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深夜了,墨黑色的颜料渲染了整个大地,惟剩天一方的繁星兀自闪耀,静寂无声的真空感是大都会未曾拥有的奢侈享受。
  江家的老宅依然灯火通明,照亮大厅里的数件行李,然而除此之外,那些光亮并未带给任何人照明的作用,仿佛那些灯只是一个指引的记号,一个光明希望的代表。
  惟一的主人——江笙,完全被寂静的黑暗所笼罩,独自坐在门廊前乘凉的竹椅上,一只大手轻握着一张白色的限时挂号信封。
  黑暗中的脸部线条依然冷硬、依然漠无表情,然而那双黑眸最底处闪动的光烁,却是深沉的、骇人的。
  良久,再良久,时针仿佛再跨了一格,他终于直起数个小时僵直不动的身躯,迈开步伐走下了楼阶。
  等待,这样的等待,在他而言够久了。他不是一个坐以待毙的男人,从前不是,未来不是,现在也不会是。
  黑色富豪在小径中飞驰了近半个小时,他的浓眉紧蹙,紧捉着方向盘的大手,不断地浮上青筋,直到看见那幢白色的建筑物依稀还有光线,那颗沉到谷底的心才又渐渐的活跃起来。
  她没走!她没有再一次的不告而别!
  步下车,面对昔日的“逃避灵魂的天堂”,江笙漠然的表情缓和下来,欲跨步伐的当口,却听见门内悠扬传来的口琴声。
  是那首“Tiea yellow ribbon round the old oak tree”。
  江笙缓缓闭上眼,直到琴声到一个段落,倏然消失在耳蜗内,他才开启那扇大门,不偏不倚的迎上李宓的眼睛。
  她就坐在那儿,梁柱下的一个小角落,要不是昏暗的灯光还算有点儿能见度,任何人都会误以为那是猫的眼睛,黑暗中难见的明亮。
  “哪儿来的口琴?”江笙慢慢的向她靠近,声音里有丝沙哑却难以分辨。
  “在阁楼里尘封的箱子里找到的。”李宓的语调不甚稳定,小手摩搓着口琴,是下意识不安的动作。
  “什么时候学会这首歌的?”江笙坐靠在她身边,将她挤进更角落,完全没有退路的空间。
  带点烟草,混合著体味和古龙水味的气息钻入她鼻间,李宓的眼眶突然微微湿润。
  正如毕敛红所说的,她变了,再也回不到飞车党老大宓姐的模样,在江笙面前,无论是十二岁还是十九岁,她永远都会是那个“爱哭又爱跟路”的宓丫头,随时随地,眼泪一触即发。
  江笙的体温暖和着她,李宓无法也无心回答他原来的问题,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寻求保证的凝向江笙,“告诉我……说我没有做错。”
  明白她的话中含意,江笙眼神转为温柔,“你和她说了什么?”
  “我叫她去死!”李宓一阵哽咽的扑在他怀中,江笙嘴角擒起笑意的将她紧紧拥住。“可是……我好怕!”李宓在他怀里拼命摇首,“我不知道我做得对不对?我不知道她会不会真的将你逼到走投无路的地步?我对你的世界完全不了解,我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我……”
  面对抉择的心悸和犹豫,她一古脑儿的将它倾泄出来,毫不保留的信任令江笙嘴角的笑意更深。
  “这就是你一直留在这儿,让我枯候一整天的原因?”江笙温柔的抬起那张依然惊惶的小脸,明白她的惊惶不是因为面对若采,而是因为害怕自己粉碎他的未来。
  李宓的眼睛蒙上一层薄雾,“我不知道该不该回去,虽然我装得很坚决的告诉关若采一切由你抉择,但是……我还是不肯定事业和我,你究竟会选择哪一样?”
  “但是你仍然愿意在这儿等我?”江笙笑容温柔得足以溶化冰山。
  “我——”李宓吃惊的看着他突然抽出一张白色信封,一把将它撕成粉碎。
  “这就是我的答案。”江笙对李宓露出两排牙齿的笑,“事实上,这样的威胁已经不只一次了,我的答案从没改变过,只是她一直学不乖。”
  “可是——”李宓仍然惊异,“综艺门……还有你的梦想怎么办?”
  江笙的微笑极具自信,“你真以为你要寄托一生一世的男人,是个没本事的三脚猫?”
