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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课后,再也没有比学校大楼更空的地方。这使我想到中子弹爆炸后的遗迹。日光灯照耀,水池喷着泉水,钟声按时响起,电脑终端机诡异地运作,人们都不见了。没有人交头接耳,没有人疾步跑向课堂,也没有键盘敲打声。整个校园沉静得就像地下墓穴。 我坐在魁北克大学派克·拜雷教授的办公室外的长椅上。离开法医研究所后,我先到健身房运动,再到超市买了一些日用品,然后吃了一份蛤蜊酱意大利面。现在,我则是一个人不耐烦地在此等候着。 若说生物系很安静,不如说它像夸克一样小。楼上楼下各教室办公室的房门都早已关上,而我不仅把走廊上布告栏的内容全看过,而且看了两次。 我第一百万次低头看表——晚间9点12分。该死,他9点下课,现在早该出现了。至少,他的助教是这么说。我站起来,来回距步。似乎等人就一定要踱步……9点14分。混帐。 9点30分,我放弃了。当我把皮包挂上肩,准备离开时,我听见从视线以外的地方传来一扇门开启的声音。一会儿后,一个抱着一大叠实验书籍的男人匆忙从转角走来。他穿着一件破旧的羊毛衫,一边走一边调整手臂姿势,以防书本掉落。我猜他的年纪大约40岁左右。 他看到我,便停下脚步,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正准备自我介绍时,一本书从最上层滑落。我们一起向前想接住那本书,结果,他原本捧住的书全垮了。大大小小的书本像纽约市新年洒的碎彩纸般,一下子全四散在地上。我们一起花了几分钟把书一本一本捡起来,然后他打开办公室大门,把这整叠书放在桌子上。 “很抱歉,”他讲的英文有浓厚的法国腔。“我……” “不要紧,”我说:“我一定吓到你了。” “是……哦,不。是我不对,我应该分两次拿。我每次都这样。”他说的并不是美式英语。 “这都是实验用书?” “是的。我刚才教的是生态学。” 在河岸那端,夕阳的光芒透进窗内,轻轻映在他的身上。苍白粉红的肤色,浆果般红的双颊,香英兰色的头发。他的胡子和睫毛都是琥珀色的。他整个人像是烧出来的,而不是晒出来的。 “听起来满有趣的。” “希望我学生们也这么想。我能……” “我是唐普·布兰纳,”我说,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名片给他。“你的助教说我可以在这个时候来找你。” 他接过名片,我把来意表明。 “没错,我记得那件事。那只猴子不见了害我难过得要死,它总是逗人开心。”突然,他叫道。“你何不坐下来谈?” 我还来不及反应,他便匆忙把一张椅子上叠的书籍杂物全搬到地上。我趁机环顾四周。他的小办公室让我联想起洋基队的体育馆。 在办公室内每一寸墙壁上,只要有空位,就贴上各种运动的照片。棘鱼、珠鸡、狨猴、疣猪,甚至土豚,完全不按动物分类法,乱七八糟地挂在墙上。 我们面对面坐着。他坐在办公桌后,脚搁在一只拉出一半的抽屉上,而我则坐在挪出空位的椅子上。 “没错,它真能逗人开心,”他又说了一次,然后话题一转。“你是人类学家?” “嗯哼。” “熟悉灵长类?” “不,曾研究过,但不太熟。我曾在夏洛特的北卡罗来纳大学人类学院教书。有一次我开过灵长类生态或行为学的课,除此之外,就很少触及这个领域。光是法医的事情就忙不过来了。” “很好,”他摇着我的名片说:“你怎么研究灵长类的?” 奇怪了,到底是谁调查谁。“我对灵长类的骨质疏松症很感兴趣,尤其是社会行为和疾病发生的相互作用关系。我们研究动物模型,也常利用恒河猕猴,操纵它们的社会组织,制造压力状况,然后再研究它们骨头的变化。” “你有到野地研究过吗?” “只到过一些小岛而已。” “哦?”他的眉毛拱成弓形,一副充满兴趣的样子。 “例如波多黎各的圣地亚哥岛。过去我在南卡罗来纳的摩根岛上一所学校教了几年书。” “有恒河猕猴吗?” “有。