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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的迷离,寒风中透着哀鸣,乌云遮去了明月,星星显得黯淡无光。 “史奇不是和希尼去接宝琳吗?现在都半夜了,怎么还不见人影。”乔纳闷的说。 “他一定又玩疯了。”黛芙妮今晚也在。 才说完,他们便听见开门的声音,大伙儿眼光一致投向刚进门的史奇。黛芙妮原想挖苦他两句,却被他的表情吓住了——阴霾、痛苦、愤恨、沮丧和失望全写在史奇冷冰冰的脸上。他疲倦的往沙发上坐下,他们从未见过史奇这般颓丧,立刻直觉有严重事情发生了。 “她只是回去住嘛,又不是永远见不到面了,何必这么沮丧?你这模样真不像你。”乔试着让气氛轻松起来,以开玩笑的口吻说,反而却让史奇的心痛得快滴血,他就怕再也见不到她了,谁敢想像她那疯狂老爸会做出什么事来? 洛伊也拍拍他的肩。“打起精神吧,再两个礼拜就要巡回演唱了。” 史奇看了他们每个人一眼,他的声音不但失意得令他们吃惊,说出的话更让他们惊骇不已。 “希尼被她老爸抓走了。” “什么?!”他们全跳了起来。 “你是说那个没人性的疯老头!”黛芙妮叫道。 “是我太大意,才会让他轻易将希尼带走。”史奇懊恼的揉揉太阳穴。 每个人几乎都傻了,谁也料想不到竟然会发生这种事?! 黛芙妮跳到他面前,使劲把他拉了起来,紧揪着他的衣服怒喊:“你是怎么照顾她的,每次她和你出去就有事!” 洛伊拉开她,抓住她的肩膀。 “黛芙妮,你不要这样,这不是史奇的错,谁知道她老爸阴魂不散?” 黛芙妮哭了起来,重重地往沙发一坐,边哭边说道:“这是你第三次把她丢掉了,前两次她都会自己回来,但这次呢?” 史奇抿着嘴,一语不发,他的心比谁都感到无奈痛苦。 “你怎么跟宝琳说?”洛伊平静的问他。 “我说希尼生病了……不能来接她。”然后,他深吸了一口气,幽幽的吐出,“我必须告诉她实话。” 才转身,敲门声就响起,他们互看了一眼,该面对的永远也躲不掉。 史奇开了门,果然是宝琳和劳伦。 “我带礼物来了。”宝琳笑道。 “进来吧!” “你说希尼病了,我实在不放心,又知道你们都晚睡,所以就来啦。”宝琳还是开开心心的,却见到他们个个愁眉苦脸,一脸颓丧的模样,而黛芙妮脸颊上还泪痕犹见。她轻轻靠了过去,关心的问:“宝贝,怎么哭了?是不是洛伊欺负你了?” “他敢!”黛芙妮抹着眼泪说。 “我想也是。”宝琳笑了。“希尼呢?在楼上睡觉吗?我上去看看她。” 她才一站起身,史奇立即上前抓住了她。 “宝琳……” “史奇,你怎么回事?”史奇那失落的眼神是她从未见过的,再看看其他人,从一进门她就感觉气氛不对,这个家一向是疯狂热闹的,天塌下来也不可能有愁云惨雾的迹象,但是,天并没有塌……一个可怕的想法闪过她脑海! “史奇,希尼怎么了吗?” “我……” 宝琳几乎可以从他的眼神猜出答案,她抑制着心脏快跳出胸口、眼泪威胁着夺眶而出的冲动,相信自己能冷静的接受事实。 她反手勾住了史奇的手臂,面色从容的微笑,“有什么了不得的事要告诉我?我猜猜看,是不是你交了女朋友?哦,不,这不算新闻。要不就是哪个女人说怀了你的小孩,向你要赡养费,别傻了,谁这么无聊……” “宝琳,”史奇抓住她的肩膀,痛苦的望着她,“是希尼!”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干脆了?”宝琳依然脸上带笑,而史奇震惊的望着自她眼眶流下的泪水。“我再猜一个,是不是希尼被绑架了,而且凶是她亲生父亲?” 整个大厅一片愕然,空气变得死寂、沉滞,每一颗哀痛的心都沉落在黑暗的谷底。