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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近黄昏。 西方只淡淡地染着一抹红霞,阳光还是黄金色的。 金黄色的阳光,照茫山谷里的菊花上。 千千万万朵菊花,有黄的、有白的、有浅色的,甚至还有墨菊,在这秋日的夕阳下,世上还有什么花能开得比菊花更艳丽? 秋天本来就是属于菊花的。 沈璧君这一生中从来也没有瞧见过这么多菊花,这么美丽的菊花,到了这里,她才知道以前见过的菊花,简直就不能算是菊花。 四面的山峰挡住了北方的寒气,虽然已近深秋,但山谷中的风吹在人身上,仍然是那样温柔。 天地间充满了醉人的香气。 绿草如茵的山坡上铺着条出自波斯名手的毯子,毯子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鲜果,还有一大盘已蒸得比胭脂还红的螃蟹。 沈璧君身上穿着比风还柔软的丝袍,倚在三四个织锦垫子上,面对着漫天夕阳,无边秋景,嘴里啜着杯已被泉水冻得凉沁心肺的甜酒,全身都被风吹得懒洋洋的,但是她的心,却乱得可怕。 她越来越不懂得小公子这个人了。 这些日子,小公子给她吃的是山珍海味,给她喝的是葡萄美酒,给她穿的是最华丽、最舒服的衣裳,用最平稳的车、最快的马,载她到景色最美丽的地方,让她宴尽人世间最奢侈的生活。 但是她的心里,却只有恐惧,她简直无法猜透这人对她是何居心,她越来越觉得这人可怕。 尤其令她担心的,是萧十一郎。 她每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看来仿佛很快乐,但她却看得出他那双发亮的眼睛已渐渐黯淡,那种野兽般的活力也在慢慢消失。 他究竟在受着怎么样的折磨? 他的伤势是否已痊愈?沈璧君有时也在埋怨自己,为什么现在想到萧十—郎的时候越来越多,想到连城璧的时候反而少了? 她只有替自己解释! “这只不过是因为我对他有内疚,我害了他,他对我的好处,我这一生中只怕永远也无法报答。” 萧十一郎终于出现了。 他从山坡下的菊花丛中,馒慢地走了出来,漆黑的头发被散营,只束着根布带,身上被着件宽大的、猩红色的长袍,当胸绣着条栩栩如生的墨龙,衣袂被风吹动,这条龙就仿佛在张牙舞爪,要破云飞出。 他两颊虽已消瘦,胡子也更长,但远远望去,仍是那么魁伟,那么高贵,就像是位上古时君临天下的帝王。 小公子倚在他身旁,扶着他显得更娇小,更美丽。 有时甚至连沈璧君都会觉得,她的女性娇柔,和萧十一郎的男性粗犷,正是天生的—对。 “可惜她只不过是看来像个女人而已,其实却是条毒蛇,是条野狼,无论谁遇见她,都要被她连皮带骨一齐吞下去!” 沈璧君咬着牙,心里充满了怨恨。 但等她看到萧十—郎正在对她微笑时,她的怨恨竟忽然消失了,这是为了什么?她自己也不如道。小公子也笑了,娇笑着道:“你瞧你,我叫你快点换衣服,你偏不肯,偏要缠着我,害得人家在这里等我们,多不好意思。” 这些话就像是一根根针。在刺着沈璧君。 萧十一郎真的在缠她? 他难道真的已被她迷住了,已拜倒在她裙下? “但这也许只不过是她在故意气我的,我为什么要上她的当?何况,他又不是我的什么人,我根本就没有理由生气的。” 沈璧君垂下头,尽力使自己看来平静些。 他们巳在她对面坐下。 小公子又在娇笑着道:“你看这里的菊花美不美?有人说,花是属于女人的,因为花有女人的妩媚,但菊花却不同。” 她用一根银锤,敲开了一只蟹壳,用银勺挑出了蟹肉,温柔地送入萧十一郎嘴里,才接着道:“只有菊花是男性化的,它的清高如同诗人隐士,它不在春天和百花争艳,表示它的不同流俗,它不畏秋风,正象征着它的倔强……” 她又倒了杯酒,喂萧十一郎喝了,柔声道:“我带你到这里来,就因为知道你一定喜欢菊花的,因为你的脾气也正和菊花一样。”萧十一郎淡淡道:“我唯一喜欢菊花的地方,就是将它一瓣瓣剥下来,和生鱼片、生鸡片一齐放在水里煮,然后再配着‘竹叶青’吃下去。” 他笑了笑,接着道:“别人赏花用眼睛,我却宁可用嘴。” 小公子笑道:“你这人真煞风景。” 