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庄颐和水仙的“和平”,是以颇云淡风清的方式做开始的。
  新婚的翌日,水仙就再一次以她的女性纤敏与勇敢性情,重新思考了一次她婚姻的后果,并暗暗衡虑自己在这场婚姻中究竟该扮演何种角色?
  虽说前人有“出门看天色,进门看颜色”这种俗句,但水仙自认是个思想还算新颖的时代女性,她并不认为她该把这段不知能维持多久的婚姻,任意曝置在庄颐冷硬的“颜色”下,任其渲染或败坏。
  无可否认,走入这个婚姻她走得好心不甘情不愿。在突兀敲定和庄颐的婚姻,到步入教堂的这一个礼拜,她浑噩的游走在焦灼与恶梦之间。她觉得她对不起庄琛,对不起他的好与他的痛,可是她感觉无能为力,因为她欠庄颐的确实比欠庄琛的还多。
  而今,跃入恍如一梦的婚姻中既已成事实,她唯一能做的,便是在它结束之前好好的经营它。
  一如她选择成为护士的信念──责任与今天是属于自己,结局与未来则是属于上帝。
  听来或许有些宿命,但人只能梦想结局、无能操纵结局却是不争的事实。何况她也难得梦想未来。身为家中的长女,再加上母亲的早亡,她不得不养成较务实的性格,活到二十五岁的她,在生活中一直笃行的──除了致力实践当前,就是努力把握现在。
  但十年前的车祸事件却是她这种个性唯一脱轨的外一章,也是她唯一逃避过现实的一次。而对庄颐难以为情的内疚,令她不得不在婚姻的第二天醒来,便开始认真思索并期望自己在这场可能为期短暂的婚姻里──抛开偏执且为庄颐找回一些什么──藉以弥补他因她而损失的过往。
  例如:一些他的惬意快乐,甚或者……他的一双腿。
  心愿好像膨大了些。想要替他找回这些并不容易,她得找到很多的勇气,他则得仰赖很多力气,那还保不定会成功。但最最重要的,是先找回他的自信,而他的自信,正巧遗落在他的双腿上。
  严格说来这正是一种不良的骨牌效应,想要终上它并非易事,又加上他对她早已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他认为她不是个有任何美德的女人),水仙不认为自己能博得他太多的信任。
  然而实际的天性造就了不挠的个性,水仙总觉冥冥之中她已获得了一股助力,而那股助力恰巧就是新婚那晚庄颐自愿订下的和平条款──在尽可能的范围内,两人必须同意并配合彼此合情合理且不严苛的要求。
  多么美妙的条件啊!水仙聪慧的想到它并决定善加利用。
  婚礼的第二天,她开始拟出她在雾庄所能做或所该做的事。
  首先,她觉得庄颐需要一些接近人群的机会及有益身心的活动,她认为人是群居的动物,遗世独居的生活对平常人而言绝对是有碍健康。
  基于这点认定,婚礼的第二天,她就带点颤惊、斗胆的要求同他在雾庄周沿走走,她的借口是她想熟悉雾庄,并客气的请他当向导。
  庄颐最初的态度相当排斥,他冷嘲热讽道:“要一个残废当向导,倒不如教猪飞上天去。”
  他的创意话够呛人的,不过水仙为达目的,还是捺下性子回嘴道:“我不知道猪以后会不会飞?但希望你不要把事情复杂化,我只不过在实践我们之间的‘和平’。”
  她的话也教他愣了愣,然后他哈哈干笑,言不由衷的说:“这是你能找到的唯一借口?但算你聪明!这也是我唯一能接受的借口。‘和平’,多么美好的字眼,好吧!我会陪你去‘享受’和平。”
  水仙没想到他还真能一眼看穿她的想法,不过这次冒险的结果是令人心旷神怡的。
  雾庄伫立在中台湾最多雾的一角,外缘有一片平台状的草地,那里长满了菊科的蒲公英和昭和草,草地之外则是一片颇浓密的相思林及一些住家,由雾庄的外围,很难窥得雾庄的全貌,因为它被一堵约一人高的讨人厌高墙围住了,那让它看来有点像座小型的私人城堡,护守着它主人的隐私。
  难怪水仙每次望着雾庄时,总能感觉它随着节气衍生的多变风貌。晴天时,它看来就相当深沉;罩雾时,又有股难以言喻的古怪;落雨时,感觉更见诡谲凄美。完全像它的主人,多变又不可捉摸。
  另外一件有趣的事是──水仙发觉了这里的人们对雾庄主人有股难以言喻的好奇,那些小孩总会在傍晚时流连于雾庄周围探头探脑,尤其当她推着雾庄那神情冷淡到近乎峻漠的男主人出现时,他们(约六、七个小孩)总是惊呼一声作鸟兽散。
  水仙曾就这件事嘲弄庄颐道:“看来你还蛮受欢迎的嘛!”
