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星期四到了。她起床后,悄悄穿好衣服,免得吵醒夏尔,怕他劝她不要这么早起来。
  然后她在房里走来走去.站在窗前,望着广场。曙光在菜场的柱子之间流通,药房的窗板还没有打开,在朦胧的晓色中,隐约可以看出招牌上的大写字母。
  等到座钟的针指到七点一刻,她就到金狮旅店去,阿特米斯打着呵欠来给她开门。女佣人为夫人把埋在灰烬里的木炭剔出来。艾玛一个人待在厨房里。她不时走出去看看。伊韦尔在不慌不忙地套车,一面听勒方苏瓦大娘吩咐。老板娘戴着棉布睡帽,把头从卖票的小窗口伸了出来,不厌其烦地交代解释,要是别人早听得不耐烦了。艾玛的靴后跟在院子的石板地上走得咯咯响。伊韦尔喝了羹汤,披上粗毛大衣,点起烟斗,拿起马鞭,悠闲地坐到马车夫的位子上。
  燕子号开车时跑小步,前四分之三古里,总是走走停停,好让旅客上车;有些旅客站在大路边上,自家院子的栅栏门前,等候车来。有时旅客头一天订了座,反而要车等人;有人甚至还在床上睡大觉。伊韦尔又叫又喊又骂,还不得不离开车座,去打鼓似地敲门。冷风吹进了车窗的裂缝。然而,四条长凳渐渐都坐满了人,马车也滚滚前进了,一行苹果树,一棵一棵地往后倒退;大路两边有两条长沟,里面都是黄泥浆水,远远望去,路离天边越近,就越窄了。
  艾玛在大路上来来去去,把路都走熟了;她知道走过了牧场,有一根标杆,然后是一棵榆树,一个仓库,或者是一个养路工人的工棚;有时,她甚至闭上眼睛,期望开眼时能看到意外的东西。但是眼睛一睁开,她总是清清楚楚地知道还有多少路要走。
  最后,马车离砖砌的房屋越来越近了,车轮也在土路上响了起—来,燕子号穿过了路两边的花园,看得见栅栏围着的雕像。搭着葡萄架的土台,剪齐了的紫杉,还有秋千。然后,再一眨眼,城市就在望了。
  城市由高而低,好像一个圆形剧场,笼罩在朦胧的雾色中,过了桥后,城区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乱。再过去又是单调起伏的旷野,越远越高,最后和遥远的灰色天边,模模糊糊地连成一片了。这样从高处望过去,整个景色好像一幅动也不动的图画;抛锚停泊的航船成堆地挤在一个角落里;河道弯弯曲曲,流过青翠的小山脚下,椭圆形的小岛似乎是些在水面上定居的黑色大鱼。工厂的烟囱喷出一大团、一大团褐色的浓烟,正如没有根的羽毛,随风飘散。听得见炼铁厂的轰隆声,还有直立在雾中的教堂钟楼发出的叮当声。马路两旁的树木脱了叶子,夹杂在房屋丛中,看起来像紫色的荆棘.屋顶上的雨水还没有干,随着房屋的高低起伏,反射出参差不齐找亮光。有时,一阵强风吹来,把浮云吹到圣.卡特琳岭的悬崖峭壁之前,仿佛空气凝成了波浪,一声不响地触上了暗礁,立刻泡沫四溅。烟消云散了。
  对她说来,人成了堆的地方,会放射出令人头晕目眩的生活气息,充满她的心头,仿佛住在这里的十二万人,心一跳动,就会使她感到热情洋溢的热气。她的爱情也随着空间而扩大了,把一片热热闹闹、模模糊糊、越来越高的喧哗声也吸收进去。然后,她又把这一片热闹倒了出来,倒在广场上,林荫道上,街头巷尾,而这座诺曼底的古城,呈现在她眼前,好像成了无边无际的京都,仿佛她正在走进巴比伦古国似的。她把双手靠着车窗,吸着窗外的微风;三匹马快步跑,跑得泥浆里的石头嘎吱响,马车左右摇晃,伊韦尔老远就叫路上的小货车让路,在吉约姆森林别墅过了夜的阔老板,坐着家庭自备的小马车,安安逸逸地跑下坡去。
