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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薇亚和公司同事一行四人,带着大家出钱合真的婴儿弥月礼盒,共乘一部汽车,往苗栗的三义而来。车子由名叫李朝阳的男同事驾驶,驾驶座旁坐的另一名男同事苏信宏,金薇亚和萧淑贞坐在后座。李朝阳是个体型瘦削的男人,五官不算好看,讲话的时候喉结颤动得很厉害,苏信宏是个脸型秀气、个子矮小的男人,他的脖子有点短,头发梳得很油亮。至于萧淑贞,她是那种外表不出色,但讲话速度很快的女人。 四个未婚男女共乘一车,路上不免拉拉杂杂、说笑闲扯,两个男人常常忽略萧淑贞,老是把焦点放在金薇亚身上,这种情形使金薇亚心里暗自得意。毕竟,搜集男人的倾慕眼光,是很多女人共同的嗜好,金薇亚更是琅种很容易对于来自男人的赞美上瘾的女人。 “薇亚,我可以请教你一个私人的问题吗?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择友的标准会不会很高?”苏信宏转头向着她。 “标准不高,不过身高绝对不能比我矮!”金薇亚笑嘻嘻地回答。 “那你根本没机会嘛!”李朝阳调侃苏信宏。 “咦!你有没有听过一句成语---身高不是距离、年龄不是问题、体重不是压力……” “这是什么成语?国文课本有教过吗?”金薇亚娇声娇气地问。 “有啊!这是那个黎明即起、洒扫庭院的古人说的嘛!你们都忘了?你们的国文程度怎么那么差!”苏信宏的一番胡乱解说,逗得大伙儿笑翻了。 金薇亚也笑着,但是她不像别人那么乐不可支,因为车子离苗栗愈来愈近了,她脑海里有一团压不住的焦虑,正在沉沉浮浮,每当这焦虑一浮现,她就怀疑萧淑贞正在偷偷观察她。她心里清楚,愈是这样,她就愈不能露出破绽,今天中午这场戏,说什么也要硬着头皮演完,绝对不能输给萧淑贞那张酸脸,正想得忘神,萧淑贞好象视破了薇亚的心事,忽然撩开话题: “朝阳,你曾经去过千钟家,千钟他太太是不是很贤慧?” “应该是吧!看她的样子好象满勤劳的……”李朝阳回答。 “女人只要不红杏出墙,每一个看起来都很贤慧!”苏信宏插嘴。 金薇亚撮嘴笑了一下,本来人家说这些话,对叶千钟的老婆并没有任何恶意,只因为金薇亚自己绝不希望别人对她的基本印象是“满勤劳的”,像这样的评语,在她听起来,好象在形容一个呆头笨脑的乡下女人,除了勤劳之外,没别的优点。这话要是形容别的女人也就算了,偏偏是讲叶千钟的老婆,光凭这个理由,任何形容词,她都极愿意去发觉其中的贬损意味,至于那好的、赞美的话,她只要假装着着车窗外的风景,很容易就能把它忽略过去了。 “她长得漂亮吗:“金薇亚忽然忍不住发问。 “谁?千钱的老婆吗?当然没你漂亮……”李朝阳开玩笑似地,从后视镜里拋个眼色结金薇亚,可惜金薇亚恍惚没看见。 “其实女人还是内涵比外表重要!”萧淑贞把这句千古流传的至理名言,说得斩钉截铁,其它人只好静默不语。 车子已经来到了三义,这儿不像台中市那么人烟密集,路是柏油路,蜿蜒在田郊里,被太阳蒸睫得灰白灰白的,房屋零零散散,居民多半把房子盖在自家的田地上。叶千钟的家,离公路不远,但是不是熟人就不容易找到,因为房子隐蔽在竹丛后。从公路正面看去,只看见密密翠旧的刺竹丛,绕过竹丛才看得见一栋灰色的楼房,痴正在红砖砌的矮墙内。 