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恋歌(二)


  “你的话我都当真,像圣旨一样!”他说得半真半假。
  “林正平。你知道这句话可能破坏今天的气氛吗?”她暗示得很明白。
  “别连名带姓地叫我,我也不说破坏气氛的话了!”他笑起来,恢复爽朗。
  “一言为定!”她坐正了。
  一路向前驶,乡村的空气令人心灵平静,阳光又使人振奋,咏梅很快地忘却了文仲和叶爱琳的事。
  “为什么你要去那么远的教堂?”他突然问。
  “去惯了!”她不置可否。
  “很奇怪,许多女孩子都喜欢去那间教堂,”正平很感兴趣。“是教堂特别漂亮?
  牧师特别英俊?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上帝会罚你,你怎么敢这样说?”她叫起来,有点作贼心虚吗?
  “真心话!”他学起手作发誓状。“我总疑许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是吗?”地分辨看。
  “我认得一个朋友,士教堂为学英文,那个教堂的传道人都来自美国。另外一个想找关系出国,”他说得很认真。“还有个女孩子更荒谬,她喜欢唱诗班的指挥!”它的脸一下子变了,喜驩唱诗班的指挥?说她吗?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没有人会想到她喜欢文仲!
  她勉强振作起来,笑容变得好僵硬。
  “喜欢唱诗班指挥就算荒谬?”她反问。
  “喜欢自然不荒谬,荒谬的,是指挥已经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点反应都没有,直等到他笑声停止。
  “我不觉荒谬和可笑,”她严地说:“爱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欢一个有太太的男人——是件无可奈何的事,你懂!绝不荒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说错了?它的神色怎么变得那么怪?好象怕在说她一样!
  “也许我说错了,”他有点懊恼。“怎么今天总是说些破坏气氛的话呢?”她没有回答,她心中也同样懊恼。他虽然是无心之言,却也说中她心事!
  文仲和叶爱琳——唉,也许将来是夫妇吧!
  已经到了沙田,他把车泊路旁。
  “就在这儿吃午餐!”他替她打开车门。“吃了午餐我这张嘴大概不会乱说话了!”
  他们找了一家乳鸽很出名的餐厅,林正平很会点,他这么胖的男孩,一定是很会吃吧!
  是假日,游客很多,餐厅里热闹的很,还有一些后来的客在等座位。在这种情况下,想说什么也不可能,只好埋头大吃。
  出了餐厅有松一口气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种吃法,像在生吞活剥,一点情趣也没有!”她说。
  “吃饭讲情趣的,只有女孩子!”他说。
  “不懂生活情趣的岂不等于一段木头?”她眉梢一扬。
  他看看她,若了许久、许久。
  “你说我是一段木头?”他自嘲地。
  “你不能算木头,你那么活跃!”她径自朝前走去。“我才是一段木头!”他追上来,十分惊讶。“我惹你生气了?”他小心地。
  “我还不至于这么小气!”她笑一笑,刚才她是想到了文仲。“我们去渔场玩水上单车,好吗?”“焉有不好之理?”他迅速打开车门。
  他们到了那家可吃饭、打麻雀、划船,又可玩水上单车的渔场.他租了一部水上单车,她不同意。
  “我们一人一部,来比赛!”她说。
  “不愿和我一起玩?”他开始有些失望。
  “两个人一起玩不方便,要换人踩的时候容易掉下水,”她的理由像好充分似的。
  “我不愿意在那种航脏水里游泳!”“好吧!”他付钱租了两部。
  看上去似乎简单的玩意儿,踩起来竟异常吃力,尤其咏梅穿了裙子,要很小心才行。半个钟头之后,咏梅已累得面红气喘,急急忙忙上了岸。
  “怎么样?不玩了!”正平追上来。
  “下次等我穿长裤才跟你比!”咏梅说。
  取回放在柜抬的押金,他们预备继续“阳光下的兜风”,就在这个时候,咏梅看见几个人走进来。
  那只是几个普通的客人.有男有女,谈得兴高采烈,所不同的,是在中间那个穿墨绿灯心绒长裤和同色樽领毛衣的男孩子!
