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搭着电梯上楼,骆邦发现自己住处门前坐着一个身穿皮衣皮裤的男子。
  那男子把头埋进双膝之间,像是睡着了,还发出轻微的鼾声呢!
  骆邦走上前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要把他叫醒。
  “唔……你可终于回来了!”
  终于,对方打着呵欠醒来,一抬头,原来是骆邦以前合组乐团的鼓手,杨子强。
  “你什么时候开始留起长发了?”
  骆邦邀老友进屋,两人坐在客厅里喝着啤酒。
  “在澳洲的时候一时兴起,就留起来了,怎样,还不错吧?”
  杨子强还故意取下绑头发的细绳,甩个头发给他看。
  “神经!”骆邦笑骂他一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还以为你的硕士学位至少得花个八、九年才拿得到呢!”
  “拜托,你当我有智能障碍呀!”
  “不,我当你有学习障碍!”骆邦半开玩笑地说:“从大一到大四,每学期都有科目得重修的人,能在两年内读完硕士还真是奇迹哩!”
  “呵!那我再告诉你另一个奇迹吧!”他咧嘴一笑,“我要结婚罗!”
  骆邦睁大眼,十分地意外,“真的?你不是老说要游戏人间,三十五岁以后才要考虑结婚吗?”
  “是啊!但是我女朋友肚子里的孩子可等不及了!”他有些尴尬地搔搔头,“一时失算,只好奉子之命结罗!”
  “恭喜你,双喜临门!”骆邦用啤酒罐轻碰了一下他的,“婚礼什么时候进行?”
  杨子强拉下皮衣拉链,由内袋取出一张淡紫色的喜帖。
  “你呀!手机号码换了也不通知,还好你的住址没换,否则我就少了一个大红包了。”
  骆邦可有话说了,“你还说呢!那时一位神通广大的女歌迷查出我的手机和号码,二十四小时吵得我不得安宁,不换都不行,而你住的地方又没有电话,拨你的手机又在停话中,你要我用心电感应跟你联络啊?”
  他想起来了,“哦!我有一次回加拿大看我老妈,忘了带走手机;还有一次忘了缴电话费,最惨的是,最后我那支手机还被偷了,只好挨饿一阵子存钱买支新的,你大概是在那期间联络不上我吧?”
  骆邦听了直摇头,“唉!你这个人还真是迷糊,结婚那天你可别又这么漫不经心!”
  “不会啦!”他打了个酒嗝,反问:“你呢?报纸上关于你的绯闻满天飞,到底哪个才是真的?”
  “没半个是真的。”
  “真的。”
  “我骗你干嘛?”骆邦慵懒的躺在沙发上,“那些全是宣传的噱头,我说又没有人相信,干脆由那些无聊的记者去罗!反正我又不痛不痒的。”
  杨子强随性地将脚放在茶几上,“演艺圈认识美女的机会那么多,你怎么还是没半个交往对象?眼光别太高了!”
  “美女又如何?我选择女友可不是非要美女。”他叹一口气,“是我眼光太高吗?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大概得遇上了才知道吧?”
  杨子强忽然想起一件事,“对了,那个一直匿名送信给你的女孩子,还在跟你通信吗?”
  “有啊!”骆邦一提起“她”便满脸笑意,“她还是每个礼拜都会寄信给我。”
  他想起一件事,手指向客厅墙上的一幅画。
  “喏!那幅画还是她亲笔画的,在一场签唱会上送给我的。”
  杨子强十分惊讶,“你跟她已经见过面了?她长得怎么样?”
  骆邦两手一摊,“她当时没有表明身份,而我又替一大堆歌迷签名,根本不晓得她是哪一个,事后我看过各节目的录影带,结果只看到一个绑着马尾送画给我的女孩的背影而已,到现在我对她还是一无所知。”
  “骆邦,你该不会对那个没见过面的人动心吧?”
  他对“她”动心?
  这一点,骆邦从来没有深入想过。
  只是期待她的来信,喜欢读她信中的内容,总是会在她笔下找到心有灵犀的感觉,渴望着见她一面,这就表示他动心了吗?
  “你别傻了,她或许是个丑八怪呢!”杨子强拿啤酒罐往他额头敲两下,“清醒一点,都什么年代了,去找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女朋友吧!写信的那个女孩子不留下姓名和地址,谁晓得她安的是什么心?把她归入一般笔友就行了,你可别——”
  “你别瞎操心了,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上一个从没见过面的女人?我本来就是把她当成笔友而已。”
  骆邦站起身,把空铝罐投进垃圾桶。“很晚了,你今晚就睡我这儿吧!”