李朝阳把汽车停在墙外的空地上,叶千钟远远迎出来,他和上班时一样,白衬衫上打着整齐的领带,他站在竹丛下招呼大家,阳光从碧绿的竹叶隙缝里,洒落数点金影,映照在叶千钱脸上,使他看起来更加英俊潇洒,金薇亚一时之间,看得神思恍憾。 “千钟,赶快把客人带进屋里来啊!”一个年约三十七、八岁的妇人,从屋里探头出来,操着软声软调的客家话。 “那是我大姊,她常常回娘家……”千钟移动脚步,领着大家向屋里走,当他说话时,特别把眼神看向薇亚。 一行人刚踏进千钟家的客厅时,还来不及客套,薇亚不禁心头涌现一阵悯然,那满屋子古式古样的摆设 八仙桌、太师椅、神食佛具,以及墙壁上泛黄的先人遗照,这些东西对薇亚而言,是那么遥远陌生,她惊觉自己非但不能鄙视那些陈旧的传统东西,心底甚至还产生一股遥不可触的心虚……。她赶紧调整自己的心情,让脸上浮显著美丽自信的笑容,仔细聆听着千钟介绍他的家人---父亲、母亲和大姊。萧淑贞把礼盒递给叶千钟的大姊---叶千算,叶千算笑吟吟地说些做主人照例该说的客套话。 “怎么没看见你太太?”萧淑贞间药千钟,叶千钟还来不及开口,姊姊千算已经抢着回答:“她在厨房切水果……” 话才说完,一个中等身材的少妇,脸上堆满亲切的笑容,手里捧着一盘水果,从厨房里走来,招呼大家吃水果,她就是叶千钟的太太---罗冬美。罗冬美穿着式样普通、棉质耐洗的短袖上衣和裤裙,她的脸型略圆,单眼皮、鼻梁不高,唇型像菱角,短发烫得中规中矩,完全是已婚妇女的典型模样。虽然,金薇亚只用眼尾轻蔑扫视一下罗冬美,但她似乎不得不承认,罗冬美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丑陋不堪。 等客人都坐走了以后,罗冬美依旧回到厨房准备饭菜,千钟的母亲不久也跟进去帮忙,千钟的父亲推出电子茶炉,泡起老人茶招待客人,千算却好事钻到弟媳妇的房里,拖出原本正在睡觉的婴儿来。 “哇!好可爱的婴儿哟!”萧淑贞立刻凑到千算旁边,瞧着婴儿、逗苦婴儿.那婴儿汀个哈欠、也就片有其事地提高声诱叫大家看,婴儿“唔呜”咽个口水,她就发出夸张的笑声,喊着说:“千钟,你女儿在说话了 大伙儿被萧淑贞感染似的,都把注意力放在婴儿身上,你一句、我一言地谈论着婴儿的可爱,甚至还热烈讨论婴儿的五官,说是眉毛像父亲、眼睛像母亲。金薇亚远远瞄了那婴儿一眼,分明是挤皱皱的脸,既不怎么可爱,也看不出哪里像谁了,偏偏大家那么凑趣,也难怪,今天来做客的目的,不就是来看婴儿吗?总要逢迎阿谏一下主人嘛! 像这种应景的话,萧淑贞一向最是拿手。不过,最让金薇亚觉得可恶的是,萧淑贞要抱那婴儿,便自己兜着玩就好,偏萧淑贞老爱把婴儿捧到金薇亚眼前,故意问她:“你说她的眼睛长得像爸爸,还是像妈妈?” “嗯?”金薇亚不得不假装起兴趣,把那婴儿的五官研究一番,然后用沉思的语气回答:“我看不出来 “你觉不觉得她很可爱?” “我觉得每个婴儿都很可爱!” “你要不要抱抱她?”萧淑贞语气里彷佛暗藏着一股促狭意味。 “好啊!”金薇亚笑着回答。她感受到一股情势逼人的压力,她不想被理倒,只好挺起腰杆,硬生生授了招。虽然她从萧淑贞手中接过了婴儿,却故意装出抱不顺手的笨拙姿态,她本想假意敷衍一下就把婴儿让离了手,谁知道叶千算看她那样,反而凑过来,热心指导她正确的抱小孩方式: “金小姐大概是头一回抱这么小的娃娃吧?现在多学学,以后结婚自己当了妈妈,才不会手忙脚乱……” “对嘛!薇亚,免费学习经验,赶快把握机会!”苏信宏也用他那一惯的幽默语气说。 