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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虽然是丁喜的好兄弟、好朋友,脾气却不象丁喜。 他一向不肯多动脑筋去想,多用眼睛去看,多用耳朵去听。 他一向只喜欢动拳头,更喜欢跟别人拳头对拳头,硬碰硬。 拳头比他硬的人并不多,只可惜他今天遇着的人是邓定侯。 邓定侯虽然被人称为神拳小诸葛,“神拳”两个字显然还在小诸葛之上,可见他拳头上的功夫定很不错。 事实卜,他本来就是少林俗家子弟中,武功拳法最好的一个。 少林神拳本就以威猛雄浑见长,若讲究招式的变化,反而落了下乘。 所以他只要一拳击出,通常都是实招,花拳绣腿的招式,少林子弟从也不肯用出来的。小马也正好一样。 他的拳快而猛,只求能打着人家,打到人家后,自己会怎样,他根本连想也不去想。 两个人—交上手,满屋的桌子椅子,满桌的大碗小碗,就全都遭了殃,只听“咯咯、哗啦、叮咚”之声不绝于耳,椅子脚、桌子腿,破碟碎碗,在半空中飞来飞去,飞得一屋子都是。 比桌子椅子更遭殃的,还是张金鼎。 别人都可以躲,他却已被打得转动都动不了,只剩下喘气的份儿。 别人在打架,他挨着的比打架的人还多,椅子脚、桌子腿,破碗碎碟,没头没脑的朝他打了下来,连气都已喘不过来。 丁喜笑了,西门胜正皱眉。 以邓定候的身份与武功,本不该跟别人这么样打的,西门胜也从来没有看见他这样打过。 这实在不象是武林高手相争,简直象两个小流氓在黑巷子里为了争一个老婊子拼命。 突听“砰”的一响,一声大喝,两条人影骤合又分,一个撞在墙上,——个凌空翻身,再轻飘飘地落下来。 撞在墙上的居然是邓定侯。 从墙上滑下来,他就靠着墙,站在那里,不停地喘息。 小马却站得很稳,正瞪大了眼睛,瞪着他。 这愤怒的年青人,难道真击败了成名多年的神拳小诸葛? 邓定侯喘着气,忽然大笑,道:“好,好痛快,三十年来,我都没有这么痛痛快快地打过架了,今天才算打了个痛快。” 小马又瞪了他半天,才一字字道:“好,老小子,算你有种。” 邓定侯道:“你服了?” 小马咬着牙,愿说话,刚张开口,一口鲜血就喷了出来。 但他却还是稳稳地站着,眼睛还是睁得大大的,绝不肯倒下。 邓定侯叹了口气,道:“这小子挨了我两拳,肋骨已断了三根,居然还能站着,我倒也服了他。” 小马咬紧了牙,深深吸口气,道:“你用不着佩服我,我打不过你。” 邓定侯道:“好,打不过别人虽然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能承认却不容易。” 小马道:“可是我总有一天要把你打得躺下爬不起来。” 邓定侯道:“我等着” 小马道:“现在你想怎么样?” 邓定侯道:“我要你跟我走。”小马道:“走就走。” 要走就走。 要砍脑袋也不皱一皱眉头,何况走? 丁喜拍了拍小马的肩,微笑道:“好兄弟,我们一起跟他走。” 邓定侯道:“你也不问我要带你们到哪里去?” 丁喜笑了笑,道:“我们既然已答应跟你走,汤里火里一样跟你去,问个什么?” 这地方是家客栈,这家客栈果然已被五犬旗下的镖客们包围。 一辆黑漆大车停在大门外,赶车的一直在那里扬鞭待命。 他们早就算准丁喜和小马这次是跑不了的。 丁喜和小马也一点儿都没有要跑的意思,大摇大摆地坐上了车,就象是邓定侯特地来请去赴宴的客人” 西门胜一直沉着脸,邓定侯却一直盯着丁喜,直到大家都坐了来,车已前行,才轻轻叹了口气,道:“好,有种。” 丁喜道:“你是在说我?” 邓定侯点点头,道:“我本来实在没有想到,你居然有这样的种。” 丁喜笑了笑,道:“其实我也许并不如你想象中那么有种。” 邓定侯道:“至少你勇于认输。 丁喜道:“我认输,只因为我已发现自己犯了个该死的错误。” 邓定侯道:“哦?” 丁喜道,“我本该想到你一定会找到张金鼎这条线。” 邓定侯道:“为什么?” 丁喜道:“因为你知道我一定急着要将这批货脱手,能吃下这批货的人,只有张金鼎。 小马冷笑道:“那姓张的王八蛋又是个为了五两银子就肯出卖自己亲娘的杂种。” 邓定侯居然同意:“他的确是个杂种。” 小马瞪着他:“你呢?” 邓定侯微笑道:“至少我还敢跟你用拳头拼拳头。” 小马也只有同意:“这一点你的确比别的杂种强得多。” 邓定侯道:“在你眼睛里,保镖的人只怕没有一个不是杂种。” 小马道:“尤其是你们五个。” 邓定侯道“那么你很快就要见到另一个了。” 小马道:“谁?” 邓定侯道:“福星高照归东景。” 归东景的年纪并不象别人想象中那样老,最多不过三十五六。 第一眼看过去,你一定会先看见他的嘴。 他的嘴长得并不特别,可是表情却很多,有时歪着,有时呶着,有时抿着,有时还会做出很多让你想不到的样子。 那些样子虽然并不十分可爱,也不讨厌,我可以保证,你绝未见过任何男人的嘴,会有他那么多表情。 这是他第一点奇怪之处。 