她吃吃的笑着,倒在萧十一郎怀里,又道:“但我喜欢你的地方,也就在这里,你无论做什么都和别人完全不同的,世上也许会有第二个李白,第二个项羽,但不会有第二个萧十一郎,像你这样的男人,若还有女孩子不喜欢你,那女孩子就一定是个白痴。” 她忽然转过脸,笑眯眯的瞧着沈璧君,道:“连夫人,你说我的话对不对?” 沈璧君冷冷道:“我已经不是女孩子了,对男人更没有研究,我不如道。” 小公子非但一点也不生气,反而笑得更甜了,道:“一个女人若是不懂得男人,男人又怎么会喜欢她呢?我本来正在奇怪,连公子有这么样一个美丽的夫人,怎会舍得一个人走呢?现在我才明白,原来是因为……”她这话虽然没有说完,但意思却已很明白。沈璧君虽然不想生气,却也不禁气得脸色发白。小公子又倒了杯酒,笑道:“这酒倒不错,是西凉国来的葡萄酒,连夫人何不尝尝?连夫人总不至于酒都不喝吧?否则这辈子岂非完全白活了!” 沈璧君闭着嘴,闭得很紧。 她生怕自己—开口就会说出难听的话来。 小公子道:“连夫人莫非生气了?我想不会吧?” 她眼被流动瞟着萧十一郎接着道:“哦若坐在连公子身上。连夫人生气还有些道理,但是他……连夫人总不会为他生我的气,吃我的醋吧?” 沈璧君气得指尖都已冰冷,忍不住抬起头——她本来连瞧都不敢瞧萧十一郎一眼的,但这一抬起头,目光就不由自主瞧到萧十一郎的脸上。 她这才发现萧十一郎不但脸色苍白得可怕,目中也充满了痛苦之色,甚至连眼角的肌肉都在不停地抽搐着。 他显然正在忍受着极大的痛苦。 萧十一郎本不是个会将痛苦轻易流露出来的人。 沈璧君立刻就忘了小公子尖刻的讥讽,颤声问道:“你的伤,是不是……” 萧十一郎笑了,大声道:“什么?那点伤我早已忘了。” 沈璧君迟疑着,突然冲了过去。 她的脚还是疼得很——有时虽然麻木得全无知觉,有时却又往往会在睡梦中将她疼醒,她全身的力气,都似已从这脚上的伤中流了出去,每次她想自己站起来,都会立刻跌倒,但现在,她什么都忘了。 她冲过去,一把拉开了萧十一郎的衣襟。 她立刻忍不住惊呼出声来。 很少有人会听到如此惊惧、如此凄厉、如此悲哀的呼声萧十一郎的胸膛,几乎完全溃烂了,伤口四周的肉,已烂成了死黑色,还散发着一阵阵恶臭,令人作呕。 现在沈璧君才知道他身上为什么总是穿着宽大袍子,为什么总是带着狠浓烈的香气,原来他就是为了要掩隐这伤势,这臭气、就算心肠再硬的人,看到他的伤势,也绝不忍再看第二眼的。 沈璧君的心都碎了。 沈璧君虽然不懂得医道,却也知道这情况是多么严重,这种痛苦只要是血肉之躯就无法忍受。 但萧十—朗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却还是谈笑自若。 他难道真是铁打的人么? 又有谁能想象他笑的时候是在忍受着多么可怕的痛苦? 他这样做是为了谁?为了什么? 小公子摇着头道:“好好的怎么哭了?这么大的人,都快生孩子了,动不动就哭,也不怕人家瞧见笑话么?” 沈璧君用力咬着嘴唇,嘴唇已咬得出血,瞪着小公子颤声道:“你……你好狠的心呀!” 小公子又笑了,道:“我好狠的心?你难道忘了是谁伤了他的吗?是你狠心?还是我狠心?” 沈璧君全身都颤抖起来,道:“你眼看他的伤口在溃烂,为什么不为他医治?……” 小公子叹道:“他处处为你着想,为了救你,连自己的性命都不要了,但他对我呢?一瞧见我,就恨不得要我的命。” 她叹了口气,道:“他对我只要对你一半那么好,我就算自己挨一千刀、一万刀,也舍不得伤他—根毫发,可是现在,杀他的人却是你,你还有脸要我为他医治?我真不懂这句活你是怎么好意思说出口来的?” 沈璧君嘶声道:“你不肯救他也罢,为什么还要他喝酒?要他吃这些海味鱼虾?” 小公子道:“那又有什么不好?我就是因为对他好,知道他喜欢喝酒,就去找最好的酒来,知道他好吃,就为他准备最新鲜的海味,就算是世上最体贴的妻子,对她的丈夫也不过如此了,是不是?” 沈璧君道:“但你明明知道酒和鱼虾都是发的,受伤的最沾不得这些东西,否则伤口一定会溃烂,你明明是在害他!” 小公子淡淡道:“我只知道我并没有伤他,只知道给他吃最好的东西,喝最好的酒,别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 沈璧君牙齿打战,连话都说不出了。 