拜雷博士,你能不能讲一点关于那只失踪猴子的事?” 他不理会我的要求,仍追问道:“你怎么从研究猴子骨头变成研究人的尸体?” “骨骼生物学。这是两者共同的核心。” “啊,说的也是。” “猴子的事呢?” “那只猴子,也没什么好说的。有一天早上我进到研究室,发现笼子是空的。我们猜也许有人忘了把门闩锁好,或者,也许是阿莎——那只猴子,自己把门闩打开。你知道,它们的确会这样做。它的手灵巧得很。总之,我们找遍整个校园,也问过校警,找过每一个角落,结果你都知道了。” “你养那只猴子做什么研究?” “事实上,阿莎不是我的研究计划,是一个学生的。我虽然对动物沟通系统很感兴趣,但这不是我的专长。” “你学生的研究计划是什么?”我问。 他皱了一下眉头,摇摇头说:“语言。新世纪灵长类学习语言的能力,这是玛丽丝的研究项目。”他拿起一支笔在前额晃着,哼了一声,然后重重在桌上敲了一下。 “玛丽丝?” “我学生。” “实验成功吗?” “谁知道?她根本没有时间。计划才开始5个月,猴子就不见了。后来玛丽丝也走了。” “她休学了?”他点点头。 “你知道为什么吗?” 他拿着笔在实验书上画着三角形。我等着,给他时间自己思考。 “她交了男朋友。那个男孩子经常来学校骚扰她,闹着要她休学。她只对我提了一两次,但我想这一定是主因。我在学校办的舞会上看过那男的几次,我总觉得他有鬼。” “怎么说?” “就是……我也不知道,反社会倾向、愤世嫉俗、性格乖癖、态度粗鲁。他好像也没什么一技之长……我一看到他就想到猴子。你知道吗?他好像从小就离群索居,不知道该怎么和他人相处。不管跟他说什么,他总是眼神不定地傻笑。天啊,我讨厌死他了。” “你怀疑过是他干的吗?也许是他杀了阿莎,好让玛丽丝研究不下去,迫使她休学?” 他的沉默告诉我他的确曾这么想。“听说那时他人在多伦多。” “他有提出证明吗?” “玛丽丝相信他,我们也无话可说。她那时难过得要死,追查又有什么用?反正阿莎都死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问接下来的问题,不过还是开口了。“你看过玛丽丝的研究报告吗?” 他停止涂鸦,眼神锐利地看着我。“你是什么意思?” “她会不会故意隐瞒什么?有没有别的因素使她想放弃这项研究?” “没有,绝对没有。”他坚定地说。但是他的眼神却是否定的。 “她还和你联络吗?” “没有。” “你的学生都不和你联络?” “有的会,有的不会。”他又开始胡乱画起三角形。 我换个方向问。“还有谁会接近那个……是实验室吗?” “只是个小实验室。养在校内的动物不多,因为地方不够。她也知道,每个动物都得养在不同的房间。” “哦?” “法律有规定,不管是研究用、商业用、私人饲养,都必须遵照政府颁布的规章饲养。” “有没有关于安全的规章?” “当然有,那规章是很详细的。” “那你们采取什么安全措施?” “我目前研究的是棘鱼。”他转身用笔指着墙上的鱼相片。“它们不需要什么安全保护。我有一些学生在实验室里养免子,它们也不需要。” 他的眉头蹙得更深了。 “只有阿莎是属于列管动物,所以我们的安全措施做的不是很完善。它自己有个小房间,平常都会上锁。当然,笼子也会上锁。外面的实验室大门也会上锁。”他顿了顿。 “我曾回想过,但是记不起来那天晚上,谁最后离开实验室。我知道那天晚上我没课,所以不会是我最后走。也许有某个研究生做最后检查。助教是不会去主动检查的,除非我要求她去。” 他又停了一下。 “我想过可能是外面的人闯进来,但是大门不可能没有上锁。这些学生都满尽责的。” “笼子当然有锁,只有一个挂锁。那个锁连同猴子一起失踪,我猜可能被人锯断了。” 我试着尽量自然地提出下一个问题。“你们有发现什么不见的部分吗?” “不见的部分?” “阿莎被人切成数块。它有部分器官不见了,不在那个运动袋里。我怀疑会被凶手故意丢弃在这里。” “什么器官?什么不见了?”他粉白脸上露出迷惑的表情。 “它的右手。