  江笙的一番话令李宓微红了脸,急忙辩解,“当然不是!我只是——”
  江笙按住她的嘴巴,不让她说下去,那双带着笑意却认真严肃无比的眼神,几乎令李宓窒息,“永远记得我对你说过的,如果你不愿成为我的负担,那才是我真正的负担。”李宓的眼泪不争气的落了下来,江笙凑前轻轻的吻去那泪水,“永远不要管别人怎么看你,我从来都不觉得你是个包袱,就算是,这辈子我也不打算解下你这个包袱。”
  李宓闭上眼睛的颔首,一滴眼又轻轻滑下。
  她明白他的意思。当他带她走进他的世界的时候,不管别人觉不觉得她适合,她已经是他终生认定的惟一牵手,甚至下辈子,生生世世,再也逃不了。
  “我有没有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江笙轻拂她的长发,私密的爱语传入她的耳际。
  李宓一脸红霞满布,睁着亮晶晶的眸子摇首。
  “那么,现在你听见了。”江笙唇边漾着笑意,仔细端详她像红透的苹果般的美丽脸庞,突然觉得全身像火一样的燥热。
  “走吧!”江笙突然牵李宓的手,“我们回家。”
  “回家?”李宓诧然的问,不明白他突如其来的举动。
  “回家做爱。”他粗鲁的说,“我渴望你,渴望得全身发痛。”
  李宓的红霞已不足以用红苹果来形容,羞怯的神情更让江笙血脉贲张。
  “该死的!你让我现在就快把持不住了。”
  像是低声咆哮了一句,他狂野的吻住李宓的红唇,李宓完全没有招架之力,或者也不想招架。但是他在紧要关头停了下来,埋在她雪白胸脯前的脸孔抬起,冷硬的线条夹着愤怒和不耐。
  “这地方不适合做爱。”江笙闷声的抱怨道,有一半的原因是因为恼怒自己太过理智的脑袋。
  李宓任由他扣回自己衣服上的钮扣,兀自笑得花枝乱颤。
  这地方的确不适合,因为难保没有从前的飞车党成员再次出入,但是令她失笑的,是江笙那副像是孩子吃不到糖果的气愤表情。
  这是一个三十一岁男人该有的举止吗?
  眼见李宓笑得打滚,江笙恶声恶气的揪住她,“笑什么?什么事这么好笑?”
  那恶形恶状的模样逗得李宓笑得更是喘不过气,江笙忍了半天,也禁不住的笑了开来。
  好不容易,笑声暂歇,江笙拿起被忽略在一旁的口琴吹了起来,依然是那首黄丝带,悠悠扬扬的像回到七年前的时光。
  “我常想——”李宓趴在他的膝盖上,沉吟道,“也许我身上可能流动着犯罪的血液,第一次听你解释这首歌的含意,我就能够感受这个刚出狱的囚犯的心情。”
  江笙放下口琴,大手轻抚她的长发,“你说过,无论十年、二十年,你都会等下去。”
  “很傻,是不是?”李宓叹息的闭上眼睛,每个人的爱情都不相同,方式也各有异处,我只是不懂得让自己自由的那一种。”
  “还好你不懂。”江笙笑望她睁开的眼睛,“要不然现在膝盖上拥有你的男人,很可能就不是我了。”
  李宓微笑,勾起最美的弧度,“你很幸运,我也很幸运。”
  “我们都很幸运。”江笙啄她的唇,然后深入的吻到两人呼吸再次急促,才放开彼此。
  “忘了问你一件事。”一个含头闪过他脑海,他柔和的表情载满笑意,“除了叫她去死,你还骂了些什么?”
  “唔……一堆粗话。”她调皮的眨了眨眼。
  “例如?”
  “你不会想听的。”李宓咯咯笑的轻拍他的脸,然而江笙笑意敛去,转为认真的神情令她一怔。
  “答应我。”连口气都严肃得不寻常,江笙抬手抚摸着她细嫩的面颊,“不管现在或以后,不管那个世界的阶级观念有多腐败,你都要像对付关若采一样,将那些冒犯你的家伙统统轰出你的视线范围内。”
  “用一堆粗话?”怎么听起来她的未来有点儿多灾多难的感觉?
