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蒸气室里流汗的感觉应该不错,像个绿花椰菜一样。但这只是我的想像。那天我气了一天,健身房并不符合我的期望。运动虽让我稍微消了气,但还是感到心烦意乱。刚才我随着健身房的音乐,把地板当成克劳得尔,用力地踩着。克劳得尔果然是混蛋。猪头、智障,这两个字眼最适合他了。我虽然觉得这两件案子有关系,但就仅止于此。我脑子里一点头绪也没有,根本无法把杀人凶手揪出来。伊莉莎白·康诺、茵儿·托提尔,这两个名字不断在我脑中盘旋,就像在餐盘里滚动的豌豆。
  我换了一条毛巾,让脑子重新回想一下今天的事件。克劳得尔离开后,我去找但尼斯,看伊莉莎白的骨骼处理好没有。我要一寸一寸检查,找出死者曾受过的伤害。不管是挫伤、割伤,什么伤都不能放过。然而,被害人尸体被切割的方式让我感到有些困惑。我得再仔细看那些被肢解处的切口。然而,处理尸体有—定的程序,被害人的骨骼得等到明天才会处理好。
  接着我到档案室去,找出茜儿的案情资料。我花一整个下午研读警方笔录、验尸报告、毒物报告和相片。在我脑海中,一直有东西挥之不去、纠缠不休,坚持这两件案子有所关联。不需回想,上件案子的细节便自动浮现。然而,使我不由自主地把这两名被害人串连在一起的,除了同样是袋尸命案外,似乎还有别的原因。我想找出这两件案子的关联。
  我拿起毛巾,擦拭脸上的汗水。我指尖的皮肤已开始起皱,显然我无法在蒸气室里待太久。尽管广告宣传蒸气浴的效果很好,但我最多只能待20分钟。其实5分钟就够了。
  茵儿·托提尔是在我开始全职工作的那年秋天遇害的,至今不到一年,年仅16岁。今天下午,我把验尸照片散放在办公桌上,但其实我根本就不需要这些照片。她尸体的样子我仍记得清清楚楚,记得她被送进法医停尸间那天的每一个细节。
  那是去年的10月22日,法医室正好举办狂欢派对。那天是星期一,所有员工齐聚在会议室里,喝酒狂欢,这是我们每年秋天的传统。
  当所有人都在会议室里时,我注意到拉蒙斯一个人在讲电话。他举起一只手遮住空着的耳朵,阻隔派对的噪音。我一直看着他。当他挂下电话,目光把会议室里的人都扫过一遍,随后停在我身上,招手要我过去。他还把伯格诺也一起叫来,然后告诉我们刚才电话里的消息。他说,在5分钟前,楼下的停尸间送进来一具尸体。死者是一位年轻女孩,身上有被痛殴的痕迹,并且被分尸成数块。由于死者身上没有任何身分证明,因此他要伯格诺去勘验死者的牙齿,要我去检视死者骨头上的刀痕。
  解剖室的氛围和楼上的欢乐气息形成极强烈的对比。两个警察站得离尸体远远的,一个制服警员拿着相机在一旁拍照。技工一语不发地把尸体搬上解剖台,一旁的警探也沉默着,面色相当凝重。这次没有人敢开玩笑,解剖室里唯一的声音,就是照相机拍摄解剖台上尸体的快门喀嚓声。
  死者被肢解的尸块摆上验尸台,按照人形摆放着。摆放的位置都对,但是由于失去连接点,角度有点偏颇,使得死者看起来就像可让孩子任意扭曲的玩具洋娃娃。只不过,这洋娃娃的样子令人毛骨悚然。
  她的头部被从脖子上处部分切断,切口的肌肉如罂粟般红。伤口附近苍白的皮肤稍稍卷起,像是不敢接触那腥红鲜活的肌肉。她的眼睛半张,右边鼻孔仍残留着干涸的血痕;金黄色的长发,如今湿漉漉地贴着头皮。
  她的身体自腰部被一分为二,上半部的手肘弯曲,双手曾被反缚起来,成为典型的入殓姿态。她的右手仍依附着躯干,未被完全砍断,在切口部位的乳白色的肌腱突了出来,像一条断掉的电线。显然凶手砍第二次便成功了。技工把她的左手臂摆在头部旁边,与身体分离;手掌上的五根手指弯曲着,像一只大蜘蛛的脚,令人不寒而栗。
