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到了星期五,史坦略有起色,莉莎和芮秋总算可以放心同时离开医院,让贝琪单独留下来照顾史坦,强尼则开芮秋的车子送芮秋母女回“胡桃林”,莉莎和上星期天的她简直判若两人,整个人既憔悴又苍白。她闭着眼,头往后靠,手则静静地搁在膝上,这是芮秋少数见过母亲仪容并非十分端庄的几次之一。
  车内的三人都没有交谈。莉莎和芮秋都累垮了,而强尼也体谅她们需要静一静,于是也默不作声。但车内的沉默并不令人觉得尴尬。这是自从史坦倒下以来,芮秋第一次仔仔细细地审视所发生的一切,她发现这场梦魇倒是不知不觉成就了一桩好事——病房的焦心折腾让莉莎对强尼软化了。危机迫使母亲不得不倚赖强尼,而强尼的表现更远比芮秋预期的还好。他总是随侍一旁,彷佛像是她们家人似的。在危难困厄中,强尼已不知不觉成了她们的一份子了。
  车子抵达“胡桃林”大门,芮秋从爸爸病倒以来第一次觉得心神稍稍一宽。天候晴和,空气温暖,乍披上秋衣的叶片显得格外美丽,连家都像在欢迎他们回来似的。厨房中传来凯蒂和蒂妲咿咿唔唔的儿歌声,孩子的欢乐触动芮秋的心。炉子上一只闻似蔬菜浓汤的汤锅正用小火煨着。
  “刚好回来吃午餐。”蒂妲展颜对跨进家门的他们说,而凯蒂也呼叫着朝芮秋跑来。芮秋一把抱起孩子亲吻,全不在意孩子看到她时便兴奋得扔下手中的棒棒糖,所以小手黏答答的。
  “大伙儿都去哪儿了,蒂妲?”莉莎问道。她显然已经累得说不出话来,几乎是气若游丝。
  “杰迪去幼儿园接罗兰了,莎莎三点才放学,而小凯蒂就和我在厨房中,是不是,小凯蒂?”
  “在厨房中。”凯蒂点着头学大人说话。
  “妈,你上楼去休息一下吧?”芮秋关心地问。
  “也好,我真的累坏了。”莉莎亲亲凯蒂,凯蒂格格笑了,之后莉莎便迈着疲惫的步伐走出厨房。她的步履身形就像个老妇人,以前芮秋从不曾把“老”跟母亲联想在一起,如今这么一想,心中更觉凄然。
  “我去帮妈妈安顿下来。”她边说边将凯蒂交到蒂妲手中。孩子原本不依,但蒂妲拿着一只汤匙敲着炒菜锅,锵锵的声音吸引了小孩的注意力,也一路伴着芮秋上楼。
  替妈妈放好洗澡水,将浴袍、睡衣都准备妥后,芮秋再回到厨房,发现凯蒂站在一张椅子上,正起劲地玩着水槽里的东西,强尼则倚着流理台跟正在切火腿片做三明治的蒂妲聊天。蒂妲一直将强尼视同她的四个小孩。做好三明治后,蒂妲便舀了两碗汤,连同午餐的洋芋沙拉、腌黄瓜、三明治和两大杯牛奶端上光洁的橡木圆餐桌,同时把叫着不依的凯蒂抱出厨房,让强尼和芮秋可以好好吃一餐饭。
  强尼津津有味地吃着,而芮秋只喝了一、两口汤,便将眼前的食物推开。
  “怎么了?”强尼微凶的样子其实是他根本就知道没什么事。这几天来他一直很注意她吃了多少、吃了什么东西,他总说难怪她那么瘦,连小老鼠吃得都比她多。不过此刻芮秋真的吃不下,只有对他作个鬼脸。但看到他严峻的目光,她不得不勉为其难地把汤喝完,但再多她也吃不下了。
  “你不吃东西病倒了,对你父亲也没什么帮助。”强尼边说边将他盘中的东西一扫而光。芮秋半带骄宠、半不以为然地看着他喝完最后一口牛奶。虽然压力让她胃口全无,但就她所知,强尼却从不因此没有食欲,每餐都还是吃得很多。
  “我的头在痛。”芮秋正经八百地说。
  “真的吗?”强尼不甚置信地望着她,接着便笑道:“乖乖上楼去换上牛仔裤、球鞋,你需要呼吸一些新鲜空气。”
  “大概吧!”
