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蝉声唧唧,夏天正新鲜。 为了寻回心灵最真最纯的质朴,芯美搭上平溪小火车。 这风清天好、山明水秀,可以让她放慢惯有的生活速度,或许到郊外走走,感受一下大自然的和谐之美;或许挑个人烟稀少的非假日,来一趟怀旧的时光之旅,那种繁华落尽、洗尽铅华的感觉,总能带来不同于都会繁忙生活的体认,让澄明的心灵在纯净的环境中激荡出创作的灵感。 当老旧的灰蓝车厢依依呀呀地摇摆起来时,城市的喧嚣与冷漠也在窗外渐行渐远,那份久藏在内心深处的遥远记忆,一瞬间仿佛又回来了…… 芯美已经不止一次搭乘平溪支线小火车,而这次唯一不同的,只是多了他在旁边吱吱喳喳。 “哇!”火车才刚要驶离侯硐,他便惊呼起来,兴奋的模样好比一个初见世面的小娃儿。“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我从没坐过这种老爷火车呢!” “土包子!”芯美笑着挪揄。“别顾着说话,看看外头的风景吧!这里叫侯硐,是平溪支线的发车起点。快看!那吊桥,以前除了供人通行,还可以运输煤炭喔,桥面上架有铁轨,煤车就由河的这一岸运送至那一岸呢。对了,刚刚应该带你去走走瞧瞧的。” 听她这么说,他赶忙探头至窗外,寻觅吊桥的踪影,然后又坐回位置,用一种堆满笑意的眼神望着她。 “你在干嘛啊?”芯美在他肩膀拍了一下。“我叫你看风景,又没叫你看我……” “你也不错看啊!没想到我巫丰群如此幸运,能有这么迷人又专业的导游同行。喂,看来你对这地方满了解的喔!” “呵,那还用说?”芯美扬起头,挑了挑眉,用一种自鸣得意的语气说:“平溪沿线的的人文地理,我可是有研究的。有关这方面的问题,问我就对了。” “哟——这么臭屁?”他笑着觑她一眼,随便出个问题考她:“那……下一站是哪里?” “哈,这么没水准的问题也好意思问我?当然是三貂岭啊,不信你自己看……” 果然,五分钟不到,小火车就进站了。看到月台上写着“三貂岭”三个大字,巫丰群只好向她作了个揖,甘拜下风。 往窗外望去,只见十几户人家疏落而居,颓圯的屋瓦、废弃的矿坑,宛如半掩着淡淡的沧桑及漆黑的阴影,空气中似有几分落寞的气息。 过了三貂岭则豁然开朗,青青山色间杂着潺潺流水,时而可见小小的瀑布清浅。 他又探出头朝前方望望,旋即缩回头说:“这儿我知道,这就是十分对不对?” “嗯,”她微笑点头。“你来过?” “当然啊,几年前跟同事开车来过。十分瀑布可是素有‘台湾尼加拉瀑布’美称的耶,怎能不来朝拜一下咧!”他故意摇头晃脑地加重语气。 “嗯,算你有眼光。想再下车去看看吗?”芯美问道。 “我没意见,反正已经来过了,下不下去都无所谓。” “那……”芯美托腮想了几秒,征求他的意见。“我们到平溪再下车好不好?我很喜欢平溪村的感觉,想去散散步。” “那有什么问题?你是我的导游,你说东是东,我哪敢向西?” 当着窗,山风徐徐,牵衣捕风,鼓胀的衣衫像是饱满的风帆,他像个孩子一样,玩得不亦乐乎。他的嘴角,弯成一道迷人的弧线,目光贪婪地流览着四周,脸上闪着一抹动人的光彩,那副满足又喜不自胜的神态,衬得他的面容更加好看。 他的神采飞扬,教她不觉迷乱而惘然。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在心中油然生起,莫非她对他萌生的爱意,早已在心中溢得满满的? 不,不可能的!她想。 没错,她是喜欢他,因为他未曾在她落难时弃她而去,因为他常在其后的日子里对她付出关心,但是,仅是这样,她怎么马上义无反顾地跳进去?