  咏梅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怎么巧得这么离谱?文仲怎么也会来这里?
  他身边是叶爱琳,自然,还有其它几个年青人,显而易见,他和叶爱琳是一对!
  文仲也看见了咏梅,他眼中光芒闪一闪,似乎要打招呼了,咏梅迅速地把视线移开。
  在这种情形下招呼是尴尬的,他身边有叶爱琳,她身边有林正平——安迪!她觉得窘!
  文仲那一群走开了,咏梅轻轻地透一口气。
  “怎么?你认识他们?或是他们认识你?”正平问。
  “不认识!”她大步走出去。
  她和文仲是没希望的!她愈来愈清楚了!
  又是星期六,又是诗班练习的时间。
  咏梅从家中走出来,脚步变得有些犹豫,上次在渔场中对文仲视而不见,连招呼都不打,今晚再见会否尴尬?
  她一边想着一边已上了巴士。
  今晚她故意提早出门,就算多遇到几次红灯,就算特别塞车,她也绝不担心迟到。
  巴士开得颠颠簸簸的,这种老爷破车再加上人多,站在上面简直是受罪,幸好她穿了牛仔裤.不会像裙子那么麻烦,即使一个紧急剎车,她也能像男孩子一样灵敏。
  有时候还是觉得做男孩子舒服,她默默地想。
  巴士又停在站上.几个人下去,几个人上来,她也没有在意。有人喜欢眼睁睁地盯着上落的乘客,那神情落在别人眼里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巴士继续向前驶,再过几个站就是教堂了,她拉平了毛衣,有只手拍到她肩上。
  “嗨!”那人招呼着。
         ※        ※         ※
  她回头望望,整张脸都红起来,是文仲,这也算是冤家路窄吗?
  “嗨!”她低下头,无话可说。
  “今天没有迟到!”他靠近她,捡上有丝笑意。
  “有时塞车,有时红灯多!”她不置可否地解释。她心中有丝异样震动,他原来知道她常迟到?
  她不问。
  “迟到总是有很多理由的!”他的笑意更浓了。
  “或者——我会转去另一间离家较近的教堂!”她吸一口气,慢慢说。.“你会吗?”他反问得好可恶。
  “会!”她便自己的声音很肯定。
  “嗯!那将是诗班的一项损失,”他摇摇头,认真起来,“你的低音唱得不错!”
  她不出声,损失吗?他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
  “你很沉默!”他又说,他也是沉默的人,怎么今夜的话特别多。
  “不能人人都像叶爱琳一样活耀!”她说。立刻,她知道说错了,收不回来。
  “叶爱琳?”他眉梢一扬,眼中光芒闪一闪。
  “它是全诗班里最好的女高音!”她只好掩饰地说。
  “声音不错,嫌夸张!”他没有什么特别表情。“诗班是合唱,讲究共鸣、和谐!”