  “当然罗!我原以为十二点你一定在家,没想到你那么晚才回来,害我在门外等得都睡着了。”他说完还伸懒腰,打了个大呵欠。
  “是、是,算我对不起你。”骆邦指向卧房,“你先进去睡吧!我得先去洗个澡。”
  他走去拿换洗衣物,而杨子强则脱下皮衣,站起来打量这十几坪大小的空间。
  “骆邦,你这几年应该也赚了不少,干嘛不买间大点的房子住?”
  “反正我一个人住,这样就绰绰有余了。”
  其实,他不想搬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担心他再也收不到“她”的来信了。
  不过,他还是闭口不谈比较好,要不然老友肯定又要说他不正常了。
  呵!或许他真的有点不正常吧?
   
         ☆        ☆        ☆
   
  一夜无眠。
  纪如晴走进浴室,看着镜中自己的黑眼圈,还真是欲哭无泪,亏她昨晚还特地提早上床睡觉呢!竟然辗转难眠!
  还有时间,拿着两片眼部面膜一贴,坐在椅子上反而有了点睡意。
  也难怪她紧张得连觉都睡不好,她梦想多年的心愿终于实现,她兴奋得彻夜难眠。
  从今天开始,负责骆邦最新大碟的宣传人员就是她了!
  阿波离职,公司选中她取代阿波的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宣传期结束,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和骆邦“如影随形”了。
  打开衣柜,她拿出所有的衣服在身上比试,还是选择T恤配牛仔裤,像平常一样的穿着。
  虽然她也很想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在骆邦眼前,但到时只怕见过各色美女的他,压根儿没发现她的刻意装扮,倒是公司同事全发觉她喜欢骆邦的秘密,那还得了?
  换好衣服,在镜子前整理好仪容,她带着要见情人的雀跃心情蹦蹦跳跳的下楼,骑车一路直奔他住处。
  她很快的找到他的住处,按了电铃没人应,打了电话没人接,她马上从背包中取出阿波移交给她的“宝贝”——骆邦住处的备份钥匙。
  “骆大哥?”
  进了屋,关上门,她很有礼貌地先喊了几声才踏进客厅,而首先映入眼帘的,竟然就是她送他的画。
  “没想到他真的挂上了!”
  她开心不已,因为骆邦收到不少歌迷送他的画,但环顾这小小的客厅就只摆了她的画,可见他一定相当喜欢。
  “骆大哥,起床罗!”
  她由客厅走到半掩的卧房,出现在她眼前的是骆邦裹着棉被,不动如山的熟睡姿态。
  “好可爱!”
  一定是上帝被她的痴情感动,才给她这个大好机会,让她能亲眼目睹心上人的睡态。
  听说骆邦十分爱赖床,所以他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把房间钥匙交给阿波,好让他能进来叫醒他,今天她总算是见识到了。
  只见一个闹钟被按倒在床头柜,一个闹钟阵亡在地板上,而她也喊了他好几声,但他依然熟睡如故。纪如晴除了佩服他睡觉的功力之外,还有些心疼,因为她知道,骆邦每天都只有短短几个小时的睡眠时间。
  坐在床侧,她忍不住轻抚他熟睡的脸庞,这是她梦寐以求的一刻,也知道自己大概只有在这种时候才能与他如此亲近。
  无论她有多爱他,他却可能永远都不知情,也不可能爱上平凡的她吧?
  紧张兴奋的心情开始冷却,她缩回手,站起身,知道这就是自己与他最近的距离了,也许她有机会成为他的朋友,至于情人,就别奢望了。
  “这样我就该满足了……”
  她硬将心痛的感觉压下,她没忘记自己此刻的身份,平复了情绪,她拿起预藏的口哨,凑近他耳边用力一吹——
  刺耳的尖锐声响犹如魔音穿脑,骆邦睡得再熟,也被这催魂哨音给吓醒了。
  “天哪!”
  他捂着耳朵,蹙着眉,看到她时微微一愣,稍后才想起公司派她带他宣传一事。
  “小姐,你想收我的魂吗?”
