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这世界有一种兴趣叫:收集。
  有人喜欢收集邮票,有人偏好古玩、珍宝,甚至棒球卡、书签、芭比娃娃,连麦当劳哄小孩的小玩具都有人爱……而且人们尊称这些人为“收藏家”。
  所以上官金迷就不懂了,为什么大家叫她:守财奴、拜金女郎、钱嫂、抢钱妖女?她该是最高档的“收藏家”才是,至少她本人是这样认为。唯一不同的是,她收藏的东西叫——钞票。
  点收下这桩任务的前订四十万,手指抚着钞票那种触感……绝美!
  人们用钱,却很少去欣赏钱,钞票的印制不论纸质、式样、水印,特别为盲胞所设计的突点……每一寸、每一分都是一种艺术。
  啊!快感在体内流窜,她可以感觉到心脏的鼓动,全身的细胞都在为手上的钞票发出欢呼声。
  “上官小姐……”前方,那位头顶秃了一半的胖律师看着她脸上突起的潮红,心底的饥渴愈加强烈。
  “嗯?”娇憨的轻哼,金迷尚徜徉在钞票带来的绝佳快感里。发明塑料货币的人真该下地狱,减低了不少她数钱的乐趣;所以在“神风万能社”里,她坚持只收现金,什么信用卡、金卡……全是狗屁!
  胖律师向金迷靠近一步。听说这女人很厉害,生肖属黑寡妇,吃人不吐骨头那一种;但现在她只是个娇媚诱人得教他流口水的女人。他真想碰碰那粉嫩水凝的俏脸,忍不住伸出手……
  金迷瞧见了胖律师的意图,她一动也不动,静待他的手伸近自己的脸庞,在差那么零点五公分的时候,她自动靠了过去,粉颊轻刷过那只油腻腻的猪蹄后,立刻离开,低头删改尾款的请款单。
  “啊!”胖律师惊叫一声。“你干什么?为何在尾款上多加了一万?”
  “谁让你摸我?”她眼皮子不撩一下。“记得任务完成后要立刻付现,听到没有?”他听到了,却更加气急败坏。“摸一下就要一万块,你镶黄金啊?”
  整间会议室里只有他一个孤男、金迷一个寡女,胖律师便横起脸冲上前去,怎么也耍赖掉这一万块。
  “不是黄金、是钻石!”她轻笑,一个闪身、踢腿,将他踹黏到墙壁上面壁思过。“威胁、恐吓、蓄意伤害他人身体、外加破坏公物,这个……”她二度修改请款单上的数字,想当然耳又加了不少。
  “二十万——”好不容易把身子拔出墙壁的胖律师,瞪着请款单上的数字几乎晕厥。可是他还有勇气抗议吗?不敢了,被她踹中的腰杆子还痛彻心肺呢!
  “太少吗?那么……”她拾起笔,靠近他,一脸的不怀好意。
  “够多了。”胖律师着慌地往后退,没胆动手,只好耍耍嘴皮子地恐吓道:“上官小姐,这趟任务非比寻常,你最好别搞砸了,否则……”
  “万能社有过失败的纪录吗?”她瞪眼,气势凌厉。“你回去把钱准备好,等着我去拿吧,哼!”
  金迷走出会议室。她实在无法理解有钱人的想法,怕自己死后子孙会争财产、搞垮半生基业,特地请个人扮成他假死,以观察子孙的反应?真是够变态了!