金薇亚无奈,只得照着千算教她的方法,稳稳当当把婴儿揣在怀里,既然大家的注意力都住她身上来,她只好也应景地装出女人对初生婴儿该有的喜悦,微笑地看望着怀里的婴儿,纵使心中有着千般不愿、万般不肯,她还是轻经从齿间挤出一句赞美的话:“好可爱!” “照顾小孩本来就是女人的天性嘛……你说是不是:大姊。田萧淑贞继续推波助澜。 “人家都说生儿容易养儿难,其实怀胎十月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我们冬美当初刚怀孕的时候……”千算原本就爱说话,被萧淑贞撩拨,当然就端起大姊语气,摆出---话说从前多少辛酸事---的阵仗。 她开始滔滔不竭,句句连珠,从罗冬美怀孕初期的孕吐现象,讲到未期脚部静脉瘤的浮肿症状,然后又从罗冬美产前第一回合的阵痛,讲到最后孩子脱离产道时,为人母亲者研付出的那场摧心裂肺的疼痛,按着她继续讲女人坐月子的种种饮食禁忌、礼俗禁忌和民俗禁忌。 在每一段过程中,她总是不忘了把自己的亲身经历也穿插进去,而且还拉拉杂杂不断补充她到处转来的故事。比如说,当她讲到怀孕初期的孕吐现象时,她便把所有她认识的女人的字吐症状,如数家珍地说着,当她提到产前阵痛时,她也把其它女人的阵痛情形,巨细靡遗地铺陈一遍,尤其是在说到坐月子的禁忌时,她更是倾全力,把各种千奇百怪的风俗禁忌,大事捕风捉影,指证历历一番。 近午时分,气温升高,旧式的电风扇吹不去满屋子的热气,男人们默默地泡着茶、闻着茶、喝着茶,不敢打断女人们陈述她们怀孕生产的伟大经验。最苦的是金薇亚,她抱着那婴儿大半天了,不但手酸心烦,还得提防婴儿嘴里忽吐忽咽的口水沾脏她的衣服。她表面上一言不发听着千算讲那些话,心里可不屑到了极点,那也难怪,人家讲的是所有女人的经历,偏她听成是在歌颂罗冬美为叶千钟生小孩的伟大事迹,虽说她心里非常不是滋味,却只能暗自嘀咕:“生个小孩有什么了不起,哪个女人不会生……” 懊恼归懊恼,金薇亚终究是撑住了!她不但没露出怨恨的脸,就外人的眼光看起来,她还是那么和颜悦色地捧着婴儿,她当然要和颜悦色了,因为男人都喜欢有爱心的女人嘛!而且女人的爱心,最该表现在照顾小孩的态度上。眼前形势比人强,金薇亚忍受着煎熬,眼看没人有意从她手中接走婴儿,她本想向千钟求救,但念头一转,却把婴儿递给苏信宏:“你抱一下,我去洗个手!” 苏信宏呆楞楞地接去婴儿,金薇亚如释重负,转身往化妆室去,等她回到客厅来,婴儿早已不在苏信宏手中,却是安稳地依俱在千算的臂弯里。 叶千算手中抱着婴儿,嘴里还是机哩呱啦讲个不停,今天她遇见了萧淑贞,就好象遇见失散多年的知音,恨不得一口气把她的各项人生阅历,点点滴滴传授给萧淑贞。 金薇亚一时听得索然无味,想到刚才抱那婴儿所吃的苦头,真是满腹委屈无处诉,要是心里的委屈能让千钟知道也还好,若是千钟没察觉,那她这一场委屈岂不是自受了?千钟、千钟……想着想着,薇亚不知不觉里,就把眼神往千钟荡过去,正巧千钟趁大家不注意,也把眼神飘过来,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热情地交会,焉然却惊觉空中有另一道锐利如刀的精光,闪电般从两人脸上扫过,薇亚和千钱来不及收回视线,只好硬生生把脸转开,不敢往千算那里看去。千算面不改色,搜筷口沫横飞说着话,同时,她把目光拋过来,用眼尾打量着金薇亚,也打量自己的弟弟。 千钟深知姊姊为人精明干练,被姊姊的目光一扫,顿然便显得有点气弱心虚,耳根脖子一阵冷一阵热。