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节


  今年的阳光不知为何如此野,都已经秋天了,秋老虎却还肆虐发威,台北盆地近乎沙漠,炎炎热风尽往人身上刮。季柏毓才刚从停车场走出来不到十分钟,曝晒在太阳底下的他立刻汗流浃背的,一身笔挺的西装加名牌衬衫全贴在身上了。
  “我不知道啊,就只说在公园里,也没说清楚是哪个角落,你要不要再转两圈找找……”他的助理娴娴正在行动电话里跟他报告。
  “妈的!”柏毓冲着电话咒骂了声。“这个鬼森林公园都是小草没有树,我快被晒成人干了你晓不晓得?你要我再转两圈,干脆先来收尸快一点。”
  “好,好,你先别生气,”娴娴慌张地安抚她老板,“我再把资料翻出来仔细看看。”
  “Shit!”柏毓不悦地又骂了句。手插在长裤口袋里,皱眉埋怨:“星期天不窝在家吹冷气,我跑这里来干什么?什么鬼慈善园游会,我这人又不慈也不善。”
  “我当然知道你既不慈也不善,”娴娴那边的,似乎正在找资料。“不用你提醒,我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你。”
  这当然不是赞美,但柏毓也丝毫不当作是贬谪,他的唇角甚至还微牵了牵。在他的认知里,慈善事业这种赔本的事是浪费时间的行为。
  然而就在这时,他耳边忽然传来陌生老妇的声音——
  “先生,先生,可怜可怜我吧。”
  “什么?”
  柏毓拧眉,从电话中转移注意力,只见一位衣衫褴褛的老妇人,手里捧着个破瓷碗在求他施舍。
  哪来的乞丐?柏毓的眉头皱得更凶了。这种事他当然不会理,他连第二眼都懒得再施舍给那老妇,直接又转回眼光,跟娴娴下命令:“你找快点行不行?再找不到,我掉头回家了。”
  “快了,快找到了……”娴娴话说得好急。唉!柏毓的助理还真不是人干的。她紧张地,“你再等一等嘛,千万不能掉头就走啊!你知道XX企业的王董是我们的大客户,这次园游会是他的保护动物基金会办的,你一定要去露脸!”
  “事务所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干么就我要牺牲假期?”柏毓愈来愈没耐性,简直是用吼的了。“哎,谁不知道你是我们事务所里的红牌律师,而且又最人模人样,由你出面,面子才够嘛!”
  何只人模人样!柏毓知道自己长得帅;线利落的性格五官,似笑非笑的双眸又深又亮,眉眼一挑,带点玩世不恭,这等长相,他不自傲都不行……
  “先生,先生,帮帮忙吧,我生病,需要钱看医生……”
  那老太婆喃喃缠念的声音,无情地打断柏毓的自我陶醉。他根本连眼光都不屑施舍她一个,怎么还可能掏钱给她?
  火气一起,他不耐地斥那乞婆:“你少嗦行不行?别来烦我!”
  “什么?”娴娴在电话里不知情况,以为柏毓在骂她。“我又惹到你啦!”
  “不是,”柏毓没耐烦地又重回娴娴这边,“有个老太婆在跟我要钱。妈的,烦死了!”
  “呵呵,”娴娴在电话那头会意地笑了两声。“你把电话拿给她,我跟她讲好了。”
  “讲什么?你太闲了你!”柏毓的脾气正濒临爆发边缘。
  “我跟她说,叫她别浪费时间了。你这个既没良心又没同情心的大律师绝对不会施舍她的,叫她省省口水,呵呵。”
  “呵呵。”柏毓学娴娴的口吻狠狠假笑两声,接下来的语气即变得又绝又冷:“你到底找到正确位置没有?再找不到,明天不必来上班了!”
