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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死到哪儿去了?”警长尼克·米勒在集合厅的前面大声吼叫,他看了看手表,已是10点钟了。 这是星期四的晚上,雷切尔才来报了到。她把汤森捎回家后,就回家睡了一觉,一直睡到了该起床为孩子们准备晚餐的时候。在她外出上班时特雷西和乔睡在邻居家里。 大多数的警官都穿着上街的衣服来到警察局,然后在更衣室里换上警服。雷切尔把这额外的几分钟花在看孩子上面或者多睡一点觉。其他那些被分派和她一起值岗的警官们总喜欢逗留在更衣室里嚼舌头,互相开玩笑,而她总是最后一个到,却又是第一个面对着巨大的黑板坐在折叠椅里的人。 在门旁边的长条橡木桌上堆放着一叠最新资料,雷切尔随手拿了一份。这种材料每周发一次,上面登载着失窃车辆的牌号,在逃的嫌疑人,还有其它一些失窃的财物供警官们在值勤时追查。 警官们仍在三三两两地走进房间。大多数都是睡眼惺松,脾气暴躁。金属椅子嘎嘎作响,手枪背带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人们在咳嗽,坐立不安。屋尽头桌上的壶里飘出了刚煮的咖啡香味。有的人带来了一盒炸面圈,警官们一边大口喝咖啡一边把炸面圈往嘴里塞。可能对其他人来说现在已是夜晚时光,但对于集中在这间集合厅的人来说,这是一个漫长白日的开始。 一个高个子,长得挺帅的警官猛地坐进了雷切尔身旁的金属椅里。“你来参加我们周六早上巡警的聚会吗?”他问。 格兰特·卡明斯被认为是局里长得最帅的警官。他三十出头,从未结过婚。他的浅褐色头发总是又亮又干净。他头顶上留着长发,而在齐耳和齐脖子的地方都修得很整洁。那一簇时常会飘到他额前的蓬乱的头发被太阳光染成一道浅黄色。 卡明斯拥有一种独特的风度,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都同样被他吸引。他大声笑时尽情而痛快,微笑起来又很顽皮,他那淡褐色的细而长的双眼很性感。他的身躯强壮有力,却又不像其他有些警官那样过分发达。他很少失去自制而激动起来,被大家看作是局里最棒的值勤警官之一。他从未有过官衔,因为他从未想过要得到它——和他一起工作的警官们因为这一点而对他尊敬有加。格兰特是个出了名的好斗分子。他喜欢当一名街头警察:撞头,踢屁股,把人拖到监狱去。他一点也不愿意把时间花在准备报表和查阅案情报告上面。 雷切尔没有被格兰特的魅力所吸引。她清楚地知道他有个女朋友,她叫卡罗尔·希契科克,是上同一个班的警官。“不,谢谢,我得补些睡眠。”她的注意力又回到了手头的资料上,她用圆珠笔在自己手背上记下了一些执照牌号。 “去吧。”他说着,用胳膊时轻轻推了她一下。“那会很有趣的。我们打算去海滩。我们可以痛痛快快地玩,等到天大热了就倒在海滩上睡他一觉。等我们醒过来,身上就会被太阳晒得黑黑的。” “我看不见得。”雷切尔说。她听说过以前有关聚会所发生的恼人的事情。每个夜班警官一个月要参加好几次这种聚会。 橡树林警察局雇有220名值勤警官。60个警官被派在2点至10点值岗,但他们的人数在上夜班时减少到了40名。如果不发生什么重大事件,警察局的回应是很快的,事情也处理得很顺利。就像其他警察局那样,橡树林设法把诸如小偷和车辆失窃之类的非紧急性电话转到有关的侦探局或者是转给专门受过训练被雇来处理此类事件的市民来处理。值勤警官写的案情报告越少,橡树林就有更多的人在街上巡逻。 雷切尔不像大多数的同事,她确实喜欢值夜班。