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典前夕


  正月十四。
  济南。
  载思关上了门。把这济南古城中千年不变的风雪关在门外,脱下了他那件以深蓝绒为面做成的蓝貂斗蓬,挂在他左边一个用檀木枝做成的衣架上,回过身时,右手已拿起一杯泛着淡蓝的水晶杯。
  水晶杯中盛着紫色的波斯葡萄酒。
  水晶杯是从檀木桌上拿起的,檀木桌就在火盆旁,火盆就在檀木椅旁。
  载思舒服的坐下,轻轻的啜了一口葡萄酒。
  他喜欢名马佳人华衣美酒,喜欢享受。
  他喜欢蓝色。
  对每一件事他都非常讲究挑剔,做的每一件事都经过精密计划,绝不肯多浪费一分力气,也不会有一点疏忽,就连这些生活上的细节都不例外。
  这就是载思。
  他能够活到现在,能够以二十六岁这么年轻的岁数就当上南郡王的师爷,也许就因为他是这么样一个人。
  精致华美而温暖的屋子,甘香甜美的酒,已经把他身体内的寒气完全驱除。
  可是他却忽然觉得很疲倦。
  为了筹备明天的大典,这半个月来他已经把自己生活的规律完全搞乱了。
  他绝不能让明天这件事发生任何一点错误,任何一点微小的错误,都可能会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大错。
  那时不但他自己将悔恨终生,他的主人也要受到连累。
  甚至连江湖中的大局都会因此而改变。
  更重的是,他绝不能让皇甫擎天如日中天的事业和声名,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
  载思这一生中最不能忍受的两件事,就是“错误”和“失败”。
  皇甫擎天的确不能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
  他二十四岁接掌父位,至今已二十四年了,从未做错,或失败过一次。
   

  喝完了第一杯酒时,载思已经把策划明天这次大典的前前后后经过从头又想了三遍。
  他的酒一向喝得很慢,思绪却极快。
  明天是济南府五年一次的“艳花大典”,又是南郡王被皇上封为“无敌大将军”接圣旨的日子。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可以算是件轰动官场和江湖的大事。
  最使人震惊的一点是,这五年一次选出来的“花魁”,很可能是南郡王离散失踪二十年的女儿。
  二十年前,南郡王大义灭亲,亲自捉拿结拜兄弟“九天鬼帝”钟毁灭。
  这件事不但轰动江湖,也使得他的声名更上一层楼。
  可是就在他凯旋回来时,他妻子林淑君的“淑园山庄”竟已被毁,林淑君和刚出生的女儿都失踪了,生死不知。
  尽管毁灭“淑园山庄”的凶手一直都未查出,但大家心里都明白,这个人一定是钟毁灭最亲信的人,也是后来将钟毁灭救出天牢的人。
  一想到钟毁灭,江湖中每个人都绝对相信,他是个报仇心极重的人,而且是个极不好惹的人。
  钟毁灭逃狱后,每个人都深信他一定很快会有报复行动,就连皇甫擎天都已做了最坏的打算。
  然而事实却出人意料之外,钟毁灭不但没有报复,连人竟似忽然消失了,就好像江湖上从来没有过这个人一样。
  天色已渐渐暗了,屋子里虽然没有点灯,外面的灯火却越来越辉煌明亮。
  寒风从窗缝里吹进来,也带来了前面大院里的人声和笑声。
  载思又倒了杯酒,轻轻的啜了一口,目光落在檀木桌上的一张淡绿色纸笺上。
  “二十年了,别来无羔?”
  这是淡绿色纸笺上的八个字。
  只有八个字,没有署名,也没有写明是给谁,载思和皇甫擎天却都明白,这是谁写的,写给谁的。
  这张淡绿色纸笺是三天前在皇甫擎天书房里的桌上发现的。
  当时载思和皇甫擎天正在商谈明天庆典之事,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张淡绿色的纸笺。
  等到他们谈完事情后,才发现书桌上的这张淡绿色纸笺。
  它是什么时候放在书桌的?
  是在他们未进书房之前?
  还是他们谈话之中?
  载思依稀记得当他走进书房时,桌上并没有这张纸笺。
  那么这张纸笺一定是在他和南郡王交谈中,被放到桌上的。
  能让他们两人没有发觉,而将纸笺放到桌上,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这个人难道会神话中的隐身术?