  “找到了找到了,我有地图了。”娴娴当下不敢再玩笑,正经问他:“你现在在公园的哪一边?他们的位置应该是在北边。”
  “我身上又没指南针,哪里知道东南西北哪一边?!”柏毓没好气地吼。“我在停车场出口附近!”“停车场出口?我看看……嗯,那你现在是在东边。听我说,你顺着花圃的方向往前一直走……”
  心里已经一团厌气没处发的柏毓,正忙着听娴娴的指示,当然不可能有空注意他身边的那位老太婆,也没看见她原本黯淡无光的眼眸霎时之间闪过一点晶光,满是岁月刻痕的脸也凝肃了下来。“唉……原本看你一表人才,以为你会有一颗好心,没想到你的个性这么不可爱。”
  老太婆的自言自语,柏毓并没听清楚。要他一个耳朵听娴娴,另一只耳朵听别人,好像是件太困难的事。
  “既然这样……”老太婆的眼神锐利地转了转,越过一排小树丛,看向一名穿着格子衬衫、牛仔裤的年轻男子,他正捧着一束漂亮的白玫瑰,送给眼前一身粉蓝装束的女孩。
  老太婆阴恻恻侧地对柏毓笑了。“……我把你变得可爱一点。”
  口中叽哩咕噜地,老太婆望着不远处的那位陌生男子,喃喃自语起来。然后,她忽然伸出手指,在柏毓的肩膀上点了点——
  突如其来的碰触,让柏毓吓了一大跳。他转过头正想骂人,却看见那老太婆冲着他诡诡地、阴森森地笑了笑,霎时,像是有股冰泉流过柏毓全身,他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冷颤。
  然而,这不愉快的感觉稍纵即逝,那老太婆也自动地离开了。柏毓疑惑着,却也只能耸耸肩,朝娴娴告诉他的方向走去。在小径上,他与一名穿着格子衬衫的男子擦身而过,不知怎地,在那一刻,他却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
  好像他跟这人有什么联系似的。
  但这一切都十分短暂,柏毓虽然觉得似乎哪里不大对,但他并不想把日理万机的伟大脑袋拿来记录这些莫须有,于是,他继续走他的路。
  当然,他也完全不会明白,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古怪的事。
  其实园游会的会场离柏毓的所在地一点都不远,他才走了没多久,就听见一片热闹的人声,然后,矮肥短身材的王董还亲自从棚下的椅子上站了起来,实在是给足了柏毓面子。
  他拍拍柏毓的肩。“怎么这么晚?”
  “抱歉,公园太大了,”柏毓忙说:“一时找不到。”
  王董呵呵笑起来,自以为幽默地,“对对,我也正担心你走错了。公园另一边有别的活动,烹饪大赛之类的。我们这边是保护动物,他们那边在烹煮动物,你要是走错边,岂不糗大了。”
  王董的笑话一点也不好笑,但柏毓非笑不可。他陪着干笑了两声,心里怨恨极这园游会依然曝露在太阳底下,没有冷气,而他的背上汗流成河,已经足以毁掉这件上万元的Versace衬衫了。
  然而王董却像是对他手下的这个保护动物基金会十分满意,也像是非常看得起柏毓的样子,他拉着柏毓说:“老弟,来,我送你一个礼物。”
  柏毓只得装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王董,您太费心了。”
  “不会不会。”王董笑嘻嘻地,喊来一名穿着基金会背心的年轻女孩,女孩提来一个小巧而精致的粉红色提笼,王董打开盖子,取出一只——
  “哪,这个,送给你。”
  柏毓做了个深呼吸,又做了第二个深呼吸,才伸出手去,接过王董送他的一只身长只有三十公分的粉红色迷你猪。
  “它妈妈叫汤圆,所以我们叫它花生,”提笼子来的女孩说:“你也可以替它改名字。”
  柏毓很勉强地笑了笑,还得努力不让人看出他的勉强。花生?改名叫麻烦、混蛋可不可以?他既然缺少同情心与良心的神经,自然不会喜欢养什么宠物之类的,更何况是只猪?!
  可爱的花生抬起一双眯眯的猪眼看着它的新主人,仿佛明白它的新主人对它没什么兴趣似的,忽然调皮的身子一扭,柏毓一个没抱好,花生一溜烟滚到地上去,小小的猪蹄的的答答的开始运动,就这么跑了!
  “怎么跑了?”王董一惊,他矮肥短的身材加上他的身份自然不能去追,他转头冲着柏毓,“你还不去追?!”
  “我去?”柏毓怔忡地愣了两秒。
  “你是它的新主人啊!”非常爱护小动物的王董几乎是用吼的了。
  “花生?花生?你在哪里?”那边抱花生过来的年轻女孩已经慌慌张张地搜索起小猪。“千万不要走丢了,它是我们的宝贝啊……”
  宝贝?妈的,还你好不好?我才不要这种垃圾!柏毓在肚子里咕哝了两句,但这些话他可没胆子说出口来。
  他没再多浪费时间,拔腿就努力去追猪了。
   
         ☆        ☆        ☆
   
  灼灼烈日,一视同仁的照耀在公园另一边的烹饪比赛场地。广场上虽然搭起了号称“遮阳”的临时塑胶棚,可在棚子下的参赛者,一个个挥汗如雨,汗珠滴进正在烹调的料理里,正好加料。
  娇娇小小的蒋贝凝,穿着粉蓝短洋装,外系趴趴熊围裙,适时抓起趴趴熊的脚抹掉脸颊上一颗巍颤的汗珠。不过她的视线似乎并不专注在她面前的料理上,反而望向公园左方保护动物基金会的园游会。
  “喂,”山东大妞儿样的好友兼伙伴胡妮用手肘碰了碰贝凝。“你专心点行不行?”
  贝凝却仍收不回心来,认真地边切菜边叹气。“唉,为什么这么刚好,烹饪比赛跟保护动物园游会是同一天?害我只能选择一个。”
  胡妮瞪圆了眼。“你该不是想告诉我,你除了当孤儿院的义工,还想去当流浪狗的义工吧?”
