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他听到车子从后面驶来的声音,但他头不回,也不想伸出拇指拦车。在泰勒镇这个地方,哪个头脑正常的人会要载他?他是贺强尼,那个杀人犯!世人给他的容身之地何其之小。
  他甚至不能好好吃一顿饭。晚餐的羞辱经验更令他气恼。从小他吃东西唯一的目标便是趁别人还未把食物瓜分光前赶快下肚,礼仪、餐巾等从来不是重要的事,想不到那竟对她那么重要!那么,哼!他只有学着照做了。他恨自己在葛芮秋眼中如此卑微,也气她竟想给他钱。她称那是“先付周薪”,他说那是施舍,不管是什么,光想到要收她的钱他便一肚子火。
  一辆看似崭新的红车呼啸而过,暮色中鲜明的红色更显耀眼。霎时间,强尼几乎是嫉妒地在看着车子的背影。车中坐了一男一女,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一家人。他一直想有个那样的家庭。哼!那牢中的十年他想象了各式各样的东西——想象是他没有发疯的动力。
  但此时此刻却是现实。他正走在一条通往最破败贫穷区的路上。放眼所及之处,是垃圾破屋,赤脚骯脏的小孩在高可及腰的杂草中戏耍。穿着平常家居服的胖女人赤足叉开腿坐在前廊看他走过。穿汗衫,正搔着胳肢窝的猥琐男人也看着他。瘦巴巴的野狗吠着冲向他。
  欢迎回家。
  令人难过的是他是这里的一部分,而这儿也是他血液的一部分。他曾是在这儿戏耍的孩童中的一个,跟他们一样脏、一样营养不良。他妈妈跟现在他见到的这些女人一样臃肿懒散,他爸爸则是个动辄口出秽言、伸出拳头的粗人,在家都只穿汗衫,而且还常是相同的一件。
  这就是他从小看惯的人,他的生活经验,他的血里天生就有坏基因。
  一度,他曾想逃离这儿。
  一度。哼!一度他曾冀求过许多东西。
  那是乱土墩上的一栋破夹板屋,屋前一条石子路,停了两辆小卡车,一辆还轮胎全无。前院有几只小鸡悠哉地走着。从前门可以看到电视画面上的光。
  有人在家。强尼不知是该开心或该难过。
  他走到门口,从残破的纱门往里望。
  有个男人躺在破沙发上看电视。是个满头灰发的瘦老头,穿了件褴褛破旧的汗衫,手上拿着罐廉价的啤酒。
  强尼看着那老头,胸口一紧。
  家,不管是好是坏,他是回到家了。
  他打开门走进去。
  贺威利抬眼看着他,像是霎时间给吓到了,但接着他认出他来了。
  “你,”他鄙夷说道。“我就知道你迟早会出现的。让开,你挡住电视了。”
  “嗨,爸爸。”强尼并没有动,轻声道。
  “我说,给我让开点!”
  强尼移开了一些,倒不是他还怕他父亲或怕他的拳头,而是他想好好看看这个家,看哪儿变了。他走进厨房——相同的白瓷砖流理台,相同的牌桌,以前他们就聚拢在这张小桌上吃饭——当有饭吃的时候。水槽中还像以前一样浸着未洗的盘子,只是比以前少一些而已。水槽上的窗帘仍然是以前那疋粉红印花布,只是更旧、更脏。
  还是和以前一样,两间小卧室,一个差堪可用的小浴室。强尼一间一间看过,想着较小的那间房中,他以前和巴克、盖迪睡的那张床垫是否还放在地上?家中唯一的女儿苏安就睡客厅沙发。父母睡另外一间房,一直到他母亲跟别人私奔到芝加哥。后来他父亲便随意把搞过的女人带回来睡。偶尔他们兄弟中的某个——通常是巴克——也会去泡爸爸带回来的女人。
  家。
  他再走回客厅,把电视关上。
  “去你的!”他父亲气得脸部都扭曲了,边斥喝着边将手中的啤酒放下,人随即站了起来。
  “你这一向好吗,爸爸?”威利脚一移开,强尼便在沙发上坐下,一手轻拉父亲的手臂,不让他再去打开电视。
  老人那股饮酒的气味令他不舒服。
  “天杀的,把你该死的手移开!”威利想挣开儿子,却挣不开。强尼对他笑笑,手劲却更加重,虽不至于让他痛,但已够警告他。情势已非以往,他不会再忍受他父亲恣意出拳打他了。
  “你现在自己一人住在这儿?”