薇亚不同,她很快恢复了应变能力,当千第的眼睛探照过来时,她只把一双美丽自信的大眼睛,若无其事地眨一眨,甚至还佯装出天真无邪的笑意。千算当然也不是省油的灯,既然金薇亚不回避,她便展露皮笑肉不笑的功夫,直揪着金薇亚,并且把本来和萧淑贞闲聊的话,故意说给金薇亚听:“我常说我们家好福气,能娶到冬美这么贤慧乖巧的媳妇……” 金薇亚不但专注地倾听着,脸上还露出赞同的微笑,千算看她那样,反而怀疑自己是否多心了?于是她松了口,改谈别的话题。 不久,千钟的母亲和罗冬美婆媳俩从厨房里出来,把一道道菜肴端到客厅里,放在宴客专用的大圆桌上,然后摆了碗筷、添起白饭,邀请客人上桌用餐。 正中午的温度更高,金薇亚担心脸上的妆脱落,吃饭时不断地用纸巾轻轻吸拭汗珠,闻着那一屋子浓味的鸡酒香,让她觉得胃中闷胀,实在是吞咽不下。其它人倒不像她那么怕热,萧淑贞一直称赞菜色岂盛美味,李朝阳和苏信宏两个能吃就是福,不但满嘴食物,还边吃边和千钟闲聊卖车的经验。千钟一头客家话、一头国语交替着说,听得金薇亚就更加咀嚼无味,那客家话咦咦嚷嚷的腔调,让她心里很不踏实,于是她随便吃几日饭菜,就想找个借口离席。 “金小姐,请你多吃点,我看你好客气,筷子都很少动……”罗冬美好意地挟了一块油鸡肉,放到金薇亚碗里,金薇亚有点愕然,但她立刻提醒自己---这屋里至少有两对锐利的眼睛,正在监视着她,因此她赶紧对罗冬美发出善意的响应:“你的手艺好,菜煮得很好吃!” “哪里,都是我婆婆教的。”罗冬美笑咪咪地把金薇亚赞美她的话,改成对婆婆的赞美,用客家话转述给婆婆听,千钟的母亲被媳妇抚得满心开怀,不但直冲着薇亚笑,并且还对她说了一大串客家话,金薇亚听不懂,一脸茫然。 “我婆婆说,既然好吃,就请你别嫌弃,多吃点……”罗冬美顺嘴翻译婆婆的话给金薇亚听。 “我真的吃饱了!我想出去看看庭院那棵树,那是芒果树吧?我刚才好象看见树上结了小芒果……”金薇亚支支吾吾的。 “芒果树有什么好看的!”千钟的母亲笑着说。她觉得这个时髦的小姐想法很奇怪,饭不好好吃,却要去看芒果树,她自己从年经看到老,也没发觉芒果树有什么特别的。 “人家金小姐从小住在都市里,没看过芒果树,好奇是正常的嘛!妈,我记得你好象曾经说过要去都市的百货公司搭电梯……”罗冬美一边帮婆婆挟菜,一边调侃婆婆,她把话说得那么温婉,婆婆听了不但不以为仟,还觉得很有道理。 “你想看芒果树,后院有一棵更大的,后院那棵芒果树是千钟的祖父亲手种的……”千钟的父亲忽然一脸严肃地开口。对他而言,这屋前屋后的一草一木都是他从小熟悉的,时代变了,社会价值观也变了,他一生守着田园土地,但是他的儿子,却对农事没半点兴趣,一心只想去都市求发展,老人难免有失落感,他也不是反对儿子投入工商业,只是他对这片田园的感情,常因无人可诉说,而变得落落寡欢,如今听见金薇亚对亡果树好奇,内心忽然有点感动,只一棵芒果树,就牵引了他们家三代的历史,何况其它…… “我可以现在去看吗?”金薇亚只是想找个借口离开那张饭桌。 “我带你去吧!我也吃饱了……”罗冬美义不容辞地站起来。 金薇亚当然不愿意和罗冬美一起去看芒果树,这么一来,芒果树还有什么好看的?但是情势如此,那有她推辞的余地,逼不得已,她只好跟随着罗冬美走出去。还好刚跨出门槛,罗冬美听见婴儿的哭声,只得折返屋内照料小孩。金薇亚乐得独自逛到芒果树下,她抬头瞻仰那浓绿茂密的枝叶,和一颗颗悬空垂挂着的小小青芒果。屋外的阳光非常刺眼,但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热,一缕缕南风的讯息,从何丛那边吹过来。