宝琳在一阵柔肠寸断的痛哭过后,再次恢复她的沉着与冷诤,决定哭泣不是办法,他们必须设法找到希尼! ☆ ☆ ☆ 一场疯狂的搜寻在LA展开,第一个目标就是雷克的住所,洛杉矶最丑恶的黑街。黑街的混混给了他们许多不同的答案,有人说雷克离开LA了,有人说他付不起药钱被砍了,还有人说他发疯投海自杀了,完全没有一句真话,他们只要钱。毕竟谁会去理会一个糟老头?对他们而言,他只是黑街众多处理不完的垃圾中的一个罢了。 黑街的搜寻宣告无效后,寻找的范围扩大到整个城市。 他们报了警、登报纸、找侦探,将所有想到的方法全用上,短短一个礼拜,他们几乎把整个洛衫矶翻了过来,然而希尼和雷克的下落音讯,依然宛如石沉大海。 演唱会的脚步愈来愈接近了,对希尼的搜寻行动仍旧毫无头绪,这个小女孩无疑的已成为他们生活的重心,但直到这个时候,他们才惊觉她在他们心中的分量有多大,不可思议的希尼,是他们深爱的小天使。 他们拖着一身的疲惫回到家,纷纷坐倒在沙发上,过去一连好几天的奔波和忙不完的音乐工作,即使有再好的体力也觉得疲倦。乔打开电视,播放的是每晚固定的夜间新闻。 史奇厌倦的闭上眼,此时他什么声音也不想听见,连杰克递给他的啤酒他都懒得拿。现在,除了希尼,没有任何事情能提起他的兴趣,就连在练歌时,他都是唱得有气无力,急坏了经纪人麦特。 他觉得好累,屋内少了她的笑声,就像他少了自己的灵魂,她竟然有这样可怕的力量,连他对音乐的狂热,她都有本事让它冷却。希尼……他的心好痛,你到底在哪里? 电视里的男主播低沉、不带任何感情的嗓音清楚的传人他耳际—— “今天下午在洛杉矶好莱坞山下发生一起离奇车祸,车内一名中年男子已证实是有吸毒、伤害、诈欺等前科的雷克·韩德尔,警方到现场时他已死亡多时,失事原因不明,警方将进一步调查有无他杀的嫌疑……” 史奇当场跳了起来,瞪大了眼睛,电视画面停留了几秒钟,他认得那辆车,就是它带走了希尼!一股怒火自他胸中迅速燃烧起来,他愤而抓起桌子要砸掉那可恨的画面,旁边的人赶紧抓住他,将他推倒在地。 “史奇,你疯啦!” “他怎么可以死!怎么可以死!那希尼呢?希尼在哪里?!他愤恨不已的捶打着桌面,像个哭闹的孩子。 “史奇,你可不可以冷静点?”他们不怕他敲坏桌子,只怕他伤了自己的手,紧紧抓住他不停敲击桌面的拳头。 史奇甩开他们跳了起来,怒吼道:“要我怎么冷静?那是我们唯一的线索啊!” 他推开他们冲了出去,不想看见任何人,不想听见任何声音,什么演唱会、什么白金唱片、什么摇滚巨星,他都不要!也都不希罕!他只要希尼活着,只要她活着…… 他不自觉的跑到宝琳家门口,伫立在门前他更觉自责与心痛。这些日子以来,宝琳一定没有好好的休息过吧? 他轻轻敲门,门立即打开,仿佛在期盼某人的归来。 “史奇。”宝琳脂粉末施的脸庞显得过分苍白,她明显的瘦了,也明显的老了,眼神带着憔悴与倦意。不化妆的宝琳,一身T恤加牛仔裤,连鞋都没穿的模样,他是第一次看见。 “你还好吧?” “好极了。”宝琳给他一个虚弱的笑。“快进来吧!” “劳伦不在?” “他去参加一个朋友新公司的开幕晚宴。”宝琳懒洋洋的往沙发靠坐。 “你怎么没去?” “参加那种宴会多无聊,我不如窝在家里看电视。” 她看起来似乎真的没事,而且几乎恢复正常了,除了那张素净、略带疲惫的脸庞外,她还是以前的宝琳。 “宝琳……” “干嘛?”她拿起桌上水果盘内的苹果,咬了一大口。“自己拿,别客气。” “你看到新闻了吧?” 她明显的颤动了一下,随即又大口大口咀嚼其实是食不知味的苹果,眼中掠过一丝冰冷,语气却显得毫不在乎。 “一个人活得毫无意义,死得也莫名其妙。” 她笑了,丢掉手中的食物,站起身,也顺便把史奇拉了起来,带他到客厅另一边特制的吧台。 “我们来喝酒。” 她绕进吧台内,打量占了整面墙的酒柜,各式名贵的酒陈列在上面,她拿出两只高脚杯摆在史奇面前。 “今天不喝啤酒,我们喝高级的。” 她的眼睛扫过一瓶瓶高级名酒,似乎无从选择。 “要喝哪一种好呢?XO?还是威士忌?” 史奇的唇抿成一直线,他震惊且心痛的望着宝琳那事不关己的从容态度,不懂她如何做得如此轻松而自然?宝琳是个聪明理智的女人,她把她的泪水与悲哀都收藏在她坚强的面具下,她不是那种终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的娇弱女子,但她用泪水强装出来的笑容,用悲痛营造出来的从容,却更教他心疼。 “给点意见吧!” “啤酒。” “你少逊了。”她笑骂,拿出一瓶高贵精致的名酒,“就是这个,伏特加!” 倒完酒,宝琳才跳上高脚椅与他同坐。她举起酒杯,“今晚你要陪我喝个够,看谁先醉倒!” 她一饮而尽,浓烈的液体灌进她喉咙,她连眉头都不眨一下,又为自己重新再倒了一杯。 “我们好久没在一起喝酒了,真怀念。” 又喝完,又倒酒,又是自说自话。 “一个月没去GreePub了,员工还以为老板娘跑了,干脆让给别人经营算了。” 史奇的双眉紧锁。宝琳一口气喝了五杯,苍白的双颊已微微泛红,史奇握住了她的手,阻止她第六杯下肚。 “宝琳,你醉了。” “别傻了!”她笑道,“你忘了我是海量啊?” 他没忘,他只是不要她藉酒来掩饰她的悲痛。他收回了手,宝琳并没有接着喝,她的眼神变了,望着杯中摇晃的液体,幽幽的说:“有时我还真希望自己是一喝就醉的人。” 史奇也有同感。 宝琳抬起头,把眼光停在他脸上。“史奇……” 史奇回望她,终于在她黑亮的眸子里看到闪烁的泪光,虽然她脸上挂的是柔美而苍凉的微笑。 “我真不喜欢你这个样子。” 他一愣 “我认识的那个目中无人、骄傲自负、疯狂又风流的史奇到哪里去了?垂头丧气的不是史奇,史奇爱笑,爱生气,爱唱歌,他不是个容易被挫折打败的人。” 他张口结舌。 宝琳靠近他,她的眼神又变了,变得犀利又尖锐。 “你为什么消沉?你以为希尼也死了吗?” 他想说不,却开不了口,只能震惊不已的呆望她。 宝琳又恢复笑脸,放柔了声音。 “史奇,希尼是天使。” 她托起腮看着他,声音像梦幻似的轻柔。 “天使是不死的。” 史奇第一次有想哭的冲动,如果希尼是天使,那宝琳就是圣母,拥有惊人的毅力和智慧。 “我和她分散了七年,也曾经以为她已经永远离开我了,我酗酒、哭泣,但那又如何?我能用眼泪和酒把她找回来吗?别先把自己淹死就好了。 “谁告诉我她死了?谁能证明她死了?一切完全是自己想像,自己以为的嘛,有谁会笨到希望自己的女儿不在人世?我何必折磨自己?万一哪天她回来了,看见我像鬼一样,她会高兴吗? “只要相信她活着,她就是活着,自己若一点信心都没有,活的也会变成死的,相信自己太重要了。” 她露出了释怀开朗的笑容。 “就是这股强大又坚固的信心帮助我度过这七年,最后我找到她了,不是吗?两千多个日子都等了,这一、两个礼拜又算什么?” 史奇震惊得说不出话,他到今天才真正了解宝琳,她坚强的程度令他难以想像,她的话打醒了他,她只是个女人,却比他勇敢太多了。史奇这才发觉,他真的变懦弱了,真的变得不像自己了。 宝琳敲了一下他肩膀。 “我问你,希尼死了吗?, “不!”他几乎是用喊的。 “那你难过什么?有没有信心呀?” 史奇终于笑了,将近两个礼拜以来,第一次展开笑颜。 “有,跟你一样强。” “那就好好去唱歌,别让歌迷失望,别忘了,希尼是你最忠实的歌迷喔!” 史奇拥抱住她,他多么感激她,不管发生什么事,宝琳总有办法让他将悲愤化做笑容。宝琳,他最最敬爱的女人啊! ☆ ☆ ☆ 全美巡回演唱由南加州如火如荼的展开,这次挑动的不只是熊熊烈火,更如一枚杀伤力特强的原子弹,爆发力十足,全美的摇滚乐迷整个陷入疯狂状态。