这样她不仅能好好照看孩子,而且酒吧一关门,酒鬼也就回家去了,夜班的其它时间一般总是平安无事。橡树林是个住宅区,大部分居民都是中下层收入的家庭,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第一次拥有自己的家。该市离锡米谷、穆尔帕克、绍森欧克斯和文图拉县不远,它随着富有革新精神的房地产事业而发展了起来。就像奥兰治县的米申·别哈,橡树林是美国首批由住房开发区发展起来的城市之一。 该市并不富裕到能够吸引其它辖区的罪犯上门,尽管贝弗利希尔斯离城只有一小时左右的路程。除了本城的一些骚乱、交通事故、抢劫以及其它有关偷盗的违法行为,橡树林最令人头痛的问题集中在那些独立的毒品实验室,其中大部分是受雇于生产脱氧麻黄碱的企业。毒品制造商可以在邻里隐秘地租一幢房,搞一间临时的实验室,这样与外界融为一体而不被注意。 城里有一小伙身背枪支的街头匪徒,驾着车开枪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但比起洛杉矶和附近的地区来说要好多了。他们在橡树林所碰到的大多数麻烦基本上都是十来岁孩子的胡闹。孩子们聚集在他们不该呆的地方,对着人们的财产扔啤酒瓶,音乐声放得大响以及在公共场合小便。 “汤森在哪儿?”雷切尔问道,因为她在男人堆里没有找到他。 “他来电话说他要迟一些才到。”格兰特告诉她。“林赛的情况不是很好。” “都坐下,畜牲。”米勒警长在集合厅里面对大家吼道。他是个高大的男子,有一头不服帖的黑发和圆桶般的身躯,双肩就像打橄榄球的后卫一样宽阔。虽然他老是提醒警官们要有整洁的仪表,但自己的制服前面却是污迹斑斑,而且看上去像是几个月没上理发店了。因为在警察局里己禁止抽烟,所以他习惯性地啃咬着牙签。 米勒点过名,布置完了各警车的巡逻任务以后,核查了上次值岗时所发生的一些事情。“在镇北发生了一起武装抢劫的案子。”他告诉大家。“嫌疑人是一名二十岁左右的白人男子,个子一般,据报驾驶的是一辆钻蓝色卡麦隆,尚不知其车牌号。他在亨普希尔和瓦格纳撞上了‘7—11’方便小店。店员说他带着深色的滑雪面具,手中的枪支看上去像是高科技9型手枪。据店员判断,这把枪很可能是个玩具枪。如果这家伙真是个精神变态者,那我们要尽可能不打死他。”他停了一下,朝外面看了看。“大约21点,我们有辆切诺基吉普车在哈得逊街被窃。执照号码和车辆识别号码都记在新到的案卷上。”他拍拍手以示解散。“就这些,伙计们。上路吧。” 雷切尔向挂着警车钥匙的木板走去时,警长抓着她的胳膊,把她拉到了一边。“情况怎么样,西蒙斯?”他说着,吐了一支嚼坏了的牙签。“你独自一人值岗有什么问题吗?” “我情况很好,长官。”她边回答,边把钥匙从壁板上摘下来,接着将它挂在自己的钥匙圈上,这样就不会把它们弄丢。米勒使她感到紧张。他不相信妇女能成为好值勤警官,他最近给她的工作表现打了个坏分数。 “好姑娘。”警长僵硬地笑了笑。雷切尔来到了警察局后面的停车场,在一大片警车里寻找她自己的车。她对照核对表一项项地检查了一遍,确信车里的每个部件都情况正常,所有需要的器械都在配电板上。她将车开出停车场,朝巡逻地点驶去,安慰地叹了一口气。 直到三个月之前,雷切尔一直是和另一个人一起值岗。因为近来削减了预算经费,现在夜间值岗的警官不得不独自一人上任务,这样警察局就可以调度较少的人来巡逻这个城市。 米勒警长也许认为她想有个人做伴,但他错了。她讨厌整晚和什么人在一起吹大牛。过了几个小时就没什么可谈的了。然而最糟糕的是车开在街道黑暗的一边,你得拼命摆脱另一个欲火中烧的警察。