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是一个风和日丽、阳光普照的晴朗三月天。从街头一路传来“哒哒”的跑步声,循着地震带微波传送到巷子底那家大门漆黑刷银、上头雕画着一身面容模糊、只有一双勾魂眼特别清亮有神,且舐血唇特别鲜艳红润的恶魔的小酒馆里头去。
  “哎!热死了!热死了!”苏小小伸手一拍,压住大门上恶魔清亮的勾魂眼,推门进入小酒馆,嘴里一边嚷嚷着。
  “苏小小,你迟到了!”吧抬里那个长发系花布条、一身黑衣装束,忙得不可开交的男人,抬头瞪了苏小小一眼,把手上一杯刚调好的透明带红、杯沿结个黄花穗的清凉酒汁重重放在吧抬上说:“快把这杯‘蝙蝠的唾涎’端给二号桌的客人,动作快点!不要慢吞吞的,客人已经等很久了!我花钱请你来不是让你来打混摸鱼的!下次再迟到,当心我把你开除!”
  “是,老板!”苏小小翻个白眼,忍气吞声,快手快脚把酒端过去。来这里工作两个星期了;那人称“黑魔王子”的老板兼酒保的男人,从来没给过她好脸色看,开口闭口动不动就要开除她;威胁恫吓、热讽冷嘲,没有一句是好话。
  她知道,他是在记恨。只不过喝了他一杯酒,又不小心揉掉了一张破纸,居然让他记恨到现在!那男人的气量狭小实在是破天荒的,真叫她开了眼界。
  其实,那男人倘若真要开除她,她还求之不得呢!酒馆里那些女人竟然还对她羡慕得恨不得和她易体交换,说什么“夜魔的天堂”从来不雇用女性人员;如果能为“黑魔王子”工作,待在他身旁,她们薪水不要都可以,就算倒贴也愿意。
  依她看来,那些女人简直神经有问题!
  这份众女人挤破头、争着抢着想要的工作苏小小是从来都没把它放在眼里,她根本是被迫下海当这店小二的!
  想也是!凭她苏小小奉为人生圭臬的至理名言——“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怎么可能会甘心在这种邪里邪气的小酒馆里效白工、为它卖命,而放弃其它大好赚钱的机会?
  说起来,这一切都怪那两个食米不知米价、娇生惯养、不知生活疾苦的千金大小姐。“苏小小——”又是一声惊天动地的吆喝。苏小小以跑百米的速度奔回吧台。
  “老板!”她喘着气说:“能不能拜托你别这样大呼小叫、吆喝来呼喝去的?
  我都快被你吼得神经衰弱、意识错乱了。”
  吧台里那个长发男人停下手边的工作,瞪着苏小小看了好几秒钟,眼睛越看越热,越瞪越红,突然勒住苏小小的脖子,抓狂地说:“都是你!都是你!你给我吐出来!还我秘方来!”
  他勒紧苏小小的脖子,死命的摇晃,想逼她吐出什么东西来。
  苏小小舌头微吐、涨紫了脸,拚命地想喘口气。
  “你……我……呼吸……死……”她挣扎不停,双眼瞪着勒住她脖子的长发老板,一个劲地想挣开那双手。
  “黑魔王子”一直勒紧苏小小的脖子,死瞪她逐渐涨紫的脸孔,像是想吞了她,直到见苏小小已然呼吸不过来,两眼痛苦的闭上了,他才突然放开手,凑上嘴去替她作“人工呼吸”补充氧气。
  “黑魔王子”的“人工呼吸”持续了一分钟之久,等苏小小气息平顺、呼吸通畅了再睁开眼后,才冷冷地哼了一声,撇开她走到一旁。
  苏小小气息一通畅,便抹抹嘴唇,摸着脖子,歇斯底里的破口大骂:“田优作,你这个超级大混蛋!你想谋杀我是不是?你这个黑心、下三滥、没风度、没气质、没水准、气狭量小的丑八怪!”
  “你再骂下去,当心引来公愤。”坐在靠近吧台的一号桌,讲话细声细气、柔得像水的赖美里说:“其实你真好,能跟优作老板接吻。我天天来这里捧场,他只要看我一眼、对我笑一笑,我就觉得很奢侈了,你却人在福中不知福。”
  “什么接吻?什么人在福中不知福?你有病啊!那种阴阳怪气的人,我呸!呸!