  他深沉的凝视她半晌,表情莫测高深的答道:“是敬畏,人们总敬畏他们心目中的魔神。”
  那时,她聪明的没有追问,何以他会变成他们心中的魔神(其实光看雾庄就足以令人产生猜测及恐惧),但她愚蠢的决定,她绝对要努力的纠正并改写邻人们对他的印象。而接下来的许多日子,她不止努力去扭转它,而且还成绩可观。
  她起先以笑脸攻势面对她的小邻人,微笑,再微笑,等他们逐渐接受她的笑容时,她撒出另一种甜蜜的饵──每天的太妃糖或巧克力──让他们像一只只逐渐适应由人们手中取食的小鸽子,他们开始对她回以热情的微笑,熟络的喧哗,不过将近两周的时间,小孩子们已不忌讳庄颐那冷淡脸孔,很能处之泰然的在他们身边绕来窜去,追逐嬉戏。
  有一次,庄颐忍不住嘲弄着:“不愧是小儿枓的护士,才几天工夫就把这片草地一变而成儿童乐园,我是不是该担心哪天你要把雾庄变成托儿所?”
  水仙只是哂然的笑笑,知道要他做到如此的“和平”已诚属不易,她才不会笨的再以俐齿去破坏它。
  当然,这只不过是水仙认定的和平的“一小部分”,而他的充分合作,令水仙的胆子变大了。婚后的第一个星期假日大清早,她趁每个人都还在梦周公时,就擅作主张的潜进他的书房,去整理那些连淑姨都不敢动的东西。
  水仙的立意是好的。谁都知道一个整洁安宁的读书环境能增加读书效率。但最重要的,她希望登门造访他书房的人至少有一张椅子可以坐,而不必站到脚酸或者……坐到他的大腿上。(这只是一点小回想,溯源到她第一次站在他书房,并一不小心被他拉坐在他大腿上亲吻的那晚。)
  她清理了约三个小时,整座书房已现出焕然一新的模样。把书归位后,空间变宽敞了,挥掉灰尘后,墙上那几幅出于庄颐自己手笔的书法,看来更雄浑磅礴了。她背着门替他加了一把极舒适的、可坐可卧的长沙发,并把他摆置在橱柜里的萨克斯风擦的光可鉴人,还在略有霉味的室内洒上她最珍爱的水仙花味香精,屋内所有灯具及百叶窗,在她擦洗过后,变得明亮而真实。除了不知道该拿他那些奇奇怪怪的实验仪器怎么办之外,她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满意极了。
  可是,书房的主人似乎不太欣赏她这个免费女佣为他书房所做的一切努力。那天他醒来,脾气已显得有些暴躁,在发现书房里的一切时,他几乎大吼了起来。
  “搞什么鬼?谁允许你乱动我的书房?”这是他那早给她的精釆开场白,这一吼几乎吼醒了沉睡中的雾庄。
  水仙被他恶劣的态度搞得有些情怯,但淑姨在飞奔而来之后所展现由讶异转为激赏的表情,令她大受鼓舞,由淑姨那种想要抚掌称快的微笑模样,水仙更肯定自己的做法不只正确且获得支持。
  于是她理所当然,慢条斯理的答:“是‘和平’允许我这么做的,难道你不想要和平了吗?”她又反问。
  这次他依旧愣了愣,茫然的四顾他的书房数秒,莫可奈何的喃喃低咒:“该死的要胁!该死的和平!”
  淑姨则咯咯笑着,拍拍水仙的肩背说道:“多么不凡的成就啊!你把寂寞昏暗的狼穴变成了明亮的诗人宫殿。”
  又一次大获全胜!