她抬头看见千钟远远走出屋外,一步步向芒果树下走来,。薇亚不敢主动靠近千钟,千钟的眼神也不敢看着薇亚,两人一起站在芒果树下,却始终像陌生人,说话时也维持着一定的距离。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芒果开花到底是什么景象?” “等明年,芒果花开的季节,你来看不就知道了!” “明年?你确定我可以来吗!”薇亚意有所指地问千钟。 千钟还来不及回答,金薇亚着见罗冬美抱着婴儿,正往芒果树下走来,然后是叶千算、萧淑贞、李朝阳、苏信宏……所有的人几乎部咪起了眼睛,同芒果树这边好奇地瞧望. 南台湾的海水湛蓝飘紫,沙滩松软细白。金薇亚穿着牛仔裤和休闲衬衫,赤足踩在沙滩上,海风吹乱了她的头发,海水浸湿了她的脚踝,细细的海砂在她的脚趾间滑过。夕阳用它的魔幻奇彩,把世界渲染成如真似幻的金色梦场。 金薇亚站在夕阳的光圈里,转头对叶千钟露出抚媚的微笑,叶千钟被她的微笑牵引,不由自主地一步步走过去,他张开热情的双臂,从背后紧紧环抱着金薇亚。金薇亚沉溺在男人的深情悸动中,享受着被渴慕的爱情滋味,她的发丝在风里摩擎着男人的脸,挑逗男人体内的欲望。叶千钟忍不住神魂激荡,轻经嚼咬着金薇亚的耳朵,低声叹语着: “我好爱你!我真的好爱好爱你……” “我也是!我好想当你真正的妻子……”金薇亚温柔地回答。 “你就是我真正的妻子,今生今世我只爱你一个人 “但愿你说的是真心话,如果你欺骗我,我一定会心碎而死!” “相信我!我会证明这一切……” 金薇亚被叶千钟的话深深地感动了,这就是她所想要的——刻骨铭心的爱情承诺。本来这些话在台中也讲过,然而那是在霓虹灯下,在见不得阳光的隐密套房里。此刻不同,这里是垦丁海边,水天相连,霞光映照,这样的美丽场景,这样的浪漫情境,才能真正烘托出惊心动魄的海誓山盟。 金薇亚喜欢这种为爱痴狂的感觉,这种痴狂的精神力量,经过催化之后,会让人产生伟大仕烈的情绪,使人深深发觉自己的与众不同,于是乎,生命的形式将在无怨无悔的悲剧美感中,唱出千古不朽的传奇乐章:这一幕就是金薇亚所渴望实现的梦幻剧本,打从少女时代开始,每当她在电影里,看到男女主角在海边嬉戏、在夕阳里诉情的浪漫画面:内心总是暗自向往着,如今她自己活生生走入剧中画面,她怎能不卖命演出呢? 这就是她瞒着母亲来垦丁度假的原因。自从上次在千钟家受了那些委屈,她的危机意识就变得更加强烈,成天老想着该如何克敌制胜,她期望事情能有一番突破性的发展,总不能一辈子躲躲藏藏,等别人出招攻打吧?那叫坐以待毙,她不是那种能忍受青春白白耗尽的女人,她必须想办法创造出对自己更有利的东西---那就是刻骨铭心的爱情诺言。 上礼拜她因为心情有点沮丧,约了麦玉霞一起喝下午茶,当她把去千钟家喝弥月酒的事,轻描淡写告诉麦玉霞,麦玉霞竟然夸张地瞪圆了眼睛,装出一副大惊小怪的神色。 表面上,她可以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虽然她着不起麦玉霞这种活在时代潮流之外的人,但是麦玉霞所讲的话,却让她内心不得不警惕。 “人家都说骨肉情深、血浓于水,现在孩子刚出世,也许他们父女的感情还没建立,等以后孩子大一点,开口学会叫爸爸时,他能狠得下心拋弃她们母女吗?我想恐怕更难,这件事其实拖愈久对你愈不利……”麦玉霞是这么说的。 