  “就是啊。”贝凝心思单纯,完全听不出胡妮言语中的调侃。她点头如捣蒜,“如果有时间,我一定会去的。”
  “你醒醒吧你!”胡妮毫不留情地拿炒菜铲往贝凝头上一敲。“你以为我逼你来参加烹饪比赛是干什么的?你的拿手绝活就是煮菜,要是没办法混出点名堂来,每天只顾着去当那种没钱赚的义工,你等着当甲级贫户吧你!”
  贝凝没躲过胡妮的菜铲,又不擅顶嘴,只好委屈地唇角一噘:“我现在在你的咖啡厅里工作也不错啊,反正我又不大花钱,每个月只需要一点点钱就够用了。”
  “你给我长大点、实际点行不行?!”两人全然不同的个性,胡妮务实而尖锐,贝凝则乐天温和,胡妮总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被没有金钱观念的贝凝给气死。“我的咖啡厅就只有那么一点点大,每天只要你烤个提拉米苏就够应付了,那你其他的烹饪天分留着干什么?你总得想办法找个地方发挥长才,为自己的未来盘算啊!”
  “未来……”贝凝不由自主地侧了侧头,说出来的话一点也没经过大脑。“未来……好遥远哦。我只要现在做的事有意义,能让我快乐就好了。”
  “快乐?你去快乐好了,我管你死活。你以为我那间小咖啡厅可以养你多久?万一我倒店了怎么办?”贝凝不假思索说出口的话,简直让胡妮气得七窍生烟,她大口大口吐气,以免心中火气郁积太多,真的火山爆发。
  贝凝暗地伸伸舌头。胡妮发起狠来是很吓人的,贝凝深深明白这点。不过她很知道怎么样能让胡妮气消——
  她从烤箱里,把她烤了一半的猪脚移出烤箱。
  贝凝烹调的美食就像把锁,足以把胡妮的其他官能都锁住,只剩下“吃”的欲望。她不由自主地盯着贝凝细细在猪脚上头再抹上一层白酒调出的酱料,烤箱里外的温度差异,会让再放回烤箱的猪脚皮更脆、更香。
  胡妮愣愣的张着嘴,口水几乎要滴到桌上……
  贝凝烤的猪脚,那微黄的漂亮色泽、久久不散的浓郁香气,还没烤好就让人很想将它一把塞进嘴里;要是烤好了,那外酥内烂的口感,肯定教人从此嫌弃其他所有的料理。
  “去叫其他队不要比,趁早回家算了!”胡妮抹了下嘴边的口水,又赞又叹又得意。“呵,今天的首奖舍你其谁?”
  然而胡妮笑得似乎有点太早了。
  天有不测风云,忽然,从棚外一路传来纷乱的嘈杂声,接着是此起彼落的尖叫声,事情发生得如此之快——
  只见棚内做菜做到一半的众参赛者尖叫的尖叫、跳脚的跳脚,贝凝她们还来不及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猛然一个动作又快又机灵的小东西冲过来,吓得贝凝、胡妮又叫又跳,手一挥,弄翻了她们的料理桌,也弄翻了桌上的猪脚——
  两个女生当场尖叫得更大声了。包含了紧张、惊讶、害怕与失望的叫声,大约是太过恐怖,居然使那小东西停下了脚步,转头过来看贝凝。贝凝睁眼一看,才发现居然撞掉她猪脚的是一只小小猪!
  “抱歉,借过,抱歉……”
  满头大汗的柏毓,连西装外套都脱掉了抓在手上,飞快地从混乱中排众而出,立刻不留情地抓起这只肇事者的猪脚——
  就是从园游会那边一路瞎跑瞎撞而来的花生。
  贝凝无暇管那只肇事的小猪,也无心去看柏毓,她心碎地从地上捡起烤猪脚的遗体——
  掉在地上不说,更不晓得被哪个狠心歹命的人踩了一脚,那惨不忍睹的模样,还不如拿去火化算了。
  贝凝此时的心情,真不是伤心两字足以形容的。烹调这只猪脚颇费工夫,光是清洗、处理猪脚,再加上烘烤,得要好几个钟头,她根本就来不及再重做了。
  她既失望又委屈,心疼地捧着那猪脚的残骸,眼泪将将要掉下来的模样,任谁看了都不忍。
  胡妮尤其光火,她这大姐大的脾气是一定要为贝凝出头的。于是,顾不得柏毓的长相堪称难得一见的大帅哥,霎时对他发飙:“猪头啊你!连只猪也管不好!”