上夜班的男警官是种性威胁,在死气沉沉的夜晚,身边坐着一个女性,有时候会产生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力。 进入了巡逻的指定范围以后,雷切尔便转弯开上了小街,然后缓慢地向前行驶。深夜里在世上其他人都入睡时来到街上逛游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她看了一眼街道两旁竖立着的房子,注意到大多数的窗户都是漆黑一片。她的眼睛在一幢幢房屋之间搜索,寻找闲逛的人,注意灌木丛中摇曳的枝权以及一切可能引起麻烦的东西。警官值白班时,有种习以为常的感觉。街上挤满了来去办事的人们。那儿没有忽闪忽灭的阴影,没有黑暗的小巷,也不存在阴森空荡的大楼。深夜值岗,只看得到警察和罪犯,瘾君子和酗酒者,晚上出来胡闹的年轻人或者寻机报复的街头团伙。 收音机里传来一声尖利的信号。雷切尔立即竖起耳朵,手伸向前将音量开大以便听得更清楚一些。追踪呼叫一响,调度员就会使用紧急信号来提起警官的注意力。只要一听到这种刺耳的声音,雷切尔手臂上的汗毛准会竖起来。 “1号台,2A2。”一个女子的声音在呼叫雷切尔的警车号码。“目标211,刚刚出现在贝克和埃尔姆街的‘停下再走’商场里,嫌疑人为白种人,男姓,开一辆钻蓝色卡麦隆牌汽车。执照牌是弗兰克一维克多一查利一345。代码3,2A2。”扩音器里的声音暂停了一会儿,让警官有时间记下执照牌。“3A3请马上来援助,代码2。” “有谁更靠近些?”格兰特·卡明斯对着收音机叫。“我离那儿至少有10分钟的路程。我才离开警察局。” 调度员寻呼别的巡逻车,但发现没一辆离得更近些。雷切尔怀疑格兰特在局里逗留是为了组织这次聚会。换岗是一段危险的时间,没准就会发生持枪抢劫的案子。夜班值勤人员习惯不到时间就偷偷溜回警察局,而接班人员还要有段时间才能来,因此至少有20分钟这个城市有很多地方是无人值勤的。如今窃贼变得聪明了。很多橡树林的抢劫犯就是在换岗时作的案。 “所有其它警车请密切注意嫌疑人的车辆。”调度员继续说。“倍加小心。案犯有凶器,很危险。据查此人就是今晚早些时候在瓦格纳街抢劫‘7一11’的那个人。” 雷切尔的心脏在胸腔里猛烈跳动,如果你相信在电视上所看的,你就会以为警官们总是对追踪呼叫立即作出反应。但事实上有段时间里某个警官的值勤范围内会接连几天平安无事,即使在像洛杉矶这样的城市里,雷切尔也只有过一次拔出武器来,但她除了在射击场上,从没开过枪。 她打开电灯和警报器,踩着了装在车底板上的按钮,然后对着装在遮阳板旁边的话筒说话。“1号台,”她大声喊叫以盖过警报器的喧叫声,“能告诉我嫌疑人的开车方位吗?”她的车在飞跑,记速表上的指针指着70,然后是80,又移向了90。她朝分道的公园于道飞速行驶的时候,一条条的小街似乎只有几秒钟的时间就冲到了身边。她祷告不要碰上坑坑洼洼的路面而使汽车翻个底朝天。她看见了街尽头圣安东尼主教教堂那污迹斑斑的玻璃窗,接着是柯蒂斯殡仪馆那令人沮丧的灰色建筑。她朝右又朝左探了探头,看看是否有车也向这边十字路口开来。 “没有行驶方向,2A2。”调度员通知她。“店员在这辆车停在商场前面时记下了它的牌子。他没有看见这辆车作案后离开停车场向哪个方向开去了。涉嫌车辆据报于今天早些时候在穆尔帕克失窃。” 雷切尔不仅要睁大眼睛注意向十字路口开来的一辆辆汽车,而且还得留心那辆钻蓝色的卡麦隆车。在夜间,蓝色看上去像是黑色。“妈的。”她说,突然意识到几分钟前从她身边开过的那辆黑色火鸟很可能就是嫌疑人开的那辆车。她紧握方向盘的双手汗湿淋淋。嫌疑人身上有武器。要是没有别的人援助,仅凭自己一个人去阻止他,就等于当场送死。