  她的胸前被纵长地切开,从咽喉直到腹部。她的双乳垂在肋骨两旁,重量把切口的肌肉左右拉开。身体下半部是从腰部一直到膝盖,两只小腿并排摆在原来的位置上。由于失去膝盖关节的连系,摆在解剖台上的这两条小腿往外侧倒,脚趾头指向左右两侧。
  在触目惊心下,我注意到她的脚趾甲涂了粉红色的指甲油。这个女性的相同点引发我心里的伤痛,很想拿白布把她盖起来,尖叫要所有人不要再骚扰她。然而,我却只能站在这里看着,等着对她再次侵犯。
  就算我闭上眼睛,也能看见她头上锯齿状的伤痕,这显然是被钝器打伤的。我还记得她颈部的瘀青位置、仍能想见她眼球出血的情况。她眼球上有小微血管破裂的血痕,这是颈静脉受到强大压力下的结果,这是被勒死的人典型的症状。
  我一想到她的悲惨遭遇,便让我感到一阵心惊。这个小女孩,是她母亲怀胎十月所生,在细心养育下长大,曾参加过女童军,去过夏令营,上过主日学。她的早逝使我满心伤痛,她还有许多未参加的舞会,还有许多未喝的美酒。我们自认为是文明社会中的一员,是20世纪最后10年的北美人,我们誓言旦旦要让所有人都过得幸福快乐。然而,她却只活了16年。
  我擦掉脸上的汗水,把湿漉漉头发往后拨,停止思考,不再想解剖室里的伤痛记忆。然而,那些景象却在心里渐渐融化,使我无法把它们从自己的思绪里分离,像有生命一样。我一直怀疑,我有许多童年的回忆其实是从老相片看来的。相片混入记忆中,产生一种模糊的回忆,影响了现实中的我。然而,相片也许是回忆过往的最佳方式。至少,我们很少在悲伤的时候拍照片。
  蒸气室的门开了,一个女人走进来。她对我笑了笑,点点头,解开浴巾在我左边的椅子上坐下。我拿起毛巾,起身向淋浴室走去。

  博蒂一直等着我回家。当我进门时,它便在玄关看着我,白色的软毛在黑色的大理石地板上泛着柔和的光泽。它看起来似乎有点烦躁?难道它也体会到我的情绪?也许是我多想了。我检视它的食盆,猫食已经快没了。我觉得很惭愧,连忙把食盆装满。博蒂看我把食物装满,便满意地走开。它眯呜两声,翻滚了几下,便轻易地睡着了。它的要求并不多,而且非常容易满足。
  离和戈碧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所以我先在沙发上休息一会儿。上完健身房和蒸气浴,使我整个人都快虚脱了。不过,完全发泄精力是它们的好处。我现在觉得很轻松,心理的状况不算,至少在生理上是如此。在过去这种时刻,我一定会想喝杯酒。
  傍晚的阳光照进屋内,透过米白色的窗帘,屋内呈现一片柔和的光彩。这是我最喜欢这栋公寓的地方,在紧张现实的世界里,这里是我最爱的宁静港。
  我住的公寓位在一楼,是这座U型建筑中的一栋,三排楼房围起来的区域,是共有的中庭花园。每排房舍每层只有一户人家,这样可以不受到邻居的干扰。在我的客厅里,有一扇法式落地窗可打开通往花园。在这扇门的另一边还有一个小门,通往我自己的小花园。在城市里,这个花朵绿草繁茂的花园就像一颗罕有的珍珠,过去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竟然能拥有像这样的花园。
  一开始,我有点犹豫这么大的房子该不该一个人住。我从未独居过。大学毕业后我便回家,而后嫁给被得,生养凯蒂,从未一个人独占整栋房子。结果证明,我根本不必担心,而且还非常喜爱这样的生活。
  一阵电话铃声把我从半梦半醒间拉回现实,我在头痛昏沉中接起电话。话筒传来的却是电脑语音,是卖墓地的推销电话。
  “可恶!”我边骂着,边把脚伸下地板,从沙发上坐起。这就是一个人独居的缺点。