  班车在栅栏前停住了;艾玛解开了木底皮鞋的扣子,换了手套,披好肩巾,不等燕子号往前再走二十步,就下了车。
  这时,全城才算醒了,有些伙计戴着希腊小帽,在擦铺面的橱窗,有些妇女腰间挎着篮子,隔一会儿就在街角吆喝一声。艾玛眼朝下,挨着墙走,高兴得在黑面纱下微笑。
  她怕人看见,平时不走最近的路,她钻进阴暗的小街小巷,满身是汗,走向国民街街口,走到喷水池边。这是剧院林立,布满了咖啡馆,妓女出没的地区。她常碰到拉着布景的大车,晃晃荡荡地走过。有些系着围裙的伙计,把沙子撒在绿色小树丛之间的石板路上。闻得到苦艾酒、雪茄烟和牡蛎的气味。
  她转过一条街,一眼就认出了那个鬈发露在帽子下面的人是他。莱昂还在人行道上走。她跟住他一直走到旅馆;他上了楼,打开房门,走了进去……多么热烈的拥抱:
  接吻之后,千言万语涌出嘴来。他们倾吐了一星期的相思挂念,等信的焦急不安;但是现在,一切都成了过去,他们面对面,你看我,我看你,心醉神迷地笑着,亲亲热热地喊着。
  床是一张桃花心木的船形大床。红绸帐子从天花板上挂了下来,快到床头方才束紧,张开了一个喇叭口罩着枕头板——紫红色衬托着她棕色的头发和雪白的皮肤,她不好意思,两条裸露的胳膊靠拢,两只手遮住脸。世上没有比这更美的了。
  房间温暖如春,有隔音的地毯,装饰显得轻佻,光线非常柔和,似乎是情人幽会的好地方。壁炉栏杆上的箭头,圆铜花饰和大铜球,只要阳光一照进来,都会闪闪发亮。壁炉上两个烛台之间,放着两个玫瑰色的大螺壳,俯身耳一听,还可以听到海浪的澎湃声。
  他们多么爱这个寻欢作乐的温室,虽然它的光辉有点褪色了!他们总发现家具原封不动地摆在老地方,有时,她上个星期四忘记带走的头发夹子,也会放在座钟脚下。他们在壁炉旁,在一张镶嵌着贝壳的独脚红木小圆桌上吃午餐。艾玛把肉切好,一片一片放在他盘子里,一面卖弄风情;当香槟洒倒满了轻巧的玻璃杯,泡沫溢了出来,溅在她的戒指上时,她就浪荡地高声大笑。他们完全沉醉在你欢我爱之中,竟把这里当成了他们的安乐乡,以为可以恩爱到死。做一对长生不老的情侣。他们说:这是“我们的房间,我们的地毯,我们的安乐椅”,她甚至把莱昂送她的花哨礼物叫做“艾玛的拖鞋”。那是一双粉红色的缎子鞋,有天鹅绒毛镶边。当她坐在他的膝盖上时,她的腿短了一点,悬在半空中,小巧玲珑的拖鞋没有后跟,就只套在她赤脚的趾头上。
  他是头一次尝到女性的难以言传的娇媚之美。他从来没有听过这样温存体贴的语言,见过这种引人入胜的装束,这种白鸽酣睡的娇态。她的心灵深不可测,她的花边裙子难以看透,都令人倾倒。再说,难道她不是一朵“倾城的名花”,一个有夫之妇:总而言之,一个名副其实的情妇么!
  由于她的脾气变化无常,有时神秘,有时高兴,有时喋喋不休,有时默默无语,有时生气,有时随和,无论怎样,她都会引起他的无穷欲望,唤醒他的本能或者记忆。她就是所有小说中的情人,所有剧本中的女主角,所有诗集中泛指的“她”。他在她的肩头看到了“土耳其入浴宫女”的琥珀色皮肤;她有封建城堡女主人的细长腰身;她也像西班牙名画中“脸色苍白的女人”,但是说来说去,她总是个天使!
  他常常盯着她看,觉得自己的灵魂似乎出了窍,化为一层波浪,顺着她头脑的轮廓往下流,被吸进了她白净的胸脯。有时他坐在地上,面对着她,两条胳膊放在她膝头,仰起脸来,笑眯眯地端详。她也弯下身子,仿佛心醉神迷得透不出气来,悄悄对他说道:
  “呵!不要动!不要说话!瞧着我吧!你眼睛里流出来的脉脉温情,使我说不出的舒服!”