野火合唱团受欢迎的程度在演唱会中完全表露无遗——场场爆满的观众,震耳欲聋的尖叫声,歌迷疯狂的追踪、哭泣呐喊,他们以无懈可击的完美演出证明了他们的现场实力。 史奇在每一场的演出都表现得可圈可点。当他跃上舞台,他就变成灵魂的主宰者,用他的声音,用他的眼神,挑起人们潜伏在体内最狂野的细胞,将它释放,让它摇滚。 歌迷在现场感受他们最直接、最炙热的活力。震撼的重金属乐,他们呐喊狂舞;柔美的抒情摇滚,他们如痴如醉。 经常,史奇深邃而锐利的眸子扫过台下疯狂的歌迷,企图在拥挤狂乱的人海中寻觅一双天真的眼,寻觅一张甜美的脸,寻觅一个熟悉的人。然而,他一再的期盼,却一再的失望,他将这份期待又失落的复杂情绪深深藏在他日渐封闭的心灵里,锁在他日渐深沉的琥珀瞳眸中。 六十天完美的演出即将落幕,巴士在夜里奔驰着,驰向此次巡回表演的终点站,亦是起站的洛彬矶。 史奇倚在窗上,长发任黑夜寒风恣意掠扬,闪过他眼际的星空夜景,他只看见一片黑,没有色彩,没有美感,只有阴沉的黑。 希尼消失后,满天星斗似乎不再有人欣赏了,绚丽的夜景也不再美丽了。他讨厌黑,它会令他想起她那头乌亮俏丽的短发;他讨厌星星,它会令他想起她那双黑得发亮的大眼睛;他讨厌所有能和她联想在一起的东西;他更讨厌自己因她而改变。 他不想这样,却发现他找不到快乐的原因,找不到笑的理由,即使在歌迷热烈的回应下,他也只能笑得职业而毫无意义。他更不想这样对待他的歌迷,然而希尼失踪将近八十天了,一切都变了,他被自己的情绪影响,往舞台上狂野的演出,到后台他却又感到空虚与失落。舞台上尽情歌唱的史奇,是光芒四射的摇滚巨星;舞台下的史奇,却只是个失去灵魂的空壳。 “史奇。” 洛伊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他依然动也不动地凝视前方。 咖洛伊知道此时他心乱如麻,没有心情理会他,最近他经常这样发呆,任何人叫他都像是没听到似的。他径自开口,不管史奇愿不愿意听?听不听得进去? “你了解真爱是什么吗?爱上一个人是世界上最容易、也是最简单的一件事,却经常被人误以为它是复杂又难解的。你不可能和希尼一样不懂,只是你一再否认,一再欺骗自己,妹妹和情人的感觉是不同的,我不相信你分不出来,只是因为她太纯,所以你不敢承认,对不对?” 史奇眉头紧锁,洛伊说的没错,他不敢承认,而且害怕承认。 洛伊看着他漂亮的侧脸,认真的告诉他,“史奇,你二十二岁了,该理清自己的感情了。” 史奇终于把投注在外的眼光移到他脸上。 洛伊微微笑着。“我们和你一样想她,但没有人像你这样魂不守舍的,承认你爱上她吧!” 史奇拨开额前的发丝,垂下眼睑,忧然且无奈的说:“承认又如何?她人在哪里?” “我们会找到她的。”洛伊拍拍他的肩,“我们都很高兴你在演唱会上称职的演出,至少你还没丧失理智。” 史奇苦笑了一下。 “我们知道你很痛苦,但我相信希尼也会为你的表现感到骄傲的。” 史奇的心一阵抽痛,他忆起她在赛车场上的一段话,仿佛有预感她会离他而去,而他竟然忽略了她的不安,他总是这么粗心,总是这么大意……他痛苦的握拳。 “我答应她,如果可以,我会带她一起巡回表演,但是承诺无法实现,我只好认真的唱,在歌迷群中寻找她的影子,是她给了我力量。” 洛伊点点头。 “我们都相信她活得好好的,也许回到洛杉矶,她已经在家等我们了。” 史奇轻笑,有可能吗?他不敢奢望。 “早点休息吧,明天最后一场很重要的。” 史奇微微颔首,洛伊起身先行回房。 他再一次将眼光投向窗外,让黑夜占据他的视线,这次他看见的,不再是无色调的黑,他的眼中浮现了那张天真烂漫的小脸,他的思绪栽进了无渊的回忆—— 从那个小男孩撞进他怀里,就已扎实的撞进他的生命,盘据他的心灵,牵系他的灵魂……。