  “再好不过了!”江笙认真的扯出一抹笑。
  望着江笙那双诚挚的眼神,莫名的感动再次红了她的眼眶。他在尽其所能的保护她,传媒的世界是苛刻、挖人隐私的,她曾经是飞车党的身份必会曝光,但是她的男人不要她逆来顺受,必要的时候,她甚至相信他会代她给那群多事者一拳。
  当然,她也会选择反击。
  “遵命,阿Sir!”李宓深情的给他一记颊吻。
  两人的双唇再次陷入胶着状态,天上的乌云慢慢退开,终于露出含笑的明月……
   
         ☆        ☆        ☆
   
  七年后

  “等一下……等一下……我……我快要走不动了!”说着,李宓六个多月的孕妇体型摇摇欲坠,身旁挽扶的丈夫忙不迭的将她带到一旁阴凉的竹亭里歇息。
  “早告诉你了吧!六个多月的大肚子不能爬山,你偏不信。”心疼小妻子气喘吁吁累坏的模样,江笙忍不住的叨念,“见阿咪的机会多的是,为什么不等孩子落地,再带着孩子来看她?”
  轻吹的和风稍稍使人振作精神,习惯抚着隆起的大肚子,李宓抬起那张倔强的小脸,“不行!阿丰要我把这封信念给阿咪听,我要是迟了些时候,阿咪在地底下一定会很着急的。”
  “她看到你大肚子还来爬山,才真的会着急哩!”江笙嘴里小声的嘟哝,心里也长长的叹了口大气。
  受不了!这个小妻子的脾气真不是普通的拗,打从昨晚接到信,她就不顾他千方百计的阻止,硬是要亲自走这一趟,连他自告奋勇代劳的要求都被打了回票,真是被她打败了。
  虽如此,江笙依旧掏出手帕,轻柔的替李宓拭汗,鹣鲽情深的模样,几乎要羡慕死这墓园一带的孤魂野鬼。
  七年寒暑的成果,李宓已经自一所知名的国立大学毕业,顺利拿到文凭之后,又因为高挑修长的美好身材与面貌,顺理成章的成为江笙镜头下的焦点模特儿,且声名大噪。
  当然,飞车党大姐头的身份也被挖了出来,引来一场不小的轩然风波,但是不知是李宓太具萤幕缘,抑或是身世特殊招人注目,还是她不卑不亢、不辩解也不在乎的漠然态度令人激赏?总之,那酷酷的模样,反倒让众人认同,原以为会很难对付的舆论压力,平和得令人难以置信。
  最具代表性的一点,就是观众群疯狂的希望她模仿黛咪摩儿拍摄孕妇裸照,将她拱成全国男子最想看的裸体孕妇。
  当然,这个要求被江笙“非常用力”的拒绝,所持的原因是“她的肚子是我的,谁都别想看!”
  于是李宓笑眯眯的抱持中立立场,被丈夫气呼呼的带回家,美其名是静养待产,事实上,却是被这个神经兮兮的准爸爸“囚禁”在台北的公寓里。所以,来见阿咪也算是透透气,当然,那封信才是真正的主因。
  一想及她怀中那封阿丰要她念给阿咪的信,李宓的眉毛不禁微微蹙起,掂了掂自己的脚力,大概还撑得住,又勉强站起了身子。
  “做什么?”江笙挑眉佯怒的瞪她,“休息不到五分钟,你该不会告诉我,说你已经恢复体力了吧?”
  “我——”李宓露齿而笑,旁人难得一见的诌媚,巴着江笙的胳臂道,“人家真的休息够了嘛!走啦!老——公!”
  夫妻相处之道,在于撒嗲。两双大眼对瞪了半天,江笙对那张笑眯眯的小脸实在没辙,硬是被她拉起身子。
  “等等!”江笙拉回她的脚步。
  “什么?”李宓纳闷的转回头,不明白他微微倾下身的动作。
  “上来!”开玩笑!他要是什么都依她,让她拼小命的爬上山,那他就干脆从妻姓算了!
  “老公,你确定吗?”终于弄懂老公的意思后,李宓装出一脸的迟疑,“你经三十八岁了口也!不年轻喽!这么折腾可以吗?要是哪儿受伤了,影响到我的终身幸福,那——”
  “上、不、上、来?”江笙咬牙切齿的说。也难怪,好心都被这个小女子啃光了,再有耐性的男人都会被逼疯。
  李宓笑咧了嘴,“是你要我上来的哦!我可没逼你哦!”