  另一个缺点是和我女儿分隔太远。一想到她,我便拨电话过去。铃声才响了一次,她就接起电话。
  “妈,你好吗?很高兴你打电话来,但是我现在不能和你说太久,线上还有另一通电话在等着,我晚点再和你联络,好吗?”我笑了。这个凯蒂。她总是那么忙碌爱玩。
  “没关系,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只是想和你打声招呼而已。晚上我要和戈碧去吃饭,明天再和你联络好了。”
  “好,代我亲戈碧阿姨一下。对了,你不是很重视我的法文成绩吗?我今天考了一个A。”
  “很好,”我笑着说:“明天再和你聊吧。”

  20分钟后,我已把车子停在戈碧的屋子前。她屋子对面竟然奇迹似地有一个空车位。我把引擎熄火,下车。
  戈碧住在圣路易广场旁,这个可爱的广场位于圣罗伦街和圣丹尼斯街间。在广场四周围绕着许多房子,这些房台的造型皆不相同,家家户户的树篱也别具特色,颇有旧日建筑的遗风。这些屋主把房子漆得五颜六色,在院子里种满茂密的夏日花朵,使这个地方看起来就像迪士尼卡通里的景致。
  广场上弥漫着一股特殊的气味,从广场中央的喷水池传来,有点像郁金香的味道。喷水池周围有铁制的栏杆,约膝盖高,上面饰有长钉和精美花边,把水池和四周的房舍给区隔开来。这里的房台很像维多利亚式的建筑,风姿绰约而不失端庄,显然在肇建之时费了一番心力。走在这里,我感到十分舒服,觉得像这样优美的居家环境确实能放松忙碌一天后的心情。
  我看着戈碧的房子。它矗立在广场北边,从亨利茱丽叶街数过来第三幢。凯蒂曾说这幢房子很俗气,就像那件我们不愿意在新春派对上穿的晚礼服。看来她的建筑师也无法阻止戈碧疯狂的想法,只好把她的点子融进设计图中。
  这栋房子有三层楼,外观是棕色的石材。在一楼有往外凸出的大窗台,屋顶上方盖成六角形的塔楼。塔楼上铺有椭圆形磁砖,使塔楼看起来就像美人鱼的尾巴。塔楼上还开了一扇摩尔式的窗户,还用雕花铁栏杆做为装饰。房屋的基部是方形的,但上部却逐渐骤升为圆宫形。房子里每一扇木门都雕花刻饰。在一楼的凸窗左边,一个铁栏杆从一楼直通到二楼的走廊,栏杆所雕的花纹,倒有点像广场中央喷水池的栏杆。在走廊两侧的花盆里绽满早开的6月花朵,每朵都大得超过应有尺寸。
  她一定在等我来。我还没走过对街,就看到她房间的窗帘拉上,随后大门便开了。她向我招招手,然后转身锁上大门,精力充沛地扭转两次门把,确定已把门锁好。她蹦蹦跳跳走下铁栏杆扶梯,身上长长的衬衣被风吹着,像一张大三角帆。她还没走近,我便先听到她身上首饰传来的声音。戈碧喜欢珠光宝气的东西,今晚她在足踝上套上一个小银环,每走一步,银环便发出叮当声响。她打扮得就像学生时代的嬉皮。这是她惯有的穿着方式。
  “今天过得好吗?”
  “很好。”我随口说。
  我知道这并不是我由衷之言,但我不想提谋杀案,不想提克劳得尔,不想提破灭的魁北克之旅,不想提碎裂的婚姻关系,不想提任何会影响今晚心情的事。
  “你呢?”
  “也很好。”
  她摇着头,头上的发绺也随之晃动。尽管她也说过得很好,但我感觉到她也和我一样,不想提任何不愉快的事。我突然感到有点难过,但旋即把这情绪撇开,和戈碧一起刻意遗忘任何伤痛之事。
  “那么,我们上哪吃饭呢?”
  这不是刻意把话题转开,因为我们根本还没开始有话题。
  “你想去哪呢?”
  我开始思索这个问题。我经常想食物就在眼前的样子,以此来选择餐厅。我的心志无疑喜欢实景,可以这么说,用食物来想像较为生动,而不是菜单或冲动。今晚,我想要来点红色够份量的食物。
  “意大利菜?”