  “抱歉,”柏毓自己也是一肚子火。他才刚接收这只猪不到两分钟,哪晓得它就顾着给他闯祸。他有气没处发,自然开口也不可能诚恳到哪去。“这是件意外。”
  “一句抱歉就解决啦!”胡妮更气了。还好她手上现在没有握着菜刀,否则难保不一刀砍过去。“算了。”
  胡妮正忙着为贝凝出气,没想到贝凝自己却幽幽地吐出一句。“唉,算了。也许是我不该用猪脚作菜的,你看,猪来报仇了。”
  胡妮白眼一翻,差点疯掉。这女人是发傻了不成!这种时候还说这种话!
  然而这话听在柏毓耳中可觉得有趣了。他活到这么大,还没碰过一个思想简单到这种地步的女人。
  他不由得盯着贝凝多看了一眼。然而奇怪的是,看了一眼之后,他竟然又再看了一眼,仿佛无法自拔似的,他的视线贪心地停留在贝凝身上。
  怪了,这女孩只不过五官古典雅致了点,翦水双瞳无邪了点,清新嫣然的风格特别了点,纯净脱俗的气质怡人了点……但她不明艳、不耀眼,根本算不上是绝色。美女他也见得够多了,眼前这个有什么特别?
  奇怪。柏毓甩了甩头,企图从这片迷惘中清醒过来。为了不让自己再沉溺于贝凝的美色,他拿出律师本色,平淡地说:“这样吧,你的损失我赔。”
  贝凝还没来得及回话,胡妮已冷笑着抢走发言权。“赔?赔贝凝一个第一名的奖座?”
  “唉,算啦。”贝凝一直安抚着胡妮,她们俩的角色好像完全对调了。贝凝释然而宽容地:“会发生这种事大概也是我命中注定,你就别再为难这位养猪户了。”
  这几句话贝凝说来平平常常,一点也没有刻意调侃的意味,可是听在别人的耳朵里,效果就大大不同了。尤其柏毓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听力似的瞪大了眼睛。“你说什么?养猪户?”
  贝凝疑惑地歪了歪头,有点单纯,又有点可爱,一双清澄的眼眸完全没有其他的意思。“这只猪不是你养的吗?”
  是他养的他就是养猪户?他堂堂大律师的名声简直毁于一旦——
  然而糟就糟在贝凝说这话的口吻,既不是取笑,也不是嘲讽,她就这么一径平平常常地说着,像是对自己的想法深信不疑,根本就让人对她发不了脾气,也抓不到任何把柄。
  至此,柏毓一个头困惑到快变成两个。他今天是遇见什么天外奇人了?
  罢了,早点闪人算了,干么在这里跟这两个不相干的女人浪费时间?柏毓迅速掏出一张名片,对贝凝公事公办地,“今天你的一切金钱损失,我愿意赔,打电话到公司给我。”
  说完,像是怕再看贝凝一眼又会一发不可收拾,他手下挟着花生,匆匆转身就走。
  对花生,柏毓可是一点也没有疼爱宠物的打算。他紧紧逮着它,毫不同情地忽略花生打从鼻子里发出的抗议,还K了它的猪头一下,威胁它:
  “再不安分,小心我把你送到猪圈去!”
  花生像是听得懂似的,微微地咕噜了一声,便不敢再乱动了。
  然而花生听话的行为,依然安抚不了柏毓心中的不平衡。呸!什么不好送,送他一只麻烦的猪!不过柏毓忽然又想到一件事——如果不是花生,他大概不可能会遇见刚才那个奇怪的女孩。
  她真的是个不寻常的女孩,思想的方式似乎跟一般人不大一样——他不由自主地边走边想。
  而且,不寻常地让他印象深刻啊——
   
         ☆        ☆        ☆
   
  “快点快点,我肚子饿啦!”
  原本,胡妮坚持要送贝凝回家,说担心她会因为比赛弃权而情绪低落什么的,结果,却是胡妮太后似地窝在贝凝小套房里的沙发垫上,而贝凝像阿信一样在厨房忙东忙西,辛苦得像只小蜜蜂。
  从这点可以看出贝凝的心肠实在是一流,因为胡妮是她最好的朋友,她经常心软。
  然而把煮好的菜端到小茶几上后,贝凝不由得喟了声:“唉!下午做菜做了一半,没想到晚上回家来继续做。”
  谈到下午的意外,贝凝心里还是觉得可惜。烤猪脚是贝凝的拿手绝活,她辛苦了好久,只为了今天的比赛,没想到却被逼得弃了权。
  “还说呢!”胡妮塞了一块橘汁里肌到嘴里。“就有你这种人!我那时一直在替你打抱不平,你居然还扯我后腿,帮那家伙讲话。”
  贝凝辩解:“你不觉得是你骂得太凶了吗?人家又不是故意的。你应该跟人家道歉。”
  “要我去道歉?我有没有听错啊!”胡妮夸张地大喊起来。“我看哪,干脆跟他要求赔偿好了。那个养猪户不是留了张名片给你?”