  散个步倒还不错,于是芮秋便照他的话上楼去换衣服。再回到客厅时,他正拿着一块巧克力饼干在吃。
  “你再这么吃下去,很快就会成为一个胖老头了。”她揶揄道。
  “不可能,我的新陈代谢好得很呢!”他手指往牛仔裤一抹,朝她走去。
  “谁不这么说?”
  “哦,是吗?”
  “是的。”
  “走吧,外头天气还挺好的。”
  强尼拉着她的手,芮秋也高高兴兴地随他走出门外,越过阳台,由小径走向车库。他的摩托车和她母亲的车、蒂妲用来采买和办琐事的车并排停在一起,芮秋深呼吸一口气,将秋天的气息尽纳入胸臆。不知何处传来人家在烧枯叶的味道,烟气虽淡却依稀可闻。
  此时天候尚佳,仍不需穿外套、毛衣,但却比八月清凉怡人多了。一阵风扬起,拂动芮秋的发梢,拂得头顶黄叶斑斓的树枝招摇婆娑。芮秋觉得身心仿佛焕然一新,将这秋色、秋声、秋天的气息镂刻在心底。早秋,一直是一年中她最喜欢的一段时光。
  “拿着。”强尼说着递给她一顶安全帽,芮秋一心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浑然不觉他们已经走到他的摩托车旁,也没注意他什么时候放开了她的手。
  “噢,我不——”芮秋猜得出他想做什么,不由得边摇头,边往后退去,但强尼却不让她走开。他拿过她手中的安全帽,就放在她的头顶上方,半带笑意地看着她。
  “你不信任我?”
  “信任,但是——”
  “那好。”他将安全帽套在她头上,系上下颔的系带,随后很快对她一吻,不让她不依。
  “保证你一定喜欢。”他一手勾着她牛仔裤的裤腰,将她搂过来,她不由得偏起头来看他,他又吻了她。
  “试试看,好吗?”
  “我要怎么办?”芮秋叹了一声让步了,他半撒娇、半恳求时要拒绝他简直是不可能,再说她私心是真的颇信赖他的。她也许是不喜欢坐他的摩托车,但倒十分笃定跟他在一起绝不会有什么损伤。
  “坐上来吧!”强尼笑着戴上安全帽,一脚跨过椅座,将摩托车的脚煞踢开,再转动引擎,一连串动作快得芮秋差点来不及把安全帽调好、系紧。
  “怎么上去?”引擎声隆隆作响,芮秋只有用吼的。摩托车椅座离地那么高,而且跨坐在那上头怎么看都不文雅。对他当然很适合,不过他身高逾六呎哪!