  “好哇。”她想了一想:“亚瑟王街的‘韦瓦迪餐厅’如何?我们可以坐在户外吃。”
  “太好了,这样我也不会浪费掉这个停车位。”
  我们斜越过广场,走过草地从阔叶林中穿过。几个老人坐在长椅上,凑在一起聊天。一个戴着浴帽的女人,拿了一大袋面包屑,一边喂鸽子一边对它们说话,好像把鸽子当成小孩,要它们不要抢,一个一个来。两个警员正走在广场中央的十字走道上,他们双手背在后面,边走边谈笑,不时还会停下来打闹。
  我们经过广场西边的水泥凉亭。我看着凉亭入口上刻的“韦斯巴芗”这几个大字,心中再次感到奇怪,为什么这里要刻这位罗马皇帝的名字。
  走出广场后,我们穿过拉弗街,经过亚瑟王街入口的一排水泥柱。一路上我们沉默不语,这并不寻常。戈碧不是沉默寡言型的人物,她总是会无厘头地冒出一推馊主意和鬼点子。然而,今晚她却完全赞同我的提议。
  我用眼角偷瞄她,仔细观察。她并没有魂不守舍,只是有点焦躁地在人潮拥挤的大街上走着。
  这是个温暖而潮湿的夜晚,亚瑟王街上挤满了逛街的人潮,人群从四面八方涌来。每家餐厅都是门窗敞开,桌椅杂乱,似乎总是来不及收拾。一些穿着棉衫的男人和裸露双肩的女人,坐在露天餐厅色彩鲜艳的遮阳伞下,谈笑风生。还有许多人在门口排着队,等待侍者带位。我加入韦瓦迪餐厅门口排队的人群,而戈碧则已迫不及待地跑去买红酒了。
  待我们坐定后,戈碧点了阿尔弗雷多白脱奶油饭,而我则叫了一份嫩煎小牛肉片和意大利面,忠于我先前对红色的想像。在等沙拉送上来之前,我吸着沛绿雅矿泉水,默默地坐着。偶尔我们也会说几句话,动动嘴巴,但讲的都是言不及义的事。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沉默。尽管在一对已习惯彼此的老友身上,这样的情况并不寻常,但我们就是聊不起来。
  我熟知戈碧心情的起伏,正如我熟知自己的月经周期。我感觉到她偶尔会露出紧张的神情。她的目光未直视我,不停漂移,从刚才在广场上就是这样。她明显有点心不在焉,不时举起杯中的红酒。每当她拿起高脚杯,光线映在她杯中的基安帝葡萄酒上,令人想起卡罗来纳州的黄昏。
  我熟知这个讯息。她频频喝酒,试图压抑心中的焦虑。酒精,麻烦的最佳镇定剂。我熟知这种感觉,因为我过去也是如此。杯中的冰块正逐渐融化,我看着杯里的柠檬,看着它们慢慢苏醒,从杯底发出嘶嘶的声音。
  “戈碧,怎么了?”
  突如其来的问题,把她吓了一跳。
  “什么?”
  她发出一声短笑,有点神经质地,把掉在脸前的一卷发绺拨到脑后。眼神教人难以看透。
  她的反应,使我把话题转到其他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如果她想说,自然会告诉我。我没有勇气追问她,以免冒失去亲密友谊的危险。
  “最近有没有什么西北大学的消息?”