  呸!”苏小小连呸三声,擦嘴抹唇,气愤犹未消。“我会落到今天这种地步都是你害的!要不是那天你和莎白硬把我拖到这鬼地方,我也不会这么倒霉。”
  “小小,”赖美里的神清仍是坠在自己的梦中,双眼一片迷蒙,根本没在听苏小小说话。“和优作老板接吻是什么滋味?我好嫉妒你!”苏小小没好气的哼了一声,接吻什么滋味?她怎么会知道!她刚才差点就没气了,哪有心思去体会那些?
  她又哼了一声,突然接触到赖美里向往的眼神,苏小小眼珠子一转,鬼心眼开了窍,笑得极贼极坏地说:“你想知道?不二价,一佰块银两。”
  “你就只想到钱!”赖美里摇摇头,掏出一佰块钱。
  “那当然!谁像你跟莎白那么好命,是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千金大小姐。”
  苏小小收了钱,小心地折好放入口袋,高兴得连眉毛都在笑;然后她伸手按了按自己的嘴唇,再将手往赖美里小巧的嘴唇轻轻一点说:“诺!这是间接接吻,现在你闭上眼,细细体会田优作那混蛋的吻吧!什么滋味?你自己想!”
  赖美里真依言闭上眼睛,过了五秒,她睁开眼睛摇头说:“不行,你骗人!我什么都体会不到,把钱还我!”
  “货物既出,概不退换。”苏小小典型商人的嘴脸,摇头拒绝还钱。
  赖美里也不坚持,眼光飘向吧台里正专心工作、偶尔回眸对女客谄媚一笑的“黑魔王子”田优作,幽幽叹道:“唉,那天如果我不带你来,如果是我喝了那杯酒,那不知该有多好!”
  “你以为我喜欢在这里工作啊?还不都是因为你跟那个曾莎白……”苏小小听了她的话,暴躁地说:“都是你们两个巫婆恶女,害我到这里做白工,你居然还敢跟我抱怨!”
  赖美里眼皮一翻,瞟了苏小小一眼,脸上流露出轻蔑和不屑,任性的大小姐脾气表露无遗,但她说话的嗓音是细声细气的:“谁叫你吝啬、贪小便宜的?一杯酒又要不了你多少钱,你干嘛那么寒酸,偷喝人家放在角落里的酒?还乱动人家柜台的东西,把人家的东西当垃圾揉掉,丢脸死了!害得优作老板好生气,一个星期不理我和莎白,都是你害的!”
  “我怎么会知道那个人这么小器?只是一杯酒而已,就记恨到现在。再说那张纸脏兮兮的,又破又烂,放在那里多不卫生,我以为是垃圾!”苏小小小委屈的说:
  “居然要我赔偿,叫我在这里干白工!”
  “你别说了!好象多委屈似的。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你这份工作,甚至倒贴钱给老板,都得不到这份差事!”
  “不知道,那些人脑袋八成有问题。”苏小小耸耸肩,睨了赖美里一眼,“你该不会也是那‘多少人’之中的一个吧?”
  “哼!”赖美里鼓着腮帮,重重哼了一声算作承认。
  “真搞不懂你们这些女人!”苏小小摇头说:“追逐明星、崇拜偶像,为他们奔波疯狂,这些心态举止我还可以理解,也不于置评;但像田优作那种阴阳怪气、男不男、女不女的家伙,又小器、又没度量,只不过是一间小酒馆的老板兼酒保,平凡得要死,为什么你们这些女人也会疯狂着迷到这种地步?”她顿了顿,抬头四处看看,又道:“看看这屋子的女人!整间酒馆里的女客都是为了那个没水准、没气质的男人来的,真是头壳坏掉!”
  “你当然不会懂。整天只想着钱,连晚上睡觉也抱着金子上床的人,怎么可能懂得优作的魅力?”赖美里以极瞧不起苏小小的口吻说。
  “魅力?”苏小小不以为事的反讥说:“那种人有什么魅力?黑心、小器、又没水准的像伙有什么好?全天下我还找不出有比钱更迷人的;只有你们这种不知柴米油盐、不知人间疾苦、食米不知米价的蠢女人才会讲出这种没大脑的话!”