拜雷博士,它的右手被人从腕部砍断。没有在运动袋里。” 我不想告诉他那些被害人的手掌同样被切断,而这正是我来这里的原因。 他沉默着,双手枕到脑后,整个人往后仰,目光定在我背后某一个点上。他原本如浆果般的脸颊,现在变成大黄的颜色。在他的档案柜上,一个时钟收音机正滴答作响。 良久良久,我才打破沉默。 “你回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他并没有马上回答。然而,就在我认为他不会回答这句话之时,他开口了,“我想杀这只猴子的人一定是个变态,一定住在学校附近,也许是在那个化粪池中繁殖长大的。” 他呼吸的声音很沉重,讲完上面的话后,又加了几句,声音轻得像呼吸声。我没有听清楚。 “什么?” “玛丽丝真的很不值得。” 他对这件事的态度有点奇怪,但我忍住没有说出来。此时,学校的钟声突然响起。我看看手表——10点整了。 我避开他提出的问题,不愿讲出我追查这个四年前旧案子的原因。我向他道谢,并拜托他若想到任何有关这案子的事就打电话给我,然后便起身离开。他独自一人坐在那里,目光仍停留在我背后某处。我猜,他的思绪已坠入遥远的时空之中。 我对缅恩区还不太熟,但为了到魁北克大学,我又把车子停在那天晚上的小巷子里。我曾来此寻访戈碧,虽然才过了两天,但现在感觉好像是太古时期的事。 今天比那天冷,还下着细雨。我拉上夹克拉链,朝停车的地方走去。 出了大学校区,我往北走在圣丹尼斯街上,经过一排高级的百货公司和夜总会。虽然这里和圣罗伦街仅隔几个街区,但水准有如天壤之别。圣丹尼斯是个寻觅的好地方——衣服、银耳环、伴侣、一夜情,因此引来这里的年轻人很多。几乎每个城市都有一条像这样的梦幻之街,然而蒙特娄市却有两条:讲英语的人到克利桑街,讲法语的人到圣丹尼斯街。 我站在得麦松纳夫街口等红绿灯时,想到阿莎的事。拜雷也许是对的,那个公车站就在我右前方不远处。杀那只猴子的人,应该不会为了丢弃尸体而跑到很远的地方。凶手是当地人的机会很大。 我看着一对年轻情侣从魁北克大学捷运站走出来。他们走在雨中,像一双刚从干衣机拿出来的袜子般紧紧依偎着。 杀猴子的人也可能是通勤者。是啊,布兰纳,捉了猴子,坐捷运电车回家,打死、肢解它后,再坐捷运把尸体运回来,丢在公车站。想得好。 绿灯亮了。我穿过圣丹尼斯街,沿得麦松纳夫街往西走,心中仍想着刚才与拜雷的谈话。我为什么会觉得他的态度奇怪?是他对学生表现出太多的情感吗?对猴子关心太少?为什么他看似那么……反对研究阿莎的计划?他为什么不知道猴子少了一只手掌的事?派利第不是请他来指认猴尸吗?难道他没注意到猴子的手掌不见了?猴尸发还给他,他的确把猴尸从法医研究所带走。 “混帐!”我叫了出来。 前面一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回过头,一脸茫然地看着我。我对他笑了一下。他摇摇头,一语不发地继续往前走。 你真是个大白痴!我痛骂自己。你居然没问拜雷他怎么处理那具猴尸?你真会办事! 谴责自己过后,内心的自我提出建议,决定赔偿我一根热狗。 我知道今晚不会那么早睡,便接受这个提议。我走到圣多明尼克街的“吉川乔餐厅”,点了一份热狗、薯条和可口可乐。一边吃刚做好的美食,一边凝视墙上的旅游海报。窗外的车流量慢慢增大了,缅恩区开始加快它运行的脚步。 一个男人走进餐厅,大声地和老板交谈,话中带有浓厚的希腊口音。他的衣服全湿了,浑身散发着一股混合烟草、油脂和不知名香料的味道。细细的雨珠在他头发上闪闪发光。他发现我在看他,便对我微笑了一下,扬扬浓密的眉毛,伸出舌头缓缓舔过上唇。倘若再熟一些,他肯定会对我展现他的痔疮。衡量他的成熟度,我判断他的水准只有中下阶层,于是便把注意力转回窗外的街景。 隔着雨痕斑斑的玻璃窗,我依稀能看见对街的一排商家。我一家一家读着商店的法文招牌,有些店名和贩卖的商品完全牛头不对马嘴,有些则花稍得让人眼花缭乱。一致的是,在假日前夕,这些店全都打佯了,安静而黑暗。 