  “老朋友到底是老朋友。”皇甫擎天望着淡绿色纸笺,笑着说:“那么久了,居然还记得我。”
  载思没有答腔,只是静静的看着皇甫擎天。
  “载老头,你说我们是不是该准备一下,好好的招待这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载思明明只有二十八岁,皇甫擎天却喜欢叫他“载老头”。
  “应该。”载思说:“久别重逢,你们一定有很多话要谈。”
  “不但有很多话要谈。”皇甫擎天说:“还有很多酒要喝。”
  “听说你这位老朋友的酒量,可以比美昔日‘小李飞刀’李寻欢?”
  “恐怕连楚香帅都不敢和他较量。”皇甫擎天笑了笑。
  “我该好好的叫人整理整理酒窑了。”载思也笑了。
  “你这位老朋友一来,干脆就在酒窑里招待他,省掉搬酒的麻烦。”
  “希望酒窑中的酒,能合他的意。”
  火光在载思的脸上跳动,思绪在他的脑海里奔驰。
  钟毁灭自逃狱后,失踪了二十年,这一次回来势必不是那么好玩的。
  明天的庆典,是他报复的好机会,他一定不会错过的。
  这一次大典是完全公开的,收到请柬的人固然可以堂堂入室,做南郡王的佳宾,没有收到请柬的人也可到大府外的院子里来看看热闹,更可以在大街上看游行。
  “魔魔”门下的弟子中,有很多都是身经百战杀人无数的好手。
  江湖中待价而沽的刺客杀手中,能在重重警卫中杀人于瞬间的也不知有多少。
  这些人明天都可能会赶到这里来,混入人群里,等待刺杀皇甫擎天的机会。
  在大典进行的过程中,这种机会当然不少。
  但是载思相信大典还是会顺利完成,皇甫擎天还是不会受到毫发之伤。
  因为他已经把每一种可能会发生的情况都计算过,每一个有可能会刺杀南郡王的人,都已在他的严密监视下。
  为了防备钟毁灭的报复,他已经出动了“南王府”内的二百七十六位一级好手,更调动了江湖中五十四名高手,每一位都可以对付三十条大汉的好手。
  载思把他们分成了九组,每一组都绝对可以独当一面,每一组都安排在绝对有利的地点。
  可是其中经过特别挑选的二组,却只不过为了要去对付两个人。
  “两个人?”
  今天早上皇甫擎天曾经问过载思:“为什么要用二组人对付两个人?”
  载思只说出这两个人的名字就已解答了这个问题。
  “因为这两个人一个是任飘伶,还有一个是胖妞。”
  这时候皇甫擎天正在吃早饭。
  今天他的早饭是一大块至少有两斤重的小牛腰肉,再配上二十个蛋和大量水果蔬菜。
  牛肉是用木炭文火烤成的,上面涂满了口味极重的酱汁和香料,烤得极嫩。
  这是南郡王最喜爱的食物之一,可是听到载思说出的两个名字后,他就放下了他割肉用的波斯弯刀,用一双如雾般的眼睛盯着载思。
  “胖妞?”
  “是的。”
  “你以前见过这个人?”
  “我没有。”载思淡淡的说:“我相信江湖中见过她的人没有几个。”
  胖妞的名字江湖中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却很少有人见过她,每个人更希望自己一辈子都不要见到这个人。
  胖妞当然是个女人,更是昔年钟毁灭的爱将,是“魔魔”里刑堂的堂主,也是钟毁灭手下最危险的人。
  昔年钟毁灭一向很少让她离开自己的身边。
  当钟毁灭被捉时,每个人都预料她一定会大举劫牢,就算没有,也会闯人王府刺杀皇甫擎天。
  可是胖妞却没有这么做,钟毁灭一被捉,她的人就失踪了。
  有人猜测她大概害怕皇甫擎天的武功而躲起来。
  皇甫擎天既然能打败钟毁灭,就一定能杀得了胖妞,既然捉了钟毁灭,他的手下也一定不会放过,所以钟毁灭被抓,胖妞就一定会躲起来。
  载思却不这么想。
  他知道胖妞不是躲起来,她如果是这种人,江湖中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畏惧她。
  她失踪一定有她的道理所在。
  “任飘伶也来了?”