萧十一郎一直在凝注着她,那双久已失却神采的眼睛,也不知为了什么突然又明亮了起来,直到这时,他才笑了,柔声道:“一个人活着,只要活得开心,少活几天又有何妨?长命的人难道就比短命的快活?有的人活得越久越痛苦,这种人岂非生不如死?只要能快快乐乐地活一天,岂非也比在痛苦中活一百年有意义得多。” 小公子拍子笑道:“不错,这才是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萧十一郎果然不愧为萧十一郎!若为了一点伤口,就连酒都不敢喝了,那他就不是萧十一郎了!” 她轻抚着萧十一郎的脸,柔声道:“只要你活着一天,我就会好好地待你,尽力想法子令你快乐,无论你要什么,无论你想到哪里去,我都答应你。” 萧十一郎微笑着,道:“你真对我这么好?” 小公子道:“当然是真的,只要瞧见你快乐,我也就开心了。” 她遥望着西方的晚雾,柔声接着道:“我只希望你能多活些日子,能多活几天也好……” 晚霞绚丽。 但这也只不过是说:黑暗已经不远了。 沈璧君望着夕阳下的无边美景,又不禁泪落如雨。 萧十一郎神思也似飞到了远方,缓缓道:“我既不是诗人,也不是名士,只不过是个在荒野中长大的野孩予,在我眼中看来,世上最美丽的地方,就是那无边无际的旷野,寸草不生的荒山,就连那漫山遍野的沼气毒潭,也比世上的所有的花朵都可爱得多。” 小公子失笑道:“你真是个与众不同的人,连想法也和别人完全不同。” 萧十一郎笑道:“就因为我是个怪人,所以你才会喜欢我,是么?” 小公子伏在他膝上,柔声道:“一点也不错,所以我无论什么事都依你。你若真想到那种地方去,我们现在就走。” 萧十一郎长长吐出口气,道:“只要我能再回到那里,就算立刻死了,也没什么关系。” 小公子道:“好,我答应你,我一定让你活着回到那里,然后……” 萧十一郎打断了她的话,悠悠道:“然后再死在那里,是么?。” 穷山,恶谷。 山谷间弥漫着杀人的瘴气。 谎言必定动听,毒如蛇蝎的女人必是人间绝色,致命的毒药往往甜如蜜杀人的桃花瘴也正是奇幻绚丽,令人目眩神述。 但忠言必逆耳,良药也是苦口的。 这是什么道理? 难道这就是“造化弄人”?还是上天有意在试探人类的良知? 沈璧君想不通这道理。 若说天道是最公平的,为什么往往令好人都坎坷终生、受尽拆磨,坏人却往往能享尽荣华富贵? 若说,“善恶到头终有报”,为什么小公子这种人却能逍遥自在活下去,萧十一郎反得死! 后面是寸草不生的峭壁,前面是深不可测的绝壑。 萧十一郎嘴里又在低低哼着那首歌,亦这种时候、这种地方听来,曲调显得更凄凉、更悲壮、也更寂寞,但他的神色却是平静的,就仿佛流浪天涯的游子,终于又回到了家乡。 小公子一直在凝视着他,忍不住问道:“你真是在这地方长大的么?” 萧十一郎道:“嗯!” 小公子叹了口气,道:“一个人要在这种地方活下去,可真不容易。” 萧十一郎嘴里忽然露出一丝凄凉的微笑,悠悠道:“活着本就比死因难得多。” 小公子眼波流动,道:“但千古艰难唯一死,死,有时也不如你想象中那么容易。” 萧十一郎道:“只有那些不想死的人,才会觉得死很苦。” 小公子眨着眼,笑道:“你难道真想死?我倒不信。” 萧十一郎淡淡道:“老实说,我根本没有仔细去想过,根本就不如道自己是想死,还是想活?” 小公子缓缓道:“但死既然是那么方便的事,你若真想死,又怎会活到现在?” 萧十一郎不说话了。 小公子笑了笑,道:“你还想再往上面走么?看来这里已经像是路的尽头,再也走不上去了。” 萧十一郎沉默了很久,喃喃道:“不错。这里明明已到了尽头,我为什么还要想往上走?……真的,我为什么还要想往上走。……。” 他忽然向小公子笑了笑,道:“我想一个人在这里站一会儿,想想小时候的事。” 小公子道:“你站不站得稳?” 萧十一郎道:“你为何不让我试试?” 小公子眼珠子转了转,终于放开了扶着他的手,笑道:“小心些呀!莫要掉下去了,连尸首都找不着,活着的萧十一郎我虽然见过了,但死了的萧十一郎是什么样子,我也想瞧瞧的。” 萧十一郎笑道:“死人虽比活人听话,但却一定没有活人好看,你若瞧见,只怕会变得讨厌我了,我何必让你讨厌呢?” 他又回头向沈璧君笑了笑,忽然跃身向那深不可测的绝壑中跳了下去…… 沈璧君全身都凉透了。 萧十一郎果然是存心来这里死的! “是我害了他!