  我们是在学校读书时认识的,那是70年代的事。当时我已结婚,也生下了凯蒂。那时,我总暗自羡慕戈碧和其他人的自由自在,羡慕她们能通宵跳舞,然后赶着上早上第一堂哲学课。我虽和她们同样年龄,却活在完全不一样的世界。那时戈碧是唯一与我亲近的人,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之间的差异如此极端不同。那时我们的感情真的很好,她许是因为戈碧喜欢被得,或至少,假装她喜欢。我想起了彼得。他讨厌我的大学舞会,带着一脸的鄙视来掩盖他心中的不安。唯有戈碧能打破这个僵局。
  除了少数几个同学外,我和大部分同学都已失去联络。毕业后大家散布北美各地,不过大部分都待在大学教书或在博物馆工作。这些年来,戈碧倒是较常和一些人联络。也许是那些人比较常与戈碧联络。
  “我有乔伊的消息,听说他现在在一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教书,好像在爱荷华州……呢,也许是在爱达荷州。”戈碧说,她还是和以前一样,总是搞不清美国地理位置。
  “是吗?”我故做惊讶说。
  “维宁跑去拉斯维加斯搞房地产,前几个月还因公事来过这里。他现在已经完全脱离人类学了,快乐的不得了。”
  她啜了一口酒。
  “他应该还是那卷乌头发,一点都没变吧?”我说。
  她笑了起来,总算恢复正常了。使她心情放松的原因,不知道是红酒还是我。
  “对了,我收到珍妮寄给我的电子邮件,她说想回学校继续读书。你知道吗?她为了嫁给一个笨蛋,放弃罗特格公。司的职务,跟他到宝州去了。”戈碧说。
  “是啊,她只要一答应求婚,为了得到一纸婚姻关系合约,就把她整个人生给毁了。”我说。
  戈碧又喝了口酒。
  “那也是她自找的。对了,彼得近况如何?”这突然冒出来的问题重击了我一拳。直到刚才,我还一直很小心避免不谈我失败的婚姻关系。
  “她很好。我们谈过。”
  “人总是会变的。”
  “是啊。”
  沙拉送来了,接下来几分钟我们忙着加酱和胡椒。当我再度抬起头时,发现她静静坐在那儿,手中叉起一堆苗芭停在碟子上。虽然从她的眼神看得出她是在想自己的事,但她还是再度把目光溜开。
  我换一个方式试探她。
  “你的计划进行如何了?”我叉起一颗黑橄槛。
  “啥?哦,那计划。很好。进行得不错。我终于得到他们的信任,有些人已开始对我敞开心胸了。”
  她吃了一口沙拉。
  “戈碧,能不能再说清楚一点。你计划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她笑了起来,应该是想起我们学生时代所学不同的差异。我们班上人数虽不多,但是大家攻读的方向却大不相同:有人专研人种学,有人研究语言学、考古或生物人类学。我对解构主义的认识不深,就像戈碧对线粒体DNA认知不多一样。
  “记得雷恩要我们看的人种学吗?雅诺马马人,桑马雅人,努埃尔人?对了,就和这主意相同。我们想要描述这个世界的娼妓现象,透过观察和与资料提供者访谈。田野工作。接近和个人性的。”她又吃了一口沙拉。“她们是谁?她们从哪里来?她们怎么会成为妓女?她们平日靠什么维生?她们的社会结构如何?她们怎样进行经济活动?她们如何看待自己?她们……”
  “我懂了。”
  也许红酒已发挥效力,也许我挑起她生命中最热衷的话题,她开始有了活力。虽然现在天已经全黑,但我却能看见她眼里闪动着耀眼的光芒。也许是街灯的反射,也许是酒精在燃烧。
  “社会根本不关心这些妇女,没有人对她们感兴趣,除了那些觉得受到她们威胁,千方百计想赶走她们的人之外。”
  我点点头。两人各吃了一口沙拉。
  “大部分的人认为女孩会去卖淫是因为她们自甘堕落,要不就是受到胁迫,或种种不得已的理由。事实上,她们大部分都是为了钱而做的。这是最不需要专业技术的就业市场,除此之外,她们找不到更好的谋生方法。她们决定为娼几年,好好赚一笔钱再说。卖屁股总比卖汉堡有利润多了。”
  我们又吃了几口沙拉。
  “和别的族群一样,她们也有自己的文化。她们架构起来的社会、心理状况和赖以维生的系统等,都是我非常感兴趣的。”
  侍者将主菜端上桌。
  “那关于雇用她们的人呢?”