他的脸看来几乎是方的,胡子又粗又密,却总是刮得很干净。 江湖中留胡子的人远比刮胡子的多几百倍,所以这也可以算是他第二点奇怪之处。 他这人看来也是方的,方方扁扁的身子,方方扁扁的手脚,全身除了肚脐之外,很可能没有一个地方是圆的。这是他第三点奇怪之处。 他不但是中原镖局的大豪,也是两河织布业的巨子,家财万贯,可算是他们那些兄弟中的第一位豪富,但是他看来却一点也不象,反而象是从来不用大脑的小工。 其实他的脑筋动得绝不比任何人慢,能工巧匠有够让别人去做的事,他绝不肯自己去做,能哆答应别人的事,他绝不会拒绝。 若遇见了不能答应的事,他说“不行”这两个字,说得纟谁都快。 他说得比谁都坚决,绝不给别人一点转借变的余地,就算来求他的人是他的兄弟,也绝没有例外。虽然他有这么可怪的地方,可是无论谁看见他,都会认为他是个庆恳的人,,而且很够义气。 这种人岂非正是一个成功者的典型。所以他也象其他那些成功者一样,也有他的弱点一一女人。这里没有女人。振威法局里里外外,绝没有一个女人。这一点是归东景一向坚持的。女人是他的弱点,是他的嗜好,是他的娱乐,绝不是他的事业。男人做事时,绝不能牵涉到女人一一这就是他一向坚守的原则。丁喜第一眼看至他,就知道这个人远比想象中的任何人更难对付。也许归东景对这年青人的看法也一样,所以他一直在盯着丁喜。丁喜笑了笑,道:“你好。”归东景也笑了笑,道:“你就是那计人喜欢的丁喜,对吗?”丁喜道:“我就是。”旭东景道:“看来你果然很讨人喜欢。”小马忽然道:“你就是老归?”归东景道:“我姓归。”小马道:“你明明是个老乌龟,为什么偏偏要反自己当做狗?”归东景没有生气,反而笑了,大笑道:“说得好,有赏。”邓定侯微笑道:“你准备赏他什么?”归东景道:“酒。”是好酒,也是烈酒。 好酒岂非通常都是烈酒。 归东景是好酒量,西门胜的酒量也不差,邓定侯当然更强。 三个人居然都陪着丁喜和小马喝酒,居然真的象是请他们来赴宴的。 喝完了第六杯,丁喜忽然放下了杯子,道:“你们当然知道三次劫镖都是我。” 邓定侯微微笑道:“我们都知道讨人喜欢的丁喜,又叫做聪明的丁喜。” 丁喜道:“你们当然也知道我们要专门对付开花五犬旗。”邓定侯道:“嗯。” 丁喜看了看他们三个人,道:“你们有毛病没有?”邓定侯道:“没有。” 丁喜道:“有没有疯?” 邓定侯道:“也没有。” 丁喜道:“你们既没有毛病,又没有疯,我劫了你们三次镖,你们为什么反而请我饮酒?” 归东景还在盯着他,忽然道:“你有没有上过别人的当?” 丁喜道:“无论谁都难免要上别人当的,我也是人。” 归东景道:“你是在什么时候上的当?” 丁喜道:“在我十二岁的时候。” 归东景道:“你今年贵庚?”丁喜道:“二十—。” 归东景道:“这十年来你都没有上过别人的当?”丁喜道:“没有。” 归东景盯着他,不说话了。 丁喜笑道:“我上了别人一次当已经觉得足够。” 归东景又盯着他看了半天,忽又大笑,道:“既然如此,我们最好也不必想要你上当了。” 丁喜道:“最好不必。” 归东景道:“所以我们最好还是说老实话。”丁喜道:“不错。” 归东景道:“那么我告诉你,我们请你喝酒,只因为我们想灌醉你。”丁喜道:“为什么?” 归东景道:“因为我们想你说出一件事。” 丁喜道:“什么事?” 归东景道:“这次我们走镖的日程路线、接镖的地方都是秘密,甚至连我们保的这趟镖,也是秘密。” 丁喜道:“我明白的。”归东景道:“这秘密你本来绝不该知道的,但你却知道了。” 丁喜微笑, 归东景道:“是谁把这秘密告诉你的?” 丁喜道:“你们要我说出的,就是这件事?” 归东景道:“也只有这件事。” 丁喜道:“你们以为我被酒醉了之后,就会说出来?” 归东景道:“酒后吐真言,喝醉的人,总比较难守秘密。” 丁喜道:“可是这次你们错了。”归东景道,“哦?” 丁喜道:“我喝醉了之后,只会做一件事。” 归东景道:“什么事?”丁喜道:“睡觉。” 归东景又笑了,道:“这毛病倒跟我差不多。” 丁喜道:“只有一点不同。” 归东景道,“那一点?” 丁喜道:“你要找女人睡觉,我却是一个人睡,而且一睡就象死猪,敲锣打鼓都吵不醒。” 归东景道:“所以你一醉之后,非但不会说真话,连假话都不会说了。” 丁喜道:“一点儿也不错。” 归东景道:“我们有没有法子要你说真话?” 丁喜道:“有。” 归东景道:“什么法子?” 丁喜道:“这法子已经用出来了。”归东景道:“哦?” 丁喜道:“别人跟我说实话,我也一定对他说老实话。” 他微微笑着,拍了拍归东景的肩,道:“你刚才已经愿我说了老实话,你一定早就明白,要别人对你诚实,只有先以诚待人。我以前一直想不通,你的运气为什么总是那么好,总是福星高照,现在我才知道,你的运气是怎么来的。” 运气当然绝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归东景大笑,道:“我是个粗人,我不懂你这些道理,可是我总算懂了一件事。” 