  贝凝习惯性地侧了侧头,呆呆而疑惑地,“你要他赔什么?一只猪脚也才一百多块。”
  “你白痴啊你!”要不是胡妮现在嘴里塞满了美味的食物,她铁定会骂得更大声。贝凝不敢再回嘴,吐了吐舌头,乖乖去翻名片了。
  “XX律师事务所,”贝凝背书似地机械念道:“律师,季柏毓。”
  “呸!”胡妮差点把嘴里的毛豆给啐了出来。“律师就了不起?一脸机车样,小心我找人扁他!”胡妮会说这种话不是没道理的。她小时候的邻居都是在道上混的,混到现在也都有大哥、二哥之类的等级,她要想扁个人,那还真是容易之至。而贝凝深知她的背景,当下张惶了起来。“喂,你可别真的去扁人家,人家又没做错什么事。发生这种意外,只能说是老天不帮忙。”
  “怪了,你干么这么紧张?”胡妮白她一眼,忽然一个念头闪过她的脑子,她立刻鬼鬼地笑了起来。“哦……该不会,你喜欢上他了吧?”
  贝凝秀丽眸子一睁,盯着胡妮像在看怪物。“天……你想象力太丰富了吧?”
  “也对。”胡妮促狭神情收敛了些,挟块豆腐扔进嘴里。“不过说真的,他在你心中是一个惊叹号、句号,还是问号?”
  真是复杂的符号学……贝凝又瘪嘴又侧头地想了半天。“我想是那种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的……破折号吧。”
  这答案让胡妮不太满意。她皱皱眉,决定问点实际的:“喂,你不觉得这个叫季柏毓的长得很好看?”
  贝凝想了想,“可是长得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胡妮又说:“身材也不错,高高壮壮的,嗯,不穿衣服一定很好看。”
  贝凝吓到。她一脸骇异的表情:“胡妮你很淫荡耶。没想到下午骂成那样,暗地里还把人家看得那么仔细。”
  胡妮眉眼斜斜一挑。“你没注意他吗?少跟我装蒜!”
  “是……是有注意啦,”贝凝微红着脸说实话。“可是没你研究得那么透彻啊。我只是觉得,他是个男人。”
  胡妮噗哧一声,差点喷饭。“你傻啦?他不是男人,难道是女人不成。”
  “不是啦!”贝凝被胡妮耻笑得好窘,立刻辩解:“你不觉得男人有很多种?有些男人婆婆妈妈的,或者长得干干瘪瘪的,那根本不像男人。男人就该像他那样,魁梧俊挺,自信豪爽,在我看来,这才算是有男人味吧!”
  “呵呵,”胡妮贼贼地笑了起来,“说我研究得透彻,你才注意得彻底呢!既然如此,就不要浪费,找个什么机会……”胡妮反正也吃饱了,站起身在贝凝的书桌一阵乱翻,翻出一张卡片。“哪,你去当义工的那个孤儿院不是要办什么周年庆之类的?把邀请函寄给他好了。”
  贝凝大吃一惊,立刻跳起来去抢那张卡片。“不可以!胡妮,不要乱来!”
  她深怕胡妮当真,紧张得只差没双手双脚来抢。胡妮看着好笑,只好把卡片还给她。“我只是觉得你该找个男朋友啦,二十三岁了呢!”
  贝凝抢回卡片,立刻又放回书桌。“二十三岁又不是很老,急什么?”
  胡妮眼神一变,认真盯住她。“喂,你可别真的一朝被蛇咬,一辈子怕草绳。”
  贝凝沉默不语了。胡妮是知道她的恋爱史的,她长这么大,也只谈过那么一次恋爱,是在大一,正做着恋爱梦的年纪,结果对象是个长得帅却花心的学长,他狠狠地粉碎了贝凝的美梦。
  “也不是你讲的这样啦!”贝凝思索着,非常认真地解释:“我只是觉得,不要太容易相信一个人,不要太容易被他的外表所蒙蔽。一个人不只外表重要,内心也一样重要啊,是不是?”
  胡妮却不以为然地大摇其头。“唉,左一个不容易,右一个不容易,你这女人还真的很难爱上一个人。你这样子,这辈子肯定销不出去的啦!真怪了,你都不会寂寞的吗?”
  平日随和的贝凝,难得这么样的笃定。“销不出去就销不出去。我也不要因为寂寞,就随便找一个。”
  “嗤!怪女人,真是搞不懂你。”胡妮一点都不赞同贝凝的看法。眼角一瞟,看见书桌上的玻璃花瓶里插着一束新鲜的洁白玫瑰,她的兴致又起。“喂,这束花是今天韩泽宇送你的那束?”
  贝凝正收拾着桌上的残羹败肴,闻言点点头。“是呀,今天比赛前他特地拿来送我的。”
  胡妮又逮到一个话题了。“啧,他肯定是想追你,否则何必这么费心?”