  回到房间里,坐在化妆台前,架上是一长排照片,有关一个老人,前后、左右、远近等等各种姿势的照片。金迷今天的任务就是扮成这老人,到他家去死一趟。
  来委托的人是老人的专属律师,听说这主意也是他出的;一只胆小、好色、又愚蠢的大胖猪,老人居然会信任他,由得他乱搞飞机,想来也是老糊涂一个。
  金迷嗤笑,不过她只要有钱赚,基本上对于委托人的智商,她是没啥兴趣的。
  要扮一具尸体并不难,但一具老朽的尸体,工程就浩大了,老人蜡黄的肤色要染,还有皮肤上的皱折和老人班都要仔细绘制上去。
  老人的头发是灰白参半的,喷色的时候要小心,那张有点衰弱,却不失霸道专制的脸孔则有赖精致的橡皮面具来诠释了。
  从上午十时到下午四时,历经六个钟头,终于大功告成。
  望着化妆镜里鬼斧神工的变身技巧,金迷笑得是得意畅然。
  “上官金迷,你果然是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大天才。”当然她也绝不吝于夸赞自己。摸着前订、想若尾款,她的心情HIGH到最高点,不遇是扮具尸体就有数十万的进帐,呵!好舒爽。
  叮铃、叮铃……某种类似银币碰撞的清脆声音在小房间里响起,是金迷特制的闹钟在通知她出任务的时问到了。
  轻咳两声,她闭上眼给自己催眠三分钟。“我是个行将就木的七旬老人。”
  时间到,再睁眼,镜里出现一张衰弱、老朽的面孔。除非是神仙下凡,一般凡人绝认不出她的化妆,上官金迷拥有百分之百的自信。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金迷一向相信这句话,尤其又正亲身经历着,想铁齿都不行了。
  开车从基地下出来,行到半路,车子拋锚。她同大多数女性同胞一样,很会开车,至于修车……别傻了!
  招了辆出租车,又被堵在忠孝东路口。唉,没办法,人家在示威游行嘛!他们比较大,她只得下车步行。幸好雇主家就在两条街后,走个十分钟也就到了。
  可是十分钟也是会发生很多事情的,此如眼前正朝她走过来的爱心募款人员。
  怎么办呢?
  看着男人背后整排的女童军,长长的一列把整条巷子都给站满了。她如果没捐钱就硬闯过去,不晓得会不会被撕成碎片?
  可是“钱”耶!她可爱的小宝贝们,就这样白白遣送出门……不!怎么可以?
  她舍不得。
  回头看看刚走过的地方……算了,绕点路走吧!虽然得多花半个小时,但只要保得住她可爱的小宝贝们,一切都值得。准备,向后转,跑啊——
  “小姐!”男人在她背后喊了声。金迷手煞、脚煞、全身都踩了煞车——他叫她什么?小姐!在她花了六个小时变妆后的现在,他叫她小姐……
  不对!他一定不是在叫她,一定是她听错了。金迷当下迈开步伐继续跑,可是——
  “小姐。”他捉住了她的手。
  见鬼了,她的耳朵没病、没痛,真的听见他喊她“小姐”?!天啊,这是怎么一回事?她完美无瑕的化妆街头一次被识破了!
  “小姐,你误会了。”瞧她一脸的惊骇,男人以为她吓坏了,慌忙解释。“我不是坏人,敝姓金,金少炜,我是A基金会的义工;我追你绝无恶意,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们正在为独居老人募款。相信你在新闻媒体上也看到了,很多独居老人乏人照料,生活相当凄苦,尤其现在冬天又快到了,日子更是难过。我们希望可以启发社会‘人饥己饥、人溺己溺’的精神,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这些独居老人建一所完善的疗养院,让他们能够安然地颐养天年。小姐,请你帮助我们。”
  金迷死死地瞪着他。这个男人是同业派来搅局的吗?不像,瞧他一张“一元槌槌”的蠢脸,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模样,说好听点儿是憨厚,其实根本是呆滞,怎么可能看得出她堪称绝技的变妆?
  “你叫我什么?”
  “咦?”金少炜抓抓头,这女孩当真被他吓坏了吗?他是知道这年头XX之狼盛行,治安坏到妇女同胞们个个杯弓蛇影的,真可怜!“小姐,你别怕,我真的不是坏人,我有基金会的义工证件可以证明,请你相信我。”他指着胸上的名牌,咧嘴一笑,还温柔地拍拍她的头。
  绝望好象一片乌云霎时笼罩她全身,她一向最自傲的化妆术真的被识破了!
  看见金迷好象还很害怕、一脸惊魂未定的样子,少炜的头上浮起一圈黄澄澄的光圈,怜惜地用力抱了抱她的肩。
  “别怕!这世上不全是坏人,还是有很多好人的,你应该相信‘人性本善’这句话,只要我们有信心,世界终究会是一片祥和、光明的。”这人是牧师吗?金迷翻翻白眼,使劲推开他。“用这招吃女孩子豆腐,很别出心裁嘛!”