  “哪儿那么多废话?!”
  一声咆哮,李宓的玉臀赶忙跳上他的手臂,一只小手很自然的挂在他的脖子上,将近六十公斤的体重全交给了丈夫,江笙等于是背了一个壳包在身上嘛。
  “老公,你好壮哦!”李宓得了便宜,顺便笑嘻嘻的灌点儿迷汤,“别提四十岁了,就算五十岁,大概都还是一尾活龙哦!”
  “那当然。”江笙邪恶的笑,“结婚到现在,我有让你‘不幸福’过吗?”
  明白他所谓的幸福暗示,原本想在口头上占便宜的李宓一下子整脸红臊起来,所而引来江笙开怀的邪恶笑声。
  就这么笑着闹着,两人一路来到了阿咪的墓地,那儿和风徐徐,吹散了他们脸上的笑意。
  “阿咪……”两脚落在地面上,李宓放开江笙的颈项,怔怔的望着阿咪幕碑上浅浅带笑的照片。
  还记得,这张照片是大伙儿翻了好久,好不容易才找出来翻拍的单独个人照,其余的都是和阿丰或大伙儿的合照,原来阿咪不喜欢照相,这一张如果不是因为阿丰掌镜,怕是除了身份证上的大头照,阿咪就没有别的个人照了。
  “七年了。”李宓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叹了口气,上前轻轻抚摸那张已有些发黄的照片。
  一旁的江笙静默的摆上鲜花、素果和香烛,明白李宓的思绪又再次沉浸于往昔。
  伤口虽然已经结痂,但是眷恋的感情是怎么也不可能尘封的,失去过至亲的江笙比谁都明白这一点,也比谁都更能体会李宓此刻的心痛。
  “宓姐来看你了,阿咪。”接过江笙手中的线香,李宓倾身拜了拜,口中喃喃道:“阿丰现在在巴西定居下来了,和大块头一起经营一些建材的生意,他还要我转告你一封信。”
  说着,她拿出怀里的航空信封,抽出里头的信纸,凝神的念出上头飞舞的字迹:

  阿咪:

  七年了,我和大块头还是无法回到台湾,但巴西除了酷热,一切都还算称得上满意,建材的生意才刚起步,但是我已经开始计划我的下一步,因为我在这儿认识了一个酷似你的女人——


  “女人?!”李宓惊讶的重复,抬头迎上江笙同样质疑的眼神,在江笙的扬眉示意下,她忙不迭的再次低下头,继续底下的文字:

  一样的短发,一样娇小的身躯,她甚至连轮廓都与你相似,笑起来的样子也和你相去不远。
  在洒吧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恍如遭了雷殛,心中直呼着不可能,却又奢冀她真的是你,抑或是你的来世。
  来世?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她已经二十一岁,不是七岁,七岁的小女孩也不可能完全一模一样的像你。
  我把她唤作上帝的奇迹,她和你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或许是上帝垂怜我颓唐了七年,特意将曼卡带进我的生命里,不是取代你成为我的阳光,而是代你照料我的一切。
  我不知道一个男人能不能同时爱上两个女人,但我是自私的,我极力捉住所有与你有关的人事物,甚至和你神似的曼卡……
  这算是背叛吗?我曾经许下为你终生不娶的誓言,我也遵行了七年,直到曼卡的出现,直到——


  李宓倒抽了口气,怔怔的望向江笙,“她怀孕了!曼卡怀孕了!”
  江笙微微蹙眉,示意她往下念,李宓深吸了口气。
  我一开始十分茫然,我不知道自己爱的究竟是像你的曼卡,还是只是单纯的曼卡?我知道这对她而言并不公平,但是我不能自欺欺人,我的心不能剖成两半,不能一半给你,一半给她……
  告诉我,我做得并没有错。为了她腹中的孩子,我答应了和她共组一个家庭,她也愿意等我,等我的心慢慢的愿意被她占据。
  告诉我,我在遥遥的巴西,告诉我我没有做错,而你愿意祝福我。我多么希望你能走进我的梦里,告诉我你要我怎么抉择,我一切都听你安排……
  宓姐,无论你用什么方式,请告诉我阿咪要我怎么做。
  垂下手中的信纸,李宓怔怔的望着墓碑发呆。
  江笙踱步过来,确定她念完信上所有的字句。然后低声的质疑,“你要怎么做?”
