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任何足以消灭雷万英的本钱,曲君武都绝不会放过,所以,他必须对待雷季霖客气一点,将来还有用得着他的地方。
  曲君武正在等待着雷季霖的解释。
  雷季霖笑了笑,道:“石七公子没有轻举妄动,只因为除了丁兆雄之外,路云飞也在金骰于赌坊里。”
  一听到“路云飞”三个字,居然令曲君武这样的人物也为之倏然动容。
  “路云飞?”曲君武刚刚宽朗了些的脸色,又立刻沉了下去:“就是那什么‘金牌杀手’路云飞?”
  雷季霖点点头:“正是他。”
  曲君武沉吟着,忽然走到石盖雄的面前,叹了口气说:“你做得很对,你虽然未必害怕,但有‘金牌杀手’在场,的确不宜冒险。”
  石盖雄却把头垂下来道:“我错了,杀了丁兆雄才对。”
  曲君武频频摇头,大声道:“你别故意来顶撞我,我说你对就对,谁敢说你临阵退缩,贪生怕死,老子就把他的舌头割下来!”
  曲君武既已说出了这种话,石盖雄当然也不会再说什么。
  雷季霖忽然轻声对曲君武道:“今天天堂镇里,不独是金骰子赌坊走了霉运,甚至雷万英手下梅婆子那里也出了大麻烦。”
  曲君武吃惊地问:“有人去捣乱胭脂院?”
  雷季霖笑道:“现在胭脂院里的每扇墙壁,都是血淋淋的。”
  曲君武皱眉道:“说清楚一点,我听化究竟是怎么回事?”
  雷季霖道:“今天黄昏,胭脂院里忽然来了一个后生小伙子,一踏进胭脂院的大门,就说要找秦起英。”
  “哦!后来呢?”
  “后来啊!梅婆子一听那个后生小伙子要找秦起英,马上就说他不在,还叫他快滚出去!”
  曲君武冷冷一笑道:“这种乌龟婆娘对于进门不找女人,却来找男人的宾客,当然绝对不会欢迎的。”
  “但那个后生小伙子不肯走!”
  “他要怎么样?”
  “他坚持要进胭脂院里的每个房间,把秦起英搜出来。”
  曲君武突然转过脸问勾千魂道:“今天是不是九月十五?”
  勾干魂摇头道:“今天是九月十一。”
  曲君武“唔”了一声,对雷季霖道:“奏起英只在每月的初一、十五两日才会到胭脂院,今天他一定不在那里。”
  雷季霖一听,不由怔怔地望着曲君武,他想不到曲君武连奏起英几时要干那种事,竟然都清清楚楚。
  雷季霖接下去,又继续说道:“他这种做法,分明是来找岔子的了,梅婆子当然不会放过他了。”
  “梅婆子以前是昆仑派的高手,直到她当了老娼开了妓院之后,才被昆仑派掌门驱逐出去。”
  “梅婆子擅用暗器,她身上最少也有二三十种不同类型的飞镖、毒针,还有九毒砂之类的东西……”
  “不错。”
  “可是她的暗器刚要出手,便被那小子一剑刺死。”
  “啊!”
  “这小子的手法真是没话讲,干净利落。”
  “胭脂院是雷万英的地方,这小伙子敢在这里撒野,还将梅婆子杀死,倒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他不但杀了梅婆子,而且连燕如英也伤在他剑下。”
  曲君武的眼睛忽然冒大了两倍:“什么?燕如英竟然在胭脂院里,而且还被那后生小子所伤?他究竟是谁?”
  雷季霖道:“这人姓罗,名飞。”
  曲君武沉吟道:“罗……飞……”
  雷季霖又道:“据说他和雷万英有一段血海深仇。”
  曲君武抚掌踱着步,突然对雷季霖说道:“我要见一见这个罗飞,最好两天之内能够带他进来见我。”
  雷季霖怔了怔。
  曲君武立刻又补充了一句,道:“小心保护这个人,他是我的朋友,别让雷万英派人把他暗杀了!”