  “咦?”少炜送出两道迷茫眼神。“小姐,你好了吗?”她恢复神采的样子真是耀眼动人。
  这家伙到底有没有用心听人说话?金迷再丢过去两颗白果子。“我告诉你,这……”
  “小姐,你要过马路是不是?”他有满腔满腹的善心正等着倾倒给她。“我送你过去吧!前面正在游行,又是丢石头、又是扔鸡蛋的,你这样走过去很危险。来,我带你走小巷避开游行队伍。”无视于她的挣扎,他径自拉着她拐进小路里。
  “喂,你——”金迷都还来不及说完,一个尖锐的女声插了进来。
  “金大哥,你要去哪里?”一名手里捧着同式募款箱的女孩跑了过来。
  “小琼,我送这位小姐过马路,你们继续在这里避一下,等游行队伍通过后再出去。”少炜交代了声,使领着金迷继续往前走。
  “明明是位老先生,金大哥怎么说是小姐?”许琼茹满怀着不解。不过她这位金大哥真是个大好人,温文儒雅、善良慈悲,待谁都客客气气的,又乐心助人,是这世上绝无仅有的善心人士了,她衷心地仰慕他。
  “喂!”金迷用力甩开他的牵持,这男人霸道的关怀令她腹里的胃酸直冒泡泡。“我问你,你为什么叫我小姐?”
  少炜盯着金迷的双眸。他可迷糊了,明摆着一个漂亮的大女孩,不叫小姐,难道叫欧巴桑?
  “因为你是小姐啊!”
  “你那只眼看我像小姐?”她停住脚步,双手插腰。
  “小心!”少炜忽然又将她拉进怀里。金迷前一秒站立处,如今多了一摊蛋渍;标准的台湾游行文化——扔鸡蛋。
  “好险。”她轻咋舌,拍着胸脯。若让那颗鸡蛋在她头上开花,这费了几个小时喷染出来的灰发可有得整理了。
  少炜急拉着她通过马路后,才关心问道:“小姐,你没事吧?”
  都来到雇主家后门了,他还叫她小姐?!金迷心底的火苗儿不期然被点燃。
  “我警告你,不准再叫我‘小姐’!”他想砸了她这趟任务吗?该死!可恶、王八蛋、臭鸡蛋……
  少炜天生对怒火的接收度少了半根筋,见她生气盎然、不似有所损伤的样子,他一脸温和的微笑未曾减少分毫。
  “我知道了,不能称呼你‘小姐’,那么叫你‘妹妹’吧;我想你应该比我年轻才对。妹妹,这是我们基金会的简介,你现在如果不方便捐款也没关系,这份资料请你带回家看,当你有空的时候,不妨到老人院走走,我们的人生会因为帮助更多的人而丰富。”
  这家伙摆明了在污辱她,在她扮成一名七旬老翁的时候,他居然叫她妹妹!
  “你到底想怎么样?”
  “咦?”他不会生气,但不代表他看不懂别人的拒绝之意,尤其她双眼都冒出火花了。“对不起,妹妹,我打扰到你了吗?”
  “你一直都在打扰我。”她冰冷、凶狠地瞪他。
  “真是抱歉,也许我是过头了,只是我们这个社会确实需要更多人的帮助,冒犯小姐……”见到她的白眼,他急忙改口。“妹妹,这份资料还是请你带回去看吧!不管你是出钱出力,我们都由衷感激你。”
  金迷已经无力与他生气了,这家伙若不是天才,一眼看穿她的弱点;就是白痴,听不懂别人的拒绝。
  但不论如何,总之他赢了,为了尽快打发他走,好执行任务去,她破天荒、打出生以来第一次捐了钱。
  “喏!”她好心疼、好心疼地抽出了一千块,塞进他怀里的募款箱里。“我捐钱了,拜托你、求求你,赶快离开,别再缠着我,也别再出现在我面前。”
  少炜向来就不是个多疑猜忌的男子,他热情善良,笃信人性光明,因此对于她的不耐烦,只当是一般女性习惯性地厌恶搭讪,一点也不放在心里,依然笑开了一脸灿烂。
  “谢谢你,妹妹,我再说完一句话,马上就走。待会儿你回程时,也要避开忠孝东路,我听说这场游行要持续到晚上八点,刚刚听广播,镇暴警察已经出动了,你小心,千万别搅进去,很危险的。”
  “谢谢!”这时候还要对拐走她可爱小宝贝们的男人微笑,真是难为她僵硬的面皮了。
  “不客气。”少炜朝她挥挥手。四周虽依然充斥着一片紊乱,但他身上却有股温馨、祥和的气氛,不停、不停往外发散着,涤净周围每一颗纷扰的心。
  不知不觉中金迷也消了火气,无力地长叹一声。“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但他却看穿了她的变妆,心底有种莫名的感觉,羞恼、着慌、空虚……说不上来,总之,她的视线离不开他离去的背影。
  少炜突然又回过头来,温暖的微笑挂在脸上,金迷一拍额头,忍不住无奈地喟笑。真是被他打败了!怎么有这么爱笑的男人?