她该不该因为确信刚才的怀疑是对的而调转头来往回开,或者继续开往商店去保护犯罪现场,听听目击者还会提供些什么其它的证据? 雷切尔没有浪费时间来一个U型大转弯,而是倒挡启动变速杆,沿着街道飞速前进。她发现火鸟拐进了小街,立即换挡变速,猛踩油门,在拐角处摆尾行驶。一直开了五英里路,那辆车还没有停下。她的两手在方向盘上瑟瑟发抖。 就是这辆车。 他一定是抢劫嫌疑人了。如果不是,为什么这个男人要停下来?“1号台,2A2。”她对着话筒大声叫道。车牌不完全和所报的一样,但很接近,可能是报错了。“我在追踪一辆黑色的火鸟牌车,执照为工会一维克多一亨利239,方向往南,在……”雷切尔不知自己在哪条街上。埃尔姆街是条主干道,但她不熟悉周围的小街。路牌在哪儿?所有标志都被树枝挡住了。 “追踪的警车,请尽快告知你的方位。”无线电发出嘎嘎的噪声。 她终于看到了路牌。“坎贝尔路。”她喊起来。“我们现在位于门牌是300多号的街上。” 她设法超过了那辆快速奔驰的汽车。她降低车速,与火鸟并排行驶,朝路边开去。 等火鸟车一停下来,雷切尔就通过无线龟联系,告知她准确的方位并且要求援助。司机是个男子,但她看不清楚他的脸。她跳下车,整了整挂在腰部的警棍,松了松托枪的皮带。她感到口干,脉搏在飞快地跳动。如果这个人就是抢劫嫌疑人的话,那么在雷切尔走向他车窗的一瞬间他就可能朝她开枪。她拿出手枪,沿着车的一侧潜行而上。 “出来!”她命令他,将身体贴在车门上。“把手举到头上,让我看到。你要敢动一动,就叫你脑袋搬家。” 她看到这人的手在车内摸索。 “立刻,”雷切尔以为他要去拿枪而惊恐万分地叫了起来,“走出该死的车。” 车门慢慢打开了,走出来的是一个老人。他一头白发,雷切尔还能看到在他左耳上戴着助听器。“我超速了吗,警官?”他问。“这是我儿子的车。它有时不听使唤跑得很快。” 雷切尔放下两手。“我们在寻找开着同样汽车的抢劫嫌疑人。”她说。“对不起,先生,我吓着了你。” “你不打算给我违章罚款单吗?” “不。”她说着很快钻进了自己的车里。“今后要注意速度,我测到你的车速几乎有70英里。” 雷切尔飞速驶去,向右拐了个弯上了贝克街,又驾驶着那辆开普利斯飞跑起来。六分钟后,她看到了“停下再走”商场上的红色凉篷。 汽车向前滑行,停在了商场前面。她跳下车,车上的警灯还在闪亮,警笛还在嘶叫。有几个年轻人在店门前游荡。雷切尔怕他们会偷她的车出去兜凤,就把车门锁上了,然后直朝店门奔去。“你能更具体一些描绘这个嫌疑人吗?”她问站在柜台后的店员。 “你是什么意思?”店员说。他长得像麦秆一样瘦,二十出头,一口歪歪斜斜的牙齿,留着板刷头。“这是我上班的第一个晚上,夫人。谁能相信?我第一天晚上值班就被抢了。” “他带着滑雪面罩吗?”雷切尔问他。“你有没有看到他长得什么样子?”她朝店内四处望了望,希望有一架保安摄像机,但是没有找到。 “没带滑雪面罩。”店员说着将一把花生米扔进嘴里。“我觉得他看上去像是墨西哥人,但我又知道什么?他的肤色是浅色的,我还是认为他是个墨西哥人。那家伙带了一个发网就像搞轮奸的人带的那种。这个枪手可长得相当帅气。噢,他眼睛下面有个看上去像纹出来的那种东西,像泪珠的形状。” “哪只眼睛?” “右边那只,我想。”店员说着抓了抓下巴。“我不能完全肯定,你知道吧。这个家伙把枪对着我的时候,我的脑袋可就顾不了别的什么事了。” “抢劫发生时孩子们到商场前面来了没有?”雷切尔问道,听了店员描述的纹身,她知道那人极其危险。那种泪珠花纹据说是表示歹徒杀了多少人,或者是表明他在牢里蹲了多少年。一些歹徒在脸颊两边都纹有泪珠花纹。 “没有。”店员说。“孩子们只是几分钟前才来。他们想不用身份证就买啤酒,但我可不能让这些小鬼这样做。