  “关你什么屁事?反正你绝不能搬来!”
  十年不见,这十年中威利没写过信、打过电话,或去看过他,但这十年却让他将父亲的形象柔和化了。他原本还想父亲见到他会高兴的。
  “我没有要搬进来,我在镇上有地方住。我只是来看你好不好。”
  “你没出现前我可是好很多。”
  “你最近有没有巴克或苏安的消息?”
  威利哼了一声。“你以为这儿是情报站啊?对不起,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就像我也不想听到你的消息一样。”
  这话伤了他。应该是不会的,但确实是伤了他。
  强尼想站起来掉头就走,再也不要见到这老混帐。但他不能就这么走,在狱中他学到的一件事便是东西和人的价值、人际关系的价值。大部分的人都是不费吹灰之力就拥有这些,而他要他的生命中有些“关系”。
  “老爸,”他沉声道。“你恨我,我也恨你,事情一直如此,但我们可以改变。世上一无所有的人太多了,难道你想一个人孤寂死去,没人为你哭泣?不,我不要如此!我们是一家人,是骨肉至亲,难道你不知道吗?”
  他父亲瞪了他一会儿后,拿起啤酒长饮一口。强尼看着地,心中陡升一线希望。也许,也许他们能重新来过。
  威利放下手中的啤酒,以手背抹嘴。
  “天哪,听起来监狱把你变成小娘儿了,我没时间跟你穷磨菇,滚出我家门。”
  霎时间强尼恨不得对他父亲扭斜的嘴脸一拳捶去,但他强自克制,放开那只瘦巴巴的手,他站起来。
  “希望你早死早好,老头。”他不带丝毫感情地说完便掉头走开。
  纱门砰地一声算是他得到的回答。
  他从家门旁往前走到以前的贮藏室,那小茅房依然在。一只母鸡站在已经没有窗玻璃的窗口上,再从里面的声音听来,他知道这儿现在已经当鸡棚用了。
  他低头钻入那“贮物间”中。
  东西仍在。他一直不敢奢望,但确实还在。上面全是鸡屎,轮胎磨平了,坐垫上被啄出了一个洞,露出里头的泡绵。但仍是他以前摆着的样子——靠在对墙上。他的摩托车。
  老天,他曾为此多么骄傲。一辆鲜红缀上银色的山叶七五O,是他自己打工赚钱买来的,他视它如同一个漂亮女孩般珍惜。他们来抓他的时候,他把车停进小茅房,全不知再次看到它时会是将近十一年以后了。而它似乎除了给鸡碰过外,像是从未被人动过般。
  如果讲到实际功用,这应该还算是新车。轮胎还崭新的,也许调一下就会像以前那么会跑。以后他再也不用靠双腿或葛芮秋载他。他有代步的工具了。没有代步工具他总觉得不太像个男人。
  身后传来一声低吼,他回头看到一只龇牙咧嘴的大狗站在门口,低吠着像似威胁般。他缓缓移步接近它。此时天色已黑,茅棚内更加阴暗,就着淡淡的月光,看得出那是一条大野狗,狗儿一副饥相,像随时会扑上去抢食物似的。
  他们一直都养着一条像这样的狗儿:大大的、丑丑的,一脸凶相。威利会踢它、骂它、拴住它,把它饿到像威利本人那么坏。只是现在这条狗并没有给炼起来。
  吼声更深沉了,那狗虎下脸,强尼觉得自己的肌肉绷紧,准备对付狗儿的来袭。他环顾四处,想找一根木头或什么,好在狗儿跃过来时,当头打下。
  但它却没扑过来,隆隆吼了一声后,反而抬起头,像在嗅什么味道似的。一只鸡啪啪飞往右边,但那狗却毫不分神,只是盯着强尼。
  强尼既惊怕又觉奇怪,也回盯着它看。当他细看着狗的耳朵、尾巴、头,他突然想起会不会是……太不可思议了。
  狗轻声的叫着。