  风江也很温柔,但他的笑是斯文、隔着一些距离的,不像他,好似随时在对人掏心。受不了,这家伙让人想扁都扁不下手,危险!但愿永远别再见到他,因为他只会给她带来不好的影响。
  一场假死的戏演到最后,变成无聊兼下流的暴动。
  钟老头,就是请金迷演戏的老人,还以为多厉害咧,结果儿子和女儿不过互相扯了头发,争着要公司经营权,老家伙就气不过地从幕后跳出来,又吼又叫,大骂子孙不肖。结局是他们的戏被拆穿了,老子与儿子对骂不休,拳头与踢腿齐飞,老子一口气喘不过来,心脏病发送医院了。
  那只肥猪律师在把戏曝光的同时,成为子孙辈眼中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他想溜,但是金迷怎么可能在尾款尚未入袋前放他走人?
  还有钟老头的儿女们,竟想告她诈骗金钱?开什么玩笑!这群吃白米长大的浑蛋,八成一辈子没见过恶人,连“神风万能社”里鼎鼎有名的“替身”上官金迷的钱都敢赖?当下她也顾不得什么委托人了,把那些龟孙子们一个个扁得陪他们老子住院去。
  当然,该收的款,她是一毛钱也不会漏,还多加了一倍呢!
  借钟家的浴室洗了个舒舒服服的澡,卸去一身伪装,再出门,阳光在头顶上闪闪发亮地照着。
  中午啦,难怪她肚子有点儿饿,找个地方吃饭去吧。
  金迷沿着忠孝东路直走,正想拐进巷子,好死不死,前路又被挡住了。她最近一定犯黑煞!
  金迷望着眼前手捧爱人募款箱、笑容可掏的女孩。金迷认得这女孩,是昨日A了金迷一千块那男人的同伙,叫什么……小琼的。
  有没有搞错,她昨天才捐了一千,今天又要她捐?
  不想理这女孩,金迷准备绕过她,继续找餐馆吃饭去。
  “小姐,”许琼茹拉住金迷。“我是A基金会的义工……”
  “我知道,你们正在为独居老人募款,昨天我已经捐过钱了,可以麻烦你放开我吗?”金迷的口气不算和悦。
  许琼茹不高兴地攒起眉。枉费这女孩生得一张清丽可人的脸孔,却这么没良心、又爱说谎。他们昨天的确在这条马路上募过款,但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游行打坏了,没人顺利募到钱,只有金少炜的箱子里,有张一位七甸老翁捐的一千块,是昨天唯一的进帐。这女孩吹牛不打草稿!
  “小姐,我们募款是随人心意,并不强求,所以你不需这样说谎开脱的。”
  金迷用力地握了握拳头。所以她不喜欢这些自喻爱心满溢的人就是这样,挂着一个义工头衔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咄咄逼人吗?
  懒得理她,金迷略微用力地甩开了许琼茹的手。
  这更让许琼茹发火了。“小姐,终有一天你也会老,你现在不帮助人,将来也不会有人帮助你的。”
  许琼茹这是在诅咒她,还是威胁她?金迷微怒地瞇起了眼,一股不同于平常女性的凌厉气势迸发于外。
  许琼茹被吓退了一步,怎么这女孩好大的压迫感?
  “发生什么事了?”一位捧着同式募款箱的女童军走了过来。
  有人作伴,许琼茹消退的勇气不觉又胀大了起来。
  “这位小姐不愿意捐钱,骗我说她昨天已经捐了,其实我又没有非要她捐不可,只是我觉得说谎开脱实在不大好,便劝了她两句,谁知她就瞪我了!”
  女童军脸上立刻摆起鄙夷的神色。“算了啦,许姐,这年头人心凉薄,像这种人我们也没必要跟她说太多。万物循环自有报,她爱说谎,又没爱心,将来肯定没好报!”