  “就假装这是一匹马吧!”他吼了回来。
  芮秋只好遵旨,笨拙地一脚踩着踏板,一脚照他的指示跨过车座去,而他则双脚撑在地面,稳住车身。不一会儿,她已经坐在他后面,身前是他高大宽润的背,后则靠着皮背垫,她的腿贴着他的,髋骨贴着他的后臀。
  “抓紧!”他回头叫道。
  芮秋咬着牙,手紧箍着地结实的腰杆。她紧靠着他的背,可以从他的身体感到他的兴奋欣喜,甚至从他微侧的脸庞感觉得出他真的很喜欢骑摩托车。车风驰电掣的往前冲,扬起一片尘土,接着便一路跃过高低起伏、左弯右拐的路径,芮秋只觉得像在乘坐生命的云霄飞车似的。为了强尼,就算是会吓死,她也要学着喜欢这种交通工具。他付出这么多的努力来迁就她的世界,现在她至少可以在这桩事上顺他的意。
  一个半小时后,车子骑回到车库,芮秋甚至才勇敢地睁开一路都紧闭着的眼。
  “棒不棒?”他停下摩托车,开心地笑着问。芮秋暗暗庆幸自己竟然还活着,听到他的话便微笑点头,摘下安全帽,递还给他,顺带跨下车来。然而,一下车怪事便发生了——她的膝盖、大腿竟全部不听使唤,抖个不停,臀部更是疼痛不已,她揉着臀部,脸都皱了起来。强尼则熄掉引擎,将摩托车的脚煞放下支着地,然后把两项安全帽吊在后视镜上挂好。
  “怎么了?”他转头看见她在揉着臀部,不觉皱眉上下打量地。芮秋垂下手,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腿坐酸了。”她轻描淡写地说,其实这远比骑马痛太多了。
  “我不该第一次就让你坐这么久。”他后悔地说。
  “第一次?”她不觉内心一惊,但表面上仍继续笑着,并且转身朝家门走去。然而,才跨出第一步,她便控制不了本能的瑟缩。
  “宝贝,对不起。”强尼走到她身后,出其不意地一把抱起她。她先是吃了一惊僵住了,但旋即便放松,让他抱着走。这是她深爱的男子,她愿意让他带到天涯海角。一想到此,她不觉露出幸福的微笑,双臂伸上来勾着他的脖子。
  “原谅我好吗?”他真的满心懊悔。芮秋轻扯着他后发根的一小撮头发。
  “当然,傻瓜。”
  “习惯以后,慢慢的你就一点也不会觉得疼痛了。”
  “会的。”
  “如果你不想坐,你可以不坐。”
  “我晓得。”
  强尼停住脚步亲她,亲完了抬起头再继续前行时,芮秋这才惊觉原来他不是朝屋子走,而是往林子方向走去。
  “我们要去哪儿?”
  “去个我可以让你的疼痛好过一点的地方。”
  “那倒满诱人的。”她笑着说道。
  “可不是?”
  他们已走到树林边缘,强尼抱着她从小径一直走到树屋下,才放她下来。她的臀部依然痿痛,双腿还在微颤,却仍勉力爬上树屋,除了偶尔瑟缩一下外,并没有多埋怨几声。等强尼的头从树屋底洞冒出来时,她早已双手枕在脑后、仰躺着看顶上遮蔽穹苍,随风轻摇的金黄叶片了。她身穿一件玫瑰红的T恤、牛仔裤,头发蓬乱,双目明媚,脸颊一片红润,看起来像是十八岁,她也感觉自己活像十八岁的少女一般。强尼站在她身畔,俯视着她,她满心愉悦,放肆地笑看着他。他站着俯看她一会儿,顺手将额前垂落的一绺黑发拂向后,便跪在她身旁。
  “转过身去。”
  “做什么?”
  “我说过要让你的酸疼消失。治你这症头最好的办法就是好好按摩一番。”
  “哦,是吗?”
  “嗯——哼。”
  芮秋便转过身去,双手搁在颚下枕着,让强尼强劲的手隔着她的牛仔裤舒缓有致地按着她酸痛的臀部。他说的果然不错——他现在做的事的确让她的肌肉舒服不少。至少,那份痛像是移到别的地方去了。
  她想想也觉得奇怪,他竟然能这么快、这么热烈地唤起她对他的情欲。从未有任何男人对她有如此的魔力,而竟然只要强尼一碰她,她便想要他了。
  她正待提起气力,转身过去告诉他,他的手竟已钻到她身下,探寻到她牛仔裤的钮扣处了。
  “你在做什么?”看他拉下她的拉炼后,又将她的牛仔裤拉到臀部下,她娇慵地问道。
  “我想如果我的手和你的皮肤间的阻碍少一点,按摩的效果会更好。”
  “哦,真的吗?”