是我害了他……” 这声音就像是霹雳,一声声在她耳边响着! “他死了,我却还有脸活着……。·我怎么对得起他?我又能活多久?还有谁会来救我……。” 想到小公子的手段,沈璧君再也不想别的,用尽全身力气,推开了扶着她的人,也纵身跳入了那万丈绝壑中。 奇怪的是,在她临死的时候,竟没有想到连城璧。 她也不想想自己死了后,连城璧会怎么样? 难道连城璧就不会为她悲伤? 小公子站在峭壁边,垂首望着那迷漫在绝壑中的沼气和毒瘴,面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拾起一块很大的石头,抛了下去。 又过了很久,才听到下面传上来“卟通”一响。 小公子面上这才露一丝微笑。 她笑得仍然是那么天真,那么可爱,就像是个小孩子…… 死,有时的确也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 沈璧君居然还是没有死。她跳下来的时候,很快就晕了过去,并没有觉得痛苦。 她醒来时才痛苦。 绝壑下,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沼泽,没有树木、没有花草、没有生命!有的只是湿泥、臭水和迷雾般的沼气,沈璧君整个人都已被浸入泥水中。 但她却没有沉下去,因为这沼泽简直就像是一大盆浆糊,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她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了下来却没有摔死。 最奇怪的是,她整个人泡在这种湿泥臭水中,非但一点也不难受,反而觉得很舒服,就连足踝上的伤口都似已不疼了。 这沼泽中的泥水竟似有种神奇的力量。能减轻人的痛苦。 沈璧君惊异里,忽然想起了萧十一郎对她说的故事! “我曾经看到过一匹狼,被山猫咬得重伤之后,竟跃入一个沼泽中去,那时我还以为它是在找自己的坟墓,谁知它在那沼泽中躺了两天,反而活了,原来它早已知道有许多种药草是腐烂在那沼泽里,能治好它的伤势;它早已知道该如何照顾自己。” 沈璧君的心跳了起来。 她耳旁似又响起了萧十一郎那低沉的语声,在慢慢地告诉她:“其实人也和野兽一样,若没有别人照顾,就只好自己照顾自己了……” 难道这沼泽就是那匹狼逃来治伤的地方? 这沼泽既能治好那狼的伤,是否也能治好萧十一郎的伤? 虽然这里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穷山绝壑,虽然四面都瞧不到一样有生命之物,虽然她的人还浸在又脏又臭的泥水中,虽然她还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活下去?虽然她就算能活下去,也未必能走出这绝壑,但沈璧君这一生中从来也没有如此开心、如此兴奋过。 因为她知道萧十一郎必定也还没有死! 她本来几乎已忍不住要大声呼唤起来,但一想到小公子可能还在上面听着,就只有闭住了嘴。 她只有在心里呼唤着:“萧十一郎。萧十一郎,你在哪里?” 只要还能看到萧十一郧,所有的牺牲都值得,所有的痛苦也都能忍受了。 她挣扎着,划动手脚,想将头抬高些。 她确信萧十一郎必定也在附近,她希望能看到他。 只要能看到他,她就不会再觉得寂寞、绝望、无助……。 谁知她不动还好些,这一动她身子反而更向下沉陷。 泥沼浓而粘。表面有种张力,所以她虽然从那么高的地方跌下来,也并没有完全陷入泥沼中。 现在她一挣扎,泥沼中就仿佛有种可怕的力量在将她往下拖,她挣扎得越厉害,陷落得越快忽然间,她全身都已陷入泥沼中,呼吸也立刻困难起来,浓而粘的泥水就像是一双魔手,已扼住了她的咽喉。 她只要再往下陷落一两寸,口鼻就要陷入泥沼中。 现在她就算还想呼喊,也喊不出声音了。 她不知道自己还能支持多久,只知道那最多也只是片刻间的事了。 她本已决心想死的,现在却全心全意的希望能再多活片刻。 若能再多活片刻,说不定就能再见萧十—郎一面。 “但见不见面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我知道并没有害死他,只要他还能好好地活下去,我就算立刻死,也死得心安了。