  “‘大狼’?”不可能的。他被抓去时,“大狼”已经四岁,那么现在该已是十五岁了。对这只惯常被虐的狗简直是不可思议的高龄。
  “‘大狼’,是你吗?”听起来很蠢,但他一直很爱那条狗。那是附近一座废弃的谷仓中,一条野狗生下的一堆小狗中的一只。强尼和他的兄弟、朋友都会对那些狗儿掷石头,但到晚上,他就偷偷带着一盆吃剩的食物渣去给它们吃。那只母拘一直对他存有戒心,但它的小孩便不会了,尤其是那最大只的小狗更是喜欢他。有一天,大概是小狗快七周大时,他发现母狗死在路上,那时他不知该如何,只有把小狗全带回家。他早该知道的。他父亲马上将其中五只的四只放上他的小货车,不知载去丢在哪儿?剩下那一只之所以留下是因为身形壮大,威利觉得可以拿来当看门狗。他不管强尼的抗议,马上便把“大狼”炼起来,执意要它变得凶恶。虽然他想保护“大狼”,但它终究给威利训练到除了对强尼外,对任何人总是一副恶相。
  在监狱时,偶尔他醒着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时,就格外想念“大狼”。
  在狱中最想念的竟是狗,他的生命岂不悲惨。
  狗又在嚎叫。他知道也许狗一扑来会咬断地的手,但他还是往它走了一步,伸手给它嗅。
  “‘大狼’?过来,过来。”
  那只大狗竟然趴下匍匐向前,像是很想相信又怕被作弄。强尼于是蹲下来伸手招它,抚着它的毛,狗儿嘤嘤呜着,舔着他。
  “啊,‘大狼’。”终于,有一样他爱的东西在等着他、招呼他。他双臂环着狗的颈子,将脸埋入狗的毛中。十一年来第一次,他流下眼泪。
  “芮秋,我们有问题了。”
  又会是什么新鲜事?芮秋握着厨房中的电话,心想从贺强尼出狱的四十八小时内,她便碰到一大堆问题,全是由他引起。这次恐怕也不例外。
  “怎么了,班?”
  “你还记得我们一直在注意的那群小鬼吧?终于给我逮到他们中的一个在偷东西,只是姓贺的不让我打电话报警。”
  “什么?为什么不让?”
  “我猜是因为他坐过牢,对犯罪的人比较同情。我哪晓得?他只说如果我报警,他要踢拦我的——算了,不说他的脏话。”
  “喔,老天!”
  “听着,芮秋,我真的再也受不了他了,他实在是个大麻烦。”
  “叫他来听电话,我跟他说。不,我这就去店里,把那偷窃的小孩尽量留到我去,好吗?”
  “我尽力,但是芮秋——”
  “我到了再说,班。”
  她挂上电话。不巧她母亲正在炉子边煨煮玉米面包,想让她父亲有点胃口,所以芮秋的每句话她都听到了。芮秋一转头看到她紧绷的表情便知道了。
  “你从不听我的话的,是吗,芮秋?我一开始便说你不该给那人工作,我想不出你为什么如此一意孤行。我的朋友说你对那人好,我上街时简直都抬不起头,还要讲好话给安太太听,她打电话来哭着——”
  “我知道你难做人,妈,对不起,我也为安太太难过。但我不相信安玛丽是强尼杀的。他——”
  “强尼?”莉莎微微僵住,她的样子像是嗅到野兔味的猎犬。“芮秋,你和那男孩没怎样吧?我希望我的女儿还没呆到跟那种垃圾厮混在一起,尤其他还带罪在身,也比你小好几岁——”
  “不会,妈。”芮秋温和地说着走出去。
  这天是星期六下午,再一个小时劳勃应该会来她家接地。幸好她已化好妆了,只要再换件衣服,穿丝袜、换鞋、戴耳环就可以了。
  她很快冲上楼,就着三楼传来的旋律更衣梳头。走出卧室时,她碰到抱着一叠干净床单的蒂妲。
  “哇!你看起来真漂亮,”蒂妲上下打量着地。“要跟那个英俊的药剂师出去?”