丁喜道:“你知道我已准备说实话。” 归东景点点头,道:“所以我已在准备听。” 丁喜道:“将秘密泄露给我,是个——”归东景道:“死人。” 振威镖局的大厅里,忽然变得没有声音了,归东景,邓定侯、西门胜,三个人全都板着脸。 他们瞪着眼,盯着丁喜。 只有丁喜一个人还在笑,笑得还是那样讨人喜欢。 他忽然发现归东景不笑的时候,样子变得很可怕,很难看,就象忽然变了一个人。 归东景道:“我说的是老实话。”归东景冷笑。 丁喜道:“那个人本来当然没有死,但现在却的的确确已是个死人。” 邓定侯抢着问道:“是谁杀了他?” 丁喜道:“我。” 邓定侯道:“他把我们的秘密泄露给你,你反而杀他?” 丁喜道:“我非杀了他不可。” 邓定侯道:“为什么?” 丁喜道:“因为这也是我们以前谈好的条件之一。”邓定侯道:“什么条件?” 丁喜道:“三个月前,有人送了封信来,说他可以将你们的秘密泄露给我,条件是我劫镖之后,要分给他三成,我若肯接受他的条件,就得先将送信来的这个人杀了灭口。” 邓定侯道:“你接受了他的条件?” 丁喜点点头,道:“所以过了不久,就又有人送了第二封信来。” 邓定侯道:“信上是不是告诉你,我们从开封运到京城那趟镖的秘密?”丁喜道:“不错。” 邓定侯道:“所以你就设计去劫下了那趟镖?” 丁喜道:“我当然还得先把送信来的那个人杀了灭口。” 邓定侯道:“你劫下的那批货,是不是分了三成给那个写信来的人?” 丁喜道:“我虽然有点不甘愿,可是为了第二次生意,只好照办。” 邓定侯道:“你是怎么送给他的?” 丁喜道:“我劫下了那趟镖之后,他又叫人送了封信来,要将他应得的那一份,送到他指定的地方去,送走之后,立刻就得走,假如我敢在那里窥伺跟踪,就没有第二次生意了。” 邓定侯道:“所以你不得不听他的话。” 丁喜道:“嗯。” 邓定侯道:“所以你直到现在为止,没有见过他的真面目。” 丁喜道:“我甚至连他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不知道。” 归东景道:“到现在为止,他是不是已送了六封信给你?” 丁喜笑道:“你果然会算帐。” 归东景道:“六个送信给你的人,全部已被你杀了灭口。” 丁喜道:“我虽然没有自己去杀他们,但他们的确是因我而死。” 归东景看了小马,小马冷笑道:“你用不着看着我,那些人还不值得我出手。” 邓定侯目光闪动,道:“看来写信给你们的那个人,非但对我们的行动了如指掌,对我们的行踪,也知道得很清楚。” 丁喜道:“我们一向东游西荡,居无定处,可是无论我们走到哪里,他的信都从来也没有送错过地方。” 邓定侯皱起了眉,他实在猜不出这个神秘的人物是谁? 归东景和西门胜当然也猜不出。 丁喜笑道:“我们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了,所以你们请我喝这么多的酒,实在是浪费……” 邓定侯忽然打断了他的话,道:“你至少还知道一件我们不知道的事。” 丁喜道:“哦。” 邓定侯道:“你当然一定知道,那六个死人现在在哪里?” 丁喜承认。 邓定侯道:“还有那六封信。” 丁喜道:“信也就与死人在一起。” 邓定侯道:“在哪里?” 丁喜道:“难道你还想去看看他们?” 邓定侯笑了笑,道:“老江湖都知道死人有时也会泄露出一些活人不知道的秘密。” 丁喜道:“你想要我带你去?” 邓定侯目光炯炯,逼视着他,道:“难道你不肯?” 丁喜笑了,道:“谁说我不肯,只不过…”邓定侯道:“不过想怎样?” 丁喜微笑道:“我只怕我纵然肯带你们到那里去,你们也未必有胆子去。” 邓定侯也在微笑,道:“那地方,难道是龙潭虎穴不成?” 丁喜淡淡笑道:“虽不是龙漂却是虎穴。” 邓定侯微笑道:“那里真的有虎?” 丁喜笑道:“不但有虎,而且是饿虎。” 邓定侯失声笑道:“饿虎岗?” 丁喜大笑道:“不错,就是饿虎岗。” 屋子里忽然又静了下来,因为每个人都知道,那饿虎岗是多么危险、多么可怕的地方。 据说大江以北、黄河两岸,黑道上所有可怕的人物,几乎已全部囊集在饿虎岗。 因为他们也正在计划组织一个联盟,以对付开花五犬旗。 开花五犬旗下的人,若是到了那里,岂非正像是肥猪拱门,飞蛾扑火。 西门胜脸上虽然还是全无表情,但瞳孔已在收缩。 归东景已站起来,背负着双手,不断地绕着桌子走来定去。 邓定侯拿起杯酒,准备干杯,才发现杯子是空的。 丁喜看着他们,悠然道:“只要三位真的敢去,我随时都可以带路。” 归东景忽然笑了笑,道:“我们并不是不敢去,只是不必去。” 丁喜道:“不必去?” 归东景道:“对死人我一向没有那么大的兴趣,无论是男死人、女死人都是一样。” 西门胜道:“我——” 归东景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道:“你非但不必,也不能去。” 