麦玉霞的话尽管轻轻柔柔的,却是一字一句像毒针似的,深深刺进金薇亚的心坎里。先前千钟也曾说过,等孩子生下来就离婚,后来孩子出世了,他又说孩子连名字都还没取,罗冬美刚坐完月子,这时候摊牌似乎太狠了……薇亚每回听千钟说这些话,隐隐约约总觉得不大对劲,不细想时,只以为是自己的嫉妒心在作怪,虽然曾经和他闹过情绪,却也不敢闹得太过火,生怕把男人的心逼回家里去,这下子听见麦玉霞的话,虽然如梦初醒,但是内心的焦虑却又加深了一层。 那团焦虑如影随形,跟随了她好几天。她想着麦玉霞的话,想着那婴儿……她尽可能不去回想那婴儿的五官模样,平心而论,她觉得那婴儿长得并不可爱,可是谁都否定不了,那孩子毕竟是千钟的亲骨肉,那么这件事情的变量可就很难说了!万一麦玉霞分析得没错,将来问题的复杂程度岂不是更严重了?她的竞争敌手,除了罗冬美之外,又多了一个小孩。眼看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想必那婴儿的脸蛋轮廓,也会随着时间的变化,一天比一天更加眉目清晰,那时敌人的力量将随着时间的拉长,而日益增强。她可不能眼睁睁等着敌我势力消长,她必须主动创造优势,想办法突破问题的瓶颈,至于该如何布局,这件事情的决战点,当然还是落在千钟身上了! 几天前,她故意在千钟面前,表现得失魂落魄,神情黯然。千钟问她什么,她都避而不答,只露出凄侧无奈的苦笑,经轻叹息着:“没事!”嘴里虽这么说,但是千钱拥抱她时,她却不响应:吻她的时候,只见她泪流满面:仿爱的时候,更是一副了无生趣的样子。千钟急得舌头都快打结了,他束手无策地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后悔跟我在一起了?还是……还是……” “都不是!我只是觉得这阵子压力好大,都快喘不过气来了,好想离开台中到南部走一走,去看看夕阳、看看海……”薇亚终于开口。 “好!我们就离开台中,到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上千钟松了一口气。 于是他们各自欺瞒着家人,同公司请假,来到垦丁海边。千钟毕竟不是个没良心的男人,他也有补偿薇亚的意思,因此这三天来,不惜金钱上的花费,只为了讨她开心,他们住五星级饭店、吃高级套餐、骑水上摩托车、唱KTv……,只要薇亚想做的,他无不极力奉陪,想尽办法满足地、取悦她。这几天,他看着薇亚在阳光下舔冰淇淋、在沙滩上赤足狂奔,内心深处不禁被勾起顽皮男孩的冲动,于是他对着大海吶喊:“薇亚,我爱你:“ 金薇亚被叶千钟的举动逗得开心极了,她以为千钟那一声吶喊,代表了无比的真诚,她认定那是男人内心彻底的解放与告白。她觉得自己比在台中时更加了解、也更能掌握男人的心了!于是她回头对千钟露出抚媚的微笑,千钟看见那微笑,彷佛游魂看见了招魂旗,赶紧靠过来,从背后紧紧抱住金薇亚。 “千钟,你是不是爱我胜过她?”金薇亚脸上带着神秘的笑容。 “我只爱你,从来没爱过她!” “如果---我纯粹只是假设,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和她面对面摊牌,你会站在哪一边?” “当然站在你这边!” “那么,假设我跟她起冲突,你帮谁?” “当然帮你,我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人的伤害!”