  “什么?”她似乎不明白我的问题。
  “那些出钱招募女人卖淫的人啊?他们一定在这整件事里扮演重要角色。你有去和他们谈过吗?”我叉起一把意大利面。
  “这……有啦,问过一些。”她为此语塞,显得有些狼狈。她稍停片刻才又开口。“我的事谈够了,唐普,来讲讲你工作的情况吧。有没有什么有趣的案子啊?”她看着盘中食物,头也不抬地说。
  她突然把话题传向,在完全没有防备下,我不假思索便脱口回答。
  “这些命案真是教人紧张。”我一说出口,便开始后悔。
  “什么命案?”她的声音柔和下来,不再那么锐利。
  “是上礼拜发生的一件麻烦案子。”我没有再往下说。戈碧从来就不想听有关我工作的事。
  “哦?”她又拿了一块面包。她倒是满客气的,看我刚才听完她讲工作情况,现在换她听我讲了。
  “奇怪的是,报纸居然没有大幅报导。这具无名尸是在圣米内大教堂附近发现的,遇害的时间大约是今年四月。”
  “听起来和你过去的案子没有什么不同嘛,有什么好烦的?”
  我坐直身子,看着她,犹豫着是否要再继续说下去。也许说出来会比较好。但是会对谁好呢?是我吗?除了她以外,没有人会愿意听我说。然而,她真的想听吗?
  “被害人尸体被肢解,装在垃圾袋里,弃置在大教堂后的山谷中。”
  她看着我,没有任何反应。
  “我认为这犯罪手法和另一件案子很像。”
  “什么意思?”
  “我发现一些共同点,”我尽可能说得精确些。“共同现象。”
  “例如说?”她伸手向红酒杯。
  “野蛮殴打死者,又毁坏尸体。”
  “这又不是很少见的事。我们女人不都一直扮演被害人的角色吗?头被敲破、脖子被勒、被用刀砍?在男性暴力申诉专线上,哪一点不常见?”
  “没错,”我承认。“从她们被分尸到现在,我还真不知道她们致死的原因。”
  从戈碧一脸病态的表情看来,也许我不该再讲下去。
  “还有呢?”她举起杯子,但没有喝。
  “切割尸体的方式很类似,同样割除某部分器官,还有……”我越讲越小声,想到了那根通条。我仍不知道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
  “所以,你认为这两件案子是同一个混蛋做的?”
  “是的。但是我没办法说服和我共事的那个白痴。他连比较一下两件案子都不肯。”
  “凶手应该有肢解女性的倾向,习惯使用垃圾袋,对吧?”我头也没有抬便说:“没错。”
  “你想,他会再度犯案吗?”
  她的声音再度尖锐起来,刚才柔和的语调消失了。我放下叉子,抬头望着她。她直视着我,头部微向前倾,手上紧紧握着红酒杯的颈部。红酒杯正微微颤抖着,杯中的红酒掀起一阵又一阵的波纹。
  “戈碧,很抱歉,我不该对你说这些。你没事吧?”
  她坐正身子,把红酒杯放在桌上,一时手还握得很紧,不肯袖走。她仍一直看着我。我挥手叫来侍者。
  “你要咖啡吗?”
  她点点头。
  我们把晚餐吃完,继续放任自己享受咖啡和甜点。她似乎又恢复了幽默,我们聊起学生时代的往事,想起当年我们留着长长的直发、穿着捆染衬衫、低腰牛仔裤快包不住屁股、脚上总挂着一串铃当的模样,不时大笑起来。当我们离开餐厅时,已经是午夜时分了。
  走在亚瑟王街上,她又提起了那两件命案。
  “这凶手的长相如何?”
  这个问题让我愣住了。
  “我是说,他会是神精病吗?还是正常人?你要如何把他指认出来?”我仍没开口,脑子有点混乱。
  “你能把他揪出来吗?”
  “你说凶手?”
  “是的。”
  “我不知道。”
  她穷追猛打:“他会再度犯案吗?”
  “我想很有可能。如果他真的杀了两个女人,就不能保证他不会再杀第三人。戈碧,他是有计划的,经过缜密思考过的。许多杀人狂在落网前,总会逍遥法外好一段时间。但是,我不是心理学家,这只是我的推测而已。”
  我们走到我停车的地方,我把车门打开。突然间,她一把抓住我的手臂。“走,我带你去看看那个地方。”
  “去哪?”