  他懒懒地坐起,头发乱糟糟的,眼睛像加菲猫一样浮肿,好像下一秒钟又会倒头睡去。
  “这是阿波教我的,听说要叫醒你这只贪睡猪,这一招最灵!”她看看表,“快起来吧!赶不上下高雄的飞机就麻烦了。”
  “阿波这么教你?”他恨得咬牙切齿,“可恶,下次见面我绝对要杀了他!”
  纪如晴笑看着他说:“你现在这副模样很适合去演小混混,一点偶像的形象都没有。”
  “呵!若连私生活都要顾虑形象问题,那日子也未免过得太痛苦了吧?”
  说完,他朝她伸出手,只见她有些犹豫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迟疑地伸出手与他交握。
  “当我的宣传很辛苦,以后就请你多多照顾NB462!”
  他温柔的笑容像和风拂过她的心,由他手心传来的暖意更是热红了她的双颊。
  “嗯……以后也请你多多指教。”她已经尽量让自己别结巴了。
  “指教?”他放开她的手,“好,第一件事就是麻烦你别再用口哨叫醒我了,否则我迟早会被吓死。”
  “OK!”
  其实她也只是好玩试一试,真要她用这种方法叫他起床,她才舍不得呢!
  看着他起床梳洗,跟她像朋友似地闲聊,纪如晴觉得彼此像是早已习惯了对方的存在一样。
  她有这种感觉很正常,毕竟骆邦是她暗恋多年的对象,但是骆邦只不过和她聊过几次而已,可看她出现在他房间却一点也不觉得尴尬?
  据她的观察,骆邦很少主动跟女孩子说话,仔细想想,公司里的女宣传也不少,但他好像只跟她闲聊,为什么呢?
  难道是——他没把她成当女的?
  “如晴,走罗!”
  骆邦已经打理好一切准备出门,见她还坐在沙发上发呆,便喊她一声。
  “喔!”
  她拿起自己的背包,连忙跟了上去。
  不管他把她当成什么,只要能这样陪在他身边,当什么都可以。
   
         ☆        ☆        ☆
   
  持续着前一次的销售佳绩,骆邦的新歌一下子就攻上销售排行榜首位,通告更是应接不暇,不止是他忙,连跟着他四处奔波的纪如晴也忙得一塌糊涂。
  但是,就算再累她也不忘每天泡一壶澎大海,放进保温瓶里带着,随时让骆邦润喉,而他从一开始的推却,到现在竟养成了饮用的习惯。
  不只如此,连他赖床的恶习都让她在半个月内以妙计改善,而且只一个月的时间,她就跟他“混熟”,熟到连他内衣、裤放在哪个抽屉都了若指掌。
  “呼!今天的通告总算全都结束了!”
  骆邦坐在驾驶座旁的位置,喝完最后一口澎大海,心情也终于整个放松下来。
  纪如晴开着他的车,凌晨一点,街道上的车子虽然比白天少了许多,却多了那种趁夜飙速的车子,方才她就差点撞到一辆蛇行的机车,但疲累的他却好像没发觉到。
  “半夜一点多了,结束的是昨天的通告,今天的通告还没开始呢!”
  “唉!”他听完轻叹一声,“好累,真希望今天没通告,可以好好的睡一觉。”
  “没办法,谁教你这么受欢迎,大家都想邀你上节目或做访问呢!”
  她才这么说,收音机里马上传来他最新专辑里的歌,只不过并非主打歌。
  “你这张专辑里,我最喜欢这一首。”她听着歌,随口提起,“你这首慢歌的词曲都很不错,有居尔特音乐的味道,单纯的弦乐正好衬托你纯净、嘹亮的歌喉,有点流浪的——”
  “如晴,你在我家装了针孔摄影机吗?”他突然截断她的话。
  她瞪大无辜双眼,“我哪有?!”
  “那我跟你是心有灵犀罗?”
  “啊?”
  如果不是她正好遇上红灯停下车,他这句话大概会让她惊讶得直踩油门去撞墙了。
  “不骗你,那首歌的旋律的确是我在听一首居尔特音乐时引发的灵感。”
  他顿了一下,“老实说,这张专辑里我最钟爱的也是这首歌,但它不是主流音乐,公司在挑选主打歌曲时,还是会以市场的喜好为优先考量。”
  “是吗?”她浅浅微笑,总算明白他所谓的心有灵犀是指什么了。“没想到我们的想法还满一致的嘛!再跟你久一点,我大概就可以当你肚子里的蛔虫,把你的心思摸得一清二楚罗!”