我能平平静静、问心无愧地死在这里,上天已算对我不薄,我还求什么?”到现在,她才想起连城璧。但她知道连城璧一定会照顾自己的,有没有她,连城璧都会同样活下去,而且活得很光荣,活得很好。她当然也想到了腹中的孩子。大多灵敏的女人都会将孩子看得比自己还重要,这是母住,也正是女性的荣光,人类的生命也正因为这缘故才能永远延续。但孩子若还没有出世,就完全不同了。女人对自己还没有出世的孩予,绝不会有很深的感情、很大的爱心。因为这时她的母性还未完全被引发。这是人性。母性是完美的,至高无上的,完全不自私、不计利害、不顾一切、也绝不要求任何代价。但人性却是有弱点的。沈璧君闭上了眼睛…… 一个人若真能安安心,平平静静地死,有时的确比活着还幸运,这世界上,真能死而无憾的人并不多。沈璧君也并不是不想活了,只不过她知道已没法子再活下去。这是绝地,她已陷入绝境,完全绝望。但就在这时,她忽然听到了一个很熟悉的声音。是萧十一郎的声音。这声音竟似就在她的耳畔,沈璧君狂喜着,忍不住想扭过头去瞧他一眼。但萧十一郎已接着道:“你千万不要转又来看我,尽量将自己放松,全身都放松,就好像你现在正在—张最舒服的床上,躺在你母亲的怀里,完全无忧无虑,什么都不要去想,绝没有任何人能伤害你。” 他说得很慢,每个字都说得很慢,声音中仿佛有股奇异的力量,能令人完全安定下来,完全信任他。 沈璧君轻轻叹了口气,道:“我能说话么?” 萧十一郎道:“要说得很轻、很慢,我能听到的。”这声音更近了。沈璧君道:“我可以不动,也可以放松自己,但却没法子不想。” 萧十一郎道:“想什么?”一沈璧君道,“我想假如我们动一动就会陷下去,岂非要永远被困死在这里?你难道也想不出法子脱身?” 萧十一郎道:“自然是有法子的。”沈璧君柔声道:“只要你有法子能脱身,我就安心了,我无论怎么样都没关系。” 她这句话还未说完,就瞧见了萧十一郎那双发亮的眼睛。 这本是双倔强而冷酷的眼睛,有时虽然也会带着些调皮的神色,带着些讥诮的笑意,却从来没有露出过任何一种情感。 现在这双眼睛里却充满了喜悦、欣慰、感激…… 沈璧君的脸红了。 她说那句话的时候,并没有瞧见萧十一郎,所以她才情不自禁吐露了真情,若是已瞧见他,她只怕就不会有这种勇气。 但现在萧十一郎距离她这么近。 她几乎已能感觉到萧十一郎的呼吸。 萧十一郎已避开了她的目光,道:“你本来看不到我的,现在却看到了,是不是?” 沈璧君道:“嗯!” 萧十一郎道:“我一直都没有动过,否则早已沉下去了,我既没有动,又怎会移动是这里来了呢?” 沈璧君自然不知道原因。 萧十一郎道:“这泥沼看起来是死的,其实却一直在流动着,只不过流动得很慢、很慢,所以我们才感觉不出。” 他接着说道:“就因为我完全没有动,所以才会随着泥沼的流动漂了过来。若是一挣扎,就只会往下陷落,所以你才一直停留在这里。” 沈璧君没有说话,但她的心里在暗自庆幸:“若是我也没有挣扎,也随着泥沼在往前流动,我现在怎会看到你?” 萧十一郎道:“前面不远,就是陆地,只要我们能忍耐到那里,就得救了……那也用不着多久,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的,是不是?” 他目光不由自主转了过来,凝注着沈璧君的眼睛。 沈璧君也不由自主凝注着他的眼睛,她还是没有说话,但她的眼睛却仿佛在说:“为了你,我一定能做到的。” 从眼睛里说出的话,也正是自心底发出的声音,这种声音眼睛既瞧不见,耳朵更无法听到。 能听到这种声音的人不多。 这种声音是用“心”来听的。 萧十一郎却听到了。 过了很久很久,沈璧君才轻轻叹了口气,道:“我现在才知道我错了。” 萧十一郎道:“什么事错了?” 沈璧君道:“我本来以为天道不公,常常会故意作贱世人,现在才知道,老天毕竟是有眼睛的。” 萧十一郎缓缓道:“不错,所以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忘记天上有双眼睛随时随地都在瞧着你。” 没有声音,没有动静,没有生命,天地间一切仿佛都是死的。 泥沼也是死的,谁也感觉不出它在流动。 “它真能将我们带到陆地上去么?” 沈璧君并没有问,也不着急。 