我把热狗和薯条的包装纸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随后又扔进可乐空罐,起身离开。 车子仍好端端停在我停车的位置上。开着车,我脑中仍想着那些命案。 雨刷每扫过一次,我眼前就出现一幅新幻象。阿莎被截断的手掌……刷刷……法兰丝断落在厨房地板上的手臂……刷刷……茜儿断裂的肌腱……刷刷……完整砍断的腕骨……刷刷……” 被砍的都是同一侧的手吗?不记得了,得查清楚。被害人没有人手不见。是巧合吗?克劳得尔是对的吗?是我太过妄想?也许杀掉阿莎的人有收集动物手掌的癖好。他是过度狂热的爱伦坡迷吗?……刷刷……凶手是男是女? 11点15分,我把车子开进车库。我整个人已完全精疲力竭,今天整整己活动了18个小时,一根热狗是不会让我睡不着的。 博蒂没有在门口等我。它躺在壁炉旁的摇椅上,静静享受孤独的滋味。我进到屋里时,它抬起头,张着黄色的眼球看着我。 “晦,博蒂,今天过得好吗?”我眯呜叫着,伸手搔它的下巴。“有没有什么不愉快的事啊?” 它躺下去,伸长脖了,对搔痒毫无感觉。我把手缩回时,它张大嘴打了个呵欠,把下巴枕在双爪上继续睡觉。我迳自走进卧房,知道它一定会跟进来,松开发夹,把衣服脱下来扔在地上,我掀开棉被,倒在床上。 我一下就陷入无梦的熟睡。没有幻想幽灵出没,没有担忧阴谋威协,只感有个温热的东西挨着我的腿。我知道博蒂也上床来了但我没有理它,自顾自地沉睡在一片漆黑之中。 然而,我眼睛突然打开,心脏狂跳起来。我莫名其妙地完全清醒了,紧张地注意四周状况,但不明白为什么。清醒地太过突然,我还来不及适应这个情况。 房间一片漆黑,闹钟显示的时间是12点7分。博蒂不在了。我躺在黑暗中,屏住呼吸,努力倾听着周遭的动静。为什么我会自己醒来?我听见什么声音吗?是不是我心中的电达侦测到什么光点?还是声纳搜寻到某个讯号?博蒂也听见什么声音吗?它上哪儿去了?它晚上不会乱跑的呀。 我放松身体,更仔细地聆听。现在唯一听见的就只是胸中心脏砰砰地跳动声。整间屋子沉睡在一股诡谲的静谧中。 而后,我听见了。一声细微而模糊的金属撞击声。我僵在床上,忘了呼吸。10秒。15秒。20秒。没有第二声传来。在我怀疑自己是否听错时,那个声音又来了。卡嗒。我惊惧地咬紧牙根,握拳的指尖紧紧掐进肉里。 是这栋公寓某位住户回来了吗?不可能,我早就听惯邻居的声音,而这个声音完全不一样。 轻轻地,我把棉被掀开,双脚挪至床边。还好前晚够邋遢,我跟着脚尖走在地毯上,抓起地上的T恤和牛仔裤穿上。 我停在卧房门口,想找看看有没有防身的东西。没有半个能用的东西。外头没有月亮,但街灯的光线从另一间卧房钻进窗内,微弱地使得走道还有些光亮。我悄悄前进,经过浴室,走向大门。每走几步,我就停下来,屏气凝神,细听任何一个声音。走到厨房门口时,声音又传来了。卡嗒,卡嗒。这声音似乎是从面前中庭的落地窗那里发出的。 我溜进厨房,探头向落地窗那儿窥视。没有人影。我一边暗自咒骂自己过去一向反对私有枪械,一边环顾黑漆漆的厨房,找看看有没有东西可当武器。我扶着墙壁在黑暗中走着,摸向橱柜,轻轻挑了一把面包刀。我双手不停地颤抖着,倒握面包刀,手臂保持高举姿态。 慢慢地,我一步一步,跟着脚尖向前,走到足以窥视客厅的地方。客厅和卧房和厨房一样,完全漆黑一片。 在微弱光线中,我看到博蒂坐在那里。它坐在落地窗前几寸的地方,眼睛直盯着外头的草地。它全身紧绷,背部拱成弧形,像一张已拉开的弓。 又一声卡嗒声响了,差点让我的心跳和呼吸一起停止。声音是从外面来的,博蒂早就听见了。 我蹑手蹑脚走到博蒂身边,无意识地伸手拍它的头。它好像完全没发现我走近,也没料想到有人会突然拍它,它缩了一下,爪子用力抓了一下地毯,便冲到角落去了。地毯被它扒起一小块痕迹,在阴森的光线下,看起来像几个小逗点。如果猫也会说话,博蒂一定会害怕地大叫起来。 它逃走使我更胆怯了。一时之间,我瘫痪在那里,动也不动地像复活岛上的石像。 学学那只猫,找个地方躲起来!我心里一个惊慌的声音说。 