  “是的。”
  他先脱下她的球鞋,再脱掉她的牛仔裤。芮秋仍是下巴枕着双手趴躺着,身上只有她的T恤、桃红色的底裤和脚下一双粉红缀细致花边的短袜。风吹在她光裸的腿上,微微有一丝凉意,然而这份凉意很快就被他温热的掌温驱散,他的手沿着她的大腿继续按摩。
  芮秋不得不承认果然脱下牛仔裤后,他的按摩更有效了。当他的手滑到她的底裤下,她像只被主人轻抚的猫咪,弓起背来,享受着他微粗的指尖抚触她柔细肌肤的感觉。好一会儿,她终于毅然翻过身,坐了起来。
  “觉得好一些了?”他边问边坐下,双手移到她大腿上。
  “好太多太多了。”芮秋对他嫣然一笑,双手圈着他的脖子,缠绵热切地送上一吻,而他也狂烈地回吻她。
  “我欠你一次。”她好不容易吻完,说着便摇头推开他,不让他把她按倒躺下去。
  “哦,是吗?”他饶富兴味地看着她伸手拉下他的拉炼。他背靠着墙板,调皮地笑着看她的“努力”。
  “是的。”她回答着,手便采入探寻她的猎物,他的笑容消失,呼吸急促起来,他的双眼灼热,脸也胀红了,任由自己徜徉在极度的兴奋之中。
  树屋上的两人并不知道那天下午“胡桃林”后面的林子中还有另一个人——“旁观者”也在那儿。
  当贺强尼的摩托车呼啸过主街时,“旁观者”的“浮面性格”正驾着他那辆褐色车子,上主街办杂事。看到他后面紧贴着他的女人,看到她的双手箍着他的腰那一剎那,他怒不可遏到几欲将他的“浮面性格”的一切自制完全扼杀。“旁观者”隔着一段安全距离跟着摩托车,恨不能踩紧油门,马上将这对背叛的奸夫淫妇撞死。千忍万忍,好不容易忍下来;杀死贺强尼并非他计划中的事。
  但“旁观者”却忍不住跟着他们来到树林中。他站在树下,听着顶上传来的做爱声音。他最怀疑、担心的事终于得到证实口:他们真的是情人!“旁观者”默不作声,但内心的愤怒却已像只饥饿得嗜血成狂的嗥叫野兽一般,咻咻想见血流出淌出。他已动手杀过两次,却从未像现在这样急切地想以血复仇。这女人一定要死。这女人会死的,而且会很快。很快。
  但不是现在。这点“旁观者”是相当聪明的,他可以等这女人单独一人时再动手。
  等待是值得的。
  因为这次死的才是真正该死的人。前两桩并没有达到“旁观者”的目的,他现在终于知道原因了。这个女人,这个葛芮秋才是他要找的人。“旁观者”完全清楚他是在寻找另一个像他自己一样,宿世转世再生的灵魂。而他终于开心地发现他总算找到他的猎物,真正的猎物,那个注定是他永世天谴的猎物。“旁观者”知道葛芮秋的日常性格中的记忆、感情和思想模式都只是一如他自己的“浮面性格”般,只不过是虚浮的表相。而在这虚浮的表相下潜藏着的更多更多——被命运捆绑在一起的,没有性别分野的灵魂,这些灵魂命定要不断、永远再生、再生,永远在轮回着背叛、仇杀、救赎的过程。而“旁观者”本身、贺强尼的灵魂和这女人的灵魂就是这永世的三角关系中的三个点。
  “旁观者”知道他命定的终极目的就是摧毁这个三角关系。唯有完成此事,“旁观者”才会心安。
  依“旁观者”看来,葛芮秋也像贺强尼,甚或大多数的芸芸众生般浑然不觉除了“浮面性格”外,尚有一个真我存在,这一点倒是让事情更好办了。所谓的再生、命定和救赎等这些“旁观者”无日或忘,视为最终、最真的真理概念,都不是他们那些凡夫俗子所能了解的。世上唯有极少数有慧根的灵魂——像他自己才被恩准能窥见神圣真知的全部光谱。而大多数人却永远看不到“浮面性格”下还有什么。“浮面性格”其实只不过是全部灵魂这颗璀璨的大宝石中某一个面而已。
  “旁观者”的思维是如此的:从空中看去,点缀在海洋上的岛屿似乎已经是全部了,但只有当你潜到海洋下面,你才会发现岛屿只不过是海平面盖住的大山露出来的一点点小角头而已。
  “旁观者”认为,一个人的“浮面性格”就像那些岛屿。但只在那些最有洞见的人才被赐准一窥其下全貌。
  头顶上的做爱声戛然而止,突然的岑寂打断了“旁观者”的思绪。他举目上望,恨不得立时完成他命定的仇杀使命。那股恨——那股对寄居在葛芮秋身上背叛灵魂的恨,锥心刺骨地侵蚀他,和他本能的狡黠性格苦苦相搏。本能的狡黠终于战胜,“旁观者”转身,快步离去。
  还会有更适合报仇的另一天的!