  “你学音乐?”她忍不住问。
  “你猜呢?”他不答。
  “猜不着!”她眼观鼻,鼻观心的。
  他皱起眉心,这个读大学的小女孩脾气很硬,又好固执,很不妥协的味道。
  “我猜你学文学!”他说。
  教堂到了,巴士停下来,她轻巧地跳下去,他跟在背后,他们好象约好了一起来似的。
  “错了,我学数学!”她不看他。
  她外表装得冷漠、不妥协,眼睛却装不来.她怕泄露了自己秘密。
  “数学?”他十分意外,好奇心也更重了。
  “纯理论.乱抽象的东西!”她笑一笑,越出一排编贝般细小的可爱的牙齿。说:
  “学数学,是一种征服!”“你很有本事!”他们一起走进教堂。
  叶爱琳已经等在那儿,他不再理会咏梅,快步走上前,又是招呼又是笑,好亲热。
  咏梅故意放慢了脚步,刚才的好心情消失了,见到叶爱琳,她心中就涌起又酸又凉,比妒忌更难受的感觉了。
  她默默地拿一本诗歌本,一声不响地坐在最后一排,她要离他们——文仲和叶爱琳,远远的。
  诗班的人来得差不多,有一个男孩子开始派发一张油印的纸张,上面印好了今晚要练的歌,文仲站在前面,弹钢琴的陈夫人也坐好了。
  他们开始练习,是一首黑人的骚灵歌曲,很哀怨的。黑人的音乐总有一股被抑压看要爆发的情绪,很感人,咏梅对这种音乐有偏爱,她唱得很起劲。
  唱完这一首,文仲若有所思地停下来。
  他看看咏梅,像要解决什么困惑的问题似的。
  “嗨,你!”他指若咏梅,这才发现从来没问过它的名字,呆怔了一会儿,才说:
  “换到前面来坐,坐在叶爱琳旁边,这样合音会更和谐一点!”咏梅坐在那儿出不了声。
  换到前面叶爱琳的旁边?那不是“宝座”?不是可以和文仲面对面地站看?这——
  不是做梦?
  “换到前面来,好吗?”文仲再说。
  咏梅不得不站起来往前走,她觉得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她身上,比迟到更难堪。
  叶爱琳向旁边移动一下,让出一个位置给她,而且展开一个砍迎的友善微笑。
  咏梅不得不勉强牵动唇角,她笑得一点也不好,天!她把叶爱琳当成情敌了!
  “现在练习第二首歌,”文仲说:“试试看换了座位的合音效果是否好些!”陈夫人开始弹钢琴,文仲的指挥棒抬起来,吸引了所有的视线,他们又开始练习。
  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或者真是叶爱琳的声音太夸张,咏梅免得自己唱得好糟,简直不能成声。
  她很不开心,虽然唱诗是为赞美神,她却完全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看。
  她不知道文仲会怎怎么说!
  练习结东,文仲放下指挥棒,看看叶爱琳又看看咏梅|他终于是注意咏梅了。
  “很好,”他似乎真满意。“很好!”其它人都站起来离开,咏梅觉得没有留下的必要,文仲和叶爱琳必是双双对对而去,她不想她很快地往外走,她便自己完全不看文仲,看什么呢?免得眼冤!
  她站在巴士站上。
  运气真差,等了十分钟都没有一班巴士,怎么回事?故意跟她作对?
  文仲从教堂那边走过来,单独一个人。
  “还没有巴士?”他站在她旁边。
  她摇摇头,她记得上次他是走路回去的。
  “叶爱琳呢?”她忍不住问。
  “先走了!”他答得好平淡。
  “你们总是一起走的!”她又说。
  “是的,我们住得不远,我送她回去!”他仍是淡淡的。
  “今晚不迭?”她真像个多管闲事的阿婆了。
  “她有点事!”他看看马路的那一端,“巴士来了!”“再见!”她把脸转开。
  “再见?”他几乎在抗议。“你不许我也坐这辆巴士?”“你从来不坐巴士的!”
  她心中暗喜,他当它是个朋友般了,是吗?
  “你是怎么知道的?”他反问,跟在她背后跳上去。
  “你总是跟叶爱琳一起,她不是坐巴士的人!”她说。
  “错了,你看错了她!”他摇摇头。
  “我自然没有你那么了解她!”她说得有点酸溜溜的。
  “了解?”他呆了半晌。“你的小脑袋里装了些什么?”“不小了,我是大学生!”
  她说。
  “只有小女孩才喜欢装大人!”他说。
  “我自然不及叶爱琳那么大人!”她笑了。
  “为什么总说叶爱琳?”他有丝困惑。
  “她是你的朋友,不是吗?”她提高了声音。
  过了他来时上车的那一站,他没有下车。
  “你不是我的朋友吗?”他反问。
  “不同,”她固执地摇摇头。“完全不同!”“你把朋友的界限分得太狭小,”他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只能告诉你,你想错了!”