  金迷甩头,好笑地嗤鼻。她们说她会有报应!什么报应?下拔舌地狱吗?那么无端毁人名誉、乱嚼舌根又该判什么罪?
  经过这么一骚动,又有几位女童军、义工们围了过来,议论纷纷,不外乎是金迷恶劣的态度及冷血的心肠。
  好笑、好笑啊!金迷眼皮子不撩一下。怕人言可畏的话,她就不会干这行了;在万能社里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只当他们是透明的她走得抬头挺胸、正大光明。
  “小姐。”一个清越的声音给这冰冷的言锋照出一道暖和的阳光,金少炜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好巧,又碰上你了。”他依然是那副对人掏心掏肺的温暖笑容。
  金迷睨了他一眼。又是这个奇怪的男人,他们可真是孽缘不浅。不过……他的笑容还挺好看。因为许琼茹的无礼而暗恼在心的金迷,不觉放松了紧抿的唇角。
  “啊!对不起,我忘了你不喜欢人家叫你‘小姐’。”少炜紧张地摀起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妹妹,我正烦恼着不知道该去哪儿找你呢!”
  金迷心底一惊。他分得清她变妆前与变妆后的样子?!他看出了她的原貌!这怎么可能?除非他是X光眼。
  “我不认识你。”她绝不相信世上有这样人种存在,可以直视人心。
  “妹妹,你忘了吗?昨天我送你过马路,你还捐了一千块呢!”少伟自怀里取出一张发票,递给金迷。“我们基金会是合法立案的,因此对于每一笔捐款都会开立发票,你可以用来报税。”
  愕然接过发票,金迷的脸色只能用“惨白”两字来形容。他真的看穿了她的一切,这个奇怪的男人……该死!怎么会有这种事?这消息若传出去了,她“替身”上官金迷还能在道上混吗?
  “金大哥,你被太阳晒昏头了吗?昨天明明只有一位老先生捐了钱,这位小姐可是连一个子儿都舍不得出的铁公鸡耶!”说着,许琼茹含带敌意的眼瞪了金迷一下。
  又是一个被酸醋淹昏头的笨女人!金迷只消一个眼神就能了解许琼茹越来越不友善的态度从何而来,但她懒得理,别人的想法与她无关!
  反而少炜微敛了一下眉头。“小琼,这样子说话太不好喔!昨天这位小姐确实捐了钱,我收的,我怎会不知道。”
  “可是昨天我们明明只募到一千块,是一位老先生捐的,这位小姐哪儿捐钱了?”少炜越袒护金迷,许琼茹心底越不痛快。不过脸蛋长得好看一点儿罢了,爱说谎,又没爱心的,男人怎么会喜欢?“那位老先生就是这位小姐啊!”少炜进一步解释道。
  “闭嘴!”当众泄她的底,想打破她的饭碗吗?金迷美丽的瞳眸开始烧出熊熊火花。这个可恶王八乌龟蛋……
  她愤然拽住少炜的手臂。“你给我过来。”排开众人,她将他拖进巷子底。
  许琼茹不甘心被拋下,想跟过去,却被金迷一记利眼瞪定在原地。
  “不准跟来!”硝寒的语气里有着无比魄力,其它的义工们也都被震住了。
  “妹妹,你……”她到底是在生气什么?少炜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闭嘴!”金迷怒喝一声,仔细观察他的气色、眼神。若是同行前来找碴,身上多少会有些许相同气质流露,但他没有;一身的纯净与热情是他仅有的,他连呼吸出来的气息都带着暖暖日阳的味道,这样的男人怎可能与她的工作扯上关连?
  那么就是熟人了,因为彼此认识,才视得出她的伪装。可细瞧他的面孔,她脑海中不记得见过这张脸啊!“我们以前认识?”
  少炜摇了摇头,因为她不准他说话,所以他始终闭着嘴。
  “你叫什么名字?”她决定摸清他的底细。
  少伟垂首沉思:在不准开口的情况下,这问题该如何回答?
  “喂!你没听到我在问你话吗?”
  这个问题可以用点头来回答,因此他点了下脑袋。
  “既然听见了就回答啊!”