万一这一切,只是他的陷阱、只是他的游戏呢? 更何况,芯美清楚地知道,他同自己一样,打着游戏人间的态度来看待爱情,两人之间还有个赌注呢!若先屈服于他的魅力下,不但面子挂不住,更是便宜了他。 摇摇头,芯美努力甩开心中渐生的臆想,把心思重新放回车窗外的景致和小说情节的构思上…… 经过岭脚和望古后,平溪站到了。两人快步跳下车,目送着小火车噗噗地渐行渐远,才并肩漫步进村里。寂静的山村伴随着偶尔的几声狗吠,越发显得孤单清幽,却洋溢着一种醉人的古早情味。 “我觉得,这里的街道虽然很狭窄,却有一种特殊的风味耶,难怪你想来散步。”他首先发表感言。 “不错喔,有感觉,至少表示你不是个凡夫俗子。”芯美见他起了共鸣,很是开心。“每年的元宵节啊,我一定会到这儿来看天灯,祈福、凑热闹。你一定无法想象,这样窄小的街,挤满人潮的盛况,还有一盏盏闪烁着摇曳光影,冉冉上升的天灯,在夜空中璀璨的美丽…… ““嗯,”他露出一抹向往的神情。“光是想象就够令人兴奋了。下次有机会,希望你这个顶尖导游别忘了我。” 芯美盯着他憧憬的脸,认真地说:“如果你有兴趣,我当然义不容辞啊,就怕你们这些人,成天就知道赚钱加班的,连这点休闲娱乐都会被剥夺。” “不会的啦,只要你不嫌弃,我一定随传随到,还可以权充你的司机喔!像今天,我不就请了特别假,陪你出来走走?” “喂喂喂!少自抬身价了,说得这么好听,”芯美瞪了他一眼,打趣地说:“是我陪你吧!要不是我带着你,搞不好你已经在山里迷路了,晚上就成了黑熊的食物……” “才不会咧,黑熊怎么舍得吞掉这么精雕细琢的人类?” “唉,你够了喔!我没带胃药,你别害我想吐行不行?”芯美说完,加快脚步走上前去,想把他抛在后头,偏偏他的步伐大,三两步又跟她齐头并进。 火伞高张,还好微微的山风掠去了汹汹热浪和毒辣暑气,行在光灿灿的阳光里,满眼的朴素街景、盎然的鲜黄嫩绿,一种飘飘然的感觉,是生命的原动力。 喊住按着喇叭沿街叫卖的芋仔冰小贩,各点了两球冰。 “哇,最喜欢吃×××了。”芯美伸出舌头,狠狠舔了一大口。 被她贪吃的模样逗笑了,他轻按她肩膀,在一堵矮砖墙上坐下。 “喂,你看,”芯美得意地邀功。“今天请假很值得吧,不但有小火车坐,还有×××吃,神仙级的享受耶!” “对啊,还有美丽的女导游相伴……” 不想让他的话弄得发窘,芯美赶忙转移话题。“喂,你喜欢吃哪种口味的×××啊?我最喜欢芋头和红豆的。”“一样。”说完,他又咬了一大口。 这动作看在她眼里,满满的不以为然,不禁说教起来:“巫小丰,老师教你,×××不能这么大口咬的,那会失了风味。要这么吃……”边说,边伸舌沿着脆皮饼干周围舔了一口冰。 “噢!求求你,别做猥亵动作……”他皱了皱眉,刻意装出受不了的表情逗她。 “无聊!”芯美领悟了他的玩笑,轻骂了一声,旋即咯咯笑了起来。“心术不正的家伙,谁叫你一天到晚看什么锁码台的?” “咦?你怎么知道咧?哈,被我逮到了吧,你也有看喔!”抓到芯美的小辫子,他乐得跟什么一样。 真是的,顾着吃,居然说溜嘴。芯美有些难为情,连忙解释:“呃……这……你也知道,写小说的人,总得多方面涉猎吧,这些知识也该有一些呀……” “哦?”他狡黠一笑,不置可否。吃完最后一口饼干,他起立伸展伸展筋骨。 “喂,你的屁股红红的,我帮你拍拍。”语毕,不等他反应,芯美伸手便朝他臀部用力掴了好几下,报复似的,然后暗自好笑起来。接触他投过来的狐疑眼光,便故作正经地解释:“坐在红砖上都会这样,要用力拍才拍得掉。” “哦?那我看看你的。” “呃,不用麻烦了……我的自己拍就行了。”