  “呵!是有这种可能。”
  骆邦不否认,这个女孩子与自己的契合处太多了,两人的想法、兴趣,甚至对音乐类型的喜好都极为相似,彼此的默契好得像双胞胎一般。
  最奇怪的是,他一向不善于跟女人相处,总觉得有些别扭,唯独跟她在一起时感到轻松自在,从来不会有局促不安的时刻。
  对于是家中独子,高一那年又因火灾丧失双亲的他而言,体贴温柔的纪如晴,是头一个能让他感觉安心、自在的女人。
  对她,总有股奇异的熟悉感。
  “如晴,在你当宣传以前,我们真的没见过面吗?”他总觉得很久以前就认识她。
  “没有啊!”她扯了谎,心虚地问:“你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我总觉得自己好像很久以前就见过你。”他双肩一耸,“算了,当我没问吧!”
  听他这么说,纪如晴不禁猜想着,难道他在PUB驻唱的那段时间,也曾经注意到老是窝在角落,目光一直流连在他身上的她吗?
  “如晴,你为什么会想当宣传?”
  绿灯了,车子一启动,骆邦又有了新问题。
  “呃……”她能老实说是为了他吗?
  她沉吟片刻,“为了一个很幼稚的理由,你不会有兴趣知道的。”
  “让我猜猜看。”骆邦饶富兴味地接着说:“该不会是想藉机接近你心目中的偶像吧?喂,小心!”
  被说中心事的她心一震,方向盘转了一下,车子便往右滑了出去,幸好她反应很快,在撞上分隔岛前连忙将车回转过来。
  骆邦没被吓到,不过,这下他可知道自己的第六感有多灵了。
  “我猜中了?”他心里早有底。
  “拒绝回答!”她知道自己一定脸红了。
  他看见她害臊的样子,故意逗她说:“如晴,你想接近的偶像该不会就是我吧?”
  “你少胡说了,我——”
  “快踩煞车——”
  纪如晴急着否认,一个闪神没发现前头的车已经踩了煞车,被他出声警告反而两手僵住,全身冻直。
  来不及了,骆邦立刻倾身“越界”,握住她紧握方向盘的双手回转,车子立刻惊险的绕过前一部车。
  “真是千钧一发!”
  当骆邦松开她的手坐回原位时,撞车的危机已经解除。
  “只是开个玩笑,不用邀我跟你共赴黄泉吧?”他故意以幽默的口吻逗逗被吓得花容失色的纪如晴,“我看以后你开车,光有安全气囊还不够,可能连安全帽也得戴上。”
  纪如晴仍未回神,不晓得是为了刚才的意外,还是因为他的亲密动作,使她的心扑通扑通地狂跳个不停。
  “对不起……”
  她有些内疚地垂着头,讨厌极了自已被他说中心事时的手足无措。
  “别放在心上,反正已经没事了。”他伸手拍拍她的头,“走吧!我已经恨不得能立刻跳上床,好好睡一觉罗!”
  他总是这么温柔,纪如晴在心里轻声叹息着,待在自己想爱却无法去爱的人身边,是不是太折磨自己了?
   
         ☆        ☆        ☆
   
  摊开报纸的影剧版一看,纪如晴两道眉不禁又蹙成一直线。
  最近骆邦的“绯闻”特别多,先是传出跟一名与他合拍MTV的玉女明星假戏真作;接着又有一名正迅速窜红的香港女歌手,公开地表示想跟骆邦谈场恋爱;然后是网路上有人自称是骆邦的秘密情人,编了一大堆赚人热泪的艰辛情史,结果引起网路上热烈讨论他该选择“新欢”还是“旧爱”?
  结果,记者争相访问他“爱的选择”为何?他气得想召开一场记者会说清楚、讲明白,可公司却认为采取模棱两可的姿态,让这多角绯闻继续热炒,对宣传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要他跟媒体大打迷糊仗,一方面又要求他不要谈恋爱。
  为此,骆邦的心情很不好。
  昨天他还气愤地说,干脆真的找个女人轰轰烈烈的谈一场恋爱,满足那些好事者的偷窥心理算了。
  跟女人接近就传出绯闻;跟女人保持距离又被说成同性恋。
  “唉,当艺人真可怜!”
  纪如晴轻叹一声,看来最好别让骆邦看到今天报纸上的消息,否则他肯定又会火冒三丈。
  “嗨,如晴!”