  “错不了,我相信自己!”她昂起头,顽固的小家伙。
  “王咏梅,太倔强的人会吃亏!”他说。
  “你——|”她心中一窒,他知道了她的名字?他刚才还不知道的,谁告诉他?
  “你是王咏梅,对吗?”他笑得有一丝隐约的稚气。“我刚才查诗班名单的!”
  “知道我名字又怎样?”她心中好舒畅。
  “至少,我们可以算是朋友了!”他说得很有诚意。
  “不是朋友,”她反应迅速地摇头。“叶爱琳才是!”
  他想一想,笑了,是笑她的稚气。“我读大一时比你成熟得多!”他说。
  “不必讨论这个问题!”她无端端地不开心起来。
  每一次想起叶爱琳,她的心就不能平衡。
  他望着她,望了好一阵子。
  “从来没见过比你更奇怪的女孩!”他说。
  “当然,我又平凡又蠢,哪能和你这种满身才气、灵气、傲气的诗班指挥比?”她涨红了脸说。“对马”她误合了他的意思,她以为怕在讽刺。“但是,即使我奇怪,我也有可以奇怪的自由,明?
  他眼中光芒连闪,她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嗨!我得罪了你吗?要这样沨刺我?”他叫。
  “谁讽刺谁了?”她没好气的,心里好懊恼,和安迪——不,林正平在一起就不会有这种争执。
  “不喜欢听可以走开一点,没人抓住你!”
  “你赶我走吗?”他唇边隐有笑意。
  她不理会他,她已经到了家。巴士一停,她头也不回地跳下车,连再见都没说。
  文仲怔怔的,看着她的背影.不是生气.而是震动。
  表面看来,她是个全身布满棱角的女孩,实际上,她是纯真的璞玉,光华内温的璞玉。
  他对自己点点头,心中有了打算。
  再说咏梅,带着一肚子的气恼回到家中,静坐下来,竟不知因何而恼,文仲完全没有得罪她啊!
  她去浴室洗澡,让温水把那些莫名其妙的气恼冲走.然后回到房里。
  她不去打扰在银行工作了一整天的父亲,也不去麻烦可能在改学生作业的母亲,她关上房门,她也不希望有人来打扰她!
  一个大人——她认为在思想行为上能替自己负责的人都该算大人,该有宁静而独立的生活,更该有不被打扰的权力,不是吗?
  她把自己拋在柔软的床上,专心回忆刚才的一切——每一个表情、每一句对白、每一个动作,她后悔那样没有教养地离开支仲。
  他会为这个生气吗?一定不会,看他那神情,似乎天塌下来也不在乎呢!
  他不会为这件小事而生气!他不是口口声声说她小女孩吗?
  悄悄喜欢着他的小女孩!
  她移动一下,使自己躺得更舒服。
  她能肯定一件事,今晚文仲对她的态度完全不同,他像——努力在找机会接近她呢!
  是——这样的吗?他想接近她?
  她努力去感觉可有自作多情的成分——没有,绝对没有,是吗?
  文仲说他们是朋友,怎样的朋友啊!
  明天在教堂见面时,可要好好地说一声对不起——唉!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文仲说不定会莫名其妙呢!
  明天——至少不能用今夜睹气似的态度,要和气些、要温柔些、要像个女孩些——
  会把文仲吓跑吧?
  她偷愉她笑起来。
  和文仲在一起是种很美、很恬适的感免,即使是拌几句嘴,各人讽刺几句,都那么令人回味!
  他是个令人回味的男孩子,他那气质!
  又有人在敲门,又是阿彩!
  “小姐,电话。”
  “告诉他我不在!”咏梅用枕头盖住头。“叫他以后永远别打来了!”
  “小姐——”阿彩以为听错了。
  “去说吧!”她再说,当然是林正平啦!她要拒绝他!
  她似乎对文仲变得蛮有信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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