深怕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芯美将最后一小口冰塞进嘴里,瞬间弹起,一溜烟像喷射机似地冲向前,一边拍拍屁股的灰尘逃难去了。 平白无故遭到偷袭,他怎肯就此罢休,第一时间便追了上去,从身后紧紧抱往芯美,教她动弹不得。 “啊,你在干嘛……”气喘吁吁的芯美,忍不住笑了出来。“光天化日之下,你欺负良家妇女,再不放开,我可要叫非礼喽!” “唉,讲话凭良心,”他把脸轻靠在她的后脑勺,双臂仍紧箍着她腰身。“你刚刚就不是欺负良家俊男喔?” “恶心耶!既不良也不俊……”芯美还是不肯屈服,身子拼命挣扎着。“喂,我是帮你拍灰尘耶,你怎么忘恩负义?放开人家啦,被看到多不好意思?” “放心,你不是说平溪是个人烟稀少的小村庄吗?顶多只是一、两个人看到罢了,而且人家不会妨碍我们调情的。” “神经啦!”芯美抱住他强壮的双臂,无奈怎么用力也扯不开,只好跟他投降。“好好,别闹了,我跟你道歉嘛,你先放开人家,被看到不好意思啦……” “有什么不好意思?哪一对情侣不是这么恩爱?”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她唇上偷了一个吻。 “喂!”她用双手抵在他胸前,翘着嘴,用一种不甘示弱的表情瞪着他。“少来这一套,谁跟你是情侣?” “没关系,随你怎么辩,反正事实就是事实,日久见人心。” 最气他这种油腔滑调,偏偏就是拿他没辙,芯美只好认哉,在他肩上推了一下出气。 走了两步,他又不规矩了,冷不防拉起芯美的手,还想不着痕迹继续握着。 “唉,你又想干嘛?”倏地停下脚步,芯美双手插腰,横眉竖眼斥道。 “小姐,都交往这么久了,你不会连牵手都拒绝吧!”他苦笑了一声,摸摸头故作无辜状。 “谁跟你交往久了?”芯美咕哝着。“我们还只是普通朋友。” 事实上,芯美自知这是违心之论——潜意识里,她也喜欢与他肌肤相亲的感觉,那是一种又酥又麻的恋爱感觉,令人喜悦、快意。但是,芯美还不至于被冲昏头,理智告诉她,要征服这个桀骜不驯的花花公子,要赢得这场攸关面子和尊严的赌注,“欲擒故纵”,是必采的策略。 因此,即使她也喜欢他的碰触,她也必须毅然决然地拒绝。 “May May,你不觉得我们并肩各自走各自的路很奇怪吗?明明感情不错啊,何必故意隔开彼此咧?好啦,牵牵手有什么关系嘛……”他无奈地说。“又不是圣女贞德,怕什么嘛?” “臭小丰!我可警告你,别胡言乱语的喔!” 不理会他的游说,芯美径自转过一个急弯,在古色古香的老旧建筑间穿梭。街道一小,把门户都拉近了。屋前院子东端的花叶枝桠横翻过邻家的墙头,在那儿荫成一堤的阴僻,西端的细长垂枝挂着不知名的青涩果实,随着偶尔风起微微摇晃出夏天的韵味…… 穿出一条小巷,眼前一亮,漫山遍野的绿,组成了专属于小村的生命律动。 “好美,对不对!”芯美叹了一声,阖上眼,扬手向上,兜了满满的天风在怀里。她像一只可爱的小鹿,他不忍惊扰她的安适宁逸,只是在一旁微笑欣赏她的可爱神情。 深吸了一口气,芯美睁开眼。“小丰,你知道吗?我常觉得自己是大自然的小孩耶。每当心情郁闷、写作遇到瓶颈的时候,只要到郊外看看山、看看水、散散步、散散心,我就能再度活跃起来,像被充饱了生命力,继续在工作、生活中冲刺。” 见他专心地聆听着,她又手舞足蹈地赞叹道:“好喜欢与田园林野如此接近的感觉,花草树木的盎然绿意,才是最真实、最自然的色彩,如果没了这绿色的点缀,我实在无法想象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耶。” “嗯。”