他们在那儿闲逛,想碰上什么人给他们买一种六罐装的啤酒。” 雷切尔意识到自己折腾到现在还没有通知调度员自己已经到了现场。这一点很重要,有几个原因。如果局里通过无线电呼叫她而又听不到她的回答,他们可能会推测她遇上了麻烦从而开动更多的警车来援助她。第二个原因是听到她的回音以后,调度员就可以记下她回音的时间。对于优先要回答的呼叫,局里只有这么几分钟来回答。她伸手去掏便携式对讲机,但发现挂在武装腰带上的盒子里是空的。 她冲出商场跑回汽车,正在她抓门把时想起汽车被锁上了。不仅红灯和警笛没有关掉,而且引擎还在转动。她使劲往车内瞧。看到了车钥匙挂在点火开关上,真想把头往车窗上撞。她看到自己的对讲机躺在客人座位上。她离开局里时忘记把它放进携带盒里了。 “你是个白痴。”她一边咒骂自己一边踢轮胎。现在该怎么办好?她透过车窗朝商场看去,看到了装在后墙上的付费电话。站在电话机前的三个男孩开始嘲笑她。“不准这样冲着我笑。”雷切尔蹬蹬地踩着重步擦过他们身旁时发出尖利的嘘声。“要是不停止,我会把你们三个人都扔进监狱。” “你无权这样做。”一个看上去很讨人嫌的年轻人说道,他的上唇穿着五只耳环。“你是为了车钥匙锁在车里而发火,我可没干啥错事。” “别逼我。”雷切尔说,猛地一拉将商场的大门打开了。“今晚算我倒霉,好吧?你们要是不小心,我保证也叫你们没有好果子吃。” 雷切尔拿起“停下再走”商场的电话,拨了911,接通了调度员。她先告诉这个女调度员她平安无事,观已到达商场,然后向她描述了最新了解到的有关嫌疑人的情况,以便她能及时向别的警车传达。 “别挂,”调度员说,“米勒警长有话要对你说。他在无线电播送室。” “不,等等。”雷切尔发狂似地叫道,在她想出办法把门打开前她不愿跟警长通话。警笛在尖利地啸叫,她怕会被米勒通过话筒听到,然后问她出了什么事。“格兰特还没有来……我是说,3A3,你有没有派他来援助我?” “当然。”调度员说。“他早该到了,不知道他让什么事给耽搁得这么久。” 她听到警长走上前来接话筒时气喘吁吁的声音。米勒抽了20年的烟,得了哮喘病。“好吧,西蒙斯,”他粗暴他说,“这下轮到你来证明自己是什么样的了。这个贼今晚袭击了两个商场。我认为单从这一点看就该排除是玩具枪的看法。我要你保护犯罪现场,得到更多的抢劫细节。他在店里时有没有碰其它东西?” “等等,”雷切尔说,“我叫店员来进一步地向你描述嫌疑人的情况,我才对调度员讲过,让她播出。我还没顾得上问他别的事情。”她把话筒贴着胸脯,对店员大声问道:“犯人在店里的时候有没有碰着其它东西?” “有的。”店员回答,他的表情就像刚才一样死气沉沉。“他碰了那电话,抢东西前他打了三个电话。我觉着要出什么事了,所以我就记下了他的车牌号码。” 她瞪大了眼睛。“这个电话?”她说时指了指手中的话筒。 “这里没有第二部电话。”店员说着耸了耸肩。 啊,上帝,她想。这简直是场恶梦。她怎么去对警长说?她总不能告诉他自己几乎擦掉了这一案子中最有价值的证据——即嫌疑人在作案现场的指纹。她透过玻璃窗盯着车上正在闪光的灯。警笛的刺耳叫声炸得她的头都要裂开了。她发现眼泪涌了上来。 当格兰特·卡明斯驾着车吱嘎一声在停车场停下而后走出警车时,雷切尔感到像是见到了耶稣一样。 “我一会儿再跟你通话。”她告诉警长。“卡明斯才到。我们可能会再做些什么,现在不谈了。”她没等他回答就挂上了电话。 “你从商场前面的这些孩子嘴里听到什么没有?”格兰特说着走上前来到了雷切尔的身边,他脸上带着一种轻松自如的表情。 “没有。”她边说边拉住他的臂膀。“你得帮帮我,格兰特。我把钥匙锁在车里了,还有我的小型对讲机。我用这个电话跟局里通了话,而现在店员告诉我嫌疑人也用过这个电话。