  雷季霖终于明白了曲君武的用意。
  因为凡是和雷万英作对的人,就是曲君武的朋友,曲君武对待朋友一向是不错的,这一点倒是谁也不能否认的。
  九月十二日。
  天堂镇表面上看来,虽然和平时没有什么分别,但镇南北这两个地方的气氛,实际上已开始进人紧张阶段。
  因为胭脂院在城南。
  金骰子赌坊却在城北。
  现在,天堂镇就像是一个战场,虽然战争还未全面性的爆发,但大战前夕的血腥气味已完全笼罩了整座天堂镇。
  在介乎镇南与镇北的中间,有一条不太宽的石板路。
  这里有间小酒馆,名字叫做小小酒馆,小小酒馆虽然地方不大,但酒菜却精美得令路云飞和丁兆雄都有点诧异。
  路云飞平常就很少喝酒,所以他现在也喝得不多。
  但丁兆雄却刚好相反,喝了一盅又一盅,竟然将两坛五斤装的“千日醉”,全都装进了肚子去。
  路云飞有点奇怪,忍不住问道:“老二你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喝酒了?怎么忽然间变得像烂酒鬼般拼命喝起来了?”
  丁兆雄苦笑道:“其实以前我根本觉得酒比尿水还难喝,直到十九岁那年,我还未曾喝过一杯像样的酒。”
  忽然间,小小酒馆门外,站着个黑衣青年。
  他脸上的神色冷冰冰的,说话时的声音更加冰冷如雪,他插口道:“我知道你今天为什么拼命喝酒?”
  这句话,当然是对丁兆雄说的。
  寒星剑丁兆雄眼角也没扫他一下,又将一盅酒喝个精光。
  黑衣青年冷笑一声,又道:“因为今天你需要喝酒来壮胆,你的心里已经开始感到害怕了。”
  丁兆雄忍不住道:“你是谁?”
  “罗飞。”
  罗飞?以前在江湖上从朱听过这个名字,但从昨天黄昏开始,“罗飞”这个名字,已逐渐在江湖传开了。
  因为昨天黄昏时,罗飞击败了五英山庄的老四燕如英。
  而且,胭脂院的梅婆子也死在他的剑下。
  罗飞更在胭脂院里,杀死了十几个妓女。
  无论是谁,能在一夫之内做出这三件事,他的名字一定会十分响亮。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今天,谁也不敢再小看罗飞,虽然在昨天以前,他还是个藉藉无名的小子。
  路云飞喝酒远较了兆雄少得多,他的头脑也较了兆雄清醒得多,他问罗飞道:“你是来喝酒的?还是找我或丁兆雄的?”
  罗飞道:“我从不喝酒。”
  丁兆雄笑了起来,打量了罗飞一眼道:“小孩子当然不该喝酒,你今天大概十七八岁左右吧?”
  罗飞声音冰冷如前,道:“十年前大概是的。”
  路云飞道:“你来这里找我和丁兆雄有事么?”
  “当然有事。”
  “请说!”
  “我来给你们一个期限!”
  “一个期限?”
  “一点不错”
  “我不懂你的意思。”
  罗飞冷冷地道:“我给你们半天的期限,限你们在黄昏之前,离开这里最少五百里之外去。”
  丁兆雄差点没把嘴里的酒喷出来。
  路云飞却仍然保持着微笑,似乎一点也不生气,只淡淡地说:“五百里,未免太远了吧?”
  罗飞冷笑道:“你若肯离开这里,三百里也大概已经差不多了。”
  路云飞转头向了兆雄道:“他要我们挟起尾巴滚到几百里外,你肯不肯?”
  丁兆雄道:“你呢?肯吗?”