千钟回答得很顺口,他以为女人都一样,喜欢问一些永远不会发生的问题,来试探男人的真心。 金薇亚听了叶千钟的话,眼底深处却闪烁着一抹奇异的火花。她静静眺望着大海,夕阳已然悄悄沉没,冥冥夜色中,浪花彷佛比白昼更加动荡不安, 这一夜,他们回到度假旅馆里,对彼此身体的渴求程度,比平常更加激烈,他们交缠着对方,在灵与欲的交叉点上载浮载沉,忽而猛烈挺进,忽而缓滑甸甸,直到两人精疲力尽,软瘫痴相拥入梦为止。 经过三天的灵欲洗礼,回到台中之后,金薇亚果然神采奕奕,焕然一新。眼前的人生旅途,彷佛是幸称的花朵迎风怒放、希望之鸽满天飞舞,一切就等着她下定决心去争取。 “是该把实情说出来的时候了……:“金薇亚心里想着。她认为,现在问题的症结就在于:罗冬美非但不知道自己的丈夫从未爱过她,更不知道她---金薇亚,为罗冬美错误的婚姻,忍受过多少委屈。无论如何,现在该是让罗冬美知道实情的时候了!金薇亚把这个念头藏在、全一的头,反复思量着,她没打算告诉千钟,她只是经常偷偷观察千钟,看他是否还记得在垦丁海边说过的话? 这阵子千钟发觉,薇亚老是神秘地对着他微笑,他以为是自己近来所发挥的男性魅力使然,内心不禁暗自得意。他想想自己,只不过是个苗栗乡下出身的憨男孩,从小书念得不怎么样,也没想过这一生会有什么样的特殊际遇,高职毕业后他就去当兵,当完兵之后就到台中来找工作。在大都会里求生存,首先要学会钝化自己,对于性格敏感的人来说,这是很大的压力和考验,但是对叶千钟而言,要适应业务员的工作性质,并非难事。既然他颇能适应汽车销售业务,时来运转,业绩长红,几年下来,公司为了奖励他,就给了他一个业务主任的头衔,这么一来,他才有了一点点的虚荣感,以为从前未免太小看了自己。 金薇亚的出现,更是加强了他的这种感觉。想当初,他娶罗冬美,虽说是家人的悠惠安排,但是从小和罗冬美一个村子里长大,也并非对她没有半点感觉,只是没想到这一生,竟会有金薇亚这样一位既聪明又美貌的女人,甘心倾慕他,要是想得到这一层,他也许不会轻易和罗冬美结婚。对于薇亚的爱恋自己,千钟总怀有感激的心情:薇亚的痴情.,不但使他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也使他的人生际遇,产生了一种昂扬的梦幻快感。 尤其是那三天在垦丁海边,他从没想过自己原本平凡的生命,竟能被催化得如此灿烂,他以一个凡夫俗子,体验了那么戏剧化的、醉人的爱情浪花。这种激情的力量,是罗冬美不能给他的,而金薇亚却能给他,金薇亚给了他女人最宝贵的处女情操和一切,而他又能回报她什么呢? 他曾经不只一次地承诺,说要证明真心,但是他该怎么证明呢?如果他没和冬美结婚,如果冬美没生下孩子来,也许他能证明他会选择薇亚,但如今……如今他唯一能证明真心的实际行动,就是在七夕情人节这天,买一只0.五克拉的钻戒,套在薇亚的手指上。 这天晚上,他们在灯光优雅的餐厅里,吃着浪漫的情人节大餐,千钟把钻戒拿出来,轻轻套在她的手指上,薇亚脸上流露着喜悦的幸福表情,她看着那枚钻戒,更加肯定千钟对她的真情,她知道那枚钻戒虽不大,所耗费的却是千钟一个月的薪水和业绩奖金,爱情虽然不应该以金钱来衡量,但不能否认的是,金钱有时也能彰显爱情的诚意。为此,金薇亚终于赌下了最后的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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