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



  现在几乎每一天当工作结束后康达就会回到自己的屋内,并在晚祷后用树枝在地上练习写阿拉伯字,然后再端视好一会儿自己所画出的字形。他经常直至晚饭时分,才擦掉那些字,那时正好是听提琴手说话的时刻。他的祈祷和学习多少使他能融人大家的生活圈子里;此外,他似乎也觉得不用孤立自己仍能保持原来的自我。假如非洲现在仍有像提琴手这样的人可以去拜访,他们是从一村旅行至另一村的流浪乐师和史官,并边唱边弹着可拉琴或巴拉风边叙述他们在流浪途中动人的故事。
  如同在非洲曾做过的那样,康达在此也开始记录时间的流逝。他每个新月后的清晨就把一颗小石头丢进葫芦瓢内,头十二个月在第一个土霸农场他已丢进了十二颗七彩的回石。自从来此,他也已投进了六颗;然后他又小心翼翼地数出当他十七岁从嘉福村被抓走时的二十四颗石头,再统统放在一起。加起来后,他算出他现在快满十九岁了。
  如同他自己的感觉一样,他现在仍是个年轻人。但他一辈子都会像老园丁一样待在这儿吗?眼睁睁地看着希望和骄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消失,直至他没有生活的目标、残烛罄尽吗?这个想法让他充满了惊恐——他决心不能像老园丁那样一步步走完自己的路。这可怜的老人不到中午就已累得半死,整个下午他只能假装一直在工作,实际上康达必须扛起所有的活。
  每天早上当康达弯身干活时,蓓尔会提着篮子来摘采她当天要为主人准备的蔬菜。可是她待在园子的时候从不看康达,即使擦身而过,这让康达觉得困惑和急躁。他忆起当他要死不活时她如何地看顾他,晚上在提琴手的屋内她是如何地对他打招呼点头。他决定要恨她,因为她作为他护土的唯一原因是因为那是主人的命令。康达很希望听听提琴手对此事的看法,但他知道自己的有限词汇无法使自己贴切地表达出来。此外,开口询问此事也真不好意思!
  不久后的某天早上,老园丁没有来园子,康达猜想他大概病了。过去几天来,老园丁似乎比以往虚弱。康达没有立刻到他的屋子去探望他,反而直接去浇水、除草。因为他知道蓓尔此刻会来到,他认为最好不要让她来时发现园子里一个人也没有。
  几分钟后蓓尔出现了,她仍然没看康达就退自忙着把摘采的蔬菜放进篮子里。而康达则手握着锄头,站在那儿看着她。当她准备离开时,蓓尔踌躇了一下,四处张望后把篮子搁到地上很快地扫了康达一眼然后离去。她的意思很明显——康达应该把她的篮子提到大房子的后门去,犹如老园丁经常做的那样。康达气得涨红了脸,内心立刻闪过成群的嘉福村妇女头顶着东西排列成行,走过男人经常休憩的村旁的景象。他甩下手上的锄头,准备掉头走开时,突然想起她与主人是那么亲近,于是咬牙切齿地弯下腰去拾起篮子,默默地跟着蓓尔走。到了门口时,她转身就把篮子拿走,好像没看到康达一般。康达气冲冲地回到园子。
  从那天起,康达多少已成为园丁了。那个老园丁病得相当重,只有当他走得动时才偶尔来。只要他觉得还可支撑下去就会做一点事,但那通常不会很久,然后就摇晃地踱回屋里。他使康达想起嘉福村的老人一向以身体的虚弱为耻,他们会继续四处走动、工作直至他们倒在病榻为止。
  康达最恨的工作是每天必须替蓓尔提篮子。他嘴里会喃喃报怨地跟着她到门口,然后把篮子粗鲁地丢到她手里就尽快地回去工作。虽然厌恶她,但每当园子空气中飘着她煮的饭香时,康达就直流口水。
  康达在不知不觉中已在月历瓢内丢进第二十二颗石子了。有天早上,在没有任何迹象的情况下,蓓尔示意他到大房子里去。他踌躇了一会还是跟她进去,把篮子放在里面的桌上。他试着不让自己显露出半点对这室内摆设感到惊愕的神情——他们称此为“厨房”。正当他要转身离开时,蓓尔碰了一下他的手臂,并交给他一个看来中间夹有一片冷牛肉的面包。当他疑惑地看着这种面包时,她说道:“你以前从未见过三明治吗?它不会咬你,你应该咬它。你现在出去吧!”
  随着时间的流逝,蓓尔给他的东西开始超过他双手所能带走的程度,她通常给他一个铁盘,上面堆满那种叫作“玉米面包”的东西。那是一种他从未尝过的面包,上面涂有美味的锅油煮出来的新鲜芥茉汁。他本身已播种了芥茉的小种子——混和着从养牛场捡来的营养黑牛粪一起种在菜园里——嫩绿的叶子已快速地繁荣滋长。他爱极了蓓尔烹煮的缠绕在酣玉米茎上的藤蔓所长出的长纤豆子。她从未给过康达任何猪肉,他不知道蓓尔是如何知道他不吃猪肉的。但无论她给康达什么,康达总会在归还盘子时小心翼翼地用块碎布擦拭。他经常发现她在“炉子”旁——一种盛火的铁器一一但有时她会跪着用一个硬猪鬃刷沾着木灰来磨厨房的地板。虽然康达有时想对她说些话,但他从不露出一丝感谢的好脸色,只是咕哝几句——她现在也会。
  有个星期天晚餐后,康达站起来伸伸腿并拍着肚皮,慵懒地在提琴手的屋子四周走动时,那个晚餐一直碟蝶不休的提琴手突然大声叫道:“看看这里,你开始变圆长胖了!”没错,自从离开嘉福村,康达从未看起来——或感觉——如此精神饱满。
  几个月来,不断地编玉米杆以强化手指灵活度的提琴手也觉得自从他的手被打断后长久以来从未有过的舒畅。而且每天晚上他会再度开始弹奏那乐器。手握住此种奇特的东西靠着下巴,提琴手用他的细杖——似乎用精致的长毛所制——在琴弦上磨擦,在每一首歌结束时,周围听众则会又叫又鼓掌。“这没什么!”他会不以为然地说道,“手指还不够敏捷。”
  过后,当他们独处时,康达半带犹豫地问道:“什么是敏捷?”
  提琴手快速地动着他的手指头说:“敏捷,这就叫做敏捷。懂了吗?”康达点点头。
  “你这个幸运的黑奴,你每天所做的只是在那菜园里巡视。几乎没有人能得到那么轻松的工作,农场上的工作比这艰苦多了。”
  康达认为自己了解他的话,因为他不喜欢农场的工作。“农场的工作很辛苦。”他说道,然后又点头示意椅子上的提琴加一句,“比拉那东西还辛苦。”
  提琴手笑了:“完全正确,你这非洲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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