  “红灯区啊。你忘了我的研究计划吗?我们开车去那里,我指一些女孩给你看。”
  一辆车子由远处驶来,车灯正对着戈碧,在灯光下,我发现她脸上的表情有点不对。从她身上流过的灯光,像手电筒发出的一柱光束,强化了她的轮廓,暗化了四周的背景。她的脸上流露着十分坚决的表情。我看了一下手表一一已经12点18分了。
  “好吧。”我说,其实心理完全不愿意。看来明天一定会完蛋。不过,看她一脸焦虑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她失望。
  她钻进车内,爬到后座的位置。这里的空间较大,可让她放腿,但还是稍嫌不够。
  我们默默地开了几分钟的车、根据她的指示,走过几个街区,然后转向南边往圣厄本的方向开。我们沿着麦克基尔贫民区的东边,这里错乱地混合了低价学生住宅、高级出租公寓和有钱人的棕色石墙屋。往前不到六个街区,我们弯进圣凯萨琳街,置身在蒙特娄的市中心。
  在蒙特娄,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得东边越来越污秽。由圣凯萨琳街就可看得出来。发迹于丰裕的维斯蒙,跨过市中心,向东朝圣罗伦斯大道发展,缅思区便成为西方和东方的交界。沿着圣凯萨琳街,尽是高级房舍和旅馆,有戏院和购物中心。但是位在办公大楼和出租公寓后的圣罗伦大道,是妓女和嫖客交易之地。他们活动的范围向东伸展,这里也是毒贩出没和小太保鬼混之地。不管观光客或当地人闯进这里,都会目瞪口呆,目光不敢和他们接触。他们会把目光别开,保持自己和他们不同的特性,然后赶紧离开。
  我们快驶离圣罗伦大道时,戈碧才示意我在路旁停车。我把车子停在一家情趣商品店前的车位,把引擎熄火。在对街,一群女人聚集在格兰纳达旅馆门外。旅馆的招牌上虽写着“观光套房”,但是我很怀疑有观光客敢住进去。
  “在那里,”戈碧说:“她是茉莉。”
  荣莉穿着一双快高至膝盖的红皮长靴,黑色的丝袜绷得很紧,勉强遮住臀部。在丝袜上方,是一条超迷你的短裤,上身则是一件聚酯纤维布料的短衫,把胸部高高推起。她耳上的塑胶耳环直垂至庸,在她黑得异常的头发衬托下,映耀着粉红色的光芒。她看起来和电影中常见的妓女简直就是一个样。
  “那是坎蒂。”
  戈碧指向一个穿着黄短裤和牛仔靴的年轻女郎。她化妆的技巧十分拙劣,更令人心痛的是她实在太年轻了。手中的香烟和脸上的化妆品掩盖不了她的年龄,她的年纪几乎和我女儿差不多。
  “我不知道。你觉得呢?”
  她又指向另一个穿黑色运动鞋和短裤的女孩。
  “那是玻瑞蒂。”
  “她多大年纪?”我惊讶地说。
  “她说她18岁,但可能不到15岁。”
  我往后一倒,双手放在方向盘上。当戈碧一个个向我介绍她们时,我不由自主地想起猩猩。就像那小猩猩一样,这些女人以特定的间隔散布着,把这个地方划分成一块块值钱的区域。她们的装扮,她们的性别特征,无一不是为了吸引异性。那些诱人的姿态,那些对过往行人的嘲弄和挪揄,就像一种仪式,一种求爱的仪式。然而,这些仪式的舞者,却是为了生育以外的目的。
  我发现戈碧已闭口不语。她已经介绍完了。我转头看着她。她的脸虽朝向我这里,但目光却看着车窗外,越过了我。也许,她越过的是我的世界。
  “走吧。”
  她小声地说,我几乎听不见她在说什么。“什么?”
  “走!”
  她突然爆发的情绪把我吓了一跳。我正准备发作,但是一看到她的表情,使我决定最好不要再说什么。
  我们又再度默默地驾车前进。戈碧深陷沉思,思绪好像已飞至另一个星球之上。当我把车子停在她屋前时,她突然冒出一个问题。
  “她们被强暴吗?”
  我的头脑一时还转不过来,不知道她指的是谁。
  “谁?”我说。
  “那些女人。”
  那些妓女?还是被谋杀的女人?
  “哪些女人?”
  她没有回答,沉默了几秒钟。
  “我受够这些事了!”
  我还来不及反应,她就下了车,迳自走上屋前阶梯。她激烈的反应,使我觉得脸上好像被人重重甩了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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