西门胜道:“为什么?” 归东景道:“因为我们这里刚接一下批重镖,明天就得启程。” 他紧拍着西门胜的肩,笑道:“我这镖局全靠你,你走了,我怎么办?” 邓定侯霍然长身而起:“我可以走,我去。” 江湖豪杰们在押解犯人时,从来不用会脚镣和手拷。 因为他们有种更好的工具——点穴。 点穴的手法有轻重、部位有轻重,重的可以致人于死,轻的也可以叫人失去行动自由。 无论是轻是重,一个人若是被人点中了穴道,那滋味总是很不好受的。 小马现在的滋味就很不好受。 他想骂人,却张不了口,他想挥拳,却动不了手,他整个人都像是被一条看不见的绳子绑得紧紧的,连血脉都被绑住。他整个人都将爆炸。 邓定侯看着他微笑道:“这是不是你第一次被人点住穴道?” 小马咬着牙,只恨不得咬他一口。 ——这乌龟明明知道我说不出话,问个什么鸟? 邓定侯又笑道:“我看你一定是的,因为你现在看起来很难受,而且很生气,等你以后习惯了,就会觉得舒服多了。” 小马简直恨不得一日把他的鼻子咬下来。 无论什么事都不妨养成习惯,这种事一次就已嫌太多了。 邓定侯道:“点住你们穴道的人是西门胜,你们也总该知道,他的点穴和打穴手法,可算是中原第一,别人根本解不开。” 他忽然又笑了笑,道:“幸好我不是别人,恰巧是少林门下。” 佛门子弟本应以慈悲为怀,讲究普渡众生,救苦救难。 所以少林门下点穴的手法虽不高明,可是对各门各派的解穴手法却都很熟悉。 少林本就是天下武术之宗。 邓定侯又道:“你们一定不相信我会替你们解开穴道,因为我实在不是你们两个人的对手,你们的手脚一松,很可能我就要遭殃了。” 小马的确不信,一千一万个不信。 可是就在他又想咬这乌龟一口时,邓定侯居然真的把他们的穴道解开了。 丁喜还是没有动,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小马也没有动,别人刚为他解好穴道,他显然总不能立刻就动拳头。 但他却忍不问道:“你这是干什么?” 邓定侯淡淡道:“我也没有干什么,只不过一个人闲着无聊,想找你们聊聊而已。” 小马瞪着眼道:“你不是想我们把你的骨头拍散?” 邓定侯笑着道:“你们是这种人?” 小马说不出话了。 他们的确不是这种人。 邓定侯道:“你们是强盗,也许会杀人,也许会抢劫,但我却知道你们不会做这种食言违信、忘恩负义的事。” 他微笑着,看着丁喜,道:“我也知道,你既然答应过我,要带我去找那死人和六封信,你就一定会带我找到。” 小马瞪着他,忽然叹了口气,喃喃道:“看来这老小子对人的确有两套。” 丁喜微笑道:“看来好象不止两套。”邓定侯大笑。 现在他们是在归东景自备的马车上。 归东景吃得不讲究,穿得不讲究,除了女人外,最讲究的就是马车。 他用的马车,永远是最舒服、最豪华、设备最齐全的。 邓定侯大笑着,打开了车座下的暗门,拿出了一坛酒。 这坛酒当然是好酒。 邓定侯拍开了泥封,就有一股强烈的酒香扑鼻而来。 小马立刻道:“这是泸洲的大曲。” 他虽然不喜欢用眼睛看、用耳朵听,鼻子却很灵,尤其是对于酒。 邓定侯道:“旅程寂寞,酒可忘忧,我们饮两杯如何?” 小马道:“好。”丁喜道:“不好。”邓定侯道:“为什么?” 丁喜道:“我喝酒不但要人对、酒对,还得要地方对。” 邓定侯道:“附近有什么地方对你的口味?”丁喜道:“杏花村。”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是首家喻户晓的诗,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人在曼声低吟。 所以每个地方也几乎都有杏花村。 这地方的杏花村是在远山前的近山脚下,是在还未被秋色染红的枫林内,是在附近全无人家的小桥流水边。 没有杏花,甚至连一朵花都看不见。 可是这酒家的确就叫做杏花村。 杏花村是个小小的酒家,外面有小小的栏杆、小小的庭院,里面是小小的门户、小小的厅堂,当炉卖酒的,是个眼睛小小、鼻子小小、嘴巴小小的女人。 只可惜这女人年纪并不小,无论谁都看得出,她最少已有六十岁。 六十岁的女人你到处都可以看得见。 可是六十岁的女人身上还穿着红花裙,脸上还抹着红胭脂,指甲上还涂着红红的凤仙花汁,你就很少有机会能看得见了。 丁喜刚穿过庭院,她就从里面奔出来,象一只依人“老”小鸟一样,投入了丁喜的怀抱。 邓定侯看得呆住了,直到丁喜替他介绍:“这就是这里的老板娘红杏花。” 邓定侯才勉强笑了笑,打了个招呼。 他忽然发现这“聪明的丁喜”在选择女人这方面,实在一点也不聪明。 丁喜道:“你听说过红杏花这名字没有?”邓定侯道:“没有。” 他不是不会说谎,也不是不会在女人面前说谎,他不肯说谎,只不过因为这女人实在太老。 丁喜笑道:“你没有听说过这名字,也许只有两个原因。”邓定侯道:“哦。” 丁喜道:“若不是因为你太老实,就是因为你太年青。”邓定侯道:“我…我并不太老实。”