  水仙在沾沾自喜这些改变之余,仍不忘计画她最难得逞的一个想法──她渴望鼓动庄颐再去做一次完整的腿部诊查。她几乎可以预感他的双腿并未真的完蛋,有几次她曾看见他穿晨褛坐在轮椅上的样子,晨褛下露出的那双腿是那般的修长完整。
  这是令人惊讶的情况。按正常来说,一个腿部缺乏运动将近十年的人,他的肌肉会快速的萎缩,根本不可能健壮的像正常人,除非,他持续且恒心的做复健。
  问题是──有哪个人会在明知复原无望时仍持续不辍的做复健?可能这个人毅力过人?不死心?有病?或另有隐情?
  反正水仙是决意要探勘出庄颐腿部的功能究竟还剩多少?她认为改善一步是一步,而如此的努力若有成果,她相信自己近十年的罪疚会得到相当的纡解。
  想归想,水仙也知道想实践这件事并没有那么容易。要庄颐上医院,先斩后奏绝对行不通,她总不能用捆的把他捆去。可是以庄颐的多变,先奏后斩可能更不利目的。
  思虑良久,她决定去跟他讲理。
  婚姻的第十二天,她在千思万想了千万回之后,鼓足勇气兼硬起头皮去敲他那焕然一新书房的门。
  门打开的刹那,他只睨了她一眼,就毫不留情的讽刺:“多礼小姐,你不觉得敲门对你我而言很多此一举吗?尤其是在你把我的书房变成廉价香水工厂之后。”
  如此的开端似乎很不祥。什么叫廉价香水工厂?
  水仙是过了须臾才想通,原来他在挞伐她以香水令他的书房“满室生香”了!真是不识好人心,水仙咕哝。
  “它们才不廉价!”水仙太过认真的抗辩。“它们可是我生命中最昂贵的奢侈品。”
  “它们?”
  “水仙花味的香水,它们贵得离谱。”
  “原来如此,这么说来我真该对你的慷慨感激涕零罗?”他用一种根本不像感激涕零的草率语气说道。
  “算了,那只是举手之劳,帮你去去霉味。不过如果你真想表示感激,涕零倒也不必了,你只须看在和平的份上,答应我另一项建言。”逮住机会,她半点都不迟疑的加以利用。
  “又是和平!”庄颐满脸嫌恶的瞪著书架低喃,仿佛不懂她为什么能想出那么多“和平”之举?“你究竟想建言什么?”他很不耐的问。
  “我想……建议你上医院去再仔细的做一次检查。”
  “检查什么?”
  “你的腿!”
  “幸好你不是指我的精神病!”他不把她的话当一回事的揶揄:“你知道,最近我已被你无谓的和平搞得神经兮兮了!”
  水仙懂了,原来他在抱怨“和平”来得太频繁了,不过她可没蠢得不懂擅加利用机会。“这意思是只要看的不是精神病,你就同意上医院?”
  庄颐微笑,笑得很诡异。“我记得我们都同意战争与和平的条件是对等的。而和平既已成立,我也的确充分配合了你所谓的和平,所以现在,我也想分和平的一杯羹,索取某些──和平的好处。”他把轮椅往前移了一步。
  “何谓……和平的好处?”她反射性的后退一步,很自然的规避他紧迫向她的压力。
  “例如──先前我建议的和平之吻!”他漫不经心的抚着轮椅扶手,表情既沉着又暧昧。
  “你的意思是──只要一个吻,你就同意上医院检查?”水仙开始考虑“牺牲”了,毕竟一个吻不算什么,更何况,她若老实,就得承认根本不讨厌他的吻。
  “那还得看这个吻值不值得!”他的表情愈来愈好整以暇。
  “怎样……怎样的吻,才够得上你所谓的‘值得’?”这样的好奇,让水仙一出口就咬住自己的唇。
  因为她的疑问,他的眼神变深邃了。“主动──积极且柔软。”他以令人心跳加速的眼神凝视她好半晌才柔声回答。
  水仙差点跳了起来;他怎么能要求她积极、主动?他是不是又想藉此达到挞伐她“放荡”的目的?重重的困惑让水仙心情紊乱极了。“看医生是为了你的腿着想,你不该勒索我!我不会允许你这么做。”她抗议。
  但他却拿她日前的语气来反将她一军。“是和平允许我这么做的,难道你不想要和平了吗?”