  路云飞忽然捧起一坛原封未动的千日醉,拍开泥封狂喝了几口,然后大笑道:“这儿的酒既香且多,我怎么舍得离开这儿?就算三五百里之外有几百箱珠宝堆放着,我也不愿意离开此地。”
  罗飞缓步走进了小小酒馆,轻咳了两声,冷冷地道:“既然如此,你们将永远不会离开小小酒馆。”
  路云飞道:“难道你打算在这酒馆里挖个坑,将我们埋在底下?”
  罗飞道:“你说的不错。”
  路云飞突然亮剑出鞘。
  “这是我的剑,杀人之剑。”他把剑扬了一扬。
  罗飞看了一眼,赞道:“好剑!”
  路云飞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目光锋锐犹更在剑锋之上,道:“罗朋友,你开的玩笑,应该适可而止了。”
  “路朋友,我从不和正在喝酒的人开玩笑。”
  “你一定要试试我的剑?”
  “别人怕你‘金牌杀手’,但我例外。”
  “好!”
  路云飞忽然大笑起来。
  罗飞却在他大笑声中,拔剑向他刺去。
  好一招直捣黄龙,直刺向路云飞的眉心,路云飞立刻将手中的一坛千日醉向罗飞的剑锋上迎去。
  一声巨响,酒坛被罗飞的剑锋震裂,裂片和酒,洒满了一地。
  但路云飞的衣衫,却仍完整洁净,连一清酒也未沾到,因为酒坛被震爆的时候,他已如一只飞鸟般从窗口掠了出去。
  罗飞大喝一声,挺剑直追,紧逼路云飞。
  在眨眼之间,罗飞又再刺出了十一剑,这十一剑刺出之后,丁兆雄的脸色不由变了变,酒也醒了大半。
  丁兆雄原以为,自己可以收拾得了罗飞的。
  等到罗飞施展出真才实学之后,丁兆雄这才发现,这个毫不起眼的黑衣青年的武功造诣犹在自己之上。
  如果这十一剑是向了兆雄刺发的话,他纵不立即落败,也必处于下风。
  他虽喝了不少酒,但他并未醉,而且比许多没有喝酒的人还更清醒。他甚至替路云飞担心起来……
  路云飞会过不少用剑的好手。
  剑,一直是在武林中最普通的兵刃,但真正懂得怎么用剑的人,似乎却少得有如凤毛鳞角。
  但罗飞太懂得用剑了!
  他的心神,他的勇气,他的所有一切,甚至思想和生命,都已完全交付在他手中的一柄剑上了。
  只有真正能够人剑合一的人,才算是个懂得怎么用剑的高手。
  在出剑的时候,剑就是人,人也是剑,人与剑是没有界限之分的。
  这正是“剑在人在,剑毁人亡”的时刻,这种时刻,也就是人与剑完全发挥到最大潜力的时候。
  这种人剑合一的剑法,也是天下间最可怕的剑法,天下间懂得如此用剑,能够如此用剑的人,绝不会多。
  能够抗拒这种剑法的人,也就更少了。
  幸好路云飞就是其中一个,他使的是断流剑法。
  罗飞连刺十一剑,剑势也连变十一次。
  每一剑的去势,都从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方位刺去,每一着的变化,都是妙到毫,如非亲眼在旁目睹,你根本无法想像。
  但路云飞的身法,也随着罗飞的剑连变十一次。
  他整个人都飘飘地具在剑锋前不足三寸的地方,看来竟像是被罗飞的剑,凌空挑飞起来似的。
  此时此刻,路云飞不敢立刻挥剑还击。
  因为罗飞的剑,实在太快太急了、如果他稍一松弛闪避,那比闪电还快的剑锋,立刻就将他刺成一个黄蜂窝。
  罗飞身形闪动,每刺出一剑,眉心便皱了皱,他不相信路云飞竟能在这十一剑之下,丝毫无损。
  但十一剑发完之后,不得不相信了。
  然后,罗飞第十一剑之后,仍有第十二剑。