  她叫他做“孩子”:“孩子,你爱我吗?”.
  她还没有听见他的回答,他的嘴唇已经捷足先登,封住了她的口。
  座钟上有一个爱神的小铜像,他撒娇似地弯着两条胳膊,举起一个镀金的花环。他们一看就笑,笑了好几回,但等到他们要分别的时候,就笑也笑不出了。
  他们一动不动,面面相觑,翻来覆去地说:
  “下星期四再见!……下星期四再见!……”
  突然一下,她用双手搂住他的头,迅速地吻了他的前额,喊了一声“再见:”就冲下楼梯了。
  她走到剧院街,去一家理发店整理鬓发。天黑了,店铺里都点起了煤气灯。
  她听见剧院的铃响,叫演员准备上演;她看见对面走过一些脸色白皙的男子,一些服装褪了色的女人,都从后台的旁门走了进去。
  理发店的房子又低又小,倒很暖和,在油头粉脸和假发中间,火炉烧得噼噼啪啪地响。烙铁的气味,梳头的那一双油手,不久就使她昏昏沉沉,披着梳头罩衫朦胧睡了一会。小伙计给她理发时,老问她要不要化装舞会的门票。
  最后,她走了出来!她又走上大街小巷,来到红十字旅馆前上车;她把早上藏在长凳底下的木底皮鞋取了出来,穿在脚上,和等得不耐烦的旅客挤在一起。有些旅客到山坡下就下了车。车里只留下她一个人。
  车一转变,就看得见城里的灯光越来越多,仿佛一片朦胧的闪烁星光,笼罩着参差不齐的房屋,艾玛跪在软垫子上,迷离的眼光失落在茫茫的夜色中。她呜咽了,叫着莱昂的名字,说了几句温柔的情话,送了几个飞吻,但都随风消逝了。
  山坡上有一个可怜的流浪汉,拄着一根木棍,在马车之间走来走去。一堆破布披在他的肩头,一顶头通底落的狸皮帽,像脱了底的圆面盆似的,遮住了他的脸,但是只要他一脱帽,就看不见他的眼皮,只呢两个血红的眼眶。脸上的肉松得像红色的破布;脓液一直流到鼻子边上,凝成了绿色的脓疮,黑色的鼻孔呼吸起来也像抽筋似的。要对人说话,他总是仰起头来傻笑;那时他淡蓝色的眼珠,连续不断地朝太阳穴方向转动,一直转得碰到疮疤为止。
  他上坡跟着马车跑,口里唱着一支小调:
  天气热得小姑娘
  做梦也在想情郎。接着就歌唱小鸟、太阳、树荫。
  有时,他突然一下,光着头出现在艾玛背后。她吓得叫起来,忙往后退。伊韦尔拿他开心,要他去圣.罗曼赶集时当众出丑,或者笑着问他的相好怎么样了。往往马车在走,车窗忽然夹住了他的帽子,他就用一只胳膊抓住脚凳,让车轮溅得他满身是泥。他的叫声开始微弱,像婴儿哭,却越来越尖了。叫声拖得很长,夜里听来,仿佛是无名的痛苦发出模糊的哀鸣;在铃铛声中,加上风吹树动,空车轰响,叫声显得遥远,使艾玛心烦意乱。这些声响沉入了她灵魂的深处,就像一阵旋风卷入了深渊,把她带进了无边无际的忧伤世界。不过伊韦尔发现马车失去了平衡,就挥动长鞭,拼命打瞎子。鞭梢抽到他的烂疮,他倒在泥浆里,痛得号叫。
  燕子号的乘客到底睡着了,有的张嘴,有的低头,靠住旁边人的肩膀,或是抓住皮带,随着马车颠簸,摇来晃去;车灯也在外面摇摆,照着辕马的屁股,又透过褐色布帘,把血红色的影子撒在沉睡的旅客身上。艾玛沉醉在凄凉中,直打寒噤,觉得脚越来越冷,好像进了地狱。
  夏尔在家里等她回来;碰到星期四,燕子号老是误点。夫人总算到家了!她勉强亲了一下小女儿。晚餐还没做好,那没关系!她也不怪厨娘。现在似乎一切都随女佣人的便。
  往往丈夫觉得她脸色苍白,问她是不是不舒服。
  “没什么,”艾玛说。—
  “不过,”他反问道,“你今天晚上怎么不对头呀?”