  “我真打了自己一巴掌,对不对?”她瞪着他低喃:“为什么想做这种要求?你并不真喜欢我的吻,不是吗?”
  “喜不喜欢得由我自己决定,不是吗?”他挪开停在她唇上那充满欲望的注视,颇粗鲁的答。
  “可是,我想你会后悔的。”她润了润唇,眉宇之间已有几分软化与认命。
  “为一个吻后悔?”他嘎然而笑,之后不耐的说:“想要和平就快点付诸行动,不然时限一过,一切条件都得从头。”
  他可真是迫不及待啊!但水仙怀疑庄颐迫不及待的动机何在?
  她先是控诉般的看着他,接着勉强自己颤巍巍的靠近他的轮椅站定在他面前。她咬着柔软的唇,吸气壮胆,闭上眼睛,噘起嘴唇,俯身向他,然后..….似乎是焦距没有对准,她稍稍去撞到他的颊,而她的唇则正好落在他那略带胡碴的唇角。他面无表情,仿佛对她的努力与闪失视若无睹。
  而他无动于衷的样子真的激恼水仙了。先前他的吻可是热炽如火的,如今他却变成道地的“冷霜子”了。他令水仙产生了想榨出他回应的念头。水仙回忆着前两次他吻她的情形,她放松噘起的嘴唇,捧起他方正的下巴,压下嘴唇。
  这样的主动果真效果惊人!在她的诱哄下,他坚实光滑且刚强的嘴唇轮廓分开了,她让他一尝自己舌头戏弄的滋味。
  庄颐愉悦的叹息,心跳开始在胸腔撞击,兴奋的感觉也同时升起。他一手攫着她的腰肢、一手压着她的头部,把她揪上他的膝盖令她跨坐在他的亢奋间。扑鼻浅淡的水仙花香和紧帖着他指节的柔细发丝都令他迷醉。他饥饿太久的感官几乎受不住了;许久以来,他已认命的要过独善其身的无欲生活,但这女人唤醒了他古老的欲望,削弱了他怨憎的决心。
  品尝她那柔美如水仙花蕾心般柔软的唇瓣,便像被下了一道神奇的符咒,在唇触的最后短暂片刻,庄颐像个和他契合多年的情人,在她唇内做最狂野的冲刺,在她的身体做最亲密的磨擦。
  庄颐和水仙的双眼在冲刺和磨擦的尽头同时张开,错愕且迷惘。不懂两人为什么会如此爱恋彼此唇内及躯体的芬芳?
  水仙感觉自己正“放荡”的坐在他腿上,并抵着某种不太熟悉的炙热时,已是“积极主动”的吻结束好几秒之后的事了。而“放荡”这两个字眼像针刺般的,让她由他膝上连撞带跌的跳起来。尽管如此,她依旧能感觉到他温暖的鼻息以及他那令人晕眩的心跳,还有他眼里欲望的迷蒙。
  但很快的,他眼里的迷蒙烟雾便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她再熟稔不过,那带有掠夺与挞伐意味的眼光。
  “多么美妙的‘和平’,亲爱的水仙,接下来还有什么比这更刺激有趣的和平运动吗?”他问。
  很奇怪,再亲密的称呼由他口中说出来都成带刺的嘲弄。
  水仙窘困的别开头。“别荒谬了,这只不过是个增进情谊的友情之吻!”
  “那怎样的吻才算爱情之吻?”庄颐的神情又变冷峻了。“要一边在床上打滚才算数吗?真是可喜可贺,我大概娶了个数不清自己曾和多少男人在床上打过滚的女人了。而残废配荡妇,实在是难能可贵的‘天作之合’!”
  他怎能如此?就在刚刚经历一个吻之后,马上就回过头来鄙视她。他怎能?而她又为什么该一直忍受他突兀且无止境的恶劣情绪?或许她最该做的是送他一巴掌,打掉他的偏执与刚愎自用。
  而水仙也真的让自已的冲动化为行动了。她一巴掌挥向庄颐,在他的颊上出现五指印及他的眼神变得更为冷酷时,她用足以和他抗衡的平板冰冷说道:“这一巴掌只是要向你证明──你我都是人,我们都会痛。”
  说完,她麻木的转身,不再在乎他有什么想法,也不再看他表情的扭开书房门把走了出去。她告诉自己根本不用在乎他冷厉的言语,不用在乎他苛吝的表情,不用在乎他的怨恨以及他难以平复的心,更不必在乎什么鬼和平。
  可是,她落泪的心,无语的在反驳着她的不在乎!