  “是啊。”她对她挥挥手,尽量放轻脚步跑下楼。但仍失算,母亲已在楼底等她。
  “不要耽搁得太晚,我很为你们这两个女孩担心,特别现在那男孩回来了。”
  芮秋差点脱口说出她已经三十四岁,大到可以自己决定什么时候回家了。
  “我不会晚回来的,妈。”
  她曾晚归过吗?她边将车驶出家门边想,她这辈子一直是个模范女儿。每场舞会必到,和男孩玩到很晚才醉着回来,让母亲担忧的一直是贝琪。芮秋天性就比妹妹安静,也较不那么吃香,她总是怡然自得地待在家中看书。“你会把你的一生都作梦作掉!”莉莎虽这么警告,但芮秋从没想到这个话当真会成真。
  后来她离家到车程三小时半的纳许维尔上大学,因为功课好,上的是有名的范德比大学,大学四年一晃即过,拿了张文凭,微带怅然地回泰勒镇教高中。她并非想永远当个高中老师,她一直确信美好的未来在某处等着她。
  接着就是那最令人难忘的夏天。十一年前那闷热的长夏,应该是星象上有什么大灾吧,才会生出那么多灾难来。她回范德比修研究所的课,某天走在校园中,脑中仍在做着写作课的作业:构思一首诗。茫茫中撞到蹲在她前方绑鞋带的男子,跌了一跤。那人将她扶起,连声抱歉,她马上为他的英俊给震慑住了。那个夏天他们便如胶似漆,芮秋恋爱了。她带他回家时她是那么快乐。他们曾提到结婚,她也预期等夏末他到她家时正式宣布订婚。
  但麦可一看到可爱活泼的贝琪,整个人便马上目眩神迷。芮秋只能呆呆看着心爱的人被妹妹不费吹灰之力地掳去。她知道不是贝琪有心伤她,只是贝琪从来不曾从她的角度帮她设想。贝琪就像跟他一样,一眼就迷上麦可。他们在一个月内便订婚,不到三个月结婚。芮秋还大方地当妹妹的伴娘,但若非当时正巧发生安玛丽的事分了她的心神,她想她一定会心痛而死。
  更惨的是,麦可还带贝琪回范德比继续念完他第三年的法学院课程。
  此后芮秋再也无法面对纳许维尔这个地方。
  所以她便待在家中以慰双亲,当时她父亲好怕一下子两个女儿都飞走了。她原本以为那是暂时的,顶多一年,她便可以复原。日子一月一月地过去,最大的痛苦渐渐消逝,她将心思全放在教书和学生身上,等待着生命中闪灿的阳光再射进来。
  然而却一直没有。接着她父亲被诊断出患了老人痴呆症,她离开泰勒镇的念头只得打住,家里需要她。当然,她也想尽可能把每一分钟用来陪爸爸,然而她却觉得,在等爸爸死亡的同时,她已错过了她的生命。
  她不由得责备自己怎么会有这么恐怖的想法。她将这念头挥出脑海外,专心想着今晚。
  这两年来每逢八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晚上,劳勃都会带她去乡村俱乐部,听心脏协会举办的露天音乐会。事实上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便是去那儿。
  待会儿她得打电话要劳勃去店里接她。不,在店外,这样他就不会撞见强尼。这两年来,在四次电话和一次约会中,劳勃已将他对强尼的看法表达得相当清楚。
  生命为什么就不能简单些?芮秋不由得叹了口气。她只不过依照她的想法给强尼再一次机会,竟然从此使她的生活变得一片紊乱。假如她不回强尼那封信,一切不都很简单?但她知道,若这么做,她一生都会不安。不是有人说过一个人的毁灭都是由于他的个性造成的吗?她的心软竟破坏了她生活的平静。在她去车站接他之前,她的生活一向平静无波,但此后她便一刻不得安宁了。
  原因是那个贺强尼就是个麻烦,如此简单。他一直如此,恐怕也从未改变。
  她将车停在店后面,挺胸从后门走进去。奥莉薇在给倪凯儿买的一包钉子和木工工具结帐。凯儿是贝琪从小学起的好朋友,胖胖的,长得颇好看,却还未结婚。她开了一家花店,似乎对单身生活颇为怡然自得。
  “喔,芮秋,他们都在那儿。”莉薇抬眼看到是她,伸手指着贮货室。班的办公室在贮货室后头,那似乎是羁留窃贼的好地方。
  “谢谢,莉薇。”莉薇的口气只要稍微聪明的人都会知道她为某事担忧得不得了,但芮秋却只随口一答,她不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这桩店内的“小事”。传开了,谣言只会越说越耸人听闻而已。
  芮秋决定即使事关燃眉,她也要一派自在,于是刻意开心地对凯儿道:“嗨!你上星期没去做礼拜,你还好吧?”