他赞同地颔首,眼睛瞟向林端,嘴角勾着若有所思的笑意。 “喂,二愣子,你不觉得吗?”芯美又滔滔不绝起来。“当你踩上一片绿油油的青草地、见到一簇初绿的新芽、置身一际无垠的绿色田野、或触碰一丛清新油亮的鲜花绿叶时,你难道不会感到兴奋快乐?嗯,真是太美太美了,光想象就满足……” 瞧她说得那么起劲、那么亢奋,满脸赞叹幸福的神情,令他情不自禁深深感动起来,他望望她那张洋溢着清辉的美丽脸庞,再望望掩映四周的林光花影,那青绿、那鲜红、那鹅黄,道道是动人心弦的颜色,恍惚间,似乎也呼吸到绿的气息、舔舐到绿的汁液,心境也随之澄净清亮了…… 随着雀鸟虫儿鸣阶,两个人一前一后沿溪边踅着。 蔓草中几座仅剩断垣残壁的古厝,屋室不齐、屋顶塌陷,一切破败空虚任由荒草来填补。历年来它们无言地坐落在这儿,老旧的屋梁顶着朴拙浑厚的线条,与广漠的天空形成某种特殊的搭配,坚强固执地屹立着,宣誓着这是祖先开垦的小天地,承继着日复一日的风霜岁月。 抬头望见山的余脉,澄紫色的金光沿着山的轮廓横亘过半天,宛如炫目的火焰,稳重燃烧——这是晴日黄昏时分的典型景致。驻足观赏良久,为了赶火车,只好不舍地一步一回首,朝车站走去。 夕阳的余晖将铁轨渲染成一长条的光带,向晚的微风,随着小火车颠箕的节奏,缓缓灌进来,连衣带心撑得满满的。待天边的晚霞转成黯淡的橘红,芯美不知不觉靠在他身上睡熟了,直到他腰间的手机响起刺耳的音乐声。 “喂,我是小丰。” 芯美欠了欠身,坐正,揉揉双眼凝望他。他跟对方咿呀一阵后,转头对还搞不清楚状况的芯美说:“我同事。” “喔。”芯美漫应一声,瞥向窗外,车子刚好进到侯桐,她急忙起身喊他,两人快步跳下车,她站在月台上舒服地吹风,他则握着手机继续哈拉了一阵。 一会儿,他向她挥手,捣住手机询问她:“累吗?” “还好,”她伸了个懒腰,投给他一个轻松的微笑。“刚刚睡饱了。” “我同事要找我去PUB坐坐,听听歌,你要不要一起去?” “PUB?好啊,反正晚上没事。”芯美想想,今天早上一发思古之幽情,晚上来个五光十色的都会巡礼也不错。 转车回到台北,芯美在他车上又睡了一会儿,多亏塞车,让她补足了眠。当他轻轻摇醒她,一睁眼,便看见CAPON的霓虹灯。 整理了衣装,一进卡邦,立刻感受到一种美式怀旧的氛围,令芯美精神为之一振,这才意识到肚子已经抗议起来。 巫丰群领着芯美,一会儿便找到了早已等在那儿的同事。明显感觉到同事的猪哥样,他急忙将芯美的位置跟他们隔开。 绰号叫做阿胖和大头的一胖一瘦两个人,替大家点了菜后,便巴着芯美问东问西,芯美虽然有些烦,也只能陪笑脸。 另外还来了两位女同事,一个叫家华,一个叫小慧,则是你一言我一语地缠着巫丰群,一下子问说他今天上哪儿去,一下子又叽哩呱啦絮叨着公司发生的琐事。巫丰群做人圆滑,出社会以来几乎不曾得罪人,对这两个女人也一样,即使懒得跟她们啰嗦,他还是习惯装成一副兴味盎然的样子。 然而,他的一举一动,看在芯美眼里,却有种酸意在心中隐隐泛起。 可恶,居然在她面前跟同事打情骂俏,芯美在心中暗骂了好几声。忽而念头一转,发觉自己的可笑——她又没承认巫丰群在自己心中的地位,那么,他爱怎么跟其他女人玩闹说笑,她怎有资格、怎有立场管他闲事呢? 一咬牙,芯美决定对他的举手投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免透露了自己的醋意。为了分散注意力,索性提起精神,发挥她舌灿莲花的工夫,把阿胖和大头唬得一愣一愣的,不过偶尔一个媚眼、一个浅笑,就让他们服服贴贴,哈巴狗一样甘愿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现场DJ藩放着轻柔悠扬的音乐,几杯葡萄酒下肚,气氛变得醺醺然。