  这又不晓得该如何响应了,他茫然呆立着。
  “你哑啦?说话啊——”连续几个问题得不到回答,金迷不觉大了声量。“咦?你不是金迷甜心吗?”路口,一个兴奋若狂的声音突然传了过来。
  金迷用力地跺了一下脚。这惹人厌恶的恶魔之声,还真阴魂不散耶!她不禁后悔作啥去参加风江的婚礼?被文非凡这只吸血蛭看上,怎么甩都甩不掉,烦死了!
  “金迷甜心!”因为巷子太窄,文非凡的加长型劳斯莱斯不好开进来,因此他弃车跑向金迷。“好巧,我们又见面了,茫茫人海中,我们两片小小浮萍又再度相会,可见我们真是缘分非浅。”
  是啊,孽缘深重!金迷盯着文非凡那张无论在沮丧或是快乐,时都弯着唇角的“笑脸”,捧腹做个恶心的动作;文非凡浪漫热情坤言行总令金迷反胃得想吐。
  “我现在没空,别吵我。”
  “哦,没关系,金迷甜心,我可以等,天长地久,我也愿意等你。”曾经失恋过一次的经历,让文非凡下定决心改头换面;好不容易才在风江的结婚典礼上,遇见他生命中的女神,这一回,他绝对要倾尽一生的热情与金迷一起化做比翼鸟,双宿双栖。
  “可我不想让你等。”秘密被一个人知道已经够惨了,她可不想轰闹得天下皆知。
  “但是金迷甜心,我想请你吃饭耶!我已经在老爷酒店定好了位,所以……”
  “那简单啊!”没耐心听完他的恶心言语,金迷伸手打断了他的话。“有没有带钱包?”
  “钱包?”虽然一肚子疑云,但心上人的命令,文非凡还是不敢迟疑,乖乖地递上钱包。“金迷甜心,我……”
  金迷随手抽出三张千元大钞,再把钱包丢还给他。“你请客的心意我收到了,你可以走啦!”饭,她自己去吃,省得对着他那张讨厌的脸减了胃口。
  “啊?”有这种约会法吗?文非凡愣住了。“金迷甜心,我……”
  “你到底走不走?”金迷手插腰,要发火了。“我……”文非凡猛吞口唾沫,虽然她的过肩摔很厉害,但想要老婆就不能怕吃苦,他勇敢地摇了摇头。“我不走,我爱你,我……啊——”
  剩下的话被金迷摔飞成一声惊喊,文非凡第N次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情痴”泪满襟。呜呜呜……为什么?为什么他的金迷甜心这么讨厌他?可是男人大丈夫,要这么简单就死心了,他也不配做男人了。撞上墙壁那一剎那,他一心只想着,下回该用什么方法接近金迷才不会再被摔?但……有可能吗?
  活生生的前车之鉴在眼前上演了,少炜应该胆战的,不然至少变一下脸也好,但他却沉着一如往昔,那张蚌壳般硬的嘴闭得死紧。
  金迷倒也佩服他的勇气,看到这么厉害的女人,而不变脸的男人很少了;不畏不惧、更无鄙夷,她在心底暗自喝了声采。
  但欣赏归欣赏,事关饭碗的大问题还是不能不问。
  “我最后一次问你,你的名字、来历、接近我有什么目的?”
  依然是一串非开口不能回答的问题,少炜为难地低下头,不知道是该说话好,还是遵守她的要求好?
  “你……”好,算他有勇气!金迷拳头握了又松、松了又握,总算没将他如文非凡般摔黏在墙壁上。“你爱当哑子我懒得理你,但我警告你,别再企图接近我,下一次,我不会再客气了!”她怒气冲冲地跑掉。
  另一边的文非凡比较两相差异极大的待遇,一肚子的怨火不觉发向少炜。
  “我警告你,她是我看中的女人,不准你接近她!”撂完话,他抚着又受重创的腰杆,哼哼唧唧地回到他的劳斯莱斯里。去看跌打医生吧!唉哟,好痛——
  从头到尾,少炜不明白他们在演哪出笑闹剧,但那女孩是不是误会了什么?他与她不过是一时的偶遇,能有什么“企图”?
  就算想再见面……他唇角微微一弯。真是个奇怪的女孩,是个演员吧?忽男忽女、忽老忽少的,铁定是个演技派。大概没再见的机会了,真可惜还不知道她的姓名呢?可她已经有爱人了,那个开劳斯莱斯的男人……他还是别胡思乱想好了,有热情、爱心很好,但多管闲事就惹人厌了,他一向分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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