  贝凝脸微微一红。有人追当然是件美事,但泽宇是她姐姐的同学,她只见过几次面,根本一点都不熟。
  “不会吧?”她伸伸舌头。
  “为什么不会?”胡妮打破沙锅问到底,“你对他感觉怎样?我看他今天穿件格子衬衫配牛仔裤,看起来斯斯文文,也满顺眼的耶。”
  “你又光看人家外表了。”贝凝郑重的摇摇头。“韩泽宇对我来说只是个朋友,没什么特殊感觉。”
  “可怜的韩泽宇,平白浪费这束花了。”胡妮作势走到花瓶面前去哀悼那束花。“你呀,这时代还有什么男人会那么有耐心、恒心、毅力地追你?你这样子连去征婚都征不到,征死人算了。”
  “那就不要嫁了嘛!”贝凝赌气地去洗碗了。她不懂为什么胡妮老骂她怪,她觉得她这么慎重很好哇。
  “算了算了,再讲下去要吵架了,我走啦。”胡妮吃饱喝足,就想走人了,完全忘记刚才来的目的是想安慰烹饪比赛失利的贝凝。
  “啊,记得帮我把垃圾带出去……”贝凝洗好碗,赶紧擦干手,冲出来叮咛。然而晚了一步,胡妮早走了。
  算了。贝凝反正当好人当习惯了,她吐口长气,乖乖认命地系好了垃圾袋,顺便又去整理书桌上的一些废纸。就在这时,贝凝忽然发现:她刚才从胡妮手中抢回的那张邀请卡不是应该就放在书桌上?可是怎么没看见?
  她心中有股不详的预感,不由自主地开始翻找起来。然而不管她怎么翻、怎么找,那张邀请卡竟像是蒸发了似的,平空从她眼前消失!
  没有东西会平空消失,除非……
  有人拿走了!
  贝凝吓了一跳,反射性的拿起话筒,拨了胡妮的行动电话。一接通,忙不迭地就问她:“我桌上的那张邀请函呢?你有没有看到?”
  “当然看到啦。”胡妮笑了,还自动自发把状况都报告一遍。“我帮你找了信封,写上姓名、住址,丢进邮筒了。”
  “你……你……你……”
  同凝惊骇到一口气堵在喉咙,说不出话来。胡妮却自鸣得意的笑道:“好了好了,什么感激、谢谢的话就不用说了,我知道以你被动的个性一定不敢主动,我这是在替你四年多来的单身生活找一个出路啊!”
  感激?感激个头呢!贝凝急得快跳脚。“我根本就不认识人家,就这么平白无故寄出去,人家会怎么看我?还以为我想倒追他呢!”
  “追他有什么不可以?你这个个性真的得改一改。”胡妮竟然一点罪恶感也没有,还教训起贝凝。
  贝凝反正没办法跟胡妮逞口舌之能,索性只问重点:“你把信丢进了哪一个邮筒?”
  “哪个邮筒?我想想。我从你家出来,拐了弯……唔,好像是两条街外那个便利商店门口的邮筒。干么?你要去抢劫信?小心被警察抓喔。喂,其实他的公司离你家不远耶,早知道我就直接扔进他的信箱……”
  还好她没有这么做!胡妮恶作剧似的笑声还在话筒里蔓延,贝凝却已经迫不及待地抓了钥匙冲出门,跨上她的机车往便利商店直奔而去。
  天!她对季柏毓不过只是第一印象还不错罢了,怎么能花痴似的就开始展开攻势?这完全不符合贝凝对爱情的认知,她打死都不愿意这么随随便便的给别人制造机会。
  不,无论如何都要把信给截回来!
  把车停在便利商店旁,贝凝立刻冲向邮筒。在那绿色箱子前,她又急又转地绞尽脑汁,用铁丝去勾、手指去挖、手电筒去照,恨不得把邮筒给锯了、炸了,好把信拿回来!
  直到便利商店的小弟都跑出来,用很怀疑的那种眼光看她,贝凝才终于放弃了。
  怎么办呢!要怎么样这邮筒才肯把信吐出来!贝凝懊恼地瞪着这绿筒子,终于注意到上头贴的时间表——明天早上六点半邮差来收信的时候,这邮筒的嘴巴就会张开了!
  明天早上六点半……
   
         ☆        ☆        ☆
   
  柏毓坐在他的真皮办公椅里伸了个大懒腰,转身面对办公桌后的那一大片窗。清晨白蒙蒙的晨曦透进屋内,晨雾像纱,正不动声色的蔓延——这样的景致,柏毓太过熟悉;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在办公室里加班一整夜。
  他的律师事业之所以成功,不是他精辟狠准、辩才无碍的那股气势,他对案子所作的研究、努力才是最大的原因,只不过绝大部分的人都只看得见他显亮的外在而忽略了其他。
  用手捏了捏酸涩的颈脖,他打算回家补个眠。不期然,他的办公室门被人敲了敲,一个人头从门外探了进来。
  “咦!又彻夜不归啦!”柔亮长发垂肩,柔媚的脸庞相当可人。是他的助理娴娴。
  柏毓微微一笑,算是回答。他习以为常地跟娴娴开玩笑:“你这么早来上班干什么?跟我心灵相通,特地来陪我?”