他又说了实话。 因为在这女人面前,他忽然觉得自己实在还很年青。近二十年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丁喜道:“你若早生几年,你就会知道保定城附近八百里之内锋头最健的女人是谁了。”邓定侯只有苦笑。他实在不敢相信面前这老太婆,以前也曾经是个颠倒众生的名女人。这位“名女人”居然还在朝他抛媚眼,居然还像个小姑娘般嘻嘻地笑。 邓定侯忍不住问道:“这位红杏花姑娘,是你的老朋友?” 丁喜道:“不能算老朋友。” 邓定侯道:“是你的老相好?” 丁喜道:“更不能算是老相好。” 邓定侯道:“那么她究竟是你什么人?”丁喜道:“她是我的祖母。”邓定侯怔住。 他若骑在马上,一定会一个筋斗从马上栽下去,他若正在喝酒,这口酒一定会立刻呛进他的喉咙里。 现在他虽然并没有喝酒,也不是骑在马上,可是他脸上的表情,却好象已跌了七八十个筋斗,喉咙里还呛进了七八十斤酒。 “红杏花”用一双手捧着肚子上,已笑得直不起腰。 她哈哈的笑着,指着邓定侯,道:“这个人是什么人?” 丁喜道:“他叫做神拳小诸葛。”红杏花道:“就是五犬开花里面的一个?” 丁喜道:“嗯。” 红杏花忽然不笑了,反手一个耳光掴在丁喜脸上,掴得真重。丁喜却还在笑。 红杏花又是一个耳光掴了过去,大声道:“你几时肯认这种人做朋友的?”丁喜道:“我从来也没有认过。”红杏花道:“他不是你的朋友?”丁喜道:“我也不是他的朋友。”红香花道:“你是他的什么人?”丁喜道:“犯人。”红杏花上上下下看了他几眼,道:“你也有被人抓住的时候?” 丁喜叹了口气,苦笑道:“人有失手,马有失蹄。”红杏花“哼”了一声,忽然一拳打在他肚子,怒骂道:“你这小王八蛋真没出息。”丁喜只有笑。 红杏花道:“你既然已做了他的犯人,还到这里来干什么?”丁喜道:“来喝酒。”红杏花道:“滚!” 丁喜道:“我们是来照顾你生意的,就算你是我祖母,也不能叫我滚。” 红杏花道:“我叫你滚,只因为你是我孙子。” 丁喜道:“为什么?” 红杏花用眼色往里面一瞟,道:“我叫你滚,你最好就是赶快滚。”丁喜眼珠子转了转,道:“难道里面有个人是我见不得的?”红杏花道:“不是人。”丁喜道:“不是人?”红杏花道:“里面连一个人都没有。” 丁喜道:“里面有什么?”红杏花道:“有一杆枪。”丁喜道:“枪?一杆什么枪?”红杏花道:“霸王枪。” 霸王。力拔山河今气盖世。 枪,百兵之祖是为枪。 枪也有很多种,有红缨枪、有钩镰枪、有长枪、有短枪。有双枪、还有练子枪。这杆枪是霸王枪。 霸王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 霸王枪的枪尖是纯钢,枪杆也是纯钢。 霸王枪的枪尖若是刺在人身上,固然必死无疑,就算枪杆打在人身上,也得呕血五斗。 江湖中其至很少有人能亲眼见到这霸王枪。 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世上最霸道的七种兵器,就有一种是霸王枪。 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霸王枪。 现在,这杆霸王枪就摆在丁喜面前的桌子上。 杏花村虽然又叫做不醉无归小酒家,地方却并不小,靠墙的三张桌子已拼了起来,上面铺着红毯,垫着锦墩,还缀着有鲜花。 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正摆在上面,就象是人们供奉的神祗。 它的枪尖虽锐利,线条却是优美丽柔和的,经常被擦拭的枪杆,闪耀着缎子般的光泽,显得既尊贵,又美丽,又象是个美丽而骄傲的女神,正躺在那里等着接受人们的膜拜。 丁喜走过去,摸了摸柔软的红毯和锦墩,嗅了嗅新摘下的花香,轻轻叹了口气,喃喃道:“看来这杆枪日子过得简直比人还舒服。” 红杏花瞪着他,冷冷道:“因为它的确比大多数人都有用。” 丁喜瞪了瞪眼,笑道:“你的意思是说,它也比我有用?”红杏花道:“哼。” 丁喜道:“它会不会替你捶背,会不会替你端茶倒酒?” 红杏花虽然还想板着脸,却还是忍不住笑了。 她笑的时候,一双远山般迷朦的眼睛,忽然变得令人无法想象的明亮和年青。 在这一瞬间,连邓定侯都几乎忘记了她是个六七十岁的女人。 丁喜拍了拍光滑的枪杆,道:“无论你日子过得多么舒服,我也不羡慕你。” 他走回来自己替自己倒了杯酒,一口喝下去,微笑着道:“你至少没法子自己站起来自己倒杯酒喝。” 红杏花忽又叹了口气,道:“所以它也不会为了一杯酒就做出比猪还蠢的事。” 丁喜道:“我做了比猪还蠢的事?” 红杏花道:“我警告过你,叫你不要进来的。” 丁喜道:“现在我已经进来了,好象也没有出什么事。” 红杏花又叹了口气,道:“现在虽然还没有什么事,可是我保证你以后一定会后悔。” 丁喜道:“为什么?” 红杏花也倒了杯酒喝下去,她喝酒的速度居然不比丁喜慢。 