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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同性恋的评判包括以下四个层次:(1)法律评判:它是否犯罪;(2)宗教评判:它是否道德;(3)医学评判:它是否疾病;(4)社会评判:它是否异常。同性恋在人们心目中从宗教意义上的罪人和法律上的罪犯改变为病人,被认为是一个人道主义的转变,因为这样他们就从应当被诅咒和镇压的对象,变成为需要帮助和理解的对象了。如果同性恋倾向是遗传的疾病,那么有这种取向的人就不能被谴责为具有邪恶的道德的或有罪的习惯了。后来,又发生了第二次转变:从以同性恋为身体或心灵的病态,转变为认为它不是疾病,而不过是一种异于常人的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个人倾向。在现代,由于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影响,同性恋者在许多国家获得了合法地位,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又发生了第三个转变,变得更加宽容,认为它只不过是一种与众不 的生活方式而已, 同性恋作为一种性取向不仅是正常的,而且是自然的。 同性恋社群中对于自己性倾向的评价差异很大,不同年龄层,不同教育程度,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有十分不同的看法。随着时间推移,社会变迁,这些人旧的看法也在不断地改变。 概括地说,可以将同性恋者的道德观念分为三大类:第一类认为,同性恋是罪恶,自己是有罪的,罪孽深重;第二类认为,同性恋是疾病,自己是有病的,需要治疗;这种人常常认为自己命运不佳,陷入痛苦、孤独的感觉之中;第三类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生活方式,自己既没有罪也没有病,与常人无异。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正常的,并不违反人的天性,强调自己的权利,尤其是性爱的权利,社会无权干涉。 同性恋是罪恶 同性恋者当中不少人有犯罪感,试图像"戒烟"一样将自己的不良倾向戒掉。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在交谈中表露出很深的负罪感和压抑感, 他说:"我懂这事以后,觉得很痛,跟任何人都不能表达。书上讲得很隐晦,但我知道自己是这样的人。我和领导、同志们都处得很好,但是和他们没法谈。我知道自己不正常。我有时表现出女人的言谈举止,有时能控制,有时下意识流露出来。有的同事说,你说话真好听,像小女孩似的,性格温柔挺好的。可也有人说,你女里女气的。我听了很自悲......我总觉得这不是什么值得张扬的事,我不愿把这种身份暴露出去,我惭愧,有负罪感。很压抑。现在的年轻人敢爱敢恨,我们这些在正统教育下长大的人却总认为这不是什么好事。自己有批判能力,才感到痛苦,人都有点双重人格了。我和朋友说,我们都有挺好的人,唯独这一点和人家不一样。我自觉工作能力、理解能力都不比别人差,但我知道自己在这一点永远不如人家,这将是我终身的遗憾......我觉得是先天的,不怨父母,不是谁教的,不是看书看的,咱这种人就是这种人。人家不是不注意我们,就是厌恶我们。别人不能设身处地为我们想,我能设身处地为他们想。有时我幻想有一种办法,打针吃药能改变我。但是治病的人都不是我们这种人,所以不能了解我们。我几次试图像戒烟那样把它戒掉,最终还是失败了。" 我们一再向他解释,我们作为调查研究者,同他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但他不愿意相信, 说:"我觉得这件事挺丑恶的,我的感觉很难表述。虽然你们并不是警察,我也不是罪犯,但就像小偷偷了东西不愿向别人说一样,怕别人看不起。和别人之间缺乏沟通的桥梁。" 同性恋者中的确有人对自己的性取向怀有负罪感,有一位在来信中这样写道:"老实说,我只遇到过一位和我同样的人,只做过一次违背道德的事。但事毕我们都厌恶对方,彼此痛悔。以后我们再无信件来往。每念及此,我都有种罪恶感。" 当一位同性恋者被问及对周围的人有什么评价和想法时, 他说:"我觉得自己如同过街老鼠,又怎会去对别人评长论短呢?至少社会公德、道德还是应该遵守的,一些传统美德还是应该崇尚的。" 有些同性恋者在发现自己的性倾向之后,由于道德感过强,产生了严重的自我厌恶感: "我从没像某些人那样觉得这种倾向时髦,一想起自己是这种人都觉得恶心。""每当做了同性恋的梦,醒来便觉极恶心,白天再试着想看漂亮男孩时,心里真是又恶心又有罪恶感,已经一点兴趣都没有了。我不需要去纠正自己的倾向,因炮已经再也不敢也不想对同性有丝毫兴趣。但我却没有信心和异性交往了,因为我觉得我这样一个天生的同性恋可能在胚胎期就决定了性本能中没有对女性的爱,即使能成,也有很勉强生硬的感觉和不同于正常人的痛苦。如果不能成呢,与别人结婚不是害了别人吗?