  “很好,只是忙昏头了。问题是,你好不好?”话虽平常,但凯儿的声音中却有着关切。芮秋知道她是在问她贺强尼出现后,她可还好。这份未说出的同情差点教她控制不住,但她还是一睑淡定。
  “不错。你要搭建什么吗?”芮秋看向凯儿买的东西,顺势改变话题。
  凯儿低头看着柜台上的东西,几乎是护卫似地抱起来。“喔,不,这是买给我弟弟的,他是我们家的木匠。最近有没有贝琪的消息?”
  你少来了,芮秋心想,她知道凯儿就像这两天来店里的客人一样,是因为好奇才来的。“上个星期还听说她和麦可及女儿要回来过感恩节。”
  “那我一定要去找她。”
  “记得哦!”芮秋说着,挥挥手便走入贮货室。通往经理办公室的门半开着。她顺手拿起挂在墙上的电话,打到劳勃开设的霍华药局,很快叫人留话给他,便挂上电话。她要尽速降决问题,于是往那扇敞开的门走去。她在门口停下脚步,打量眼前的局势。
  班的办公桌后的皮椅上坐了一个金发凌乱、骨瘦如柴的小男孩。强尼背对着门口,半坐在桌上,跟那男孩讲话,长发用蓝橡皮筋扎成马尾,T恤牛仔裤的穿着打扮正好跟倚在墙边,双手交胸,身材胖大、戴眼镜的班形成对比。班穿的整整齐齐:笔挺的灰长裤,蓝条纹衬衫,深蓝领带。芮秋不觉暗叹一声,不知强尼是否是故意绑马尾来惹恼班的?也许吧!这像是强尼会做的事。
  她反手掩上门,决心处理眼前的问题。一抬眼,发现三双截然不同的眼光都在盯着她。班是松了一口气,而强尼她就猜不透了。他们从那次晚餐后便没再说过话了。而小男孩则睁大眼,一副似乎很怕的样子。
  “芮秋!”班拿起桌上的一个塑料闹钟给她看。“这是他偷的。莉薇看到他在偷,我过去制止他时,果然如她说的,他把闹钟藏在衣服里面。”
  “他妈的鬼扯!”这么小的小孩——看起来不过七、八岁,但他现在像是一点都不害怕了——竟说出这么粗野的话真教人吃惊。“我什么也没拿!”
  “当场逮到,你还狡辩,小贼!”班气得转身拿着手上的闹钟挥道。“而且这也不是第一次,你们常在这儿偷东西。”
  “我们从没偷过你的东西,你什么也不能证明。”小小的声音中充满挑衅。
  “他根本不知悔改,”班转身对芮秋摇头。“如果不叫警察,就等于在邀镇上的每个小孩来明目张胆偷东西。”
  “我跟你说过叫警察我会怎样,姓史的,我是当真的。”沉声的警告发自强尼,他跟小孩低声说了什么后,现在走过来站在他们旁边。
  “不用你来告诉我什么,小子,你在我手下工作。”班虽然低声,但仍听得出很生气。
  “我是芮秋雇的,不是你。”
  强尼的口吻傲慢,眼光也轻慢地打量班,班气极了,而强尼则挑战似地笑着对他。
  “你们两个都是我雇请的。”芮秋厉声道。她看着强尼的眼,那儿没有歉意,也没有怒气。她注意到他称呼她“芮秋”,但此刻不是注意这等小事的时候。“班说的没错,我们的店规是把窃贼送警,而且这小孩和他们一伙人我们早就怀疑半年了,现在终于当场逮到,为什么不报警?”