一口气喝了三杯酒之后,她忽然问道:“你知不知道这杆霸王枪的主人是谁?” 丁喜道:“我听说过。” 红杏花道:“你说给我听听。” 丁喜道:“霸王枪的主人姓王,也就是大王镖局的主人、“一枪擎天”王万武,据说这个人不但脾气刚烈,而且是姜桂之性,老而弥辣,这次联营镖局成立,他说不加入,就是不加入,甚至不惜跟他的老朋友百里长青翻脸。” 邓定侯忽然也叹了口气,在旁边接着道:“他甚至还拍着桌子,叫百里长青滚出去。” 丁喜笑道:“王老头子脾气之坏,早就天下闻名。可是这件事他倒没做错。” 红杏花道:“但你却错了。” 丁喜道:“我错了?什么地方错了?” 红杏花道:“你说错了。” 丁喜道:“难道这杆枪不是王万武的?” 红杏花道:“以前是的。” 丁喜道:“现在呢?” 红杏花又倒了杯酒,好象想用酒塞住自己的嘴。 难道她心里还藏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每个人都有权保留自己的秘密,只要这秘密不危害公益,谁也没有权逼他说出来。 丁喜还很小的时候,红杏花就常常告诉他这道理。现在他当然不敢再问。 邓定侯却忍不住问道:“这杆枪怎么会在这里的?” 红杏花朝他翻了个白眼,才冷冷道:“因为它的主人马上就要来了。”邓定侯道:“到这里来?来干什么?”红杏花道:“你是来干什么的?”邓定侯道:“我是来喝酒的。”红杏花冷笑道:“你能到这里来喝酒,别人为什么不能来?”邓定侯看着她,忽然笑了。 他忽然觉得这老太婆的脾气,和那王老头子倒是天生的一对。 他也看得出,这老太婆不愿说的话,只怕天王老子也休想叫她说出来。所以他只有坐下来喝酒。 他们坐下来的时候,才发现小马为什么会一直都没有说话。小马的嘴正忙着喝酒。 刚开封的一坛酒已经快被他喝光了,他的眼睛已经有点发直。 邓定侯忍不住悄悄道:“你能不能劝他少喝点,别喝醉?”丁喜道:“不能。” 邓定侯道:“你喜欢让他喝醉?”丁喜道:“不喜欢。” 邓定侯道:“可是你也不劝他?” 丁喜道:“他清醒的时候,我不许他喝酒,他绝不会喝,可是现在……” 他看了看小马的眼睛,苦笑道:“现在只怕连天王老子都劝不住他了。” 邓定侯叹了口气,也只有苦笑。 他实在不懂,为什么这些人全都是这种连天王老子都无可奈何的脾气。 现在第二坛酒也快被他们喝光了。 红杏花一直手叉着腰,在旁边盯着他们,忽然道:“你们枪也看过了,酒也喝够了,现在你们总该走了吧。” 丁喜道:“你真要赶我走?” 红杏花冷冷道:“难道你真想看着小马在这里醉得满地乱爬?” 丁喜还没有开口,邓定侯已站起来,笑道:“我们应该走了,再喝下去,很可能连我都会醉得满地乱爬。” 他刚想去拉小马,外面忽然闯入了十七八个人,看他们的装束打扮,就知道他们不但全是在江湖中混的,而且混得不错。 这些人一进了门,就抢着问道:“决斗开始了没有?” 红杏花又翻了翻白眼,道:“什么决斗?” 一个锦衣佩刀大汉道:“金枪银梭徐三爷,今天要在这里决斗霸王枪,你难道不知道?” 红杏花狠狠瞪了他一眼,还没有开口,别的人已抢着道:“这杆枪一定就是霸王枪。” “枪既然还在这里,我们就一定没有来迟。” “听说这里的酒还不错,我们先喝它几杯,等着好戏开锣。” “不管怎么样,这次决斗我们绝不能错过,就算要我等三天三夜,我也一定会等的。” 邓定侯看了看丁喜,丁喜看了看邓定侯,两个人全都坐了下去。 红杏花走过来,瞪着他,忽然叹了口气,道:“看样子你们现在是不会走的了。” 丁喜笑道:“现在你就是用扫把来赶我们,也赶不走。” 邓定侯笑道:“用鞭子抽也抽不走。” 红杏花看着他,又看看丁喜,忽然又笑了,道:“老实说,我若是你们,用刀砍都砍不走。” 她自己也坐下来,跟他们坐在一起,喃喃道:“但我却还是不懂,那边的那些小兔崽子怎么会知道这件事的?” 刚才进来的那些人,现在已开始喝酒。 若有十七八个江湖人已开始在一起喝酒,旁边就是天塌下来,他们也不会注意。 丁喜看了他们一眼,道:“我看他们一定是金枪徐找来的。”红杏花道:“哦?” 丁喜道:“有胆子找霸王枪决斗,不管胜负,都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金枪徐当然要找些朋友在旁边看着,日后也好替他在外面宣扬宣扬。” 邓定侯道:“所以我正在奇怪。” 丁喜道:“奇怪什么?” 邓定侯道:“我想不通金枪徐怎么会有胆子找霸王枪决斗的?” 丁喜道:“也许他胆子本来就很大,也许他这几年忽然得了本武功秘笈,练成了种独门枪法。” 邓定侯笑道:“我看你一定是看传奇故事看得太多了,这世上哪里来的许多武功秘笈?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有人找到过?” 丁喜笑道:“其实我也没有听说过。” 两个人同时大笑,又同时停住,两个人的眼睛都在瞪着门外,瞪得很大。 