  “是的。”
  皇甫擎天望着磁盘里的小牛腰肉,轻轻的叹了口气。
  “这个人不但是江湖中最神秘的人,也是最公开的杀手。”皇甫擎天说:“只要价钱对,我想大概没有他不敢杀的人。”
  “任飘伶比胖妞更危险。”载思说:“他没有家,没有固定的住处,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方式,所以谁也找不到他。”
  载思接着又说:“可是如果有人需要他,他也认为自己需要这个人,那么他就会忽然在这个人面前出现了。”
  “他需要的通常都是别人的珠宝黄金和数目极大的巨额银票。”皇甫擎天笑着说:“别人需要他的,通常都是他永远不离手的剑。”
  一把窄而长的剑。
  他用剑刺人一个人的咽喉时,就好像深闺里的少妇在刺绣般轻松纯熟。
   

  刀环上镶满碧玉的弯刀,就摆在盛物的木盘里,刀锋上还留有浓浓的肉汁。
  皇甫擎天用一块柔软的丝巾擦了擦手,然后才问载思:“你没有见过这两个人,怎么知道他们来了?”
  “我知道。”载思淡淡的说:“因为我知道,所以我就知道。”
  这算是什么回答?
  这种回答根本就不能算是回答,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的回答,谁也不会觉得满意的。
  皇甫擎天却已经很满意了。
  因为这是载思说出来的。
  皇甫擎天相信他的判断力,正如他相信木盘里的刀是可以割肉的一样。
  但是他的眼睛里却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说出一句很奇怪的话
  “错了。”皇甫擎天说:“钟毁灭错了。”
  “为什么?”
  “现在胖妞是不是已经来到了济南城?”
  “是的。”
  “她还能不能活着回去?”
  “不能。”
  “让一个自己这么有用的人去送死,这种事我会不会做?”皇甫擎天问载思。“你会不会做?”
  “不会。”
  “任飘伶是不是也到了这里?”
  “是的。”
  “任飘伶是不是一生中最恨和女人共事?最恨有人骗他?最恨有人明知故犯?”
  “是的。”
  “他是不是一定会知道胖妞也来到了这里?”
  “一定知道。”
  “他知道了,是不是一定会找钟毁灭算帐?”
  “他会先杀了胖妞,然后再找钟毁灭算帐。”
  “钟毁灭明知道任飘伶的这种脾气,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他是不是有病?”
  “没有。”载思面无表情的看着皇甫。“钟毁灭没有错。”
  “哦?”
  “他要他们到这里来,并不是要她来送死,也不是要任飘伶来杀胖姐。”
  “他要他们来干什么?”
  “来做幌子。”载思说:“胖姐和任飘伶都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己。”
  “为什么?”
  “因为真正要出手刺你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另外一个人。”载思说:“如果我们单只防备他们,第三个人出手时就容易了。”
  “第三个人?这个人是谁?”
  “是个年轻人,是个穿一身纯白丝缎长袍,带着一口纯白镶玉的剑,住在济南城最贵最豪华的‘醉柳阁’里,每顿都吃比你还好的饭菜。”载思说:“他已经来了三天,每天都没有踏出‘醉柳阁’一步,可是却已交了济南城一大半的人做朋友。”
  “哦?他这么有名,每个人都急着结交他?”
  “不是结交他,而是争得去让他请客!”载思说:“他才来三天,却己请了一百一十三桌。”
  皇甫擎天笑了。
  “想不到这个人还这么好客?”皇甫问载思。“他从哪里来的?”
  “我不知道。”
  “他叫什么名字?”
  “他在醉柳阁里用的名字叫白少羽。”载思说。
  “他说话是什么口音?”
  “我没有听过他说话,可是我问过醉柳阁的小二。”
  “他怎么说?”
  “他以前是趟子手,走过很多地方,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可是他也听不出这位姓白的客人是哪里的人。”
  “为什么?”
  “因为这位白先生也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每一种都说得比他好。”
  “他学的是什么剑法?剑法高不高?”
  “我不知道。”
  “他穿的衣裳呢?”
  从一个人穿的衣服上,也可以看出很多事。
  衣服料子不同,同样是丝缎,也有很多种,每个地方染织的方法都不一样,棉纱的产地也不一样。
  鉴别这一类的事,载思是专家。
  “我相信你一定看过他的衣服。”皇甫问:“你看出了什么?”
  “我什么都看不出,我从来没有看过那种丝缎,甚至连他缝衣服用的那种线我都从来没有见过。”
  载思说:“我相信那种丝缎是从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来的。”他说:“那个地方你我大概都没有去过。”
  “连我们都没有去过的地方。”皇甫苦笑。“去过的人大概也不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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