  李宓那双黑眸闪了闪,忽然露出一抹淡笑,“什么都不用做,阿咪一定会要他娶曼卡的。”
  江笙怔了怔,随即笑道:“你怎么知道?你什么都没试。”
  李宓眼中泛出一道光,突然道:“你有没有听过妖怪的故事?”
  “什么妖怪的故事?”江笙不明白她突然转移的话题。
  李宓若有所思的泛起微笑,“传说中,有一个吃人的妖怪被神仙禁锢在一座铁牢里,经过了几千几万年之后,终于被释放了出来。吃人妖饿了好几千万年,恨不得赶快找个活生生的人类来裹腹,好不容易,它在山谷之中发现了几个孩童的身影,他大喜过望的追赶过去,巴不得赶快啃光他们的骨头——”
  江笙凝神聆听,即使他早八百年前就已经听过李宓口中的吃人妖怪故事,却不准备打岔。
  “孩子们又哭又叫的往前逃跑,突然之间,一个孩子的鞋子掉在地上,来不及捡又赶快逃跑,身后追赶的吃人妖怪捡起了鞋子,不停的擦,直到擦得光滑如新,才又继续追赶下去。于是那些孩子知道他有擦鞋的惯癖,所以一个又一个的,逃了一段路就丢鞋了,吃人的妖怪也只得擦着一只又一只的鞋子,饿着空空荡荡的肚子,不停的擦,不停的擦……”
  声音消失在空气中,李宓的故事仿佛到此就已经结束。
  “什么意思?”江笙定定的望着她,知道她少了后半段孩子们成功逃离魔掌的结局,但是他明白这并不是李宓的重点。
  李宓嘴角忽地噙起一抹飘忽不定的笑意,“惯性。”
  “惯性?”江笙怔怔的重复。
  “因为惯性,所以一再一再重复同样的举动,甚至到死都不能停止。”李宓的笑意微沉,“你知道人的身上有多少种惯性吗?吃人妖怪是擦鞋,那只是物质面,精神面的惯性更令人无法自拔,例如依赖,父母对子女的爱,甚至恋人与恋人之间的爱情——”
  “恋人?”
  “记不记得我说过,我可以等你十年、二十年?”李宓对他微笑,“这是一种习惯的爱,任谁也拔除不了的,十四年前,我不过认识你几年,就为你等了七年,我的爱如此,更何况是和阿丰一起长大的阿咪呢?”
  “你是说——”江笙渐渐明白她的意思。
  李宓颔了颔首,“如果是我,我也会要你另娶他人的,因为没有人会希望对方一辈子孤孤单单,就算爱再怎么自私也不能忍心。”
  “宓儿……”江笙体会的抚弄她的长发,眼神完全说明了他对她的宠溺。
  “所以——?”李宓晃了晃手中的信纸,“我会告诉阿丰,说阿咪祝福他,要他娶曼卡,而我们会到场观礼。”
  “应该的。”江笙瞄过她的大肚子,附上但书,“但是要等孩子生下来,你才能到巴西去。”
  “是,长官!”李宓顽皮的行了个军礼。
  江笙笑出声,收拾起素果,却又免不了一丝疑问:“你确定我们真的不用征询阿咪的意见吗?”
  “征询什么?用什么征询?”李宓挽住他的胳臂,扬眉的问道。
  “例如用两枚硬币掷正反面——”江笙顿了顿,“算是求个安心吧!”
  “掷硬币?那多麻烦,不如这样吧!”李宓指着江笙方才烧纸钱的一堆灰烬,“要是阿咪同意我的说法,就让这堆灰烬随风扬起,散个满天灰吧!”
  “这是哪门子的显灵法?”江笙哭笑不得的说,“这堆灰烬怎么也不可能——”
  江笙的话未说完,一阵轻风刮来,竟然奇异的卷起那堆灰烬,如李宓所言的散成了满天灰。
  “这——”江笙瞪大了眼,不敢置信。
  “看吧!”李宓噙起了笑容,“这就是我们心有灵犀的惯爱,由不得你不信。”
  是啊!由不得不信,满天灰的空气中,仿佛还荡着阿咪的轻柔声音,“祝福你!阿丰,祝福你!宓姐……”
  灰烬久久飘扬在空中,顺着风又飘向了远方,似乎想飞越另一端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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