  “你少说教,你这个大学退学生。”赖美里撑着下巴,意兴阑珊的说。
  “得了!那种学店不念也罢。”苏小小摆摆手,极其潇洒地耸了耸肩。
  说市中心那所私立大学是家学店,还真是没有冤枉它;师资、设备、教学水准、软硬件设施样样跟不上人家;杂费、规费、学习奉献、杂支代办等样样收费却贵得榜上有名。
  初入大学的第一学期,就花掉苏小小省吃俭用、攒了好几年才攒存下来的积蓄五分之四多,让她足足心痛肉痛了一个月。
  就连那里的学生举止穿著也都像是在互相标榜、比美彼此的家世和财富似的;
  土气一点、内向一些的人,往往就会被那种矫饰的气氛压得自卑地抬不起头。
  城市人大都有一种骄气,看不起乡下人那种憨厚老实、土里土气的土包子相,如果其中有不知安分收敛、打扮前冲大胆、敢抢掠锋头的人,就容易惹得他人眼红不顺眼。第一个月,苏小小便是这样与曾莎白和赖美里起了冲突。
  曾莎白和赖美里是典型的都市人类;家境富有,从小就培养各种才艺,在社交场合也应付得头头是道,一切流行的信息更是了若指掌,轻风一吹,便嗅知这一季最流行的服饰、时下最盛行的娱乐,以及一些新时代的、结合知性与感性的个性商店、餐饮店。
  而苏小小,土不土,时髦不时髦,生长的地方恰是城不城、乡不乡的地方——
  依邻大都会周边区的邻县乡下海边的小镇。
  开学上课的第一天,她穿了一件特大号的印花衬衫、窄管七分花布裤、黑色功夫鞋,没有穿袜子,那身打扮,看凸了一整教室时髦亮眼的城市新人类。
  坐在她旁边的曾莎白看不惯,绊了她一跤;她从地上爬起来,从容地拍掉身上的灰尘,然后二话不说,拿起曾莎白桌上那罐喝剩的咖啡调味乳,一股脑儿倒在曾莎白梳得光亮丝丝的秀发上。
  仇人自此对上了眼。
  赖美里和曾莎白交好,当然帮着曾莎白欺负苏小小;而苏小小每遇挑舋必然反击,就这样打打闹闹,三个人竟然莫名其妙地发展出一段友谊。
  但是,曾莎白和赖美里有心,苏小小却不见得领她们的情。
  苏小小是赚钱第一,成天忙着打工,将赚得的钞票一张张用熨斗熨平再亲吻膜拜。
  这让曾莎白和赖美里两人为之气结,骂她“死要钱、无品、无德、无形、见钱眼开,只要有钱,什么没气质、没水准的差事都会干”。平时两人对苏小小百般友好,但只要苏小小提钱、谈钱,便对她口诛笔伐、冷嘲热讽,抗议她“重财轻义”。
  就这样,苏小小爱钱,众人皆知,而她那句从流行歌曲学来的名言——“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更是人人耳熟能详。她的生活目标、生存意义,就是赚钱、存钱。
  结果她爱钱爱出事来,居然因为忙着打工赚钱,忘记期末大考,而终因学期成绩超过半数不及格被退了学。
  学校的公文照她填写的地址寄去,却查无此人被退了回来,直到曾莎白在她打工的餐厅遇到她,她才知道自己被退学。
  退学对她而言是如鱼得水。她死不要命的工作,死不要命的攒钱,一天二十四小时工作二十五个小时。曾莎白和赖美里朋友多、交游广,她便涎脸要她们介绍工的机会,惹得两人频频对她翻白眼。
  赖美里现在又听她骂学校是间学店,依然十分意兴阑珊的说:“就算是学店吧,安分的混它四年,起码还有一张大学文凭。但你呢?死揽活攒,也攒不出个气候来。”
  “你少取笑我!等我攒够钱,出国念他个哈佛、耶鲁的博士回来,呕死你们!”
  “少说大话!”赖美里“嗤”了一声,从袋子里拿出几本书和一堆资料。“帮我写一篇报告,只要是有关浪漫时期的诗人都可以;雪莱、济慈、渥德华兹,随你挑,看你爱写谁;二个礼拜以后交作业。老规矩,先付酬劳,一仟块大洋,请你点收。”
  “才一千块!”苏小小收好钱,翻了翻桌上那堆书和资料说:“这次的报告困难度这么高,你忍心一仟块就将我打发?下次代写报告,价码得再提高五成。”
  “死穷酸!再加你一仟块大洋成不成?”赖美里骂了一旬,又从皮包里取出一张仟元大钞。
  “成交!”苏小小脸上堆满笑,身手矫捷地夹过仟元大钞。“对了,今天怎么只有你?莎白怎么没有来?”