  “哪里?没什么!没什么!”
  有些日子,她甚至一到家就上楼去卧室;朱斯坦在楼上,他不声不响地转来转去,小心在意地服侍她,比起头等的女佣人来,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他把火柴,烛台和一本书摆好,拿出她的睡衣,摊开她的被子。
  “好了,”她说,“行了,你走吧!”
  因为他还站在那里,两手垂下,两眼睁开,仿佛给突如其来的如梦似幻的千丝万缕缠住了似的。
  第二天的日子真难熬,以后的日子越来越难以忍受,因为艾玛迫不及待地要重温她的幸福——她的贪恋,加上如漆似胶的回忆,就像干柴烈火一样燃烧起来。等到了第七天,一见莱昂,自然变成热情奔放的拥抱了。他的热情却掩盖在无限的惊异之下,不尽的感激之中。艾玛全神贯注,却又有分寸地享受这种爱情,她利用温存体贴的千姿百态,想把感情维持得天长地久,但想到有朝一日,爱情会烟消云散,就难免不寒而栗了。
  她往往脉脉含情,用忧郁的声音对他说:
  “唉!你呀!你会离开我的!……你总要结婚的!……你和别的男人一样。”
  他问道:“哪些男人?”
  “哪个男人不是这样?”她答道。
  然后,她又故作伤感地把他推开,加一句:
  “你们都没有良心!”‘
  一天,他们有点哲学意味地谈到人世希望的破灭,她要试试他是不是妒忌,或者也许是为了需要倾吐衷情,她随便对他谈起,在他之前,她还爱过一个男人。“自然不象爱你这样:”她连忙说,并且用她女儿的头做保证:“没有发生什么关系。”
  年轻人信以为真,但还是不免要问问:“他”是干什么的?
  “我的朋友,他是一个船长。”
  这就可以避免他再追问下去,同时也抬高了自己的身价,因为一个经风历险、受人敬仰的船长居然拜倒在她裙下,这不说明了她多么有魅力吗?
  于是实习生自惭形秽了。他也羡慕肩章,勋章,头衔。她当然喜欢这一套:看她花起钱来大手大脚,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其实,艾玛还有一大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想法没有说出口来,比如说,她来卢昂,想坐一辆自备的蓝色的马车,驾一匹英吉利骏马,还要有一个穿翻口长筒靴的马夫。是朱斯坦引起她这个想法的,他要求做她的侍仆;没有自备马车虽然不会减少她每次去幽会的乐趣,但却肯定会增加她回家的痛苦。
  他们时常在一起谈到巴黎,她最后总是自怨自艾地说:
  “啊!要是我们住在那里,该多么好!”
  “啊!要是我们住在那里,该多么好!”
  “难道我们现在不幸福吗?”年轻人温情脉脉地反问她,一面用手摸她的鬓发。
  “对,我们幸福,”她说,我都幸福得要发疯了。吻吻我吧!”
  她对丈夫从来不像现在这样好,她为他做“阿月浑子”奶酪,晚餐后给他弹华尔兹舞曲。他觉得自己是世上运气最好的人,艾玛也过得无忧无虑,但是一天晚上.突然间,他问道:
  “是不是朗珀蕾小姐给你上钢琴课?”
  “是的。”
  “我下午碰到她,”夏尔接着说,“在列亚尔太太家。我对她说起你来,她却说不认识你。”
  这好像是雷轰头顶。不过,她还是若无其事地答道:
  “啊!恐怕是她忘了我的名字!”
  “也许在卢昂,”医生说,“不止一个朗珀蕾小姐教钢琴吧?”
  “这也可能。”
  然后,她赶紧说:
  “不过我有她的收据。等等!我找来给你看。”
  于是她走到书桌前,搜遍了所有的抽屉,翻乱了所有的文件,结果还是昏头胀脑,没有找到,夏尔尽力劝她不必劳神,为这些无所谓的收据伤脑筋。
  的确,到了下星期五,夏尔在不见阳光的衣帽间换皮靴的时候,在皮子和袜子之间摸到了一张纸条,拿出来一看,上面写着:
  兹收到三个月学杂费六十五法朗整,此据。
  费莉西.朗珀蕾
  音乐教师
  “这鬼收条怎么钻到我靴子里来了?’