再也没有人比他更愚蠢了,他发现自己迟钝的程度比一个百岁老头更甚,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言一语,竟是如此深刻的牵引着他,他承认他想她,而且想得快疯了。 她一直是那么的天真无邪—— 那是你们的帮派吗? 原来你们是唱歌的啊? 她总是那么的无助可怜—— 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 史奇,我们再也不要吵架了,好不好? 而她又是那么的甜美、令人心疼—— 史奇,我要当你的头号歌迷,和最忠实的朋友。 不管史奇是什么个性,我都喜欢。 有时她却又固执得可以—— 你不跟我回家,我就站在这里淋雨,淋到死掉! 你想道歉吗?说吧! 她是那么的需要他,那么惊慌失措的哭喊求救—— 史奇,救我…… 他的心紧紧纠缠在一起,他竟然想她想到难以呼吸。她的笑容灿烂得令他心跳,她的眼泪无助得令他心碎,她的纯真甜蜜得令他心动,他忆起她那张天真又无辜的小脸,迷惑却认真的表情—— 史奇,我很喜欢你,可是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爱你。如果你走了,我一定会很难过的。 天啊!我的希尼,我多么喜欢你,我到现在才敢承认我真的爱你,如今你走了,是不是上帝对我的无知的惩罚? 他要为她写一首歌,把他对她强烈的思念谱成乐曲,只要为她一个人唱,只要对她一个人唱。 他一刻也不迟疑的执笔写下内心源源不断的灵感,桌上凌乱的纸张填满了潦草的字迹,有词也有谱。他写了又写,改了又改,连哼唱都没有,只凭直觉与想像的音感作曲。 终于,他在完成的歌词上大大的写下他的主题:RealLove。他终于寻到了真爱,却也同时失去了真爱。他从来不去正视内心对她真正的感受,总是一再漠视她对自己的重要;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对她的关心有多深厚,总是一再告诉自己,她只是个妹妹。如今,她消失了,他第一次尝到失落的痛苦;她生死未卜,他第一次感到傍徨无助的无奈…… 他轻轻启口,像第一次开口唱歌那样紧张。然后,他愣往了,他竟然发现他的声音出不来,他不敢唱,他没有勇气唱!他简直不敢相信,摊在他面前的纸张只是死的旋律,他无法给它生命,他终究还是失败了,只是一首歌而已,他都无法献给她…… 所有思绪向他席卷而来,他愤而起身,一手挥开了纸张,一脚踢翻了桌面。希尼就像这首歌,是他内心最深的痛楚,他只能将它深深埋藏,无法表达,也无处表达,只要希尼一天不出现,这首歌永远也无法成为真正的歌。 他冲进房里,他必须忘掉过去,他必须回到自我,这样下去,他肯定会疯掉! 巴士依然奔驰着,夜风从窗外钻进车内,吹乱散落一地的纸张。洛伊和杰克从房里出来,关上窗户,扶正桌子,将那首未成形的歌一一拾起,史奇龙飞凤舞的字迹映人他们眼里,彼此心里有数的对看一眼,然后悄然地将它收藏起来。 ☆ ☆ ☆ 结束两个月完美的巡回演唱会,他们立刻进入录音室,决定发行一张只有五首歌的EP纪念专辑,内容以关怀受虐儿与失踪儿童为主,希望把对希尼的关爱扩大到每一个与她有同样遭遇的孩子身上。 这世上有太多看不见的黑暗,看不见的丑陋,它们剥夺了孩子的天真与成长,同样是无邪的孩童,却有天壤之别的命运,幸福的人们很难想像那种无助与惶恐。孩子是无辜的,为何总有些不起眼的角落,不时传来哭泣的声音?为何总有人可以享受天伦之乐,而有人却只能躲在黑夜的寒风中颤抖? 这并不是希尼一个人的故事,而是有太多类似、但人们不愿去正视的问题,他们要说、要唱、要表达,希望让世界听见他们的不满;让世界听见来自另一种生命的无奈。 