  “莎白今天……”
  赖美里没将话说完,小嘴厥成广告女郎卖口香糖的招牌式O型嘴,却自以为具有梦露的诱惑力,苏小小见状,马上警觉到后方即将来袭的风暴。
  “苏——小——小——”暴风雨中心就在苏小小身后半公尺的地方;传送过来的讯息,一字一字都像冰刀似地,直直插入苏小小的心脏。“我再郑重警告你一次,我不是花钱让你来这里偷懒嚼舌根的,如果你再这么打混,我就将你开除,让你回家!”
  “你最好是把我开除算了!”苏小小气不过还嘴说:“你以为我相那些神经有病的女人,闲没事喜欢在你这间阴森没品味的鬼屋浪费时间?成天听你威胁、看你脸色?你口口声声说花钱、我却根本在这里做白工,到现在连一个子儿都没见过!
  如果你将我开除了,我会放鞭炮庆祝、双手合十称谢阿弥陀佛,高兴终于可以超生了呢!”
  田优作听苏小小回嘴,脸色变得更难看,抓住她的手,一路将她拖回吧台说: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我不会那么容易放过你的!”
  “你!你……实在太……太那个小家子气、吝啬了!只不过喝了你一杯酒,你就记恨到现在!我都已经在这里做白工了,还不够吗?你还想怎么样?”苏小小一连口吃了好几声,心里十分悔不当初,实懊恼真不该喝了那杯酒。
  “岂止是一杯酒?你喝掉的是我的血、我的肉、我的幸福、我的未来!你知不知道那是我花了多少心血才调配出来的?还有那张配方,那是我费尽心血、耗尽钱财才从匈牙利一处荒僻的小村庄市集弄来的,只有那么一张,千金难买,你居然把它当废纸揉掉了!你——你——”
  田优作对天咬牙切齿、狰狞满目,慢慢朝苏小小一步步逼近。
  “我要你为你的愚蠢付出代价!我——我——”他眼露凶光,露出阴森的白牙,双手伸向苏小小。
  “你不要过来!你是不是又想谋杀我了?”苏小小节节后退,护紧脖子。“我不是故意要喝那杯酒的,我不知道你那么小心眼,不,我的意思是说,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喝那杯酒,当时我也不晓得到底怎么了,那杯酒引诱我,我是说,那杯酒好像一种力量,一直呼唤着我,要我喝下它,我就那样糊里胡涂的,真的!我可以发誓!”
  真的!她可以发誓,她绝不是有意贪小便宜喝了那杯酒!
  那一天,曾莎白和赖美里兴匆匆地将她架到这间小酒馆,说是新发现了一个味道很棒的男人,押着她排排坐在吧台前,浪费她赚钱的时间看着一个穿著黑衣裤、长发系花布条的男人在吧台里无聊耍帅。她没兴趣陪她们起哄瞎搅和,转个头就瞧见那杯被小心翼翼藏在角落里的东西,以及覆盖在它上面那张脏得八百年没人摸、恶心得像草纸的粗糙黄纸。
  那杯东西看起来像酒又像毒药,清澈晶莹,却有好几抹颜色在里头争艳翻搅;
  那些颜色看起来像是活的,在晶莹剔透的透明里染来抹去;红的、黄的、篮的、紫的、黑的、灰的、白的,就像带颜色的波浪,朵朵飘浮的玫瑰花瓣则像海面上翻黑的浪花。
  她以为她是眼花了,却听到有个声音拼命在催她说:“喝下它!喝下它!”然后她就揉掉那张破烂的黄糙纸,模模糊糊地……等到她清醒时,手中正握着那杯已空无一滴水的高脚杯,而那田优作则在她身旁跳脚咆哮,就像现在。
  “杀了你脏了我的手,我要将你开瞠剖腹收回我的酒!”田优作大声咆哮。
  “你别跟我开玩笑,那东西早已溶入我体内消化光了,你就是剖开我的肚子也收不回去。”
  “那我就吸干你的血!”
  田优作越说越像一回事,眼睛发红、嘴唇泛自、伸直了手就像僵尸一样,一身死人气。
  “你有完没完!”苏小小不耐烦地泼了他一杯酒。“才喝了你一杯酒,被你找尽理由坑了五万块大洋,我只好自认倒霉在这鬼地方做三个月的白工,还要每天忍受你的阴阳怪气,你却动不动就想谋杀我,到底存的是什么心?”