  “那恐怕是,”她答道,“装发票的旧纸盒里掉出去的,盒子不是放在木板边上吗!”
  从这时起,她的生活成了用谎话纺织起来的艺术品,她把她的爱情掩藏在面纱的包装之下。
  说谎成了一种需要,一种嗜好,一种乐趣。到了这种地步,如果她说昨天上街她靠右走,你就得相信其实她是靠左走的。
  一天早上,像平常一样,她穿得相当单薄,动身到卢昂去了,不料忽然下起雪来;夏尔正有窗口看天气,一眼看见布尼贤神甫坐着杜瓦施市长的马车,要去卢昂。于是他跑下楼,拿了一条厚围巾交给神甫,拜托他一到红十字旅馆,就转交给他太太。神甫一到就问旅馆老板娘:荣镇的医生夫人住哪间房子。老板娘说:她很少光顾。因此,到了晚上,神甫在燕子号班车上碰到包法利夫人时,就说起这件为难的事,但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要紧,因为他接着就谈起一位在大教堂的传道师来,说他口若悬河,阔太太都听得不肯走。
  没有关系,他并没有寻根问底.但谁知道别人会怎样说呢。于是她想,以后还是每次在红十字旅馆下车更稳当,镇上的正派人士下楼看见她,就不会起疑心了。
  不料有一天,勒合先生碰到她挽着莱昂的胳膊,从布洛涅旅馆里走出来,她吓坏了,以为他会张扬出去。其实,他哪里会那样傻!
  不过,三天之后,他走进了她的房间,关上房门,说道:
  “我等钱用。”
  她说她拿不出钱来。于是勒合唉声叹气,说他帮过她多少忙。
  的确,夏尔签过字的两张借据,直到目前,艾玛只付了一张,至少第二张呢,商人在她请求之下,答应换成两张借条,但是借款的日期却大大提前了。叹气后,他从衣袋里拿出一张没有付款的帐单来,其中有窗帘、地毯、沙发套的料子、几件衣服、还有梳妆打扮的各种用品,加起来总数大约有两千法朗。
  她低下头,他却接着说:
  “你没有现钱,但有‘房产’呀。”
  于是他指出在巴恩镇有一座旧房子,坐落在奥马尔附近,没有多少收益。房子原来是归田庄的,但包法利老爹把小田庄卖了,勒合对这些了解得一清二楚,甚至知道占地多少公顷,邻居姓甚名谁。
  “我要是你呀,”他说,“卖掉房子还清债,还有多余的钱好用呢。”
  她怕不容易找到买主;他说也有可能找得到;她就问他怎样才能卖掉。
  “你不是有委托书吗?”他答道。
  这句话有如一阵清风,吹到她的脸上。
  “把帐单留下吧,”艾玛说。
  “哎!你何必麻烦呢!”勒合答道。
  下个星期他又来了,并且自我吹嘘,说是大费周折之后,总算找到了一个什么朗格瓦,他早就打那座房子的主意,但不知道打算出什么价钱。
  “价钱没有关系!”她叫了起来。
  正相反,他倒不急,说要等等,试试这个家伙。这笔买卖值得跑一趟,既然她不能去,他主动提出效劳。去和朗格瓦当面打交道。
  他一回来,就说买主愿出四千法郎。
  艾玛一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心花怒放。
  “凭良心说,”他又加了一句,“出价不低。”
  她马上拿到一半现款,当她要还清欠帐的时候,商人却说:
  “说老实话,看到你一下子花完这么一大笔款子,我都觉得过意不去。”
  于是她看着钞票,想到这两千法郎可以用来付多少风流帐呵!
  “那怎么办!那怎么办!”她结结巴巴地说。
  “啊!”他装出一个老实人的样子,笑着说,“要是你愿意的话,为什么不记帐呢?难道我不会替你精打细算么?”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手里拿着两张长纸条,在手指中间转来转去。最后,他打开皮夹子,拿出四张期票放在桌上,每张票面上是一千法郎。
  “签个字吧,”他说,“钱给你了。”
  她生气了,叫了起来。
  “不过,如果我把余额给你,”勒合先生满不在乎地答道,“这不是帮你的忙吗?”