我后退一步。卡嗒,卡嗒。我停住了,紧握刀子,好像它是救难索一样。安静而黑暗。的登,的登。我听着自己的心跳声,运用脑海还有思考能力的部分思索着。 如果有人潜进屋里,我的部分大脑告诉我,那他一定在你背后。你应该向前逃,而不要向后跑。但是,如果那个人是在屋外,就不要让他进来。 的登、的登。 声音是外面传来的,我对自己说。博蒂是看着窗外的。 的登、的登。 得看外面一眼。你可以躲到窗帘边,揭开一角向外窥视。说不定就能看到外头的人影。 逻辑合理。 我握着面包刀,在地毯上慢慢移动,抵达落地窗旁的墙边。深吸一口气后,我稍稍掀开窗帘。院子里的东西虽看不清楚,但尚能辨认。树木、长椅、灌林。除了被风吹动的树梢外,没有会移动的东西。我向外窥视了好一会儿,仍没看到什么动静。我伸手探向落地窗的门把。锁并没有被打开。 刀仍高举在手上,我沿着墙边向大门旁的保全系统走去。保全系统的灯光还亮着,显示一切正常。我一时冲动,按下了警报测试的按钮。 顿时,警铃声大作。我大吃一惊,整个人跳了起来。 “笨蛋!”还能动作的部分大脑告诉我。“保全系统的灯还亮着,表示没有人侵入!没有门窗被破坏!你没事干嘛试警铃!” “那么,那个人一定在外面。”我回应大脑,浑身仍不停发抖。 “也许吧,”大脑说,“这样状况还不算坏。把所有的灯都打开,让屋外的人知道里面有人还醒着。” 我打开玄关的电灯,然后飞快跑去按下走道上所有灯光的开关。果然屋里没有入侵者。我坐在床沿,仔细听着。卡塔、卡嗒。声音又传来了!我跳了起来,刀子差一点划伤自己。 在肯定屋里没有人闯入的情况下,我壮起胆子。好吧,你这个狗杂碎,我先看清你是谁,再打电话报警。 我向落地窗移动,这次走得快多了。客厅仍然很暗,我走到窗帘后,揭开一角往外看。 外面的景象还是一样。几个朦胧的树影,被风轻轻吹动着。卡嗒、卡嗒。我又吓了一跳,随后再想,这个声音一定是从门后传来的,而不是有人撬门的声音。 我想起来院子装有照明灯。没时间管会不会骚扰到邻居,我去按下灯座开关后,便马上跳回落地窗边。照明灯的光线虽不是很强,但也足以照亮整个院子。 雨已经停了,剩下的只是有风,一阵薄雾裹住了光束。我又听了一会儿。什么都没有。我硬着头皮,切断保全系统,打开落地窗门,一头冲进院子里。 在院子左边,只有一片云杉林影,没有人的影子。在微风中,树影轻轻晃动。卡嗒、卡嗒。声音又传来了。 是篱笆门。声音是从那里来的。我猛然转头,正好看见篱笆门轻轻合上,随即又被风吹动,门日发出金属撞击的声音。卡嗒、卡嗒。 我懊恼不已,冲至篱笆门边。过去怎么都没注意到门闩会发出声音呢?此时,我心头一震——门闩上的挂锁不见了。原来是少了挂锁,篱笆门才会被风吹动,在有限的距离内撞出声音。难道是威尔森先生除完草忘了把门锁上?一定是他。 我把篱笆门尽力关紧,不让风再把门推动,然后转身往屋内走。此时,我又听见一个声音,一个模糊而黯哑的声音。 往声音来源望去,我看见花园里有一个怪东西,有点像南瓜。在风中,那个东西偶尔发出沙沙声——是塑胶袋被风吹动的声音。 顿时,恐惧感如排山倒海袭来。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塑胶袋里装的是什么东西。我双脚颤抖着,慢慢走过草地,提起那个塑胶袋。 只看了一眼,我便把头别开,开始呕吐起来。我用手背擦着嘴,向屋内狂奔,把门猛然甩上锁紧,重新开启保全系统。 我浑身颤抖地摸出电话簿,踉踉跄跄奔至电话前,努力克制自己不按错号码。铃响四声后,对方接起了电话。 “你过来一下,拜托。” “布兰纳?”还没睡醒的声音。“又他妈的出了什么……” “快过来!妈的!”我吼道:“莱恩!你马上过来!” ------------------ 文学殿堂 疯马扫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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