  “因为他才九岁,而且他已经怕死了。你是什么样的女人,会把一个小孩扭送到警察局?”
  “做生意的女人。”芮秋叱道,再望向那孩子。真是不该看的。那小孩看着三个大人为他的命运争辩,看起来确实是很怕的样子,虽然他拚命想表现不怕。她的心软几乎要压过理智,她瞪着强尼,心想,虽然他出言如此粗野,但终究不过是个小孩。她猜他还不满九岁呢!
  芮秋叹了一声,已经知道她是不会报警了。“我先跟他谈谈。他叫什么?”
  班耸耸肩。“小鬼不告诉我们。”
  “华吉米。我认识他妈妈。”强尼突然道。
  “哦?”芮秋扬眉问道。
  “还记得兰妲吗?克拉克那个女服务生?”
  “喔。”这个“喔”里有许多涵义。怪不得强尼如此护着这小孩,原来是为了她妈。不知怎的,芮秋却为此不快。再想到现在他认得这小孩,肯定会照那女服务生邀请的去找她,如此一想,芮秋更觉怪怪的。脑中蓦地响起他懒洋洋的声音:我已经有十年没碰女人了,你也许会担心我太猴急。显然他自此便有机会弥补他的缺失了。
  “他的父母就要离婚了,这对小孩子是很不好受的。对他松一点,不行吗?”
  “你当然会原谅犯罪行为,小子,也许你小时候若不是有人对你松一点,你也不会坐牢了。”班话里的恶意很清楚。
  “而如果你小时候有人修理一下你的脸一记,你今天就不会是这么假正经的呆头鹅了。难知道呢?”
  “你——”班气得胀红脸,拳头握紧了。
  “来啊,随时奉陪。”强尼皮笑肉不笑,眼睛闪闪发亮。芮秋觉得他是在蓄意挑衅,但没想到班竟然也这么沉不住气。她想唯一让班平服的方法就是要强尼让步。
  “该死,我受够了!”芮秋是从不说粗话的,但夹在他们之间却增加了她的怒焰。
  “我再也不要听你们交谈半句。班,你可否回店里一下,帮忙莉薇照料店?至于你——”她望着强尼桀骛不驯的表情。“我待会儿再跟你谈,我先处理小孩。”
  “如果你不报警,我就辞职。”班怒然道。
  “好。”强尼轻吐了一声揶揄,但班没听到。芮秋只有斜眼看他一眼,还是先来安抚她的经理。
  “你这样太好笑了,班。你在这儿工作了六年,我是不会放你走的,但要不要报警决定在我,你也知道我们的店规是常有例外的。”
  “如果你不报警,我就辞职。”他粗声重复一遍,便转身大步走出办公室。
  “狗屁!”强尼说。
  “你住嘴。”芮秋差点想吼出来,但她只是狠狠地瞪强尼一眼,便转身走到孩子面前。
  “你叫吉米?”
  孩子狐疑地望着她。“也许是,也许不是。”
  “你可以信任她,吉米,她是好人。”强尼已站在她身边,柔声对孩子说。芮秋气得咬牙。
  “可不可以请你让我自己处理?”她说的太客气了,如果真照她想说的口吻说出,恐怕孩子会吓坏了。
  “请便。”强尼往桌角一坐,神态表示现在问题都归她处理。
  芮秋不理他,蹲下身对孩子说:“吉米,我知道你把闹钟藏在衣服下,也知道你和你的朋友以前都做过这种事。拿东西不用付钱似乎很刺激,是吧?你想试试自己有没有这种本领,但我想你不知道这样你就算偷窃了。偷窃是不对的,你也会因此惹上麻烦。警察会来抓你,你就得到法官面前去,法官会怎么判我不知道,但我跟你保证那绝不好玩。”她暂停一下,让孩子把她的话听进去,才又继续道:“我这次不报警给你一个警告。但如果你在这儿或别家店再做一次,谁都不会再给你机会,懂吗?”