  那是石破天惊的一击。
  也是罗飞最感到骄傲的一剑。
  连路云飞都已被这一剑逼得无路可逃,无处可闪,如果他还不挥剑反击,他一定会死在罗飞这一剑之下。
  但如果路云飞出手反击,后果也一定极其惨烈。
  不是路云飞死,就是罗飞亡。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大的可能性,就是两个一齐死。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紧张关头,小小酒馆大门外,突然悄无声息的出现了四个人。
  其中三个,赫然竟是公子堡七公子里的五公子陆义雄、六公子黄信雄,和七公子石盖雄。
  另外一个人,就是已经背叛了雷万英十几年的雷季霖。
  雷季霖的武功虽然不及雷万英,但也是一流高手。
  雷季霖奉了曲君武之命,要请罗飞去公子堡,因为,罗飞已经被曲君武认为是公子堡的朋友了。
  曲君武请朋友回公子堡,当然是邀请活的朋友,如果罗飞死在路云飞剑下的话,雷季霖便无法向曲君武交代了。
  所以,他绝不容许罗飞在这时候和路云飞拼命。
  就在罗飞即将与路云飞硬拼的前一刹那,雷季霖突然解下了腰间一块碧绿的玉石,抖腕向两人中间激射过去。
  雷季霖的腕力,竟然凌厉强劲无比。
  坐在店里的丁兆雄见了,也不禁悚然动容。
  “当!”
  几乎在同一时间内,罗飞的剑和路云飞的剑,都砍在那块碧玉上。
  世上没有任何玉石,能够抵挡得住这两剑,这块碧玉当然也不例外,立刻一分为七八块,向四下激飞开去。
  罗飞与路云飞同时住手。
  雷季霖却已一声朗笑,打了个哈哈,走了过来抱拳道:“两位果然英雄出少年,雷某佩服卜佩服!”
  罗飞道:“你就是雷季霖?”
  “正是”
  “听说你想杀雷万英?”
  “不错。”
  “为什么?”
  “雷万英专横霸道,逼压同姓宗亲兄弟,作威作福,就算我要杀他,也不是一件很不对的事。”
  “胡说!”
  “难道你认为雷万英不该杀?”
  雷季霖不由一怔,沉吟了一会道:“如果比你先杀雷万英的人,是公子堡堡主的话,你也要杀曲堡主?”
  “曲君武算什么东西?我若敢杀雷万英,早就杀了。”
  “好狂妄的少年。”
  罗飞冷冷地道:“你回去告诉曲君武,雷万英绝对活不过今年腊月,但你也最好告诉他,别去碰雷万英。”
  雷季霖一怔,正要说话。
  只见罗飞眼中流露出一种怨毒无比的光芒。冰冷地道:“因为我要亲手将他的肉一块一块地割下。”
  雷季霖一凛,他忽然发觉,眼前这个黑衣青年,果然是一个值得令人感到害怕的复仇者。
  现在他唯一感到庆幸的,就是自己不是雷万英。
  如果雷万英知道世上有一个罗飞这样的人,对他恨之入骨,欲食其肉,喝其血取其心的复仇者的话,他一定会连睡觉都心惊肉跳。
  可是,雷季霖并不知道罗飞为什么这样痛恨雷万英?
  罗飞和雷万英之间,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
  雷季霖找罗飞,是要请他回去公子堡见曲君武,结果,罗飞并没有让这位雷大老板失望,罗飞答应了。
  小小酒馆门外不远处,早就有一辆华丽的马车在恭候着他,雷季霖恭谨礼貌地请罗飞上了马车。
  罗飞道:“你为什么不上来?”
  雷季霖露出一个神态暧昧的笑容,低声说道:“如果雷某也上车,未免太没趣了,我还是骑马随后好一点。”
  “你这是什么意思?”
  “上了车就知道了!”