门外正有两顶轿子停下来。 轿子很新,装饰得很华丽。 可是无论多华丽的轿子,都不会很好看,他们看的是两个人。 两个人刚从轿子里走下来——当然是女人,很好看的女人。 桌上有一壶茶,一壶酒。 轿子里的女人现在已坐下来,一个在喝茶,一个在喝酒。 喝茶的是个很文静的女孩子,很美、很害羞,只要有男人多看她几眼,她就会脸红。 有些女人就象是精美的瓷器一样,只能远远地欣赏,轻轻地捧着,只要有一点儿粗心大意,她就会碎了。 这女孩就正是属于这一类的。 喝酒的女孩子看起来也很文静,也很美,甚至可以说出她的同伴更美。 只不过她的美是另一种美。 若说她的同伴美如新月,那么她的美就像是阳光,美得令人全身发热,美得令人心跳。 她们穿的都是一身雪白的衣服,既没有打扮,也没有首饰。 喝酒的女孩子脸色好象有点苍白,喝茶的女孩子却一直红着脸。 因为屋子里所有的男人的眼睛,都在瞪着她们,丁喜也不例外。 邓定侯叹了口气,喃喃道:“难怪有很多女人都认为,天下男人的眼睛都该挖出来。” 丁喜笑道:“其实说这话的女人,心里一定最喜欢男人看她。” 邓定侯道:“看来你好象很了解女人?” 丁喜道:“自己觉得自己很了解女人的男人,若不是疯子,就一定是笨蛋。” 邓定侯道:“你既不是疯子,也不是笨蛋。” 丁喜道:“我不是。” 邓定侯又看了看那两个女孩子,忽然笑了。 丁喜道:“你笑什么?” 邓定侯道:“我在笑她们。” 他微笑着悄悄道:“这两个女孩子一个喝起茶来象喝酒,一个喝起酒来却象喝茶。” 丁喜大笑。 他们说话的声音本来很低,笑的声音却很大。 喝茶的女孩子头垂得很低,喝酒的女孩子却抬起头狠狠瞪了他们一眼。 没有人能形容她的眼睛。 丁喜被这双眼睛瞪着的时候,竟也忽然觉得全身发热,心跳加快。 他今年已二十二岁,见过的女人已不少,可是他从来也未曾有过这种感觉。他赶快喝酒。 小马却反而不喝酒了。 别人看的是两个女孩子,他的眼睛却始终盯在其中一个女孩的脸上。 喝茶的女孩子脸红的原因,很可能也不是因为别人,而是因为他。 男人都喜欢看女人,却很少有人曾象他这样看法的。 他已不仅是用眼睛在看,他看着这女孩子时,就好象在看着他童年梦境中的女神,又好象在看着他相思已久的情人。 一个女孩子被一个英俊的青年人这样看着,心里会有什么感觉? 那高大的锦衣佩刀客忽然笑嘻嘻地走过来,挡在他和女孩子之间。 小马抬起头,瞪着他。 他也笑嘻嘻的看着小马,眼睛里也有了酒意,忽然道:“你不认得我?” 小马摇摇头。 这人道:“我姓郭,叫郭通。” 小马道:“我不认得郭通。” 郭通道:“我也不认得你。” 小马道:“你来干什么?” 郭通道:“来看你。” 小马道:“看我?” 郭通笑道:“因为我从来也没有看过象你这样盯着女人的男人,我特地来看看你,是不是得了花痴。” 他的同伴们都笑了,大笑。 丁喜却在叹气——这个人当然是来找麻烦的,可是他一定想不到,他找上的这麻烦有多大。 所以他还在笑,笑得很得意。 一个男人若能在漂亮的女人面前,侮辱了另一个男人,总会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总会认为那女人也会觉得他很了不起,甚至会看上他。 也许就因为这原因,所以女人们才会觉得大多数男人都很愚蠢可笑, 郭通还在笑,还没有笑够,他的脸上已开了花,人也飞了出去。 飞出去三四丈,越过了那两个女孩子,“砰”的一声,跌在他自己桌子上,桌子上的一碗红烧狮子头正好压在他屁股下,被他压得稀烂粉碎。 他自己的脸却已跟这碗红烧狮子头差不多。 没有人看见他是怎么样飞起来的,也没有人看见小马出手。 小马还是痴痴地坐在那里,痴痴地看着那喝茶的女孩子。 郭通的同伴们怔了半天,才跳起来,有的卷袖子,有的拔刀。 “这小子敢打人,咱们先去把他一双招子废了再说。” 十六七个人大叫大骂,摔杯子,踢椅子,已准备冲过来。 没有人阻拦他们。 小马好象根本不知道世上还有别的人,红杏花也不见了。 自从这两个女孩子一进门,她就已人影不见。 丁喜叹了口气,道:“你想不想打架?” 邓定侯道:“不想。” 丁喜道:“我也不想。” 邓定侯道:“只可惜看样子我们已非打不可。” “呼”的一声响,那些人还没有冲过来,已有三四个碗飞了过来。 丁喜还没出手,突听“叮,叮,叮”三声响,三只碗在半空中就已被打得粉碎。 破碗的碎片和三样打破碗的暗器一落在地上,赫然竟是三枚发亮的银梭。 “金枪银校徐三爷来了。” 一个瘦削长头、高颧鹰鼻、穿着很讲究、气派很大的中年人,背负着双手,施施然走进来,顾盼之间,棱棱有威。 两个劲装急服的彪形大汉,扛着个很长很长的布袋,站在他身后。 布袋的份量很沉重,里面装的,显然就是他的金枪。 本来已准备打一场混战的江湖人,看见了他,居然全都安静下些。 金枪徐成名多年,称霸一方,凭掌中一杆金枪,囊中一袋银梭,也曾会过不少高人,一向很少遇过敌手。 在这些江湖豪杰心目中,他一向是个很受尊敬的人物。 “徐三爷一来,这件事就好办了。” 金枪徐沉着脸,冷冷道:“这件事是什么事?你们是来看我打架?还是打架给我看的?” 一个精壮的小伙子大声道:“我们并不想打架,可是我们也不能看着郭老大被人欺负。” 这少年叫曹虎,是郭通拜把子的老么,郭通挨了揍,最火的就是他。 金枪徐道:“你是不是想替你们的老大出气?” 曹虎握紧拳头,道:“这口气非出不可。” 金枪徐道:“那么你最好先去找坐在那里的那个穿宝蓝色衣服的人。” 曹虎道:“动手的并不是他,咱们为什么要找他?” 金枪徐淡淡道:“因为你们既然想找死,就不如索性快点死,你们找上了他,我保证你们一定可以死得很快。” 曹虎动容道:“他是什么人?” 金枪徐冷笑道:“他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只不过是个保镖,叫邓定侯。” 曹虎的脸色变了。 每个人的脸色都变了。 “神拳小诸葛”的名头,他们当然也不会不知道。 近年来正是“开花五犬旗”风头最劲,势力最大的时候,若有人去惹了他们,简直就象是在太岁头上动土。 这些刚才还威风十足的江湖人,忽然间就变得象泄了气的皮囊。 金枪徐连看也不再看他们一眼,走过去向邓定侯抱了抱拳。 邓定侯也站起来抱拳还礼,他一向是个很随和的人,一点儿架子也没有。 金枪徐道:“多年不见,邓兄风采依旧,可贺可喜。” 邓定侯道:“一别经年,想不到徐兄居然还记得我,只不过以后若有人想找死,徐兄最好莫再劝他们来找我。” 他微笑着,又道:“因为我可以保证,一个人若想死得快些,找我绝不如找我这两位朋友。” 金枪徐道:“这两位朋友是……” 丁喜道:“我姓丁,丁喜。” 金枪徐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几眼,道:“讨人喜欢的丁喜?” 丁喜笑道:“有时也叫做倒霉的丁喜。” 金枪徐道:“阁下既然是丁喜,这位想必就是愤怒的小马了。” 他转头看着小马,小马却没有看他。 除了那个喝茶的女孩子外,他根本就没有把别的人看在眼里。 金枪徐的脸色沉了下来。 邓定侯立刻抢着道:“听说徐兄今日要在这里约战霸王枪。” 金枪徐道:“不是我约他,是他来找我的。” 邓定侯皱眉道:“他会来找你?” 金枪徐冷笑道:“邓兄也许会认为我根本不值得他出手,我自己也自知不敌,可是他既已找上我,我就万无退缩之理。” 他脸上露出种奇怪的表情,接着道:“使枪的人,能死在霸王枪下,岂非也是人生一快!” 丁喜立即拢起拇指,道:“好,好汉子。” 金枪徐看着他,冷酷的眼睛里已有了温暖之意,缓缓道:“象我们这种在江湖中混的人,岂非本就该死在刀枪之下,以草席裹尸。” 丁喜微笑道:“我死后若能有条草席裹尸,已经很不错了,要能做几件大快人心的事,就算抛在阴沟喂狗,我也毫无怨言。” 他脸上虽然还带着笑,可是一种说不出的愤怒和悲哀,却是微笑也掩饰不了的。 那喝酒的女孩子居然回头来瞟了他一眼,眼波居然也变得很温柔。 金枪徐也挑起了大拇指,大声道:“好,好汉子。” 丁喜道:“你既然来早了,为何不先坐下来喝两杯。” 金枪徐道:“我来得并不早,我已迟到了半个时辰,因为……” 他脸上又露出那种奇怪的表情,慢慢的接着道:“因为我还有些后事要料理清楚,我来得干净,去得也要干净。” 一个人明知必死,却还是要来应约,这种勇气绝不是那些住在高楼上的人们所能了解的。 能活着固然好,死了也只不过脖子上多了个碗大的疤口而已。那又算得了什么? 丁喜脸上也露出种奇怪的表情,过了很久,才问道:“霸王枪呢?”金枪徐道:“不知道。”丁喜道:“你愿他有仇?”金枪徐道:“没有。” 丁喜道:“你以前没有见过他?”金枪徐道:“素不相识。” 丁喜道:“但他却找上了你。” 金枪徐淡淡道:“这也许只不过因为我用的也是枪。” 丁喜冷笑道:“除了他之外,难道别人都用不得枪?” 金枪徐淡淡道:“就算要用枪,也不该太出名。” 丁喜眼睛里似已有了怒意,对人世间所有不公平的事,他都觉得很愤怒。 金枪徐又道:“我只不过在奇怪,既然是他约我的,他自己为什么还不来?” 这句话刚说完,他身后就有个人冷冷道:“我早已来了。” 说话的声音虽然很冷,却又很娇脆、很好听。说话的竟是个女人。 金枪徐霍然转身,就看见一双令人心跳加快的眼睛,正在盯着他。 她手里还拿着杯酒,一双手柔若无骨。 就凭这么样一双手,也能举得起七十三斤七两三钱的霸王枪? 金枪徐皱了皱眉,道:“这位姑娘莫非是在开玩笑?” 喝酒的女孩子板着脸,脸如秋霜。 她不是在开玩笑。 金枪徐看了看摆在桌上的大铁枪,道:“难道你就是……” 喝酒的女孩子打断了他的话,一字一字道:“我就是霸王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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