  她说的时候,孩子的大眼开始有点湿了。她心一紧,不觉伸手想抱他,但他却马上把她推开,芮秋往后一跌,还好强尼抓了她一把,她才没有四脚朝天。
  “吉米!”强尼厉声道,站起来扶芮秋。她也已挣扎站起。若不是穿高跟鞋,她就不会摔成这样,她觉得自己真像个傻瓜。
  “你没事吧?”强尼抓着她的手臂低声问。她抬头看到他眼中的关心,他久久才放开她的手。晚餐的不快似乎不再那么令她愀然了。
  “还活得下去吧!”她说着边拍拍裙后。
  “让我来。”关切消失,取以代之的冷然的作弄感,他像她那样拍拂她的衣裙后面,只是他的手似乎逗留在她的手不曾逗留之处。他们的动作虽相似,但她的心却一片紊乱。
  “不要!”芮秋尖叫着跳开,那一刻她真怕班会冲进来。但所幸没有。
  “只是帮你拍掉灰尘而已。”强尼一脸无辜,但他的目光却在取笑她。芮秋严峻地望了他一眼。每一次她几乎就要看到他人性中的一丝善意时,他都会教她措手不及。她现在开始怀疑他是故意的了。暂且不去想这个,还是先处理完孩子的事。她望向孩子,却发现小孩很有兴趣地看着他们俩。
  “你可不可以跟我保证不再偷窃,这样我就不叫警察来?”她仍满脸都在想贺强尼的事,所以语气比应该要达成效果的来得更柔和。
  “你并没有证据。”孩子说。
  霎时间,这种不知好歹的口气令她瞠目结舌,但她马上恢复神智,摇头道:“你错了,吉米。如果刚刚在这儿的史先生和柜治的奥小姐作证说亲眼看到,这就是你偷东西的证据了。但这次我们不这么做,如果再一次……”
  “不会有再一次,我会去跟兰妲说。”强尼走到她身边,幸好他的注意力全放在吉米身上。
  “别跟我妈说。”吉米的豪勇突然消失,下唇一抖一抖的,终于像个害怕的小孩。“请你别告诉我妈。”
  “你对葛小姐这种态度,恐怕我别无选择。”强尼跟芮秋终于找到小孩怕的东西,他双手交胸,严峻地看着吉米。吉米看了他一眼便垂下眼帘,惨兮兮地盯着地板。
  “你如果告诉她,她就会哭。她最近常常哭。我爸交了一个女朋友,拋下我们去和那婊子住。妈妈整天工作,我们还是没钱。上星期他们断了我们的电,妈妈存了三天付了电费我们才又有电,直到昨天我们才有钱买东西吃,因为冰箱的食物没电都馊了。她床边的闹钟坏了,而她的钱都拿去买肉,不能买一个新闹钟,但如果她上班迟到,她的工作就要丢了。到时她会一直哭,我们恐怕只有去跟我爸和那婊子住。如果他们不要我们,我们就只有全饿死了。”
  这一席话听得芮秋心疼,她又蹲下去,想紧紧抱住这小孩。但这次她学乖了,她只是轻触孩子穿着牛仔裤的膝盖,正打算开口告诉他,闹钟、还有他想要什么都可以拿走。强尼按着她的肩摇头制止她,芮秋于是闭紧嘴巴,抽回手。现在对孩子太好只会枉费刚才的一番警告。
  “你不想被逮让你妈更难过吧?”他威严但温和地问。
  吉米很快看着他。“没有人能证明——”强尼的表情一定让他意识到事态严重,因为他很快地看了芮秋一眼,便摇头道:“不想了。”
  “好,那么这次我们不会告诉你妈。如果还有下一次,我们会告诉她,连带告诉她这次的事。现在你跟葛小姐道歉之后从后门出去。”
  “那个人呢?他并不喜欢我。”
  芮秋想“那个人”大概是指班。
  “你不用见他。现在,你要跟葛小姐说什么?”