  于是他拿起笔来,在帐单底下写道:“收到包法利夫人四千法郎整。”
  “你有什么不放心的呢?因为六个月后,你就可以拿到卖房子的欠款,而且我把最后一张期票的日期,写成欠款付清之后。”
  艾玛算来算去,有点搞糊涂了,耳边只听见丁当声,仿佛金币撑破了口袋,围着她在地板上滚似的。最后,勒合对她解释:他有一个朋友叫做万萨,在卢昂开银行,可以给这四张期票贴现,扣掉她实际的欠款之后,他会亲自把余额给她送来。
  但是他送来的不是两千法郎,而只有一千八,因为他的朋友万萨“理所当然”扣下了二百法郎,作为佣金和贴现费。
  接着,他就顺便要张收条。
  “你知道……做买卖……有时候……唉!请写日期,写上日期。”
  艾玛眼前出现了梦想可能实现的前景。不过她还算小心,留下了一千金币,等头三张期到期时,用来付款;但是第四张不凑巧,偏偏在星期四送到家里,夏尔莫名其妙,只好耐心等妻子回来再问清楚。
  虽然她没有告诉他期票的事。但那是为了免得他为家事操心呀;她坐在他的膝盖上,又是亲他,又是哄他,说了一大堆即使赊帐也非买不可的东西。
  “说到底,你也得承认,这样一大堆东西,价钱不算太高呀!”
  夏尔没有法子想,只好去找永远少不了的勒合帮忙,勒合赌咒发誓,一定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要医生给他另外签两张期票,一张是七百法郎,三个月内付款。为了有法子还债,夏尔给他母亲写了一封动情的家信。母亲没有回信,亲自来了。艾玛问夏尔有没有挤出点油水:
  “钱有,”他答道,“不过她要查帐。”
  第二天天一亮,艾玛就跑到勒合先生那里去,求他另外做份假帐,不能超过一千法郎,因为她要是拿出四千法郎的帐单来,那就得承认她已经还了三分之二的帐,这不是要招供卖房子的事吗?而这笔买卖是商人瞒着她家里做成的呵。
  虽然每件东西都很便宜,包法利奶奶还是嫌开销太大。
  “你就不可以少买一条地毯吗?为什么沙发要换新套子呢?在我那个时候,一家只有一张沙发,还是给老人坐的,——至少,在我母亲家里是这样,她可是个正派人呢,告诉你吧。——世界上并不是个个人都有钱!再有钱也经不起流水似地乱花呵!要是像你这样贪舒服,我真要羞死了!而我上了年纪,本来要人照顾……你看!你看,这样喜欢打扮,这样摆阔!怎么!两法郎一尺的绸夹里!……印度纱只要十个苏,甚至八个苏一尺,不是一样管用么!”
  艾玛仰卧在长沙发上,尽量压住脾气说:
  “唉!奶奶,够了!够了!……”
  奶奶却继续教训她,预言他们到头来怕要进收容所。不过.这都怪包法利。幸而他答应收回委托书……
  “怎么?”
  “啊!他起了誓的,”奶奶答道。
  艾玛打开窗子,把夏尔叫了来,可怜的男人只得承认是母亲逼他答应收回的。
  艾玛走了,马上就转回来,神气十足地拿出一张厚纸来给奶奶。
  “我谢谢你,”奶奶说。她就把委托书丢到火里去。
  艾玛大笑起来。笑得刺耳,哄动,持久:她的神经病又发作了。
  “啊!我的天呀!”夏尔喊了起来。“唉!妈!你也不对,一来就跟她吵!……”
  母亲耸耸肩膀,硬说这是“装疯卖傻”。
  但夏尔这一次可不听话了,他为妻子辩护,气得奶奶要走。第二天她就走了,走到门口,儿子还想留她,她却答道:
  “不必了!不必了!你要老婆不要老娘,这是人之常情,天下事都是这样的,不过,这好不了,你等着瞧吧!……好好保养身体……因为我不会像你说的那样,再来跟她吵了。”
  夏尔得罪了母亲,也得罪了艾玛,夫妻一面对面,妻子就尽情发泄她的怨恨,骂他背信弃义;他不得不再三恳求,她才答应再接受他的委托,并且由他陪着去吉约曼先生事务所,重新签订一份一模一样的委托书。
  “这很容易理解,”公证人说,“一个搞科学的人哪能为这些生活琐事操心呢!”