何况在不能解脱的重压下,我能成功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一位调查对象在信中提问道: "这种倾向是不是道德的?多年来我一直有一种作贼的感觉。可这一切并不是故意的。我真的很无奈。这种倾向变成行为是不是违法或犯罪的?" 一位结婚后不和妻子过性生活的同性恋者很痛苦地说: "阳痿是莫大的耻辱,可是我只能让她这样认为,不敢告诉她真正原因。因为社会上把同性恋当成不能容忍的罪恶、丑恶,比阳痿还要糟。所以只好两害相权取其轻就让她以为我是阳痿。" 有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我有负罪感,觉得对不起父母。他们把我养这么大,这事让社会上知道了觉着害臊。 "前文曾提到一位同性恋者,他在被别人要求搂着睡觉时这样说: "得,我白天作人,晚上作一回鬼吧!"当他承认自己的行为是"作鬼"时,就已经表明了自己对这种行为在价值上的否定态度。 一位医生这样谈到他的同性恋朋友: "许久以来,他一直为此而困惑、惶恐、自责、自弃,几乎完全丧失了生活的欲望与兴趣。他一直认为自己的性行为是有罪的, 对不起朋友,亵渎了感情,可又无法遏制自己的性冲动或性取向。始终在'白天作人晚上作鬼'的激烈矛盾心态中苦苦挣扎,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之中。他曾说过,他的灵魂是肮脏的。作为医生,我以为这是一种难以医治的病态并为自己束手无策而愧疚;作为朋友,我既认为他这种倾向让我难以忍受,又为自己不忍看他痛苦而不能不关心他而惶惑。" 一位同性恋者最早是从与外国人的交往中认识到自己是同性恋的: "我从他那回家后,写了一篇日记,上面有这样的句子:我去XX家,没想到他是同性恋,我被资产阶级俘虏了……啊, 我完全被资产阶级俘虏了!!!那是198 0年。没想到我的日记被哥哥看到了,他说,你怎能和人干这事?中国话叫鸡奸,要叫父母知道了还不气死。那时我有政治上的堕落感,也怕被发现,去他家时一见到有中国人就赶紧躲开。" 对自己的同性恋倾向怀有犯罪感的人们当中,不少人产生过自杀的念头,这是自我否定、自我厌恶的极端形式。 一位同性恋者在发现自己的真实的性倾向后,由于负罪感太重,曾试图自杀:"我都快被自己弄成精神病了,怀疑,慌张,忧郁和恐惧,痛苦得无法自控的精神折磨,心理完全变态,完全不服从意志。自杀竟成了遏制自己精神失常的唯一方法。第一次服药自杀未死,妈妈的惊慌痛哭使我心如刀绞。我对对她,但我却实在没有办法呀!"他的负罪感发展到一咱严重自我否定、自我封闭、自我诅咒的程度:"更让我恐惧的是,我根本无法逃避痛苦。不能上街,因为街上有情侣;不能听歌、读小说、看电视电影,因为其中都有'情'字,让我想起那不属于我的世界。有同学稍微挨近我, 我就害怕自己出现稀奇古怪的念头;我试图去接近女生,但一想到'你又不爱她们', '你害了别人',立即便极忧郁,丧失信心。每每想到异性,在极度压力下竟出现恐惧的感觉。抱着能成就生,失败就死的压力,我想就是正常人也不能激起性欲、不能勃起了,何况我又有同性恋的倾向。我对未来根本绝望了,要不是前次自杀看到妈可怜的样子,我早就结束自己肮脏的生命了。" 另一位曾自杀未遂的同性恋者说: "我当时痛苦过,曾自杀过,但一想到父母姐妹又有了信心。我上大二时最消沉,经常雨天一个人出去任凭风吹雨打。我很想找一个人倾诉一番,可是找谁呢?我开始搜集各种资料,希望能治疗。我照书上所说的尽量克制自己,然而克制之后是欲望的进一步加强!书上的各种治疗办法都无济于事,克制自己简直是折磨人。" "有时候我真想自杀, 因为对我想爱的人,我无法(不敢)去爱(因为一种社会规范和自身社会存在),而对我不爱的人,我又提不起精神与其交往。" 一位南方农村的农民在信中说: "心理压力太重了。我有时想寻短见,但离不开亲人,只好抱着一丝希望生存下去。我现在才知道人为什么会得精神病。我真的无脸见人,表面上装出快乐的样子,其实我没有一天快乐过。失恋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我拼命去忘掉一些事一些人。我真的快乐要疯了,再加上手淫过度,身体虚弱,满脑子是做爱、性交,充满幻想。有时想去作变性手人,但没有勇气去面对未来,怕选择错会害了父母,也害了自己。反正这样下去,我会变成一个没事业、没地位的废人,因为我没心情去做事。" 一位同性恋者表达了他的痛苦绝望以及渴望死亡和"重来一遍"的心情: "我永远不会为自己是gay而自豪。 自豪这种东西是幻想药底下的歇斯底里。我只是坚持低等生物也有活下去的权利。有些黑人说,黑是最美的,我看也是自欺欺人。我在内心总是想,自己如果能从头再来该多好,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染上了许多坏毛病。尽管不抽烟不喝酒,可我暴食,有些时候吃得几乎不能动弹,连呼吸都困难,然后我开始害怕自己马上会死去,等感觉好一点就到卫生间去呕吐。我知道这样下去没有好处,可我在内心是渴望死亡的,因为我要新生,要从头再来,可再也不会有头了,不会有了。" 这位同性恋者还说: "我最要好的朋友知道我的事后已疏远了我,我不怪他,当我不知道自己属于同性恋时,也一样不能接受这种事;就是现在意识到自己是同性恋者,偌仍然不能接受。