  罗飞不再追问下去,掀开车厢的扇门,车厢里竟然有个很骚媚,很美丽动人的姑娘本里面。
  这种姑娘,任何男人见了都会心动,身魂飘荡的。
  罗飞明白了,为什么雷季霖有舒服的马车不坐,宁愿骑马随在后面的原因了。
  车厢虽然不大,但已堆放着三件最诱人的东西,这是不但有个美丽妩媚,风情万种的姑娘,同时还有一箱珠宝和几坛美酒。
  这一箱珠宝的价值,已足够买十幢房子,千亩良田,做为富甲一方的大富翁。
  还有那几坛美酒.其中有一坛已经开泥封,就香四溢,小小酒馆的千日醉若和这种酒一比,简直比醋还不如。
  可惜罗飞并不喜欢喝酒。
  他不但不喜欢喝酒,连珠宝也毫无兴趣。
  还有那个女人呢?
  罗飞会对她怎么样?
  小小酒馆里,路云飞目送着罗飞踏上了那辆等着他的华丽马车,由雷季霖和五公子等人集拥着离去。
  路云飞忽然转向了兆雄道:“我实在有点担心!”
  丁兆雄抬头看了他一眼,道:“你在为雷万英担心,恐怕他真的会被罗飞杀死?”
  丁兆雄叹了口气,道:“雷万英是老江湖了,你看他个笨人吗?”
  “他当然不笨。”
  “所以无论任何人替雷万英担心,都是多余的,比起担心自己会忽然发大财更加多余。”
  “难道你担心的人是罗飞?”
  “不错。”
  “你觉得这个年轻剑手有什么地方不对?”
  “他本来没有什么地方不妥,他剑法高强,人也聪明,而且懂得布局。”
  “你看出他在布什么局?”
  路云飞沉吟一下道:“如杀你和雷万英有血海深仇,你会不会在杀他之前到处宣扬,说你要杀他?”
  “不会,我绝不会打草惊蛇。”
  “但罗飞现在却刚好和你的想法完全相反,难道你不觉得其中有什么蹊跷?”
  丁兆雄的眼睛一亮,他突然一拍桌子,道:“他的目标,并不是雷万英,他甚至与雷万英毫无仇怨。”
  路云飞点点头,道:“不错,这完全只不过是他布的一个局,目的就是希望混进公子堡去。”
  “因为曲君武曾表示过,任何与雷万英为敌的人,就是公子堡的朋友,所以罗飞就到处找雷万英的人作对,骗取曲君武对他产生好感。”
  “你说的一点不错。”
  “但他这种做法,究竟目的何在?”
  路云飞皱皱眉道:“他的目的何在,是另一回事,问题是他这种手法,能否骗得过曲君武的眼睛?”
  “以你看,曲君武会不会看穿他的把戏?”
  路云飞忽然长长的叹了口气,道:“我也希望不会,只可惜曲君武实在是一个很精明的老人。”
  “所以,罗飞现在已变成了一只羊。”
  “他正在送羊人虎口。”
  在公子堡的大厅里,曲君武笑容可掬,和蔼可亲地招待罗飞。
  曲君武心情好的时候,和一般普通人并无什么分别,有时候看来,甚至比许多心地善良的老人家还要和蔼可亲。
  如果路云飞也能够看见曲君武这张笑脸的话,他一定不会把这么一位慈祥的人形容为一只吃人的老虎。
  老虎就算会有笑容,也绝对不会笑得这么令人感到亲切吧!
  曲君武将公子堡里每一位身任要职的重要人物,都介绍给罗飞认识,简直就把他当作是远游归来的儿子一样看待。
  罗飞原本冷冰冰的一张脸孔,在曲君武的殷勤招待之下,居然变得温和友善了许多,他甚至和曲君武有说有笑,无话不谈。
  曲君武忽然道:“雷老板刚才告诉我说,你把车厢里的那个女人像粽子般的绑着,究竟有没有这回事?”
  罗飞道:“有。”
  “你嫌这个女人不好?”
  “她很好。”
  “那你是……”
  “她有个我讨厌的毛病。”
  “什么毛病?”
