放下了电话:“真是说曹操,曹操便到。你收拾残局好了。”
  三个十年前困在三角关系中的人再度聚在一起。
  李颀上来一看,见到盛世华还没换衣服,还穿着那熨焦了的蓝裙子,气已消了一半。
  “看,盛小姐衣冠端整。”安邦淘气地说:“你以为我的嫂子是什么人?”
  李颀大力拍了他一下背:
  “看电影去。”
  “看什么?”安邦问。
  “你主演的那两套。小盛也去,你的节目也许用得着些片断。”
  “都上我的车吧!”李颀说。
  李颀的是部一般的平治。
  “法拉利呢?”安邦问。
  世华瞪了他一眼,李颀根本不晓得王法松的浑号叫法拉利,只因为念书时已开着部法拉利。
  “我腿软呢。”安邦最怕跟朋友去看自己的电影。
  “我早已看过,我想小盛看看。”李颀道。
  到了放映室,一坐三小时。
  安邦的两部戏都放完了。
  世华惊愕得说不出话来。
  安邦演什么便像什么,怪不得李颀肯跟他合作。
  “你是极好的对手。”
  李颀说。
  “约法三张,李影帝,我面对镜头而你背对时,得照常做戏,不能不给我一些交流的。”安邦说。
  “知道了。”李颀答:
  “我不是乡巴佬。”
  “我是,我是的。”
  “来,看程先生的杰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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