兴之所致,芯美并未拒绝阿胖和大头的邀舞,与他们滑进舞池婆娑起舞。阿胖身材虽然“EVERYDAY”了一点,但是舞姿一点也不含糊,令芯美啧啧称奇、惊讶万分,至于大头,她就不敢领教了,试了几小节,脚都快被踩肿了,只好找了个借口,尿遁去了。 回到餐桌,不知怎的,总觉得巫丰群的脸色有些怪异。芯美才懒得理他呢,心想自己玩得快乐就好,反正他身边也不乏女色,只是刚刚吃饭还好好的啊,怎么不过跳了几支舞回来,他的表情就沉了下来? 芯美揣测着:或许是没办法与那两个长舌妇一直维持相谈甚欢的局面吧!哈,她不禁暗自窃喜,还是自己厉害,初次见面就能和这两个男人打成一片,虽然她连他们的本名都没兴趣知道。 “你们……还想玩吗?”芯美看看表,暗示地说。 “都可以。”家华和小慧异口同声,那种意犹未尽的神情,任何人都看得出来她们的依依不舍。 “那……你们继续待吧,”芯美吐吐舌头。“不好意思,我的狗狗还没吃晚饭,一定饿扁了,所以我必须赶回去,不然它可能会跟我生闷气一个月……” “那我先送你回去好了。”巫丰群迸出平淡的声音。 “喔,不用了,你陪他们坐坐嘛,这儿离我家不远,坐公车也不过两三站。” “是我送你来的,我就有责任送你回去。”他倏地站起,声音还是没一点抑扬顿挫。 “放心啦,又不是小孩子了。” “别说了,走吧!”说完,他转头对他们笑笑,慷慨地说:“今天算我的。” “经理,这样不好意思啦!”家华和小慧又是不约而同,默契真是绝佳。 “唉,经理的好意你们忍心拒绝吗?”大头阿莎力地说:“大不了过几天再请回来就行了嘛,何必在那边争来争去的?” 巫丰群闻言,点头对大家笑笑,用眼神示意芯美跟他一道离开。 “很高兴认识你们,BYE!”临走前,芯美不忘客套一番。 “常小姐,有空再一起出来吃吃饭吧。”大头急忙说完心中的话。 “对呀,难得认识这么才貌双全的女子,希望还有机会邀你出来聊聊天。”阿胖也不落人后。 至于家华和小慧,脸上蒙着尴尬的神色,还得勉强挤出一丝礼貌性的微笑目送他们离去。毕竟,没几个女人是不善妒的,更何况芯美的出现,的确让她们感受到强烈的威胁,被重重的危机意识压得喘不过气来,要她们表现得多自然,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尾随着他走出卡邦餐厅,他一语不发,她也一声不吭。 车子在雍容的夜色和倨傲的霓虹中飞奔,转过几条街,芯美便下车了。 “谢谢你送我回来,开车小心点。”芯美朝他挥挥手,公式化地叮咛。 仍旧握着方向盘的他,嘴角挂着一抹不自然的微笑,只是冷冷“嗯”了一声。 “我走了,改天见!”语毕,芯美转身,头也不回地开门进去。 边爬着楼梯,听见楼下传来他猛踩油门飞奔而去的声响,不知怎的,突如其来一股气直冲脑门,气他的冷淡、气他的不吭声、气他今晚的一切一切。芯美不自觉嘀咕起来:真是莫名其妙,阴阳怪气的不知搞什么鬼,无聊! 一开门,Chocolate不计前嫌,猛摇着尾巴迎了出来,小小的头在她腿侧磨搓着,亲昵的模样甚是可爱。 蹲下搂搂它,芯美暗忖:还是狗狗可取,不像那个臭男人,就会惹她心烦! 今夜,台北的夜空隐约可嗅出火药味,在他和她之间,洒下晦暗不明的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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