她的心很平静,此时,此刻,此情,此境,她仿佛就已满足! 是死?是活?她似已完全不放在心上。 她只怕萧十一郎这双发亮的眼睛看透她的心。 她只怕萧十一郎感觉出她的心越跳越快,呼吸越来越急促,她一定要找些话来说。 但说什么呢? 萧十一郎忽然道:“你可知道这次是谁救了我们?” 沈璧君道:“自然是……是你。” 她忽然发觉萧十一郎的呼吸也很急促。 她的心更慌了。 萧十—郎道:“不是我。” 沈璧君道:“不是你?是谁?” 萧十一郎道:“是狼。” 只在这一瞬间,他目光仿佛是瞧着很远的地方,缓缓接着道:“我第一次到这里来,就是狼带我来的。”沈璧君道:“我听你说过那故事。” 萧十一郎道:“是狼告诉我,这泥沼中有种神奇的力量可以治疗人的伤势,是狼教我会如何求生,如何忍耐。沈璧君轻叹道:“要学会这两个字,只怕很不容易。萧十一郎道:“但一个人若要活下去,就得忍耐……忍受孤独,忍受寂寞,忍受轻视,忍受痛苦,只有从忍耐中去寻得快乐。” 沈璧君沉默了很久,柔声道:“你好像从狼那里学会了很多事。”萧十一郎道:“不错,所以我有时非但觉得狼比人懂得多,也比人更值得尊敬。” 沈璧君道:“尊敬?” 萧十一郎道:“狼是世上最孤独的动物,为了求生,有时虽然会结伴去寻找食物,但吃饱之后,就立刻又分散了。” 沈璧君道:“你难道就因为它们喜欢孤独,才尊敬它们?” 萧十一郎道:“就因为它们比人能忍受孤独,所以它们也比人忠实。” 沈璧君道:“忠实?” 用“忠实”两字来形容狼,她实在闻所末闻。 萧十一郎道:“只有狼才是世上最忠实的配偶,一夫一妻,活着时从不分离,公狼若死了,母狼宁可孤独至死,也不会另寻伴侣,母狼若死了,公狼也绝不会另结新欢。” 他目中又露出那种尖锐的讥诮之意,道:“但人呢?世上有几个忠于自己妻子的丈夫?抛弃发妻的比比皆是,有了三妻四妾,还沽沽自喜,认为自己了不起。女人固然好些,但也好不了多少,因而出现一个能为丈夫守节的寡妇,就要大肆宣扬,却不知每条母狼都有资格立个贞节牌坊的。” 沈璧君不说话了。 萧十一郎又道:“世上最亲密的,莫过于夫妻,若对自己的配偶都不忠实,对别人更不必说了,你说狼是不是比人忠实得多?” 沈璧君又沉默了很久,忽然道:“但狼有时会吃狼的。” 萧十一郎道:“人呢?人难道就不吃人么?” 他冷冷接着道:“何况,狼只在饥饿难耐,万不得已时,才会吃自己的同类,但人吃得很饱时,也会自相残杀。” 沈璧君叹了口气,道:“你对狼的确知道得很多,但对人却知道得太少了。” 萧十一郎道:“哦?” 沈璧君道:“人也有忠实的,也有可爱的,而且善良的人永远比恶人多,只要你去接近他们,就会发现每个人都有他可爱的一面,并非像你想象中那么可恶。” 萧十一郎也不说话了。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说这些话。 难道他也和沈璧君一样,生怕被人看破他的心事,所以故意找些话来说? 难道他想用这些话警戒自己? 沈璧君道:“你为什么只喜欢说狼?为什么不说说你自己?” 萧十一郎道:“我?我有什么好说的?” 沈璧君道:“譬如说,你为什么会叫萧十一郎?难道你还有十个哥哥姐姐?” 萧十一郎道:“嗯。” 沈璧君道:“这么说,你岂非一点也不孤独?” 萧十一郎道:“嗯。” 沈璧君道:“你的兄弟奶妹们呢?都在哪里?” 萧十一郎道:“死了,全都死了!” 他目中忽又充满了悲愤恶毒之意,无论谁瞧见他这种眼色,都可想象出他必有一段悲惨的往事。 沈璧君只觉心里一阵刺痛—— 在这一刹那间,她忽然觉得萧十一郎还是个孩子,一个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孩子,需要人爱护,需要人照顾……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种感觉。 泥沼果然是在流动着的。 前面果然是陆地。 但沈璧君却绝末想到这地方竟是如此美丽。 千百年前,这里想必也是一片沼泽,土质自然特别肥沃。 再加上群山合抱,地势又极低,所以寒风不至,四季常春,就像是上天特意要在这苦难的世界中留下一片乐土。 在别的地方早已凋零枯萎的草木,在这里却正欣欣向荣,在别的地方难以久长的奇花异草,在这里却满目皆是。 