毕竟在正统道德观耳濡目染下长大,很能一下改变观念。只是没有友谊,没有爱情,我不知道前面的路该如何走。反正毕业后就赶紧工作,早点挣钱替换妈,也算尽一份孝心。等孝道尽完,我就想出家,静渡一生。" 调查发现,有不少同性恋者表达过想出家当和尚的愿望,而这些人都是对自己的同性恋倾向抱有较重负罪感的人。例如一位同性恋者这样讲到他的好友出家当了和尚后他的感想: "在那段灰暗的日子里,无疑我的心情也是灰色的,内心无奈且无助,我开始越来越多地出入寺庙。晨钟暮鼓,祥云缭绕,以及声声入耳的诵经文的声音,与我当时的心情非常吻合,从那念诵经文的声音里,我分明听出了一种无奈,对世事沧桑的一种无奈反抗,而少有看破红尘后的超脱。" "有一段时间我想去当和尚, 当然是为了逃避现实。可我可能吗?我会嘲笑宗教特别是有组织的宗教的。我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我就像那出戏《等待戈多》里的人一样总在等,可不知自己等什么。这种焦虑有时真能让人发疯,越来越令人感到人生的荒谬和无意义。" 一位认真考虑出家的同性恋者这样解释自己的动机: "我不希望自己脑袋一热做出自己后悔的事。说实在的,我选择这条路,完全是为了逃避现实,逃避内心的苦闷,通过它寻求另一种生活,这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方法罢。因为我觉得,我此生注定痛苦一生,寻求这种生活或许会好一点。再说我也确实能适应这种生活。说我注定痛苦一生,那是因为,多少年来我痛苦的不是没有伴,不是单单生理的痛苦,而是我爱的不能得到,我追求的是心理上的爱抚。我需要一个平常的人生,同别人一样的一份爱,一个温暖的家,可我此生注定得不到它。" 出于这种对同性恋倾向的否定性价值观,同性恋者之间有时甚至会互相规劝,特别昌年长的同性恋者有时会规劝年轻的同性恋者,希望他们不要走上这条路。一位中学生说: "我和XX是87年冬天认识的,他说这方面的事能收敛就收敛,万一有个闪失不好。"一位年近半百的同性恋者说:"对年龄小的人应尽量帮助,使他们接近异性,以便一生过得更幸福些。同性恋是受谴责的,不幸的。""我觉得我们是无辜的。但我也不希望小孩走上这条路。"一位中年人说:"对于年龄小的朋友,我们会以过来人的身份去规劝他们好好地生活,过正常人的生活。但这种规劝奏效不大,因为我们也曾被别人劝说过,但是我们还是沉下去了。明知道劝阻是没有用的,可是我们还是尽力地说道理,劝劝他们,以 自己后悔心情劝说他们过正常人的生活。好像只有这样,心理才能平衡一些。" 有些同性恋者对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恋关系没有负罪感,但与年龄太小的少年打交道有负罪感。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这样说:"我对小孩有犯罪感。"北京同性恋者当中流传着X医院一位医生自杀的故事。他喜欢一个男孩子,骗那男孩说是给他治病,结果把那男孩搞了。男孩把发生的事告诉了家长,家长找到医院领导,在领导要找这位医生谈话时, 他割腕自杀了。一位女气很重的调查对象说;"我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我很珍惜这个,我也有责任感 。我要把儿子培养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不能让他往这方面发展,所以我对勾引小男孩的人深恶痛绝。" 一些同性恋者不仅对自己的性倾向感到耻辱,而且看不惯那些满不在乎的人,觉得他们不知羞耻。 一位调查对象说:"听说XX被抓起来以后,跟人耍嘴皮子,大摇大摆又出来了,没有羞耻的感觉。在是我的话,就很害怕这样。""我是先天的,我也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我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相当满意。我是共产党员,有家庭,有妻子儿女,有社会地位,一旦被人知道了不得了。我还特别反感圈里人的一种倾向,就是爱说谁都是同性恋,什么这个演员也是,那个名人也是的。" 即使是在西方社会中,同性恋倾向在许多人眼中也仍是负面事物,是丑闻。由于社会长期以来视同性恋为异常,导致同性恋者自身也多有认为自己反常变态的;认为自己属于偏离正常状态的边缘状态,是不正常、不自然的。在自我价值评判方面,我们的问卷数据显示,寻求过治疗的人与不曾或不愿寻求治疗的人有着很大的差异。前者大多认为自己生活得不幸福,精神负担较重,认为自己的行为违反社会道德,是不正常、不符合人的本性的,认为有必要对自己的性倾向加以矫正,而且如果有了可以矫正的方法,他们也愿意加以矫正;后者的回答却基本相反,这些人对同性恋行为的价值评判我们在随后的几节中会详加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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