  她才刚把报纸放回展开架,就听见身后传来似曾相识的招呼声。
  “小玫!”她回头看,原来是跳槽到其他唱片公司的旧同事。“好久不见了,最近好吗?”
  “马马虎虎啦!”小玫指向自己身旁的美丽女子,“这是我们公司的新歌手吴欣恋,我最近就是负责她的宣传。”
  “你好,我是纪如晴,小玫以前的同事。”她很客气地先向那名女歌手打招呼,“我听过你的歌了,很好听。”
  “谢谢。”吴欣恋不着痕迹地打量她一眼,“听说你是骆邦的宣传,骆邦人呢?”
  “他正在播音室上现场节目。”她猜测地问:“你也是他的歌迷吗?”她遇过太多新进歌手向骆邦要签名了。
  “欣恋是骆邦的大学学妹喔!”小玫一脸八卦相,“她的吉他还是骆邦教的呢!”
  “原来如此。”
  老实说,吴欣恋身材棒透了,脸蛋更是没话说,标准的大美人一个。
  听到骆邦曾教过这个漂亮的学妹弹吉他,纪如晴心里不禁有些酸涩,眼前这个明艳动人的女孩,有没有可能曾是他喜欢的人呢?
  “如晴,该赶下一个通——欣恋?!”
  骆邦刚结束完广播访问,走出播音室与纪如晴会合,但眼前出现的熟悉身影却吓了他一跳。
  “嗨,好久不见!”吴欣恋挂着甜笑迎上前去,举手投足间尽是风清。
  “看来是真的罗!”小玫突然悄声冒出一句。
  纪如晴问:“真的什么?”
  小玫眼光勾向正在不远处笑闹的两个人。
  “我听欣恋说,骆邦是当完兵才考大学的,那时她大一,骆邦大二,两个人都是吉他社的社员,还曾经组团去参加过歌唱比赛,在她大二那年举家移民纽西兰之前,她跟骆邦曾经是情人喔!”
  晴天霹雳!
  耳边听着小玫的叙述,眼里看着那两人热络交谈的模样,纪如晴直觉得一阵头晕目眩。
  虽然她一再告诉自己,骆邦是绝不可能喜欢上平凡无奇的她,但是,在她心里还是不禁存有一丁点希望,期盼他俩能有日久生情的一天。
  如今有吴欣恋这么强劲的情敌出现,她根本就渺无希望了嘛!
  “对不起,我们得赶下一个通告了!”
  纪如晴硬是切入他俩的谈话中,先向吴欣恋致歉,再对骆邦指指手表。
  在互相留下联络电话后,骆邦跟着纪如晴坐上电梯下楼,只有两个人的电梯内,她微噘着嘴,故意站在离他最远的角落生闷气。
  “你怎么了?”骆邦莫名其妙地看着她的反常行为,“脸色真难看,有人欺负你吗?”
  “没有。”她负气的说。
  骆邦主动走到她身边,站定直瞅着她。
  “干嘛?”她耳根微热,被他看得别扭极了。
  “除了口红之外,你脸上没擦任何化妆品吧?”他突然问。
  “嗯……”他问这个干嘛?
  “刚才那个女歌手是我大学时期的学妹,她脸上原本有不少雀斑,长得可爱却称不上漂亮,没想到现在化妆技术这么进步,硬是把丑小鸭变成天鹅。”
  他朝她咧嘴一笑,“你没化妆肤质就已经不错,搞不好化妆后也能成为天鹅喔!”
  她愣了一下才明白他的话意,“你说我是丑小鸭?”
  他双掌相贴比出鸭嘴张合的动作,笑着说:“是啊!生气时噘着嘴说话就更像罗!”
  “你——”
  明明想生气数落他的,但是一看到他的手势和笑脸,她反而自觉好笑地笑出声。
  “这样才对嘛!我还是喜欢你微笑的样子。”
  电梯门开了,他摸了一下她的头,取出挂在上衣口袋的墨镜戴上。
  “我也是。”她浅笑看他,“我也喜欢看你开心的样子。”
  他咧嘴一笑便走出电梯,她立刻跟了上去。
  是啊,差点忘了,她接近骆邦并不是想将他占为己有,只是想支持他、帮助他,多看他几个笑容也好。
  算了吧!就算她喝了一缸子醋,骆邦也不会明白她的心。
  当不成情人,就努力当他的知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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