  娴娴作了个鄙夷的表情。“谁那么闲来陪你?我是担心你的猪!昨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好像没替它加水的样子,我怕它渴了没水喝,所以今天一醒,就迫不及待过来看看。”
  柏毓的猪,当然就是花生。自从那天园游会带回它之后,柏毓丢掉它也不是,留着它也不是,灵机一动,便把它养在公司。果然事务所里一票女生对花生都疼爱得要命,尤其娴娴,更是爱心丰富。他这一着棋算是下得再对没有。
  娴娴大概是已经去看过花生了,她倚在门边,一副有话想说的样子。“你熬夜在看谁的案子啊?谢先生的吗?”
  柏毓没有正面回答。“什么事?”
  “老板,”虽然付薪水给娴娴的是这家事务所,但她总习惯叫他老板。“我知道你什么案子都接,没有例外,可是谢先生这个案子很离谱耶!明明他有外遇在先,居然还告他老婆,想躲掉赡养费。他老婆没什么谋生能力,三个孩子又归她养,不是很可怜?”
  柏毓耸耸肩。“人家的家务事,到底谁对谁错我们哪里晓得?”
  娴娴其实早知道她说了也是白说,但她仍然想说:“我看你只在乎谢先生给的大把律师费吧。”柏毓风度很好,他只是淡淡一笑。“我不是上帝,没办法管到所有的事;我是律师,只在乎我的当事人跟案子的可行性,就这样而已。”
  “你呀,”娴娴嘟嘎着。她十分明白,柏毓的人生目标不是名,就是利。“没同情心。”
  这种话柏毓已经听到会背了,早已练就左耳进右耳出。他很快换了个话题,笑道:“难得你今天这么早到,陪你老板去吃早饭吧。”
  “我才不要。”娴娴对他扮了个鬼脸。“每个陪你吃饭的女人最后都会吃到床上去。”
  他玩笑似地摆出一个烦恼的表情,“那不是我要求的,都是她们强迫我的,你不相信?”
  娴娴噗哧一声笑出来。她的确相信柏毓有这种魅力,只要遭他深黝的眼眸多看一眼,心就会不由自主怦然乱跳,霎时整个人软化在他面前……
  只可惜娴娴早打了预防针。她摇摇头,“老板,你有没有看过Discovery频道里播的那种狮子找到猎物时,张口咬死猎物的镜头?我老觉得那就像你泡马子时的样子。”
  柏毓笑起来,调侃她:“怎么,你想尝尝被咬的滋味?”
  娴娴呸一声,不留情地啐:“等你的个性变可爱点,也许我还会考虑考虑。”
  柏毓哈哈大笑,并不以为忤。娴娴已经当了他助理太多年,彼此都十分了解对方只能是朋友,不能当情人。他自说自话,“也许我该去找菱謦。”
  “对对,”娴娴十分认同地附和他,“也只有严菱謦最适合当你的情人,快去快去。”
  柏毓又笑。菱謦绝美辣艳,的确是许多男人心中的第一目标,不过他相信菱謦跟他都明白,他们充其量只能算是床上的伴,并非情人,他也从来不觉得菱謦适合他。
  那么,什么样的女人才适合他呢?一直到柏毓从事务所下楼,去街角那家早餐店买早餐的时候,他仍想着这问题。但就像很多事一样,他也始终没有答案。
  娴娴眸他的人生目标就是追名逐利,如果这是事实,现在他名有了,利也有了,接下来要追逐哪项?女人吗?
  他外型好,条件好,从没认真追过女人,却总容易获得女人的芳心。偏偏他自视甚高,很少有女人能让他看上眼,如此一来,到底什么样的女人才真正适合他?
  至少不是菱謦,这他可以肯定。他觉得他跟菱謦随时都可以挥手说拜拜的。
  就在这时,仿佛回应他的问题似的,他的脑子忽然掠过一个女孩的影像细致、自然、略带古典味道的脸庞,一双滢澈如水的眸子……
  是园游会那天被他的小猪花生毁了烹饪比赛的女孩,是那个他不经意看了一眼就移不开视线的女孩。
  也许因为移不开视线,所以让他潜意识里对她有些莫名的思念,这情况似乎只能用奇怪两字来形容。也许是某种既定的缘分,他活到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验根本都还不认识她,她的形象却已经刻在心里,念念不忘。
  奇怪,太奇怪了。柏毓甩甩头,直觉想把关于贝凝的记忆给甩掉。拎着刚买的小笼包,他另一手插在西装裤的口袋里,迎着初秋晨风走向他的车。就在经过转角的便利商店时,他赫然发现——
  刚才占据他心绪的那个女孩,此时正站在超商前的绿邮筒旁边,一副等人的模样。
  因为胡妮的恶作剧,所以一大早就等在邮筒旁边的贝凝,正拉紧了身上薄薄的外套,翘首等候邮差的到来。
  要命,真冷。秋日温差颇大,白天也许有阳光,清晨却寒,早知道就不要随便穿件短裙就出门。贝凝的腿往邮筒后缩了一缩。这样下去她准感冒。
  “嗨!”