就连那一道自半山流下来的泉水。都比别的地方分外清冽甜美。 沈璧君本来是最爱干净的,但现在她却忘记了满身的污泥,一踏上这块土地,就似已变得痴了。 足足有大半刻的功夫,她就痴疯地站在那里,动也不动,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才长长吐出口气,道:“我真想不到世上还有这种地方,只怕也唯有你这种人才能找得到。” 萧十—郎道:“我也找不到,是……” 沈璧君笑了,打断了他的话,嫣然笑道:“是狼找到的,我知道……” 她忽又发现在泉水旁的一片不知名的花树丛中,还有间小小的木屋,一丛浅紫色的花,从屋顶上长了出来。 她仿佛觉得有些失望,轻叹着道:“原来这里还有人家?” 萧十一郎凝注着她,缓缓道:“除了你和我之外,这里只怕不会再有别的人……你也许就是踏上这块土地的第二个人。” 沈璧君的脸似又有些发红,轻轻地问道:“你没有带别的人来过?” 萧十一郎摇了摇头。 沈璧君道:“但那间屋子……” 萧十—郎道:“那是我盖的,假如每一个人都一定要有个家,那屋子也许就可算是我的家。” 他淡淡地笑了笑,又道:“自从我第一眼看到这个地方,我就爱上它了,以后每当我觉得疲倦,觉得厌烦时,我就会到这里来静静地待上一两个月,每次我离开这里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像是已换了个人似的。” 沈璧君道:“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在这里多住些时候?” 为什么不永远住下去?” 萧十一郎没有说话,沈璧君的眼睛发着光,又道:“这里有花果,有清泉,还有如此肥沃的土地,一个人到了这里,就什么事都再也用不着忧虑了,你为什么不在这里快快乐乐地过一生,为什么还要到外面去惹那些烦恼?” 萧十一郎沉默了很久,才笑了笑,道:“这也许只因为我是今天生的贱骨头。” 他笑得是那么凄凉,那么寂寞,沈璧君忽然明白了。 无论多深的痛苦和烦恼,都比不上“寂寞”那么难以忍受。 这里纵然有最美丽的花朵,最鲜甜的果子,最清凉的泉水,却也填不满一个人心里的空虚和寂寞,萧十一郎缓缓道,“所以我总觉得有很多地方都不如狼,它们能做到的事,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沈璧君柔声道:“这只因为你根本就不是狼,是人……。一条狼若勉强要做人的事,也一定会被它的同伴看成呆子,是么?” 萧十一郎又沉默了很久,喃喃道:“不错,人是人,狼是狼,狼不该学人,人为什么要去学狼呢?” 他忽然笑了。道:“我已有很久没到这里来,那屋子里的灰尘一定有三寸厚了,我先打扫打扫,你……你能走了么?” 沈璧君嫣然道:“看来老天无论对人和对狼都同样公平,我在那泥沼里泡了半天,现在伤势也觉得好多了。” 萧十一郎笑道:“好,你若喜欢,不妨到那边泉水下去冲冲洗洗,我就在屋子里等你。” “我就在屋子里等你。” 这自然只不过是很普通的一句话,萧十一郎说这句话的时候,永远也不会想到这句话对沈璧君的意义是多么重大,沈璧君这一生中,几乎有大半时问是在等待中度过的,小的时候,她就常常坐在门口的石阶上,等待她终年游侠在外的父母回来,常常一等就是好几天,好几个月。等着看她父亲严肃中带着慈爱的笑容,等着她母亲温柔的拥抱,亲切的爱抚…… 直到有一天,她知道她的父母永远再也不会回来了。 那天她没有等到她的父母,却等到了两口棺材。 然后,她渐渐长大,但每天还是在等待中度过的。 早上,她很早就醒了,却要躺在床上等照顾她的奶妈叫她起来,带她去向她的祖母请安。 请过安之后,她就要等到午饭时才能见到祖母,然后再等着晚饭,每天只有晚饭后那一两个时辰,才是她最快乐的时候,那时她的祖母会让她坐在脚下的小凳子上,说一些奇奇怪怪的故事给她听,告诉她一些沈家无敌金针的秘诀,有时还会剥一个枇杷、几瓣橘子喂到她嘴里,甚至还会让她摸模她那日渐稀疏的白发,满是皱纹的脸。 只可惜那段时候永远那么短,她又得等到明天。 她长得越大,就觉得等待的时候越多,但那时她等的已和小时候不同了,也不再那么盼望晚饭的那段短暂的快乐。 她等的究竟是什么呢?