  田优作抹掉脸上的酒,恨恨地说:“哼!我恨不得掐死你、踢死你、踩死你、捏死你,我费尽心神才弄到手的配方被你随便就毁了,呕心沥血才调配成的珍宝,又被你那样蹭蹋掉,不看你下地狱我怎么会甘心!”
  “重新再调配不就成了?那什么配方的再抄一张不就得了?那么简单的事也这样大惊小怪!”
  “重新再调配?”田优作激动的抓住苏小小的衣领,将她提了起来,打断她的话,说:“如果有你说的那么简单就好了!你可知道,光是那亩憎爱符就花了我多少时间和精力才得手?更别提那堕落天使的眼泪,最重要的、好不容易才弄到的配方竟被你那样毁掉!”苏小小又喘不过气来了。田优作狠狠地把她摔在吧台上。她咳了一声,顺了气后才说:“你少唬我!你以为我没上过酒吧、喝过酒?什么憎爱符!什么堕落天使的眼泪!还不都是你自己搞出来的名堂!想敲诈就说一声,还说得多稀罕似的!”
  “你懂什么!你知不知道‘失恋的滋味’喝了会——”
  “喝了会怎样?”苏小小挑舋地问。
  这个田优作果然脑袋有问题,什么“失恋的滋味”?狗屎!听了就让她觉得肠胃不舒服。
  “会怎样?”田优作冷冷的说:“哼!‘失恋的滋味’是恶魔行加冠礼的时候,献给他挑选的新娘,与她交杯对饮的珍液;是‘恶魔的唾液’中最有力量、魔性最强的第十三味配方。它能控制人的心神、主宰人的意志,是‘恶魔的唾液’全十三味中最珍贵的一味。我研究魔道多年,才发现这个秘密,就被你那样毁了!”
  “说来说去全是在放屁!”苏小小鄙夷地说:“早听说你神经不正常,专门喜欢研究一些什么妖魔鬼怪的东西,果然没错。只不过一道调酒的配方,竟然说得像故事一样离奇,还想骗我说喝了那杯酒后会如何,你大概想骗我,喝了那杯酒后会被恶魔附身吧?”
  田优作脸色铁青,语气冰冷地说:“喝了‘失恋的滋味’后,会让你对情激烈、对爱渴盼、对调酒共饮的人永志不忘、终生不渝;除非成为他的新娘,否则如有异心,便注定要失恋,屡爱屡败。这是‘失恋的滋味’的魔力,它是命运的交杯酒。”
  “什么命运的交杯酒!哈哈哈!”苏小小对田优作这番话的反应,显得极不尊重。
  田优作怒火在心头燃烧,双眼乍现红光,但随及敛去,他用更冷的声音说:
  “我费了好大的功夫才在匈牙利找到书中所示的配方,好不容易才调配成‘失恋的滋味’,我也选中了我的新娘,本来在三个月后,在我三十岁生日庆祝宴上,我要将它献给我的新娘,却完全被你破坏了!所以……”
  他说到这里突然住口,苏小小也没去管他心思在转什么阴险的计谋,拿他当疯子一样越看越摇头。
  在她要到这里干白工之前,丹尼尔就警告过她,说田优作这人阴阳怪气的,最会践踏女性柔弱的,芳心。丹尼尔说这句话时还连说带做,痛苦的皱着眉、捧着心。
  丹尼尔堂堂六尺之躯,却有点娘娘腔,举止比她还女性化,就崇拜像田优作那种阳刚十足、模特儿身架的男性,所以他说的话,苏小小也没怎么放在心上;现在却证明丹尼尔的话是对的,田优作的脑袋果然有问题。
  田优作全身上下,就一张脸和身材长得好,个性却阴阳怪气、古怪得不得了。
  这大概和他的信仰有关;他自认为是恶魔转生,而魔性越高、魔力越强的恶魔,通常形体就更为流丽光艳,美得不像是人间物。
  所以,二十世纪都快过完了,他却信奉吸血鬼和恶魔的存在,崇尚恶魔喜爱的银、黑色,而且嗜血嗜红,有着一口阴森的白牙,并且还留着长发。
  更有甚者,大学毕业后,他散尽家财到欧洲浪迹多年,追索恶魔的足迹,结果当然无功而返。追索不成,他开始探秘,一橱子是有关恶魔的研究书籍,走火到入魔的程度。
  想当然耳,他是绝对不上教堂、痛恨十字架、厌恶上帝和天使;厌白、厌光,一身的黑,一身的魔味。
  就连他开的小酒馆,也魔得让苏小小恶心反胃,咒骂一声神经病。