  贝凝正想打喷嚏,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一转头,万万没想到柏毓竟在这时出现在她面前——他因熬夜工作而头发微乱,西装外套敞开着,没系领带的衬衫甚至拉在长裤外面,然而这率性随意的穿着却只让他显得更潇洒,更有魅力。
  她的心忽然怦怦地乱跳起来。这奇怪的反应比和他的不期而遇更令贝凝惊讶,她喉咙紧缩,一时竟发不出声音来,没办法回应。
  他饶富兴味地看着她。“这么早,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贝凝期期艾艾地回答不出来。她该怎么说?等邮差来好拦截寄给他的信?
  好在柏毓也没追究。意外与她遇见让他很开心,他一双深黝黑眸热切地注视着她,“你住这附近?”
  他盯着她的眼光让她有种震荡不安的感觉,她润了润喉头:“嗯,就在……隔壁街。”
  就因为很近,所以贝凝几乎没有打扮,穿了一件纯棉洋装就出了门,长发也只是简单地系了个马尾,脸上更是脂粉末施。然而在这清晨微凉的气息中,贝凝淡雅的气质清新得像一颗露珠,愈是淡,愈显出她的绝俗。
  他发觉自己的眼光又要命地离不开她了。“这么巧,我的公司也在这附近。”
  “哦,我知道。”贝凝实话实说,但是一说出口,她就后悔了。红霞霎时攀上她的脸庞,她神经过敏地觉得她这话好像暗示了什么。
  柏毓没有错过她脸上精彩的转变,她晕红的脸颊让他的心掠过一丝激荡。他有多久没见过会脸红的女孩!他忘了,而贝凝的这份清涩纯美的确令他心动。
  “你怎么知道?”
  “嗯,我看过你的名片。”贝凝的脸更红了,甚至还垂下了眼帘。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脸红,她没做错什么,也不应该害羞啊,可是她就是对眼前这男人一点应付的能力都没有。
  “哦,我忘了,我给过你名片的。”
  他笑了起来。贝凝不能否认,他笑起来真的很吸引人。为了平复自己深受震荡的神经,她只能不停地对自己下命令:不要被男人的外表所迷惑,不可以被一个人的外表所蒙蔽……
  “嘿,这么早,你还没吃早餐吧?”柏毓忽然把手中的早餐袋提了提,在贝凝尚未明白他的想法之际,他已经把手中的早餐递给了她。
  贝凝傻了,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只是怔怔地站在那,迟迟不接。
  “你知道吧?隔壁巷子里的那间小笼包,是全台北最好吃的一家,”他仿佛已经认识贝凝很久似的,像个朋友般跟她亲切攀谈。“你看,我加了一晚上的班,现在困死了要赶回家睡觉,还舍不得地先来买小笼包才回去。”
  说着,他遂把塑胶袋的耳朵往贝凝手上一挂,他的手指轻触了她的。然而仅是如此短暂而轻的接触,贝凝却感觉他手指的热力足以燃灼她的肌肤。她深深吸了口气,很想把这袋小笼包推回去,但这又好像显得她不大方,踌躇着,她只好收了下来。“呃,谢……谢谢你。”
  他没回答,只报以灿烂的一笑,然而却从眼角瞄到居然有警察在他的车前开罚单。他的车是随便停没错,可是天!这么早?!
  他得赶去挽救他的车。他速速跟贝凝告别:“糟,我得走了,记得吃小笼包哟!”
  话都还没讲完,也来不及看见贝凝乖乖地跟他点头,他已经奔去抢救他的车了。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贝凝有好几秒的怔然。想不到这男人昨天看来高傲而冷漠,今天却如此柔和而亲切。她的心,莫名地泛起一股异样的暖流,不但不觉得他是个讨人厌的男人,还一念之差,牵动了心里的一丝温柔——
  她整个人因这突如其来的巧遇而昏乱了。这男人既和善,外表又令她着迷,这一切都足以令她心魂迷乱。她茫茫然的忘了她今天出现在这的理由,只是提着那一袋小笼包,跨上机车打算回家。冷不防,一辆邮局货车在贝凝的小机车前停下,她几乎撞上。这一惊,脑子清醒了,她慌手慌脚地停下了机车。啊!差点忘了要把信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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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书香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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