  差不多四点左右,强尼开芮秋的车送芮秋和她妈妈回医院,他整个人都累垮了。是芮秋让他筋疲力竭的。想到这一切以前曾是如此遥不可及,他不觉失笑。这次由她主动,而他简直如置身天堂。但见她现在全身容光焕发,而他却像是打了一下午的棒球般累垮,那些从不曾注意过的肌肉酸痛无比,他需要好好洗一个热水澡、换一身衣服,再吃点东西。他计划送芮秋安全回到她父亲的病房后,再火速冲回他家,预计一个小时内回来,因为现在都要到六点天才会黑。在医院病房中,有她母亲、妹妹,和一大堆一叫就会听见的医生护土在旁边,她应该安全无虞。再怎么说,现在也依然还是大白天。这个星期以来,他几乎不论是睡是醒,每一分钟都陪着她,而现在才只离开一小时,应该不必太担心。
  芮秋对此毫无异议,趁着她母亲已先往医院大门走去时,她探入车窗亲他。
  “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好吗?”他只是半开着玩笑,但她却笑着站直身。
  “不会的。”她一指在他鼻尖一挥,转身跟着母亲身后走入医院。强尼将车非法停在载病人的黄线区,看着她走开。她穿了一条样式简单的裙子,配了件宝蓝色的丝上衣,腰间系了一条银点皮带,还戴了一对银耳环,穿着半高跟鞋走起路来摇曳生姿。强尼贪婪地欣赏那曼妙的身影,光看着她一步一步娉婷的走开,他就又再撩起对她无限的渴望了。
  回家的路上,几滴豆大的雨点啪啪落在挡风玻璃上,强尼扭动雨刷,抬眼望了一下天色。已经几星期没有下雨了,但从往东不断疾移的云势看来,情况恐怕要变了。真好——也该下下雨了。
  他把车子停在五金店后面,从店外的楼梯爬上他的住处,省得进到店内,又听得有人出言不逊,或对他冷嘲热讽。拿了门外信箱中的邮件,他便开门进去。门一开,“大狼”热情地冲过来,冲得他差点往后滚下楼梯。
  “我也很想你啊!”他对欢喜蹦跳的狗儿说着,疼爱地抚着它的耳后,接着偏起头,看着窗外阴险的天色,心想最好趁雨倾盆而下之前,带“大狼”出去蹓蹓。想着便真的给狗儿圈上链子,带它下楼去了。他们走到草坪上时,柏油路上的雨点又更多了。
  等强尼带“大狼”回到家时,他的衬衫、牛仔裤上一点一点都是豆大的雨珠。如果这此雨珠的大小持续地下着,那么这场将来的雨,雨势必然不小。
  回到家后,他马上脱光,跳进浴缸冲了个澡,然后擦干身体,换上干净的衣服。从和芮秋悠哉游哉的过了一个下午后,气温降了不少,所以他便套上一件长袖牛仔布衬衫,开始扣钮扣。边扣边扫视散在桌上的邮件,大多是宣传文件、广告之类的垃圾,还有一些帐单。另外从监狱转来了一包牛皮纸袋的信件。光看到信封左上角戳盖的地名就够他毛骨悚然了。
  但,那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他决定不再回首嗟叹,污点会从他的记录抹去,正如他也执意将那段不愉快的回忆抹去。那些岁月属于另一个贺强尼。芮秋和她对他的爱情,以及他们未来美好的远景都已经让他焕然一新。
  光想到芮秋,他的心便温柔起来。他鼓气一吹,将心中的块垒吹走,集中心神想现在生命中一切美好的事情: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当然是芮秋。待会儿去医院时,要带他的皮夹克去给她,让她晚上留在医院过夜时穿。她那件丝上衣美是美,就怕不够暖。
  强尼机械性地撕开狱中转来的信——没什么原因,其实他倒想把这碍眼的大信封扔开。边撕着,整个胃已经纠结起来——他在等什么呢?等狱方圣召召他再回去?他不觉自嘲地想道——其实里头只不过是将寄到狱中给他的信件转来而已。那些写信的人不会知道他已经出狱了,真不知他们还会继续写多久。
  他将牛皮纸袋中的五、六封信倒出放在桌上,看到那个从不间断写信给他的人又来信了。她总是以紫色墨水写在粉红色信笺上,而且信上还喷香水。她洒的是一种味道非常浓烈的花香,香得强尼都皱起鼻子了。记得以前在狱中,这香味没这么浓的,可能是被闷在牛皮纸袋中,才香得如此冲鼻吧!