  苏小小骂的也没错。别人开的酒吧酒馆俱乐部,都有很多样性的风清面貌;要不聘请乐团驻唱,要不符合新潮流,整个店弄得热热闹闹。唯独他的酒馆,除了调酒,还是调酒,颜色是一式的黑跟银,连咖啡都不卖。
  再者,人家开的店,调酒都有很诗情画意的名字——如果是中国味的,什么“日落紫禁城”、“中南海之春”、“大黄河”、“丝路”的;坐的是高脚凳,伴以盏盏红烛。
  如果是西洋的,那更精彩了——“欢喜”、“新绿”、“红色俄罗斯”、“蓝色夏威夷”,还有什么“海艳”、“天堂之爱”、“波士珊瑚岛”等等,又新奇又撩人遐思。
  更有那种“爱情酿的酒”,以爱情为题材,所有的酒名都是贴切的爱情宣言,还分什么初恋、热恋、苦恋和失恋期的,每一个恋期都有独特的名称和滋味。比如“秋水伊人”、“我心狂野”,比如“单挑情敌”、“激情蔷薇”;并且有钢琴小提琴的现场演奏,柔和的烛光衬上优雅的气氛,又浪漫又美妙,杯杯都醉人。
  但是田优作的小酒馆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光是酒馆大门那个恶魔的画饰,就可感受得到酒馆里的阴森恶心,再看看调酒单上的酒名——“蝙蝠的唾液”、“狼人之泪”、“恶魔的尾椎”、“獠牙的滋味”、“吸血鬼的血”、“血唇之吻”……全是和魔道有关的黑暗联想。崇拜田优作的人,会赞美他有创意、别出心裁,知道如何抓住现代人好奇尝新的心态。但苏小小相信丹尼尔说的:田优作那个人神经有问题。虽然丹尼尔这么说是因为求爱被拒,“感情”和“芳心”受伤害怀怨的缘故。
  “你这样摇头瞪着我是什么意思?”田优作被苏小小看得光火,凶她一顿。
  “没什么。”苏小小晃晃脑袋,忍不住还是耻笑他说:“我觉得你老兄真是天才,专门调些妖魔鬼怪,什么‘恶魔的尾椎’、‘吸血鬼的血’,还真没一样好听的,恶心透顶!”
  “你现在尽管笑吧!最好赶快祈祷我在三个月内找到解咒的配方,否则……”
  “否则怎样?”
  “哼!”田优作粗鲁的把苏小小推出吧台,“给我干活去,别想偷懒打屁!”
  有一件事他没说的是,根据那本尸骨不全的“恶魔秘史”一书上所载,喝了“失恋的滋味”后,如果三个月内——正确的说,第三次满月过后的恶魔之夜——
  没有饮用解咒的天使之爱十二味,那么下咒与饮药的人的身体与灵魂将永远共为一体。
  所以田优作才会那么生气。他费那么大的心力,就是为了取得爱慕多年的世伯女儿的芳心,却全被苏小小搞砸;一个不好,说不定还会因此前功尽弃,心上人琵琶别抱,而他倒霉的和苏小小缔结情爱之盟。他相信恶魔的力量,所以又气又怕,拴苏小小不放,并且急找出解咒配方,好赶快解决一切麻烦。
  苏小小却恰恰相反,不信天地、不信鬼神,更别提恶魔这种没人缘的东西;她只爱、只膜拜一样东西——钱、钱、钱,十足的拜金狂外加守财奴,只要有钱赚,一切好谈。
  她这种嗜钱如命的个性,让身旁的人都受不了,只要提起她,众人的反应一定不约而同皆是长长的一声“噢”,然后接下来是——“那个死要钱、没品的……”
  即使这样被嘲笑,苏小小也不在意,丹尼尔却看不过去,问她:“大家那样嘲笑你,你怎么都不生气?”
  “为什么要生气?笑又不会痛。”她耸耸肩无所谓。
  “你就是这个个性,才会被轻视、不被人看重!”
  “那又怎么样?被那些人看重了,钱就会从天上掉下来给我吗?”
  “你……又是钱!我不跟你说了!最好天上下钱雨,掉下来的钱把你砸死算了。”
  丹尼尔总像这样被苏小小气得半死,不明白她这样没目的攒钱、存钱做什么用。
  他是服了她,只为赚钱过生活,居然还忙得煞是充实又有意义!
  而苏小小心里怎么想真只有她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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