  “对不起,”吉米又很快看了芮秋一眼。“我不会再犯了。”
  说完在强尼点头示意下,吉米很快冲出后门。
  “谢谢你没叫警察。”强尼说。她只有再看着他,他眼神中的温柔会教一向把他视为坏人的人吃惊。但芮秋一直都相信若非上苍给他那种环境、出生背景,他会是一个很好的人。“如果他再犯一次,我就不原谅他了。”其实就在她听完孩子的家庭生活后,她早就知道就算千军万马拉她,她都不会把小孩扭送警察那儿。她只差点就要求他把闹钟带走了。
  “如果他再一次,我可能会打得让他一个星期无法坐。”强尼说。“相信我,那比报警更有用。”
  “我不相信鞭打有用。”
  他对她笑笑。“你的心很软,老师。我知道你不会报警,就像我早知道求你给我工作,你是不会拒绝的。”
  “那你怎么会想回来这儿呢?”这是这两天来她一直想问的。他应该知道回来只有招致怨恨,难道他是想回来对全镇宣战吗?
  他瞇起眼睛。“因为这是我的家乡,除非我自己不想待,没有人能赶我走。”
  “只要你肯……”
  “肯什么?”他揶揄地问。芮秋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说只要他改变态度,别人也会改变。
  但他似乎毋庸她开口就已能读出她的想法,他的眼神从温和转变为冷漠,芮秋不觉担忧。接着他突然伸手抓着她的手臂,上下打量她道:“顺带告诉你,我喜欢你这件洋装,使你的臀部显得好迷人。”
  芮秋忙挣开他的手,还来不及出言叱责,门外已经传来脚步声。是劳勃,她赶紧对他一笑,但从劳勃皱眉的神情,显然她笑的有点勉强。
  “你没事吧,芮秋?”他的目光从芮秋脸上移到强尼身上,厌恶之情充分显现。
  “来的正是时候,”强尼轻慢地看着地。“我正要扯开她的衣服。”
  “你——”劳勃怒道。
  “我没事,”芮秋手指着劳勃,同时恶狠狠地瞪了强尼一眼。既恼劳勃那种她跟强尼独处一下便会有什么不测的想法,又恨强尼的态度,她尖着嗓门道:“强尼是开玩笑的,不是吗?”
  “喔,当然是。”但他的态度竟是如此随便。为什么他老是故意让人不喜欢他呢?
  “你准备好了吗?我们要迟到了。”劳勃说着握住她的手。
  芮秋犹豫了一下,显然要再介绍这两个男人认识对他们双方都是不必要的。这两人天生是强烈的对比,恐怕即使彼此素不相识,也只消互看一眼,便都不喜欢对方。劳勃今年四十岁,三年前离了婚,受过高等教育,衣着打扮全是殷实家庭令人尊敬的气质。虽然他没有强尼那么年轻英俊,但绝对更有安全感,也更有“前途”,而这正是任何一个有理性的女人所在乎的。
  “准备好了,”芮秋说。“但我还要跟强尼谈一分钟,你先到外面等一下,好吗?”看到他皱起了眉,她笑着半撒娇道:“只要一下子,我保证,好吗?”
  他没有笑,只是目光中带着警告看了强尼一眼。
  “我在贮货室等你。”那表示只要她一喊他随时都会进来,芮秋不觉暗叹了一声。要让小镇的人不怀疑强尼简直比登天还难。
  “我还不知道你这么小鸟依人,老师。”强尼笑着说,但脸上的表情却丝毫不像玩笑。“‘好吗。’说着大眼一眨,他整个人便融了,你跟他上床了吗?”
  “有一天,”她一字一字清楚地说。“总有人会一拳打得让你嘴巴讲不出话来。我希望那人是我。”
  “回答我的问题:有没有?”他的笑容消失。
  “不干你的事。还有如果你不跟班好好相处,我会开除你,没有工作他们会再把你送回监狱,你意下如何?”
  强尼嘴唇一撇。“做不到就别威胁。你不会开除我就如同你不会报警抓那小孩一样。”
  “别太自信。”芮秋心烦得转身想走。她可以感觉到他在紧盯着地看,她差点要步伐不稳了。
  就快到门口时,他咕哝了一声,她回头看他一眼,吓了一跳。
  “芮秋,”他的声音低哑,眼光直射入她眼中。“别跟他上床,跟我睡。”
  霎时间她整个呆住了,他的话像一条诱惑的蛇盘旋直入她心底。她勉强集中精神慌忙逃离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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