他们唱出了悲愤、不平,和深深的爱与关怀,唱片推出后,立即受到广大的回响,人们接受了他们的呐喊,并且深受感动。 他们将获得的所有版税收入全数捐给了儿童慈善基金,他们不敢奢望能解救每一个孩子,但至少……能给他们一点帮助,让这样的孩子少一点,快乐一点…… ☆ ☆ ☆ 伤痛在日子的流失中累积沉淀,每个人都刻意避开过去的话题,希尼宛如大海中的泡沫般消逝无踪,对她的记忆,大家都小心的封锁在心里,再也没有人提到她的名字,而生活依然要过…… 宝琳把GeenPub顶让给他人,她打算为希尼添个弟妹,等她回来,她也不会寂寞;黛芙妮搬进了史奇家,她和洛伊计划一年后结婚;杰克也交了女朋友,是个女子乐团的吉他手,两人在一场音乐盛会上认识,不到一个礼拜便宣布他们的恋情;而乔也终于完成心愿,买了一辆拉风又帅劲的跑车。 史奇似乎完全恢复了,啤酒、party、演唱会占满他所有时间,他无暇去想其他的事,完全热中于音乐。他依然是以前那个爱笑、爱生气,狂野不羁又任性叛逆的史奇,只有到了深夜,他会将自己锁在阁楼里,让黑暗与星斗包围他。 每天每夜,他刻意模糊过去的影像,努力冲淡对她的记忆,然而她的脸孔是那样的清晰,即使日子如流水般的逝去,他始终不放弃寻找她的踪迹。他深信她就在某处,活得安然无恙。他知道有一天,他的双手能再次拥抱她,疼她一辈子,呵护她一辈子。他在等,等那一天的来临。 ☆ ☆ ☆ 野火合唱团更受欢迎了,年底的全美音乐奖,他们实至名归的获得最佳新进摇滚团体及年度最佳单曲奖,野火的名声快速的升至最高点。 两个月的巡回演唱疯狂了全美各地,而后的日本之行更风靡了整个亚洲。他们与史密斯飞船、杀戮合唱团等知名乐团的伦敦演唱震撼了欧洲,参加莫斯科和平音乐祭的演出更摇滚了全世界! 野火已成为数一数二的顶尖摇滚乐团,排行榜上的常客,各大音乐杂志最常出现的封面人物,不但史奇接连六期被票选为十大性感男歌手榜首,洛伊和杰克亦连获吉他玩家杂志颁授的最佳演奏者,而乔更是积极准备发行打鼓的教学录影带。 当时在伦敦演唱会上曾发生了一段小插曲,一名疯狂的男歌迷跃上舞台狂舞,被工作人员丢下台后,在史奇演唱最后一首安可曲时,将酒瓶丢上台,打掉他手上的麦克风,划破他的嘴角,现场尖叫声如雷贯耳。 史奇愤而跳下舞台与他扭打,似浪潮般的人群直向他拥来,工作人员一一跳下扯开双方,现场整个陷入一片混乱,拥挤的人潮尖叫声不断,台上台下乱成一团,演唱会因而中断,数十人因过度拥挤而休克昏迷。 直到半小时过后,史奇才带着受伤的嘴唇、被撕破的上衣、被抓红的手臂,回到台上唱完最后一首歌,并在曲终时向歌迷说了一段话—— “我要你们是因为爱我的音乐,所以才来看我的演唱会,我绝对会给你们最好的演出。如果你是存着闹场的心理,我告诉你,滚出这个体育馆,我不想浪费我的时间为不想听我唱歌的人唱歌。” 然后他砸烂了麦克风,踢掉了音箱,将上衣扔了出去,连谢幕也没有就回到后台,从此他叛逆的形象更深植人心,但这不但没有减低他的声誉,反而使他更受欢迎,人们醉倒在他狂野的眼神中,崇拜他的我行我素,痴迷于他的骄傲,甚至不屑的态度。 他的女朋友一个换过一个,却从没有个认真、没有一个用心,因此他的形象又多了一个——风流。 他不在乎,他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他把他的真爱藏在心里,把他的热情给了音乐。对女人,他能给的只有虚情假意,而她们心甘情愿,因此他变成了既叛逆又花心,既狂野又骄傲,既冷酷却又最具亲和力的人,而人们却爱极了这样复杂又多变的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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