  而被合在门内的庄颐,神情虽然依旧僵硬,但他深邃漂亮的眼睛流露出了疲惫与哀伤,或许,他正后悔着破坏了好不容易才建立的和平。
   
         ☆        ☆        ☆
   
  翌日,和平被破坏之后的战争持续着。
  一整天,水仙关在她的房里,连用餐时间都以身体不适推拖着,不肯踏出房门一步。
  晚餐时,淑姨以讥讽的语气睨着庄颐说道:“她昨晚大概遭狼吻了,所以现在正在疗伤。”
  庄颐只是表情更加冷淡的拨动着他眼前的食物,但他一口都没送进嘴巴。
  看来他并非真的无动于衷。淑姨把一个茶杯重重的放在他的桌边,瞪瞪他,寓意深长的谴责:“你是知道的,水仙花如果没有水的供养,会枯萎得很快,而你,是个连施舍一杯水都吝啬的人。”
  淑姨端着托盘进厨房前,还嘀嘀咕咕着:“真搞不懂,人家说龙生龙、凤生凤,为什么你却和你热忱的父母有着截然不同的冷漠性情?”
  淑姨消失了,庄颐也停止拨弄餐盘。
  为什么?他蹙眉思索着淑姨的问题。为什么……
  因为生命中有太多看似简单容易,其实却复杂纷沓的事!因为,他的乖张跋扈早已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无力改变。
  但是──真的无力改变吗?他能否认自己偶尔也会思念一早起来看见阳光与笑脸的好心情吗?他能否认他十分想念站立在土地上的感觉吗?
  不,他不能否认。他更不能否认的是,自己多想回复车祸前的自己──对人生与人们永远抱持“信心”与“信任”态度的自己。
  可是他真的能吗?能再信任任何女人吗?尤其是有他鄙视的欺骗、放纵性格的黎水仙,他该信任她想助他一臂之力,让他的腿找到复原生机的诚意吗?
  或许应该!再赌一次又何妨?反正他能输的都输得差不多了。而且这可能是他人生唯一一线生机,也是仅剩的一次机会,一次让他去重拾阳光与信任别人的机会。至少,他不能不给自己一次机会。
  何况──假使他赌赢了呢?
  那便意味着一个崭新的生命及一份崭新的生活,虽则,失去的憾恨难以弥补,但至少仍有来者可追。
  想到这里,他突然感觉有股莫名的振奋力量在牵引着他,使他有些迫不及待。
  多少年没有感受这样的元气与活力了?他思索,但很快的放弃答案,因为他眼前最需要做的事不是回头看而是向前看,他必须找黎水仙求和,并索求她曾经应允的协助。
  于是那晚,他请求淑姨帮他投了一张便笺进她的门缝,上面写着:
  我曾经狠狼的痛过,所以我比你更熟悉疼痛的滋味,但如果我真能由你那里获得救赎,那么我愿意以更疼痛的方式来痊愈!
  又,请原谅我昨天的无礼!