  夏尔听了这曲意奉承的话,觉得松了一口气,公证人仿佛能点石成金,给他的弱点披上了高尚使命的光辉外衣。
  下一个星期四,在他们旅馆的房间里和莱昂在一起的时候,她是如何心花怒放呵!她又笑又哭,又唱歌又跳舞,又要果汁又要香烟,他觉得她太过份了,但是风流可爱。
  他不知道她的生命起了什么变化,居然越来越拼命追求生活的享受。她变得容易发脾气,贪吃好东西,越来越放荡;她同他在街上走,头抬得高高的,她说,不用怕人家说三道四。不过,有时她想到万一碰到罗多夫呢,不由得颤抖起来;因为他们虽说一刀两断了,她似乎还不能完全甩开对他的依恋。
  一天晚上,她没有回荣镇。夏尔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小贝尔特没有妈妈不肯睡觉,呜呜咽咽,哭得胸脯时起时落。朱斯坦到大路上去碰碰运气。
  奥默先主也为此离开了药房。
  最后,到了十一点钟,夏尔实在耐不住了,就驾起他的马车,跳上车去,使劲抽打牲口,在早晨两点钟左右,到了红十字旅馆。人不在那里。他想起实习生也许见到过她,但他住在哪里呢?幸而夏尔记得他老板的地址,他跑去了。
  天朦朦亮。他看出了一家门上有几块牌子;他去敲门。门没有开,回答问话的人又说又骂,咒骂那些深更半夜吵得人睡不着的人。
  实习生住的房子既没有门铃,也没有门环,还没有门房。夏尔举起拳头,重重地捶了几下窗板。一个警察走过来了,于是他吓得赶快走开。
  “我真傻,”他自言自语,“当然是洛尔摩先生留她吃晚餐了。”
  洛尔摩家已经不再住在卢昂,
  “她恐怕是留下来照顾杜伯伊太太了吧。唉!杜伯伊太太已经死了两个月了!……那么,她在哪里呢?”
  他忽然有了主意,他到一家咖啡馆去查当地的《年监》,很快找到了朗珀蕾小姐的名字,她住在皮匠街七十四号。
  他走进街口,就看见艾玛从另外一头走过来了;他与其说是拥抱她,不如说是扑在她身上,并且喊道
  “昨天谁留住你呐?”
  “我不舒服。”
  “哪里不舒服?……你住在哪里?……这是怎么搞的?……”
  她用手摸摸额头,答道:
  “在朗珀蕾小姐家里。”
  “当然是她家!我正要去呢。”
  “啊!不必去了,”艾玛说。“她刚出去。不过,以后,你也不用再担心了。要是我晓得回家晚一点。会把你急成这个样于,你看,我就不方便在外边走动了。”
  这就算是打过招呼,以后她就可以毫无拘束地离开荣镇了。因此,她就充分利用一切机会。只要她起了念头,想见莱昂,随便找个借口,她就走了,但是,那天他不会在旅馆等她,她就索件找到事务所去了。
  头几回他们过得很快活,但是不久之后,他就不能再掩饰真相了,只得老实告诉她!老板讨厌有人无事打扰。
  “算了!去他的吧,”她说。
  于是他就溜之大吉。
  她要他穿一身黑衣服,下巴上留一撮尖尖的胡子,后起来好像路易十三的画像。她想看看他住的地方,发现房子太差劲了;说得他满脸通红,她却毫不在乎,反倒劝他买些和她家里一样的窗帘。等到他说价钱太贵时,她就笑着说:
  “哈!哈!你舍不得你那几块小金币啦:”
  她每回都要莱昂讲清楚,自从上次幽会之后,他都做了些什么事。她要他写诗,要求他写一首献给她的“情诗”;他才写到第二行.就押不了韵,只好从纪念册上抄一首十四行诗,敷衍了事。
  这与其说是爱面子,还不如说是要讨她欢喜。她说什么,他从来不争辩;她喜欢什么,他都全盘接受;仿佛她不是他的情妇,而他反倒成了她的情妇似的。她说起话来温情脉脉,吻起他来。叫他销魂失魄。她这套勾魂摄魄的本领是哪里学来的?真是高深莫测,真假难分,差不多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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