  “她喜欢对男人毛手毛脚。”
  曲君武瞪着他,突然大笑道:“从来只有男人向女人毛手毛脚,这女人居然倒转来向男人毛手毛脚,这毛病果然严重得很。”
  笑声一敛,突然转向六公子黄信雄,厉声喝道:“去把那婆娘的两只手砍下来,省得以后再丢人现眼。”
  六公子黄信雄面色立即一阵青白,那在车厢里想引诱罗飞的风骚女人,原来就是他的老相好。
  罗飞只不过随便讲两句,曲君武竟然要他去把自己心上人的双手砍掉。
  如果别人用树枝划破了她的皮肤,他都会去找那个人拼命。
  而现在,曲君武却下令要他去砍掉她的双手;他纵然心里万分不愿,也不敢不遵从曲君武的命令去做。
  黄信雄应声出厅而去。
  片刻工夫,罗飞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个女人的大叫惨号声,接着黄信雄回来了,手里捧着一只银盘。
  银盘之上,放着两只血淋淋的玉手。
  罗飞看见这两只玉手,还微微的颤动。
  曲君武和雷万英向来都是令出如山,绝对不容许门下任何违抗他们命令的人,后果均不堪想象。却远较雷万英的命令残酷,而且有时根本无可理喻。
  这对曲君武而言,他当然觉得很痛快。
  但对别人来说,就会觉得很痛苦。
  雷万英非到必要时,决不肯让门下任何一个人觉得痛苦。
  曲君武却刚好相反,他认为公子堡里的每一个人,都应该随时随地准备为他牺牲,为他放弃一切。
  为他牺牲性命,是一件值得光荣,值得骄傲的事,至于别人心里的想法,是否也和他一样,他就不管了。
  一个本来藉藉无名的罗飞,忽然间就变成了公子堡里最受曲君武尊敬的贵客,能够得到曲君武尊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曲君武没有问罗飞,究竟和雷万英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处处要和他作对。
  曲君武只是向罗飞作出保证:“只要你能杀雷万英,我绝不会比你更先出手。雷万英一定要死,不过谁杀他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重要的事,罗老弟你肯出手效劳,我自然更加求之不得。
  “你放心的在这儿好好的休息几天,雷万英就算是有三双翅膀,也飞不到什么地方去的……”
  于是,罗飞在公子堡里,待了下来。
  他在等待一个报仇的好机会。
  天空飘着蒙蒙细雨,但仍然出太阳。
  距离十月初七还有十天。
  路云飞和丁兆雄,并没有在五英山庄里,他们两个仍在天堂镇上,而且在胭脂院中住着。
  虽然胭脂院在不久之前,发生过一宗大血案,但现在已逐渐被人亡怀。
  纸醉金迷,美人如玉的销金窑,本就是最容易使人忘记一切的地方,但是路云飞和丁兆雄并没有忘记那件事。
  雷万英更不会忘。
  据说他现在已派人到公子堡,要求曲君武把罗飞交出来,因为罗飞是杀人凶手,这一点谁也不能否认的。
  除了梅婆子之外,还有十三名妓女无辜死在他剑下。
  路云飞对罗飞最反感的,也正是这一点。
  梅婆子这种人,杀了并没有什么不对。
  但是,那十三个手无寸铁的弱质女流,本来就已经很可怜,如果是路云飞,他决不会忍心施下这种毒手。
  路云飞发觉罗飞和曲君武似乎都是同一类型的人,他们都同样精明能干,而且同样凶狠残暴。
  只有这一类型的人,才能干出惊天动地的大事。
  可惜他们所干的大事,往往对人类会造成极大的损害,他们绝不是英雄,而是枭雄。
  英雄与枭雄,都只是胸怀大志,而且具备雄才伟略的人,才能够做得到。
  英雄杀的是坏人,挽救一切好人,但枭雄却不分好人坏人,只要任何人妨碍他的野心发展,就会惹来杀身之祸。
  路云飞他算不算是一个英雄人物?
  无论他是不是英雄,他总不是个枭雄,因为枭雄永远只会为自己设想,决不会理会别人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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