  庄颐水仙收到庄颐的和平便笺了!她思索没多久,就决定原谅他的“无礼”,一切只因为她比任何人都明白,庄颐与她之间的和平比战争还不易获得,他的道歉更是难能可贵。
  于是当婚姻忽忽迈入第十四天时,水仙推着庄颐出现在她因结婚而递出辞呈的这家大医院中。
  她不敢接近小儿科,且庆幸神经外科和复健科与它相距的够远,她并非排斥遇上以前的老同事,只是怕撞见庄琛。很奇怪,她一进医院,就仿佛看见庄琛痛苦煎熬的脸庞在她眼前晃动,或者,今天来到医院受复检这种磨难的不只庄颐,还有她自己,差别只在庄颐接受的是腿部复检,而她接受的却是过往记忆的复检。
  庄颐的腿部检验,最初是很顺利的在进行着。
  几个在医学界颇具权威的医生为庄颐会诊过后,每个人都错愕于庄颐在不良于行的十年之间,竟然能让腿部的肌肉保持的如此完整正常,更教所有人震惊的是──他的腿根本是有知觉的,而那意味着──他的腿有再行走的可能。
  获知这个讯息时,水仙和庄颐正一同被请进复健室听取最初的检验报告,当时水仙唯一的表情是──傻眼。难怪,第一次在庄颐书房的那夜,他连摔跌在她身上都显得十分痛苦,原来他的腿还有痛觉。
  在座几个医师里,唯一没有太吃惊表情的只有复健科的洪立夫医师,他以半调侃半莫可奈何的语气说道:“庄颐是个很有个性的病人。其实,早在几年前他就发觉他的腿部有刺痛现象,我想那是他持续不辍的在家里自己做复健练习的成绩,可是基于某种私人原因,他不接受我要他上医院来做更精密、更完善治疗的建议。”
  洪医师的话有些含糊。大概基于职业道德,洪立夫并没有补充何谓“私人原因”。而水仙也不好意思当着众医生和庄颐的面满足她的好奇,于是她暗自决定要私下找个时间再来拜访洪医师。
  后来,所有的医师陆续走出复健室,仅余洪立夫和他们夫妻留在原地做复健咨询。
  一开始,两个男人的话题与复健无关,是一种关于什么“营养免疫学”的研究问题,过了约三分钟,洪立夫才坐直身躯,面容一整的将话锋一转。
  这次庄颐复检的所有精采部分也由这一刻开始。
  洪立夫表情平淡却正经的说:“刚刚在座的几位医生都曾给两位复健的重点与资讯,而现在有件更重要的事,我必须向两位补充一下,那就是你们夫妻两的性生活。”
  犹如一记猛棍,水仙和庄颐同时面面相觑。
  “性?”庄颐皱起眉,好像很迷惑自己听到的究竟是什么?
  “不要怀疑,也请据实回答。”洪立夫拿起纸笔,开始以做医生的公式化问道:“请问,你们行房了吗?”
  “没──我以为他……”水仙很快的跳起来回答,摆明着在澄清,但她的回答很吞吐。
  “你以为他不能?”洪医师很直接的说出她难以启齿的话。
  “是……是的。”
  洪医师没有任何表情的点头,面向庄颐又问:“庄颐,在腿伤的这十年当中,你曾勃起吗?”
  勃起?洪医师的问话方式让水仙脸红了起来。实在说,一个护士理应对这种问题见怪不怪,可是……事关切身时又另当别论。
  不过她害臊的样子却触怒了庄颐,他多疑的以为她又在卖弄纯真。“当然,洪医师,我总共吻过我的妻子三次,我发誓我每次都“性”致勃勃,可是你不认为你问我纯真的妻子这种问题太直接了吗?她无邪到不懂什么叫亢奋呢。”他的语气讽刺到无以复加。
  “是吗?好的,我会小心选择问题,我们刚谈到哪儿?对了,你能勃起,那很好,意味着你能做爱!”洪医师的问题根本丝亳没有“小心选择”的迹象。
  “做爱也得有爱才能做。”庄颐咕哝在嘴里。
  而洪医师听若未闻的继续说:“根据研究报导,较活跃的性生活其实有助复健,当然刚开始要慢慢来,你必须循序渐进的骋驰于你睽违已久的失乐园中。”
  睽违已久的失乐园?医生对病人说“睽违已久的失乐园”这样的话?
  水仙不自觉的瞪大眼睛,神情显得坐立不安。她知道庄颐和洪医师相识多年,自然开得起这种玩笑,只不过她不习惯自己成为这玩笑中的主角。
  她很尴尬。庄颐突然察觉水仙的这点情绪并非伪装,他不以为这是个性经验丰富的女人在医生谈性时该有的情绪反应,但他也突然明白自己喜欢她这样。
  “性行为时要注意姿势。”洪立夫以他医师的专业观点继续语不惊人死不休。“庄颐,我务必要警告你,在刚开始的状况下,你可能比较难完全勃起,而一旦勃起,你又可能觉得很难持续,不过不要让这点妨碍你,还有,刚开始时你们最好采取面对面的姿势,不要太激烈,如果你觉得你在上面太累,就躺下来让你的妻子在上面,坐在椅子上效果也很不错,有些夫妇刚开始觉得爱抚最好,或者口交。最重要的不要太勉强,慢慢来不要太快。”
  爱抚!口交!