我该怎么办?实验室检验指纹时,他们会发现我的指纹盖在他的指纹上面。米勒会认为我不行而辞退我。” 格兰特·卡明斯吸了一口气。“别着急,我来处理。”他将电话从她手上一把抓了过来,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把话筒擦干净。他背过身来做这些事,这样店员就看不见他在干什么。 雷切尔扑向他,想把电话从他手里夺过来。“不,”她大叫,“你在干什么?实验室也许还是会发现几个他的指纹。” 他用一只手把她推到一边,然后继续擦话筒。 “我没要你来擦话筒。”她说。“你刚才毁了这桩重罪案的证据。” “再也不存在指纹的问题了。”他说着朝她笑了笑。“分析抢劫细节时会假设这家伙带着手套,或者认为店员说的他使用过电话是搞错了。你现在没事了,雷切尔。”他一只手横在腰部向她鞠了一躬。“格兰特又胜利过了关。就称我是你的穿着闪亮盔甲的骑士。” 雷切尔转了一个小圈子。“如果米勒发现我们所做的事,他准会炒我的鱿鱼。”她喊着说。 “没有谁会发现的。”他说着手搭在她肩上。“安静。这不是杀人案。没什么大不了,懂吗?事情总要发生。你在街头值勤时,有时不得不掩盖自己闯的祸。” “我们怎么才能把车门打开?”她问,两臂交叉在胸前。“要是我们不赶快想法子,引擎就要烧起来了。” 雷切尔跟着格兰特出了商场,在一旁看着他打开了自己的后车门,把公事包打开,取出了一只小型皮袋,它像是以前常用来装修指甲工具的那种,里面装着一套撬锁工具。他将一把工具插进开普利斯的锁孔,摇了摇,又取出了一把撬锁工具,不到五分钟时间,门就被打开了。他探进身去,将自锁开关关上,总算关上了警灯和警笛。 她脸上重新又有了血色。她一只手压着胸前说道。“你不知道这对我意味着什么,格兰特。你一定会认为我是个白痴。我这一周来没睡多少觉。我发誓将来决不再会犯同样的错了。” “听着,”他说,“我们都会时不时地出点毛病,没人为此而痛苦。”他站在她身后,按摩她的肩膀,他那有力的手指在她肩肿骨之间绷紧的肌肉上推拿。“你需要放松一点,别对一些事那么认真。现在我帮了你的忙,你得答应来参加我们值夜班人员的聚会。你从不参加我们的聚会怎么能成为我们当中的一员呢?” “我……我实在不能去。”雷切尔结结巴巴地说。即使她感到他的双手按摩起来很舒服,但仍觉得让格兰特这样触摸不太妥当。她从眼角看到店员通过玻璃在注视着他们。“我对所发生的事感到懊丧透了。”她说着转过身来面对着他。“地方检察官会需要罪犯的指纹来审理案子,就因为我的愚蠢让你刚才给抹掉了。” “怎么啦?”他说着双手在空中挥舞。“这世上有成千成万的恶棍。如果让一个人跑了,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不管怎么说,你为什么认为我们就抓不到这个家伙了?他会丢弃偷来的汽车,我们就会发现汽车里到处有他的指纹。” 雷切尔叹了口气。不管是对还是错,这件事已经做了。 “明天晚上值班结束后到警察局后面找我。”格兰格告诉她。 “卡罗尔去参加吗?”她问他,或许有格兰特的女友在场聚会会有趣些。 “不去。”格兰特说。“她明天一下班就要到萨克拉门托去看她的父母亲。” “你是说这次聚会就我一个女的?”雷切尔问。“我会因此而不自在的,格兰特。下一次,好吗?” “嘿,”他怒视她而说,“你以为我毁掉了证据就很自在吗?你不想要我告诉米勒警长在这儿发生的事情,是不是?” 雷切尔摇摇头。 格兰特的脸又绽开了微笑。“那么我猜你会来参加聚会的,是吗?” “我想是的。”雷切尔说。等格兰特驾车飞速离去以后,她又回到了商场,等着打听更多的抢劫细节。 一小时以后。