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也许她也和世上所有的女孩子一样,是在等待着她心目中的如意郎君,骑着白马来接她上花轿。 她比别的女孩子运气都好,她终于等到了。 连城璧实在是个理想的丈夫,既温柔,又英俊,而且文武双全,年少多金,在江湖中的声望地位更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无论谁做了他的妻子,不但应该觉得满足,而且还应该觉得荣耀。 沈璧君本也很知足了。 但她还是在等,常常倚着窗子,等待她那位名满天下的丈夫回来,常常一等就是好几天、好几个月…… 在等待的时候,她心里总是充满了恐惧,生怕等回来的不是她那温柔多情的丈夫,面是一口棺材。 冷冰冰的棺材! 对于“等”的滋味,世上只怕很少有人能比她懂得更多,了解得更深,她了解得越深,就越怕等。 怎奈她这一生中却偏偏总是在等别人,从来也没有人等她,直到现在,现在终于有人在等她了。 她知道无论她要在这里停留多久,无论她在这里做什么,只要她回到那边的屋子里,就一定有个人在等着她。 虽然那只不过是间很简陋的小木屋,虽然那人并不是她的什么人,但就这份感觉,已使她心里充满了安全和温暖之意。 因为她知道自己并不是孤独的,并不是寂寞的。 泉水虽然很冷,但她身上却是暖和的。 她很少有如此幸福的感觉。 除了一张木床外,屋子里几乎什么都没有,显得说不出的冷清,说不出的空虚,每次萧十一郎回到这里来,开始时也许会觉得很宁静。但到了后来,他的心反而更乱了。 他当然还可以再做些桌椅和零星的用具,使这屋子看来不像这么冷清,但却并没有这么样做。因为他知道,屋子里的东西虽可以用这些东西填满,但他心里的空虚,却是他自己永远无法填满的,直到现在——这屋虽然还是和以前同样的冷清,但他的心,却已不再空虚寂寞,竟仿佛真的回到了家。 这是他第一次将这地方当作“家”。 他这才知道:“回家”感觉,竟是如此甜蜜,如此幸福。 他虽然也在等着,但心里却很宁静。 因为他知道他等的人很快就会回来,一定会回来……。 屋于里只要有个温柔体贴的女人,无论这屋子是多么简陋都没关系了,世上只有女人才使一间屋子变成一个“家”。 大多数男人都有这种病——懒病。 能治好男人这种病的,也只有女人,他爱的女人。 也不知为了什么,萧十一郎忽然变得勤快起来了! 木屋里开始有了桌子、椅子,床上也有柔软的草垫,甚至连窗户都挂起了竹帘子。 虽然萧十一郎并不住在这屋子里,每天晚上,他还是睡在外面的石岸上,但他却还是认为这屋子就是他的家,所以他一定要将这个家弄得漂漂亮亮、舒舒服服的。 因为这是第一次有了个家。 现在桌上已有了花瓶,瓶中已有鲜花。 吃饭的时候已有了杯、盘、碗、盏,除了那四时不断的鲜果外,有时甚至还会有一味煎鱼,一盘烤得很好的兔肉,或是葡萄酿成的酒,虽然没有盐,但他们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萧十一郎有双很巧的手。 普普通通的一块木头,到了他手里,很快就会变成一只很深亮的花瓶,一个很漂亮的酒杯。 泉水中的鱼,草丛少酌兔,只要他愿意,立刻就会变成他们助晚召,沈璧君卿草编成的桌布,使得他们的晚餐看来更丰富。 他们的伤,也好得很快。 这固然是因为泥沼中有种神奇的力量,但感情的力量却更神奇、更伟大!世上所有的奇迹,都是这种力量造成的。 有一天早上,萧十一郎张开眼睛的时候,看到沈璧君正将一张细草编成的“被”轻轻盖在他身上。 看到他张开眼睛,她的脸就红了,垂下头道:“晚上的露水很重,还是凉得很……” 萧十一郎瞧着她,似已忘了说话。 沈璧君头垂得更低,道:“你为什么不再盖间屋子?否则你在外面受着风露,我却住在你的屋子里,又怎么能安心?” 于是萧十一郎就更忙了。 原来的那间小木屋旁又搭起屋架…… 人,其实并不如自己想象中那么聪明,往往会被眼前的幸福所陶醉,忘了去想这种幸福是否能长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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