  活脱脱一幅春宫图在眼前浮现。水仙满脸通红,她手足无措的把头转开,紧咬着下唇瞪着钉在白板上的几张X光片。
  庄颐觉得全身发热,但他假装无聊的瞪着洪立夫嗡动不停的嘴巴,并暗暗庆幸他膝上的毯子遮掩了他“勃勃”的“性”致。
  洪立夫终于中断他精釆的演说,大概他后知后觉的察觉了他的喋喋不休对他的朋友们造成什么不良影响了,还有,另一个由复健室门边发出的声音,也干扰了洪立夫的谈话。
  “没想到我无所不能的大哥也有这么一天,连这种事都要人教?而我美丽的大嫂是你的禁脔?抑或是你的保母?”
  不难想像这几句充满讽刺性的话语出自谁的口中!庄琛!没错,正是他,他交抱双臂倚在门边。他看来已径完全恢复常态,只是外表有些微的改变。不过十来天没看见他,他已开始蓄起胡子,下巴上那浓黑的胡碴,让他看起来有浅浅的沧桑以及软明显的成熟。
  庄颐表情淡淡的打量着自己的弟弟,对他的话不予置评却对他的人置评道:“你似乎恢复的很好、很快,可喜可贺。”
  “当然,聪明人会记取教训,但不会沉湎于教训,何况我没有失意的理由,因为我已经找到了另一个更好、更教人愉快的伴侣了!”
  哦!这么快!水仙和庄颐同时一愣,且默默的互睨了彼此一眼。这一眼,各具滋味。
  “恭喜了,可不可以请教对方是谁?”在水仙不开口的情形下,庄颐只好表示关心的问。
  庄琛走进复健室,让人看不出是高兴或生氧的答:“可以啊!她叫骆婷婷,是台湾某茶业王国的公主,我的大嫂认识她!”
  骆婷婷?天啊!真是有点难以想像。水仙当然认识她,在妹妹玫瑰的“落霞栖”里,大家都是志趣相投的座上客,她也算得上是自己的好朋友,可是她和庄琛并不熟,见面顶多打打招呼,搭腔两句,没想到……
  唉!没想到的事情可多着呢,她自己不也连作梦都没想到会放弃庄琛而改嫁庄颐。或许这样最好,庄琛终于如他哥哥所愿的找到了一个符合理想的女孩──骆婷婷,不只是茶业王国的公主,她还是他们这票朋友公认最蕙质蔚心的女孩,接下来,就要看庄琛懂不懂把握了。
  “恭喜了!你找到一个十分优秀的女孩。”水仙先是平静的朝庄琛道贺,而在看见庄琛欲言又止的神情时,她迅速的把眼光调向庄颐,静静的指出:“骆婷婷绝对是你所能期望最好的弟媳妇人选。”
  这句话含意着什么?她解脱之日的到来?庄颐深思的凝视水仙略显哀愁的容颜,心里却暗自猜疑她究竟有多想摆脱他?又想多早摆脱他?
  “弟媳妇?事情的进展可能这么快吗?毕竟那是个需要婚礼过程才能成立的名词。”庄颐怀疑的道。
  水仙的规避态度加上大哥的质疑,令庄琛不觉就冒起火来。“没什么可讶异的,这世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毕竟你和水仙认识才一个礼拜就能上礼堂,那我和骆婷婷认识了许多年,我们上床就更不足为奇了!”