  他撕开信封看她的信时,香味依然刺鼻。基于礼貌,他想也许他应该给她一张短笺,告诉她在信纸上跟他谈情说爱简直是浪费时间,不过想归想,他知道自己是不会写这么一封信的。此后他也不会再看一眼狱中的邮件。那只会勾起他那些陈旧、丑恶的回忆,徒然令他生气而已。以后,他会拆也不拆的把它们视同垃圾邮件扔掉,好好过他的新生活。
  虽然没什么兴趣,但习惯使然,他还是大略看了一下她的信,看着看着,不觉纳闷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竟会迷恋上一个陌生人,而且还是一个身陷囹圄、从不曾回过她一封信的杀人犯?此人在他入狱的十年间,风雨无阻,每周固定写给他一封信,而且从一开始便采取一种令他啼笑皆非的亲昵口吻。见鬼!他甚至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因为她每封情意缠绵的信未,除了写上“永远是你的”外,从不署名,也从不曾称呼过他。每封信的开头都是“吾爱”。从她的口吻看来,她也许已将他们彼此视为夫妻。
  真是诡异!强尼作了个鬼脸,把那封信再扔回桌上那叠信上,便走入厨房洗手,想洗去那股甜腻的香味。洗完手,拎起他的夹克,便准备出门。
  雨势开始僻哩啪啦,他三步两步地下楼,下到一半时,脑中轰然灵光乍现,整个人都僵住了。他曾经闻过那股香味——不只是在信中闻过,而且还是最近闻的。是从他回泰勒镇以后,在某一个女人身上。他千真万确的肯定,就如同他确知雨水落在他头上一样的肯定,但他就是怎么也无法马上将那张脸孔跟那股香味的记忆凑在一起。
  警长曾问过他,是否此地仍住有任何他以前的旧女友,当时他的回答,至少据他自己所知,是没有。但此刻,强尼的脑中迅如闪电地转着,突然乍不及防地想到一个最恐怖的可能情形。
  不管是谁写那些肉麻兮兮的信给他,那个人很可能就在泰勒镇。也许她一直都在这儿。也许她——不是他,是她——就是杀死兰妲和玛丽的人。因为她幻想她自己在跟他恋爱。
  不管她是谁,自从他出狱以来的这几个星期内,他一定曾碰过她不只一次。他苦苦思量到底是什么时候,那股香味的记忆竟像缭绕不散般地跟着他。恐怖的是,他怎么也想不出来。那几乎任何人都有可能,城内任何一个女性都有可能。任何一家店里的员工,任何来五金店买过东西的女顾客,任何葛家的朋友。
  也许查得出这些信的出处。强尼支转身子,再跑上楼,忙乱地将钥匙插入锁孔,好不容易才打开房门。门未及关,他便冲向桌子,拿起那封信和它的信封。
  寄信人的地址是路易斯维尔的邮政信箱。这应该不难查出。
  他手拿着信,冲向电话,拿起话筒拨号。当线那头一个平板的女声出现,他便说:“请转魏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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