雷切尔站在商场的后面,和她在一起的是侦探托尼·曼西尼,他来自专破杀人案和抢劫案的部门。“取下电话上的指印。”他对着犯罪学家大声嚷着。“店员说这家伙用过电话。” 曼西尼高大粗鲁,肤色红润,有一对水汪汪的小眼睛。他头发鬓曲又浓厚,拖在衣领上有好几英寸长。他那浓密的胸毛从衬衣的边缘露出来。他不值勤时就骑上一辆哈利·戴维森摩托,在镇上轰响着兜来兜去。 “这个小偷犯了六桩抢劫案。”曼西尼边说边抽着一根细长的黑色雪前。 “你怎么能肯定是同一个人?”雷切尔问,同时用手将烟雾驱赶开。 “同样的枪,同样的泪珠花纹。”曼西尼说。“有一大店员会起来抵抗,而我们的歹徒会叫他脑袋落地。”他将烟灰掸到地上,脸上露出冷嘲热讽的表情,龇牙咧嘴地笑了笑。“盗贼都是些白痴。他们总是有漏洞,总能被抓到。我们需要的就是一次讨厌的小小的谋杀。橡树林太安静了。” 这个侦探一年前从洛杉矶警察局调到了橡树林。据雷切尔所知,他已急于想要再调回去。“我们对汽车的描述已经很详细了。”她说。“你不认为我们会逮着他吗?” 曼西尼皱了皱浓密的眉毛。“他每次抢劫开的都不是同样的车。” 雷切尔在考虑要不要但白她的错。但尽管她感到那样做不好,她知道但白了也不能使指纹再回到电话筒上。既然曼西尼来到了现场,她就用不着再留下来了。“有消息请告诉我。”她对侦探说罢便朝停车场上自己的警车走去。 雷切尔处理完这个抢劫案的任务后,已是清晨4点多钟了。吉米·汤森在无线电对讲机里呼叫她,要她到位于两人值勤路线交接地段的特克萨科加油站去找他。她到达加油站时看到了汤森的汽车,但他不在车里。几分钟后,她看到他从男厕所出来。“阿特沃特为布伦特伍德案给你来过电话没有?”他边问边走到了她的身边。 “没有。”雷切尔说。“我把电话摘了下来,这样我才好睡觉。我以为他们有更多的证人要通话,明天就要审判了。有什么事吗?” “我们有关武器的控告没有成立,让这杂种溜掉了。”汤森说道。他的声音因紧张而急促起来。“因为你的证词,他们所能给他判的罪只是两起酒后开车的轻罪。” “那太糟了。”雷切尔说。一辆汽车退离加油泵开了出去。她回过头看了看在玻璃岗亭里的管理员。因为他们将车停在加油站的后面,所以那儿很黑,吉米看着她的那个样子使她感到很不舒服。 “你还对阿特沃特说了什么?” “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雷切尔正要探过身子开车门的时候,汤森突然扑向她,将她推到汽车旁。 “阿特沃特认为是我把枪栽赃在布伦特伍德的身上。”他咆哮起来,呼出的气又热又臭。“你想怎样来治我,臭婆娘?你想要叫我丢掉警徽吗?” “我没说你把枪栽赃在他的身上。”雷切尔因害怕而退缩起来。“我发誓,吉米。我只是告诉他我没有看见你从布伦特伍德的口袋里取出了那支枪。” “你和阿特沃特串通一气。”汤森叫起来,他那肉鼓鼓的双下巴在颤抖,就像是条愤怒的狗。“怪不得那个混蛋给你送花,所以你把我抛了出来。” “你错了。”雷切尔坚持道。“花与你毫不相干,吉米。” 汤森盯着她看,愤怒慢慢消了下去。“我并不想强加于你,”他说,声音变缓和了,“我只是不喜欢地方检察官给我打电话时暗示我做了不合法的事。眼下的事情难办得很。我可不需要给我的生活再增加点压力。” “我就需要?”雷切尔愠怒地朝他看了看,然后钻进汽车,疾驶而去。 ------------------ 小草扫校||中国读书网独家推出||http://www.cnread.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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