  话一冲动的出口,庄琛就后悔了,那就像那晚他因酒精的冲动而和骆婷婷上床之后的懊悔是一样的,或许他真的还不够成熟,总是容易因冲动而铸成错误。这和他大哥的沉稳与内敛成了极大的反比,难怪他的大哥总是把他看成一个孩子,连水仙也时常说他有些行为简直像孩童。
  “上床──呃!那很好,有空带她回雾庄吃顿饭,淑姨会很高兴。”似乎是“上床”两个字让庄颐有点吃骛了。
  “好让你有机会也把她按在地板上吗?”庄琛语气极恶劣的问。
  这句话让呆立一旁聆听两兄弟对话的水仙与洪立夫同时倒抽了一口气。
  “不,你不该这么说你大哥,他绝不会对婷婷做那种事。”水仙忠诚的声援庄颐,但那语调相当乏力,因为连她也不知道庄颐会不会为了吓跑骆婷婷又来一次?不过讽刺的是,这次他可没办法再以自己的婚姻去博取他弟弟的自由了,因为至少目前他和她已被婚姻的合同锁死在一起了。
  而庄琛,为了她替他哥哥的辩解,怒焰更是高涨了起来。“他就对你那么做过,难道你忘了吗?”庄琛疾声痛陈。
  水仙怎么能忘?不过难忘不是基于厌恶,而是基于……基于什么?“我说过,他没有勉强我,他──吸引我。”
  哦!原来难忘是基于“吸引”!
  话一脱口,水仙自己先怔忡了一下,注意到庄颐眼中一闪而过的不信任与冷淡时,她心情不觉一黯。
  但就算庄颐认定水仙的话是一种矫饰过的忠诚,他还是配合著水仙幽自己一默。“是的,我和你大嫂互相吸引,乍见的刹那,便犹如天雷勾动地火般的在地板上滚了一圈,所以你必须相信,我唯一有兴趣把她按在地板上的女人只有黎水仙──你的大嫂。”
  强调称谓就像在强调所有权,水仙严瞪了庄颐不够由衷的脸庞一眼,突然觉得倦意弥漫,这是教人疲惫的一天,除了庄颐腿部复检工作的繁琐,还有庄家两兄弟相见时的份外眼红,都让处于其间的水仙感觉劳心劳力。
  而洪立夫这次竟先知先觉的看出了这对兄弟的剑拔弩张,对水仙造成什么不良影响了,他好心的建议让“病”人先回家休息。
  水仙如获大赦的边推起庄颐的轮椅,边闪躲庄琛刺探意味浓厚的眼神。临出医院时,水仙苦笑着揣想洪立夫口中的“病”人究竟是指谁?
  至于庄琛,他是以恨意与妒意充斥的眼神在目送他的兄嫂,他不懂他为什么永远无法在哥哥面前翻身或占上风?哥哥只是一个残废,一个缺了两条腿的残废,水仙又怎会舍他去就他?难道,人情义理真的重于男女情爱吗?
  讲到人情义理,他就不觉又想起了和骆婷婷在一起的那夜。
  激情过后,骆婷婷颇明理的对已有些酒醒的他淡然的说:“我们都是成年人了,这种事谁也不必对谁负责!”
  对一个刚失去童贞的女人而言,她的话冷淡得教人疑惧,但她抖着手抽烟的样子,让庄琛看出她并不像她所讲的那般豁达与不在乎。
  他临走出她留宿的旅馆时,心中不免有些内疚,而她也似乎洞悉了他的内疚,她由皮包内抽出一张名片,很平静的拿给他,淡淡的问:“还是朋友吧?”
  或许是他看错了,但她眼中像是有种希冀的光,而不论原因为何,庄琛点头同意了她的问句。
  “那么,这张名片没有别的意思,它只是偶尔当你想起我这个朋友时,便于问候的工具。”骆婷婷说的更淡然。
  她说这段话时,庄琛怀疑自己曾在她眼中看见泪光,那令他有片刻的动容,但人终究是自私的动物,他并没有为一夜情负责的预期心理与良心,因为他所爱的不是骆婷婷而是黎水仙,而他对他的所爱仍怀抱希望。
  是的,当他看着水仙那委屈求全的样子,他就巴不得自己是生在古代的侠客,能仗一把刀或一支剑来拯救水仙,并和自己的哥哥讲理。他看的出来水仙对他仍是有情的,也明白只要她坚持不要那桩婚姻,大哥并没有权力太为难她,现在最困难的事是,该如何让她走出她为自己设定的报恩樊笼?
  他烦躁的将手插入外套口袋,目送大哥和“大嫂”貌合神离的离开,他的无力感愈来愈浓重。
  他渴望想出一个办法却毫无办法,只能皱起眉头挖空心思,直到……他由外套口袋中摸出一张名片,且脑海中灵光一闪而过某个念头时──他才放松紧蹙的眉头走出复健室。
  剩下一直安静的观察着他的洪立夫目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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